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人大代表-同志先进事迹
时代楷模张桂梅事迹材料
时代楷模张桂梅事迹材料时代楷模张桂梅事迹材料1张桂梅同志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新时期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杰出榜样。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阳光下最崇高的职业莫过于教师——他们用心灵陪伴心灵,用青春点燃青春,用梦想照亮梦想。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教育更是发挥了重要作用,教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对一个国家来说教育是一件大事,对一个家庭来讲更是一件大事。
由于家庭因素及其他原因,一部分适龄儿童无法正常入学,对上学的渴望也只能是一种奢望,但张桂梅,一个62岁的老太太,瘦弱多病、无家无子,却用行动让1645名贫困女孩迈向了大学之路,实现了华丽转身,她就是人间的“天使”。
做好一件事情并不难,难得是一辈子做好一件事。
对张桂梅来说,她这一辈子都在为贫困孩子的教育操心和操劳,为建立一所免费女子高中,面对旁人的不解、质疑甚至是谩骂,她都不予理会,牢记自己的初心,勇挑教育的重担,为改变贫困山区教育落后面貌,尤其是女孩受教育程度低的现实情况,她四处奔走,拉赞助,搞募捐,最终在她的不懈努力之下免费女子高中成立了,这不仅仅是一所学校,而是无数贫困女孩改变命运的希望之门,在她的`辛勤付出之下,女子学校取得了可喜成就。
张桂梅,由一名普通的中学老师,义务当政府新建的华坪县儿童之家的院长,再到云南省华坪县女子高中党总支书记、校长,这一个个身份的转变和叠加,对她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称谓的改变,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身患疾病的她,面对当地组织的关心和照顾,都化作了她为当地教育事业做努力贡献的动力,她不为名利,不图回报,只为让每一位贫困的孩子能够通过读书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她用一双勤劳的双手撑起了贫困孩子未来的天空。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张桂梅用自己的教育初心,通过19年的努力实践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教育奇迹,她知行合一,身体力行,用行动向我们广大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课,是用行动让贫困女孩华丽转身的“天使”。
县人大代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县人大代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人大代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和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地方,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行使东欧国家权力。
人大代表的产生、职权、义务和监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均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呢?下面搜集整理了县人大代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供大家参考。
XXX同志,男,45岁,共产党员,XX县人大代表,现任青龙镇XX村委会主任。
作为一名普通的县镇人大代表,他怀著着一颗赤子之心,严谨务实,劳累奔波,倾情为民,为大家服务到位办实事;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农村第一线的村干部,他在非技术性上始终如一,兢兢业业,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刻苦,在政治理论学习,服务三农,联系群众和遵纪守法等各领航方面都发挥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他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成绩,获得全村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普遍好评,并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他切实履行代表职责,时刻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心声,积极向上争取投资项目资金,争取做好一名政协。
由于工作出色,深获群众信赖,他2022年在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以高票当选为村委会主任。
上任伊始,他就碰到一个棘手的难题。
XX村处于青龙圩镇,323国道穿境而过,是青龙镇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而两条主要街道却有两条是八十年末或九十年代初建成的,经过长期的碾轧,已是外头坑坑洼洼、水沟阻塞,污泥浊水流满半条街,臭气熏天,情况严重污染了生存环境。
而其时全镇各村新农村建设搞得是热火朝天。
昔日破旧不堪的村庄,现在是路修好,房子建整齐,粉刷一新,有休闲广场,凉亭,还有文体活动室,到处种上了花木,绿树成荫,俨然一座座花园式的村庄,显出一派生机。
而XX村作为青龙镇“第一门市”却显得满目疮痍,一到雨天,满街的摊主都叫苦不迭。
为此,他遭了不少白眼,也看到一些幸灾乐祸和怀疑的一举一动目光,但看到XX村地处圩镇,不可避免的会经常接触到一项艰难的工作,那就是征地拆迁。
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报告
先进个人工作报告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报告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报告怎么写?那么,下面请看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报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报告1省民委:按照省人社厅、省民委、省公务员局《关于评选推荐第三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要求,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我市顺利完成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
现将初审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推荐工作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
接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评选推荐方案,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主动与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沟通对接,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推荐、严格把关,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选拔标准。
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将热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能够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上来,做到优中选优,确保了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精心选拔推荐。
要求参选单位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推荐评选工作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严格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
整个推选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被推选出来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深入细致考察。
通过谈话、政审及征求意见等办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情况。
被推荐的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了干部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征求了纪检监察和卫生计生部门的意见。
市人社局会同我局对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
二、评选推荐结果根据文件要求,经各区市层层推荐,结合工作中掌握和了解的情况,综合考虑各区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民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对民族工作的贡献,我市拟推荐青岛市市南区民族宗教局为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集体,青岛市城阳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张xx为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工作者。
《民族团结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民族团结个人先进事迹材料》xx同志xx年以来,先后担任过xxx市机关团委书记、团市委副书记、书记、州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州xxx局长等职务。
特别是在担任州xxx局长以来,自治州民政事业突飞猛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为自治州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自治州的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xx年以来自治州xxx先后3次被为好班子、3次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次评为扶贫先进单位、信息宣传工作一直排在自治区民政系统、自治州各单位前列、五十年州庆双拥工作先进单位,xxx同志本人连续2年被考核为优秀。
一、政治坚定旗帜鲜明该同志自小受父亲的影响和良好的家庭教育,思想比较活跃、开放,小学、中学一直上汉校。
作为一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特别注重个人的品德修养,遵纪守法,讲原则、讲团结、讲稳定,识大体,顾大局,能够时时处处自觉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关心和团结各民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能够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反对一切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祖国统一。
影响xx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主要威胁来自于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对于这一点,xxx同志深信不疑。
在党的长期教育下,xxx 同志在思想深处,自觉地树立起xx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非法宗教活动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特别是加入中国共产党以来,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提醒自己要听党的话,跟党走,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尊纪守法,关心群众,依靠人民,尽自己的一切所能为群众多做好事、实事。
要热爱党、热爱祖国,忠诚党的事业,坚定不移的走xx指明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按照党章的要求,做到了言行一致,在工作中善于发挥成绩,纠正不足,不断提高,干一行爱一行,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多年来,在多个岗位上都做出了非凡的成绩。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6•【字号】鲁政字[2010]130号•【施行日期】2010.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报(鲁政字〔2010〕13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2005年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涌现出了一大批为促进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为表彰先进,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发展,省政府决定,授予济南市财政局等86个单位“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乔梁等125人“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给予一次性奖励,不与其他待遇挂钩)。
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省各族人民,要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宝贵经验和先进事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名单山东省人民政府二○一○年六月六日附件: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名单模范集体名单(86个)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教育局中共济南市历下区委统战部中共济南市市中区区委商河县人民政府济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济南市伊斯兰教协会章丘市埠村街道办事处杨家巷村青岛市民族事务局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青岛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青岛市李沧区委统战部青岛市市北区委统战部淄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淄博市沂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淄博市张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中共枣庄市台儿庄区区委滕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烟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烟台市地方税务局山东省牟平第一中学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青州市益都街道办事处北城社区济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济宁市市中区越河街道办事处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曲阜市鲁城街道办事处西关民族社区居委会泗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鱼台县王庙镇旧城里村泰安市财政局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区委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东平县州城镇人民政府肥城市边院镇人民政府新泰市禹村镇车阳村宁阳县供电公司乳山市人民政府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威海市财政局莒县人民政府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东升居委会沂州集团有限公司临沭县人民政府临沂市兰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苍山县磨山镇人民政府费县梁邱镇梁邱西村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中共德州市委宣传部中共德州市委统战部中共陵县县委中共临邑县县委中共庆云县县委德州市交通局禹城市民族宗教局聊城日报社中共冠县县委莘县人民政府临清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阳谷县鲁信清真食业有限公司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北城街道办事处蒋庄村村委会滨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无棣县车镇乡人民政府阳信县河流镇刘庙工作片党总支中共曹县县委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菏泽市定陶县人民政府菏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菏泽市财政局菏泽市教育局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接访二处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宣传处山东省民政厅救灾处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政治工作处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法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山东银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军区曹县人民武装部武警山东省总队政治部秘书群联处山东省济南西藏中学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一处模范个人名单(125名)乔梁汉族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副处长姚爱雨汉族中共济南市委统战部主任科员方明汉族济南市公路管理局处长米金山回族济南市槐荫区民族宗教办公室主任米丰武回族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小寨村党支部书记荣兰祥汉族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校长陆玉明汉族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工作处处长马学凯回族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处处长阮怀勤汉族(女)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调研员李海涛汉族(女)济南市民族医院院长沈建汉族中共青岛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工作处调研员牛旭东满族青岛市民族事务局民族处处长张国华汉族中共青岛市四方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杨松凯回族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教授莫照兰壮族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马志平汉族青岛市崂山区第二中学校长王修德汉族淄博市财政局局长王爱军回族(女)淄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王令民汉族淄博市临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于少华汉族淄博市临淄区金岭回族镇党委书记张立德汉族淄博市沂源县西里镇柳枝峪村党支部书记孙守文汉族枣庄市财政局高级会计师杨清海回族枣庄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周惠清汉族中共滕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杨国军回族枣庄市山亭区西城头清真寺管委会主任林珍英汉族(女)枣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杨振福汉族东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张学武汉族东营市河口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米娜瓦尔维吾尔族(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党委学生工作部副主任张建成汉族烟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王吉璧汉族龙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董洪青汉族莱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金宗峰回族烟台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丛新红汉族(女)中共烟台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科科长边峰汉族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区委书记崔怀田藏族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局长赵金国回族临朐县冶源镇冶南村村民议事会会长李新平回族潍坊市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于来刚满族潍坊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丁薇回族(女)潍坊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科科长王东春回族济宁市财政局科长夏乾旺回族济宁市市中区常务副区长尹凤银汉族中共兖州市委统战部部长王兆勋回族曲阜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曹连朴汉族中共邹城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潘兴胜汉族微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XXX为回族金乡县金乡镇清真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王金生回族汶上县政协主席沙文玲回族嘉祥县纸坊镇虎头山村党支部书记高峰汉族泰安市教育局副局长赵永斌汉族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党委书记周广胜回族宁阳县华丰镇井泉村党支部书记白建新回族泰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巩仁忠汉族泰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马学军回族泰安市岱岳区民族宗教局副局长陈方海回族肥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渠红梅回族(女)新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孙书国汉族乳山市徐家镇吴家屯村党支部书记葛长庆汉族威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调研员张启敏汉族荣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于文华汉族文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杨文珍佤族(女)文登市宋村镇紫金山村农民丁德泉回族莒县清真寺教长来永超汉族中共莒县县委统战部部长张维明汉族日照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科员房绪敬汉族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西关社区党总支书记李霞汉族(女)莱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科长毛翠珍汉族(女)莱芜市莱城区民族宗教局副局长白爱电回族郯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吴开春汉族平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刘凤茂回族莒南县公安局政治教导员马朝武回族沂水县马站镇沙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杨艳明回族山东环球印铁制罐有限公司董事长沙益薇回族(女)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调研员马坚回族德州市德城区旅游局局长赵作勇汉族宁津县长官镇党委书记张天勇汉族中共齐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李跃胜回族陵县银海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仉国栋回族陵县于集乡盐店村清真寺阿訇韩东福回族临邑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麻然军回族平原县伊斯兰教协会会长董金忠汉族德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司机姜之厚汉族聊城市财政局局长梁绍立汉族聊城市人事局局长陶新镇汉族中共聊城市委统战部副调研员沙元锋回族冠县店子乡党委书记王维峰汉族聊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武清燕回族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姚冬汉族(女)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马卫红回族(女)临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新地回族(女)聊城市东昌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王秀夫汉族滨州市财政局局长高中兴汉族滨州市教育局局长王殿和汉族滨州市无棣县小泊头镇党委书记杨广富回族阳信县河流镇大寺杨村委会主任陈金海回族滨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调研员林国华汉族(女)中共阳信县县委书记高壮斌汉族菏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纪检组长马惠亚回族菏泽市伊斯兰教协会秘书长马勇回族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团昌汉族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局局长李广彬汉族定陶县陈集镇党委书记郭卫兵汉族东明县民族宗教局局长从敏回族单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张广营回族鄄城县董口镇前元村党支部书记顿文英汉族(女)东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伟回族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王忠民汉族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于云龙汉族山东省公安厅国保局副调研员张永法汉族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六处处长刘鲁建汉族山东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张雪茹汉族(女)山东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科长顾东旭汉族山东省文化厅艺术处副处长于凤华汉族(女)山东省卫生厅主任科员王浚汉族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处长张培宇回族山东电视台新闻中心制片人孙照亮汉族山东省体育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副主任刘文萍汉族(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调研员蔡焱汉族山东省图书协会副秘书长丁立江汉族胜利石油管理局党委统战部高级政工师于兴国汉族齐鲁石化分公司服务保障中心主任王振先汉族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副主任医师王丽回族(女)济南大学体育学院副教授强基民汉族山东省济南回民中学工会主席左亭回族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二处处长。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1-5月份我市受到上级表彰事项的通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1-5月份我市受到上级表彰事项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04•【字号】洛政办〔2015〕53号•【施行日期】2015.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1-5月份我市受到上级表彰事项的通报洛政办〔2015〕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对今年1-5月份上级文件中涉及我市的通报表彰事项进行了汇总。
现通报如下:一、《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豫政〔2015〕3号,2015年1月16日印发)表彰洛阳市涧西区民族宗教局、偃师市缑氏镇人民政府、洛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洛阳市财政局等4单位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表彰马林波(回族,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副区长)、马晓林(女,回族,洛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关宏德(中共栾川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刘占迎(回族,洛龙区关林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曾建国(回族,洛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科科长)等5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企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豫政〔2015〕6号,2015年2月5日印发)表彰孟津县政府、洛阳市高新区管委会等2单位为2014年度河南省企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表彰卫树红(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庞力滔(洛阳市优化办副主任)、马骁旭(洛阳市财政局工业处科员)等3人为2014年度河南省企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省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豫政〔2015〕18号,2015年3月27日印发)表彰洛阳市为对外开放工作先进省辖市;伊川县、汝阳县等2单位为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县(市、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等2单位为对外开放工作先进产业集聚区(开发区)。
民宗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
民宗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在我国的多民族大家庭中,民族宗教问题一直是一个长期的热点话题。
民族宗教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需要有先进个人来引领和推动。
今天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民族宗教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
一、事迹简介先进个人——李富岩,男,回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从一名边防军人到现在碰到市场监管、民族宗教领域的权威专家,经历过许多的工作,李富岩一直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理念。
二、成为先进个人的背景李富岩在余杭警备部队当兵期间,他带领民警在清真寺、庙宇等场所加强宗教活动的安全管控,加强与当地教务组织、信教群众的沟通交流,保障当地宗教团体、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后来,李富岩辞去警队职务,转移到市场监管领域,成为回族群众面前的崇高楷模。
三、先进事迹1、热心公益2015年1月,海珠区执法局通过李富岩的推荐,与广大升平清真寺达成共识,为该寺的拆违行动提供帮助。
李富岩亲自带领执法人员到场,共同完成了该寺北侧道路隔离墩、千年古树周围违建拆除工作。
2、胸怀天下2012年,广州罐装输液药品抽检遇到瓶子",李富岩和同事机智应对,主动与医保部门对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保证人民安全。
3、率先垂范,助力发展2016年,李富岩被邀请参加由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的《企业文化与防腐倡廉论坛》,演讲在场人员听众到位率居首位,其中不乏高层领导。
四、先进事迹的启示李富岩先进事迹的背后体现的是一种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是一种真正的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信仰,尽心尽力地为政府、为企业、为民众服务,为回族传统文化的推广和传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他的先进事迹告诉我们,在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先进工作者。
总之,李富岩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尤其是在民族宗教领域,他给我们大家都展现了一种精神风貌,这种精神风貌不仅能够带动一方人民,更能够推动民族宗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好人崔玉臣
中国好人崔玉臣■ 田丰快乐的“一家人” ▲069天的一个傍晚,崔广德走村串巷时,骑着自行车途经距家5公里左右的曹满城村时,遇见了蓬头垢面无家可归的汉族人张石头。
经过交谈,发现42岁的张石头是东明县渔沃街道曹满城村的一位村民,因遭受孩子夭折、妻子离家出走之痛,精神失常、生活也没有着落,当时崔广德见天色已晚,张石头又孤身一人,于是将他带回家中照料,让张石头吃饱喝足,又让他在家里住下。
崔广德向妻子虎梅英说清事情的原委后,说出了自己想收留张石头在家一起生活的想法。
起初,虎梅英稍许表示不情愿,因为自家还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需要抚养,平时日子过的也很拮据。
但心地善良的虎梅英看了眼正在狼吞虎咽吃饭的张石头后,不禁红了眼眶,随即同意了丈夫收留张石头一起生活的想法。
崔玉臣回忆着说:“父亲遇到石头叔的那一年,我还小,才5岁,‘石头叔’来家的故事都是父亲告诉我的。
当时‘石头叔’蓬头垢面、精神恍惚、蹲在路边,一边东瞅西看,一边自言自语。
我父亲看到他十分可怜,就把他领回了家里。
印象里他一开始不爱言语,但是大家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就熟悉了,他就像家里人一样。
之前父亲在世时,走到哪里都带着‘石头叔’,‘石头叔’非常依赖父亲。
”当时崔玉臣家里有4个兄妹,生活本来就有些拮据,日子过得也不宽裕,但是对待“石头叔”,崔广德夫妇却是十分的尽心,不仅给他专门腾出了一间屋子居住,还时时刻刻记挂着他。
善良的崔广德夫妇把“石头兄弟”留下来一起生活,把他当成家中一员共同生活。
崔广德又带张石头去医院检查了身体,拿了药,随着张石头与崔广德家人的相处越来越和谐,张石头也变得精神起来,身体很快恢复到正常人的状况。
日子一天天过去,崔广德夫妇带着张石头一起下地种麦子、玉米,一起到各村收羊毛。
兄弟姐妹四人也慢慢接受了张石头,亲切地喊他“石头叔”。
于是,崔广德的家开启了一段跨越血缘、跨越43年时空的亲情接力赛。
“要像对我一样对待他”那一年,崔玉臣还不是很懂事,但会喊“石头叔”。
(先进事迹)永远代表群众的利益
永远代表群众的利益自治区人大代表培训班(阿克苏)发言材料之一——____(省、市、区、县)多浪乡人大代表、乡人大主席团成员莫明·夏瓦孜我叫莫明·夏瓦孜,是____(省、市、区、县)多浪乡托格拉克马扎村二组一名非常普通的维吾尔族宗教人士,今年已经54岁了,当选为多浪乡三、四、五、六、七届人大主席团成员和人大代表已经15个年头了。
这些年来,我牢记党和人民群众的嘱托,认真履行一名基层人大代表的职责,为群众排忧解难,尽自己的能力做了一些好事、实事,党和人民政府给了我许多荣誉。
____年以来连续被乡人大主席团评为优秀人大代表,____年9月光荣地参加了由自治区组织的参观首都北京的60人少数民族代表团,并列席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第二次民族团结先进模范表彰大会,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xx、李鹏等人的接见,____年至XX年连续被地区、县评为“五好爱国宗教人士”。
面对这些荣誉,我未敢有丝毫的懈怠和自满情绪,相反感到自己的肩上有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头脑中也时不时地闪现出广大人民群众期盼的眼神。
如果没有他们的理解、信任与支持,我是不可能做出这些成绩,取得这些荣誉的。
因此,既然自己是人民群众选出来当人大代表,就要“牢记天职,为民谋利”,这是一名普通的人大代表的理念与追求。
我要用自己的荧光照亮别人、温暖群众。
在此,我将这几年来我当人大代表的体会和感受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简单汇报如下:明确职责精神振____年我刚当选为多浪乡人大代表时,不少人劝我说“莫明啊,你这个人大代表要钱没钱,要权没权,弄不好,净得罪人!还不如干好自己的宗教事情就行了。
”是啊,对于这些好心人的关照,我也不是没有自己的想法。
确实,现在毕竟是市场经济社会,人家忙是为了赚钱,我成天忙,图个啥?就连我的妻子也说:“当个阿吉就够你忙得啦!还动不动地到乡里开会、搞什么监督呀、调查研究的什么,我看纯粹是没事找事!”开始时,从内心讲,我也是不怎么明白人大代表到底是干些什么工作?是不是就是人们平日里所说的开开会、举举手、划划圈、讨讨论、发发言,最终什么事也解决不了。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17•【字号】皖政[2009]120号•【施行日期】2009.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皖政〔2009〕12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5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各地、各行业涌现出了一大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他们是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优秀代表。
为大力弘扬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中共合肥市蜀山区区委等32个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陈军等42位同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希望全省各族人民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立足本职、积极进取、甘于奉献的高尚风格,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民族文化和经济发展的奋斗精神。
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认真执行民族法律法规,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2.24•【字号】鄂文[2010]10号•【施行日期】2010.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鄂文〔2010〕10号)2004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省各族人民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各地区、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为大力弘扬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促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80个单位“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向国成等98名同志“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改革开放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省各族人民要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的优良品德,学习他们积极进取、甘于奉献的高尚风格,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奋斗精神。
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凝聚智慧和力量,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附件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一、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80个)武汉市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武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财政局武汉西藏中学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市人民政府恩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恩施市白杨坪乡人民政府利川市人民政府利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利川市毛坝乡五二村建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建始县高坪镇人民政府咸丰县人民政府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政府巴东县人民政府巴东县第一高级中学宣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宣恩县沙道民族中学来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来凤县百福司镇人民政府鹤峰县人民政府鹤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宜昌市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宜昌市财政局秭归县委统战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坪镇人民政府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当阳市委统战部枝江市人民政府湖北清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市城区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黄石市黄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黄石港区人民政府襄樊市襄樊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宜城市板桥店镇人民政府荆州市荆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石首市绣林街道办事处槐树堤回族社区居民委员会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十堰市张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郧西县人民政府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孝感市孝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荆门市荆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钟祥市九里回族乡人民政府鄂州市鄂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黄冈市黄冈市公安局咸宁市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随州市广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仙桃市仙桃市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潜江市潜江市总口农场天门市天门市岳口镇回民事务管理委员会神农架林区神农架林区下谷坪土家族乡人民政府省直单位省委办公厅综合一处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省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处省委政法委涉新疆工作办公室省总工会财务部共青团湖北省委统战联络部省妇女联合会妇女发展部省移民局移民二处湖北日报记者部省广播电视总台电视卫星频道省伊斯兰教协会大专院校、大型企业、金融单位中南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学院三峡大学党委统战部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市烟叶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货币信贷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支队二、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98名)武汉市曾建发武汉市民族中学校长钟伟武汉一中新疆部主任唐汇明(土家族)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处长苏霓斌武汉市援藏干部、中共乃东县委书记陈家良武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一处处长付世超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叶长青(回族)武汉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理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向国成(土家族)恩施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冉隆映(土家族)恩施州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洪家进(土家族)恩施州公安局控告申诉科科长蔡平恩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斌(土家族)恩施市教育局局长李昌明(土家族)恩施市龙凤镇大转拐村民委员会主任谭志平(土家族)利川市委书记李好文(土家族)利川市文斗乡党委书记、乡长庞红艳(女,土家族)建始县人民政府县长周金义(土家族)建始县花坪乡民族中学校长张宇(土家族)咸丰县委书记刘爱国(土家族)咸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洪敏(女,苗族)巴东县委书记陈代龙(土家族)巴东县农业局副局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巴东分校校长杨安明(土家族)宣恩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唐斌(土家族)宣恩县财政局局长钟昌泽(侗族)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党委书记、乡长胡泽(土家族)来凤县人民政府县长向家林(土家族)来凤县旧司乡党委书记、乡长孙学余鹤峰县委书记王红艳(女,白族)鹤峰县铁炉白族乡党委书记、乡长胡明义(蒙古族)鹤峰县中营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宜昌市颜家万宜昌市规划局局长唐聪(女,土家族)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科科长赵平宜昌市公安局主任科员李国光西陵区委统战部副部长黄代龙点军区土城乡车溪土家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民夷陵区委统战部副部长程鹏宜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戴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关和平(土家族)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邓玉华(女)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石市答加娜(女,回族)黄石市清真寺管理委员会主任襄樊市白光德(回族)襄樊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清波樊城区米公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李炳发(回族)枣阳市北城办事处顺城回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荆州市辛启国荆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闻国莲(女,回族)沙市区清真寺管委会主任王明林(回族)洪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十堰市袁惠(女)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科长魏荣冰(回族)郧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龚云(女,回族)竹山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孝感市蒋晴(女)孝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马培圣汉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荆门市李友生荆门市交通局局长魏美章(回族)东宝区回民事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鄂州市谢祚兴鄂城区汀祖镇党委书记、镇长黄冈市马福生(回族)罗田县凤山镇蔬菜村党支部书记咸宁市王腊新(回族)赤壁市周郎嘴回族镇人民政府干事马小明(回族)咸宁市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随州市李曙光随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仙桃市宋先宜(女)仙桃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杨世海仙桃市沔城回族镇党委书记潜江市李建伟(回族)潜江市周矶农场彩瓦厂副厂长天门市陶彩虹(女)天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神农架林区邓正英(女,土家族)神农架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省直单位朱彬省纪委、省监察厅宣传教育室副主任王广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处处长、高级经济师王成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外经济合作处主任科员王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方国强省科技厅计划处处长唐启明(苗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经济发展处处长赵军章(土家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杨宁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副调研员李正贵(土家族)恩施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潘和新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调研员李一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副处长邬晓波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唐超英(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副调研员蒋明星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计划处副处长张海川省水利厅计划财务处副调研员张运林省农业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副调研员、高级农经师朱丽艳(女)省商务厅财务处主任科员吴宪省文化厅财务处处长马蓉娴(女)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主任科员王季华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杨炎斌省地方税务局监察室副调研员鄢桃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规划财务处处长李明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主任科员刘家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处长刘传生省新闻出版局发行处处长陶磊省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处副处长刘伦银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扶贫处处长张恩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恩施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大专院校、大型企业、金融单位杨昌林武汉大学体育部党支部书记、副教授张真(女)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党委书记、校长马金城(回族)华中科技大学少数民族联谊会会长王原平湖北电影制片厂厂长张景华(女)江汉石油管理局农林处处级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翁大群(土家族)巴东县人民武装部政委杨峰武警湖北省总队宜昌市支队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中队长。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丽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27•【字号】丽政发[2006]16号•【施行日期】2006.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丽政发〔2006〕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2000年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市各族人民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涌现出了一大批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新世纪新阶段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等30个集体“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杨漫江等70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市人民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各族人民,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的优良品德,学习他们积极进取、甘于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奋斗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构建和谐丽江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民宗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
民宗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
作为民宗工作的一名先进个人,他/她在工作中做出了一系列卓
越的贡献。
以下是他/她的先进事迹:
1. 为民族团结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他/她在工作中积极倡导民族团结和谐,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
化交流和宣传活动,加强了各族群众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谐的发展。
2. 大力推进宗教事务管理
他/她深入了解宗教事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积极推进宗教事务
管理工作,确保宗教活动在合法、规范、有序的轨道上开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3. 积极开展扶贫工作
他/她关注贫困地区的民族群众,积极开展扶贫工作,为当地群
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改善,提高了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
4.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他/她深入了解民族宗教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各族群众
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各族群众的意识和认识水平,增强了民族团结和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以上就是该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他/她的努力和奉献为民族团
结和谐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宗教事务管理和扶贫工作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他/她的先进事迹应该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为推动民族团结
和谐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孙瑞先进事迹材料
孙瑞同志先进事迹孙瑞河北省下花园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1966年9月出生,1989年8月入党,本科文化。
孙瑞同志自2009年调任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以来,围绕全区“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中心工作,克难奋进,锐意进取,全力推动了下花园区民政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受到了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群众的高度好评。
在孙瑞同志的带领下,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先后获得“河北省区划地名网站先进单位”、“河北省区划地名示范县区”、“下花园区实绩突出单位领导班子”新花园社区与婚姻登记处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和“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等10余项荣誉;;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先后2人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3人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5人被评为区级先进个人。
他任局长一年多来,以年轻领导自有的魄力,大刀阔斧改革创新把民政事业推向了新的高潮。
通过狠抓项目,张家口市佳和植物油制造有限公司今年将新建厂房84间4600平方米,占地8亩,新上生产线1条,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
资金凭证、企业备案证及相关手续健全,并报发改部门备案。
敬老院实现了“集中供养上规模、硬件建设高标准、管理服务上水平”的发展目标,总投资270万元,工程全部完工,使我区敬老院在全市硬件设施、管理服务等多项内容联查评比中名列前茅。
社会福利院建院较早,房屋比较陈旧,今年通过对部分房屋改造,新增院民宿舍8间,增加了床位20张。
公墓全面绿化、新建墓穴、墓区的维护与改造、办公场所改造工程、护坡坝改造工程、纪念碑广场改造等六项基本工程。
共投资210万元,工程全部完工,使墓区整体规模、纪念碑广场环境和办公服务场所实现大的改观。
对婚姻登记处内部装修硬件设施、办证质量、服务环境,全部达到上级要求标准。
全区三年大变样和景观整治活动,共投入10万元用于机关的亮化、绿化和美化工程,亮化工作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亮化工作先进单位。
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检查我局绿化和美化工作,给予肯定与表扬。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人大代表某同志先进事迹(精选多篇)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人大代表某同志先进事迹(精选多篇)第一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人大代表某同志先进事迹*同志现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自被选为人大代表以来,始终本着对人民负责、对组织负责的精神认真传达民意,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思想政治方面他对自己严格要求,首先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五中全会精神,并以此指导工作。
本着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精神,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为全县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同志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各种活动,认真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履行代表职责。
20XX年6月,对县教育局领导进行考核时,作为一个单位负责人的他,在自己工作很忙的情况下,抱着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始终和下乡调查组一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依靠长期在教育战线工作的经验,针对各个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推行素质教育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得到基层的一致好评。
每次调查研究回来后,及时向县上主管领导及时汇报社会上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便于县领导作出相应的决策。
为了和调查组的同志们密切配合,提高调查研究的效果,在没有交通工具的情况下,用自己单位的车辆下基层,极大地支持了人大常委会的工作。
除此之外,积极配合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参加各种调查研究和代表活动,发挥了自身作用。
为了做好宗教工作,*同志认为:首先要加深了解党的宗教政策,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密切联系爱国宗教人士、教育信教群众,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保障合法宗教活动的健康发展,顺利完成了本单位全年工作思路。
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依法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工作,为了使年检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年检采取评分制,分别从各活动场所遵纪守法、宗教教职人员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年检。
县布依学会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
县布依学会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水城县布依学会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杨锦,男,布依族,1970年8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0年7月毕业于贵州省黔东南民族行政管理学校行政管理业,1998年7月毕业于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行政管理及文书专业,2021年7月毕业于中共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
1990年8月至1992年4月在蟠龙区公所工作,任区公所秘书;1992年5月至1993年1月在猴场乡政府办公室工作,任办公室主任;1993年2月至1996年1月在猴场乡政府工作,任副乡长;1996年2月至1998年11月在猴场乡政府工作,任党委委员、副乡长,主持政府工作;1998年12月至1999年1月在米箩乡政府工作,任乡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1999年2月至2001年12月在米箩乡政府工作,任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2002年1月至2021年7月在红岩乡政府工作,任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2021年8月至2021年2月在中共红岩乡党委工作,任党委书记;2021年3月至今在水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任局党组书记。
第五届六盘水市人大代表;第五届、第六届水城县人大代表;中共水城县第六届党代会代表。
2021年6月获县委、县政府在2021年度工作中被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获市委、市政府“全市‘两基’攻坚先进个人”;2021年8月获县委、县政府创建双拥模范县“两连冠”先进个人。
2021年加入水城县布依学会,历任学会理事,现任布依学会秘书长,肩负着布依学会的大量工作。
该同志在基层工作期间一直在民族乡工作,对民族工作十热悉,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民族工作经验。
加入水城县布依学会以后,尤其是调到机关工作后,在完成单位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布依学会的各项工作,在学会中发挥着重要骨干作用。
工作中,他倾心尽力、恪尽职守,出色地完成布依学会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成绩显著,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布依群众的一致称赞。
其事迹如下:一、热爱、热心、热情于布依事务,尽职、尽责、尽力抓布依文化作为一名布依族干部,学会的工作骨干,该同志在日常工作中长期走乡串户,四处采风,多方座谈,底层调研,大量搜集了布依族民间传说、民间故事、民间彦语、民间歌舞等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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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人大代表*同志先进事迹
***同志现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自被选为人大代表以来,始终本着对人民负责、对组织负责的精神认真传达民意,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思想政治方面他对自己严格要求,首先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并以此指导工作。
本着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精神,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为全县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同志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各种活动,认真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履行代表职责。
2004年6月,对县教育局领导进行考核时,作为一个单位负责人的他,在自己工作很忙的情况下,抱着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始终和下乡调查组一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依靠长期在教育战线工作的经验,针对各个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推行素质教育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得到基层的一致好评。
每次调查研究回来后,及时向县上主管领导及时汇报社会上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便于县领导作出相应的决策。
为了和调查组的同志们密切配合,提高调查研究的效果,在没有交通工具的情况下,用自己单位的车辆下基层,极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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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了人大常委会的工作。
除此之外,积极配合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参加各种调查研究和代表活动,发挥了自身作用。
为了做好宗教工作,***同志认为:首先要加深了解党的宗教政策,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密切联系爱国宗教人士、教育信教群众,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保障合法宗教活动的健康发展,顺利完成了本单位全年工作思路。
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依法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工作,为了使年检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年检采取评分制,分别从各活动场所遵纪守法、宗教教职人员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年检。
针对我县宗教工作的实际,将规范管理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
对宗教活动场所重建、维修严格按照关法津、法规进行审批。
对已批准重建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经常调查、了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抓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的稳定工作,在宗教节日和重要活动时期,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狠抓宗教领域的稳定工作。
在古尔帮节、斋月前夕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安全保卫、消防等进行了全面检查。
为了全面了解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基本情况,今年下半年,与县委统战部分别为全县23所活动场所制定了清真寺及统宗办工作一览表,目前已基本上墙。
在保护合法宗教活动的同时,依法制止各类非法宗教活动。
***同志针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在农村的实际,克服无交通具,经费不足等诸多困难,多次到基层开展了调查研究,同宗教人士交谈,向信教群众开展宣传教育,解决了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全年共下乡20余次。
***同志在工作
---------------------------------------------------------------范文最新推荐------------------------------------------------------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今年5月在政府副县长等领导的带领下,组织考察团赴福海县学习参观。
通过学习交流,为今后进一步做好统战、民宗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同志无论是工作中还是在政治思想方面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的职能作用,认识到了作为人大代表所肩负的责任,并以实际行动履行领导干部、人大代表的义务,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及县上的各种活动,本着对组织、对人民高度负
***镇人大主席团
2005年1月11日***是***路社区团支部书记,一直以来,她用无私的奉献赢得了社区青年居民的拥护。
她担任社区团支部书记以来,不畏艰难,勇于开拓,用勤劳、智慧,践行“三个代表”要求,使社区青年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赢得了众人的称赞。
***同志经常说:“自已家就是再困难,也要先把社区青年居民的困难解决好。
”辖区有位特困青年,家境十分贫寒,仅靠政府发放的救济款度日。
在充分分析原因的基础上,***认为扶贫先要扶志。
她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鼓励其积极参加辖镇劳动保障所举办的科技培训班,手把手地教他科学养畜的技术,使之走上了以牧促富之路。
在***的大力扶持下,这位困难青年树立起了战胜贫困的信心。
在通过走家入户,散发宣传单、开办岗位技能培训班等活动的同时,她还大力宣传“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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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认清形势,转变观念,使“只要有事干,干事有报酬,就是就业”的观念深入人心。
她积极倡导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利用国家优惠政策,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岗”。
下岗职工古丽,在***的帮助下,自已开起了一家服装店,月收入近七、八百元左右,成了自主创业的个体老板。
容光焕发、神采奕奕的她逢人便说:“没有***同志的热心帮助,哪有我今天的好日子啊!”这样的故事还很多,像古丽这样的一大批下岗职工通过各种培训及自主“创岗”已有30多人走上就业再就业之路。
在2003年4—5月春季荒山荒地、绿色通道植树造林的活动中,与辖区帮扶单位签定了承包劳务合同,共出动234人次,使100多人实现了临时就业,并增加了收入。
除此之外,她积极提供信息,推荐下岗失业人员“转岗”。
把有价值的信息传递给下岗职工。
为下岗职工累计提供信息达10余条,实现再就业的职工达30多人。
目前为止,辖区内共有157名下岗失业人员纳入了社区管理,有73名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实现了再就业。
在为社区居民办实事的同时,作为团支部书记的***不忘加强团支部的组织建设。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使***路社区团建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本着“党政所急、群众所盼、青年能为”的原则,以创建“青年文明社区”为依托,深入开展团的各项活动。
在开展社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中。
***领导***路社区青年成立了少先队植绿、护绿小分队、爱心医疗服务队等志愿服务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受群众欢迎。
2、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建设。
***路社区团支部联合有关部门,为社
---------------------------------------------------------------范文最新推荐------------------------------------------------------ 区青少年特别是待业、下岗、外来务工等青年提供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活动,成立了共青团法律咨询站,对外来青工、待业青年在婚姻、劳务等方面产生的纠纷进行咨询调解,2003年接待咨询青年人数达100多人。
***同志就是这样一位热心社区青年工作的团支部书记,他常常对人讲,年青人充满活力和朝气,要加以正确的引导才能发挥他们的才能,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起诉、自诉或者检察机关的公诉,依法对该案进行第一次审理所应当适用的程序。
一审程序也叫第一审程序、初审程序。
不管是刑事诉讼法,还是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一审程序均有详细规定。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一般分以下七个具体步骤:①对检察院提起的公诉进行审查。
②对于决定开庭审理的,要做好审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③宣布开庭。
④法庭调查。
⑤法庭辩论。
⑥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⑦评议和宣判。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自诉案件,其程序基本与公诉案件相同。
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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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三点不同之处:①对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不派人出庭。
②对
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可以与被告人随时和解,
或者在宣判前撤回自诉。
③被告人在宣判前可以反诉。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民事、经济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
以因不同的案件而适用以下不同的程序:①普通程序;②简易程序;
③特别程序;④督促程序;⑤公示催告程序;⑥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
序。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在行政诉讼法生效施行以前,一直
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判。
行政诉讼法施
行后,在审判程序制度等方面都要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判,但
由于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案件的独具问题规定较细,对于许多与民事案
件有共同点的问题,规定较少,甚至未作规定。
对这些未作规定的问
题,审理案件时仍应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即参照民事诉讼中的普
通程序进行审判。
但要注意,行政诉讼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必须适用
行政诉讼法。
比如:不适用调解;不搞独任审判,都应组成合议庭;
审限为三个月,而不是六个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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