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商业银行信贷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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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商业银行信贷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加强和完善信贷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严加防范和控制信贷资产的风险,根据《金融违纪行为处罚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制订本信贷管理责任制。
第二条信贷管理责任制本着“谁发放、谁负责”的原则,遵循信贷资金运动的客观规律。
第三条全行所有信贷管理人员和信贷管理机构都必须受信贷管理责任制的约束。
第二章信贷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级信贷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贷款通则》、《黄石市商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及有关贷款发放和审批的有关规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第五条客户经理要对客户总经理(支行行长)负责,客户总经理(支行行长)对市行负责。
第六条信贷管理责任人分为第一责任人和经营主责任人,第一责任人为在借款借据和在呈报市行审签表上签字的管户客户经理。经营主责任人为客户总经理(支行行长)。
(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1、负责贷款申请的调查,对借款人进行全面、详细、深入的调
查。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资格、股东结构、资产负债、生产经营情况、贷款项目及用途、不利因素等,全面真实地撰写调查报告。明确贷与不贷、贷多贷少、期限长短、贷款方式等意见。并对贷款调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2、核实担保抵押物品的真实性和价值。对保证人视同借款人一样进行调查,并了解保证人真实意图,对抵押物要现场核实,审查有关文件资料与抵押物是否一致,并对实际价值进行评估,审查质押物的真伪和手续的完备。并对保证人的保证资格的调查和抵质押物的真实性负责。
3、依法合规办理各项贷款手续。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质押物冻结等相关手续,并对各项手续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负责。
4、负责贷款户的贷款检查管理,监督银行贷款的合理使用,落实收贷收息的资金来源,按期收回本息。当发现危及银行贷款安全的问题,应立即报告,不得隐瞒。
5、收集和整理信贷档案,妥善保管各种文件和证据,不得损毁遗失。
6、认真执行贷审会决议。
7、按规定要求及时发送和回收贷款催收通知单,认真核对帐务,督促借款人及时续办担保手续,确保银行债权的有效性。
(二)经营主责任人的职责:
1、按国家不同时期的金融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