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规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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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防条例培训课件

北京市消防条例培训课件
02 特定场所和设施
包括公共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 存、销售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等特定场所 和设施。
03 消防产品和服务
涉及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以及消防技术 服务等方面。
消防条例的体系结构
灭火救援
火灾预防
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火灾 预防方面的职责,提出加强消防 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 识等要求。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加强队伍培训和演练,提 高应急救援能力。
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针对不同类型火灾的 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 处置流程和措施。
加强应急通信保障
建立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确保火灾现场通信畅通, 提高指挥调度效率。
强化应急物资储备
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如防护装备、灭火器材 等,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 顺利开展。
03
消防安全宣传
通过宣传栏、标语、海报等多种形式,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
案例,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04
消防监督检查与执法
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和内容
01
监督检查程序
制定计划、现场检查、记录情况、处理结果
02
监督检查内容
火灾隐患排查、消防设施运行状况、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
01 02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对新员工和在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和应急逃生技能。培训内容应包括火灾的危害、预防措施、灭火器的使 用、应急逃生等。
消防演练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演练内容应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初起火灾扑救等。

网络校园安全培训总结范文(4篇)

网络校园安全培训总结范文(4篇)

网络校园安全培训总结范文最近两年里,全国部分省份接连发生了几起校园重大安全事故,一个个触目惊心、血泪交织,不能不叫人扼腕叹息、心有余悸,也更对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举办学校安全教育远程培训真是一场“及时雨”。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的安全认识也提高了一定层次,真正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

通过学习,我认为确保小学生安全保护工教育工作中,更应该做好以下几点: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构筑安全防范网络学校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每个在校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而且涉及到每个公民的家庭幸福,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国家督学郑增仪在安全教育的专题报告中讲道:学校安全要把预防放在第一位,积极预防、科学预防。

我们要重视安全防范工作。

一方面,及时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使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处处把关,形成良好的安全防范氛围和环境。

另一方面,重视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交流,每当遇到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教育教学活动的调整及在学期的开学典礼会上,在学校领导对学生的安全提出具体要求的同时,还向每个家长发出《致家长的信》,及时互通信息,共同防范。

为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在学校和家长之间架起一座协同作战的桥梁。

二、细节决定成败,习惯决定命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个古代故事,已成为当今一句防微杜渐的警示箴言,因为它寓意任何麻痹和对细节的忽视都会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果。

同一件事情,在有些人眼里不存在安全隐患,而在另一些人眼里却忧心重重。

细节决定成效。

一是要用心做好每一件小事,只有用心才能看得见细节的实质,才能将事情做细。

二是一件小事中会有无数个细节问题,做好每一个细节,才能将事做成功。

三是做事到位,做小事做透。

做事不到位事不完,事不做透会再来。

三、狠抓安全教育与管理,打造平安校园“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只有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的各项工作才能得以顺利开展。

2022北京初二(下)期末道德与法治汇编:坚持宪法至上章节综合

2022北京初二(下)期末道德与法治汇编:坚持宪法至上章节综合

2022北京初二(下)期末道德与法治汇编坚持宪法至上章节综合一、单选题1.(2022·北京海淀·八年级期末)业主不按时交纳物业费不能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机动车停车欠费1元也要罚款200元……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的《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对类似的一些地方性法规条款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开展审查。

这说明()①全国人大法工委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①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①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有利于维护宪法权威①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A.①①B.①①C.①①D.①①2.(2022·北京海淀·八年级期末)对漫画理解正确的是()①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①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需要监督和制约①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确保全民尊法守法①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应依法行使公民权利A.①①B.①①C.①①D.①①3.(2022·北京海淀·八年级期末)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序言和四章,共一百四十三条。

右图是宪法目录,其中宪法的核心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三节国务院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七节监察委员会第八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四章国旗、国歌、国、首都A.序言B.总纲C.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D.国家机构4.(2022·北京石景山·八年级期末)习近平在《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中提到:“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我们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大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

”这段话表明我国()A.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B.公民享有广泛的社会经济权利C.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途径D.人权的主体和内容都非常广泛5.(2022·北京石景山·八年级期末)某企业的酸菜生产质量问题曝光后,该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展开执法、调查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中关村西区户外广告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中关村西区户外广告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中关村西区户外广告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30•【字号】海行规发[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广告管理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中关村西区户外广告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海行规发〔2011〕1号)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关于加强中关村西区户外广告管理的规定(试行)》已经2011年5月11日第18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关于加强中关村西区户外广告管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快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按照国际高科技园区、高品质商务区的标准和《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和加强中关村西区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水平,把中关村西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国际一流的标志性科技园区,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关村西区及其周边可视范围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

本规定所称中关村西区是指:东起中关村大街、西至苏州街、南起海淀南路、北至北四环路所围合的区域。

周边可视范围指:西区边界道路对面的临街建筑物。

第三条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关村西区约一平方公里范围(不含北四环路海淀桥至中关村一桥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立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中关村西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评审和管理机制,负责具体落实规划方案。

中关村西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经海淀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中关村西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西区办”)负责中关村西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

第四条中关村西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符合国际一流高科技园区的标准,符合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标准和水平,符合高品质商务区的功能定位,与中关村西区业态模式相吻合。

面向知识产权局系统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课程表

面向知识产权局系统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课程表
共6讲,14课时。

I

4
选修班3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
1.商标法最新情况介绍(2023年录制、3课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李鸿程授课)
2.地理标志相关法律法规介绍(2023年录制、3课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赵天舒授课)
3.著作权法介绍(2023年录制、3课时、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德忠授课)
学习时长
手机端学习
(微信扫描培训班对应二维码选课学习)
7
选修班6
(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
1.《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评估报告解读(2023年录制、2课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战略协调处处长谢准授课)
2.强化创造、保护、运用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2019年录制、4课时、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授课)
4.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及裁决制度(2023年、录制、4课时、崔尚科保护司授课)
5.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2023年、2课时、陈健北京知识产权局保护处副处长)
6.反不正当竞争法介绍(2023年录制、3课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罗莉副教授授课)
7.地理标志相关法律法规介绍(2023年录制、3课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赵天舒授课)
8.产业升级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3年12月录制、2课时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原局长朱宇授课)
9.区域发展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3年12月录制、2课时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郭民生授课)
10.中美贸易纠纷中的知识产权问题(2023年录制、3课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明德授课)
共10讲,26课时。
12.知识产权维权援助(2023年录制、3课时、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付明星处长授课)

2022-2024北京高三(上)期末政治汇编: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022-2024北京高三(上)期末政治汇编: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022-2024北京高三(上)期末政治汇编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一、单选题1.(2024北京顺义高三上期末)某校学生围绕“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进行探究学习,选取以下案例,分析正确的是()2.(2024北京东城高三上期末)李某的空调外机支架坠落,将在居民楼下停放自行车的张某擦伤。

之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空调外机支架坠落因非不可抗力导致,李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B.该案属于举证责任倒置情形,张某不需要对自己受伤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C.若张某能证明自己受伤是因李某的空调外机支架坠落所致,则李某应当承担侵权D.若李某能够证明自己主观上对空调外机支架坠落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责任3.(2024北京昌平高三上期末)某地生态环境局对某公司进行突击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有私设暗管、超标排放有毒物质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遂立即会同当地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通报执法检查情况、会商案情。

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取证,查明违法犯罪事实,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贯彻绿色原则①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事实,负责定罪量刑①该案诉讼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负责举证①环境污染属于过错推定,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A.①①B.①①C.①①D.①①4.(2024北京通州高三上期末)针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①本案属于刑事诉讼,罗某只承担刑事责任①本案属于公益诉讼,起诉人应承担举证责任①侵害英烈人身权利,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①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权,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A.①①B.①①C.①①D.①①5.(2024北京海淀高三上期末)课间休息时,中学生思思起身与同学交流,小杰(12岁)突然“玩心”大起,将思思的椅子往后拉出一段距离而导致思思不慎坐空、摔倒。

思思随后出现头部疼痛、视物模糊等症状,学校迅速将其送至医院治疗并通知双方家长。

思思被诊断出颅脑外伤、双目视神经挫伤等病状,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思思父母遂以思思名义将小杰及其父母和学校诉至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海淀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海淀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海淀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3.12•【字号】海政办发〔2013〕16号•【施行日期】2013.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海淀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海政办发〔2013〕16号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2013年2月26日区编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编办《关于同意北京市海淀区旅游局更名的函》(京编办行〔2012〕1号)精神,北京市海淀区旅游局更名为北京市海淀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旅游委)。

区旅游委是负责本区旅游发展统筹协调、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的职责1.负责统筹本区旅游资源规划、开发、整合和利用。

2.负责协调推动本区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旅游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

3.负责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旅游饭店的行业管理。

(二)划出的职责将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职责交给行业协会。

(三)转变的职责1.强化促进本区旅游产业发展的职责,推动形成旅游产业体系。

2.加强本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旅游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起草本区有关旅游业管理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本区旅游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完善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三)负责统筹本区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整合、利用;协调推动本区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协管员队伍管理的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协管员队伍管理的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协管员队伍管理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25•【字号】海政办发〔2014〕65号•【施行日期】2014.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协管员队伍管理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海政办发〔2014〕65号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协管员队伍管理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25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协管员队伍管理的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协管员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在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夯实网格化工作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协管员,是指按照市区有关政策要求招聘的、人员经费由区财政负担的、协助开展执法、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全日制的、由街镇负责管理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会协管员、居家养老助残员、残疾人协管员、残疾人专职委员、城管协管员、社区保安、公共设施维护员、城管监督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社区治安巡逻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职工作者。

第二条实行岗位管理。

本办法适用的协管员不再进行分类,统称为“海淀协管员”,实行统一编号、按岗位管理。

第三条街镇统一管理。

将协管员管理权从区属职能部门剥离出来,由各街镇统一负责。

第四条部门业务指导。

职能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会同街镇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对协管员的日常业务及专项工作的指导。

第五条实行一岗多责。

统一管理的协管员按照“一岗多责”的原则,实行统筹整合使用。

第六条严格总量控制。

建立协管员总额控制机制,对协管员队伍实行总量控制。

各街镇配备协管员数量由区编办统一核定。

除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增加协管员数量。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本区街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本区街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本区街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15•【字号】海行规发〔2017〕5号•【施行日期】2017.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本区街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行规发〔2017〕5号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街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17年6月15日海淀区街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街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效益,建设阳光透明工程,达到操作规范、运行透明、竞争有序、节约资金的目的,根据国家、市、区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我区街镇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未被列入政府投资计划、投资额为10万元(含10万元)至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城乡基础设施中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及市政工程等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拆除项目;防洪、灌溉、排涝、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灾害防治、土地整治、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地下管道、道路、园林绿化、照明等项目;社会福利设施等项目;其他关系社会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项目。

纳入政府采购、“智慧海淀”建设等的项目,依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章承揽单位名册库建立与管理第三条整合建立全区统一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承揽单位名册库(以下简称名册库),通过全区街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电子管理系统,全面规范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监管,建立以名册库为基础、以电子管理系统为载体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

临床技能培训心得体会总结报告范文5篇

临床技能培训心得体会总结报告范文5篇

临床技能培训心得体会总结报告范文5篇在医疗行业中,临床技能的熟练掌握对于医护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通过参加临床技能培训,医护人员不仅能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还能更好地服务于患者。

以下是5篇精选的心得体会总结报告范文,它们从不同角度展现了参训者在培训过程中的感悟和成长。

这些范文将为那些寻求提升临床技能的医护人员提供宝贵的参考。

以下是本店铺为大家带来的临床技能培训心得体会总结报告范文5篇,让我们一起学习与进步。

临床技能培训心得体会精选篇1作为一名事业单位新进的工作人员,特别是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由老师讲的公务礼仪与个人修养让我体会到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为人处世、礼貌待人是何等重要。

特别让我终生难以忘怀、记忆犹新的是杨海友老师讲的职场人际交往艺术。

让我想到了很多,以前一直觉得干我们这行的除了和病人打交道外,基本上是没什么人际交往了的,所以对于人与人之间该如何更好的交往都没怎么在意,在老师的讲课中,我不仅发现了人际交往能力的重要性,同时也发现了自己以前想法的肤浅与幼稚。

现在的我们可以说是处在一个医患关系水深火热的环境,很多时候就是因为一句话就造成了悲剧的发生,医生防着病人,病人防着医务人员,这两者本该是相互相信相互依靠的关系,可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转变成一种怪圈,我想其中就缺乏沟通,或者说我们说话都缺少了一种沟通的艺术,而我们护士恰恰是这层关系中最重要的人物,可以说很多时候我们的语言行为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这让我想起我曾看哈尔滨医科大学人文社科学院院长写的一篇文章,医患沟通,不是简单的说话,我觉得不管是对我们医疗系统的人是上了很好的一课。

现在都在说仁心医术,一个人要拥有一课有仁爱的心,才会给病人带去好的治疗效果,我真的觉得该要好好的学习下,她说,医患双方是一个战壕的战友,如果二者不能和谐、融洽地理解和沟通,而是相互对立,那将是非常可怕的现象。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的是一点点的理解,而我们自己也需要不断的改进自己,毕竟我们主宰是一个人的生命。

第十二课《法律的尊严》

第十二课《法律的尊严》
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制 定有什么现实意义?
案例二:2001年1月12日《焦点访谈》播出 的“黑心棉”节目拉开了全年“打黑”的序 幕,此后,“打黑”成果不断见诸各种媒体。 通过依法打击“黑心棉”,大家深刻地认识 到,要想打击制售假货甚至有毒食品者,仅 仅靠舆论监督和道德谴责是不够的,必须以 法律手段来规范,加大查处的力度。
依法查处非法出版物.
依法征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依法清理流动人口.
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执法必严
方工 51岁
职务: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 分院副检察长
事迹:主办和参与过近3000件 刑事案件的审查和起诉工作, 无一错案。先后主持经办了成 克杰、李纪周受贿案等大要案 的公诉工作。
座右铭:堂堂正正做人,清清 白白做官,扎扎实实做事,公 公正正执法

依法治国的本质
崇尚宪 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 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
依法治国的目的
在于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 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
(有法可依)
有法可依
国务院行政类 法规1000余部
全国人大立法近500部
这些数据 说明了什么?
地方性法规有 10000余部
了什么?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立法(制定法律)
依法治国的前提
守法
严格执法
追究法律责任
四个基本要求是什么样的关系?第86页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 有法可依(前提) • 有法必依(中心环节) • 执法必严(重要条件、关键 ) • 违法必究(有力保障)

校园暴力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校园暴力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校园暴⼒法律法规都有哪些根据《刑法》第⼆百三⼗四条,故意伤害他⼈⾝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段致⼈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期徒刑或者死刑。

校园暴⼒法律都有哪些(⼀)、《》1、第⼆百三⼗⼆条【】的,处、或者⼗年以上;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2、第⼆百三⼗三条【】过失致⼈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第⼆百三⼗四条【】他⼈⾝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犯前款罪,致⼈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段致⼈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第⼆百三⼗五条【】过失伤害他⼈致⼈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第⼆百三⼗⼋条【】他⼈或者以其他⽅法⾮法剥夺他⼈⼈⾝⾃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亡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暴⼒致⼈、死亡的,依照本法第⼆百三⼗四条、第⼆百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6、第⼆百四⼗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意图使他⼈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7、第⼆百四⼗六条【、】以暴⼒或者其他⽅法公然侮辱他⼈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络实施第⼀款规定的⾏为,被害⼈向⼈民法院告诉,但提供确有困难的,⼈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8、第⼆百六⼗三条【】以暴⼒、胁迫或者其他⽅法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9、第⼆百六⼗七条【;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数额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数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罚⾦或者。

新闻传播法律相关的案例(3篇)

新闻传播法律相关的案例(3篇)

第1篇导语: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直播行业在我国迅速崛起。

然而,与此同时,网络直播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近日,我国首例网络直播侵犯知识产权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播与平台被判侵权,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一、案件背景2018年,我国知名歌手李某某的原创歌曲《岁月神偷》在网络上走红。

随后,某网络直播平台上的主播小王开始使用该歌曲进行直播,并从中获利。

李某某发现后,将小王及直播平台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

二、案件审理1. 原告李某某的诉求李某某认为,小王在直播过程中使用其原创歌曲《岁月神偷》,侵犯了其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要求法院判决小王及直播平台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

2. 被告小王及直播平台的答辩小王及直播平台辩称,小王在直播过程中并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李某某的歌曲,且已向李某某支付了使用费。

因此,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三、法院判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在直播过程中使用李某某的歌曲《岁月神偷》,侵犯了李某某的著作权。

虽然小王已向李某某支付了使用费,但并未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因此,法院判决小王及直播平台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李某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

四、案件影响1. 提高网络直播行业版权意识本案的判决结果,对网络直播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主播及平台在直播过程中,应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

这有助于提高网络直播行业的版权意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 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力度本案的判决结果,为我国网络版权保护提供了有益借鉴。

今后,我国应进一步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力度,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3. 引导公众尊重知识产权本案的判决结果,对公众也具有警示作用。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智力成果。

这有助于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结语我国首例网络直播侵犯知识产权案的判决,标志着我国网络版权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葛宇路案件法律法规(3篇)

葛宇路案件法律法规(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葛宇路案件是指2016年,北京市丰台区一名男子葛宇路因私自设立并命名了一条道路,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以“擅自设立地名标志”的违法行为行政拘留10日的案件。

该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涉及地名管理、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

二、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是我国地名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三十条规定:“未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变更地名。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是我国行政处罚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治安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案件分析1.葛宇路的行为违反了《地名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地名标志,属于违法行为。

2.葛宇路的行为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葛宇路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案件处理1.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根据《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葛宇路进行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葛宇路不服行政处罚,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经复议,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3.葛宇路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审理,法院认为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的处罚决定合法,驳回了葛宇路的诉讼请求。

五、案件启示1.地名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地名管理的法律法规。

2.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

3.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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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 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 部门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 者医师执业证书:
(一)因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人员的基本条件
1. 助产技术专业人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 上医学专业学历。
育; (八)其他孕产期保健服务。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住院分娩。医疗 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 定的技术操作规范,实施消毒接生和新生 儿复苏,预防产伤及产后出血等产科并发 症,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发病率、死亡率。
第四章 婴儿保健
第二十八条 国家推行母乳喂养。医疗、 保健机构应当为实施母乳喂养提供技术指 导,为住院分娩的产妇提供必要的母乳喂 养条件。
第三十四条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 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保守秘 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 实施办法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
(二)婚前医学检查; (三)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 (四)助产技术; (五)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 (六)新生儿疾病筛查; (七)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2. 医师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助理执业医师证书》或《外 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 士执业证书》并从事妇产科工作。
3. 助产技术专业人员必须有在助产岗位接生30例新 生儿的接生经历。
4. 助产技术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助产技术服务的 法律法规知识,助产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新知识及技术。
5. 助产技术专业人员必须经区(县)级以上卫生行 政部门认可的助产技术岗前培训与考核,获得从 事助产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北京市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制度
1、各分娩医院、地段保健科发现孕产妇死亡,于3 个工作日内电话报所在区县妇幼保健机构;
2、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接到报告后,于5个工作日 内电话报市妇幼保健院及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 并进行所辖范围内的死亡调查、核实工作。调查、 核实内容应包括医疗、保健、管理等环节,并于 2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填写孕产妇死亡报 告卡并写出调查、核实报告,报市妇幼保健院, 同时作为区县级评审的备案文件。
妇产科
复查固定高危因素 动态高危因素 高危门诊及负责人 孕28、34、37周评分 有并发症随时评分 发宣教卡片
“高危孕产妇管理登
贴在围产保健手册上 预约返诊时间 做高危标记 “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册”
北京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管理内容
5、非北京市户口的孕产妇发生死亡,由其死 亡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机构在接到报告 后的25个工作日内负责进行死亡调查、核 实工作,并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写出 调查报告,报市妇幼保健院。
北京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管理内容 筛查
登记 记册”
地段保健科 区县妇幼保健院* 固定高危因素 不宜妊娠因素
“高危孕妇报告卡”
罚; (四)负责母婴保健工作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根据其从 事的业务,配备相应的人员和医疗设备,对从事 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加强岗位业务培训和职业道 德教育,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考核。
医师和助产人员(包括家庭接生人员)应当 严格遵守有关技术操作规范,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提高助产技术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
第十八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孕产妇提供下列医疗保健 服务;
(一)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卡),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二)为孕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医指导与
咨询; (三) 对高危孕妇进行重点监护、随访和医疗保健服务; (四)为孕产妇提供安全分娩技术服务; (五)定期进行产后访视,指导产妇科学喂养婴儿; (六)提供避孕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七)对产妇及其家属进行生殖健康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教
助产人员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的规定执行。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执业医师应当依照母婴 保健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
第三十九条 国家建立孕产妇死亡、婴 儿死亡和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报告制度。
第七章 罚则
第四十条 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 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 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 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 证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 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 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 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 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
第二十一条 医师和助产人员应当严格 遵守有关操作规程,提高助产技术和服务 质量,预防和减少产伤。
第二十三条 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 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 门报告。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监测和技术 指导。
3、市妇幼保健院接到各区县电话报来的非本区县 户口的孕产妇死亡,应在接到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 内通知其户口所在区县妇幼保健机构。
4、死亡孕产妇户口所在区县妇幼保健机构接 到市妇幼保健院的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本 辖区范围内的调查、核实工作,并于25个 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填写孕产妇死亡 报告卡、并写出调查报告,报市妇幼保健 院。同时作为区县级评审的备案文件。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 责:
(一)依照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 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实施许可,并核发相应的许可证书;
(二)对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违反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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