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不同层级证券市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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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简介

美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简介
证 券 交 易委 员会 的 监 管
不 排 斥自 管 理 的 积 极 律
织 监 管 视 为证

年 证 券 法 》 (( 19 5 4 年 证 券 交 易 法 》 (( 19 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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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邦政 府 统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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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
美 国 证 券 法 最 早 可 追 溯到 美 国 建 国 前

美国对不同层级证券市场的监管

美国对不同层级证券市场的监管

美国对不同层级证券市场的监管一、美国证券市场的层级结构证券市场的层次性主要指其二级市场的细分。

证券二级市场传统上被划分为证券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OTC 市场)两大类。

证券交易所市场是指在有组织交易所进行集中竞价交易的市场,通常分为全国性市场和地区性市场。

如美国的全国性股票交易所是纽约股票交易所和美国股票交易所,地方性股票交易所则包括中西部、太平洋、费城、波士顿和辛辛那提,没有资格或不希望在全国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可在地方性交易所上市交易。

场外交易市场又分为非上市股票交易的交易市场和交易所上市股票场外交易市场(第三市场和第四市场),其交易方式是分散的、议价的。

非上市股票交易市场是面向中小公司的股票市场,又可以分为纳斯达克市场、纳斯达克小型市场、OTCBB市场、粉红单市场等多个层次。

第三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是为机构投资者之间进行大额交易而作出的交易安排。

近年来,随着另类交易系统(AlternativeTradingSystemATS)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地位的确认,第四市场(TheFourthMarket)交易在美国得到迅速发展,希望避免向经纪人付费的大机构都可能加入这种直接交易。

的责任规定得十分明确。

专业人员负有“勤勉责任”:必须以合理的技能为公司服务;“信托责任”:必须对上市公司负有最高的忠诚责任,这个忠诚是对公司所有股东而不是少数股东的忠诚;“会计责任”:有责任向公司及其广大股东提供完整的会计账目;“律师责任”:专业人员必须向公司及其广大股东出具真实准确的法律意见。

但事实上,单靠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内部自律来监督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还是不够的。

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在开展其业务时还要靠以下两点来保证公司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一是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的基础是靠公司的声誉。

由于这些组织提供的服务高度依赖于个人技能而非资本,而客户选择服务时,主要依据的也是个人声誉、品格和技能。

因此这些公司一般不会因为短期的利益而损害长期的声誉。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介绍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介绍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一、危机前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一)危机前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概况美国金融业长期以来实行“双层多头”金融监管体制。

所谓的“双层”指的是在联邦和州两个层级都有金融监管部门,“多头”是设立了多家监管机构,分别行使不同的监管职责。

具体来说,在金融危机以前,美国联邦一级的金融监管机构有: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简称美联储或FED)、货币监理署(The 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简称OC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FDIC)、全国信用社管理局(National Credit Union Administration,简称NCUA)、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简称CFTC)。

州一级的监管机构包括各州银行业监管机构、证券业监管机构和保险业监管机构。

此外,美国还有跨部门的监管机制,主要是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ede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 Examinations Council,简称FFIEC)和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President’s Working Group on Financial Markets,简称PWG)。

(二)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基本情况1、联邦储备系统(FED)1913年12月23日,美国威尔逊总统签署了《联邦储备法》,由此创立了承担中央银行职能的联邦储备系统。

联邦储备系统的组成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The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联邦储备银行(Federal Reserve Banks),以及数千家会员银行。

美国证监会规章规则目录

美国证监会规章规则目录

美国证监会规章规则目录一、引言美国证监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是美国的联邦机构,负责监管证券市场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为了确保市场的公平、透明和稳定,SEC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规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美国证监会的规章规则目录。

二、证券市场监管规则1.证券交易所规则- 美国证券交易所规则- 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规则- 其他证券交易所规则2.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 交易所监管功能规则- 交易所市场监管规则- 交易所会员监管规则3.证券经纪商监管规则- 经纪商注册规则- 经纪商业务规则- 经纪商会员监管规则4.证券发行和募资监管规则- 公司注册规则-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公司募资规则5.证券投资基金监管规则- 投资顾问监管规则- 投资公司监管规则- 投资公司信息披露规则6.证券市场参与者监管规则- 证券交易商监管规则- 证券投资者监管规则- 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监管规则7.证券市场交易规则- 证券交易规则- 证券市场交易细则- 证券市场清算规则8.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规则-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投资者信息披露规则- 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则三、投资者保护规则1.证券市场操纵与欺诈规则- 操纵市场规则- 欺诈行为规则- 内幕交易规则2.投资者权益保护规则- 投资者保护机构规则- 投资者救济规则- 投资者适当性规则3.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规则-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投资者信息披露规则- 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则四、执法与监管规则1.证券执法规则- 执法程序规则- 执法调查规则- 执法处罚规则2.证券监管规则- 监管合规规则- 监管执法规则- 监管处罚规则3.证券市场监管机构规则- 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 证券经纪商监管规则- 证券投资基金监管规则五、其他规则1.会计准则与审计规则- 会计准则规则- 审计准则规则- 财务报告规则2.证券市场技术规则- 证券市场交易系统规则- 证券市场信息系统规则- 证券市场监控系统规则3.证券市场国际合作规则- 国际合作监管规则- 跨境交易监管规则- 跨境合规监管规则结语以上是美国证监会规章规则目录的详细内容。

美国资本市场简介

美国资本市场简介

美国资本市场简介一、美国证券市场的特点:1、美国有多层次的证券市场:美国有五个全国性的股票交易市场。

公司无论大小,在投资银行的支持下,均有上市融资的机会。

美国没有货币管制,美元进出美国自由,且政策鼓励外国公司参与投资行为,成为世界金融之都;2、资金供应充沛、流通性好:数量巨大、规模各异的基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根据各自的要求和目的在不同的股市寻找不同的投资目标,为美国股市提供了世界上最庞大的资金基础,从而使美国股市的交投十分活跃,融资及并购活动频繁;3、融资渠道非常自由:上市公司可随时发行新股融资。

发行时间与频率没有限制,通常由董事会决定,并向证券监管部门上报。

通常如果监管部门在20天内没有回复,则上报材料自动生效。

如监管部门提出问题,则回答其问题。

通常监管部门有30天的必须答复时间下限。

当公司股票价格达到5美元以上时,上市公司股东通常可将其持有的股票拿到银行抵押,直接获得现金贷款。

上市公司还可以向公众发行债券融资;4、管理层个人利益最大化:公司管理层可直接持股或拥有期权。

因为美国上市公司原始股东所持股票在过了2年锁住期后,是可以全部流通的,拥有股票就视同拥有现金;5、交易方式灵活:没有涨停板的做法,股票可随时买卖。

股市自早9点至下午4点,连续进行,中间无休息。

4点后有些证券公司提供场外电子交易,直到晚上7点。

二、美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和适用的法律制度:1、监管机构:主要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全美证券商协会(NASD)及每个证券交易所。

这些监管机构均有权发出规章和相关规定;2、适用的法律制度为:《1933年新公司上市法》《1934年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投资顾问监管法》等基本法案;3、各州地方颁布的州法;4、监管原则:美国司法部门严惩上市公司的虚假行为。

监管部门对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如律师所及审计所等的渎职行为同样严惩,美国上市公司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是相当高的。

浅说美国的证券交易管理体制

浅说美国的证券交易管理体制

浅说美国的证券交易治理体制一、美国中央银行的监管美国银行业有5个监管机构。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是中央银行,重要的责任是监督银行金融系统的运作。

联邦储备银行的权力是国会授予的。

联邦系统1913年建立,根据当时的联邦法案,在12个区建立了联储银行,当时权力运作比较分散,经过几次重大的改革,变成中央集权比较多的中央银行。

美联储董事会是最高决策层,制定金融政策,12个地区银行执行政策,董事会由总统提名,参议院多数通过,任期4年,根据需要可无限期延长。

但是公开市场的运行是由12个地区组成的公开市场治理委员会来实行地区运作。

美联储与行政、政府的关系:美联储主席和政府要保持紧密的联系,每周开一次会议,实行会面;与国会的关系:根据国会给予的职责,美联储向国会报告工作,而且要出席听证会回答问题。

美联储在制定货币政策方面的作用:1、能够充分提供就业机会;2、保持物价稳定;3、利率的操纵。

他们的任务是对商业银行的金融改善提供服务和监督,但对金融、消费、个人投资者的走向不参与。

金融机构有权力经营各种业务,但必须按照银行法律法规运作,防止银行进入风险大的经营活动。

对联储的工作人员要求很严,涉及工作相关的人员不同意买卖股票,如果到了一定层次就要详细公布家庭财务情况,一旦有弄虚作假、伪造文件的现象,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二、美国证券业的监管美国的证券交易治理体制分两大类:一类是联邦体系,即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有3000多雇员。

该机构1914年建立,管委会成员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任期5年,委员是全职的,不代表政府的利益,一旦当上全职,必须和私人企业断绝来往,每年要向国会提交报告。

该机构对美证券行业实行监管,对公众负责,透明度非常高。

联邦体系下设一个自我管制的行业自律机构,即证券协会,自行制定规章制度。

自我管制的机构和组织很多,这些机构每年都要到银行专门检查。

二类是各州的监管体系和制定的规章。

证券机构对联邦体系和各州体系的法规都必须遵守。

关于监管类分级的缩写

关于监管类分级的缩写

关于监管类分级的缩写
监管类分级的缩写通常是指监管部门对不同级别的监管规定所
使用的缩写。

常见的监管类分级缩写包括:
1. CSA,加拿大证券管理局(Canadian Securities Administrators)对于加拿大证券市场的监管分级;
2. 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对于美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分级;
3. FCA,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对于英国金融市场的监管分级;
4. ASIC,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对于澳大利亚金融市场的监管分级;
5. FINMA,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Swiss Financial
Market Supervisory Authority)对于瑞士金融市场的监管分级。

这些缩写代表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场监管机构,它们在
监管类分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透明。

在金融领域中,监管类分级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不同级别的监管规定会对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产生直接影响。

这些缩写代表了金融监管的权威机构,它们的监管规定对于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美国金融市场监管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美国金融市场监管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美
国金融市场监管
1929-1933年大危机以来,美国实行的是“双层多头”金融监管体制。

所谓的“双层”,是指在联邦和州两个层级都有金融监管部
门;“多头”,是指设立了多家监管机构,分别行使不同的监管职责。

1.联邦和州双层监管
美国国会、州和地方议会均拥有立法权。

此外,美国还有跨部门的监管机制,主要是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
员会(FFIEC)和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PWG)。

2.分业监管体系
(1)银行业监管机构。

美国大多数银行由不止一家监管机构负责
监管。

(2)证券业监管机构。

美国的各类证券市场,包括国债、市政债券、公司债、股票、衍生品市场等,由美国财政部、市政债券决策委
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金融业监管局以及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等不同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

(3)保险业监管机构
美国的保险监管职责主要由各州的保险监管局承担,包括市场准
入以及监测检査等日常监管。

此外,各州保险监管局于1987年共同设立了全美保险监管协会,作为州保险监管局的辅助监管机构。

美国证券监管体系及其对全球金融体系的影响

美国证券监管体系及其对全球金融体系的影响

美国证券监管体系及其对全球金融体系的影响美国证券监管体系及其对全球金融体系的影响导言美国是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之一,其证券市场监管体系对全球金融体系具有重要影响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美国的证券监管体系,并分析其对全球金融体系的影响。

一、美国证券监管体系的构建和演变1.1 法律法规基础美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系源自于一系列法律和法规的制定。

最重要的两项法规是“1933年证券法案”(Securities Act of 1933)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1933年证券法案”规定了证券发行的注册要求和披露义务,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则对证券市场进行了全面监管,明确了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监管等相关事项。

此后,美国证券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和演进,逐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法规和监管机构体系,其中包括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金融业监管局(Office of Financial Research,简称OFR)等。

1.2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是美国监管证券市场的主要机构,成立于1934年。

SEC的主要职责是保护投资者、维护公平、公正和高效的证券市场运行。

为了达到这些目标,SEC负责监督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投资顾问和投资基金等市场参与者的行为。

SEC的权力和角色在证券市场监管中至关重要。

它负责制定证券市场的规则和法规,审查并批准证券发行,监督交易所的运营和交易行为,查处证券市场违规行为,并进行投资者保护工作。

1.3 其他监管机构除了SEC之外,美国还有一些其他监管机构负责监管金融市场的不同方面。

例如,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负责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监管,美国国家期货协会(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负责期货市场的监管,金融业监管局(OFR)负责金融稳定和监测金融风险等。

美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发展、监管及其启示

美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发展、监管及其启示

美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发展、监管及其启示摘要:本文对美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的运作情况及最新发展动态进行梳理。

研究发现,otc已经取代otcbb成为美国最大的场外证券市场;otc已形成多层次市场结构,但与挂牌报价公司之间不存在监管与被监管关系;otc市场集团不接受sec或finra的监管,但其做市商要接受finra、sec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为改变我国场外交易市场规模较小的局面,建议借鉴美国场外交易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多层次场外交易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建立不同市场层次之间的转板机制,加快推动场外市场发展。

关键词:场外交易市场;做市商;转板机制1999年1月4日,为了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减少市场欺诈行为,sec通过《otcbb报价资格规则》(otcbb eligibility rule),要求所有在otcbb报价的证券都应按《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向sec注册,并向sec或对应的银行或保险监管机构提交财务报告以证明其符合报价资格要求。

2000年以后,粉单市场成为美国境内唯一不要求报价证券提交财务报告的公开交易市场。

sec的这一举措给otcbb市场带来了重要的负面影响,超过2600只证券选择退出otcbb市场,而转到粉单市场,其中包括很多不愿向sec提交财务报告的境内外优质公司。

随后,2002年7月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适用于大多数在《1934年证券交易法》下注册的公众公司,也适用于otcbb公司,许多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不再和以前一样转到otcbb报价交易,而是直接退到了不受《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约束的粉单市场。

另外,finra在专心做好监管机构角色的思想指导下,从2007年开始,主动减少otcbb交易平台上的挂牌证券数量。

截至2012年6月末,在otcbb市场挂牌的日均证券总数从1999年的6418只减至2228只。

2000年,otcbb上的证券日均交易量达到历史最高的4亿美元并且有345家做市商通过otcbb进行交易。

各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

各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

各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 证券市场的监管,是国家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各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不同,政府宏观调控手段不同,所以,各 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也不一样。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国家集中统一监管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由政府下属的部门,或由直接隶属于立法机关的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 监管,而各种自律性组织,如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只起协助作用。

集中统一监管模式以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为代表。

美国根据 1934 年《证券交易法》设立了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它直 接隶属于国会,独立于政府,对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券商、投资 公司等依法实施全面监管。

日本的证券主管机关是大藏省,具体执行职能则由隶属于大藏省的证 券局、证券交易监视委员会和金融检查部行使。

集中监管体制有如下优点①能公平、公正、高效、严格地发挥其监 管作用,并能协调全国各证券市场,防止出现过度投机的混乱局面;②具 有统一的证券法规, 使证券行为有法可依, 提高了证券市场监管的权威性; ③监管者地位超脱,更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集中监管的不足之处是①证券法规的制定者和监管者超脱于市场, 从 而使市场监管可能脱离实际, 缺乏效率;②对市场发生的意外行为反应较 慢,可能处理不及时。

自律模式 自律模式有两个特点①通常没有制定直接的证券市场管理法规, 而是通过一些间接的法规来制约证券市场的活动;②没有设 立全国性的证券管理机构,而是靠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如证券交易所、证 券商协会等进行自我监管。

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等国是自律模式的代表。

以英国为例,英国没有证券法或证券交易法,只有一些间接的、分散 的法规;英国虽然设立了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称为证券投资委员会,依 据法律享有极大的监管权力, 但它既不属于立法机关, 也不属于政府内阁, 实际监管工作主要通过以英国证券业理事会和证券交易所协会为核心的 非政府机构进行自我监管。

美国证监会规章规则目录

美国证监会规章规则目录

美国证监会规章规则目录一、引言美国证监会(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是美国联邦政府机构,负责监管美国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证券市场,SEC制定了一系列规章规则,以确保市场的公平、透明和有序运行。

本文将介绍SEC的规章规则目录,以匡助读者更好地了解SEC的监管框架和相关规定。

二、证券市场监管1. 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1.1 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则1.2 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规则2. 证券经纪商监管规则2.1 经纪商资格要求2.2 经纪商业务行为准则3. 投资顾问监管规则3.1 投资顾问注册要求3.2 投资顾问披露义务4. 投资基金监管规则4.1 投资基金注册要求4.2 投资基金披露义务5. 证券发行与募集监管规则5.1 公开辟行证券规则5.2 私募证券发行规则6. 证券交易监管规则6.1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6.2 证券交易所市场监管规则7.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规则7.1 公司财务报告披露要求7.2 内幕交易和控制市场规则三、投资者保护1. 投资者权益保护规则1.1 投资者适当性要求1.2 投资者教育和信息披露规则2. 投资者投诉处理规则2.1 投资者投诉受理和处理程序2.2 投资者赔偿机制3. 内幕交易禁止规则3.1 内幕交易禁止规定3.2 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处理四、市场监管与执法1. 市场控制与欺诈监管规则1.1 市场控制行为禁止规定1.2 欺诈行为禁止规定2. 证券市场调查与执法规则2.1 证券市场调查程序2.2 执法措施与处罚规定五、国际合作与监管协定1. 国际证券市场合作协定1.1 跨境监管合作框架1.2 信息共享与协助规定2. 跨境证券发行与交易规则2.1 跨境证券发行程序2.2 跨境证券交易准则六、附则1. 规章规则解释与修订1.1 规章规则解释权1.2 规章规则修订程序2. 违规行为处理与处罚2.1 违规行为认定标准2.2 处罚措施与程序以上为美国证监会规章规则目录的概要内容,涵盖了SEC在证券市场监管、投资者保护、市场监管与执法、国际合作与监管协定等方面的规章规则。

美国证券业监管及主要交易所介绍

美国证券业监管及主要交易所介绍

美国证券业监管及主要交易所介绍(一)美国的证券业监管美国的各类证券市场,包括国债、市政债券、公司债、股票、衍生品市场等,由美国财政部、市政债券决策委员会(MSRB)、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以及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等不同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

1、债券监管:财政部:美国国会于1986年通过了政府债券法案(Government Securities Act),赋予财政部监管整个政府债券市场的职责,具体监管政府债券经纪商和交易商的交易行为,以保护投资者,建立公平、公正和富有流动性的市场。

市政债券决策委员会(MSRB):美国国会于1975年设立了市政债券决策委员会,赋予其发布有关监管法规的职责,即监管证券公司和银行承销、交易和销售市政债券等行为的法规。

MSRB是自律性组织,受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监管。

2、证券监管: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把全国分为9个证券交易区,每区设一个地区证券交易委员会,协助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股票交易所、股票发行公司、投资银行的注册和财务公布等方面的事宜进行管理,并负责该地区股票活动的调查、检查等工作。

美国的证券立法赋予了SEC以下监管职能:1、《1933年证券法》(Securities Act of 1933)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政府债券、非公开发行以及州内发行除外)必须到SEC注册,提供财务报表等有关文件。

2、《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规定,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必须向SEC以及证券交易所提交注册申请以及年报等SEC规定的报表报告;场外交易的公司则必须提交年报等SEC规定的报表报告。

此外,该法案还赋予SEC监管交易所成员有关交易行为的职责。

3、《1935年公用事业控股公司法》(Public Utility Holding Company Act of 1935)规定,SEC根据有关保护公众、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的准则对电、气等公用事业控股公司予以监管。

美国证券市场结构

美国证券市场结构

美国证券市场结构美国资本市场构成一、美国资本市场体系全国性集中市场(主板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NASDAQ;三个全国性市场其公司上市条件依次递减,公司依自身规模、特性选择融资市场。

区域性市场:有太平洋交易所、中西交易所、波士顿交易所、费城交易所等地方性市场;主要交易区域性企业的证券,同时有些本区域在全国性市场上市的公司股票,也在区域性市场交易。

"未经注册的交易所":由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豁免办理注册的小型的地方证券交易所;主要交易地方性中小企业证券。

全国性的小型资本市场:NASDAQ Small Cap Market(二板市场);其专门针对富有经验的机构投资人而设立的市场,为那些中小型高成长的企业上市融资服务。

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未上市证券市场):OTCBB和Pink Sheets。

1990年NASDAQ设立了OTCBB市场,专门为未能在全国性市场上市的公司股票提供一个交易的场所。

其后,OTCBB独立出来,自主运行,直接由美国证监会和NASD负责监管;Pink Sheets(粉单)是由私人设立的全国行情局于1911年成立,为未上市公司证券提供交易报价服务;需指出的是全国行情局并没有监管权,Pink Sheets的监管也是由美国证监会、NASD负责。

NASDAQ-Small Cap、OTCBB、Pink Sheets之间具有升降的互动关系:NASDAQ市场规定,公司股票连续30日交易价格低于1美元,警告后3个月未能使该股价升至1美元以上,则将其摘牌,退至OTCBB报价交易;在OTCBB摘牌的公司将退至Pink Sheets进行报价交易。

在美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中特别应该提到的是以芝加哥商业期货交易所(CME)为代表的交易场所提供的各种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它不但为整个社会提供了各种风险不一的投资产品,满足了对投资风险有不同偏好的各类投资者需求,其交易量也已大大超过股票、债券的现货交易量;更重要的是,它为资本市场提供各种可供选择的避险工具,使得市场出现单边市(无论是上涨还是下跌)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化解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证券行业全球市场比较

证券行业全球市场比较

证券行业全球市场比较证券行业是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和运行模式对于各国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的繁荣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证券行业在全球市场中的比较来探讨各国市场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美国证券市场美国证券市场是全球最大和最活跃的证券市场之一,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多层次市场:美国证券市场分为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主板市场包括纳斯达克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主要吸引大型企业上市交易;创业板市场则注重初创企业的融资与成长。

2. 自由流通性:美国证券市场对市场参与者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有利于提高证券的流动性和价格发现的效率。

3. 严格监管:美国证券市场设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于市场的运行和证券交易进行监管,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市场的公平公正。

4. 创新金融工具:美国证券市场一直致力于金融创新,推出了众多金融衍生品和结构性金融产品,如股指期货、期权等,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和避险工具。

二、英国证券市场英国证券市场也是全球重要的证券交易场所之一,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伦敦证券交易所(LSE):伦敦证券交易所是英国最主要的证券交易所,也是欧洲最大的股票市场之一,拥有较高的国际化程度。

2. 高度开放:英国证券市场对外国投资者较为开放,吸引了大量国际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参与其中。

3. FCA监管: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负责对英国证券市场进行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稳定和公平。

4. 金融创新:英国证券市场以金融创新而著称,引领了欧洲的金融技术发展,如交易所贷款、高频交易等。

三、中国证券市场中国证券市场是全球最大的新兴市场之一,在近年来发展迅猛,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大型A股市场:中国A股市场规模巨大,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吸引了众多国内外投资者的关注。

2. 资本市场改革:中国证券市场不断进行改革,推出了股权分置改革、科创板等举措,提高了市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3. 严格监管:中国证券市场设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对市场行为和资本运作进行监管,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

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

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首先,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具有多个监管机构并行的特点。

这些机构包括美联储(Federal Reserve),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国市场监测委员会(CFTC),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联邦储备局(FDIC)等等。

每个机构都有自己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其次,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采取了一种分权的原则,即不同的监管机构负责不同的金融业务和机构。

例如,美联储负责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SEC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管,CFTC负责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监管等等。

这种分权的模式旨在提高监管机构的专业性和效率,并减少监管机构之间的冲突与重复。

此外,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还注重市场自律与政府监管的结合。

监管机构通常制定一些规则和准则,以引导金融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的行为。

例如,SEC制定了一系列证券法规,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准确的财务报表和信息,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同时,监管机构也会定期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金融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的合规性。

另外,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还涉及到跨部门协作和国际合作。

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全球化程度需要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作和合作。

例如,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是一个由美国各大金融监管机构组成的机构,负责监督金融体系整体的安全与稳定。

此外,美国金融监管机构还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与其他国家的监管机构共同应对全球金融风险。

然而,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也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

首先,监管机构之间的分权可能导致信息不对称和协调困难,增加了监管的复杂性。

其次,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和权力边界模糊不清,可能导致责任混淆和监管漏洞。

第三,金融监管的强度和效果也受到政治和利益集团的影响,可能存在监管不力或者监管失灵的情况。

总之,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是一个多机构并行、分权的模式,注重市场自律和政府监管的结合,同时涉及跨部门协作和国际合作。

尽管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但这一模式在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平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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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不同层级证券市场的监管一、美国证券市场的层级结构证券市场的层次性主要指其二级市场的细分。

证券二级市场传统上被划分为证券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OTC 市场)两大类。

证券交易所市场是指在有组织交易所进行集中竞价交易的市场,通常分为全国性市场和地区性市场。

如美国的全国性股票交易所是纽约股票交易所和美国股票交易所,地方性股票交易所则包括中西部、太平洋、费城、波士顿和辛辛那提,没有资格或不希望在全国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可在地方性交易所上市交易。

场外交易市场又分为非上市股票交易的交易市场和交易所上市股票场外交易市场(第三市场和第四市场),其交易方式是分散的、议价的。

非上市股票交易市场是面向中小公司的股票市场,又可以分为纳斯达克市场、纳斯达克小型市场、OTCBB市场、粉红单市场等多个层次。

第三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是为机构投资者之间进行大额交易而作出的交易安排。

近年来,随着另类交易系统(AlternativeTradingSystemATS)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地位的确认,第四市场(TheFourthMarket)交易在美国得到迅速发展,希望避免向经纪人付费的大机构都可能加入这种直接交易。

的责任规定得十分明确。

专业人员负有“勤勉责任”:必须以合理的技能为公司服务;“信托责任”:必须对上市公司负有最高的忠诚责任,这个忠诚是对公司所有股东而不是少数股东的忠诚;“会计责任”:有责任向公司及其广大股东提供完整的会计账目;“律师责任”:专业人员必须向公司及其广大股东出具真实准确的法律意见。

但事实上,单靠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内部自律来监督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还是不够的。

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在开展其业务时还要靠以下两点来保证公司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一是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的基础是靠公司的声誉。

由于这些组织提供的服务高度依赖于个人技能而非资本,而客户选择服务时,主要依据的也是个人声誉、品格和技能。

因此这些公司一般不会因为短期的利益而损害长期的声誉。

二是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司体制绝大多数为无限合伙制,一旦发生问题,造假者往往会被罚得倾家荡产。

在强制信息公示和民事赔偿制度的基础上,大量美国律师专注于为股东提供法律服务。

他们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紧盯着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各种披露信息寻找漏洞以谋求获取赔偿。

这种外在监督的力度极大,对上市公司构成了强有力的约束。

4、社会舆论监督舆论评价与监督的“放大器”特征使得社会舆论监督对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安然事件的爆发虽然说明美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制还存在问题,但事件本身却证明媒体的力量有时也能扭转乾坤。

(二)NASDAQ市场的监管体系NASDAQ市场的监管机构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第二部分是NASDAQ自身的管理机构。

1、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的监管在场外交易领域,NASD是美国证券场外交易最主要的自律组织,该协会目前拥有近6000家会员,24457个分支机构。

作为民间唯一的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注册的非营利组织,它全权管理着全国场外交易市场上的所有证券交易活动,其活动内容包括:第一,建立和完善会员制度。

它通过审查,吸收符合规定的注册经纪商或自营商成为自己的会员,进行会员注册考试、注册调查、注册审查、注册登记;要求并约束会员遵守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制定的各项规定;敦促会员在挑选董事和管理事务方面的公开化、公平化,禁止协会会员参与任何有限合伙公司的重组交易,禁止协会会员与金融部门或金融的分部门进行关联交易等。

第二,制定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在SEC的监督指导下,制定协会的规章制度和证券交易法规;防止欺诈、操纵市场的行为;监督手续费收取的执行标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等。

除此之外,根据法律授权,协会对非会员而从事场外交易的证券商同样拥有监督管理权。

第三,监督、检查会员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四,提供电子报价系统、转账清算系统和统计系统,并指导其运作。

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直接管理着NASDAQ 系统的运作,但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

协会利用该系统引导证券投资方向和资金流向,监视场外交易中各种证券交易量和证券价格的变化,防止不法交易产生。

为了避免报价的过高或过低造成市场动荡,协会对报价的内容和形式作了具体的规定。

协会经常使用最先进的在线或离线计算机系统监视的交易情况,并有权对那些从事非正常交易活动的会员公司及其注册雇员进行惩处。

2、NASDAQ的内部管理NASDAQ的内部管理机构主要是股票巡视部和交易巡视部。

该市场的管理条例规定,股票发行人必须提前向股票巡视部披露必要信息,如监管与收购、利润与特别红利、收购股权、新产品与新产品开发以及公司管理控制权的变化等。

这些提前递交的信息有利于股票巡视部评价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在某种情况下,股票巡视部甚至还可以暂停交易以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而交易巡视部则主要负责交易报告等事宜,它的职责是实时检查过高价位和错误的交易报告、在线监督和处理“锁定”与“交叉”市场等。

美国证券市场在场外交易中采用自律管理的监管体制有几点原因:一是由证券从业人员组成的自律机构更加贴近市场,更加熟悉市场的运行规则和市场存在问题的根源,监管效率更高。

二是自律组织对于市场一线的违法行为能做出更为迅速而有效的反应。

三是管理的范围一般要大于政府监管部门,对某些法规触及不到的领域更有实用性。

四是行业自律能充分推动市场创新和竞争意识,有利于市场的活跃。

五是自律机构在一定范围代替政府部门的一些微观监管行为,可直接减少监管成本,改善监管失灵问题。

3、对做市商监管要求由于做市商的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NASDAQ市场的效率,所以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制定一系列规则,对其做出了规定和限制。

第一,禁止做市商限制竞争行为。

为保证市场对所有的市场参与者开放、公平,NASD制定了以下几项做市商行为限制:禁止做市商与其他会员公司或相关个人合谋控制价格、交易和成交报告;禁止做市商指使或要求其他做市商撤销或更改他们的报价,使之与自己的报价协同;禁止做市商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威胁、骚扰、恐吓以及其他不当的行为以影响其他做市商、会员公司或会员公司相关个人。

第二,做市商尽职义务。

根据NASDAQ市场规则,所有的经纪商和做市商必须为客户承担尽职义务。

也就是说,所有代理客户或与客户的交易必须尽可能以当时市场上最有利的做市商报价成交。

第三,禁止做市商利用信息优势“提前行动”。

如禁止做市商在得知一笔大宗交易即将成交的非公开信息时,在相应的期权上作套利交易(或者得知大宗期权交易的非公开信息以后在相应的股票上作套利交易)。

协会对做市商在出版有关证券研究报告之前,故意调整相关证券存货头寸的行为也作了相应的限制。

此外,协会建议做市商在内部建立必要的内控制度,将研究部门和相关部门分开,防止交易部门利用提前知悉即将出版的研究报告内容的优势,故意调整相关证券存货头寸,没有建立这种内容制度的做市商将要承担举证责任。

(三)OTCBB市场的监管OTCBB只是一个由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监管的报价服务机构,并不是一个证券交易所。

因此,它主要监管对象是做市商而不是证券发行商。

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主要对做市商的报价信息和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例如,规定所有做市商必须在证券交易后90秒钟之内通过ACT系统(AutomatedConfirmationTransactionService)对交易情况进行公布。

OTCBB市场最初开始运作时,对挂牌公司的信息发布采取的是完全自愿的方针,并不作强制性的要求。

挂牌公司只需向做市商提供自己的财务数据即可。

在发生几起恶性欺诈事件后,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从1999年1月4日起证监会制定了一项新规定(新规定名称为EligibilityRule):在OTCBB上市的公司必须定期向证交会公布其财务季报和年报,凡是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告的公司,将有一个月的警告期,警告期满尚不能提交者,其股票便被从OTCBB上删除,下降到次一级市场粉红单市场上交易。

1999年7月,3187家公司由于逾期未向美国证交会申报财务状况而被摘牌。

(四)粉红单市场的监管与OTCBB不同,粉红单市场不属于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而是隶属于一家独立的公司。

粉红单也仅是一个报价服务系统而不是交易服务机构,在该市场上交易的股票没有任何财务要求和信息披露要求。

粉红单市场是美国唯一不需要进行财务信息披露的股票市场,如果说在这个市场还有什么监管的话,那就是粉红单市场也实行做市商制度,在对做市商的监管方面,粉红单市场与NASDAQ市场、OTCBB市场都是相同的。

三、有关结论如前所述,美国证券市场不同层级的监管方式和严密程度也是不同的。

在市场宝塔的顶端,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活动受到了最严格的监管。

监管采用的是法律规范、集中式的证监会监管、舆论监管以及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交易商、中介机构以及各类专业人员,都受到了全方位的监督;随着宝塔层级的降低,来自外部的监管力度也逐级下降。

NASDAQ市场主要由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负责监管,除对上市公司有一定的要求之外,监管侧重于做市商;OTCBB则主要对做市商的报价信息和交易活动进行监管,对上市公司没有挂牌要求,监管仅限于要求上市公司向美国证监会提交财务报告;位于最底部的粉红单市场则几乎没有来自政府部门的监管,基本上完全依靠行业自律进行治理。

这种分层监管体制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节约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将有限的监管资源用于保证对最有可能影响公众利益的市场的监管能力。

同时尽管某些市场几乎没有任何具体的监管,完全依靠市场参与者的自我约束来维持交易秩序,但在严格而完整的法律特别是民事追究制度下,挂牌公司、证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的行为还是得到了有效约束。

相比之下,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这种分层监管的体系,证券市场的监管责任几乎完全由证监会承担。

受监管成本和能力的限制,管理层不得不对开放新的市场领域十分谨慎,从而进一步固化了证券市场的畸形结构,使得中国证券市场长期仅有交易所一个层次,不仅降低了资本市场的融资效率,而且加大了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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