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识别与重要环境因素判定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版本:A 程序文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重要环境因素判定程序

文件编号:

受控标识:

发放编号:

2009.10.01 发布 2009.10.10 实施

xxxxxxx 有限公司

文件修改履历表文件编号:XG/SP-13-2009

环境因素识别和重要环境因素判定程序

1 目的

为识别公司在产品加工活动中能够控制和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评价出那些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的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xxxxxxxx公司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能够控制和可能施加影响的一切环境行为或过去、现在、将来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环境行为的识别与评价。

3 引用文件

GB/T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4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

5 职责

5.1最高管理者负责批准重要环境因素和管理方案。

5.2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公司重要环境因素。

5.3生产安环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与判定。根据各部门的重要环境因素,组织确定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管理目标、指标或管理方案。

5.4技术中心负责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5.5各部门/单位负责识别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和对环境因素进行控制,并根据公

司重要环境因素判定准则,对已识别的环境因素做出评价,判定本部门重要环境因素。

6 工作程序

6.1识别环境因素的范围必须覆盖公司整个活动的全过程。

6.2 环境因素的识别

6.2.1识别方法

环境因素识别采用工艺流程分析及现场观察、交谈、收集的信息识别环境因素。

首先根据工艺流程图或工作流程图,对每一步骤的输入、输出所存在的环境因素--—污染物排放、能源资源消耗情况进行识别、记录。

各分厂以车间生产区为单位,通过工艺过程识别本生产区生产活动中具有的环境因素;各处室以科组为单位,识别管理、服务中具有的环境因素;并填写《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

6.2.2环境因素识别应考虑:

a) 大气排放;

b) 水体排放;

c) 废物管理;

d) 土地污染;

e) 对社区影响;

f) 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

g) 其它环境问题;

h) 在正常运行、异常运行(启动、停机或检修)和紧急状态(如:火灾、

事故、洪水等)下存在的环境因素;

i) 企业行为对环境所造成的过去的、现在实际影响的和将来潜在影响(包括积极或消极)的环境因素;

j) 能够控制或可期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k) 环境因素划分粗细程度应以管理控制能力而定。

6.2.3环境因素识别时应注意的问题

a)只考虑活动所存在的环境因素,而忽略了产品本身的环境因素,以及服务中存在的环境因素。

b)只考虑了污染物的排放,而忽略了资源能源的消耗。

c)只考虑了产品、活动和服务,而忽略了设施等存在的环境因素。

6.3环境因素的评价

环境因素评价是将识别出的所有环境因素,按定量和(或)定性的方法进行评价,判定其中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因素,即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的过程。定量的方法是在工艺过程识别环境因素后,各部门/分厂应按打分法各因子的评分标准(见附件一)组织环境因素的评价,填写《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

6.4 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

根据五因子评价法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将重要环境因素填写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报技术中心、生产安环部、责任部门。五因子评价法G分值大于400分为公司重要环境因素;G分值大于200分为各部门/单位的重要环境因素,具体详见附件二。

6.5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重要环境因素由所在部门明确控制措施,并填写《重要环境因素清单》进行控制。控制措施中通过目标、指标或管理方案来控制的,需填写《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表》,并每季度按规定对管理方案的进展进行检查和记录。

6.6 重要环境因素及管理方案的审批

6.6.1 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及管理方案:

a) 编制:生产安环部;

b) 审核:管理者代表;

c) 批准:最高管理者。

6.6.2部门/单位重要环境因素及管理方案:

a) 编制:部门/单位;

b) 审核:生产安环部;

c) 批准:管理者代表。

6.7 环境因素的更新

为保持信息的有效性,每年对环境因素进行评审,如有变化予以更新,对重要环境因素要进行重新评价。

在发生下述情况时,由各部门要及时识别和更新环境因素:

a)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较大变化时;

b) 企业自身活动或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

c) 相关方的要求;

d) 外审、内审发现环境因素识别不全。

7 记录管理

在本程序策划运行和控制中形成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附件一

环境因素评分标准

附件二

重要环境因素的分值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