试论大众审美文化的娱乐化现象 ——对大众传播媒介美育责任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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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大众审美文化的娱乐化现象
——对大众传播媒介美育责任的呼唤
当今的媒介技术迅猛发展,媒介组织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凭借传媒,审美的全民化使“美”的涵义被扩大,审美的对象也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文艺,而是指涉生活的方方面面。审美获得了媒介化和日常化的特征,随之而来的大众审美文化成为当代审美和生活实践的主流。
一作为现象的大众审美文化
审美文化就其广义而言,是人类文化的各个层面呈现出来的审美因子,或者说是人们以自觉的审美理想、审美价值观念所创造出来的文化事象的总称;就其狭义而言,审美文化特指在当代大众传媒影响下,在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所呈现的具有审美价值的产品、倾向和行为,即本文所说的大众审美文化。大众审美文化所涉、所包含的并非大众文化、视觉文化、媒介文化等概念的简单外延,而是其中具有审美意义的成分,它是以特定的审美价值观念或尺度来观照、评价文化现象,从而提摄出的一种美学形态。文化是人的生存方式,以影视媒介文化为主体的大众审美文化,在中国社会文化格局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作为一种对当代中国社会文化现象进行揭示、诉说的文化文本,大众审美文化包含和体现了了当代人和当代文化构建中的有关审美和美的部分。
大众文化的两个重要条件是电视、电影等高科技传媒诞生和消费社会、市民社会的出现,在一定意义上讲,大众文化就是媒介文化。⑴在这种视角之下,大众审美文化同样具有两个重要条件,即一方面,是作为技术性要素的大众传媒,另一方面是作为内涵的情感性要素——
即消费社会和市民社会中的人——大众的审美趣味、审美价值和审美活动。
技术特性是大众传媒的重要特征及其得以形成的原因,麦克卢汉在“媒介即信息”理论中认为媒介是人体的延伸:媒介本身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讯息,即人类有了某种媒介才能从事与之相应的传播或其他活动,因此真正有意义的、有价值的讯息不是各个时代的传播内容,而是这个时代所用的传播工具的性质、它们所开创的可能性及其带来的社会变革。在麦克卢汉看来,每一种新媒介产生都开创了社会生活和社会行为的新方式、媒介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也是区分不同社会形态的标志。麦氏强调了传播媒介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大众文化视野下的审美活动无疑是以大众媒介作为阐释中介的,在审美的过程中,审美主体即受众通过大众传媒所传播的娱乐信息,获得审美的感性愉悦。大众媒介改变了人们对文化的接受方式,也改变了人们的审美方式。这种与传统的精英或贵族审美文化不同的大众审美文化,在消解政治意识、凸显审美中的感性因素以及使美和艺术融入更广泛的生命活动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人类在审美接受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个从感官刺激到精神提升的阶段,然而电视、电脑等媒体充斥着大众的感官,其作为传播工具的物理特性决定了信息的传播特征,其瞬间性和复制性使受众逐渐适应了审美的快餐性质,情感却无法得以升华,只能停滞于无意义的感官享受的虚假满足之中。
与大众传播媒介的物理性质不同的是它的商业运作机制。随着体制变革和媒介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媒介产业属性得到了加强,市场逻辑决定了受众的偏好成为以赚取与受众接触渠道为目的的媒介内容制作、产品发布的主要根据。于是带有鲜明娱乐色彩、能拉动收视率和媒介产业链的娱乐化节目成为各种媒体占领收视和广告两大阵地的制胜武器,各种选秀活动风起云涌,甚至连新闻和科普节目也有娱乐化的趋向。英国社会心理学家玛罗理?沃伯曾指出:“越不用花脑筋、越刺激的内容,越容易为观众接受和欣赏。这几乎是收视行为的一项铁律。”
大众传媒为满足受众心理,制造出抢眼、刺激、新奇的节目,无意或有意地引导了受众的审美需要、臆构受众的审美价值。因此,大众媒体对大众审美文化的建构性使得娱乐和感性愉悦的满足不可避免地成为大众审美文化的导向及目的,“当代审美文化的娱乐化不是审美文化的局部状态,而是一种正在全面开花的趋势,它正在把所有的艺术审美活动娱乐化。”⑵
二娱乐至死或娱乐无害
《辞源》上对娱乐的定义是:“娱,欢乐,戏乐。诗郑风出其东门:‘缟衣茹,聊可以娱’。”,《史记》八十一《廉颇蔺相如传》:“请奏盆缻秦王,以相娱乐。”可见,娱乐的最初涵义是一种审美的游戏,是在游戏中获得审美快感。
美国学者CR赖特在《大众传播功能的探讨》中,提出经典的“四功能说”——环境监视、解释与规定、社会化功能、提供娱乐。其中在拉斯韦尔的“三功能说”基础上新增的一项便是提供娱乐。如前所述,大众传播媒介之所以有意或无意地选择了娱乐节目其实质是大众的趣味选择了娱乐节目,娱乐之存在必然有其合理而积极的一面。诚如理查德.舒斯特曼在《生活即审美中》中一方面阐述了蒙田及尼采肯定娱乐价值的观点:通过分心式的游戏和修复性的放松让我们的心智以辨证的方式得到强化;另一方面,他提出娱乐的认知性贡献----其放松功能不仅提供了恢复注意力的缓和与分心,而且还能提高知觉的灵敏度。他对“快乐”的态度也很明显“快乐的欲求逻辑把我们引向需要的东西,这比有意识的推理更快、更有力。快乐除了使生活甜美,还提供了值得活下去的承诺以便让延续的生活更有可能。审美的娱乐当然对这种充实生命的快乐有所贡献”。⑶
在现代消费社会的紧张环境中,大众选择娱乐以休闲、宣泄情绪从而获得“甜美”的审美享受,使紧张的身心得以缓释与松弛,使人在强制性劳动之后获得调剂和补充,保持人的身心
平衡,这是无可指责且有着深刻的社会心理需求的。但在商业化运作机制以及利益最大化原则驱使下,媒体节目是根据大众的偏好即审美趣味而制作的,美国学者布热金斯基在分析西方电视时指出,电视及其娱乐节目的低劣化并非出自电视人的本性,而是由于电视节目的商品性与电视受众“人性的弱点”之合力,迫使媒介产品走向低俗化。心理学研究认为人在顺应和同化外部世界的过程中,总是希望不需努力地主动同化外部经验,自如面对外部世界不致精神紧张。而在审美过程中同样如此,“要想欣赏一个好的、严肃的作品,一个人必须施展概括和想象的能力,就如同创作作品一样,而纯娱乐就不要求动脑也不会予以任何回报。”
⑷当艺术与娱乐陈列在人们的可供选项中,由于不需努力的“承诺”,大众往往选择纯粹娱乐而不是真正的艺术审美。“欣赏好的艺术的过程是在爬坡,相应的娱乐则更象是在下坡;审美是一个精神愉悦并上升的过程;而娱乐则是顺着感官的冲动往下滑的过程。”⑸在这个集体无意识的“下滑”过程中审美精神无从升华,欲望狂欢之后随之而来的是意义的空虚,在传统的审美活动中需要精神努力而发生的对人生的追思和对真理的思索在单纯的娱乐中荡然无存。
尼尔?波兹曼就从电视娱乐节目角度提到:电视把娱乐本身变成了表现一切经历的形式,娱乐是电视上所有话语的超意识形态。电视成为了我们文化中存在的、了解文化的最主要方式。于是电视中表现的世界便成了这个世界应该如何存在的模型。娱乐不仅仅在电视上成为所有话语的象征,在电视下这种象征仍然统治着一切。“如果一个民族分心于繁杂琐事,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如果严肃的公众对话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总而言之,如果人民蜕化为被动的受众,而一切公共事务形同杂耍,那么这个民族就会发现自己危在旦夕,文化灭亡的命运就在劫难逃”。⑹尽管尼尔?波兹曼是以美国电视为文本,对电视影响下了人们的思想、认知方法及大众文化发展趋向进行分析,才提出该命题的,但他关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