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六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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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管理规定(5篇)

废弃物管理规定(5篇)

废弃物管理规定1.目的对施工现场、办公室、生活区废弃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处理,以减轻或避免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对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分公司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2____330MW燃煤机组脱硝改造项目工程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

3.职责仓库负责可回收一般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办公室负责其他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

材料员负责废弃物回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

各专业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并按规定堆放到废弃物贮存场所。

4.废弃物的分类4.1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者国家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弃物。

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可为社会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弃物(如:汽油等)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危险废弃物(如:粘油的碎布或手套、报废的灯管等)4.2一般废弃物没有危险性的废弃物,不在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之中。

可回收一般废弃物:指不属于危险废弃物,但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如废纸等)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指不属于危险废弃物,又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如生活垃圾)5、废弃物的整理收集5.1一般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门设置废弃物分类放置场所,并做好分类标识(如废纸、生活垃圾)各专业部门将废弃物送到项目部指定的废弃物放置场所。

生产性可回收一般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a) 各专业班组加工的工业废料,如钢废料、金属边角料等可直接运入废料仓,由项目部材料部进行统一储存。

b) 其他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报废,由总包单位开《材料出门证》,经总包签字确认后,进行统一处理。

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放置到项目部指定场所。

焊条头的回收由焊接作业人员负责每天作业结束后进行回收,在每天下班前存放到项目部指定的焊条头回收点进行统一处理。

5.2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仓库和各专业部门按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收集和存放,性质不相容而危及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弃物不得混合收集和存放。

固体废弃物专项措施方案(五篇)

固体废弃物专项措施方案(五篇)

固体废弃物专项措施方案目的:为了确保公司的环境方针,有效的控制固体废弃物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措施。

范围:本措施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及施工过程中对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措施:1、对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并按照分类标准将固体废弃物分堆码放并标识。

2、将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可分直接回收和不可直接回收。

3、在施工现场要有贴有标签的分类收集区域,并设专人管理,集中成立废料堆放区。

4、公司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宣传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量,鼓励支持综合利用资源,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充分回收、综合利用。

5、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要随意抛弃固体废弃物。

6、对固体废弃物应加强控制统一处理,控制处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环境废物防治法》要求。

天津市宝坻区宝武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____年____月固体废弃物专项措施方案(二)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方案一、目标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减少环境污染。

二、指标对固体废弃物按可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和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处置合格率____%。

三、控制措施1、现场设置分类固体废弃物垃圾堆放处。

2、对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尽可能回收利用。

3、对不可回收及无毒、无害废弃物运到指定的垃圾池,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

在运出现场前,必须按标准垃圾车装车,不得出现遗洒。

4、对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单独隔离存放,按规定进行合理处置或委托有资质能力处置单位处置。

四、实施控制阶段现场及生活全过程五、责任部门、责任人及职责和权限行政人力部负责对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并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纠正结果验证。

六、资金预算:____元编制人:日期:审批人:日期:固体废弃物专项措施方案(三)一、固体废弃物来源1、施工期的主要来自:路基路面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2、生活居住区的生活垃圾;3、材料库材料使用后的废弃物。

二、固体废弃物管理目标1、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达标;2、无因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3、上及部门检查验收达标;4、创建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示范工地;三、组织建立项目部设立固体废弃物控制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复核大纲(试行)XX2004年6月目录一、总则 (1)(一)复核目的 1(二)复核依据 1(三)复核原则 3(四)复核重点 4(五)组织形式 4(六)复核程序 5二、布局复核 (6)三、选址复核 (7)四、建设规模复核 (8)(一)废物产生量调查8(二)废物性质调查9(三)建设规模9五、收集运输系统复核 (10)(一)危险废物中转站11(二)收运方式11(三)收运路线和频次11(四)贮存设施12六、高温热处理系统复核 (12)(一)进料配伍121、接受鉴别 (12)2、进料系统 (13)3、配伍系统 (13)(二)焚烧工艺设备141、热工计算 (14)2、炉型选择 (15)3、设备性能 (15)4、结构尺寸 (16)5、材质要求 (17)(三)尾气处理171、余热回收 (18)2、急冷室 (18)3、酸性气体去除 (19)4、活性炭吸附装置 (20)5、除尘 (20)6、引风机和烟囱 (21)(四)废水灰渣处理211、残渣处理系统 (21)2、废水处理系统 (23)(五)自控监测241、自控系统 (24)2、监测系统 (25)(六)系统配置25七、安全填埋系统复核 (26)(一)预处理系统27(二)防渗系统28(三)渗滤液控制系统28(四)监测系统29(五)封场30(六)系统配置30九、总图布置复核 (30)(一)高温热处置系统31(二)安全填埋系统31九、投资和财务评价复核 (32)(一)投资估算32(二)财务评价32十、项目建设和运营条件复核 (32)(一)项目法人结构32(二)项目法人技术能力33(三)资金情况33(四)收费制度33(五)管理体系34一、总则 (1)(一)复核目的 1(二)复核依据 1(三)复核原则 2(四)复核重点 3(五)组织形式 3(六)复核程序 4二、布局复核 (5)三、选址复核 (5)四、建设规模复核 (6)(一)废物产生量调查 6(二)废物性质调查 6(三)建设规模7五、收集运输系统复核 (8)(一)危险废物中转站8(二)收运方式8(三)收运路线和频次8(四)贮存设施9六、高温热处理系统复核 (9)(一)进料配伍91、接受鉴别 (9)2、进料系统 (10)3、配伍系统 (10)(二)焚烧工艺设备101、热工计算 (10)2、炉型选择 (11)3、设备性能 (11)4、结构尺寸 (12)5、材质要求 (12)(三)尾气处理131、余热回收 (13)2、急冷室 (13)3、酸性气体去除 (14)4、活性炭吸附装置 (14)5、除尘 (15)6、引风机和烟囱 (15)(四)废水灰渣处理151、残渣处理系统 (15)2、废水处理系统 (16)(五)自控监测171、自控系统 (17)2、监测系统 (18)(六)系统配置18七、安全填埋系统复核 (19)(一)预处理系统19(二)防渗系统20(三)渗滤液控制系统20(四)监测系统21(五)封场21(六)系统配置21九、总图布置复核 (22)(一)高温热处置系统22(二)安全填埋系统22九、投资和财务评价复核 (23)(一)投资估算23(二)财务评价23十、项目建设和运营条件复核 (23)(一)项目法人结构23(二)项目法人技术能力24(三)资金情况24(四)收费制度24(五)管理体系24一、总则((一))复核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28号文),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04〕】16号文),以及《关于落实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有关安排及下一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4】〕144号),为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基于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及要求,特制订本项目复核大纲,开展规划项目复核工作。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控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放及处置的监管、检查指导工和对外申报登记工作。

第四条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向管理部门的申报登记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处置和综合利用。

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分类第六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5085鉴别标准和gb5086及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第四章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第七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1、各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

并按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2、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须设置导流渠、渗滤液收集池,存放场所,应具备防雨淋、防泄漏、防扬散、防流失等设施或措施。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禁止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4、存放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

定期检查维护堤、坝、导流渠等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以保障正常运行。

第八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1、贮存场所应采取防雨淋、扬散、流失、渗漏等防范措施。

2、建立检查维护制度。

定期检查维护堤、坝、围堰、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及时采取必要处理,以保障正常运行。

第五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第九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1、各单位应合理采用原材料、能源等,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须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9年修正)

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9年修正)

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7.31•【字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23号•【施行日期】2019.07.3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年11月1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7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二十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一般规定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四章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五章城乡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第六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一节危险废物的特殊规定第二节医疗废物第三节其他危险废物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放射性废物污染防治,依照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承担防治责任,对造成的环境损害承担法律责任。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4篇)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4篇)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建筑垃圾的生成、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城市建筑垃圾是指建筑施工、改建、拆除等活动产生的废弃物。

第四条: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第二章建筑施工垃圾管理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活动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和存放等工作,并保持工地的清洁和整洁。

第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垃圾的种类、性质和数量,制定合理的施工垃圾管理方案,并按照所制定的方案进行建筑垃圾的收集和运输。

第七条:建筑施工单位应积极推行资源化利用,对可回收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和回收利用。

第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应配备专门的施工垃圾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施工垃圾的管理水平。

第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与建筑垃圾处理单位的联络与沟通,确保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和合理利用。

第三章建筑垃圾收集与运输第十条:建筑垃圾收集与运输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和设备维护,保证建筑垃圾的安全运输。

第十一条:建筑垃圾收集与运输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运输。

分装运输时应采取密封措施,防止垃圾泄漏。

第十二条:建筑垃圾收集与运输单位应定期进行车辆清洗和消毒,保持车辆的卫生和清洁。

第十三条:建筑垃圾收集与运输单位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运输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建筑垃圾收集与运输单位应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收集与运输台账,定期对建筑垃圾的收集和运输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第四章建筑垃圾处理与利用第十五条: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对建筑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并保证处理过程中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七条: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应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升级,提高处理效率和处理能力。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海西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格尔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海西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格尔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海西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格尔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7.12.28•【字号】青环发〔2017〕420号•【施行日期】2017.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海西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格尔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环发〔2017〕420号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你委《关于审批〈海西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格尔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请示》(格昆〔2017〕47号)及海西州环境保护局《关于海西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格尔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西环字〔2017〕191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拟建项目位于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北800米,临近现有格尔木工业项目废渣集中处置工程,西距格尔木市区约7公里。

采用焚烧、物化、结晶杂盐包封等处理工艺,主要对海西地区无法直接安全填埋和稳定化固化处理以及《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中易燃易爆以外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模为8.86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0.75万吨/年,物化处理3.2万吨/年,结晶杂盐包封处理4.91万吨/年。

主要建设危险废物暂存系统(含结晶盐包封处理)、焚烧处理车间、物化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车间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分析化验室、机修间、计量站、应急物资库、给排水、供配电、供气、余热供热、道路、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等公辅工程。

项目依托格尔木工业项目废渣集中处置工程对产生的焚烧残渣飞灰、结晶盐封包等进行稳定化固化和填埋处置。

项目建设有利于区域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并与现有格尔木工业项目废渣集中处置工程配套形成集焚烧、物化、稳定化、固化、填埋为一体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体系。

项目符合《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格尔木工业园总体规划(2015—2030)》及规划环评要求。

危废运输管理制度常用版(六篇)

危废运输管理制度常用版(六篇)

危废运输管理制度常用版一、目的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___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____》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____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____。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月初及时登入____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____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和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

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

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

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重庆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重庆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转移、贮存、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第四条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统一规划、集中处置、污染者付费.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优惠政策和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开发和投资建设、营运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项目,普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科技知识。

第六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向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分解下达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并检查、督促、考核其落实情况;(三)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跨省市转移危险废物;(四)管理并监督使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区县(自治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本辖区内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第七条有关部门依照以下规定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一)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危险废物处置场地建设进行合理规划、布点;(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危险废物的行业监督管理;(四)经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工业危险废物的行业监督管理;(五)海事、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运输中的监督管理,协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八条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项目,必须必须符合统一定点规划要求,并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制度)。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附件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标准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指南》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事的各类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

《指南》适用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

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划环评工作也可参照《指南》试行。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令第39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危险废物燃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标准》〔HJ/T 298〕《危险废物集中燃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HJ/T 176〕—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标准》〔HJ2025)《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4〕75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方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方法》〔环发〔2015〕4号〕《危险废物标准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三、基本原则〔一〕重点评价,科学估算。

建筑垃圾处理规章制度

建筑垃圾处理规章制度

建筑垃圾处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保护环境和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城市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建筑垃圾处理工作,包括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

第三条城市建设单位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建筑垃圾处理管理的责任,确保建筑垃圾的合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理应当秉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率。

第五条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证书,遵守规章制度,确保建筑垃圾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第六条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理档案,清晰记录建筑垃圾的来源、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第七条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应当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转,确保建筑垃圾的安全处理。

第二章建筑垃圾的分类和收集:第八条建筑垃圾按照其性质和来源进行分类,包括混凝土、砖瓦、木材、金属等,建筑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设置分类投放容器。

第九条建筑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建筑垃圾收集人员,定期对建筑垃圾进行收集、分类和运输,确保建筑垃圾的及时清运。

第十条建筑垃圾收集过程中,应当注意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的分开收集,并禁止混合投放,以免影响建筑垃圾再利用的效果。

第十一条建筑垃圾收集点应当设置标志标识,指示建筑垃圾的分类投放方式,保证建筑垃圾的正确分类。

第十二条建筑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对建筑垃圾进行定期清理和消毒,保证建筑垃圾处理点的清洁卫生。

第三章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理:第十三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条件,保证建筑垃圾的安全运输和无害处理。

第十四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证车辆的完好无损,防止建筑垃圾泄漏和污染环境。

第十五条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包括填埋、焚烧、堆肥等,确保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保护。

建筑环保工程填埋方案范本

建筑环保工程填埋方案范本

建筑环保工程填埋方案范本一、填埋工程概况填埋工程是指将城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后,采用专门的设备将其填埋埋入地下,经过一定时间的分解厌氧发酵等过程,最终形成稳定的土壤覆盖层,达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填埋工程是当前城市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之一,对于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能力、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二、填埋工程设计及选址原则1.填埋工程的选址应远离居民区、饮用水源地、重要生态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且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的要求。

2.填埋场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包括土质、地形、气候等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填埋场应具备良好的环境监测系统,能够及时监测填埋场内外的地下水、气体、垃圾渗滤液、上下风向等情况,确保填埋场的运行符合环境要求。

三、填埋工程设计1.填埋工程设计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包括填埋场的规划、填埋深度、填埋方式、覆盖层厚度等要求。

2.填埋场内应设有合理的垃圾分拣设备,将可回收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降低填埋量。

3.填埋场应具备排水系统,能够及时排除雨水和地下水,防止填埋场内积水和滲滓流出。

4.填埋场内还应设置监测井、收集管等设施,用于监测填埋场内部的地下水位、地下水质、垃圾渗滤液等情况。

5.填埋场的覆盖层应符合环保要求,可选择植被覆盖或者覆盖土石等方式,使填埋场的表面保持平整、美化环境。

四、填埋工程建设1.在填埋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包括环保审批、土地利用审批等手续的办理,确保填埋工程合法和规范进行。

2.填埋场内的设施设备应通过质量检验,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确保填埋工程的正常运行。

3.填埋场建设过程中,应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扬尘、噪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4.填埋场建设完成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填埋场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填埋工程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

五、填埋工程运行管理1.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环保局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包括填埋场的日常运行维护、环境监测、安全生产等方面。

第六章 固体废物的卫生填埋处理解读

第六章 固体废物的卫生填埋处理解读

现代城市固体废物填埋场的规划、设计和运行涉及环境工程、地质 学、水文地质学、水文水资源、以及社会、经济等多学科的交叉应用。 城市固体废物填埋场从设计、建设到封闭后的管理流程见图7-5。
填埋场选址 场地勘察 环境影响评价 填埋场设计 填埋场建设、运行
填埋场封闭、监测
图7-5 城市垃圾填埋场工作流程
第四节 固体废物填埋场环境影响评价
(二)渗滤液渗漏对土壤的污染预测 渗滤液与土壤的作用包括:物理过滤、物理吸附、化学反应和 化学沉淀和微生物代谢等。 1.渗滤液污染组分截留容量 污染物质i在土壤中的累积残留量Wi (mg/kg)可以用下式估算: 其中,φi: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背景值,mg/kg; Xi:单位重量土壤每年接纳该污染物的量,mg/kg•a; Ki:污染物i在土壤中的年残留率,可以通过实验获得; n:污染年限。 Xi可用下面的公式计算: Q
Z Zi
i 1 n
式中,Z为填埋场适宜性总分; i为第一层制约因素的第i项影响因素,i=1,2,…,n; n为填埋场第一层制约因素的个数; Zi为第一层制约因素的第i项影响因素的总分。
第三节 固体废物填埋场场地勘察
固体废物填埋场场地勘察工作主要包括前期资料收集、野外现 场调查、取样分析和必要的勘探工作。勘察的主要内容有: 1.拟建填埋场地区的一般情况,如人口、工农业生产、经济发展 规划等; 2.气象、水文和自然灾害情况;地形、地貌条件;地质、水文地 质条件; 3.固体废物基本情况,如固体废物的特性、产量、场地的容量和 使用年限等; 4.拟建填埋场地区生态环境方面的情况,包括生态脆弱性、污染 防护能力、稳定性等方面。
图7-4 山谷或洼地填埋方法
第一节 固体废物的填埋方式
三.危险废物的安全填埋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工程主要包括废物的预处理(中和、固化和 稳定化等)、危险废物填埋场选址、渗滤液的收集与处理、填埋气体 控制、防渗层设计、地下水保护及场地与周围地表径流的控制管理等。 1.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的选址 安全填埋场的建设,选址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它涉及到人文、 地理、地质、水文、工程、经济、社会意识等多方面的内容,场址的 选择一定要周密考虑各相关因素并采用适当的方法最终确定。场址的 选择通常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场址能够满足安全性原则,主要从区 域地质学、地形学、气候、土壤和岩土工程等方面来考虑;二是满足 经济合理的原则,主要考虑场地的规模、容量、征地费用、运输费、 操作运行费和管理费等方面。 2.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的设计 危险废物填埋场应是全封闭式的,废物填埋后可安全保存数十 年甚至上百年时间。全封闭式填埋场的设计主要包括防渗技术、渗滤 液收集处理系统、集排气网络、封场与复垦工程、预警监测系统等。

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方案

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方案

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方案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施工方案目录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施工方案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掌握标准》4、《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布告》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6、《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划定》7、《海口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8、《XXX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0、《海口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11、《海口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12、《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工程设定行政许可的决意》二、建筑垃圾处理依据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其设立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1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施工计划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1号)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划定》(扶植部令139号)第七条“处理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后,方可处理”。

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理实行免费制度,免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划定执行”。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XXX)序号第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建设生产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与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并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1、一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3、事故现场固体废物的减量和回收再利用:《绿色施工导则》规定,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如住宅建筑,每平方米的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吨。

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对于碎石类、土方石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篇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本文简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范文(5篇)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范文(5篇)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范文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有较多的建筑垃圾需要处理,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建筑垃圾专项管理制度。

1.目的本管理制度旨在明确施工现场施工/生产垃圾处理作业程序,以确保现场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并符合环保规定,满足绿色施工规范要求。

2.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对施工、生产垃圾的处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绿色施工导则》(建质[____]____号)《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____4.职责4.1本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保持和改进。

4.2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全面负责。

4.3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管理。

4.4其他相关作业单位、部门参与实施。

5.施工/生产垃圾管理制度施工/生产垃圾主要包括。

施工现场内的生产弃渣、施工人员带入现场的塑料袋(杯)、一次性饭盒以及塑料泡沫板等白色垃圾;混凝土、砂浆的弃料;木材、钢筋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等。

5.1施工现场内弃渣,处理程序:清理→分类→运输→弃渣5.1.1定期对施工现场弃渣清理、分类;在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为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落手清工作,根据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及时运出工地,垃圾清运出场必须到批准的场所倾倒,不得乱倒乱卸。

5.1.2可利用的钢筋、钢管、铅丝、木板等进行二次回收再利用;5.1.3对于不能二次利用的废钢筋头、钢管头、铅丝、短木板等统一运往废料仓库进行处置;5.1.4对于施工现场清理出的砖、石、瓦块、砂石等可统一堆放用作临时道路路基铺设;5.2混凝土、砂浆的弃料可用作构配件的预制及场地硬化5.3钢筋、木材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5.3.1钢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短废料,回收至废钢筋仓库存放,项目部统一处置。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XXX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二条危险废物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责任明确,管理有序;(三)综合利用,资源化处理;(四)安全高效,环境友好。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分类与鉴定第三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危害性质和物理化学特性进行分类,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第四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第五章危险废物的处理与处置第五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应当优先采取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处理的方法,限制焚烧和填埋。

第六章危险废物的监测与评估第六条危险废物的监测与评估应当定期进行,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危险废物的生产、使用、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环境保护义务。

第八章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与查处第八条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由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XXX公司所有,XXX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十条本制度自出台之日起生效, XXX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二)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

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万迎春、曾玉华3、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4、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GB18598—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98-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the security landfill site for hazardous wastes2001—12—28—发布2002—07—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在建造和运行过程中涉及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填埋物入场条件、填埋场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封场及监测等方面作了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1年11月26日批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填埋的入场条件,填埋场的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封场及监测的环境保护要求。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运行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的处置。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6.1~2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T 15555.1~12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4848 地下水水质标准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最新版本。

3 定义3.1 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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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衬层系统
• 1、衬层系统主要功能 • (1)将渗滤液封闭于填埋场之中,使其进 入渗滤液收集系统,防止其渗透流出填埋 场之外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2)控制填埋场气体的迁移,使填埋场气 体得到有控释放和收集,防止其侧向或者 向下迁移到填埋场之外; • (3)控制地下水,防止其形成过高的上升 压,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场导致渗滤液量 的大量增加
3、填埋场功能
贮留功能 隔水功能 处理功能
基本功能 利用自然地形或人工修 筑形成一定的空间,将 一定量的废物贮留在其 中,待空间充满后封闭, 恢复该地区的原貌。
主要功能 一方面防止废物中水分 及降水进入后产生的渗 滤液进入周围环境;另 一方面防止外部降水、 地表径流、地下水等进 入填埋场。
安全填埋场一般不考虑 一方面由于安全填埋场 本身填埋的主要是无机 物,另一方面运行中一 般尽量避免填埋层中发 生任何反应,尽量避免 水、气等二次污染物。
• 2、必须预处理后入场填埋的废物 (1)根据《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 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15555.1~ 12)测得的废物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超过表6-1中 的允许进入填埋区控制限值的废物; (2)根据《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 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15555.1~ 12)测得的废物浸出液pH值≤7.0和≥12.0的废物; (3)本身具有反应性、易燃性的废物; (4)含水率高于85%的废物; (5)液体废物 • 3、禁止填埋的废物 (1)医疗废物; (2)与衬层具有不相容性反应的废物。
(1)导流层
导流层的目的就是将全场的渗滤液顺利地导入收集沟内的渗滤 液收集管内(包括主管和支管),导流层铺设在经过清理后的 场基上,厚度不小于300mm,由粒径40~60mm的卵石铺设而成, 卵石也可用碎石代替。
(2)收集沟和多孔收集管
收集沟设置于导流层的最低标高处,并贯穿整个场底,断 面通常采用梯形,铺设于场轴线上的为主沟,在主沟上依间距 30~50m设置支沟,支沟与主沟的夹角宜采用15的倍数。 多孔收集管按照埋设位置分为主管和支管,分别埋设在收 集主沟和支沟中,管道需要进行水力和静力作用测定或计算来 确定管径和材质,其公称直径不小于100mm,最小超度应不小 于2%,材质通常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预先制孔,孔径 通常为15~20mm,孔距50~100mm,开孔率2%~5%左右,安装时, 管道开孔部分应朝下。 多孔收集管还包括垂直收集部分。在填埋区按一定间距设立 贯穿危险废物块体的垂直立管,管底部通入导流层或通过短横 管与水平收集管相接,以形成垂直-水平立体收集系统,通常这 种立管同时也用于导出填埋气体,称为排渗导气管。
(5)雨水集排系统
雨水集排水系统应从场内场外两个角考虑,主要有以下措施: ①山谷型填埋场上游应设置雨水排水沟,且应根据地形设立,绕过 填埋场排入下游; ②周边雨水集排水沟渠可设在填埋场四周、道路外侧、四周斜壁或 与上游雨水沟建在一起。 ③根据清污分流的原则,填埋区宜设立分区独立排水系统,将填埋 区的渗滤液和未填埋区的未污染雨水分别排出; ④在较深的填埋场中,可在坡面上设置排水渠; ⑤填埋场作业单元应设置临时防雨设施
(3)集水池及提升系统
集水池位于垃圾主坝前的最低洼处,以砾石堆填以支撑上覆废 物荷载,全场的垃圾渗滤液汇集到此并通过提升系统越过垃圾 主坝进入调节池。提升系统包括提升多孔管和提升泵,提升管 多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典型尺寸是DN800mm,通常 使用斜管提升方式。
(4)调节池
主要作用是对渗滤液进行水质和水量的调节,平衡丰水期和枯 水期的差异,为渗滤液处理系统提供恒定的水量,同时也可对 渗滤液水质起到预处理作用。 调节池通常采用地下式或半地下式,如条件允许体积应尽可能 大,一般情况下应可贮存3个月以上的渗滤液。
4、填埋场分类
• 按构造类型分类 衰减型 半封闭型 封闭型←安全填埋场 • 按填埋方式分类 山谷型 平地型(地上式、地下式、半地下式) • 按填埋废物分类 Ⅰ类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 Ⅱ类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生活垃圾填 埋场、安全填埋场
5、填埋场组成
安全填埋场
填 埋 气 体 控 制 系 统
3、衬层系统分类
• (1)单层衬层防渗系统
垃圾 土工织物保护/分离层 渗滤液收集系统 土工织物保护/分离层 人工合成防渗膜 土工织物保护/分离层 地下水收集系统 地基
单层衬层防渗系统
• (2)单复合衬层防渗系统
垃圾 土工织物保护/分离层 渗滤液收集系统 土工织物保护/分离层 人工合成防渗制标准》(GB18598-2001)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选址准则: 1、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及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管理规划; 2、场址应满足一定的库容要求; 3、地形、地貌及土壤条件; 4、气象条件; 5、对地表水体的保护; 6、对居民区的影响; 7、对场地地质的要求; 8、交通方便,运距合理
• 3、水质特性
(1)受废物组成、性质影响大 (2)总溶解固体含量高,特别是含盐量高 (3)重金属离子浓度高 • 4、影响因素 (1)废物组成 (2)填埋场结构 (3)废物预处理 (4)入渗水量的影响
5、渗滤液产生量计算
• (1)水量平衡法
Q=P+W+D+G-E
Q——年产量,m3/年; W——垃圾分解产生的渗滤液量, m3/年(由垃圾量、垃 圾成分确定); P——降雨产生的渗滤液量, m3/年(由集雨面积和日降 雨量确定); D——地表水渗入量, m3/年(根据覆盖材料、地面地形 来确定); G——地下水浸入量(通过地质勘探确定) E——蒸发蒸腾量(可通过植物水分消耗量确定)
2、衬层系统组成
过滤层
排水层 保护层 防渗层
保护排水层,过滤掉渗滤液中的悬浮物 和其他固态和半固态物质 及时将被阻隔的渗滤液排出,减轻对 防渗层的压力,减少渗滤液的外渗可 能性 对防渗层提供合适的保护,防止防渗 层受外侦办影响而被破坏
通过铺设渗透性低的材料来阻隔渗滤液于填埋场 中,防止其迁移到填埋场之外的环境中,同时也 可以防止外部的地表水进入填埋场中
接 收 与 贮 存 系 统
分 析 与 鉴 别 系 统
预 处 理 系 统
防 渗 系 统
渗 滤 液 控 制 系 统
监 测 系 统
应 急 系 统
公 用 工 程
渗滤液收集与排出系统
渗滤液处理系统
雨水集排水系统
地下水集排水系统
6、进场废物要求
• 1、直接入场填埋的废物 (1)根据《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GB5086)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 法》(GB/T15555.1~12)测得的废物浸出 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表6-1中的允许进入 填埋区控制限值的废物; (2)根据《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GB5086)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 法》(GB/T15555.1~12)测得的废物浸出 液pH值在7.0~12.0之间的废物。
双复合衬层防渗系统
4、衬层材料
用于填埋场作防渗衬层的材料可分为人工合成有机材料、 无机天然防渗材料、天然与有机复合防渗材料三大类。 • (1)黏土 塑性指数Ip大于10的土被称为黏土。 黏土衬层应包括两类:
自然黏土衬层 具有低渗透率、富含黏土的自然形物,
其渗透率应小于或等于1×10-6~1×10-7cm/s。 人工压实黏土衬层 基本上是由自然黏土材料经过人工 压实而成。压实的目的是将松散不均匀的黏土压实成均匀 分布、低透水性的黏土层。广泛应用于衬层与覆盖层系统。
地质屏障系统 包括场地的地 质基础、外围 和区域综合地 质技术条件。 地质屏障防护 作用大小,取 决于地质介质 对污染物质的 阻滞性能和污 染物在地质介 质中的降解性 能。
2、三道屏障系统
废物屏障系统 对危险废物进行预 处理如固化/稳定化, 降低废物的毒性或 减少渗滤液中的有 害物质
密封控制系统 也称人工屏障系统,是指利用人工 措施将废物封闭,使废物渗滤液通 过屏障的概率最小化,其效果取决 于密封材料的品质、设计水平、施 工质量以及运行中的控制
• (2)经验公式法 Q=1/1000×C×I×A C——浸出系数,一般在0.2~0.8之间; A——填埋面积,㎡; I——降雨量,mm/d;
6、渗滤液控制系统
• 达西定律 q=K×H/L×A q——渗透量; K——渗透系数; H——水头损失; L——水力流程; A——渗透面积; 降低q的三种方法: ①选用渗透系数低的衬垫(降低K 值); ②减少水头(降低H值); ③增加衬层厚度(加大L值)。
• (2)人工合成材料 • 目前已经应用的聚合物防渗膜有很多种,主要有 高密度聚乙烯(HDPE)、聚氯乙烯(PVC)、 氯化聚乙烯(CPE)、异丁橡胶(EDPM)、氯 磺 化 聚 乙 烯 ( CSPE ) 、 乙 烯 丙 烯 橡 胶 (EPDM)、氯丁橡胶(CDR)、热塑性合成橡 胶、氯醇橡胶等。其中HDPE是目前适应废物范 围最广、应用最为广泛的防渗膜,具有良好的防 渗性能、对大部分化学物质具有抗腐蚀能力、具 有良好的机械和焊接特性、低温下具有良好的工 作特性、可制成各种厚度、 0.5 ~ 3.0mm 、不易 老化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填埋场衬热地、最终覆 盖、污水池衬垫、废物处理设施、沟渠衬垫等。
• • • • • • • • • 种类 1)土工织物材料 2)土工织物网格材料 3)土工膜材料 4)地聚合黏土衬层 5)土工管 6)地混合材料 7)地泡沫材料 8)土工膜单元
• • • • • •
基本功能 1)隔离 2)加固作用 3)过滤作用 4)排水 5)水阻挡层或水控制 6)保护
• 某填埋场防渗结构
• 调节池防渗结构
四、渗滤液控制系统
• 1、来源 (1)降水入渗 主要来源 (2)外部地表水入渗 (3)地下水入渗 (4)废物水含水率 (5)覆盖材料中的水分 (6)有机物分解生成水 • 2、产生量影响因素 区域降水及气候状况;场地地形地貌及水文地质条件; 填埋废物性质与组分;填埋场构造;操作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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