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计)第7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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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第七章个人所得税)

税收筹划(第七章个人所得税)
2. 案例解析
未进行筹划时 赵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50000×(1-20%)×30%-2000=10000(元) 赵某实际得到的税后所得为: 50000-10000=40000(元) 假设往返的飞机票、住宿费、伙食费等必要开支共计 10000元,则赵某最后的净收入为30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的费用转移
工薪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性质转换
(三)分析评价
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不同的收入水平下选择以工资薪金的方式或以劳务报酬的 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是不同的。 一般来说:当工薪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较少时,可以考虑在 可能的情况下,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成工资、薪金所得;当 两项收入都较大时,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开 计算能节税。 收入性质的转化必须是真实、合法的。
测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临界点
(二)具体案例
2. 案例解析
如果林某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4000元,计算查得适用的税率 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则 林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4000×10%-25=2375(元) 林某的税后收入为:24000-2375=21625(元) 如果林某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5000元时,计算查得适用的税 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则 林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5000×15%-125=3625(元) 林某的税后收入为:25000-3625=21375(元)
劳务报酬分割计税
(三)分析评价
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分开计税; 同一项劳务报酬所得计税的次数越多,就会避免被加 成征税,因此,对同一项劳务报酬所得,应尽量将其分 割成多次所得。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筹划
(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

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ß
具体划分见下表:
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案例】
ß 某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08年5月3 日来华工作,2009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 华,则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非居民纳税 人。这是因为该外籍人员在2008年和 2009年两个纳税年度中都未在华居住满 365日,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ß 虚假迁移是指纳税人为获得某些收入和某些税收好处而进 行的短期迁移,如迁移时间仅有半年、1年或2年。对这种 旨在回避纳税义务的短期迁移,许多国家都有一些相应的 限制措施。譬如荷兰政府明确规定:凡个人放弃在荷兰居 住而移居国外,并在一年内未在外设置住所而回荷兰的居 民应属荷兰居民,在此期间发生的收入一律按荷兰税法纳 税。
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计税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费用扣除标准
一、工资、薪金所得
1、费用减除标准: 1980年
550元
1994年 800元
2、附加减除费用标准:1300元
适用范围: •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个人 •在境外工作的中国个人
2005年10月 1600元
2008年3月 2000元
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有承担中国内地的高税收负担,又躲避了香港的
高水平的消费费用。
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案例】:
ß 法国人史密斯是美国一家高科技公司雇员,2005 年12月27日被派遣到中国的合资公司工作。截至 2006年12月31日,史密斯在中国境内工作了一个 纳税年度。在2006纳税年度,史密斯多次因公离 境累计为85天,且每次都不超过30天。史密斯在 境外期间,从美国公司取得薪金折合人民币85000 元,从国内公司取得薪金50000元。

第7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第7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奖金
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
不再扣减费用
应纳税
取得奖金当月工资薪金不足3500元 所得额
减去“当月工资与3500元的差额”
应纳税额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按奖金先减去差额 再除以12后的商数来确 定
全年奖的无效纳税区间
由于个人所得税税率有七档,因此每个临界点与平衡点 之间形成了6个“盲区”。分别为: [18001元-19283.33元] [54001元-60187.50元] [108001元-114600元] [420001元-447500元] [660001元-706538.46元] [960001元-1120000元] 不能在以上区间发放奖金 ,否则将会出现一次性奖金数额 高税后收入低的现象。
的个人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在中国境内居
住不足30天的个人 答案:AD
2.征税范围
以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 分为以下11个税目
偶然所得
11个税目
其他所得
现金 实物 有价证券 其他支付形式
工资、薪金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3.5 特殊企业的收益筹划
特殊企业的界定
此处所指的特殊企业是指非 公司制企业,诸如个人独资企 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1.分劈收 入、
2.增加费 用支出
给雇员 支付工资
通过分设 机构进行 转让定价
将集中 所得
分散到 信托
公司名下
将免税企 业或减税 企业作为 联营伙伴
例:李先生是A企业的高级职员,每月的收入共计3万元,并由A企业每月为其代 扣个人所得税。目前,李先生每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第七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课件

第七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课件

第七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一 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各种税收筹划方法。

● 重点是掌握从纳税人身份、征税范围、计税依 据、税收优惠等角度进行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二 教学内容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良税一、个人所得税法的纳税人法律界定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

自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依据居住时间和住所两个标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1.居民纳税人,无限纳税义务。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确定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 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涉及到:有住所;境内居住满1年;临时离境三个概念。

2.非居民纳税人,不符合居民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的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就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例题7-1: 如果你在某大型集团工作,为开拓海外市场,公司派你到美国设立办事处,任职期二年。

赴美前,依据公安机关关于户籍管理的规定,你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了户口注销手续。

驻美期间,公司驻美办事处每月支付你补助金折合人民币20000元,境内公司仍按月支付工资5000元。

在美期间,你兼任某美国培训机构中文教学工作,月收入折合人民币8000元。

那么,你在国外期间应该怎样纳税? 居民纳税人!!! 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补充了对居民/非居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①临时离境,在计算在中国的居住天数时不扣减; 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度个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非居民纳税人的身份就其源于境内所得纳税——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 ③居住超过5年的,从第6年起作为居民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④非居民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连续或累计不超过90天地,其源于境内的但由境外雇主负担的所得部分,免缴个人所得税。

税收筹划-第七章

税收筹划-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3)自2001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
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
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4)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 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 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
全额扣除。
(5)自200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通过非营利 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 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 准予全额扣除。
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
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4)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应按照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5)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
入,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 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 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 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 取得的所得。
2月10日,钱老师按期到海南授课。2月
20日,该企业财务人员支付钱老师讲课 费,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万元,实际 支付讲课费4万元。
思考:钱老师的纳税义务如何?
如何安排才能取得税后收入最
大?

级次 年应纳税所得额 1 0<X≤20000 2 20000<X≤50000 3 X> 50000
税率 速算扣除数 20% 0 30% 2000 40% 7000

税收筹划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 划
•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加成? •减征?
税收筹划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 划
•主要内容
税收筹划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 划
7.2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 划
•7.2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与个体工商户纳税义务 人、个人独资企业、合 伙制企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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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 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收筹划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 划
税收筹划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 划
•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股票 持有的 有关规 定
•2013年1月1日以后,个人从公 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统一 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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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 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 薪金、奖金、年终加 薪、劳动分红、津贴、 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 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思考: •哪些津贴、补贴不 计入工资、薪金所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成为非居民纳税人,可以仅就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而从美国总 公司取得的96 000万元可以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不缴纳个人 所得税。从而合理利用“非居民纳税人”身份节约了在中国境内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 260元。
2.利用纳税人有关住所的规定进行筹划
利用住所的有关规定,改变国籍变更住所,进行合理避税。 确定纳税人住所的标准在于明确纳税人是否有在我国长期居 住的权利以及该纳税人是否想在我国长期居住,是否拥有居 住意愿。
第7章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知识目标:
了解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把握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 思路;
掌握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税收筹划的方法; 掌握个人所得税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税收筹划的方法; 掌握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税收筹划的方法。
技能目标:
能够熟练运用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技能。
张先生实际取得承包、承租收入:63 200-22 640=40 56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40 560-3 500×10)×5%-0=278(元) (不必换算为1年)。
张先生实际取得的税后利润=40 560-278=40 282(元)。
通过比较,第一种方案比第二种方案多获利24 403元(64 685- 40 282)。
民纳税义务人将会承担较轻的税负。对两种纳税人的税收政策不 同,因此纳税人应该把握这一尺度,合法筹划纳税。利用居民和
非居民身份减轻税负的主要方法包括以下两种:
1.利用纳税人居住时间标准的规定进行筹划
利用临时离境的规定,恰当安排离境时间,使自己成为非居民纳 税人,减轻税负。这种税收筹划的根本所在是如何避免成为中国 的居民,对象主要是跨国纳税人。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超过 90日的,简称“90天规则” 将不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牢

个人所得税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税筹划

二、工资薪金所得的税务筹划
筹划空间
(1)减少名义工资。 (2)均衡取得工资薪金。 (3)应税项目转换
减少名义工资 公司为员工提供住房 公司统一为员工提供旅游机会等
案例分析
01
02
01
方案一:
02
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03
=(9500-3500)*20%-555=645元
04
可支配收入=9500-645-900-400=7555
应纳税额=
(3700-3500)×3%=6(元) 因此王先生应与A企业签订聘用合同,每月可节税574元(即580-6)。
案例
某报纸专栏记者的月收入为10 000元,请考虑该记者与报社采取何种合作方式才能税负最轻?
调入报社
特约撰稿人
投稿
工资
劳务报酬
稿酬
(10000-3500) *20%-555=745(元)
10000*(1-20%)*20%=1600(元)
10000*(1-20%)*20%*(1-30%)=1120(元)
P195:案例7-29
P196: 案例7-30
第三节 劳务报酬的 税务筹划 一、劳务报酬的法律规定
筹划思路:降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税率。
筹划方法: 分项申报 增加支付次数 收入分地域分解 利用费用转移
A
C
B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月工资超过3500元)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税法规定:
年终奖的计算
比如,有一位员工,月工资5000元,年终拿到18000元的奖金,那么他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18000/12=1500(元) 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18000×3% =540元 那么,年终奖为18001元,个税多少?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不超过14250元的
超过14250~27750元的 部分 超过27750~51750元的 部分
5
10 20
0
750 3750
4
5
超过60,000~100,000元 的部分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1750~100,000元 的部分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0
35
9750
14750
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 【案例7-8】某个人建房一栋,造价360000元,支付其他费 用50000元。该个人建成将房屋出售,售价600000元,在 售房过程中按规定支付交易费等相关税费35000元,计算其 应纳税额。 • 应按税额=[600000-(360000+50000)-35000]*20% • =155000)*20%=31000(元)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准予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
• 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为42000元/年 ,即3500元/月 • 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允许税前据实扣除 • 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 总额的2%、14%、2.5%以内据实扣除 • 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 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 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 • 生产经营期间借款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 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对其所得免征 个人所得税。

第七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第七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2、筹划思路:当事人把自己的居所迁出某一国,但又不在任何地方 取得住所,从而躲避所在国对其纳税人身份的确认,进而免除个人 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3、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 的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几个时间概念:
【注】如果他在2008年度累计离境时间不超过90日,他将成为 中国税法意义上的居民纳税人,需要就其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中美两国有税收协定,如果在中国境内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可以在美国得到抵免,这时应分析他在美国的纳税情况,综合考虑。
二、通过人员的住所变动降低税收负担
1、人员住所变动:是指个人通过个人的住所或居住地跨越税境的 迁移。
本工资总额的补贴、 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c、托儿补助费; d、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外籍人员在每月减除3500元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 3)个人对取得一次性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
法律规定,将应纳税所得额÷12,根据其商数找出对应的适 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据以计算税款。计算公式:

库存现金
• 4. 企业向个人分配股息、利润计算应代扣的个 人所得税、支付股息、利润时:

借:应付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
• 实际交纳税款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转换
因纳税人的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同,因此,纳税人应该把握这一尺 度,,合法筹划纳税人身份。

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二).个人投资创业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 税收筹划
个人投资创业可以选择的投资方式主要有:
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业务;个人独资企业和
合伙制企业;
缴纳个人所得税
设立有限责任企业
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在上述几种投资方式中,一般来讲,在收入相同 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 企业、有限责任制企业的税负是不一样的,有限 责任制企业的税负最重。但是,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制企业等三种形式的企业 是法人单位,在发票领购、纳税人的认定等方面 占有优势,比较容易开展业务,经营的范围也比 较广,并且可以享受国家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四)将企业拆分
由于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实行五级超额累进 税率,可通过将企业拆分,缩小其应税所得的 形式实现低税负。
知识回顾:征税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偶然所得
第7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7.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居民纳税义务人:住所、居住时间
负无限纳税义务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
基本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 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 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 资者。
如果史密斯多次因公离境累计再增加5天,即可成 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可以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 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两项收入不缴纳个 人所得税,只就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收入 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如果史密斯为中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纳税筹划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PPT课件

纳税筹划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PPT课件

36
个体工商户所得的纳税筹划
增加费用支出 分散、推后收益实现
合理使用存货计价方法 费用合理分摊 合理安排预缴税款
2020/3/22
37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
免税项目
部以上单位发放的奖金 国债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冿贴 福利费、抚恤费、救济金 保险赔款 军人转业费、复员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付的基金
2
通过人员的住所(居住地)变动降低税收负担
迁出某一国,但又不在任何地方取得住所
通过人员的流动降低税收负担
在任何一个停留时间很短,避免成为纳税人 将财产或收入留在低税区,自己到高税负但费用低的
地方去消费
3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 企业的选择
有限责任制、个人独资、合伙制企业的利弊
150 000×(1-20%)×20%×(1-30%)=16 800(元) 实际税后收入为:150 000-16 800=133 200(元)
通过以上计算得知,第二方案比第一方案 节税5 600元(133 200-127 600)。
2020/3/22
20
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提供福利设施
纳税项目转换与选择的筹划
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取 得一定所得的,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 所得税
只向发包方、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经营成 果可以自由支配的,按5%-35%五级超额累进 税率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 得税
2020/3/22
6
对实际经营期不满 1 年的,个体 工商户应将其换算成全年所得, 确定税率;承包所得以其实际承 包、承租经营的月数作为一个纳 税年度计算纳税
第7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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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 的筹划
如果一个员工的年终奖为18000元, 其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3%,应纳 个人所得税540元,税后收入为17 460元; 当年终奖变为18120元时,适用税 率为10%,应纳个人所得税1707 元(=18120×10%-105), 税后收入16413元。 也就是说,年终奖增加了120元,税 后收入反而减少了1047元。
股票持 有的有 关规定
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股票转让的有关规定
个人转让股票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
思考:企业持有和转让股票如何计税呢?
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个人捐赠 额的税前 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 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 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 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 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 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 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 中扣除。
7.3对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税收筹划
如果纳税人与房地产企业达成协议,根据其以往年度的销售业 绩和年收入总额估计其2012年的年收入,并在每月平均发放, 这样将使纳税人节省大笔税款。例如,根据以前数据确定2012 年该纳税人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4400元,到年底再结清余 额。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支付的工资数额没有改变,但 纳税人获得了更多的税后收入。具体计算如下: 1-11月每月应纳税额=(4400-3500)×3%=27 (元) 12月的应纳税所得额= (4000+10000 × 3+2000×5+ 3000×3)-4400×11=4600 (元) 12月应纳税额=(4600-3500)×3%=33 (元) 全年应纳税额=27×11+33=330 (元) 与筹划前相比,节省税额1920元(=2250-330)
7.3对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税收筹划
劳务 报酬 所得 的筹 划
7.3对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税收筹划
稿酬 所得 的筹 划
7.3对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税收筹划
个体 工商 户所 得的 筹划
主要内容
7.4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
第七章
主要内容
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 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 所征收的一种税。
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 个人。

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思考: 哪些津贴、补贴不 计入工资、薪金所 得进行征税?
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 受雇而取得的工资、 薪金、奖金、年终加 薪、劳动分红、津贴、 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 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 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习惯性 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 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例如, 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上述原 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 税人习惯性居住地。 关于在境内居住1年。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 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其中,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 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 日起至12月31日止。
并计算纳税,不再单独减除费用。
7.3对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税收筹划
年终奖的筹划
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 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 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 额的
怎么处理?
7.3对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税收筹划
18000-19283.33元
54000-60187.5元 108000-114600元 420000-447500元 660000-706538.46元
7960000元以上45%960000-1120000元
7.3对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税收筹划
年终奖的筹划
某股份公司总经理王丽的全年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240 000 元,有以下三种发放方案: 方案一:每月平均发放工资20 000元; 方案二:每月发放工资9 00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年终奖金 132 000元。 方案三:每月发放工资12 500元,每季度第一个月分别发放 奖金12 000元,其余部分作为一次性年终奖金。 (1)请从个人所得税的节税角度比较判断哪个方案最优 (2)找出更优的方案,请计算该方案的个人所得税负担。
7.3对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税收筹划
年终奖 的筹划
全年一次性奖金和 其他奖金计税方法
有什么不同?
7.3对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税收筹划
年终奖的筹划
对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的月份,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3500元),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 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差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如 果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 )3500元,则不再扣除费用,将奖金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 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
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加成? 减征?
主要内容
7.2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7.2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与个体工商户纳税义务 人、个人独资企业、合 伙制企业的选择
如何选择???
7.2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提示:
税收负担情况? 发票的申购、纳税人的认定? 还有哪些? 业务的开展、经营的范围? 税收优惠政策? 风险大小?
7.3对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税收筹划
对于劳动关系和年收入较为稳定的员工,可以按下列步骤分配工 资总额和年终奖。 第一步:预测个人年收入,计算年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扣除一 年的法定费用扣除额3 500×12=42 000元就是年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现实情况的需要,还可以扣除员工个人缴纳的“五险一 金”); 第二步:将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半分,即让月工资和年终奖适用税 率相同,计算应纳税额; 第三步:将年终奖降低一档税率(有时需要降低两档税率),用 足该级距上限,计算应纳税额; 第四步:如果降低年终奖适用税率后,税额比对半分时还多,应 使年终奖和月工资适用税率相同,此时税负最轻,即: 让年终奖将该级距上限用足,确定年工资应纳税所得额;或者让 月工资将该级距上限用足,确定年终奖数额。
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工资、薪金 所得和劳务 报酬所得的 区分??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 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即在机关、团体、学校、 部队、企业、事业单位 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 雇而得到的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 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 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 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主要内容
7.3对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税收筹划
7.3对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税收筹划
将工资、薪金转化为什么福利 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将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如何 调整以节约税收? “削山头”法节约税收的原理?
7.3对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税收筹划
案例 某纳税人是一个房地产企业的销售人员,其工资收入按照基本工 资(2000元)加提成的方式发放。由于房地产市场有淡季和旺季, 所以该纳税人每月的工资差距可能很大。 在2012年,该纳税人的每月工资情况如下:1月4000元,2-4月 10000元,5-9月2000元,10-12月3000元。 如果不进行税收筹划,该纳税人的全年应纳税情况如下: 1月应纳税额=(4000-3500)×3%=15 (元) 2-4月每月应纳税额=(10000-3500)×20%-555=745 (元) 5-12月每月应纳税额=0 (元) 该纳税人全年应纳税额=15+745×3=2250 (元)
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的区分
劳务报酬
稿酬所得

7.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区分
个体工商 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
利息、股 息、红利 所得

7.3对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税收筹划
年终奖的筹划
答案与解析: 方案一:应纳税额=[(20 000-3 500)×25%1005]×12=37 440(元) 方案二:应纳税额=[(9 000-3 500)×20%-555]×12+ (132 000×25%-1 005)=38 535(元) 方案三:应纳税额=[(12 500-3 500)×20%-555]×8+[ (24 500-3 500)×25%-1005)] ×4+42 000×10%105=9 960+16 980+4 095=31 035(元) 最优方案:每月基本工资15 500元,年终奖54 000元。 应纳税额=[(15500-3500)×25%- 1005]×12+54000×10%-105=23940+5295=292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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