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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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与评定》等法律法规,巩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果,努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区政府决定于x年1—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四个能力”达标建设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成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防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和区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具体负责“四个能力”达标建设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九项要求”,确保x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1月17日至2月17日。实现目标: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明晰任务分工,确保高效落实。区消防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将对辖区内所有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达标创建“四个一”工作,即进行一次地毯式检查,逐一检查登记、建立台账,消除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全体员工消防安全检查“四个能力”培训;组织一次
全员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责成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企业对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确保所有单位硬件达标,软件齐全,基础牢固。
第二阶段:2月18日至3月10日。实现目标: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和省地方标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督促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逐一达标过关。强化各单位消防宣传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工作。实现各单位火灾隐患整改率100%、消防安全分级与评定率100%。
第三阶段:3月11日至31日。实现目标:集中组织对前期创建达标单位开展“回头看”工作,查找不足,固强补弱。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消防标识张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保等工作,确保“四个能力”建设内容生动,氛围浓厚。
第四阶段:4月1日至30日。实现目标:区成立达标验收考核小组,严格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对社会单位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单位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活动是区委、区政府是着眼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消防安全总体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工作部署,是全面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确保落到实处。
(二)细致谋划,序时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分别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逐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做到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确保圆满完成。区消防大队要严格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将每个单位打造成“四个能力”建设的“精品”。
(三)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运用消防工作联合监管、信息互通机制,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将“四个能力”达标建设纳入各行业、各系统工作目标,开展行业检查、行业评比,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内各单位开展“四个能力”达标建设活动,确保全区222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顺利达标。在活动过程中,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各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四个能力”建设组织不力的单位进行督办。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消防工作评先资格。
附件:
1、“四个能力”:一是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二是扑救初期火灾能力;三是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四是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九项要求”:一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消防安全“明白人”;二是消防知识展板内容丰富、新颖实用;三是防火档案统一规范;四是灭火演练及时有效;五是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化管理规范统一;六是消防设施齐全完好;七是员工消防知识“一口清”;八是职责制
度明确;九是单位三支队伍(防火巡查、灭火第一力量、灭火第二力量)体系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