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民用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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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空器既包括重于空气的飞机、直升飞机、 飞艇、滑翔机和动力伞等,又包括轻于空 气的气球 。
二、国家航空器与民用航空器
• 航空器为达到国家安全保障、行政管理的 目的而专门使用的航空器为国家航空器。
军用航空器、警用航空器、海关用航空器一般为国 家航空器;运送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其他政府高级 官员的专用航空器(专机)亦为国家航空器。
从 “南海撞机事件”看国家航空器在国际法上的地 位
用于民用目的(为取酬而运载公众旅客、货 物)的航空器为民用航空器。
《国家航空器法律问题研究》
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制度
一、航空器国籍及国籍登记的作用 二、我国航空器的国籍登记管理 三、航空器登记国的权利和义务 四、航空器的国籍标志、登记标志和服务商
2、航空器不得具有双重或者多重国籍 3、我国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机关为民用航
空主管部门。 4、依法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民用航空法》第7条和《民用航空器国籍
登记规定》第5条)
三、航空器登记国的权利和义务
(一)登记国对其领域内本国航空器享有完 全的管辖权
(二)登记国对其领域外本国航空器的权利 1、管辖权 2、管理权 3、保护权
(教材48页)
四、航空器的国籍标志、登记标志和服务商标
1、国籍标志是识别航空器国籍的标志。它明确航空器 应该遵守哪国法律并应当受到哪国保护。表现为民用 航空器国籍的字母号码。须从国际电联分配给各国的 无线电呼叫信号的国籍代码序列中选择,我国选的为 “B” ;
2、登记标志为登记后登记国给定的数字、字母或他们 的组合。是将此航空器与登记国彼航空器区别的标志。 我国航空器登记标志基本采用4位阿拉伯数字。其与 国籍标志间有一短划线“-”。
1、航空器所有权是指航空器所有人依法对其航空器占 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2、航空器所有权是对人的关系而非对物的关系。权利 主体是航空器所有人,义务主体是所有人以外的任何 不特定的人。
3、航空器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的物权 ,自物权。
4、航空器所有权可因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而拥有,也 可因灭失、转让或赠与而消亡。
3、服务商标(航徽),即航空器的服务标志,它代表 着航空器的承运人,即航空公司的服务商标。
上图中,B为国籍标志,2326为登记 标志,
为东方航空公司的服务标志。
第三节 民用航空器的权利
一、民用航空器所有权 二、民用航空器使用权 三、民用航空器的抵押权 四、民用航空器的留置权
一、民用航空器所有权
第三章 民用航空器
第一节 航空器概述 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制度 第三节 民用航空器的权利 第四节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 第五节 民用航空器的租赁
第一节 航空器概述
一、航空器定义 二、国家航空器与民用航空器
一、航空器的定义
• 航空器,是指能够凭借空气的反作用而不 是凭借空气对地面的反作用而在大气中获 得任何支撑的器械(1967年国际民航组织 修改确定的定义) 。
5、民用航空器所有权证书是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重要 标志。(不是国际登记证书)
二、民用ຫໍສະໝຸດ Baidu空器的使用权
1、航空器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在一 定范围内对他人所有的航空器进行占有、 使用和 收益的他物权 。
2、航空器使用权是他物权,无处分权能。因航空 器租赁业的兴旺而成为一项重要权力。
3、民用航空器使用权因附条件买卖、分期付款或 租赁等方式而取得。亦因款项付清、条件解除或 灭失而消失。
4、为维护持有人、租赁人利益,凡购买占有航空 器者或因租赁超过6个月占有航空器者,须办理 “民用航空器占有权登记证书”。不占有时须注 销。
三、民用航空器的抵押权
1、航空器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不转移 占有而作为债务担保的航空器,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时,依法以该航空器折价或从变卖该航空器的价款中 优先受偿的权利。
标
一、航空器国籍及国籍登记的作用
• 《芝加哥公约》第三章规定了航空器国籍 制度。第17条规定:“航空器具有其登记 的国家的国籍。”
• 航空器国籍登记的作用: 1、确认重大动产权属变动 2、便于航空器飞行及航空器的主权管辖
无国籍登记不得飞行; 航空器受登记国保护和管辖
二、我国航空器的登记管理
1、航空器国籍登记是国际航空法的要求,也 是各国的普遍做法。
四、民用航空器的留置权
1、定义:航空器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 债务人的航空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 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航空器,以该航空器 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航空器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2、特点:权利人以非因侵权行为而占有他人航空器为 前提的 ;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不以约定为前 提) ;留置权的行使具有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原来,阿根廷梅内姆政府4年前从福克公司新购进一架福克 28型飞机扩充总统机队,编为探戈2号,同时请福克公司 重新装修探戈1号(波音757)和探戈3号。但是阿根廷政府 一再拖欠飞机和工程款,到4月底共欠福克公司190万美元。 于是保险公司扣押了探戈3号以抵阿根廷政府欠款的一部 分。
• 为应付国内经济危机已经焦头烂额的阿根廷经济 部接到外交部的告急通报,只得紧急制订了一项 分期还款计划,第一期先支付30万美元,这样就 可以先领回飞机。
3、产生条件:债权人持续不间断地占有留置物——航 空器 ;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迟延;无妨碍留置权行使 的约定或法定情形 。
欠帐不还 阿根廷总统专机被扣
美国总统克林顿访阿乘坐探戈3号飞机
2002年5月30日,人民网驻阿根廷 特派记者 李志明报道:
• 2002年4月,购置于1968年的阿根廷总统专机之一探戈3 号飞渡大西洋,回到原生产厂家荷兰的福克飞机公司进行 翻修改装。5月中旬改装完成,当阿根廷飞行员抵达荷兰 准备将焕然一新的探戈3号开回国时,却意外地遇到了麻 烦:福克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以阿根廷政府欠帐不还为由, 扣留了这架飞机。
2、约定担保物权,标的是航空器,抵押人占有航空器, 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3、民用航空器抵押权行使的方法:协议取得抵押物所 有权,拍卖抵押物取偿和以其他形式变卖抵押物取偿。
4、民用航空器抵押须办理签订书面合同;必须办理登 记手续——“民用航空器抵押权登记证书”,抵押结 束后注销。
5、抵押的航空器,不经权利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的 航空器,国籍登记或其他权利不得转移国外。
二、国家航空器与民用航空器
• 航空器为达到国家安全保障、行政管理的 目的而专门使用的航空器为国家航空器。
军用航空器、警用航空器、海关用航空器一般为国 家航空器;运送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其他政府高级 官员的专用航空器(专机)亦为国家航空器。
从 “南海撞机事件”看国家航空器在国际法上的地 位
用于民用目的(为取酬而运载公众旅客、货 物)的航空器为民用航空器。
《国家航空器法律问题研究》
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制度
一、航空器国籍及国籍登记的作用 二、我国航空器的国籍登记管理 三、航空器登记国的权利和义务 四、航空器的国籍标志、登记标志和服务商
2、航空器不得具有双重或者多重国籍 3、我国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机关为民用航
空主管部门。 4、依法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民用航空法》第7条和《民用航空器国籍
登记规定》第5条)
三、航空器登记国的权利和义务
(一)登记国对其领域内本国航空器享有完 全的管辖权
(二)登记国对其领域外本国航空器的权利 1、管辖权 2、管理权 3、保护权
(教材48页)
四、航空器的国籍标志、登记标志和服务商标
1、国籍标志是识别航空器国籍的标志。它明确航空器 应该遵守哪国法律并应当受到哪国保护。表现为民用 航空器国籍的字母号码。须从国际电联分配给各国的 无线电呼叫信号的国籍代码序列中选择,我国选的为 “B” ;
2、登记标志为登记后登记国给定的数字、字母或他们 的组合。是将此航空器与登记国彼航空器区别的标志。 我国航空器登记标志基本采用4位阿拉伯数字。其与 国籍标志间有一短划线“-”。
1、航空器所有权是指航空器所有人依法对其航空器占 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2、航空器所有权是对人的关系而非对物的关系。权利 主体是航空器所有人,义务主体是所有人以外的任何 不特定的人。
3、航空器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的物权 ,自物权。
4、航空器所有权可因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而拥有,也 可因灭失、转让或赠与而消亡。
3、服务商标(航徽),即航空器的服务标志,它代表 着航空器的承运人,即航空公司的服务商标。
上图中,B为国籍标志,2326为登记 标志,
为东方航空公司的服务标志。
第三节 民用航空器的权利
一、民用航空器所有权 二、民用航空器使用权 三、民用航空器的抵押权 四、民用航空器的留置权
一、民用航空器所有权
第三章 民用航空器
第一节 航空器概述 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制度 第三节 民用航空器的权利 第四节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 第五节 民用航空器的租赁
第一节 航空器概述
一、航空器定义 二、国家航空器与民用航空器
一、航空器的定义
• 航空器,是指能够凭借空气的反作用而不 是凭借空气对地面的反作用而在大气中获 得任何支撑的器械(1967年国际民航组织 修改确定的定义) 。
5、民用航空器所有权证书是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重要 标志。(不是国际登记证书)
二、民用ຫໍສະໝຸດ Baidu空器的使用权
1、航空器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在一 定范围内对他人所有的航空器进行占有、 使用和 收益的他物权 。
2、航空器使用权是他物权,无处分权能。因航空 器租赁业的兴旺而成为一项重要权力。
3、民用航空器使用权因附条件买卖、分期付款或 租赁等方式而取得。亦因款项付清、条件解除或 灭失而消失。
4、为维护持有人、租赁人利益,凡购买占有航空 器者或因租赁超过6个月占有航空器者,须办理 “民用航空器占有权登记证书”。不占有时须注 销。
三、民用航空器的抵押权
1、航空器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不转移 占有而作为债务担保的航空器,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时,依法以该航空器折价或从变卖该航空器的价款中 优先受偿的权利。
标
一、航空器国籍及国籍登记的作用
• 《芝加哥公约》第三章规定了航空器国籍 制度。第17条规定:“航空器具有其登记 的国家的国籍。”
• 航空器国籍登记的作用: 1、确认重大动产权属变动 2、便于航空器飞行及航空器的主权管辖
无国籍登记不得飞行; 航空器受登记国保护和管辖
二、我国航空器的登记管理
1、航空器国籍登记是国际航空法的要求,也 是各国的普遍做法。
四、民用航空器的留置权
1、定义:航空器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 债务人的航空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 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航空器,以该航空器 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航空器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2、特点:权利人以非因侵权行为而占有他人航空器为 前提的 ;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不以约定为前 提) ;留置权的行使具有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原来,阿根廷梅内姆政府4年前从福克公司新购进一架福克 28型飞机扩充总统机队,编为探戈2号,同时请福克公司 重新装修探戈1号(波音757)和探戈3号。但是阿根廷政府 一再拖欠飞机和工程款,到4月底共欠福克公司190万美元。 于是保险公司扣押了探戈3号以抵阿根廷政府欠款的一部 分。
• 为应付国内经济危机已经焦头烂额的阿根廷经济 部接到外交部的告急通报,只得紧急制订了一项 分期还款计划,第一期先支付30万美元,这样就 可以先领回飞机。
3、产生条件:债权人持续不间断地占有留置物——航 空器 ;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迟延;无妨碍留置权行使 的约定或法定情形 。
欠帐不还 阿根廷总统专机被扣
美国总统克林顿访阿乘坐探戈3号飞机
2002年5月30日,人民网驻阿根廷 特派记者 李志明报道:
• 2002年4月,购置于1968年的阿根廷总统专机之一探戈3 号飞渡大西洋,回到原生产厂家荷兰的福克飞机公司进行 翻修改装。5月中旬改装完成,当阿根廷飞行员抵达荷兰 准备将焕然一新的探戈3号开回国时,却意外地遇到了麻 烦:福克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以阿根廷政府欠帐不还为由, 扣留了这架飞机。
2、约定担保物权,标的是航空器,抵押人占有航空器, 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3、民用航空器抵押权行使的方法:协议取得抵押物所 有权,拍卖抵押物取偿和以其他形式变卖抵押物取偿。
4、民用航空器抵押须办理签订书面合同;必须办理登 记手续——“民用航空器抵押权登记证书”,抵押结 束后注销。
5、抵押的航空器,不经权利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的 航空器,国籍登记或其他权利不得转移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