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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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引言住宅工程是人们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品质和生命安全。

然而,在安徽省的住宅工程中,存在着一些通病,影响了工程质量和使用效果。

本文将对安徽省住宅工程常见的质量通病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一、建筑结构问题1. 地基处理不当地基作为住宅工程的基础,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在安徽省的住宅工程中,常见的地基问题包括地基不够坚实、地基处理不当等。

这些问题容易导致房屋出现沉降、开裂等结构性问题。

防治措施:•在施工前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测,了解地质情况。

•根据勘测结果,合理选择地基处理方法,确保地基的坚实和稳定。

•对于不适合建造住宅的地质条件,应采取合适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如桩基、地基加固等。

2. 结构设计不科学住宅工程的结构设计直接关系到房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在安徽省的住宅工程中,常见的结构设计问题包括柱子设计不合理、使用不当的结构材料等。

这些问题会影响到房屋的承重能力和抗震性能。

防治措施:•完善结构设计的规范和标准,确保设计合理、合规。

•严格控制结构材料的质量,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

•加强对结构施工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结构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二、水电安装问题1. 水电走线混乱在安徽省的住宅工程中,常见的水电安装问题是水电走线混乱,布置不合理。

这会导致日常使用时,水电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困难,增加了安全隐患,也使得日常生活不便。

防治措施:•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水电布置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严禁将水电管线乱拉乱接,应按照规范进行走线。

•在装修过程中,要保证水电专业与其他装修工种的协调配合,避免水电走线混乱。

2. 水电材料质量不过关水电材料作为住宅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水电设备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在安徽省的住宅工程中,常见的水电材料问题包括使用不合格材料、质量不过关等。

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水电材料的质量,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

•加强对水电材料供应商的质量管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材料符合规范要求。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一、前言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旨在规范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常见质量问题的防治要求,确保住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规程将重点阐述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技术要求,以期为住宅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二、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概述1.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主要包括建筑结构、水电安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问题。

2.建筑结构方面,常见问题包括墙体开裂、地面下沉、屋面渗漏等。

3.水电安装方面,常见问题包括管道漏水、电路故障、插座失效等。

4.装饰装修方面,常见问题包括墙面开裂、地板翘曲、门窗变形等。

三、建筑结构质量通病的防治技术要求1.墙体开裂(1)采用优质建筑材料,如高标号水泥、砂浆等。

(2)合理设置伸缩缝,减少墙体收缩裂缝的产生。

(3)加强墙体抗震设计,确保建筑结构的安全性。

2.地面下沉(1)选择合适的地基处理方法,如加固地基、压实土方等。

(2)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开挖和填筑压实,避免导致地面下沉。

3.屋面渗漏(1)选择防水材料和施工工艺,确保屋面的防水性能。

(2)加强屋面排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及时清理屋面积水,避免积水渗漏。

四、水电安装质量通病的防治技术要求1.管道漏水(1)选用高质量的管材和管件,确保管道连接牢固。

(2)严格控制施工工艺,加强管道安装的密封性检验。

2.电路故障(1)合理设计电路布局,避免过载和短路现象。

(2)严格控制电线敷设及连接工艺,确保电路连接牢固可靠。

3.插座失效(1)选择品牌信誉好的插座和开关产品,确保电器设备的质量。

(2)严格控制插座和开关的安装位置和固定工艺,避免因松动而导致失效。

五、装饰装修质量通病的防治技术要求1.墙面开裂(1)选用防裂墙体材料,如聚合物弹性防裂涂料。

(2)加强墙体石膏和瓷砖的粘贴工艺,确保墙面无裂缝。

2.地板翘曲(1)选用具有抗潮性能的地板材料,如强化地板、实木地板等。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第一部分:引言1.1背景介绍1.2本规程的目的和意义1.3适用范围和对象第二部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分类和特点2.1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分类2.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特点第三部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原因分析3.1施工过程中的原因3.2设计方面的原因3.3施工材料方面的原因3.4管理方面的原因第四部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与防治4.1设计阶段的预防与防治4.2施工阶段的预防与防治4.3管理阶段的预防与防治4.4施工材料的预防与防治第五部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监测与处理5.1监测方法和手段5.2处理方法和措施第六部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法律法规与标准要求6.1国家法律法规要求6.2行业标准要求6.3地方性标准要求第七部分:结论与展望7.1结论总结7.2展望未来第八部分:附录8.1相关案例分析8.2参考文献本规程旨在通过对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分析和防治方法的总结,提高住宅工程的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的提升和改进。

通过完善的工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为人民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在住宅工程项目中,通病是指在大量同类工程中普遍发生,对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及设备等有一定普遍性的质量问题。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与建筑施工工艺、材料选用、监理管理等多方面有关。

通过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分析,可以帮助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在今后的施工与监理工作中,加以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严重性,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处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提高住宅工程的质量,满足群众对安全、舒适的居住要求。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分类包括但不限于结构质量不达标、外墙保温不达标、屋面防水不达标、管道安装不规范等方面。

住宅工程通病的特点主要包括普遍性、规模性和质量性。

普遍性是指住宅工程通病在众多同类工程中普遍存在。

规模性是指住宅工程通病在工程结构、建筑外观等方面有一定的规模。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造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和品质,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导则。

第二条本实施导则合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等)。

第三条本实施导则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第四条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本实施导则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的规定。

第五条工程建设各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实施导则的规定。

第六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重点。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本实施导则规定,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特殊要加大对经济合用房、旧城改造回迁房以及城乡结合部商品房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

对工程建设各方违法违规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八条建设单位(一) 应当贯彻执行实施导则,制定保证工程质量的相关措施。

(二) 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浮现的问题。

(三) 必须保证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如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工程经济控制性指标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并具有充分依据;不得将门窗、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

第九条设计单位(一) 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强化各专业协调配合,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设计;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当按本实施导则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

(二)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三)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有足够的可靠性,住宅地基基础应满足承载力稳定性要求,地基变形应满足规范规定的允许值。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导则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导则

**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和品质,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导则.第二条本实施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等>.第三条本实施导则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第四条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本实施导则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的规定.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工程建设各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实施导则的规定.第六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重点.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本实施导则规定,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大对经济适用房、旧城改造回迁房以及城乡结合部商品房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对工程建设各方**违规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第三章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第八条建设单位<一> 应当贯彻执行实施导则,制定保证工程质量的相关措施.<二> 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 必须保证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如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工程经济控制性指标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并具有充分依据;不得将门窗、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第九条设计单位<一> 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强化各专业协调配合,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设计;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当按本实施导则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二>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三>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有足够的可靠性,住宅地基基础应满足承载力稳定性要求,地基变形应满足规范规定的允许值.桩基及处理后的地基应进行承载力的检验.设计文件中应注明二次装修承载控制值.第十条施工单位<一> 在图纸会审时应将不符合本实施导则的情况及时告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二> 针对工程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落实设计图纸会审中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对容易产生空鼓、开裂、渗漏等质量通病的部位提出并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措施,必须将本实施导则规定的内容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三> 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住宅结构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的要求.<四> 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五>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记录、收集和整理质量通病防治的相关资料,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第十一条监理部门<一>应依据本实施导则,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将住宅工程结构质量、使用功能作为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并列入《监理实施细则》中.<二>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工序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三>按有关规定做好旁站监理和见证取样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厕浴间蓄水、屋面淋水试验、结构裂缝控制及外墙保温隔热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检查工作.<四>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巡视和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工程完工后,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总结纳入竣工评估报告中.第四章砌体裂缝防治技术措施第十二条设计措施<一>住宅结构不应产生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温度变形缝应按《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要求进行设置,当采用有效措施后,可适当放宽.<二>底层窗台下墙体灰缝内设置三道焊接工件网片或2Ø8mm钢筋伸入墙体不小于600mm;或在窗台标高处设置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厚度不小于80mm,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Ø8mm,嵌入窗间墙内不小于600mm;房屋两端顶层砌体沿高度方向应设置间隔不大于500mm的配筋砌体,或墙体内适当增设构造柱.<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应增设间距不大于3m 的构造柱,每层墙高的中部增设厚度为12Omm与墙体同宽的钢筋砼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口应采取钢筋混凝土框加强.<四>顶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五>钢筋砼阳台栏板、扶手钢筋必须与结构墙体有可靠拉结措施,拉结筋必须予埋;金属栏杆、扶手,必须与结构墙体有可靠的锚固措施.<六>门垛或窗间墙小于360mm时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七>重质墙体应设置在梁体中部,不宜直接布置于板上,否则应在梁板设计时采取可靠的措施.<八>在两种不同材料交接处,应采用宽度≥300mm、1mm厚钢板网<网眼尺寸不小于10mm×10mm>抹灰或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进行处理,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顶层粉刷砂浆中宜掺入抗裂纤维.<九>设置砖砌女儿墙的平屋面工程、构造柱及其拉结筋应按规定设置;女儿墙根部应设高度≥250 mm的钢筋混凝土防渗反梁.女儿墙顶应设高度≥60 mm的钢筋混凝土压顶.跃层退台部位应有预防开裂的构造措施.<十>水电管线布线设计时,应避免对墙体的削弱,并应与结构专业密切配合.第十三条施工措施<一>砖在砌筑前必须提前浇水湿润<除冬季施工有规定外>,确保在砌筑时含水率达到10%-15%.<二> 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砂,严禁使用细砂和混合粉.<三> 砌体应灰缝饱满密实、组砌方法正确、接槎规范、拉接筋敷设符合要求<砌体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四> 砌筑砂浆应随拌随用,严禁在砌筑现场加水二次拌制.<五> 填充墙应分二次砌筑<即在1.4m处、1.4m以上分二次砌筑,应留置不少于5~7天的间歇期>.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30~80mm的空隙,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剂塞实,若采取梳砖补砌时,对双侧和中部三角空隙应用预制混凝土块填塞、补砌应留置不少于7天的间歇期或在结构验收后进行.<六>灰砂砖、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宜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七>顶层框架填充墙不宜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当采用上述材料时,墙面应采取满铺钢丝网粉刷等必要的措施.<八> 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九> 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30d后再抹灰,并不得少于20d.<十> 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折弯压入砖缝.<十一>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应用20mm×20mm木条预先留缝,在加贴网片前取出木条浇水湿润,干燥后再用1:3膨胀水泥砂浆嵌实.<十二> 当门窗洞口上至梁底距离小于200mm时,门窗过梁应与结构梁整浇.<十三> 上料口、过人洞封堵时,顶端应采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剂填实.<十四> 严禁在承重砌体上开凿横槽;严禁在已砌筑完成的门垛、窗间墙上开凿线管槽和接线盒孔洞;如设计上有布置的,必须在砌筑时预埋或留置孔槽.在砌体上开槽时应采用机械切割;管道埋设完毕后,回填应采用适当材料,填封密实牢固,抹灰层应设置金属网.<十五>配电箱预留洞上的过梁,应在其线管穿越的位置预留孔槽,不得事后打凿.消防箱、配电箱、开关箱等背面的抹灰层应采用防止开裂的措施.<十六> 冬期施工的外墙除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 砌筑工程的冬期施工应优先选用外加剂法,且宜将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围护外墙不宜冬期施工,如因特殊情况,应有相应保温措施.2. 拌合砂浆应采用两步投料法,水温不得超过80℃<一般40℃为宜>,砂浆出罐温度不得超过40℃,使用温度不应低于5℃.3. 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的冻结块;砌筑时不准随意往砂浆内加热水,砂浆应随拌随用,不应积存,以免冻结降低砌体强度.4. 砖在砌筑前,应清除冰霜,遇水浸泡后受冻的砖不能使用;砂浆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石灰膏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拌制砂浆用的砂,不得含有冰块.5. 砌体工程施工时,砂浆稠度应适当加大,一般可控制在约10—12mm;视气温和日照情况,砌体用砖块可少量浇水湿润,浇水不宜过多,且随浇随用,砖表面不得有游离水.在气温低于、等于0℃条件下砌筑时,可不浇水,但必须增大砂浆稠度.砌筑时应注意砌体与砂浆的挤揉.6. 冬期施工中,应调整作息时间,砌筑在日出后两小时进行,日落前两小时休工,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做好覆盖保温工作.7. 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加不少于1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砂浆强度.8. 外墙面施工操作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C.第五章钢筋混凝土现浇梁板裂缝防治技术措施第十四条设计措施<一>住宅的建筑平面有凹口及洞口时,凹口、洞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大小房间尺寸悬殊的小板、顶层端头板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即上部负筋在本跨拉通布置.柱边角部板上部负筋长度应从柱边起算.剪力墙部位板负筋宜适当加强.<二>二层、屋面平面的负筋应有相当于1/2负筋面积的钢筋纵向贯通.平面纵向较长的建筑物应每层均匀布置不少于三开间的双层筋,或通长布置相当于1/3负筋面积以上的贯通钢筋.<三>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以下简称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一般不应小于120mm<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得小于90mm>.楼板厚度≥160 mm时,跨中上部钢筋应将支座1/2负筋面积拉通,或另设Ø8200mm 钢筋网并与支座负筋搭接.<四>平面横向尺寸变化大的开间、屋面及建筑物两端单元中的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直径不宜小于8mm.外墙阳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且不应少于7Ø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5m,圈梁转角处应增加2Φ12转角筋.同时,应加强屋面保温隔热措施.<五>在现浇板断面急剧变化处、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温度收缩钢筋在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六>除底层框架结构外,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宜大于240mm×240mm,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不宜大于300mm.<七>现浇板砼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 否则必须有减少混凝土收缩的设计措施.<八>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宜在楼板中部设置后浇带.后浇带两边应设置加强钢筋.超长结构应进行温度变形分析,板内配筋沿超长方向的间距不>150 mm,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少温度应力产生的影响.<九>阳台及外走廊、檐口等栏板长度大于等于6m时,分布筋间距不大于200mm.超过12m后,分布筋间距不大于150mm.<十>预埋管线不应集中通过楼板,应分散布置.结构设计中对予埋管线较集中的板应采取板中、板上错开布置,不应重叠布置,且预埋管线在同一位置重叠不得超过两层.<十一>主次梁间附加筋的设置除应满足计算外,尚应明确如何识别主次梁,以避免施工出错.混凝土梁腰筋应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宜适当加强.第十五条施工措施<一>图纸会审时,施工单位应当将设计不当引起的钢筋过密、管道过密、构造措施不当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意见.<二>现场应有特殊情况下的混凝土施工应急预案和措施<如停电、预拌混凝土供应中断时的处置措施>.<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前必须编制混凝土施工方案,采取控温措施并据此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方案应根据人员、设备的配置等情况编制,并规定混凝土的凝结时间、混凝土的供应计划、混凝土的坍落度等具体要求,同时,施工堆载应进行控制.<四>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控制1、水泥的质量控制<1>水泥进场时,必须附有水泥生产厂的质量证明书;对进场的水泥应检查核对其生产厂名、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仓号〔、重量〕对袋装水泥应随机抽取20袋,水泥总重量不得少于1000kg〔、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及是否受潮等,做好记录并按规定采取试样,进行有关项目的检验.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水泥.<2>水泥的检验结果如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应及时向水泥供应单位查明情况,确定处理方案:如该批水泥已经使用,应查清该批水泥的使用情况〕使用日期、应用该批水泥拌制的混凝土的强度、浇筑的结构部位和所生产的制品等〔,并根据水泥质量情况确定处理方案.<3>进场水泥的贮放应符合以下规定:散装水泥宜在专用的仓罐中贮放;不同品种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仓,并应定期清仓;散装水泥在库内贮放时,水泥库的地面和外墙内侧应进行防潮处理;袋装水泥应在库房内贮放,库房地面应有防潮措施;库内应保持干燥,防止雨露侵入;堆放时,应按品种、标号、出厂编号、到货先后或使用顺序排列成垛,堆垛高度不超过12袋为宜;堆垛应至少离开四周墙壁200mm,各垛之间应留置宽度不小于700mm的通道;当限于条件,露天堆放时,应在距地面不少于300mm的垫板上堆放,垫板下不得积水,水泥堆垛必须用苫布覆盖严密,防止雨露侵入.2、砂、石的质量控制<1>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Ⅱ区砂;当采用I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以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以保证混凝土强度.当砂颗粒级配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经试验证明能确保工程质量,方允许使用.对于泵送混凝土用砂,应选用中砂.<2>现浇板的混凝土应采用中砂,在满足和易性的前提下,宜降低砂率.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含泥量不大于3%.<3>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30时碎石或卵石中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应≤1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C30时,碎石或卵石中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应≤25%.<4>粗骨料<石子>,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间距的3/4;对于实心板,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最小尺寸的1/3且不得超过40㎜.<5>砂、石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混入能影响混凝土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并应防止将水泥及掺合料等混入;当运输工具交替装运其它物质〕如锻烧白云石、石灰、煤炭、化工原材料等〔时,应注意清扫运输工具,勿使混入有害杂物;堆放的场地应平整、排水通畅,宜铺筑混凝土地面.<五>混凝土选用的外加剂必须是经过国家、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生产的产品,确保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选用外加剂时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条件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的原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选用外加剂的品种,并应经过试验确定其掺量.预拌混凝土应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外加剂.<六>预拌混凝土必须做好试配,每立方米粗骨料的用量不少于1000kg、水泥用量应控制在270~450kg,粉煤灰的掺量不应大于15%;水灰比应控制在0.4~0.5; C30及以下混凝土石子用量不得少于1350kg/m3<现浇板控制用水量不大于180 kg/m3>.<七>检测机构、混凝土供应商提出的混凝土性能指标和相关生产技术资料应当齐全.<八>混凝土进入浇筑现场时应按检验批检查入模坍落度,高层住宅不宜大于180mm,其它住宅不宜大于150mm.<九>严格执行混凝土施工配合比,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加水,改变水灰比,提高混凝土的坍落度.<十>支撑模板的选用必须经过计算.严禁在虚土上支撑.上层支撑同下层支撑应在同一垂直线位置上,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中间不宜大于800mm.尽量使用钢管支撑,层高大于4m时必须采用钢管支撑;使用木支撑时,尾径不得小于60mm,间距不得大于800mm,横向拉杆不得少于两道;层高大于3m时须增加拉杆,木模支撑不得二次接长,不得使用斜撑;模板标高控制在﹢2mm,平整度控制在±2mm,板缝控制在2mm以内,并用胶带贴缝;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侧模拆模应控制在混凝土浇筑完毕48小时后,底模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拆模.拆除支撑的楼板作为上部支撑的支承面时,应对楼板的强度、挠度、裂缝进行验算;后浇带两侧的支撑拆除时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应待后浇带闭合并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拆除.<十一> 现浇板板底钢筋绑扎完后方可进行水电管线预埋,结束后方可进行上层钢筋绑扎,严禁钢筋绑扎与水电施工同步.<十二>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以及钢筋间距.应使用定型预制保护层垫块,且每平方米不得少于3块,在易开裂部位适当加密;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00mm的钢筋保护层垫块或支撑,保证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不位移和不被下踩;施工时必须铺设架空通道,防止混凝土浇筑后遭踩踏.<十三> 现浇板中的线管必须分散布置在钢筋网片之上<双层双向配筋时,布置在下层钢筋之上>,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的直径应小于1/3楼板厚度,沿预埋线管方向应增设Ø8150mm、宽度不小于450mm的钢筋网带.线管并排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线管间的最小间距不小于20mm.布置在现浇板上线管的找平层应适当加厚并采取加强措施,施工时应提前考虑局部加强找平层带来的现浇板厚度引起净高变化的问题.<十四>混凝土浇筑前应采取以下措施:1、对模板和支架进行检查,包括模板支架的形状、尺寸和标高,支架的稳定性,模板缝隙、孔洞封闭情况,预埋件的位置、数量和牢靠程度等;必须保证模板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产生位移或松动.2、清理模板内的杂物,木模应浇水润湿以防过多吸收水泥浆造成混凝土保护层的疏松:而且木模吸水后膨胀挤严拼缝,可避免漏浆.3、应检查钢筋的种类、规格、数量、弯折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等:还需检查钢筋保护层厚度和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十五>设置板厚标高控制点,严格按照设计板厚浇筑砼.标高控制点标注在柱筋上;当柱间距超过2m时,在梁内焊接钢筋标注;找平时,必须带线找平,面层平整度控制在3mm 以内.<十六>混凝土浇筑应一次连续完成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不应大于2m,当大于2m时应采用溜槽或串桶;混凝土应分层浇筑、振捣,振捣高度不得大于600mm.<十七>混凝土板必须使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初凝前宜进行二次振捣和初次抹压工艺,板混凝土在二次振捣后应进行表面一次抹压,终凝前应进行表面二次抹压,以减少板表面的细微龟裂.<十八>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后浇带应设在对结构受力影响较小的部位,宽度为800~1000mm.后浇带的混凝土浇筑时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后浇带浇筑时宜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应当单独制配,应采用小坍落度、石料含量大的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前必须清除交接面浮浆<石子外露1/3,不得将石子打断>和污染<严禁沾染油污>,原混凝土面应提前淋水保湿72小时以上,浇筑时不得有明水.后浇带的位置和补浇时间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十九>钢筋工程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确定专人负责,全程控制.<二十>混凝土现浇板浇筑完成后12h以内应覆盖养护,可采用麻袋或薄膜包裹覆盖,并淋水保湿;对普通混凝土上述过程至少应持续7d,对添加缓凝剂的混凝土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二十一>混凝土浇筑后72小时内,不得进行踩踏、支模、加荷;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模加荷时,必须采取蒸汽养护等方法,确保混凝土强度不小于1.2Mpa;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O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吊运、堆放重物时应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堆载,施工时的临时荷载不得超过设计文件规定的荷载限值,且应分散布置.<二十二>较大规模的小区应优先采用混凝土现场集中搅拌,可以避免混凝土运输过程中离散性过大和坍落度损失.<二十三>现浇板的板底宜采用清水免粉刷措施.<二十四>严禁用机械清理混凝土板面.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堆载.施工时的临时荷载不得超过设计文件规定的荷载限制,且应分散布置.<二十五>冬期施工时,钢筋混凝土应符合以下要求:1. 冬期施工钢筋的焊接,宜在室内进行;当必须在室外焊接时,应在背风的场地进行,或者采取相应的防雨、雪及挡风措施;焊后的接头,严禁立即碰到雨和冰雪,以防接头脆断.2. 钢筋绑扎完在浇筑混凝土后应覆盖塑料薄膜,做好保温防护工作,以防雨雪天气梁板面结冰受冻.3. 配制冬季施工的混凝土,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且不应低于42.5级,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小于300Kg/m3,水灰比不大于0.6.4. 混凝土在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运输和浇筑混凝土用的容器应具有保温措施.混凝土所用骨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雪等冻结物及易冻裂的矿物质.。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

附件二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试行)二OO九年九月目录前言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通病管理措施4.1 建设单位4.2 设计单位4.3 施工单位4.4监理单位5 渗漏防治5.1地下室工程5.2 楼地面工程5.3 屋面工程5.4 墙体工程5.5 门窗工程6 开裂防治6.1钢筋混凝土现浇梁板6.2墙体工程6.3抹灰工程7 几何尺寸和平整度控制7.1 室内标高7.2 几何尺寸控制7.3 平整度控制8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通病防治8.1材料8.2 设计8.3施工8.4监理《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试行)1 总则1.0.1 为提高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统一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1.0.2 本措施适用于我省新建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未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住宅工程,不能参加省、市各级评优评奖活动。

1.0.4 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技术措施的规定。

2 术语2.0.1 住宅工程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工程。

2.0.2 住宅工程防渗漏技术针对住宅工程的渗漏,从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采取的综合性防治方法。

2.0.3 住宅工程裂缝控制技术措施对住宅工程裂缝控制从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有效防治方法、措施和要求。

2.0.4 抗裂砂浆采用抗裂剂与水泥、砂按一定重量比搅拌制成的砂浆。

2.0.5 防水隔离层防止建筑楼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楼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

2.0.6 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3 基本规定3.0.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版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版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合肥市建设委员会二○○八年八月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合建设〔2008〕34号关于印发实施《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提高我市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有效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我委于2007年1月1日印发实施了《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试行),经过一年多的试行并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最后形成了《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现就正式实施《导则》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导则》的规定。

二、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导则》相关规定,并将具体措施落实到设计文件中。

三、审图机构应严格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重点。

四、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导则》规定的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进行施工。

五、监理单位必须将《导则》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和监理细则中予以重点监督。

六、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日常重点检查内容,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凡应执行《导则》而未执行的住宅工程,将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砌体裂缝防治技术措施第三章钢筋混凝土现浇梁板裂缝防治技术措施第四章楼地面渗漏防治技术措施第五章外墙渗漏防治技术措施第六章门窗渗漏防治技术措施第七章屋面渗漏防治技术措施第八章附则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减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的住宅部分等),其他工程可参照适用。

第三条在住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的章节分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管理措施、裂缝防治、渗漏防治、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的偏差防治、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部分内容如下:1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认真编制混凝土浇筑方案。

夏季应尽量避开当日高温时段,春季应避免在大风天气下施工。

现场应有特殊情况下的混凝土施工应急预案和措施。

2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散落的混凝土严禁用于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浇筑。

3混凝土进入浇筑现场时应按规定检查入模坍落度,高层住宅不宜大于180mm,其它住宅不宜大于150mm。

严格执行混凝土施工配合比,严禁对预拌混凝土现场加水,改变水灰比。

4支撑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模板应进行模板设计,使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上下层模板支架的立杆应对准,并在底部铺设垫板。

现浇板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中间立杆间距不宜大于900mm,严禁在虚土上支撑模板。

5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保证按规范要求拆模。

后浇带两侧的支撑拆除时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应待后浇带施工完毕且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拆除。

6现浇板板底钢筋绑扎完后方可进行管线预埋,结束后方可进行上层钢筋绑扎,严禁钢筋绑扎与管线施工同步。

7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以及钢筋间距。

混凝土浇筑时应设置板厚标高控制点,严格按照设计板厚浇筑混凝土,还应铺设架空通道,保证钢筋不位移不变形,并确定专人负责。

8现浇板中的线管应分散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并排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线管间的最小净距不小于25mm。

9混凝土浇筑宜一次连续完成,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

10在现浇板混凝土初凝前宜采用平板振动器进行二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2~4次压抹,宜采用机械磨光机抹平。

11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是指在安徽省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防止通病的发生,保障住宅工程质量,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规程和标准。

这些规程和标准包括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方面的要求,以及通病的预防和治理方法。

本文将从规程的制定背景、目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对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规程的制定背景近年来,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频发,其中通病问题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

通病主要包括墙面开裂、沉降、漏水、结构变形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住宅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安徽省有关部门着手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对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

二、规程的目的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的制定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规范住宅工程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2.防止住宅工程通病的发生,减少住宅维修和改造的成本,延长住宅使用寿命。

3.保障住宅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住宅质量,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三、规程的主要内容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阶段要求:制定住宅工程设计标准,合理确定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包括适当考虑地质条件、气候特点、生活习惯等因素,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实际使用要求,能够抵御外部自然环境的影响。

2.施工阶段要求:规定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包括施工工艺、材料采购和使用、施工质量检验等方面。

特别要强调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包括现场施工管理、施工标准化要求、工人技术水平要求等。

3.监理要求:明确监理单位的监督职责和监理要求,包括监理报告的编制要求、监理检查记录的保存要求等。

要求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4.通病防治方法:针对住宅工程常见的通病问题,给出相应的防治方法。

包括对墙面开裂、沉降、漏水、结构变形等问题的诊断和治理方法,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的预防措施。

安徽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安徽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和品质,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导则。

第二条本实施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等)。

第三条本实施导则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第四条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本实施导则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工程建设各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实施导则的规定。

第六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重点。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本实施导则规定,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大对经济适用房、旧城改造回迁房以及城乡结合部商品房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

对工程建设各方违法违规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章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第八条建设单位(一)应当贯彻执行实施导则,制定保证工程质量的相关措施。

(二)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必须保证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如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工程经济控制性指标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并具有充分依据;不得将门窗、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

第九条设计单位(一)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强化各专业协调配合,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设计;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当按本实施导则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

(二)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三)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有足够的可靠性,住宅地基基础应满足承载力稳定性要求,地基变形应满足规范规定的允许值。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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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OO 九年九月目录、八前言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各责任主体的质量通病管理措施4.1 建设单位4.2 设计单位4.3 施工单位4.4 监理单位5 渗漏防治5.1 地下室工程5.2 楼地面工程5.3 屋面工程5.4 墙体工程5.5 门窗工程6 开裂防治6.1 钢筋混凝土现浇梁板6.2 墙体工程6.3 抹灰工程7 几尺寸和平整度控制7.1 室标高7.2 几尺寸控制7.3 平整度控制8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通病防治8.1 材料8.2 设计8.3 施工8.4 监理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试行)1 总则1.0.1 为提高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统一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1.0.2 本措施适用于我省新建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未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住宅工程,不能参加省、市各级评优评奖活动。

1.0.4 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技术措施的规定。

2 术语2.0.1 住宅工程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工程。

2.0.2 住宅工程防渗漏技术针对住宅工程的渗漏,从设计、材料、施工等面采取的综合性防治法。

2.0.3 住宅工程裂缝控制技术措施对住宅工程裂缝控制从设计、材料、施工等面进行的综合有效防治法、措施和要求2.0.4 抗裂砂浆采用抗裂剂与水泥、砂按一定重量比搅拌制成的砂浆。

2.0.5 防水隔离层防止建筑楼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楼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

2.0.6 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3 基本规定3.0.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质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3.0.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一、引言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是为了规范安徽省住宅工程建设和管理,保障住宅工程质量,防止常见的质量问题发生,提高住宅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技术标准。

该规程针对安徽省地域特点和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要求,以期为住宅工程的质量防治提供科学、准确的技术指导。

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概述1.基础和地基处理不合理:地基处理不当、地基沉陷等问题。

2.结构设计存在问题:结构设计不合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

3.施工工艺不规范:施工工艺不符合国家标准、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4.材料质量不达标:选用质量不达标的材料、材料施工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5.外墙保温和防水存在缺陷:外墙保温隔热和防水材料施工不规范、施工质量有问题等。

6.室内装修质量问题:室内装修施工质量不达标、装修污染等问题。

7.设备和设施存在问题:设备设施安装不符合规范、使用寿命不长等问题。

三、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技术规程1.基础和地基处理不合理a.对地基的评估和处理要求b.合理选用地基处理材料和技术c.基础工程的施工规范要求d.地基沉陷问题的监测和处理技术要求2.结构设计存在问题a.结构设计的规范和标准b.结构设计的审查和验收要求c.结构设计的监理和质量控制要求d.结构设计的变更和修正要求3.施工工艺不规范a.施工工艺的规范和标准b.施工工艺的组织和管理要求c.施工工艺的工序控制和监督要求d.施工工艺的验收和评定要求4.材料质量不达标a.材料选用的规范和标准b.材料质量检验和评定要求c.材料储存、运输和使用要求d.材料质量问题的整改和处理要求5.外墙保温和防水存在缺陷a.外墙保温隔热和防水材料的选用要求b.外墙保温和防水施工的规范和标准c.外墙保温和防水施工质量监控要求d.外墙保温和防水施工质量问题的整改和处理要求6.室内装修质量问题a.室内装修材料的选用和质量要求b.室内装修施工的规范和标准c.室内装修施工质量的监督和评定要求d.室内装修施工质量问题的整改和处理要求7.设备和设施存在问题a.设备设施的选用和安装要求b.设备设施的检验和验收要求c.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要求d.设备设施的质量问题的整改和处理要求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的落实与监督1.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b.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管理责任c.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责任d.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2.监督检查和评价制度a.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频率和范围b.工程质量评价指标和方法c.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方式d.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的协调和沟通机制五、结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住宅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住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第一部分:引言在建筑工程领域,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一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安徽省作为我国重要的制造业和建筑业基地,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尤为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制定了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旨在从根本上解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部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概述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结构安全问题:包括地基设计不当、结构强度不足、钢筋混凝土结构裂缝等问题;2.水电安全问题:包括电气线路故障、漏水、水管老化等问题;3.燃气安全问题:包括煤气泄漏、燃气管道老化等问题;4.消防安全问题:包括消防通道堵塞、灭火设备损坏等问题;5.环境卫生问题:包括室内空气污染、垃圾处理不当等问题。

第三部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1.加强设计和施工监理:要求住宅工程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加强监理力度,严格把关每个环节,确保工程质量;2.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检测、质量评估、质量追溯等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3.强化技术培训:加强施工工人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施工技能和安全意识,减少施工中的质量问题;4.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体系,加大对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5.加强维护养护:加强对住宅工程的维护养护,延长工程寿命,确保住宅工程的持久安全。

第四部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的实施与监督1.实施方案:安徽省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并于2022年正式施行。

2.监督措施: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理,确保施工质量。

第五部分:总结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的制定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将有力地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促进住宅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一、前言在住宅工程建设中,质量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且备受关注的难题。

为了解决住宅工程的通病问题,提高工程质量,安徽省制定了本规程,旨在规范施工行为,加强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防治常见的质量通病,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住宅工程质量安全。

二、基础工程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是住宅工程稳定性的基础,常见问题有地基沉降、地基裂缝等。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避免因地基沉降不均导致房屋变形、开裂等问题。

2.地下室防水地下室是住宅工程的重要部分,防水问题是常见问题,应严格按照防水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地下室防水质量。

三、结构工程1.结构设计结构设计是住宅工程的关键环节,设计不合理会导致结构强度不足、安全隐患等问题。

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结构设计,确保结构安全可靠。

2.结构施工结构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包括模板支撑不牢固、钢筋绑扎不规范等,这些问题会直接影响结构的质量和安全。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结构质量。

四、建筑工程1.外墙保温外墙保温是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保温层材料选用不当、施工工艺不规范等会导致保温效果不佳。

在外墙保温工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选材和施工,确保保温效果。

2.室内装饰室内装饰是影响住宅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质量通病包括木工工艺不规范、装饰材料无害性检测不合格等。

应严格选择合格的装饰材料、遵循相关施工工艺要求,确保室内装饰质量。

五、设备工程1.给排水设备给排水设备是住宅工程中重要的设备,常见问题包括管道连接不严密、排水不畅等。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安装,确保给排水设备正常运行。

2.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安装质量不达标会导致电路故障、安全隐患等问题。

应严格按照电气设计要求进行设备安装,确保电气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六、质量管理1.监理监理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质量监理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安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安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 12 预埋管线不应集中通过现浇楼板,应分散布置,设计中水、电、设备
等各专业应相互配合,在同一位置管线重叠不得超过两层,交叉布线处 应采用线盒。线管的直径应小于楼板厚度的三分之一,且不应超过 50mm,并使管壁至板上下边缘净距不应小于25mm。
• 13 现浇板内管线必须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若在跨中没有上排钢
8 现浇板中的线管应分散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交叉布线处应采用 线盒,线管并排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线管间的最小净距不小于25mm。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第八页,共22页。
• 13、混凝土现浇板浇筑完成后12h以内必须覆盖养护并淋水保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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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页,共22页。
•砌体裂缝防治
第二十页,共22页。
6 渗漏防治
•6.2.1 楼地面渗漏防治设计
2 下沉式卫生间,应在结构下沉部位和填充回填后分别设置防水 层。
3 厨房、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及层间退台屋面、 顶层露台、平台等周边墙体除门洞外,应向上设计一道同墙宽、高 度不应小于200mm的混凝土防水翻边。
4 厨房、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面标高,应比室内其他房间楼面 低不应小于30mm,并且高低交接处楼板面筋应采用分离式配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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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充墙构造柱、板带的设置
•6、构造柱
混凝土小型砌块 加气混凝土砌块
混凝土多孔砖、空心砖
填充墙砌体
加气块
墙长大于5m
《质量通病防治规程》
大于4m
《马鞍山………导则》
《安徽省………导则》
大于8m 层高2倍
《抗震规范》
≥1.5倍层高

安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安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安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房屋建设工程也随之增多。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徽省不久前就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的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造成诸多婴幼儿失明甚至瘫痪。

这一事件引起了众多人的关注和忧虑。

如何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成为各方的共同关切之事。

因此,为了防止重蹈覆辙,我们有必要提出安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一、现状安徽省的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早已不是个别案例。

在快速发展的建筑市场中,建筑企业为了争取更大的利润,稍不注意,就会疏忽施工质量,导致不少房屋建设存在着机械强度、防水、防火等问题。

而现阶段安徽省的住宅建筑质量整体水平并不高,存在较多的起裂、开裂、扭曲、漏水等问题。

二、原因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根源在于各方人员的不作为或行为不力。

首先,建筑企业为了追求利益会利用低迷的市场资金缺乏情况,挑选质量差的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同时不按标准安装和施工。

其次,降低成本也是造成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重要因素。

投资方一味压低工程报价,给建筑企业更多操作空间。

同时,政府监管部门也没有及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导致了很多企业存在缺乏监管风险。

三、防治方法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需要多方进行治理。

首先是从政府侧进行治理,完善监管措施、规范市场准入、严格规范建筑施工标准。

其次是行业自律,建立专家网络,完善行业规范体系。

再次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一定要了解基础知识,有选择性的评估不良的建筑材料,同时避免选择不靠谱的建筑公司。

此外,需要从工地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各环节质量,净化建筑市场环境。

四、结语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需要政府、行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以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和消费者自我保护为主要导向,打造一个规范安全的住宅建筑市场,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建设出高质量的住宅产品,构筑一个舒适、安全、健康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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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OO九年九月目录前言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通病管理措施4.1 建设单位4.2 设计单位4.3 施工单位4.4监理单位5 渗漏防治5.1地下室工程5.2 楼地面工程5.3 屋面工程5.4 墙体工程5.5 门窗工程6 开裂防治6.1钢筋混凝土现浇梁板6.2墙体工程6.3抹灰工程7 几何尺寸和平整度控制7.1 室内标高7.2 几何尺寸控制7.3 平整度控制8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通病防治8.1材料8.2 设计8.3施工8.4监理《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试行)1 总则1.0.1 为提高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统一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1.0.2 本措施适用于我省新建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未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住宅工程,不能参加省、市各级评优评奖活动。

1.0.4 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技术措施的规定。

2 术语2.0.1 住宅工程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工程。

2.0.2 住宅工程防渗漏技术针对住宅工程的渗漏,从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采取的综合性防治方法。

2.0.3 住宅工程裂缝控制技术措施对住宅工程裂缝控制从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有效防治方法、措施和要求。

2.0.4 抗裂砂浆采用抗裂剂与水泥、砂按一定重量比搅拌制成的砂浆。

2.0.5 防水隔离层防止建筑楼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楼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

2.0.6 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3 基本规定3.0.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3.0.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对于施工合同已签定的工程,如施工单位按照本措施要求组织实施,并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可而增加的费用,应在工程竣工决算时予以列支。

3.0.3 设计单位应明确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相关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有关单位进行交底。

3.0.4 施工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或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单列章节,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0.5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并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列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0.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符合情况。

3.0.7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3.0.8 工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或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推广证。

3.0.9 防水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0.10 防水材料质量应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设计要求,并经见证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0.11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所规定的以外,还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并核查相关资料。

4 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通病管理措施4.1 建设单位4.1.1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工程有关业务,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通病防治的责任及奖罚措施。

4.1.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4.1.3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压缩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合理周期;不得要求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进行工程监理;不得擅自变更、修改已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1.4 督促建设各方制定和实施相关的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审查并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4.1.5 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及本措施的要求。

4.1.6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应督促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防止二次装修损坏、破坏建筑物。

4.1.7 在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

4.2 设计单位4.2.1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等进行设计,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

对易发生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优化、细化设计方案,并用节点构造详图予以明确。

4.2.2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不得选用国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对设计中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明确施工要求、构造措施和验收标准。

4.2.3 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并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作相应的设计交底。

4.2.4 参与工程质量通病的分析,并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通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4.3施工单位4.3.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控制。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严禁使用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3.2 图纸会审时,施工单位应当将设计不当或不符合本规程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意见。

4.3.3 施工单位应在住宅工程开工前单独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按经审查批准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3.4根据经审查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开展样板示范。

4.3.5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建筑制品进行检验。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4.3.6经检验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不得使用。

对建设单位要求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当拒绝。

4.3.7在采用新材料时、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4.3.8 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因后道工序会覆盖的重要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到场检查、验收,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

4.3.9 记录、收集和整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方案、材料检测、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4.3.10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总结报告》。

4.4监理单位4.4.1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4.4.2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方案。

4.4.3 编制《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实施细则》,并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

4.4.4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4.5 应加强工序质量监控,强化事前控制,将治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

4.4.6 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严格的质量自检和专检制度,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对易产生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部位或工序,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工作,确保每一道工序符合要求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4.7 工程竣工时,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和评价结果写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 渗漏防治5.1地下室工程渗漏防治5.1.1设计地下室工程应进行防水设计,地下室防水设计应包括: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及其技术指标、附加防水层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工程细部构造的防水措施及技术要求、工程的防排水系统、地面挡水、截水系统及工程各种洞口的防倒灌措施等。

明挖法施工的地下室工程的结构自重应大于静水压力造成的浮力,在自重不足时应采取锚桩或其他抗浮措施。

1、防水混凝土1)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应根据工程埋深、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工程使用功能等确定,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表5.1.1-1的规定。

2)防水混凝土的环境温度不得高于80℃。

3)防水混凝土应明确掺加外加剂、掺合料的品种及其主要技术指标。

4)防水混凝土结构底板的混凝土垫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应小于100㎜,在软弱土层中不得小于150㎜。

5)防水混凝土结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250㎜,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根据结构的耐久性和工程环境选用,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并应采取相应抗裂措施。

6)防水混凝土的设防高度应充分考虑地下水、地表水和毛细管水对结构的作用,以及由于人为因素而引起的周围水文地质变化的影响。

7)地下室墙板迎水面侧水平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水平钢筋应设置在竖向钢筋外侧。

2 附加防水层1)附加防水层应根据地下室防水等级、地下水位高低及压力作用状况、结构构造形式和施工工艺等因素,选择确定附加防水层的品种规格、层数、厚度及主要技术指标等要求。

当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时,应再增加两道附加防水层,当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时,应再增加一道附加防水层。

2)经常处在地下水环境,且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附加防水层宜采用卷材或涂料防水层。

3)卷材及其胶粘剂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刺穿性、耐腐蚀性和延伸性。

卷材防水层应设置在混凝土结构的迎水面,并应在地下室外围迎水面形成封闭的防水层。

4)卷材防水层的基层宜采用1∶2.5水泥砂浆找平。

卷材防水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或45º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

在阴阳角等特殊部位,应增做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宜为300~500㎜。

5)无机防水涂料层宜用于结构主体的背水面,有机防水涂料宜用于地下室结构的迎水面,用于背水面的有机防水涂料应具有较高的抗渗性,且与基层有较好的粘结性。

6)采用有机防水涂料时,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阴角直径宜大于50㎜,阳角直径宜大于10㎜,在底板转角部位应增加胎体增强材料,并应增涂防水涂料。

7)掺外加剂、掺合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厚度不得小于3.0㎜;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的用量不应小于1.5kg/㎡,且厚度不应小于1.0㎜;有机防水涂料的厚度不得小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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