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最新版】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人社部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为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和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公布。
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
建立公开、科学、规范的职业资格目录,有利于明确政府管理的职业资格范围,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问题,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有利于进一步清理违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减轻人才负担,对于提高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
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今后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坚决防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录
水平 评价类
水平 评价类
水平 评价类
水平 评价类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8 金属热处理工
实施部门 (单位)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资格 类别
水平 评价类
考评员情况 题库情况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9 车工 10 铣工 11 钳工 12 磨工 13 冲压工 14 制冷工 15 眼镜验光员 16 眼镜定配工 17 美容师 18 美发师 19 育婴员 20 保育员 21 安全评价师 22 劳动关系协调员 23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24 中式烹调师 25 中式面点师 26 西式烹调师 27 西式面点师 28 茶艺师
1 2
电梯安装维修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水平 评价类
3 锅炉操作工 4 机床装调维修工 5 模具工 6 铸造工 7 锻造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民航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 定机构
14 智能楼宇管理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 能鉴定机构
15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 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水平 评价类
水平 评价类
水平 评价类
水平 评价类
水平 评价类
水平 评价类
由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实施的职业(28个)
水平 评价类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 评价类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国家公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名录
国家测绘地信局、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4号)
空勤人员、地面 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民用航空器外国
航 驾驶员、领航员
空 、飞行机械员、
34
人 飞行通信员 员
中国民航局
资 格 航空安全员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实施部门 (单位)
资格 类别
设定依据
8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环境保护部、人治法》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
9 注册建筑师 10 监理工程师 11 房地产估价师 12 造价工程师 13 注册城乡规划师 14 建造师
兽 执业兽医
18
医 资
格 乡村兽医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7号)
19 拍卖师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20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文化部
准入类
《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28号)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2009年第47号)
25 注册设备监理师
质检总局、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4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12
造价工程师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人力资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
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13
注册城市规划师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中国城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
地产经纪人学会
45
机动车检测维修 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
27
广播电视播音员 、主持人资格
新闻出版广电总 局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号)
28
新闻记者职业资 格
新闻出版广电总 局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号)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出版总署令2009年第4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
兽
18
医 资
格
执业兽医 乡村兽医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7号)
38
社会工作者职业 资格
民政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 评价类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发〔2006〕71号)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6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0
监理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 运输部、水利部、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2019年第37号)
4
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 (香港、澳门)
司法部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5
注册会计师
财政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6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 检验人员资格
生态环境部
准入类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
1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运输部、水利部、人力 准入类 号,2020年第50号)
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2010年第40号)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
13
建造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6年第32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 勘
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认可职业资格名录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认可职业资格名录摘要:一、前言- 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说明职业资格名录的重要性二、目录-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准入类- 具体准入类职业资格列表2.水平评价类- 具体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列表四、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准入类- 具体准入类职业资格列表2.水平评价类- 具体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列表正文:【前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我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政府部门,为了规范职业资格认证,提高行业水平,该部门每年都会发布职业资格名录。
职业资格名录是对各类职业进行分类和认证的重要依据,对于求职者、职场人员和培训机构都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目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公布,我国职业资格名录主要分为两大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主要分为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类】准入类职业资格是指在某一行业从事相关工作必须具备的资格。
具体包括:1.律师2.注册会计师3.注册建筑师4.注册工程师5.医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评价类】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能力评价的资格。
具体包括:1.经济师2.会计师3.审计师4.统计师5.工程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也主要分为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准入类】准入类职业资格是指在某一行业从事相关工作必须具备的资格。
具体包括:1.焊工2.电工3.汽车修理工4.钳工5.机床操作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评价类】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指对技能人员进行能力评价的资格。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6
关于道路 运输服务 人员 关于轨道 交通运输 服务人员 关于消防 和应急救 援人员
交通运输行业技 准入类 能鉴定机构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轨道列车司机 消防员
7
8
森林消防员 应急救援员 设备点检员 机修钳工 电工
9
关于机械 设备修理 人员
仪器仪表维修工 锅炉设备检修工、 变电设备检修工 工程机械维修工
筑路工、桥隧工 关于土木 工程建筑 施工人员
交通运输行业技 能鉴定机构
《关于印发客车检车员等1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2005〕11号)、《关于印发汽车运输调度员等8个国家职业标 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27号) 《关于印发手工木工等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 水平 发〔2011〕129号) 评价类 《关于印发汽车运输调度员等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 厅发〔2007〕27号)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6〕33号) 水平 《关于印发手工木工等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 评价类 发〔2011〕129号) 《关于印发养老护理员等四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水平 厅发〔2011〕104号) 评价类 《关于印发紧急救助员等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厅发〔2012〕54号)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 社厅发〔2005〕1号) 水平 《关于印发紧急救助员等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评价类 厅发〔2012〕54号)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 社厅发〔2005〕1号)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6〕33号)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水平 厅发〔2009〕66号) 评价类 《关于印发皮革护理员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 厅发〔2010〕96号) 《关于印发组合机床操作工等2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 厅发〔20 游泳救生员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最全名单).doc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最全名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共计59项。
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序号职业资格名称实施部门(单位)资格类别设定依据备注1 教师资格教育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2000年第10号)2 注册消防工程师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3 法律职业资格司法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4 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澳门)司法部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5 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6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环境保护部准入类《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7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8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9 注册建筑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10 监理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11 房地产估价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12 造价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13 注册城乡规划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规〔2017〕6号)14 建造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15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注册土木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35号)《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8号)《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注册化工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号)注册电气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4号)注册环保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6号)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4号)15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5号)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6号)注册机械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7号)16 注册验船师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1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383号)《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8号)17 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18 兽医资格执业兽医农业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乡村兽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7号)19 拍卖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文化部准入类《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28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2009年第47号)21 医生资格医师国家卫生计生委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人体器官移植医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关于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及拟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审定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38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22 护士执业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0年第74号)2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4 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质检总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06号)25 注册设备监理师质检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40号)26 注册计量师质检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40号)27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8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出版总署令2009年第44号)29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30 执业药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6年第28号)《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31 专利代理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准入类《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号)32 导游资格国家旅游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33 注册测绘师国家测绘地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4号)34 航空人员资格空勤人员、地面人员中国民航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航空安全员《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35 会计从业资格财政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2年第73号)现已进入修法程序,视相关法律修订情况依法作出调整36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37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水平评价类《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4号)38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10号)39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40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41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5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42 资产评估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规〔2017〕7号)43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3〕1号)44 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水平评价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6号)45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46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47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51号)48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49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水利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水平评价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8年第36号)50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51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审人发〔2003〕4号)《高级审计师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52 税务师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90号)53 认证人员职业资格质检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54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9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95号)《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1号)《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55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7号)《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国统字〔1995〕46号)《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56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银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协会水平评价类《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01号)57 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证监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58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国家文物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令2003年第26号)《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发〔2014〕13号)59 翻译专业资格中国外文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4号)《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计81项。
人社部发〔2017〕68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体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滑雪、潜水、攀岩)
准入类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38号、第666号修 订) 《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国家体育总局公告第16号)
攀岩等高危 险性体育项 目外的社会 体育指导
员,为水平
评价类。
5
轨道交通运输 服务人员
轨道列车司机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
《铁路于印发客车检车员等1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1
国家铁路局(铁路机车车 辆驾驶人员)
准入类
号) 《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2008〕6号)
设备点检员
电工
6
机械设备修理
人员
锅炉设备检修工
变电设备检修工
《关于印发通信设备检验员和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1〕35号)
《关于印发半导体芯片制造工等13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2003〕2号)
18
电子元件制造 电子产品制版工、印制电 电子通信行业技能鉴定机 水平 《关于印发半导体芯片制造工等13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 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 构
水平 评价类
《关于印发列车值班员等65个国家职业(工种)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2007〕14号)
8
建筑安装施工 电梯安装维修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 水平 《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3号)
人员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同有关行业协会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2006〕33号)
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一、教育领域资格教师资格证: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心理咨询师证:具备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
教育评估师证:负责对教育机构和教育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
二、卫生医疗资格医师资格证:具备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专业能力和资质。
护士资格证:具备从事护理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药师资格证:负责药品管理、调配和药物咨询等工作。
三、经济金融资格会计从业资格证:具备从事会计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证券从业资格证:在证券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资质。
银行从业资格证:在银行业从事相关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认证。
四、法律司法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具备从事法律工作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
律师执业证: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资质。
公证员执业证:负责办理公证事务的专业人员。
五、工程建筑资格注册建筑师证:在建筑设计领域具备专业能力和资质。
注册建造师证:在建筑施工和项目管理方面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负责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理和管理的专业人员。
六、信息技术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从事信息技术和软件开发的专业能力认证。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具备从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和实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网络安全工程师证: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和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农业林业资格农业技术推广员证: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人员。
林业工程师证:在林业领域从事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兽医资格证:具备从事动物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的专业能力。
八、文化艺术资格编辑记者证:在新闻出版机构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专业人员。
导游资格证:从事导游服务工作的专业资质。
艺术专业职称证书:包括美术、音乐、舞蹈等领域的职称证书,体现艺术工作者的专业水平。
以上是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多个行业和领域。
请注意,不同的职业资格可能具有不同的等级和级别,具体的要求和申请流程也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勘察设计》
【年(卷),期】2017(0)10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和服务,近日,人社部印发通知,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总页数】1页(P8-8)
【关键词】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P316.7
【相关文献】
1.《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正式公布“设备点检员”位列其中 [J],
2.《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正式公布r"设备点检员"位列其中 [J], 张丽
3.人社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仅151项职业资格被列入,国家取消石材护理工职业资格认可认定 [J], 本刊
4.首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测绘地信领域6项职业资格入选 [J],
5.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等被纳入其中[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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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关于仪器 17 仪表装配
人员
钟表及计时 仪器制造工
轻工行业技能 鉴定机构
水平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 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5〕1号)
关于仪器 17 仪表装配
人员
钟表及计时 仪器制造工
轻工行业技能 鉴定机构
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 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5〕1号)
关于土木 12 工程建筑
施工人员
关于房屋 13 建筑施工
人员
防水工
水工建构筑 物维护检修 电力电缆安 装运维工 砌筑工、混 凝土工、钢
架子工
电力行业技能 鉴定机构 机械行业技能 鉴定机构 交通运输行业 技能鉴定机构 人社部门技能 鉴定机构会同
人社部门技能 鉴定机构会同 有关行业协会
交通运输行业 技能鉴定机构 人社部门技能 鉴定机构会同 交通运输、电 力行业技能鉴 电力行业技能 鉴定机构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 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5〕1号)
关于医疗
25
器械制品 和康复辅
具生产人
矫形器装配 工、假肢装 配工
关于金属 26 加工机械
制造人员
机床装调维 修工
关于通用
27
基础件装 配制造人
员
装配钳工
关于工装 28 工具制造
加工人员
模具工、工 具钳工
民政行业技能 鉴定机构
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共计93项。其中准入类8项,水平评价类85项)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实施部门 (单位)
资格 类别
1 消防设施操作员
消防行业技能 鉴定机构
准入类
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类型目录》
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类型目录》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类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在国家职业资格体系框架下,对我国职业分类体系进行系统梳理和完善的成果。
本《目录》旨在为职业资格认定、职业培训、就业服务、职业介绍等提供统一的职业分类标准,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目录》依据职业分类原则,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参照国际职业分类标准,将职业划分为八个大类,若干中类和细类(小类)。
职业大类一、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二、专业技术人员- 科学研究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 农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教育教学专业技术人员- 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 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 经济专业人员- 法律专业人员- 社会科学专业人员- 环境保护专业人员-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三、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行政事务办事人员- 商业、服务业办事人员-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后勤人员- 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四、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餐饮服务人员- 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人员- 居民服务人员- 美容美发服务人员- 浴池服务人员- 洗染服务人员- 摄影扩印服务人员- 安全保护服务人员- 机动车驾驶员- 船员- 航空乘务员- 其他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五、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农作物种植人员- 林业生产人员- 畜牧业生产人员- 渔业生产人员- 水利设施操作和管理人员- 其他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六、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金属制品生产人员- 机械制造生产人员- 电气设备生产人员- 电子器件生产人员- 计算机制造生产人员- 通信设备生产人员- 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七、建筑施工人员- 土建施工人员- 水电安装施工人员- 装饰装修施工人员- 其他建筑施工人员八、其他从业人员- 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职业分类编码说明修订说明本《目录》自2023年起实施。
人社部发〔2017〕68号-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附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 注册土木工程师 运输部、水利部、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35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8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勘 察 注册化工工程师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设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号)
计
15 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册 工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司法部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5 注册会计师
财政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6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 检验人员资格
环境保护部
准入类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
7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 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
资格
局
准入类
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师 注册机械工程师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
11
监理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 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根据住房和城
水平评价类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 号)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国人部发〔2006 〕71 号)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 号)
38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 号)
39
资产评估师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规〔2017〕7 号)
4
注册会计师
财政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5
注册城乡规划师
自然资源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行业协会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
注册测绘师
自然资源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139项
机构
评价类
炼焦工
45
工艺美术品制 作人员
景泰蓝制作工
轻工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46
木制品制造人 员
手工木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 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 构
水平 评价类
47
纺织品和服装 剪裁缝纫人员
服装制版师
纺织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印染前处理工、印花工、
48 印染人员
印染后整理工、印染染化
有色金属行业技能鉴定机 构
水平 评价类
31 炼钢人员
炼钢原料工、炼钢工
冶金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32 炼铁人员
高炉原料工、高炉炼铁工 、高炉运转工
冶金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井下支护工 33 矿物采选人员
矿山救护工
有色金属、煤炭、冶金行 水平
业技能鉴定机构
评价类
34
陶瓷制品制造 陶瓷原料准备工、陶瓷烧 轻工、建材行业技能鉴定 水平
料配制工
纺织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纺织染色工
49 织造人员
整经工、织布工
纺织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50 纺纱人员
纺纱工 缫丝工纺织行业技能鉴定机构水平 评价类51
纤维预处理人 员
纺织纤维梳理工、并条工
纺织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酿酒师、品酒师
52
酒、饮料及精 制茶制造人员
酒精酿造工、白酒酿造工 、啤酒酿造工、黄酒酿造 工、果露酒酿造工
28
金属轧制人员
轧制原料工、金属轧制工 、金属材热处理工、金属 材精整工
金属挤压工、铸轧工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
8
注册核安全工程 师
环境保护部、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
9
注册建筑师
全国注册建筑师 管理委员会及省 级注册建筑师管
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 准入类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 第598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40号)
26
注册计量师
质检总局、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40号)
27
广播电视播音员 、主持人资格
新闻出版广电总 局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号)
会
41
经济专业技术资 人力资源社会保 水平 《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
格
障部
评价类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3〕1号)
国土资源部、人
42
土地登记代理专 业人员职业资格
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中国土地估 价师与土地登记
水平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评价类 《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6号)
35
工程咨询(投 资)专业技术人
员职业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中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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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社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导语:国务院要求,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逐步建立持证人员信用管理体系,严肃查处证书挂靠、寻租等行为。
日前,人社部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法律职业资格、注册、……近日,和社会保障部在其官网公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清单》,151项职业资格拟被列入目录清单。
为什么要推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哪些职业需要资格认定?高校尤其是职业技术学校在
人才培养方面需要做哪些调整?
●清单之外不得认定职业资格
被列入清单的151项职业资格中,按照人员划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93项;按类别划分的准入类资格42项,水平评价类109项。
根据要求,
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近日答记者问时表示,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准入类是直接关系公共利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水平评价类
则具有社会通用性比较强,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或者技能水平要求比较高的特点,如注册消防工程师、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药师等,因涉及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其职业资格均被列入清单。
● 400多项职业资格取消
“之前我只是想去当酒店的客房服务员,结果酒店通知我要先去参加客房服务员的资
格认定考试。
不明白做打扫和整理客房的工作为什么也需要考资格。
”谈及几年前的这次
求职经历,赵女士依然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不过如今,旅店服务员、浴池服务员等职业资格考试都已被取消。
从2014年7月至今,人社部先后7次共取消400多项职业资格考试。
“取消一些证书的考试是对老师和学生的减负,因为这样的考试并非很有必要。
”浙江
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唐老师表示,像营销师等职业资格认定并没有给学生在就业中带来“加分”优势,反而平添负担。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卢玉林老师认为,一些学生为了考证本末倒置,反而错过了实习、学习专业课的黄金时间。
●已取得的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从长期来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的推出有利于形成有效的职业管理体系。
不过短期内难免会对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方式带来‘阵痛’。
”唐老师担心地说。
一直以来,职业学校已普遍施行“双证书制度”,即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必须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许多专业都将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写入培养方案,甚至安排了对应课程。
随着一些职业资格认定被取消,这些专业可能会一时找不到新的发展方向。
针对这一疑虑,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职业资格不是取消岗位和职业标准,也不是取消相关职业评价活动,而是改由用人单位、行业组织,按照岗位条件和职业标准开展自主评价。
“过去,对技能人员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评价,现在改为技能等级,就是要使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激励保障、认定统计等工作有很好的接续,使技能人才在职业发展通道上不会受到负面影响。
”
对于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人社部将采取措施做好善后,避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其中包括对已经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根据考生意愿,或退费,或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要做好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等后续工作;对按“双证书”招生的职业院校兑现招生条件;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