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电大法学专科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答案
电大法学专科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经济法学作业1 -04-15甲、乙、丙、丁、戊五方欲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性质的服装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 公司拟不设董事会, 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 不设监事会, 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
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 效益显著, 经股东会决议, 决定增资扩股, 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
试分析: 1、试简要回答中国《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规定。
2、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为什么?3、《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乙方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因股东只有一人, 因此不设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设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 能够设1名执行董事, 不设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为3-13名。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 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 能够设1—2名监事, 不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2、该案例中, 服装公司未设立股东会, 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因为其不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因股东只有一人, 因此不设股东会”的例外情况。
该案例中, 服装公司未设立董事会, 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 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该案例中, 服装公司不设监事会, 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 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可是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3、中国《公司法》规定: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 应当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它股东征求意见, 其它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 视为同意转让。
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C 2.D 3.A 4.D 5. C 6.B 7.A 8.B 9.A 10.D二、多项选择题 1.CDE 2.ABCDE 3.ABCDE 4.ACD 5.ABC 6.ABD 7.ABCDE 8.BC 9.AE 10.ABCDE三、填空题 1.城镇乡镇 2.法人型合伙型 3.三个月两年4.财政关系 5.“谁污染谁治理” 6.安全认证合格认证7.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市场四、名词解释1.工业企业法是有关确立工业企业的法律地位,以及调整由工业企业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财政法,是指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争取交易机会或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报偿以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5.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的开发、利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或房地产法,是指调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五、简答题1.答题要点:(1)外资企业的权利有:①财产所有权。
②经营管理权。
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包括制订生产经营计划权、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权、劳动人事权和土地租用权等③解决争议请求权。
(2)外资企业的义务:①登记义务。
②纳税义务。
③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
2.答题要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以下原则:(1)将消费者作为弱者加以特殊保护,以体现法律实质公平的原则。
(2) 消费者权利神圣原则。
(3)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023年电大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电大《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参照答案(会计班合用)(第3版)作业1(第1章——第3章)一、单项选择题:1、D 2、A 3、A4、C5、A6、D 7、A8、D 9、C10、B二、多选题:1、CDE2、BCDE 3、CDE 4、ABCDE 5、ABCDE三、判断题:1、√2、×3、×4、×5、×6、×7、√8、√9、×10、×四、简答题:1、参照学习指导书P19。
2、参照学习指导书P11。
五、案例分析:1、1999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置一合作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旳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甲、乙、丙、丁按3:3:2:2旳比例分派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甲执行合作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作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作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协议及代销协议应经其他合作人同意。
合作协议中未约定合作企业旳经营期限。
合作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1999年5 月,甲私自以合作企业旳名义与善意第三人A 企业签订了代销协议,乙合作人获知后,认为该协议不符合合作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 企业体现对该协议不予承认,由于甲合作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协议旳权利。
(2)1999年1月,合作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作企业导致任何不利影响。
2023年3月,合作人丁撤资退伙。
于是,合作企业又接纳戊新入伙,戊出资4万元。
2023年5 月,合作企业旳债权人A 企业就合作人丁退伙前发生旳债务36万元规定合作企业旳现合作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
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旳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执行合作事务旳合作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23年 4 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作人以外旳B担任该合作企业旳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作企业名义为C企业提供担保。
2024春期国开电大专本科《经济法学》在线形考(计分作业一至四)试题及答案.pptx
A.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B.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C.食品召回制度 D.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答案]A .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某市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市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采取监督检查,以下哪一 项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能采取的措施()? A.进入甲企业的食品加工车间实施现场检查 B.对乙企业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C.查封丙企业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D.冻结丁企业的银行账户 [答案]D .张某春节期间在当地一家大型超市采购如下四种产品,这些产品标识符合《产品质量法》要求的是?()A.某进 口橄榄油包装仅有英文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和厂址 B.某橄榄调和油产品配料表上仅写明〃配料:大豆油、橄榄油〃,未标明橄榄油的含量
B.销售价格低于成本
C.低于成本销售行为没有正当理由
D.造成排除或限制竞争的后果
[答案]ABCD
16.某年9月,在S市造纸业协会的组织下,甲、乙、丙三家企业达成一致协议,对其生产的白板纸统一涨价 15%o甲、乙、丙均在两周后开始执行该协议,对下游企业造成了一定损害。但是10月份,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 报并提供了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请根据《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回答以下两道多项选择题 :
D.属于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答案]D
I1.甲公司经营的某网站取得了一部热播电视剧的网络独家直播权,乙在观剧过程中反感于插播广告,利用自己 的专业特长开发出屏蔽该剧所有广告的软件,并公开了软件下载渠道,受到许多网络用户的欢迎。乙从中发现商机 ,改进软件,在剧集播放时插入丙公司的产品广告,并从丙公司收取相应的报酬。以下对乙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有哪 几项?()A.乙是消费者
.甲茶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模仿乙茶厂某款知名茶叶产品的包装、装潢并低价出售,引起当地消费者的混淆,乙 茶厂该款茶叶产品的销量陡降。以下关于甲厂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2022电大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022电大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22电大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电大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一〔第一章——第五章〕一、单项选择题1、法的本质是〔 C 〕。
A、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工具B、维护和稳固国家政权的手段C、统治阶级意志的表达D、标准人们行为的规那么2、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 A 〕。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D、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3、市场经济的根底法律是〔 B 〕。
A、宪法B、经济法C、民法D、行政法规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A 〕。
A、不满10周岁的末成年人B、不满16周岁的末成年人C、不满18周岁的末成年人D、不能完全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5、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B 〕。
A、诉讼时效的中止B、诉讼时效的中断C、诉讼时效的延长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改变6、在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中〔 B 〕。
A、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B、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C、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特定D、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7、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 D 〕。
A、经营管理决策机构B、生产指挥机构C、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D、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8、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按顺序首先清偿〔 B 〕。
A、所欠银行贷款B、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C、所欠税款D、其他债务9、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C 〕。
A、承当有限责任B、承当有限连带责任C、承当无限连带责任D、承当按份比例责任10、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 D 〕。
A、20人B、30人C、40人D、50人11、股份的最高权力机构是〔 A 〕。
A、股东大会B、董事会C、监事会D、职工大会12、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 D 〕。
A、公司股东会的常设机构制定B、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机构制定C、国有独资公司股东大会机构制定D、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13、证券法的公开原那么又称信息披露原那么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 D 〕。
电大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作业册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计15分。
请将你认为的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该题后的括号内)1、法的本质是( C )A、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工具B、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手段C、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D、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2、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 A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D、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3、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 B )A、宪法B、经济法C、民法D、行政法规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A )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B、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C、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D、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5、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B )A、诉讼时效的中止B、诉讼时效的中断C、诉讼时效的延长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改变6、在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中( B )A、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B、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C、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特定D、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7、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 D )A、所欠银行贷款B、生产指挥机构C、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D、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8、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按顺序首先清偿( B )A、所欠银行贷款B、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C、所欠税款D、其他债务9、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C )A、承担有限责任B、承担有限连带责任C、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承担按份比例责任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是( D )A、20人B、30人C、40人D、50人11、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 A )A、股东大会B、董事会C、监事会D、职工大会12、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 D )A、公司股东会的常设机构制定B、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机构制定C、国有独资公司股东大会机构制定D、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13、证券法的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 D )A、票据的公开化B、竞争的公开化C、垄断的公开化D、信息的公开化14、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报经国务院( A )A、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B、授权的部门审批C、财政部审批 D、民政部审批15、上市终止是上市证券丧失了在证券交易所( B )A、继续交费的资格B、继续挂牌的资料C、继续收费的资格D、继续买入的资格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计10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2023年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及答案
电大-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及答案作业1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答:(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有的条件: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涉及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员,私营公司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各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成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因公司从事的经营活动的不同而不同。
具体规定详见第二十三条释义。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批准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拟定公司权利的文献。
4.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拟定公司名称,组成公司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机构涉及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5.依法设立公司章程制定完毕,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2)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由于符合上述条款对于有限公司(3)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所有或者部分股权;第三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经济法学第一部分课堂讨论‘郎酒‘为名酒,某些厂非名牌起名‘雪狼夜郎酒瓶外观标贴与‘郎酒’几乎一样.1.属于哪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该行为的构成条件是什么+2.所列非名牌酒起名与名酒完全不相同,为什么也构成不正当竞争+答:1.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是经营者用于创造商品形象、促销商品、开辟市场的一种竞争手段,是经营者的财富。
尤其是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本身就已成为知名商品享有声誉的表征。
擅自使用或者仿冒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标志,在市场上产生混淆,产生误认、误购,都构成了对知名商品财产权利的侵犯,属于破坏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例中所列非名牌酒起名及外观标贴与名酒相似的行为属于仿冒知名商品标志的行为。
仿冒知名商品标志的行为主要是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仿冒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构成要件有三个:第一,被仿冒的商品须为知名商品。
“郎酒”畅销国内外,享有较好信誉,为国优知名商品。
第二,该外观标志须为知名商品所特有。
“郎酒”在白瓷瓶上有明显“郎”字标记的标识为该知名商品的象征,与一般白酒通用的包装、装潢相区别,人们见到“郎”字就会产生对知名商品的联想,这种有独特性的外观形象标志与名牌“郎”酒的优良形象联系在一起。
第三,对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做相同或相近似的使用,致使与知名商品发生混淆。
2.本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所使用的商品名称虽然与知名商品所使用名称不完全相同,但大体相似,对此有独特性的标志仅仅做无碍大体的改变,标记最引人注意、最突出、最醒目的部分“郎”字依然保留,造成了普通购买者在一般情况的注意下发生误认、误购的可能。
依然构成不正当竞争.《经济法学》课堂案例讨论记录表填写指导课堂案例讨论记录表发言提纲的填写提示:此题目要求同学们对第一部分课堂讨论的案例进行讨论,发言提纲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填写:1从课本第十九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部分找出相关概念作简单阐述。
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作业册答案
中央电大《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作业册答案1一、单选题1、C2、A3、B4、A5、B6、B7、D8、B9、C 10、D 11、A 12、D 13、D 14、A 15、B二、多选题1、ABE2、AD3、ABCD4、ABCDE5、ABC三、判断分析题1、错。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错。
我国民法调整对象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错。
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企业破产的财产。
4、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5、错。
注册制与核准是并非完全对立的两种证券发行审核体制。
四、简答题1、(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其种类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内部组织、一定条件下的公民个人、国家。
(2)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经济权利、经济义务。
(3)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有形财物、经济行为、无形财富。
2、有效条件有:(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3、合伙企业具有下列特征:(1)投资人是两个以上有完全民事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
(2)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共同管理、经营合伙企业。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5、(参照有关法律的原则,教材无此规定)(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自愿原则(3)有偿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有你五、案例分析题1、经理对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要求牛某处理不符法律。
因为公司经理对牛某的越权代理表示追认。
追定使无权代理变为有权代理。
公司经理对第二批小枣拒收,符合法律规定。
电大经济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作业 1 第一章
电大经济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 1 第一章——第五章一、单项选择题 1 、C2 、A3 、C4 、A5 、B6 、B7 、D8 、B9 、C10 、D 11 、A 12 、D 13 、D 14 、B 15 、B 二、多项选择题 1 、ABE 2 、AD 3 、ABCD 4 、ABCE 5 、ABC 三、判断分析题 1 、错。
(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
)2 、错。
(我国民法调整对象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 、错。
(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 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处分的、用于破产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
) 4 、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5 、错。
(注册制注重公开原则;核准制注重实质管理原则,二者并非完全对立,将二者结合起来,则可有效祢补个自的不足,达到相得益彰的作用。
)四、简答题 1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d1B c2uA5P h c 有你更精彩! 答: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的,经济法律关系也不例外。
它必须首先有参加者,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参加者依据法律、法规,确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根据设定的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就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2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答:( 1 )行为人合格;( 2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3 )行为内容合法;(4 )行为形式合法 3 、合伙企业的特征答:㈠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㈡各合伙人须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㈢合伙企业必须订立合伙协议;㈣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 、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到法定最低限额; 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 、有公司有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电大经济法律基础2024春形成性阶段考试试题与解答
经济法基础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一(第一章——第五章)一、单项选择题1、法的本质是( C )。
A、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工具B、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手段C、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D、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2、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A)。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D、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3、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 B )。
A、宪法B、经济法C、民法D、行政法规4、无民事行为实力人包括( A )。
A、不满10周岁的末成年人B、不满16周岁的末成年人C、不满18周岁的末成年人D、不能完全分辨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5、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B)。
A、诉讼时效的中止B、诉讼时效的中断C、诉讼时效的延长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变更6、在财产全部权法律关系中(B)。
A、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B、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C、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特定D、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7、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全部制工业企业的( D )。
A、经营管理决策机构B、生产指挥机构C、厂长的询问参谋机构D、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8、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按依次首先清偿(B)。
A、所欠银行贷款B、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C、所欠税款D、其他债务9、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C )。
A、担当有限责任B、担当有限连带责任C、担当无限连带责任D、担当按份比例责任10、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D)。
A、20人B、30人C、40人D、50人11、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A)。
A、股东大会B、董事会C、监事会D、职工大会12、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 D)。
A、公司股东会的常设机构制定B、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机构制定C、国有独资公司股东大会机构制定D、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13、证券法的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 D )。
A、票据的公开化B、竞争地公开化C、垄断的公开化D、信息的公开化14、发行公司债券必需报经国务院( B )。
电大法学专科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答案
电大法学专科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答案电大法学专科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经济法学作业1甲、乙、丙、丁、戊五方欲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性质的服装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
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效益显著,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增资扩股,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
试分析:1、试简要回答我国《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规定。
2、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3、《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乙方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因股东只有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设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为3-13名。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2、该案例中,服装公司未设立股东会,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因为其不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因股东只有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的例外情况。
该案例中,服装公司未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该案例中,服装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但是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3、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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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电大法学专科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经济法学作业1甲、乙、丙、丁、戊五方欲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性质的服装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
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效益显著,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增资扩股,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
试分析:1、试简要回答我国《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法律规定。
2、服装公司的组织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3、《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乙方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因股东只有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设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为3-13名。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2、该案例中,服装公司未设立股东会,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因为其不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因股东只有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的例外情况。
该案例中,服装公司未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该案例中,服装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但是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3、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案例中,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效益显著,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增资扩股,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乙方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
课堂讨论记录表1由于上述案例对我国《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法律规定进行讨论发言提纲:(一)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要求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9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依法向公司出资而设立公司的人。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是2人以上50人以下可以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即一般意义上的有限责任公司;二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即国有独资公司。
另外,根据《外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者可以单独出资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除其它法律、行政法规有禁止或限制的特别规定外,自然人,法人都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为使公司具备基本的经营能力和责任能力,各国公司法一般都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
我国《公司法》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述规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作出具体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缴纳出资。
《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个别股东不能足额缴纳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验资并出具证明;对于股东的出资,公司应在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但可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优先认缴出资。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全体股东共同制定的有关公司组织与活动的部规文件,应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或者名称;(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8)公司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公司名称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公司名称一经登记,公司即取得名称专用权,受到法律保护。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经济法学作业2期中小论文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分析对于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理论界有诸多不同的观点。
这些观点大多从国际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国际经济关系入手,以不同的标准对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划定或宽或窄的界限。
但是,这些众多的标准大多忽略了经济法律(包括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最为经典的功能——克服市场与政府的双重失灵。
正如彼得斯曼所说:“经济政策与经济法律都属于那些领域:在那里,‘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从古老的重商主义时代直到如今始终受着批评。
”因此,笔者将着眼于国际经济法克服“双重失灵”的功能,借鉴国经济法较成熟的相关理论,对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进行研究。
一、国外相关学说之呼应——“经济”之法存在的目的为克服“双重失灵”我国经济法有一个基本原则,即适度干预原则。
该原则的关键就在于“干预”与“需要”。
第一,“市场失灵”是市场机制的必然现象,因此需要国家的“干预”;第二,基于“有限理性政府”之假设,国家在“干预”过程中有可能滥用公权力——即“政府失灵”,于是必须限制“干预”的围与程度,干预应当“适度”。
也就是说,经济法是“政府干预”与“干预政府”的辩证统一。
需要提出的是,因为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会涉及一个以上的国家或涉及各国管辖权的冲突问题,且各国经济主权是平等的,若把国经济法理论的“干预”一词套用在国际经济法理论中似乎强制色彩过于浓厚,因此,为了表述上更为妥当,下文在论述国际经济法时,用“调节”一词代替了“干预”。
碰巧的是,我国经济法的“适度干预”原则与国际经济法的两位大家——彼得斯曼和杰克逊教授的某些观点遥相呼应、不谋而合。
虽然在调整商事交易关系的私法之地位这方面,彼得斯曼、杰克逊均与国经济法理论持不同态度,但是他们在对国际经济法进行界定时,都提到了国际经济法克服“市场与政府双重失灵”的功能。
这又不得不提到彼得斯曼在《国际经济法的宪法功能与宪法问题》中的那句话:“经济政策与经济法律都属于那些领域:在那里,‘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从古老的重商主义时代直到如今始终受着批评。
”而杰克逊的观点似乎与我国经济法理论更为接近,他认为“关于交易的法律有三个部分”——“关于交易的私法”、“关于国家政府规制交易的法律”和“关于限制政府的国际经济制度的法律”。
若将此理论与上文提到的“‘政府干预’与‘干预政府’的辩证统一”进行对接,“关于国家政府规制交易的法律”即“政府干预”之法,而“关于限制政府的国际经济制度的法律”则强调在国际法层面“干预政府”。
综上,无论是国经济法还是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一般都能达成以下共识:“经济”之法存在的目的都包括克服“市场失灵”和经济领域的“政府失灵”。
从克服“市场失灵”来看:经济法需要克服的是“国市场失灵”,其方式是一国政府通过立法对国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国际经济法需要克服的则是“国际市场失灵”,其方式既包括国际组织通过创制法律对私主体经济活动进行调节,也包括一国政府通过立法对与本国市场或本国国民有关的国际经济活动进行调节。
从克服“政府失灵”来看,经济法是在国法层面对“政府干预国经济的行为”之约束;国际经济法则是由国际组织、双边或多边协商等国际机制所创制的法律来对“各国政府干预国际经济活动的行为”进行调节。
二、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国际经济调节关系我国另一些经济法学者曾通过国与国际经济法的理论整合来对国际经济法定义进行研究。
经济法“国家调节说”(也称“三三理论”)的创始人漆多俊教授认为,经济活动有市场调节、国家调节和国际调节三种机制,这三种机制分别受到民商法、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保障。
其中后两者是“有形之手”的调节,在调节者和被调节者之间是一种促导、管理和干预的调节规制关系,不是“一般经济交换活动中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商品货币关系”,因此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调节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笔者认为,漆多俊教授对国际经济法的这种定义有一定科学性,同时也存在不足。
比如,把“国家调节机制”全部纳入国“经济法”的观点还有待商榷。
但是,这种“调节机制的三分说”就其研究方法而言是非常值得借鉴的。
与漆多俊教授不同的是,笔者认为“国家调节”应进一步分为“国家对国经济活动的调节”和“国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调节”,①前者体现在经济法中,后者则应纳入国际经济法体系。
杰克逊在研究国际经济法的宪法性制度时也强调这些制度并不仅仅存在于国际层面,他指出:“各国政府的法律与制度也是该制度的重要渊源……这一体制反映了国与国际规、体制和政策的交互作用。
如果仅仅研究国际部分,或仅仅研究主权国家,就不能理解它。
”此外,“国际调节”也应当根据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不同功能分为“国际法对国际经济活动的直接调节”以及“国际法对国家调节国际经济活动之行为的再调节”。
也就是说,“国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调节之法”与“国际调节之法”共同构成了国际经济法体系。
“国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调节之法”即一国政府通过立法对与本国市场或本国国民有关的国际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具体而言可理解为涉外经济法;“国际调节之法”即各种国际机制所创制的直接调节国际经济活动的法律(如国际贸易管理法)以及对国家调节国际经济活动之行为进行再调节的法律(即杰克逊所说的“关于限制政府的国际经济制度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