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105项-05-放行管理制度word版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化妆品105项-05-放行管理制度
十一、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三、责任:质量管理部门独立行使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放行权。
四、定义:
4.1物料:指本公司购入的原料、辅料、内装材料、外包装材料;
五、内容:
4.1企业应严格执行物料放行制度,确保只有经放行的物料才能用于生产。成品放行前应确保检查相关的生产和质量活动记录。
4.2物料的放行:
4.2.1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通知检验员取样检验。
4.2.2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出具《原辅料检验报告》,并经质量部经理签注同意放行,进入仓库投入生产。无质量管理部签注同意放行的《原辅料检验报告》的物料一律不准投入生产。
4.3 中间产品的放行:
4.3.1各工序操作人员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本工序加工完成,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检验;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4.3.2检验员按照检验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检验。
4.3.3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复核无误后,由质检员出具《半成品检验报告书》报质量管理部经理,经质量管理部经理确认,并在《半成品检验报告书》中结论项签注同意放行,方可放行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4.3.4待包装产品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或质量负责人在《化妆品批包装指令》审
核人栏签名确认后,生产部负责人方可批准产品进入包装工序。
4.2.3生产主管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在审核栏签字确
认。
4.4.成品的放行:
4.4.1每批生产完成后,保管员对产品进行清点,做“待检”标识;
4.4.2质检员按照检验要求对待检产品进行全项检验,开具《成品检验报告》; 4.3.3生产管理部负责人整理批次产品所有相关的生产质量记录文件,交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核实该批产品生产加工过程。如物料、生产过程、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清场清洁记录、生产过程监控记录、物料平衡、偏差处理、环境与人员监测、半成品检验记录、成品取样、成品检验记录等项目进行审核,审核所有项目合格后,质量管理部经理在《化妆品批产品入库放行审批表》结论项目栏签署放行意见,并报质量负责人同意,质量管理部经理同时在《成品检验报告》上签名盖“质检专用章”后,方可通知库房可以办理入库手续。
4.5紧急放行
4.4.1未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和质量管理部经理确认的双生质管审核过程,任何人绝对不允许对任何环节进行紧急放行,违者必究。
五、附件
5.1批产品入库放行审批表
5.2送检单
5.3原辅料检验报告
5.4原辅料原始检验记录
5.5包装材料检验报告
5.6包装材料原始检验记录5.7半成品/成品检验报告
5.8半成品/成品原始检验记录5.9取样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