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胡同保护性发展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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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北京胡同保护性发展的决策
【摘要】本文运用管理学基础课中的科学决策过程的相关知识,分析北京市现存胡同在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论证其保护性发展的必要性,并提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区分类处理胡同的方法和相关的人性化的可行措施。
【关键词】胡同保护性发展科学决策八步法
目前,“可持续发展”一词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胡同”这一北京市最富代表性的历史建筑的可持续发展,也应在城市化进程迅速加快时得到重视。
步骤一:识别和界定问题:老北京胡同在城市化过程中面临巨大危机
胡同起源于元代,它作为北京的符号、城市的血脉,是北京普通老百姓生活的重要场所,是老北京民俗文化的博物馆。然而,在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的现代北京城里,这个本应以其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内涵而得到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文化遗产却失去了它的地位,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具体问题有以下几点:
首先,由于城市化发展和市民居住的迫切需要,很多胡同都遭到破坏和拆毁。跟据《北京胡同四合院类型学研究》中的统计数据,“从元代建城至20世纪末,北京市共有3067条胡同;截止2005年,北京旧城内现存的胡同仅剩1300余条。在20世纪80年代至2000年的北京旧城改造建设中,共拆除危旧房屋400多万平方米。剩余的500多万平方米旧住宅中,大约有200多万平方米质量较好、文化价值较高、格局较完整的四合院建筑。”除了紫禁城、皇城和保护区外,北京内外城的街巷胡同许多都面临着被拆除、改造而彻底消失的危机。众多被拆除的胡同均被改建为道路和楼群。例如,原天安门广场两侧的胡同在1958年国庆十周年时被大规模地拆除,用于扩建天安门广场和修建人民大会堂、中国历史博物馆和中国革命纪念馆时。
由此引出第二个问题:胡同被拆除的原因与经济利益相关,胡同成了开发商的眼中的致富之道。除了上一点所说的城市扩展的需要,还存在某些房地产商是为了商业需求和经济利益而“铲平”胡同,建高档住宅和写字楼、购物中心,东方广场、金融街、西单附近的购物中心便是典型代表。2007年1月27日,开发单位考虑到梁启超故居房屋腾退后,因陈旧、几经翻建、无人居住等原因,易出现险情,因此进行了“维修性拆除”,但北京市文物局并不知晓。即使立即叫停并采取事后复建,该建筑所遭受的历史性的创伤也无法弥补了。胡同能保留至今必定有其原因,它们不仅仅是有形的建筑遗产,更是北京人的情感寄托和北京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由于相关部门监管不力,众多开发商趁机钻空子,在为自己谋利的同时,却破坏了北京的文化遗产。
第三,基础设施无法满足当今时代人们的需求。历史上保留至今的胡同通常道路都十分狭窄,并由于战争和自然等原因,胡同中存在众多危房。古建筑漏水、木结构损坏、采光不足、地面下沉等问题使得危旧房改造成了必然的选择。1987年北京市政府决定依靠改造胡同中的危房,1990年11月19日危房改造竣工,但至今基础设施与现代化楼房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在出现居民遇到突发病情、火灾等紧急情况时,问题无法获得最迅速的解决。部分原始居民也因此而搬离胡同。
第四,并不是每条胡同都得到了合理的改造,部分胡同四合院的原有结构在修缮过程中
遭到破坏。例如烟袋斜街地段,其外观保留了传统商业店铺的建筑风格,但里面那些不起眼的胡同几乎失去了原有的格局,有些房屋甚至已经坍塌。除此之外,在危旧房改造中,借着危改的名义,危旧房内居住的住户被重新安置,有些历史建筑也被拆,原来的地区被重新开发,使得“保护胡同”这一目的反而为胡同带来了更深的伤害。危旧房改造中最典型、最受称赞的便是菊儿胡同的改造。菊儿胡同四合院在改造前仍一直保持解放前修建的样式,没有下水道、厨房和厕所,人均居住面积5.3平方米。1996年,吴良镛先生主持了“菊儿胡同住房改造工程”。经过3年的改造,菊儿胡同修建成楼顶带有如同四合院式的平台小院,保持了胡同特色,在联系街坊邻里的同时又改变了原有胡同四合院的封闭性缺点。从建筑学角度和基础设施改造上分析,这一设计是非常成功的,有效改善了居民生活质量。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它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如今居住其中的已不是老北京居民,更多的是外国人、富商、艺术家等人。而且据居民反映,菊儿小区并没有保留住以前胡同四合院中的邻里之情,邻居间缺乏交流、具有陌生感等情况与现代化楼房中的居民并无差异。由此可见,菊儿胡同的改造方案仍值得反思。
要想解决以上问题,就必须做出适合老北京胡同发展的决策方案,使其能受到保护、得到传承,又能具有人性化的设计,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让胡同文化在一代代居民中发展下去。
步骤二:确定决策标准:
“保护性发展”所强调的是“保护”和“发展”,二者缺一不可。
目前,北京市已出台多个法规和规划,严格规定了对历史文化区的保护,例如:1987年6月的《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到2001年3月的《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2004年2月1日的《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但“保护”二字并不是因为有了这些规定就能做完善的。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各城区分权管理,在规划实施的各个环节仍存在漏洞,这就使开发商有机可乘。同时,由于老北京住户对胡同四合院有着深厚的情感,加之对规划、修建方案缺乏了解、对政府补偿费用不满,他们不愿搬迁。这些都会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除了上文提到的梁启超故居被拆案,2006年北京宣武区林家大院拆迁案中住户对拆迁的严重反对也能体现出胡同保护之艰难。正如对于重修前门大街、复制历史这一问题,很多北京人都表示愤怒而无奈。或许是因为这里承载了太多的历史与记忆,人们不忍看到自己记忆中的家园发生改变,好似哪怕是动用一砖一瓦都要背负数典忘祖的骂名。修建历史建筑的压力之大难以想象。
但理智客观地思考过后,我们会产生疑问,何为保护?保护,并不是将历史文物原原本本的留在原地,这种静态的、封存似的方法反而会抑制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的发展,进而束缚了城市的发展。胡同四合院本身就是具有封闭性、独立性的合院式建筑,它的这种特点对其发展有极大的内在约束力。何为发展?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这与上一点的“保护”的内涵相呼应。要想发展就必然有所改变,这种改变必须符合事物内在的发展规律,要在不破坏胡同建筑风格的同时扩大其声名和影响力,才使胡同文化得到传承。这一点才是核心。
由以上的分析和事例,我们可确定出实现胡同保护性发展要依靠政府、经济个体和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