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网上业务客户服务协议(2017版)
出口信保合同范本3篇
出口信保合同范本3篇篇一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甲方(投保人/被保险人):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从事出口业务,为保障出口收汇安全,甲方愿意向乙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保险范围1.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赊销(O/A)、信用证(L/C)等方式出口的货物或服务,因商业风险或政治风险导致的应收账款损失。
2. 商业风险包括:买方破产、拖欠货款、拒绝接受货物等。
3. 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内乱、外汇管制、政府禁令等。
二、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月__日二十四时止。
三、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甲方在保险期限内预计出口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金额,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险费率保险费率为____%,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五、保险费支付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六、理赔条件1. 甲方在发现可能的损失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__个工作日)向乙方报案,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2. 乙方在接到报案和资料后,进行调查和审核,如确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照约定进行赔付。
七、赔偿处理1. 乙方在确定赔偿金额后,在__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支付给甲方。
2. 赔偿金额以甲方的实际损失为限,但不超过保险金额。
中长期出口信贷保险课件
中长期出口信贷保险
15
还款担保的要求
➢ 主权和准主权担保(财政部、中央银行) ➢ 商业银行担保(第三国、本国) ➢ 商业企业担保 ➢ 现金流抵质押(共管账户) ➢ 财产抵押和权益质押
中长期出口信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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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贷保险项下受理流程图
申请
出具兴趣函
项目谈判,签订商务合同
确定融资银行、融资 出具意向书 方案及信贷条件
中长期出口信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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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卖方信贷保险各方关系
进口方
商 务 合 同
国外担保人
出口方
延期付款担保
保 险 单
授 权 书
赔 款 转 让
中国信保
贷款协议 贷款银行
赔款转让回执确认 书
中长期出口信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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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卖方信贷特点
➢ 一般资金来自银行的中长期人民币贷款,固定利率; ➢ 商务合同采用延期付款条件,出口商发货后不能即期收汇,
中长期出口信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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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项目审批机制
大项目报批程序 • 大项目定义:合同金额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 • 征求外交、财政、银行、保险意见后,商务部牵头报送国务院
1亿美元以下项目: • 保险金额3000万美元以下且未超出国别限额—我公司自批 • 合同金额1亿美元以下、保险金额3000万美元以上、未超出国
中长期出口信贷保险
3
1、中国信保简介
➢ 中国信保的主要任务是积极配合国家外交、外经贸、产业、财 政和金融等政策,通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 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 出口,支持中国企业向海外投资,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收汇风 险保障。
中长期出口信贷保险
缴纳保险费
出口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的使用及案例一、出口信用保险简介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也叫出口信贷保险,是各国政府为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商的收汇安全和银行的信贷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为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政策性支持措施,属于非营利性的保险业务,是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一种间接调控手段和补充。
是世界贸易组织(WT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原则上允许的支持出口的政策手段。
目前,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有的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供的各种出口信用保险保额甚至超过其本国当年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
通过国家设立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ECA,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承保企业的收汇风险、补偿企业的收汇损失,可以保障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使企业可以运用更加灵活的贸易手段参与国际竞争,不断开拓新客户、占领新市场。
二、中国信用保险的发展历程(一)委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进出口银行先后开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二)新成立的中国进出口银行被授权经办出口信用保险(三)国家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统一经办信用保险业务三、出口信用保险分类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简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简称短期险)。
短期险承保放帐期在180天以内的收汇风险,根据实际情况,短期险还可扩展承保放帐期在180天以上、360天以内的出口,以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信用证项下的出口。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主要适用于以下3项: 1.一般情况下保障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
2.适用于出口企业从事以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 3.结算方式自中国出口或转口的贸易。
承保风险 1.商业风险——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开证行破产、停业或被接管;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时开证行拖欠或在远期信用项下拒绝承兑。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委托代理文件填写指南
委托代理协议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适用委托人: XX 公司(贵公司企业名称) 受托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第一条 委托事项 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保险合同(保单号为 SCH012345 )的相关规定,委托人同意将 立案号 xxxxxxxxxx 项下的应收账款(以下称为“委托债务”),委托受托人或受托人转委托的第 三方(如追账公司或律师事务所等追偿渠道,以下称为“追偿渠道”),以委托人的名义向有付款 责任的买方/开证行(以下称为“债务人”)追偿,委托事项的具体信息见附件《委托事项明细表》。
第二条 委托人义务 1、委托人保证在委托受托人后,不再就上述委托事项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追偿;如委托 人在委托受托人之前已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追偿,委托人有义务在委托受托人之前告知受托人并 向受托人提供已撤销原委托的书面证明及原受托人的书面确认。
2、委托人保证向受托人提供能够充分证明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所有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提单、装箱单、报关单、商品质量检验证书、买卖双方/ 银行间主要往来函电及案情说明等。
委托人保证提供给受托人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保证根据受托人追偿需要及时补充文件或提供其他必要协助。
委托人保证向受托人签发作为本 协议必要附件的英文授权书《COLLECTION TRUST DEED》一份以及《委托事项明细表》一份,并在 必要时根据受托人指示提供直接授权追偿渠道的相关文件。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未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就委托事项主动与债务人联系或 与其达成任何形式的和解协议,不得以任何形式处置委托事项所涉及之货物;如债务人就委托事 项主动与委托人联系协商,委托人保证及时告知受托人,并向债务人书面声明本协议项下之委托 事项。
4、委托人同意债务人将追回款直接汇至受托人指定账户。
若债务人直接将还款汇至委托人账 户,委托人保证在收到款项的 5 个工作日内通知受托人,并向受托人提供其收到还款的书面证明 文件。
中信保操作手册【新版精品资料】
目录第一章概述 (1)第二章认识“信保通" (2)2.1什么是“信保通” (2)2。
2“信保通”能为您做什么 (2)2。
3使用“信保通"的先决条件 (3)2.4“信保通”的运行环境 (4)第三章开通“信保通” (6)3。
1开通企业管理员帐号 (6)3。
2 开通数字证书(可选) (7)3。
2。
1 证书申请 (7)3。
2.2 证书续用与变更 (8)3。
2。
3 证书注销 (9)3.3 数字证书环境配置(可选) (9)3.3.1 安装相关软件 (9)3。
3。
2 设置PIN码 (11)3。
3。
3 下载证书 (12)3。
3.4 机器配置 (13)第四章“信保通”用户分类 (16)4。
1企业管理员 (16)4。
2企业操作员 (16)4.2。
2 审核员 (17)4。
2。
3 电子签名员 (17)第五章、企业管理员使用指南 (18)5.1 系统用户与权限 (18)5。
1.1 获得管理员帐号 (18)5。
1。
2 登录系统 (18)5。
1.3 修改密码 (19)5.1。
4 设置角色 (20)5。
1。
5 设置操作员帐号 (21)5。
1。
6 设置审核流程 (22)5。
1.7 配置管理员证书 (23)5。
2组织机构管理与“数据清分”实现 (23)5.2。
1 创建组织机构 (26)5。
2。
2 设置员工信息 (27)5.2。
3 设置员工业务范围 (28)5.2。
4 设置员工与操作员帐号对应关系 (31)5。
3 个人服务 (31)5.3。
1 证书注册 (31)5.3。
2 修改密码 (32)5.3.3 个性化定制 (32)5。
3。
4 常用工具下载 (33)5。
3.5 通讯录 (33)5.4 网上客服 (36)5。
4.1 我要提问 (36)5。
4。
2 信保答复 (37)5.4.3 FAQ (37)第六章、企业操作员使用指南 (38)6.1录单员 (38)6.1.1 限额 (38)6.1。
1.1 限额申请录单 (38)6。
信用保险业务操作流程及管理规定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操作手册及管理规定焦作隆丰皮草企业有限公司二○○七年三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司于2005年11月1日正式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信保公司),所有相关业务将通过信保公司短险网上业务系统(以下简称“信保通”)进行。
第二条美国隆丰公司作为我司的关联公司,以共同被保险人的模式并入我司的投保与管理范围。
第三条制定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保证我司相关业务规范、有序地开展,并提高业务的效率。
第二章“信保通”提供的主要功能第四条日常业务操作,包括限额申请、出运申报、代码申请、报损、索赔、收汇。
第五条业务提醒,实时监控自己的出口及收汇状况。
第六条分析和管理公司的出口业务数据,包括买家分析与市场分析等。
第七条掌握公司的出口情况和投保及回款情况,以及各部门、业务人员的业绩。
第三章业务架构第八条“信保通”业务架构包括两部分:工作权限和工作流程。
(一)工作权限显示在系统中左列,包括信用限额、出运申报、收汇管理、可损通知、索赔申请、数据统计、业务查询、业务提醒、系统管理,每个帐户根据工作职责分工进行了不同的设置。
(二)工作流程指业务操作流程中的环节设置,包括限额、出运、代码、可损、索赔、收汇的复核,限额审批结果和出运受理信息的确认和发布,代码、可损、索赔受理结果的发布,保单的发布等。
每个帐户根据工作职责分工进行了不同设置。
第九条整个业务架构分为两个层级、三个单位、九个人员帐户。
(如图一)(一)两个层级定义:总公司财务部为第一层级,美国公司和中国公司为第二层级的两个平行单位,第二层级接受第一层级的监督和管理。
(二)第一层级包括三个账户:songxa,zhanghm和zhangym1.1. songxa和zhanghm进行监督管理,不开通各种录入功能。
2. zhangym1从事收汇、可损和索赔的复核工作,并具有公司业务清芬的管理员权限。
(三)第二层级主要包括三种分工,两个单位。
其中,美国公司拥有两个账户:jeffrey和kevin,负责美国公司的相应业务;中国公司拥有三个账户:wangy, chenl和zhangym,负责中国公司的相应业务。
银行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信用保险版)模版
银行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信用保险版)模版1. 引言本合同是为了规范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国内保理业务,同时引入信用保险,以提高交易的保障和信用度。
本合同适用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国内贸易融资业务和国内内贸易保理业务。
2. 定义在本合同中,以下术语的定义为:1.“银行”指签署本合同并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
2.“客户”指与银行签署本合同并接受相关金融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3.“债权人”指提供应收账款的企业或个人。
4.“融资人”指获得银行贷款并提供应收账款抵押担保的企业或个人。
5.“保险公司”指由银行与客户共同选择的信用保险公司。
6.“保单”指由保险公司为本合同约定的交易提供的信用保险单。
7.“应收账款”指在客户的销售中产生的待收账款。
8.“保险标的”指符合保单约定的赊销账款。
9.“担保合同”指融资人为获得银行贷款并向银行提供应收账款担保的合同。
10.“服务费”指银行为提供国内保理服务向客户收取的费用。
3. 业务范围1.本合同适用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国内贸易融资业务和国内内贸易保理业务。
2.银行将在客户的申请下,向客户提供国内保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应收账款的贷款融资、催收、担保、清算等服务。
3.客户应根据需求选择保险公司提供的信用保险服务,签订保单并按照保单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
4. 应收账款1.客户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或合法形成的赊销合同向债权人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向债权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2.银行对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进行评估后,根据协定比例向客户提供贷款融资。
3.银行收取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方式及其适用范围与银行制定的国内保理业务收费规定相同。
5. 信用保险1.客户未对其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或应收账款因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收回,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保险赔款。
2.保险公司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及其相关支付条件,向客户提供信用保险服务。
3.保险公司享有保险赔偿决定权,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约定以及保单约定的条件。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投保与理赔流程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投保与理赔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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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条款
外贸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条款一、引言本文为外贸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条款,旨在保护出口商免受出口合同履约风险的影响,确保出口交易的顺利进行。
本条款适用于所有购买外贸出口信用保险的出口商。
二、定义1. 出口商:指购买本保险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2. 出口合同:指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的有关商品交货、付款等方面的协议。
3. 履约风险:指由于进口商违约、支付风险或政治经济因素等造成出口商无法按照出口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风险。
三、保险责任1. 信用风险保障:保险人承担出口商因进口商无法按时付款或拒绝支付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2. 非商业风险保障:保险人承担因政治经济因素、客户违约等非商业原因导致的损失。
四、保险费用1. 根据合同金额计算;2. 保险费用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适当调整。
五、保险期限1. 保险期限以出口合同约定为基准;2. 保险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需提前向保险人申请。
六、责任免除1. 发生战争、恐怖主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2. 被投保人故意造成的损失。
七、索赔与理赔1. 出口商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发生可能导致索赔的事件;2. 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以支持索赔;3. 经保险人审核认可后,出口商可获得相应的理赔款项。
八、保密条款双方保证在保险过程中不会向第三方透露关于本保险的任何敏感信息。
九、争议解决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解决。
十、附则1. 本服务条款的修改和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 本服务条款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限届满后终止。
结语本《外贸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条款》旨在为出口商提供全面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帮助他们管理和规避履约风险。
出口商在购买本保险服务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条款,确保自身权益的最大化。
如有任何问题或纠纷,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信保通
管理机制
• 开户流程
1 2
填写《“信保通”客户 注册申请表》
签署《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网上业务客户服务协议》
3
4
领取企业系统管理员的 用户注册号及密码
企业系统管理员根据需要 新增帐户并分配权限
• 数字证书申请程流程
管理机制
• 注意事项
– 企业的信保通管理员根据企业需要,应及时维护系统用户,如新 增、修改、删除、权限变更等各项工作。 – 各用户注意保管好自己登陆系统的密码及USBKey。 – 使用数字签名的保户,要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相关单证,保 证各项业务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 在开展各项信保通业务之前,请根据企业内部需求,配置限额、 出运、收汇等各业务环节的审批流程。
二、出运申报、交保费、收汇跟踪
(一)申报时间 即时申报——提单日5天内 周申报——提单日后5个工作日内 货物确定出运,可提前申报。
承保责任的确定
• 信保在3—5日内回传加盖业务专用 章的《出口申报表及保费计算书》, 保险责任已开始。保户核实、确认。
缴纳保险费
按月及时缴纳保费; 根据信保公司出具的《应缴保费通知 书》通过银行划账缴纳保费; 中央、地方的财政补贴都是后返还。 中央补贴由信保返还、地方补贴由信 保公司、经贸厅和财政局核对后直接 返还投保企业。
2 1
电子认证 安全可靠 CA发放数字证书, 实现了登陆身份认证 以及电子签名
4
特点与优势
分级管理 个性服务 不同业务员、不同部门之间 的信息相互保密,用户只能 查看和操作其业务授权范围 内的数据。
3
界面友好 美观易用 注重人性化设计,页面风格 美观简约,结构清晰明了; 无师自通,倍感亲切
• THE END
业务指引-出口信保融资
业务指引—出口信保融资业务一、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信保融资业务介绍1、出口信保融资(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是指出口企业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对以LC、DP、DA、OA方式结算的业务,可以在办理一定手续后,到银行办理出口押汇。
2、出口信用保险分析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政府支持出口、防范收汇风险的国际通行做法,是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贸易促进措施。
主要应对买方国家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是我国唯一承办该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
于2001年12月挂牌运营,已在国内多个地方和伦敦设有代表处。
出口信用保险不同于其它商业保险:首先,出口信用保险有政策性目的,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出口和对外投资提供保障和便利,具有很强的政策导向性。
其次,出口信用保险以政府财政为后盾,体现政府主导作用。
营运资金来源和损失弥补均由国家预算安排。
因此,出口信用保险实质上不属于商业保险范畴,而是一种政策性保险。
3、出口信用保险及融资业务发展情况截至2005年,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金额超过200亿美元,占一般贸易出口额的比重为6%,累计扶持的出口超过350亿美元,为数千家出口企业提供保险服务。
同时,出口信用保险还带动银行融资500多亿元人民币,支付赔款2亿多美元。
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功能的作用日益显现。
目前,天津市多家企业如天钢等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各家银行也基本都开展了出口信保融资业务,部分银行甚至列为重点扶持业务。
我行该类业务尚未真正开展。
二、出口信保融资业务风险分析出口信用保险承保买方国家风险和买方商业风险。
国家风险包括外汇管制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风险;买方商业风险包括买方信用风险(拖欠、拒付及破产等)和买方银行风险(开证行或保兑行风险)。
因此,出口信保融资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产品质量带来的商业纠纷风险。
产品质量风险(或商业纠纷风险)可以通过出口商品审核、交易对手历史纪录、产品检验证书等手段进行控制。
对于买家以产品质量为由无理拒付,出口信保公司通过国外信息渠道和其它有关单证,基本都能够确认和理赔。
信用保险合同
篇一:第十章信用保险合同与保证保险合同第十章信用保险合同与保证保险合同(一)名词解释1、信用保险合同:指作为债权人的被保险人在信用贷款或售货交易过程中,当债务人不为清偿或不能清偿时,保险人经代为赔偿后而代为向债务人索赔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2、保证保险合同:指作为被保证的债务人或雇员未履行债务或是以欺骗舞弊行为,给债权人或雇主造成经济损失时,保险人代为赔偿后从而取得代位追偿权的一种保险合同。
(二)选择、简答或论述一、信用保险合同的特征1、合同的公益性2、主体的特殊性经营信用保险业的保险人,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的特别授权。
3、承保危险的无规律性二、信用保险合同的种类1、出口信用保险合同。
主要险种,(1)普通出口信用险 (2)寄售出口信用险 (3)出口融资信用险 (4)托收方式出口信用险(5)中长期延付出口信用险 (6)海外工程出口信用险2、(国内)投资信用保险合同3、(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合同主要险种,(1)贷款信用险 (2)消费信用险三、保险责任1、政治危险责任(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及暴动(2)政府有关部门征用或没收(3)政有关部门汇兑限制2、信用危险责任(1)买方无力偿付债务(2)买收货后超过付款期限4个月以上未支付货款(3)买方拒绝收货及付款而其原因并非由被保险人违约,且被保险人以采取了必要措施包括必要时向买方起诉,迫使买方收货付款。
四、保证保险合同的特征1、保险人资格的特许性:承办保证保险业的保险人,必须是经国家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
2、承保危险的特殊性:多是一般财产保险的不保危险3、当事人身份的三重性合同的不可解除性:由投保人、保险人、被保证人五、保证保险合同的种类1、诚实保证保险合同。
主要险别,(1)个人保证保险 (2)团体保证保险 (3)总括保证保险(4)流动保证保险(5)超额流动保证保险 (6)职工保证保险2、却是保证保险合同。
主要险别,(1)合同保证保险 (2)行政保证保险 (4)司法保证保险六、保证保险合同与信用保险合同的异同相同点:1、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相同:两种合同的订立,都是一种担保行为,担保人都是保险公司2、合同履行条件及方式相同:两种合同,只要发生保险人佩服行为,则必然产生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不同点:保证保险合同根据被保证人的要求而订立。
出口信用贸易
关于出口信用保险定义:出口信用保险是承保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的过程中因进口商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不是不盈利)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概念具体化:出口信用保险是指信用机构对企业投保的出口货物、服务、技术和资本的出口应收账款提供安全保障机制。
它以出口贸易中国外买方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国内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中因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
目的: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也叫出口信贷保险,是各国政府为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商的收汇安全和银行的信贷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为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政策性支持措施,属于非营利性的保险业务,是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一种间接调控手段和补充。
是世界贸易组织(WT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原则上允许的支持出口的政策手段。
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有的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供的各种出口信用保险保额甚至超过其本国当年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
方式:通过国家设立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ECA,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承保企业的收汇风险、补偿企业的收汇损失,可以保障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使企业可以运用更加灵活的贸易手段参与国际竞争,不断开拓新客户、占领新市场。
特点:由于出口信用保险的特殊性,它有别于传统的财产保险,当出口信用保险商业性业务完全市场化时,政府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集团公司仍然保持一种特殊的关系,以防止当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时,企业难以从商业保险公司获得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当商业保险公司在正常费率下不愿意提供商业性出口信用保险时,国家可以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集团公司为企业提供商业性出口信用保险。
中国信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及合作操作指引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承保企业按照销售合同约定支付货物且买方接受货物后, 因买方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或买方拖欠货款所发生的应收帐款损失的风险。适用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 保税区)销售。适保信用销售的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
承保风险 ¾ 因买方破产、无力偿付债务以及买方拖欠货款而产生的商业风险。 损失赔偿 ¾ 对投保企业所遭受的年度最高赔偿限额内的应收帐款损失,中国信保都
2.三重管控体系。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会根据企 业需求在企业双方交易前进行资信调查、风险评估,帮助企业了解评估买方信用, 提前防范风险;交易中进行行业与买家风险分析、应收账款监控,确保应收账款 安全;风险发生后进行核实赔付、商帐追收,维护企业利益。
3.权威风险管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有着丰富的大型项目、国内贸易 信用保险承保经验,技术实力雄厚,在国家外贸风险防范体系和国内信用体系建 设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拥有覆盖全国的服务机构网络,与 当地政府、银行和企业建立了广泛的联系,拥有国内 500 多万家企业的资信资料, 可获得 50 多万家企业的年度更新财务信息。
将按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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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
China Export & Cred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Tianjin Branch
产品功能 ¾ 控制经营风险,提升管理水平; ¾ 化解贸易风险,弥补坏账损失: ¾ 灵活结算方式,创造贸易机会; ¾ 管理应收账款,优化报表结构; ¾ 提高信用等级,拓宽融资渠道。 客户利益 ¾ 保障财务安全——保障您应收账款的安全,帮助您规避财务风险。 ¾ 促进业务发展——帮助您从现金交易转向信用结算,提高市场竞争能
银行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节业务概述
第一条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以下简称出口信保融资)系指境内出口商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并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公司”)办理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包括综合保险、中小企业综合保险等)后,将保险权益转让我行,我行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贸易融资业务。
出口信保融资可分为非买断型和买断型。
(一)非买断型出口信保项下融资,也称出口信保押汇。
系指境内出口商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并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后,将保险权益转让给我行,我行按发票面值的一定比例向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
(二)买断型出口信保项下融资,也称出口信保应收账款买断。
系指境内出口商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并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后,将出口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债权和保险权益一并转让给我行,我行在保单承保范围内,按发票面值的一定比例买断出口商应收账款,并对保单承保范围以外的风险保留追索权。
第二条出口信保融资适用于汇款(T/T)、托收(D/A或D/P)和信用证(L/C)结算方式。
第三条出口信保融资的风险主体是出口商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办理出口信保项下融资应占用客户授信额度,办理信用证项下出口信保押汇无需占用开证行单证额度和国家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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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保通内贸险系统用户手册(保户适用)
信保通内贸险系统用户手册(保户适用)2009年7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3)第二章功能说明 (4)2.1限额 (4)2.1.1 申请新限额 (4)2.1.2 限额申请跟踪 (8)2.1.3 未提交信保的限额申请查询 (10)2.1.4 已提交信保的限额申请查询 (11)2.1.5 已批复的限额申请查询 (12)2.2申报 (15)2.2.1 申报录入 (15)2.2.2 申报申请批次查询 (21)2.2.3 未提交信保的申报明细查询 (23)2.2.4 已提交信保的申报明细查询 (25)2.2.5 已生效的申报明细查询 (26)2.2.6 申报明细确认 (27)2.2.7 保费通知书查询 (28)2.2.8 发票补录 (31)2.3可损 (36)2.3.1 可损通知书制作 (37)2.3.2 未提交信保的可损查询 (39)2.3.3 已提交信保的可损查询 (41)2.3.4 已受理的可损查询 (42)第一章概述本手册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信保通”系统(英文名:Sinosure Online)之内贸险网上客户服务的用户使用指南。
本手册将告诉读者如何通过“信保通”来操作、管理、使用、分析与内贸险业务相关的业务信息。
本手册分两大部门介绍内贸险的相关业务,分别是限额、申报。
“信保通”内贸险系统提供了限额申请及相关查询;申报申请及相关查询;发票补录;。
通过该手册,您可以:z学习和体验信保通内贸险的众多功能z了解内贸险网上业务的操作流程z掌握公司的投保情况功能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第2章“功能说明”。
第二章功能说明2.1 限额本节概述:z申请新限额z限额申请跟踪z未提交中国信保的限额查询z已提交中国信保的限额查询z已生效的限额查询z限额预撤销提醒按照中国信保内贸险的业务流程,您在进行申报前,应向中国信保申请相应的信用限额。
在此限额范围内的申报如果出现损失,中国信保将会按照保单约定进行赔偿。
“信保通”系统提供网上限额申请功能,中国信保会对您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批的最终结果您可以在“信保通”系统中得到反馈。
中国信保实务介绍
2002年-2012年,中国信保累计向企业支付赔款40亿美元,帮助企业度
过金融危机,有效解决企业“有单不敢接”,“有单无力接”的难题。
421专项实施后承保规模大幅提升
2年7个月420.13亿美元, 为前7年的2.7倍
7年155亿美元
421专项实施前
421专项实施后
6
目
录
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介
保险责任起止时间
买方确认贷款
商务合同生效
中国信保产品综述
6
适保范围
海外投资保险
适用于在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以货币、实物、技术或 知识产权等方式进行的股权投资;(投资人自有资金)
适用于在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以债权方式进行的投资。
(多为银行贷款)
中国信保产品综述
6
海外投资保险
承保风险
延付类 项目
案例分析
特险(现汇项目)模式介绍
买方违约
特定合同
甲方
乙方
利比亚房建项目
项目名称:利比亚7300套住房项目
合同金额:5.4亿欧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预付款比例:15% 合同期限:36个月 项目业主:住房与基础设施委员会 (政府机构) 付款方式:按工程月进度付款 2009年,中国信保出具特定合同保险,被保险人为承包商
策性保险产品。
中国信保产品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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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
中国信保
买断协议 再融资保单
出口方
商务合同
融资银行
进口方
中国信保产品综述
再融资保险优势
1、解决承包商负债问题;
2、解决承包商汇率风险问题;
3、将承包商的融资比例从90%提高到95%。 (与卖贷保单下的应收款卖断相比较)
信保通电子签名办理流程
一、客户证书申请的有关程序1、新投保客户客户提交投保材料、“信保通”申请材料及数字证书申请材料,并缴纳证书相关费用。
申请材料包括:(1)网上客户服务协议(一式两份,盖企业行政印章)(见文件附件九)(2)企业证书申请表(一式一份,盖企业行政印章)(见文件附件一)(3)证书办理授权委托书(一式一份,盖企业行政印章)(见文件附件六)(4)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盖企业行政印章)(5)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盖企业行政印章)(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投保客户应在保单生效后办理证书审核手续。
2、已投保客户客户提交证书申请材料,并缴纳证书相关费用,申请材料包括:(1)网上客户服务协议(一式两份,盖企业行政印章)(见文件附件九)(2)企业证书申请表(一式一份,盖企业行政印章)(见文件附件一)(3)证书办理授权委托书(一式一份,盖企业行政印章))(见文件附件六)(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盖企业行政印章)二、证书的初审与复核业务网点的RA录入员核对证书申请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并在RA系统中按《企业证书申请表》录入证书申请信息。
经RA审核员审核无误后,在RA系统中确认审核通过。
业务网点在《网上客户服务协议》上加盖机构章(或机构业务章),并由财务开具发票,向客户发证书领取通知。
如果审核不通过,拒绝证书申请并通知企业审核未通过的结果及原因。
三、证书的发放根据业务需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向证书办理人发放证书:1、方式一:客户的证书办理人到业务网点领取证书。
客户的证书办理人到业务网点,业务网点RA审核员凭借证书办理人身份证确认领取人身份,并凭借“证书下载两码”当面帮助客户通过“信保通”“证书下载”功能完成证书下载操作。
证书制作完毕,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网上客户服务协议》(一份)、USBKEY、发票一并交给证书办理人,并对客户的证书办理人做电子签名业务培训。
2、方式二:客户经理递送证书证书审核通过以后,RA审核员将“证书下载两码”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企业数字证书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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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网上业务客户服务协议甲方:乙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了更好地为甲方提供金融保险及相关服务,乙方特开办网上客户服务业务(以下称“信保通业务”)。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业务行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信保通业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一)“信保通业务”指乙方利用“信保通”系统,通过互联网为甲方提供的业务交互、信息共享、统计分析、在线销售和风险管理等服务。
(二)“信保通”系统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的总称。
“信保通”系统由业务操作系统、信息服务系统、EDI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在线销售系统、统计分析系统等若干子系统构成。
(三)“电子业务指令”指甲方用户以注册号或数字证书及相应密码登录“信保通”系统,通过网络向乙方发出的申请、申报、查询等要求及乙方通过“信保通”系统,向甲方发出的业务处理结果。
(四)“融资业务”是乙方利用“信保通”系统,为甲方及甲方的融资银行提供的有关保险项下融资业务交互、信息共享、统计分析等相关服务。
(五)“数字证书”指用于存放甲方或乙方身份标识,并对甲方或乙方发送的特定电子业务指令进行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
数字证书中载明的证书主体是认定电子签名业务中签名人身份的唯一依据。
数字证书的认证服务由发放证书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CA)提供。
(六)“电子签名”指甲方或乙方通过“信保通”系统使用数字证书对特定电子业务指令做签名。
签名文件是指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电子数据,签名文件中的图章仅用于可视化展示。
(七)“EDI在线服务”是指利用互联网和电子技术,实现乙方“信保通”系统与甲方的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在线传输业务数据的服务形式。
(八)“中小企业网上服务”指乙方利用“中小企业网上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为投保中小企业保险产品的甲方提供业务交互、信息共享、统计分析和风险管理等服务。
(九)“中小企业网上服务平台”是“信保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专为投保中小企业保险产品的甲方提供在线保险服务的平台。
(十)“第三方平台”指由第三方机构建立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可实现甲乙双方电子业务指令交互的平台网站。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一、权利(一)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的信保通业务。
经乙方同意后,甲方有权根据注册项目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服务。
(二)甲方有权办理信保通业务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三)甲方对乙方的信保通业务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咨询和投诉。
(四)因网络、通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办理信保通业务时,甲方可通过纸质文件办理相关业务,且不应影响甲方在其与乙方签订的其他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二、义务(一)甲方使用信保通业务,应按照乙方制定的信保通业务收费标准支付费用。
(二)甲方办理信保通业务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及办理数字证书申请、变更、注销手续,应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的信息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信息、资料内容发生变更的,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办理变更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必须妥善分配和管理“信保通”系统的数字证书、注册号及其密码,保证专人专用,并对所有使用甲方的注册号、数字证书及其密码登录“信保通”系统后所进行的操作负责;甲方发现“信保通”系统注册号、数字证书或密码遗失,应尽快向乙方挂失,并提供足以证明甲方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因注册号、数字证书或密码遗失、泄露及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同意并指定以“信保通”系统作为接收乙方发送的电子业务数据、信息和相关材料的信息系统。
甲方应根据“信保通”系统要求,以其注册号、密码方式或以其数字证书、密码方式登录“信保通”系统查阅乙方向其发送的电子业务数据、信息和相关材料。
乙方通过“信保通”系统发给甲方的电子业务数据、信息和相关材料,发送后24小时即为甲方接收时间,发送时间以“信保通”系统时间为准。
甲方同意并指定以“信保通”系统作为向乙方发送电子业务数据、信息和相关材料的信息系统。
甲方应根据“信保通”系统要求,以其注册号、密码方式或以其数字证书、密码方式登录“信保通”系统向乙方发送电子业务数据、信息和相关材料。
甲方发给乙方的电子业务数据、信息和相关材料,发送时间即为乙方接收时间,发送时间以“信保通”系统时间为准。
(五)如甲方发现乙方对其电子业务指令的处理确有错误,应及时通知乙方。
(六)甲方不得有意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恶意攻击乙方的“信保通”系统。
(七)甲方办理信保通业务时,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到甲方已知悉的乙方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的需同时遵守。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一、权利(一)乙方具有对“信保通”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的权利。
(二)乙方有权制定信保通业务收费标准,并在乙方网站及“信保通”系统公布,或以其他合理方式告知甲方。
(三)对甲方不遵守乙方有关业务规定或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乙方声誉等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泄露信保通系统相关信息和保险项下业务信息,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信保通业务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
(四)甲方向第三方投保信用保险的,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提供信保通业务服务。
(五)对所有使用甲方注册号或数字证书及其密码进行的操作,乙方有权视为甲方所为,但甲方提供足以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乙方接受其挂失的除外。
(六)因以下情况乙方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提交的电子业务指令或甲方不能使用“信保通”系统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2.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关业务规定正确操作;3.网络故障、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乙方过失的情况。
二、义务(一)乙方对于“信保通”系统所使用的相关软件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二)乙方负责及时为甲方办理信保通业务注册手续,并按甲方注册功能的不同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信保通业务服务。
(三)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信保通业务咨询服务。
(四)在“信保通”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准确地处理甲方发送的电子业务指令。
(五)乙方收到甲方对信保通业务的问题反映时,应及时研究解决,并告知甲方相关结果。
第四条如甲方开通以下各款所列功能,则与该功能对应的条款自动适用。
1.开通银行融资服务:甲方开通银行融资服务视同乙方取得了甲方的书面许可文件,即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的有关业务信息、数据和相关资料提供给有关银行,并授权有关银行向乙方反馈融资办理结果及买方回款等相关信息。
乙方在向有关银行提供甲方的有关业务信息、数据和相关资料时,应要求有关银行进行保密。
2.开通电子签名服务:甲方因业务需要,特向乙方申请电子签名服务。
甲方保证遵守乙方电子签名的有关规定,并在此声明如下:(1)甲乙双方约定,以中金金融认证中心(CFCA)发放的数字证书作为电子签名使用证书。
(2)甲方确认,根据信保通业务要求,使用数字证书对相关电子业务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经甲方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系甲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其依法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发送纸质业务文件。
(3)乙方确认,经乙方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系乙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其依法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乙方无需另行向甲方发送纸质业务文件。
3.开通EDI在线服务:甲方因业务需要,特向乙方申请EDI在线服务。
甲方保证遵守乙方EDI在线服务的有关规定,并在此声明如下:(1)甲方选择开通EDI在线服务视为同时接受本协议第四条中对于开通电子签名服务的有关规定。
(2)发送方在发送EDI电子报文时必须对电子报文做电子签名,接收方在接收电子报文后,须验证电子签名合法性、有效性,并据此确认发送方身份、日期及电子报文内容。
电子报文采用SSL方式做加密传输。
(3)EDI客户端助手约定:经乙方同意后,甲方可安装并使用“EDI客户端助手”。
甲方在安装前应了解“EDI客户端助手”的各项功能与服务,并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检测、核对“EDI客户端助手”的功能与服务。
甲方确认,经“EDI 客户端助手”电子签名并发送给乙方的EDI电子数据报文系甲方真实意思表示,对甲方依法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发送纸质业务文件。
甲方负责“EDI客户端助手”的日常维护与升级工作,乙方可以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并有权按照本条“开通EDI在线服务”中第(6)项进行调整。
甲方负责“EDI客户端助手”运行平台的安全保障工作,乙方对甲方因运行平台原因引发的任何损失均不承担责任。
关于“EDI客户端助手”为方便甲方使用而支持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如甲方选择使用,应另行与该第三方达成服务协议,约定甲方与该第三方的权利义务,乙方不承担任何义务也不享有任何权利。
乙方未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向甲方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也不因此向甲方或该第三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乙方享有“EDI客户端助手”的全部知识产权。
乙方向甲方提供“EDI客户端助手”的使用说明、源代码、安装包等相关文件和资料,并不视为乙方向甲方转移相关知识产权。
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任何文件或资料泄露给第三方或应用于其他用途。
(4)EDI业务效力约定:经甲方电子签名的EDI电子报文(XML数据格式)是确认甲方业务申请内容的有效依据,经乙方电子签名的电子单证(PDF数据格式)是确认乙方“电子业务指令”回复内容的有效依据。
(5)EDI电子报文管理与对账约定:双方应妥善保存EDI电子报文传输日志,并留存电子报文;甲方应及时查收并核对乙方每日向其发送的前一日的EDI业务对账单,甲方如未接收到或对对账单内容有异议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电子报文发送正常且甲方对其内容无异议。
(6)EDI业务变更约定:乙方因业务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数据元或电子报文,乙方应尽可能保证EDI业务的兼容性,并提前10个工作日以系统公告、邮件或其他合理方式告知甲方。
甲方应及时调整内部系统,保证交换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7)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做好自身EDI对接系统及传输数据的安全防范工作。
乙方发现甲方在EDI服务调用上存在不良隐患,乙方在通知甲方后,有权利暂时终止对甲方的EDI在线服务,直至问题明确并得到有效处理为止。
(8)甲乙双方约定,以“信保通”系统发布的《信保通EDI在线服务的业务申请数据原文翻译规则》作为EDI业务申请电子报文的数据翻译及识别规则。
4.开通中小企业网上服务:甲方因业务需要,特向乙方申请中小企业网上服务。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中小企业网上服务办理业务时,无需电子签名,亦不适用本协议第五(一)条关于‘甲方未经电子签名业务’的相关约定,乙方以甲方发送的‘电子业务指令’作为信保通业务处理的有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