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涉及税收政策PPT课件
自然人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ppt
分析: 甲方放弃180万元的增资取得540万元的补偿款,实际上是 将增资的180万元股权转让给乙方,取得的收入应为两部 分:增资成本180万元和所得补偿款540万元。因此,540 万元补偿款实际为股权转让所得。
案例三
自然人孙武2010年投资1000万元成立湘云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湘云公司”)。2014年9月30日,孙武与受让 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孙武将其持有的湘云公司 100%股权,以1500万元全部转让给无血缘和抚养或者赡养 关系的自然人沙森(60%)和朱洁(40%)。孙武按转让差 价缴纳个人所得税100万元。湘云公司同期的资产负债表 显示如下:
分Hale Waihona Puke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 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十二条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 资产份额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第十一条规定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 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四、《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文件
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双方协议 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的,是另外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原缴 纳个人所得税不予退回; 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 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股权的,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 则出发,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权税收政策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 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 2009】285 号文件(已被 67号废)
股权转让个税征纳解析PPT资料59页
熟悉政 策
明晰流 程
规避风 险
明确政策依据 理清税法框架 明晰办税流程 注重案例分析 采用问题导向 侧重实用价值 强调规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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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一、政策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 税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 2019年12月7日
• 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 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纳行为,维护纳税人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 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 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内部转让
核定办法(三)
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 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 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 收入
同业转让 纳税评估
2.2变更审批初审材料
①财务报表(上一年度季报、当月月报) ②近三年的所得税年报 ③银行对账单或银行流水 ④新旧章程 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股东身份证 ⑥股权转让信息备案表、变更税务登记表 ⑦自然人股权转让交易的银行回单 ⑧(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等评估报告)
国税总局公告 2019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67号
2009年 2019年
2019-2019年
财税〔2019〕85号
财税〔2009〕167号 财税〔2019〕70号
1.股权转让的个税征纳 的基本要素
1.股权转让的个税征纳 的基本要素
国税总局2019年67号公告: 股权转让实际支付或协议生效次月15日(六种情形)
2.3关于股权转让后转增股本
国税总局2019年23号公告
一名或多名个人投资者以股权收购 方式取得被收购企业100%股权,股权收购前, 被收购企业原账面金额中的“资本公积、盈余 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未转增股本, 而在股权交易时将其一并计入股权转让价格并 履行了所得税纳税义务。股权收购后,企业将 原账面金额中的盈余积累向个人投资者(新股东, 下同)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区分以下 情形处理: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股权转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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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股权转让的方式
1、公开挂牌转让
程序
2、协议转让
(1)条件 (2)协议转让的范围有严格限制
3、拍卖或招标 4、无偿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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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权转让、资产转让 和 业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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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1、股权转让 2、资产转让 3、业务转让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1、《公司法》 2、《证券法》 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第10号令) 4、《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
会第11号令) 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6、《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b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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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收购主体来划分
1)直接并购 2)间接并购
4、从并购的程序划分
(1)协议收购 (2)上市公司协议收购的基本流程
a 达成收购协议 b 报告和通知义务 c 目标公司的董事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d 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e 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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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约收购
(1)定义 是指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若
继续增持股份,必须依法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 全面收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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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程序
第一,向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二,公告收购要约 第三,目标公司董事会与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四,股东预受要约及预受要约的撤回 第五,要约期满时,收购人购买股份 第六,过户登记 第七,报告收购结果并公告
股权转让PPT课件
第八条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 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第十条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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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
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 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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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股权转让政策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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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业务政策梳理
2014年1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01 该《办法》分总则、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股权原值的确认、纳税申报、征收管理、附则6章32条,自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02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41号),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 资产。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 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 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和个税自行纳税申报讲座ppt
【评析】本案涉及对合同条文“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的 解释,以及股权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应当由谁 承担问题,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1、是所得税按照纳税人负担能力(即所得)的大小和有无 来确定税收负担,实行“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 无所得的不征”的原则。可见,所得税计税依据是收益额, 而不是交易额。本案双方当事人在转让合同中约定“一切 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从字面解释应指交易过程中发生费 用。而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交易后针对所得额所征收的税收, 只有在交易之后才能确定转让方的交易所得,不属于交易 过程中发生费用。
股权转让和个税自行纳税申报 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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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讲课主要有两项内容:
• 第一部分 股权转让涉税问题讲解 • 第二部分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辅导
第一部分 股权转让涉税问题讲解
股权转让是社会经济中最为常见的商 事行为之一。近年来,在我县的企业发生 股权转让的行为较为频繁。2011年,我局 入库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就有1080余万元, 已引起了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股权转让 涉及到税种较多,今天只就股权转让涉及 个人所得税方面的问题进行简单讲解。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 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 股权转让价格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 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 的;
股权转让税收政策幻灯片课件
*股权转让涉税概述
二、企业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
(二)个人所得税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
*股权转让涉税概述
二、企业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
得或损失,收购
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例一】A公司向C公司转让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税基础 1000万,转让价为2000万。A公司确认所得2000-1000=100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元)。C公司以实际支付的2000 万元作为计税基础。
四是股权转让价格往往具有虚假性。因为股权转让的价格直 接关系到股权转让人的切身利益,股权转让人主观上存在着隐瞒 股权转让价格的动机,对于税务机关而言,需要对股权转让价格 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而目前我国并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评 估机制。
*股权转让涉税概述
二、企业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
(一)印花税 股权转让行为发生频率不高,不少纳税人尚不知道股权转让 书据需要贴花。而实际上,印花税作为一种行为税,只要纳税人 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税凭证, 就必须贴花。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印花税征税税目,即 “产 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股权转让
税 收 政 策
浏阳市地方税务局 吕启华
目录
* 第一部分 股权转让涉税概述 * 第二部分 股权转让相关税收政策 * 第三部分 股权转让税收几个专题
《股权转让》PPT课件
历史本钱原那么
• 〔一〕长期股权投资投资初始调整产生的收益
•
A公司2021年出资500万元,对M公司进展投资,
持股比例25%。A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M公司可识别净
资产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即:A公司占25%局部为
600万元。
•
借:长期股权投资——本钱600万
•
贷:银行存款 500万 元
•
营业外收入 100万元
纳税调减。
•
在资产处置时,该项暂时性差异会自然转回。
•
纳税申报思路:以资产入手,来调整利润。
• 1、计税根底
• 2、资产净值
• 3、账面原值
• 4、账面价值
历史本钱原那么
• 长期股权投资 • 〔一〕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对初始投资本钱的调整 • 〔二〕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损益调整 • 〔三〕权益法下分红的税务处理 • 〔四〕权益法下分红的常见错误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税务处理 • 〔六〕长期股权投资的转让税务处理 • 〔七〕为什么损益调整局部不能再税前扣除? • 〔八〕股权转让损失的税务处理 • 〔九〕股权转让的其他税种。 • 〔十〕海外转让股权案例。〔顺驰案例、扬州案例〕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
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国税函【2021】202号文件〕案例:“工商银行国
债利息的风险准备〞。
•
第五十六条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①固定资产、
②生物资产、③无形资产、④长期待摊费用、⑤投资资产
、⑥存货等,以历史本钱为计税根底 。
• 持有期间计税根底不变,因此税务不认可!
• 常见错误:附表五第三行、附表三第十五行第四列,对 实际收到的投资收益作纳税调减处理,但是附表三第七行 未作纳税调增,导致偷税的后果。
股权转让涉及税收政策课件
股权转让涉及税收政策课件1. 简介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份额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一系列的税收政策和规定。
本文档将介绍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并对其进行详细解析。
2. 个人所得税2.1 股权转让收入在股权转让中,转让价款是最主要的收入。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股权转让收入需要纳税。
2.2 税收计算方式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表进行计算。
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额 = 转让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2.3 税率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7个等级,具体如下:级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 3% 02 10% 1053 20% 5554 25% 1,0055 30% 2,7556 35% 5,5057 45% 13,505根据转让收入和该税率表,可以计算出应纳税额。
2.4 减税和减免政策根据国家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有一些减税和减免政策。
例如,对于连续持有股权满一年并符合特定条件的个人,在转让股权所得时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3. 增值税3.1 股权转让中的增值税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购买方和出售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转让股权将涉及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增值税的计征范围包括: -委托代理范围内的股权转让; - 不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权的转让; - 股权、债券、不动产等金融资产的交易。
3.2 增值税计算增值税的计算方式是根据销售价格和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
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额 = 销售价格 × 适用税率3.3 特殊情况下的税收政策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不同,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存在一些税收政策上的优惠。
例如,对于创业企业股权转让,国家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4. 印花税4.1 股权转让中的印花税股权转让也会涉及到印花税的费用。
印花税是指在特定的交易活动中产生的税费,一般由交易双方按比例分摊。
4.2 税率和计算方式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印花税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PPT 62张)
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25.02.2019
1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 收管理,规范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 务人征纳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 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25.02.2019 18
第二章 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
• 第九条 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 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 在实践中,受让方在完成过户手续时只是支付部 分对价,转让合同中约定转让方对目标公司的持 续盈利能力的保证条款,如果目标公司在转让成 功后约定的期限内达到约定的业绩目标,受让方 再根据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支付后续费 用,该项费用当然属于股权转让对价,应该根据 第九条的规定并入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25.02.2019 23
第二章 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
• 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系对《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 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 年第27号)关于税务机关对股权转让收入 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进行税款核定的规 定的修订和补充,该核定权渊源于《税收 征收管理法》。
25.02.2019 4
第一章 总 则
•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 称“《办法》”)明确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排除在 适用范围之外,则其主要针对个人股东投资于公司形成的 股权发生转让交易的税务处理。我国《公司法》将公司分 为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两种主要公司形式的投资份额的确认 方式不同,相应地,个人股东投资于公司所享有的股权分 别称为“股权”和“股份”,如《公司法》第三章对有限 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称为“股权转让”,第五章对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称为“股份转让”。《办法》在本定义 条款中将其规制的交易对象归纳为股权和股份,也是符合 《公司法》的规定的。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解读ppt课件
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
公司法(2013修订)中涉及股权表述 由实缴登记制改变为认缴登记制
4
公司法(2013修订)中涉及股权表述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
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
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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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2013修订)中涉及股权表述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
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 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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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2013修订)中涉及股权表述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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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 关于加强税务工商合作实 现股权转让信息共享的通知》
(国税发〔2011〕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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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自 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 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2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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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2013修订)中涉及股权表述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 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
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 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 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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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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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投资-----取得股权
❖ 二、企业资产量化取得股权
企业资产分配给个人应征税,但是,集体企 业改制时将有关资产一次性量化给职工个人则不需要 纳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 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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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投资-----取得股权
❖ 一、资产投资: ❖ 国税函[2005]319号:
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 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 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
❖ 上述文件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 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1年第2 号)废止,2号公告自2011年1月4日起生效。按照实体从 旧原则,在2号公告生效前,对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 收个人所得税,2号公告生效后,对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按 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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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999年7月1日起,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 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 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 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 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同时也规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 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主管 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新政策:2011年1月4日起 取得股权时:(15-10)*20%=1万元; 转让股权时: (20-15)*2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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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投资-----取得股权
❖ 对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发生的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 性资产对外投资暂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投资企业应 将个人股东所投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原始价值和增值情况、 个人股东基础信息等资料登记台账,并向主管税务机关 备案。
❖ 但获奖人转让股权、出资比例,对其所得按“财产转让所 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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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员工股权激励取得股权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61)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前期已经下发的财税[2005]35号、国税函 [2006]902号、财税[2009]5号以及财税[2009]40号 适用于上市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和上市公司控股企业的员工,其 中上市公司占控股企业股份比例最低为30%(间接控股限于上市公 司对二级子公司的持股)。
❖ 间接持股比例,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算,上市公司对一级子公司持 股比例超过50%的,按100%计算。
❖ (间接控股限于上市公司对二级子公司的持股)。废止
❖ 《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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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本
❖ 主要形式: ❖ 1.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 2.资产评估增值(企业和个人) ❖ 3.债转股 ❖ 4.借款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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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本---政策依据
❖ (一)企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 转增个人股本
❖ 1.除股份制企业用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外,其他资本公积金、盈余公 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或分配给个人的所得 部分,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 所得税; (国税发【1997】198号、国税函【1998】 289号、国税函【1998】333号、国税函【1998】 546号、)
【2000】60号、国税函【2001】8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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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 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可以将有关资产量化给职工 个人。
❖ (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 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 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 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 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 征个人所得税。
❖ 变化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扣缴义务(源泉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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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投资-----取得股权
举例:如某企业注册资本150万元,某个人股东以原值 10万元、评估价值15万元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占企 业股份10%。一年后,该个人股东以20万元转让其全部 股权。
❖ 原政策:投资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让股权时:(20―10)×20%=2万元。
❖ (3)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 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注:集体所有制改制,不是分配历年留存的劳动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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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科技人员职务成果奖励股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 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045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 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5 号)规定,
☺ 明确了以前发生的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 外投资,其财产转让所得纳税时间仍为个人股东转让、 清算和收回投资时。
(@@建议结合自然人股权转让的征管: 初始投资的验资报告(非货币资产) 财产原值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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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投资-----取得股权
❖ 2013年第41号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 ❖ 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 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是指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
股权投资涉及税收政策
李沧地税 王岩 TEL:8462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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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投资-----取得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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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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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
---其他税种
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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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投资-----取得股权
❖ 主要形式: ❖ 1、资产投资(货币性资金、非货币性资金) ❖ 混合型投资 ❖ 2、企业资产量化 ❖ 3、科技人员职务成果 ❖ 4、员工股权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