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毒理学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毒理学实验技术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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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理学实验技术总结毒理学作为一门研究外源性化学物质对生物体产生有害作用的学科,其实验技术对于评估化学物质的毒性、安全性以及环境风险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常见的毒理学实验技术进行总结和介绍。
一、急性毒性实验急性毒性实验是评估化学物质在短时间内对生物体产生毒性作用的重要方法。
实验通常采用经口、经皮、吸入等途径给予受试物,观察受试动物在 24 小时至 14 天内的中毒症状和死亡情况。
通过计算半数致死剂量(LD50)或半数致死浓度(LC50)来衡量化学物质的急性毒性强度。
急性毒性实验可以初步了解化学物质的毒性特征,为后续的慢性毒性实验和风险评估提供基础数据。
在进行急性毒性实验时,需要严格控制实验条件,如受试动物的种类、年龄、体重、性别等,以及受试物的给予剂量和方式。
同时,要密切观察受试动物的行为、生理和病理变化,及时记录和处理实验数据。
二、慢性毒性实验慢性毒性实验是研究化学物质长期低剂量暴露对生物体产生的毒性作用。
实验周期通常为数月至数年,旨在观察受试动物在长期接触受试物后的生长发育、生殖功能、免疫功能、致癌性等方面的变化。
慢性毒性实验可以更全面地评估化学物质的潜在危害,为制定安全标准和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慢性毒性实验的设计和实施较为复杂,需要考虑受试物的蓄积性、代谢途径、靶器官等因素。
实验过程中要定期对受试动物进行体检、血液生化指标检测、组织病理学检查等,以评估受试物对各个系统和器官的影响。
三、遗传毒性实验遗传毒性实验用于检测化学物质对生物体遗传物质(DNA)的损伤作用。
常见的遗传毒性实验方法包括基因突变实验(如 Ames 试验)、染色体畸变实验(如微核试验)和 DNA 损伤修复实验等。
这些实验可以帮助评估化学物质的致癌性和致畸性风险。
Ames 试验是一种常用的基因突变实验,通过检测受试物对鼠伤寒沙门氏菌的回复突变率来判断其致突变性。
微核试验则是通过观察细胞中的微核形成情况来评估染色体损伤程度。
农药登记中的急性毒理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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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剂量法是 1 9 9 2年首次被 采用 的取代传统方法 隔的时间要足 以预知前一个动物可能不会死亡 ,然后 4 0 1 的 。传统方法 采用动物死亡作为 急性毒 性测试终 才开始下一个 动物 的试验 。如果第二个动物死 亡 ,就
0 I 衷化 市埸I o国@农 化 行 业 资 深 媒 体 5 — 6 / 6  ̄ a
的畸形 , 死亡情 况及任何其他毒性作用) 之 间的关 系。 择从 3 0 0 mg / k g这一 剂量 开始 试验 。如一 个剂量 无 O E C D制定 的急性 毒性试验方法 主要有 4 0 1( 传 中毒表现 ,其上一个剂量 动物死亡 ,则需在其间插入
统 方法 )、4 2 0( 固 定 剂量 法 )、4 2 3( 分 级 法 )、 4 2 5( 上下法 )。为 了保 护动物 ,2 0 0 2 年 将传统方法
固定剂量法分 2 个阶段进行: 预试验和正式试验 。
般 是评价某种物质毒性特性 的初始步骤 。急性经 口毒 固定剂量 为 :5 、5 0 、3 0 0或 2 0 0 0 mg / k g 。
性试验 可以提供短期经 口接触可 能对健康和环境引起
1 . 1 . 1预试验 ( s i g h t i n g s t u d y ) பைடு நூலகம்的是为主试
定某 种物质毒性 作用方 式提供初始信息 。对急性毒性
根据供 试化合 物或结构相似化合物的 已有 资料 ,
试验数据 的评价 ,应该包括实验动物对供试化合物 的 如 活体 或 离体 试验 资 料 ,从 5 ,5 0 ,3 0 0 ,2 0 0 0 mg / 接 触与各 种畸形的发生和严 重程度 ( 包括行为和 临床 k g中选择 一种剂量 进行 。如 果没有这 些资料 ,就选
氟吗啉原药大鼠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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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吗啉原药大鼠急性吸入毒性试验作者:吴宗澄来源:《绿色科技》2017年第18期摘要:为测定氟吗啉原药对大鼠的急性吸入毒性,求出半数致死浓度(LC50),同时为亚慢性和其他毒理学研究中接触剂量的选择提供依据,参照《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670-1995)为准则,用SD(Sprague Dawley)大鼠作为试验动物,对氟吗啉原药进行了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结果表明:氟吗啉原药对SD雌雄大鼠急性吸入毒性试验LC50均大于2093±30 mg/m3。
根据GB15670-1995《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大鼠急性吸入毒性分类标准,氟吗啉原药大鼠急性吸入毒性为低毒,该结论可为安全使用提供依据。
关键词:氟吗啉原药;大鼠;急性吸入毒性;LC50中图分类号:X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80219021引言氟吗啉原药是沈阳化工研究院自主研制的新型杀菌剂\[1\]。
该杀菌剂是一种内吸型杀菌剂,主要用于防治霜霉和疫霉属病害,由卵菌纲病原菌引起的霜霉病、晚疫病等重要植物病害,尤其用于防治抗性病害\[1,2\]。
氟吗啉是我国第一个真正实现工业化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品种,也是第一个获得中国发明专利的农用杀菌剂\[3\]。
氟吗啉原药杀菌活性高,抗菌谱广,与环境相容性优于国外同类产品烯酰吗啉\[4\]。
但目前尚未见有关氟吗啉原药吸入毒性的报道。
本实验参照《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670-1995)为准则[5],通过对SD大鼠的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来检测氟吗啉原药的急性吸入毒性,了解其经呼吸道进入动物机体后对呼吸道及全身的损伤和危害程度,为该农药的毒理学安全评价提供资料。
2材料与方法2.1受试物与仪器氟吗啉原药为白色结晶固体,纯度为95%,由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
称取 95.0 g 受试样品,加入 5.0 g 白炭黑用行星式球磨仪进行粉碎和研磨,配成 95%的受试样待用。
第十一章 毒理学实验方法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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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毒方法:
(1)静式染毒法 (2)动式染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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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式染毒法
静式染毒是将实验动物放在一定体积的密闭容器 (染毒柜)内,加入一定量的受试样品,并使其 挥发,造成试验需要的受试样品浓度的空气,一 次吸入性染毒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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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剂量和分组
实验动物随机分为4~5个剂量组。若使用水、植 物油、凡士林、羊毛脂外的赋形剂,则需设赋形 剂对照组。豚鼠或大鼠每一剂量组(单性别)不 少于5只;家兔每一剂量组(单性别)不少于4只。
各剂量组间要有适当的组距,可按等比或等差级 设置剂量,以使各剂量组实验动物产生的毒性反 应和死亡率呈现剂量-反应(效应)关系。
试验基本原则:
以经口灌胃法给予各试验组动物不同剂量 的受试样品,每组用一个剂量,染毒剂量 的选择可通过预试验确定。染毒后观察动 物的毒性反应和死亡情况。试验期间死亡 的动物要进行尸检,试验结束时仍存活的 动物要处死并进行大体解剖。本方法主要 适用于啮齿类动物的研究,但也可用于非 啮齿类动物的研究。
(5)所用染毒浓度和动物分组,每组所用动物性别、数 量及体重范围;
(6)计算LC50的方法; (7)染毒后动物中毒表现及出现时间和恢复情况、死亡
时间、大体解剖所见;
(8)列表报告结果(建议的表格形式见附录1-D),计 算的LC50及其95%可信区间;
(9)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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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适用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动物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的基本原则、技术和要求。
本方法适用于评价化学品的急性毒性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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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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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是为评价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而进行的试验(详见附件1)。
第三条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考核、委托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方可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
具备A级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附件1中全部试验,具备B级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附件1中第一、二部分试验,具备C级资质的单位只能承担附件1中第一部分试验。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试验机构可以自愿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申请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得到独立法人的授权,具备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工作条件的科研和教学等单位。
(二)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的实验室应符合《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良好实验室规范》(NY/T 718)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单位技术人员应熟悉《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GB 15670)。
第五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单位概况和实验室基本情况;(二)实验设施;(三)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主要试验人员情况,包括职称、学历、专业、培训情况、工作能力和简历等;(四)动物使用和动物实验室合格证书;(五)相关仪器设备清单及使用情况;(六)近五年相关工作总结和典型试验报告;(七)管理制度及其它参考资料;(八)自身诚信情况申明。
第六条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初审。
对资料齐全的,组织专家考核组进行技术考核(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
对资料不全或不具备申请条件的,退回申请,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考核第七条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聘请相关领域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建立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考核专家库。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考核领域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技术考核,与被考核机构有利害关系的考核人员应当回避。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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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农药是一种用于保护农作物、畜牧、林业以及家庭中害虫、草药和微生物的化学物质。
由于农药的使用会产生潜在的环境和人类健康风险,因此,对于农药的授权需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审批过程。
其中,毒理学试验方法是评估农药对生物毒性的主要工具之一。
毒理学试验方法是基于生物学理论和毒性机制的,可分为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试验通过直接暴露测试对象(如实验室动物和细胞)来评估化合物在短时间内对生物的影响。
慢性毒性试验则更关注长期使用农药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因此需要更长的试验时间。
以下是几种常用的毒理学试验方法:1.急性毒性试验急性毒性试验一般应用于生物体内某些口服、吸入或皮肤接触的化学物质,试验结果可以产生毒性分类标准和确定最大容忍剂量(MDT),从而确认农药使用的安全性。
目前国际通行的急性毒性试验是斯图尔特法。
斯图尔特法是使用实验动物体内的Lethal Dose(LD)作为毒性的指标,其安全系数根据不同物种和试验组进行调整。
2.染色体畸变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通过评估农药对动植物细胞核DNA的影响来评估农药的致突变效应。
这些效应包括染色体片段、染色体断裂、染色体畸变等。
该试验是在实验室中使用动植物细胞的分裂期进行的。
3.遗传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通过评估农药对DNA的影响来评估其致突变效应。
与染色体畸变试验不同,遗传毒性试验可以检测出突变后DNA序列的改变。
此次试验一定会使用实验动物进行。
4.慢性毒性试验慢性毒性试验的设计是为了持久性接触或摄入导致的毒性。
gavage试验和繁殖试验是用于进行此类试验的一种环节。
长期饮用毒性实验是毒理学试验中使用的最常见的方法之一。
它的主要目的是评估长时间使用农药对生物的健康影响。
这种试验可以进行几个月甚至几年的长期暴露。
总体而言,农药的毒理学试验方法是在安全性评估中不可避免的一环。
通过这些试验,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该物质的潜在危险。
然而,毒理学试验环节需要仔细设计,以使试验结果有实用意义,同时避免动物的不必要痛苦和伤害。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350eb833fad6195f302ba62d.png)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以下为收集到的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的一些标准。
从这些分级标准可以看出,各标准之间无论是分级还是界限值都有较大差别,这给化学品的国际贸易和化学品危险信息的传递带来了障碍和困难。
为消除分级标准之间的差别,建立协调、统一的化学品分级标准,由国际劳工组织(IL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及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TDG)三个国际组织共同提出框架草案,建立了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与标签制度(GHS)。
2002年9月在约翰内斯堡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提出:各国应在2008年全面实施GHS?。
为适应国际化学品分类统一的这种必然趋势,结合国内化学品管理的实际需要,《剧毒目录》在剧毒化学品判定标准上参照了GHS?的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表1GHS关于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注:1)1h数值气体和蒸气除2,粉尘和雾除4;2)某些受试化学品在试验染毒时呈气液相混合状态(有气溶胶),而有些则接近气相,如为后者按气体分级界限分级(ppm)表2TDG第14修订版关于危险货物急性毒性判定标准*LC50(4h)×4=LC50(1h)表3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注:上述标准出处是WHO/IPCS.TheUser’sManualfortheIPCSHealthandSafetyGu ides,1996.表4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农药危险性分级标准注:上述标准出处是TheWHORecommendedClassificationofPesticidesbyHazardan dGuidelinestoClassification1990-1991.表5欧盟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注:上述标准出处是欧盟理事会《关于统一危险物质分类、包装与标志法律法规指令(2000/33/EEC)》.表6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注:上述标准出处是USOccupationalandHealthAdministration“hazardcommunicat ionstandard”,February1994.表7美国环保局的急性毒性分类标准effectstestguidelinesOPPTS870.1000acutetoxicitytesting-Back ground表8日本有毒物质和有害物质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注:日本国立医药品食品卫生研究所网站,2005/06/23表9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毒性指标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经口LD50(mg/kg)<5 5~50~>500 吸入LC50(mg/m3)<20 20~200~>2000 经皮LD50(mg/kg)<20 20~200~>2000 注:引用《工业化学品毒性鉴定规范及实验方法》表10中国农业部农药产品毒性分级标准注:上述标准出处是《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GB15670-1995)》表11《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15098-94)》一级毒害品(剧毒品)急性毒性分类标准出处: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15098-94)》,1994年表12《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15098-94)》二级毒害品(有毒品)急性毒性分类标准出处: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15098-94)》,1994年。
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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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Acute Inhalation Toxicity Study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动物急性吸入毒性试验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单一成分的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测。
2试验目的急性吸入毒性试验可评价化妆品原料能否被直接吸入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进入呼吸道所产生的毒性反应,可对受试物进行毒性分级,为亚急性毒性和其他毒理学研究中染毒浓度选择提供依据。
3定义3.1急性吸入毒性acute inhalation toxicity实验动物短时间(24h内)持续吸入一种可吸入性受试物后,在短期内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3.2半数致死浓度(LC50)median lethal concentration在一定时间内经呼吸道吸入受试物后,引起实验动物总体中半数死亡的毒物的统计学剂量,以单位体积空气中受试物的质量(mg/m3)来表示。
3.3空气动力学直径aerodynamic equivalent diameter(AD)气溶胶颗粒与不同直径标准单位密度(1.0g/cm3)球形颗粒中某一颗粒的终端沉降速度相同时,该标准球形颗粒的直径即为空气动力学直径。
其计量单位为μm。
3.4质量中值空气动力学直径mass median aerodynamic diameter(MMAD)气溶胶中小于和等于某一空气动力学直径的颗粒总质量,占全部颗粒物质量50%时,该直径即为空气动力学质量中位数直径。
3.5几何标准差geometric standard deviation(GSD)用以描述气溶胶颗粒大小的分布状态。
以撞击器各级累积百分比为Y轴、粒径为X轴拟合对数概率曲线,以累积百分比84.1%对应的粒径除以累积百分比50%的粒径,即为几何标准差。
4试验的基本原则受试物通过吸入暴露装置制备成不同浓度的样品,各试验组动物在一定时间内吸入不同浓度的受试物,暴露浓度的选择可通过预试验确定,吸入暴露后观察动物的毒性反应和死亡情况,试验期间死亡的动物要进行尸检,试验结束时存活的动物要处死进行大体解剖。
哪些品种或剂型产品必须进行吸入毒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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倔
Pe tc d c e ea d Ad n sr to si i eS inc n mi ita in
2 0, 1 9) 01 3 (
何 种 情 况 下 可 以减 免环 境 资 料
1 根 据 《 药 登 记资 料 规 定 》 第 三 章第 3327 农 . . .
之 一 的就需要 进行 急性 吸人 试验 。
并 提 供 原 药 环 境 试 验摘 要 资料 的 ,可 以不 再 提 供对 该种 生物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试 验报告 。
2 根 据 《 药 登 记 资料 规 定 》第 五章 第 51 . 农 .. 7 2 款 和第 51 .款 。新剂 型登 记 时 .加 工 制剂所 使 .. 7 3 用 的 原 药 对 某种 非 靶 标 生 物 的毒 性 试 验 结 果 为
低 毒 、 对 非 靶 标 植 物 影 响试 验 结 果 为低 风 险 .
并 提 供 原 药 环境 试 验摘 要 资 料 的 ,可 以不 再 提
A 气体或 者液 化气 体 :
B发烟 制剂 或者 熏蒸制 剂 ;
供 对该 种生 物 的试验 报告 。 3 根据 《 药 登 记资 料 审查 技 术规 范 》 ( 药 农 农
检 ( 政 ) Co o 2 )第 六 章 ,以下 具有 特 药 2 i ]4 号 殊用 途 、特性 的农 药可减 免部 分环 境资 料 :
3 1 种子 处理 剂 、非喷 雾使 用的颗 粒 剂及 土壤 .
C用雾 化设备 施 药的制 剂 ,其 中不 包括 普通
喷雾 器 :
D蒸 汽 释放制 剂 : E气雾 剂 : F 含 有 直 径 < 0 , 的 粒 子 占相 当 大 比例 51 a m ( 按重 量计 > %)的制 剂 ,如粉 剂 、可 湿性 1
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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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吸入毒性试验2.3.2.1 目的检测消毒剂对实验动物的急性吸入毒性作用和强度。
2.3.2.2 实验动物小鼠或大鼠任选一种,雌雄各半。
小鼠体重为18g~22g,大鼠体重为180g~200g。
2.3.2.3 操作程序染毒可采用静式染毒法或动式染毒法。
2.3.2.3.1 静式染毒法静式染毒是将实验动物放在一定体积的密闭容器(染毒柜)内,加入一定量的消毒剂,并使其挥发,造成实验需要消毒剂浓度的空气,一次吸入性染毒2h。
(1)染毒柜的容积以每只染毒小鼠每小时不少于3L空气计,每只大鼠不少于30L计。
(2)染毒浓度的计算:染毒浓度一般应采用实际测定浓度。
在染毒期间一般可测4次~5次,求其平均浓度。
在无适当测试方法时。
可用下式计算染毒浓度a×dC= × 106V式中: C—染毒浓度(mg/m3)a—加入消毒剂量(ml)d—消毒剂比重V—染毒柜容积(L)2.3.2.3.2 动式染毒法动式染毒是采用机械通风装置,连续不断地将含有一定浓度消毒剂的空气均匀不断地送入染毒柜,并排出等量的染毒气体,维持相对稳定的染毒浓度。
一次吸入性染毒2h。
(1)消毒剂气化(雾化)和输入的常用方法1)气体消毒剂,经流量计与空气混合成一定浓度后,直接输入染毒柜。
2)易挥发液体消毒剂,通过空气鼓泡或适当加热促使挥发后输入染毒柜。
3)若消毒剂现场使用采取喷雾法时,可采用喷雾器或超声雾化器使其雾化后输入染毒柜。
(2)染毒浓度计算染毒浓度一般应采用动物呼吸带实际测定浓度,每半小时一次,取其平均值。
若无适当的测试方法,也可采用以下公式计算染毒浓度:a×dC= × 106V1+ V2式中: C—染毒浓度(mg/m3)a—气化或雾化消毒剂量(ml)d—消毒剂比重V1—输入染毒柜风量(L)V2—染毒柜容积(L)2.3.2.3.3 观察和记录染毒过程和观察期内的动物症状和死亡情况。
关于染毒浓度的设计、动物分组、观察期限、观察指标和LC50(半数致死浓度)的计算等可参照急性经口毒性试验(2.3.1)。
农药登记毒理学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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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毒理学急性吸入毒性试验1 范围GB/T 15670的本部分规定了急性吸入毒性试验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为农药登记而进行的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25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0号(2007年12月8日)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急性吸入毒性 acute inhalation toxicity实验动物在短时间内(指24 h 或24 h 之内,通常采用4 h )一次连续吸入较高浓度的受试物(气体、蒸汽、气溶胶或颗粒状物)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3.2吸入剂量 inhaled dose动物单位体重所吸入受试物的量,即:WctRT D V ih α= …………………………(1) 式中:D ih ——吸入剂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 );c ——吸入气中受试物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t ——吸入持续时间,单位为分(min );R ——呼吸频率,单位为次每分(次/min );T v ——受试动物的潮气量,单位为升每次(L/次);α——与受试物反应性和溶解性相关的保持系数;W ——体重,单位为千克(kg )。
3.3半数致死浓度 median lethal concentration (LC 50)在规定的时间内,经呼吸道一次连续吸入受试物后,引起实验动物总体中半数死亡的毒物的统计学浓度,以单位体积空气中受试物的质量(mg/m 3)来表示。
3.4剂量-反应关系 dose-response relationship剂量与特定效应的发生率间的关系。
3.5空气动力学直径aerodynamic equivalent diameter,AD将不同形状和密度的气溶胶颗粒与不同直径的标准单位密度(1.0 g/cm3)球形颗粒相对比,当它们的终端沉降速度相同时,就以该标准球形颗粒的直径表示此气溶胶颗粒的直径,并称之为该气溶胶颗粒的空气动力学直径,其计量单位为微米(μm)。
毒理学评价的四个阶段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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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理学评价的四个阶段和内容通常包括以下:
1. 急性毒性试验(Acute Toxicity Testing):
这是毒理学评价的第一阶段,主要目的是确定物质在短时间内(通常是一次或几次接触后)对生物体产生的有害效应。
内容包括:经口、皮肤接触和吸入途径的急性毒性试验,计算LD50(半数致死剂量),即导致一半实验动物死亡的剂量。
2. 遗传毒性试验(Genotoxicity Testing):
这个阶段评估物质是否能够引起遗传物质(DNA)的损伤,这可能导致突变、癌症或其他遗传疾病。
内容包括:Ames试验(细菌回复突变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微核试验等。
3. 亚慢性毒性试验(Subchronic T oxicity Testing):
在这个阶段,物质的毒性效应在较长时间内(几周到几个月)被研究。
内容包括:重复剂量毒性试验,观察动物的行为变化、体重变化、血液学参数、生化指标、器官重量和病理学改变等。
4. 慢性毒性试验和致癌性试验(Chronic T oxicity and Carcinogenicity Testing):
这是最长的一个试验阶段,通常持续数月到数年,旨在评估物质长期暴露对生物体的影响,包括潜在的致癌性。
内容包括:生命周期研究,观察生长发育、生殖能力、寿命以及肿瘤发生率等。
在这些试验中,除了直接的毒性效应外,还会考虑物质的代谢途径、蓄积效
应、剂量-反应关系以及敏感群体(如孕妇、儿童和老人)的特殊反应。
这些信息对于全面评估物质的安全性和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试验设计和要求可能会根据监管机构的指导原则和物质的特性进行调整。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资质级别可承担的试验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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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哺乳动物生殖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12、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13、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14、微生物农药致病性试验
15、亚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16、亚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17、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
√
√
第
三
部
分
18、致畸试验
19、两代繁殖试验
20、迟发性神经毒性试验
21、慢性毒性试验
22、致癌试验
23、慢性毒性与致癌合并试验
24、毒物代谢动力学试验
25、人群接触毒性
√
附件2:
各资质级别可承担的试验项目一览表
试验项目
资质级别
A
B
C第一部源自分1、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2、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3、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4、皮肤刺激性试验
5、眼刺激性试验
6、皮肤致敏性试验
√
√
√
第
二
部
分
7、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
8、哺乳动物骨髓细胞微核试验
9、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农药评价中的急性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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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外农 化
- 】 『 l [ ) M 炭化市踢
o ① 0
美 国在 W H O 推荐 的农药危害分级标准基础上,增加了依据农药产品对眼刺激、皮肤刺激试验结果,将剧毒和高毒两
级 合 并为 一级 ,并 明确提 出 了微 毒级农 药 ,见 表 3 。
表3 :美国农药毒性分级标准
毒 差 级 分 级 别 符 号 语 经 致 口 死 半 量 数 经 致 皮 死 半 量 数 致 吸 入 死 半 浓 数 度
表 1 :W H O的农药 危害 分级 标准
W H O 根据 该危 害标 准将 常见 的农 药进 行 了归 类 ,制定 出推 荐 的危害 分类 和分 类指 导 ( W H O R e c o m m e n d e d C l a s s i f i c a t i o n
o f P e s t i c i d e s b y H a z a r d a n d G u i d e l i n e s t o C l a s s i f i c a t i o n ),并不 断更 新 。
( m g / k g ) ( m g / k g ) ( m g / L )
眼 睛 刺 激
腐 蚀 性 、不 可 恢 复 的角 膜 混浊
皮肤刺激
I级
高 毒 /剧 毒
≤5 O
≤2 0 0
≤0 . 2
腐 蚀 性
I I级 I I I级 I V级
中等毒 低毒 微毒
眼刺激、』 支肤刺激和皮肤致敏性试验 的目的是 了解农药对粘膜和皮肤 的急性毒害作用 。强酸或强碱性物质 即 p H≤ 2
或p H≥ 1 1 . 5 的农药不需要进行眼刺激或皮肤刺激试验 ,因为这类农药有可预见的腐蚀作用。
化学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实验方法第4部分: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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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可 信 区间
;
9
结果解 释 通过 LC50的 测定 ,可 评 价受试 样 品 的急性 吸人 毒性 及其 毒性 分级 ,可 按
GBZ/T240.1的 附 录 C进
行 ,但 其 结果外 推 到人 类 的有 效性 是 有 限 的 。
Part4:Acute inhaIation toxicity test
⒛ 11-0⒏ 19发 布
2012-03-01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发布
GBz/T240.4-2011
刖亠
口
根据《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职业病 防治法 》 制定本部分 。
GBz/T240《 化学 品毒理学评价 程序和试验方法 》 现分为 以下 四十 四部 分 —— 第 1部 分 :总 则 —— 第 2部 分 :急 性经 口 毒性试验 —— 第 3部 分 :急 性经皮毒性试验
;
;
;
—— 第 11部 分 :体 内哺乳动物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 —— 第 12部 分 :体 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 畸变试验 —— 第 13部 分 :哺 乳动物精原细胞 /初 级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
;
;
—— 第 14部 分 :啮 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 —— 第 15部 分 :亚 急性 经 口 毒性试验 —— 第 16部 分 :亚 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n
急性 、 慢性等吸人毒
性 试 验提 供剂 量
5
试 验掇 述
各试验组动物在一定
后 观 察 动 物 的毒 性 反应 和死 亡 体解剖 。
吸人不间 逖皮 的受 蜘
试 验期 间死 亡 的动 物 大
毒浓
选 择 可 通 过 预 试 验 确 定 。染 毒
农药登记中的急性毒理学实验
![农药登记中的急性毒理学实验](https://img.taocdn.com/s3/m/0caaad29ccbff121dd36831c.png)
然 后记 录排 皮 肤反 应级 别 。如果 在 这三 个步 骤 中的任何 一 步
试验 目的:确定化学物对哺乳动物皮肤局部是否有刺激 发现有腐蚀作用,则立即停止试验。 作用或腐蚀作用及其程度,为制定防护化学物对皮肤的刺激
保 护措施 提供 依 据 。
在没有腐蚀性 而只有刺激性作用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需要进行单只动
液体药物一般需要稀释后使用。固体药物 ( 必要时可 以 立即进行刺激分级。如果皮肤受到损伤,而在 7 2 小时 内还
粉 碎 后使 用 )需 要 用最 小量 的 水 或其它 溶媒 湿 润后 使 用 , 以 无法断定是刺激还是腐蚀作用造成的,就需要继续观察到第 保 证 与动 物 皮肤 更好 接触 。使 用其 它溶 媒是 要 求溶 媒对 皮 肤 l 4 天 以确定 皮肤 是否 能够 恢 复 。除 了观察 红斑 和 水肿 之外 , 的刺 激性 必须 很 小 。
溶 剂洗 去 残 留药 物 。
试验药物用量一般是 0 . 5 ml 液体 ,或 0 . 5 g固体或膏 。
初步试验 ( i n i t i a l t e s t ) :一般要求首先采用一只动物进 料的 We i g h t — o f - e v i d e n c e 分析 ,包括顺序试验策略得到的 行初步试验 ,尤其是当供试药物可能具有腐蚀性时。如果根 结 果 。 据有 充分证据 ( we i g h t ~ o f — t h e — e v i d e n c e a n a l y s i s )证 明 2 . 试验材料 :材料来源、C A S编号、纯度、 已知 的杂
并没有受到伤害的动物皮肤 才能参 与试验。 试验动物应单 便 有 足够 时 间观 察 到被 处 理 动 物 皮 肤 的恢 复 性 和 不 可 恢 复 独饲养,饲养家兔 的室 内温保持为 2 0  ̄ C ( ±3 ℃)。相对湿 性 。如果在 l 4天以内发现动物 已经恢复,则可在恢复之时 度以5 0 — 6 0 %为宜,人工灯光 l 2 小 时明暗交替 。
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分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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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急性毒性分类法Acute Inhalation Toxicity-Acute Toxic Class Method1范围本试验方法规定了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急性毒性分类法的试验原则、试验方法、数据和报告。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化妆品原料急性吸入毒性的急性毒性分类。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单一成分的化妆品原料,非单一成分的原料若使用本方法进行评价,需要提供更多的科学依据说明其可行性。
本试验方法不适用于测试某些特殊的材料,如难溶的等轴状(isometric)或纤维状(fibrous)材料、或人造纳米材料(manufactured nanomaterials)。
2试验目的本试验方法的目的是通过测试获得受试物的健康危害信息等资料,从而可参考联合国全球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管理协调制度(the United Nations(UN)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GHS)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的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类标准对其急性毒性进行分类。
3定义3.1急性吸入毒性分类法按照一定的连续试验步骤和相应的浓度进行测试,从而获得受试物的毒性分类和半数致死浓度(LC50,Lethal Concentration50%)估测范围的试验方法。
3.2计算浓度nominal concentration使用受试物的量除以通过染毒系统空气的总体积所得到的浓度。
3.3实际浓度actual concentration在吸入式染毒柜中动物呼吸道中的受试物浓度,可通过特异性(如直接采样、吸附或化学反应等方法进行采样、分析)或非特异性(如滤膜增重法)等方法进行测试分析。
4试验原则本试验采用分步试验的方法,观察试验动物暴露4h的反应,从而得到满足对受试物急性吸入毒性等级进行分类的信息。
为了特殊的监管目的也可采用其他暴露时限(不是4h)的试验。
每步试验使用每种性别3只动物,在确定的浓度下进行吸入暴露试验。
氟吗啉原药大鼠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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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吗啉原药大鼠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吴宗澄
【期刊名称】《绿色科技》
【年(卷),期】2017(000)018
【摘要】为测定氟吗啉原药对大鼠的急性吸入毒性,求出半数致死浓度(LC50),同时为亚慢性和其他毒理学研究中接触剂量的选择提供依据,参照《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670-1995)为准则,用SD(Sprague Dawley)大鼠作为试验动物,对氟吗啉原药进行了急性吸入毒性试验.结果表明:氟吗啉原药对SD雌雄大鼠急性吸入毒性试验LC50均大于2093±30 mg/m3.根据GB15670-1995《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大鼠急性吸入毒性分类标准,氟吗啉原药大鼠急性吸入毒性为低毒,该结论可为安全使用提供依据.
【总页数】3页(P219-220,223)
【作者】吴宗澄
【作者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中心,辽宁沈阳11002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43
【相关文献】
1.烯肟菌酯原药对大鼠急性吸入毒性的测定 [J], 吴宗澄
2.伊维菌素原药对大鼠的亚急性吸入毒性研究 [J], 纪磊;岑江杰;林师道;胡成云;方华;徐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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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辛硫磷原药对SD大鼠亚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J], 孔海苏
5.氟吗啉原药大鼠慢性毒性与致癌试验 [J], 李凤珍;王捷;姚宝玉;高淑彬;邢立国;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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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毒理学急性吸入毒性试验1 范围GB/T 15670的本部分规定了急性吸入毒性试验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为农药登记而进行的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25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0号(2007年12月8日)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急性吸入毒性 acute inhalation toxicity实验动物在短时间内(指24 h 或24 h 之内,通常采用4 h )一次连续吸入较高浓度的受试物(气体、蒸汽、气溶胶或颗粒状物)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3.2吸入剂量 inhaled dose动物单位体重所吸入受试物的量,即:WctRT D V ih α= …………………………(1) 式中:D ih ——吸入剂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 );c ——吸入气中受试物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t ——吸入持续时间,单位为分(min );R ——呼吸频率,单位为次每分(次/min );T v ——受试动物的潮气量,单位为升每次(L/次);α——与受试物反应性和溶解性相关的保持系数;W ——体重,单位为千克(kg )。
3.3半数致死浓度 median lethal concentration (LC 50)在规定的时间内,经呼吸道一次连续吸入受试物后,引起实验动物总体中半数死亡的毒物的统计学浓度,以单位体积空气中受试物的质量(mg/m 3)来表示。
3.4剂量-反应关系 dose-response relationship剂量与特定效应的发生率间的关系。
3.5空气动力学直径aerodynamic equivalent diameter,AD将不同形状和密度的气溶胶颗粒与不同直径的标准单位密度(1.0 g/cm3)球形颗粒相对比,当它们的终端沉降速度相同时,就以该标准球形颗粒的直径表示此气溶胶颗粒的直径,并称之为该气溶胶颗粒的空气动力学直径,其计量单位为微米(μm)。
3.6质量中值空气动力学直径mass median aerodynamic diameter,MMAD由空气动力学直径大小不一的颗粒组成的气溶胶样品中,小于和等于某一空气动力学直径(例如5 μm)的颗粒占气溶胶样品总质量或总重量50%时,则该气溶胶颗粒空气动力学直径即为此气溶胶样品的质量中值空气动力学直径(5 μm)。
3.7几何标准差geometric standard deviation,GSD用以描述气溶胶颗粒粒径范围的无量纲数。
几何标准差越小,含相似大小的颗粒比例越高,亦即气溶胶颗粒的均一性越好,离散度越低。
通常,将几何标准差小于或等于2的气溶胶样品称为单相分散气溶胶。
3.8可吸入颗粒直径inhalable diameter能够通过研究对象的口和/或鼻吸入并沉淀在呼吸道任意部位的颗粒的空气动力学直径。
通常将空气动力学直径在10 μm以下的气溶胶颗粒物称为可吸入颗粒物。
4 试验目的通过短时间吸入染毒可初步了解受试物对实验动物的急性毒性特征和剂量-反应关系,为急性吸入毒性分级、标签管理和其他有关的毒理学研究提供科学的参考资料,也能够为制定生产和应用过程中的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5 试验概述根据受试物的理化性质,选择适宜的方法,将其制备成特定浓度的气态、蒸汽态、气溶胶态或者颗粒状物混悬态,输入至动式染毒系统;将实验动物随机分成对照及不同染毒剂量组,分别放置于染毒系统中进行4 h的暴露,染毒结束后将实验动物移出;仔细观察染毒期间及14 d内的毒性作用表现和体征、死亡等情况,死亡动物应及时进行大体解剖;观察期终了时,处死动物做大体解剖,如发现病变组织或器官应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6 试验方法6.1 试验准备6.1.1 受试物受试物应采用制备工艺稳定、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样品,注明名称、来源、批号、含量(或规格)、保存条件及配制方法等,并附有检验报告。
所用赋形剂、溶剂或其他介质等均应标明批号、规格和生产厂家。
6.1.2 受试物气化或气溶胶制备方法选择与准备6.1.2.1 气态受试物经流量计与空气混合成一定浓度之后,直接输入染毒柜。
6.1.2.2 沸点较低易挥发的液态受试物通过空气鼓泡或适当加热促使其挥发后,再与空气混合,通入染毒柜中。
6.1.2.3 高沸点不易挥发液态受试物根据受试物的理化特性,可以选取喷雾方法,或者利用气溶胶发生装置,制备符合试验要求的液态气溶胶再与一定量的空气混合输入至染毒柜中。
6.1.2.4 粉状或固体受试物利用气溶胶发生装置,将受试物制备成固体气溶胶,再与一定量的空气混合,通入染毒柜中。
6.1.3 动式吸入染毒方法采用机械通风装置,连续不断地将含有一定浓度受试物的空气均匀地送入染毒柜,换气量大约为12次/h~15次/h,维持相对稳定的染毒浓度。
采用全身暴露或头/鼻部暴露方式对动物进行持续4 h的急性吸入性染毒。
染毒时,染毒柜内染毒气体的分配保持均衡,氧含量不低于19%,CO2含量不高于1%,温度在(22±3)℃,相对湿度30%~70%(特殊情况,如蒸汽态染毒除外)。
如果采用动物全身暴露的染毒方式,为确保染毒柜内空气稳定,应当注意使实验动物的总体积不超过染毒柜体积的5%。
染毒柜内应维持微弱的负压,以防受试物泄漏污染周围环境。
同时,应注意防止受试物爆炸。
6.1.4 染毒系统可靠性的确定吸入毒性试验中,应产生稳定浓度的气态、蒸汽态或气溶胶状态的受试物。
其浓度应通过间断(至少每30 min采样一次)或连续采样,并通过适当的分析仪器,采用可靠的检测方法进行监控。
对于以气溶胶染毒方式进行的吸入毒性试验,除了分析染毒柜中的浓度之外,还应测定气溶胶颗粒的大小及其分散度。
在对染毒柜浓度进行的动态检测过程中,如果连续两次测定的结果能够证明染毒柜内受试物的浓度相对恒定,液态或气态农药及其制剂在设定吸入浓度的±10%,固态或干粉制剂制备的气溶胶在拟采用吸入浓度±20%的范围之内波动,则认为染毒系统对浓度的平衡和控制是成功的。
否则,需要继续进行调试。
如果是固态或干粉制剂制备的气溶胶,还需对其粒径进行连续测定和监控。
通常要求所制备气溶胶的MMAD值在1 μm~4 μm范围内,且应达到连续两次测定的MMAD值的波动范围在10%之内,GSD 在1.5~3.0之间。
6.1.5 实验动物的准备6.1.5.1 实验动物首选健康8周~10周大鼠,体重差异不得超过同性别平均体重的±20%。
选用其他动物需说明适当的理由。
应使用具有质量合格证的实验动物。
6.1.5.2 饲养条件正式试验之前,动物应在试验环境中检疫、适应3 d~5 d时间。
实验动物饲养条件应符合GB 14925的有关规定。
每个浓度组的动物按性别分笼饲养,每笼动物数量以不干扰动物个体活动及观察反应为度。
动物食用常规饲料,自由饮水。
6.1.5.3 数量和性别每个浓度组至少10只动物,雌雄各5只。
雌性动物应为未妊娠和未经产的。
6.1.5.4 吸入剂量与分组至少应设置3个不同浓度的染毒组,组间浓度距离适当,以便能够在各浓度组的实验动物中发生一定程度的毒效应和死亡。
同时,设空白和/或相应赋型剂、溶剂或其他介质对照组,所得资料应足以绘制出浓度死亡曲线,并求出LC50值。
如果受试物的毒性很低,也可以采用20只大鼠(雌、雄各半),进行单一剂量的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单一急性吸入染毒浓度应为体积分数2×10-2(气体受试物)、20 mg/L(液体受试物蒸汽)、5 mg/L(固体或液体受试物气溶胶),如果因受试物理化性质所限,不能达到该浓度要求,也应以受试物所能达到的最高浓度进行试验。
受试物具有爆炸性时,应注意避免采用可能造成爆炸的浓度。
6.2 试验步骤6.2.1 吸入染毒的实施6.2.1.1 染毒浓度的平衡与控制采用试验准备阶段的各种适宜条件,对染毒浓度、可吸入颗粒直径等进行控制。
6.2.1.2 染毒动物的体重测定与染毒期间的观察试验开始前,应对每只动物的体重进行称量。
动物持续吸入受试物的时间为4 h,染毒过程当中,动物通常处于禁食和禁水状态。
吸入染毒期间,应注意观察受试物对呼吸系统的影响,如呼吸道刺激反应,呼吸节律的变化,以及吸气和呼气模式的改变等。
6.2.2 试验观察和检查6.2.2.1 观察期限吸入染毒结束之后,实验动物每天至少仔细观察1次,连续14 d。
但观察期也不是固定不变,可依据毒性反应和体征的发生时间,以及恢复期的长短进行调整。
如果染毒后动物出现中毒反应、死亡时间延迟,观察期限应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1 d。
6.2.2.2 观察内容详细观察并记录染毒动物的临床表现和体征,包括出现时间及其恢复时间、动物死亡时间等。
观察的内容包括:a)中枢神经系统和神经肌肉系统:体位异常、叫声异常、不安、呆滞、震颤、抽搐、麻痹、运动失调、对外反应过敏或迟钝,异常行为如过度反复抓挠口周、梳理、转圈,甚至自残、倒退行走等;b)植物神经系统:瞳孔扩大或缩小、流涎或流泪;c)呼吸系统:鼻孔流液、鼻衄、鼻翼扇动、呼吸深缓、呼吸过速、蜂腰;d)泌尿生殖系统:会阴部污秽、有分泌物、阴道肿胀;e)皮肤和被毛:皮肤充血、紫绀、被毛蓬松或潮湿、污秽;f)眼:眼球突出、结膜充血、溢血性分泌物、角膜混浊;g)消化系统:腹泻、厌食。
记录中毒体征的出现和消失时间以及动物死亡时间,特别是有死亡延迟趋势时,更应认真观察和记录。
衰弱或濒死动物应迅速隔离,人道处死并解剖检查,按中毒死亡处理。
观察期间如果发现动物死亡应及时解剖,如不能立即检查,应冷藏保存,并在24 h内进行解剖检查。
6.2.2.3 体重称量应分别在染毒前、染毒后(至少每周一次)和动物处死之前称量并详细记录体重。
6.2.2.4 病理学检查所有的实验动物均应进行大体解剖,包括试验过程中死亡的动物以及试验结束时仍存活的动物。
应特别注意呼吸系统的任何改变,对于任何组织器官出现体积、颜色、质地等改变时,均应记录并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6.2.2.5 其他指标检查必要时,根据受试物的性质及所观察的毒性反应,宜增加其他敏感指标的检查。
7 试验结果和评价7.1 试验结果试验结果应包括以下内容:a)用表格列出试验中获得的各染毒组及对照组两种性别动物的全部原始数据,具体内容包括动物编号、性别、染毒剂量、体重、各种体征及程度、死亡或存活情况、大体解剖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b)分别统计各组及不同性别动物的数目,体征发生、死亡、存活、大体解剖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的各类病变发生的频数;计算不同组、不同性别动物上述各项的发生率及不同时间的体重平均值;c)空气中受试物浓度、粒径、分散度等的测定结果;d)染毒空气的温度、相对湿度检测结果;e)用适宜的统计学方法对上述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f)可能的情况下,计算出剂量-效应或剂量-反应关系;g)计算吸入染毒的LC50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