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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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规范

地下室规范

地下室规范地下室是指房屋建筑中位于地面以下的楼层, 是人们在有限的土地资源条件下充分利用空间的一种方式。

因为地下室位于地下,所以在规划设计和使用中需要遵循一些规范,以确保地下室的安全、卫生和舒适。

下面我将介绍地下室规范的内容。

首先,地下室的设计和规划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标准。

地下室的结构和设备要满足承重、防水、防潮、通风、采光等基本要求。

建筑面积、净高度、通道宽度、安全疏散等都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在设计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地下室与地上楼层之间的隔声和防火隔离等问题。

其次,地下室的使用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和用途。

地下室可以用于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种用途,但需要根据具体用途进行设计和装修。

比如,住宅地下室需要满足居住条件,包括通风、采光、防潮、防水等要求;商业地下室需要满足商业活动的需求,包括空调、排污、供水等设施的设置。

再次,地下室的安全和防灾要得到重视。

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需要考虑地下室的防雷、防震、防水等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

地下室的电气设备和照明设备要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并经过合格的检测和验收。

此外,地下室还需要设置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可以迅速疏散。

另外,地下室的卫生要求也很重要。

地下室是地下环境,相对湿度较高,容易滋生细菌和霉菌。

所以地下室需要进行定期的保洁和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并加强通风和排湿措施。

地下室的垃圾处理也要符合卫生要求,垃圾箱要设在固定位置,并定期清理。

最后,地下室的道路交通和停车问题也需要考虑。

如果地下室用于商业或办公用途,需要有足够的车辆停车位和便捷的停车通道。

需要计算物业最大承重以合理规划和使用停车场。

此外,地下室的出入口要设置合适的标志和标识,以便人们能够方便地找到地下室的入口和出口。

总之,地下室规范是保障地下室建设质量和使用安全的重要依据。

在设计、建设和使用中,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只有做到安全、卫生、舒适,才能更好地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建筑的整体价值和效益。

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

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

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地下室作为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规范,以确保其安全性、功能性和舒适性。

以下是对地下室设计规范的详细整理。

一、地下室的用途规划在设计地下室之前,首先需要明确其用途。

地下室可以用作储藏室、停车场、设备房、健身房、娱乐室等。

不同的用途对空间布局、通风、照明等方面有着不同的要求。

例如,如果地下室用作停车场,需要考虑车辆的通行路线、停车位的尺寸和数量,以及出入口的位置和宽度,以保证车辆能够方便、安全地进出。

二、地下室的防水与防潮地下室由于位于地下,容易受到地下水和潮气的影响,因此防水和防潮是设计的重点。

1、防水材料的选择应选用质量可靠、耐久性好的防水材料,如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

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防水层的完整性和连续性,避免出现渗漏点。

2、防水构造地下室的外墙、底板和顶板都需要进行防水处理。

外墙可以采用外防水的方式,将防水层设置在墙体外侧;底板可以采用自防水混凝土结合防水层的做法;顶板则需要考虑雨水的渗透,设置合适的排水坡度和防水层。

3、防潮措施除了防水,还需要采取防潮措施。

可以在地下室内部设置防潮层,如在墙面和地面涂刷防潮涂料。

同时,要保证地下室的通风良好,降低室内湿度。

三、地下室的通风与采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可以提高地下室的舒适度和使用品质。

1、通风系统可以采用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相结合的方式。

机械通风通过安装通风设备,如排风机、送风机等,强制空气流通;自然通风则通过设置通风口、窗户等,利用风压和热压实现空气交换。

通风量应根据地下室的面积和用途进行计算,以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标准。

2、采光设计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设置采光井或窗户来引入自然光线。

采光井的位置和尺寸要合理,避免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安全。

对于无法直接采光的地下室,可以采用人工照明来补充光线,但要注意照明的均匀度和亮度,避免产生眩光。

四、地下室的防火设计防火安全是地下室设计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1、防火分区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使用性质,将地下室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

[整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整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目1 总则1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 建筑3.1 一般规定3.2 早期核辐射的防护3.3 主体设计3.4 口部设计3.5 辅助房间设计3.6 内部装修4 结构4.1 一般规定4.2 核爆炸地面空气冲击波、土中压缩波参数4.3 荷载及荷载组合4.4 结构动力计算4.5 常用结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4.6 内力分析和截面设计4.7 构造规定录5.3 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5.4 空气调节5.5 采暖5.6 柴油发电站和蓄电池室的通风6 给水、排水6.1 给水6.2 排水6.3 洗消6.4 柴油发电站的给排水及供油7 供电、照明7.1 一般规定7.2 电源7.3 电力线路及敷设7.4 电力、照明7.5 接地7.6 柴油发电站附录A常用结构构件对称型基本自振圆频率ω计算附录B悬板活门参数附录C无梁楼盖设计要点4.8 临战加固4.9 消波系统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5.1 一般规定5.2 防护通风附录D钢筋混凝土反梁设计要点附录E浅埋防空地下室围护结构传热量计算附录F深埋防空地下室围护结构传热量计算附录G本规范用词说明1总则1.0.1 为在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中正确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建设方针,使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4级、4B级、5级和6级的各类防空地下室设计。

1.0.3 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在平面布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采光照明和给水排水等方面,应采取使其充分发挥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应措施。

1.0.4 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 平时 peacetime和平时期的简称。

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协的时期。

2.1.2 战时 wartime战争时期的简称。

人防地下室设计

人防地下室设计

5、防护单元间变形缝的设置
注意:防护密闭门的设 计压力值按规范 要求选取。
6、抗爆隔墙和抗爆挡墙 1)平时做好
● 不影响平时使用的宜采用厚度不小
于120m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或者厚 度不小于250mm的现浇混凝土墙。
2)临战构筑 ●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120厚 ● 沙袋堆垒 断面宜采用梯形,其高
14、室内出入口的设计要求
1)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乙类防空地下室、核6B级甲类防空地 下室和装有钢筋混凝土人防门的核6级甲类防空地下室,其室内出 入口有、无90°拐弯以及其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的通道(亦称内 通道)长度均可按建筑需要确定; 2)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核4级、核4B级、核5级的甲类防空地下 室和装有钢结构人防门的核6级甲类防空地下室的室内出入口不宜采 用无拐弯形式(图3.3.14),且其具有一个90°拐弯的室内出入口内 通道最小长度,应符合表3.3.14的规定。
2)出入口通道、楼梯和门洞尺寸 1.战时人员出入口:
2.人防物资库的主要出入口宜按物资进出口设计,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 m2物资库的物资进出口门洞净宽不应小于1.50m、
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物资库的物资进出口门洞净宽不应小于2.OOm; 3. 出入口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门洞净宽。
8、出入口人防门设置量
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的踏步宽度大于0.22m时可不受此限;
3)出入口的梯段应至少在一侧设扶手,其净宽大于2.OOm时应在两侧 设扶手,其净宽大于2.50m时宜加设中间扶手。
12、独立式室外出入口的设计要求
1)防护密闭门外通道长度不得小于5.OOm。
(其长度可按防护密闭门以外有防护顶盖段通道中心线的水平投影的折线长计, 对于楼梯式、竖井式出入口可计入自室外地平面至防护密闭门洞口高1/2处的

住宅地下室设计要求

住宅地下室设计要求

住宅地下室设计要求
1、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

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采取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措施。

2、住宅地下机动车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内坡道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作双车道。

(2)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并不应设置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

(3)库内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0m。

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00m。

(4)库内直通住宅单元的楼(电)梯间应设门,严禁利用楼(电)梯间进行自然通风。

3、住宅地下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00m。

4、住宅地下室应采取有效防水措施。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建筑部分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属于下列抗力级别范围内的甲、乙类防空地下室以及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甲、乙类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设计。

1 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5级和6级(以下分别简称为常5级和常6级);2 防核武器抗力级别4级、4B级、5级、6级和6B级(以下分别简称为核4级、核4B级、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

注:本规范中对“防空地下室”的各项要求和规定,除注明者外均适用于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

1.0.4 甲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满足其预定的战时对核武器、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各项防护要求。

乙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满足其预定的战时对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各项防护要求。

3.1.6 专供上部建筑使用的设备房间宜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之外。

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2 穿过防空地下室顶板、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150mm;3 凡进入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注:无关管道系指防空地下室在战时及平时均不使用的管道。

3.1.10 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人员掩蔽工程和食品站、生产车间、区域供水站、柴油电站、物资库、警报站等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防空地下室,其顶板、临空墙等应满足最小防护厚度的要求;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甲类防空地下室还应满足防早期核辐射的相关要求。

3.2.1 防空地下室的室内地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不得小于2.00m其中专业队装备掩蔽部和人防汽车库的室内地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还应大于、等于车高加0.20m。

防空地下室的室内地平面至顶板的结构板底面的净高不宜小于2.40m(专业队装备掩蔽部和人防汽车库除外)。

3.2.2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防空地下室,其钢筋混凝土顶板应符合下列规定:1 乙类防空地下室的顶板防护厚度不应小于250mm。

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

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

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地下室作为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规范对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设计地下室时,需要考虑到建筑物的整体结构、功能需求、防水、通风等方面的问题。

以下是地下室设计规范的一些整理,共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地下室结构设计规范1.地下室墙体和地板的结构应符合建筑物抗震要求,采用合适的墙体和地板材料,并在设计中考虑地下室与上部结构的连续性。

2.地下室的层高应符合规范要求,通常不低于2.4米,以满足人员的正常活动和使用需求。

3.地下室的柱设计应合理布置,以支撑上部结构的负荷,并保证地下室的整体结构的安全和稳定。

4.在地下室设计中,应合理布置墙体和梁的位置,以提高地下室的整体强度和承载能力。

二、地下室功能设计规范1.地下室的功能布局应符合使用需求,合理安排房间的功能分区,如储物室、停车场、水泵房等,以充分利用地下空间。

2.地下室的出入口设置要合理,需要考虑到人员和车辆的进出需求,确保便捷和安全。

3.根据地下室的使用需求,合理设置通风和照明设备,以提供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4.在设计时,应考虑到地下室的消防安全问题,合理安排疏散通道、防火设施等,以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

三、地下室防水设计规范1.地下室防水是地下室设计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应合理选择防水材料和防水工艺,以保证地下室的防水效果。

2.按照地下室防水设计规范,需要对地下室墙面、地面、卫生间等部位进行防水处理,以防止地下水渗透和漏水问题。

3.地下室防水设计中还需要考虑到地下室周围的排水问题,合理布置排水系统和排水设施,以确保地下室的排水畅通。

四、地下室通风设计规范1.地下室通风是保证地下室使用环境舒适的基本要求,应根据地下室的使用功能和空间面积,合理设计通风系统。

2.地下室通风设计中应考虑到通风系统的布置位置和数量,使地下室空气流通良好,减少潮湿和异味。

3.在设计通风系统时,应合理配置通风设备,如排气扇、通风口、新风系统等,以提供适宜的室内环境。

地下室设计规范

地下室设计规范

地下室设计规范在建筑设计中,地下室的设计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环节。

地下室的合理设计不仅能够增加建筑的使用空间,还能满足多种功能需求,如停车场、储藏室、设备房等。

然而,要实现一个安全、实用且舒适的地下室,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设计规范。

一、地下室的用途规划在设计地下室之前,首先需要明确其用途。

这是因为不同的用途对地下室的空间布局、通风、采光等方面有着不同的要求。

如果地下室主要用作停车场,那么需要考虑车辆的通行路线、停车位的尺寸和数量,以及车辆出入口的位置和坡度。

停车位的标准尺寸通常为 25 米宽、5 米长,通道宽度应不小于 6 米,以保证车辆能够顺利进出和转向。

若是作为储藏室,要根据储存物品的类型和数量来规划空间大小,并确保有良好的防潮、防虫措施。

而当地下室用于设置设备房,如配电室、水泵房等,就需要满足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提供足够的操作空间和通风散热条件。

二、地下室的防水与防潮地下室由于位于地下,容易受到地下水和潮气的影响,因此防水和防潮措施至关重要。

在防水方面,地下室的外墙和底板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并设置防水层。

常见的防水层材料有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

防水卷材施工方便,但接头处理要求较高;防水涂料整体性好,但施工质量较难控制。

在选择防水材料时,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综合考虑。

此外,地下室的变形缝、施工缝等部位也是防水的重点。

这些部位应采用特殊的防水构造,如中埋式止水带、外贴式止水带等,以防止水分通过缝隙渗透。

防潮方面,除了做好防水措施外,还可以在地下室内部设置防潮层。

防潮层一般设置在地下室的内墙和地面,常用的材料有防水砂浆、防水涂料等。

同时,要保持地下室的通风良好,降低室内的湿度。

三、地下室的通风与采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能够提高地下室的舒适度和使用质量。

通风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地下室的面积和用途来确定。

可以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

自然通风通过设置通风井、窗户等实现,但受限于地下室的位置和条件,往往不能完全满足通风要求。

地下室的设计规范

地下室的设计规范

地下室的设计规范一、总体要求1. 地下室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筑规范和标准,确保结构安全、功能合理、使用舒适。

2. 设计前,应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气候特点等因素,确保地下室设计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 地下室设计应充分考虑使用功能,合理布局,提高空间利用率,同时兼顾美观、环保、节能等因素。

二、结构设计1. 地下室结构设计应满足承载、防水、抗震等要求,确保长期使用安全可靠。

2. 地下室墙体、楼板、柱等承重构件应采用合理的材料及构造措施,提高结构整体性能。

3. 地下室防水设计应采用多道防线,包括自防水混凝土、防水涂料、防水卷材等,确保无渗漏。

三、功能布局1. 地下室功能布局应明确,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停车库、设备用房、仓储、娱乐休闲等区域。

2. 停车库设计应满足车辆进出方便、停车便捷、行车安全等要求,同时考虑充电设施、智能化管理等。

3. 设备用房应满足设备安装、运行、维护及检修等需求,保证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四、采光与通风1. 地下室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采光井、采光窗等,提高室内光照度。

2. 地下室通风设计应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合理设置送排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

五、安全疏散1. 地下室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疏散。

2. 安全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障碍物,疏散指示标志应清晰可见。

3. 地下室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确保消防安全。

六、节能与环保1. 地下室设计应充分考虑节能措施,如采用节能型建筑材料、优化保温隔热系统等。

2. 地下室排水系统应合理设计,避免污染地下水资源,确保环保要求。

七、室内环境与舒适度1. 地下室内部装饰材料应选用环保、无毒、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产品,确保室内空气质量。

2. 地下室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音,如使用隔音材料、设置隔音屏障等,为使用者创造一个宁静的环境。

3. 地下室应保持适宜的湿度和温度,可设置除湿系统、空调等设备,提高室内舒适度。

住宅地下室规范

住宅地下室规范

住宅地下室规范在现代住宅建筑中,地下室的存在越来越普遍。

地下室不仅能够提供额外的存储空间,还可以被改造成娱乐室、工作室、健身房等功能性空间。

然而,要确保地下室的安全、舒适和实用,就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规范。

首先,让我们来谈谈地下室的防水规范。

地下室处于地下位置,容易受到地下水和雨水的渗透影响,因此做好防水至关重要。

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应选择高质量的防水材料,并确保施工工艺符合标准。

防水材料要能够有效地阻挡水分的侵入,同时在墙角、管道周围等容易出现渗漏的部位,要进行特别的处理和加强。

此外,地下室的外墙面和地面都需要进行防水处理,形成一个完整的防水体系。

如果防水工作做得不到位,地下室就可能会出现潮湿、发霉甚至积水的情况,不仅影响使用,还可能损害房屋的结构安全。

地下室的通风规范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

良好的通风能够保持地下室空气的新鲜,排除潮湿和异味,为居住者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

一般来说,地下室应该配备机械通风设备,如通风扇或通风管道。

通风设备的风量和风速要根据地下室的面积和使用功能来确定,以确保空气能够充分循环。

同时,还应该设置通风口,让新鲜空气能够进入地下室,污浊空气能够排出。

在一些情况下,还可以考虑安装空气净化设备,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

照明规范对于地下室同样重要。

由于地下室缺乏自然采光,因此需要依靠人工照明来满足日常使用的需求。

照明设计应充分考虑地下室的布局和功能,确保各个区域都有足够的亮度。

灯具的选择要兼顾节能和照明效果,如使用 LED 灯等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

此外,照明线路的布置要安全合理,避免出现漏电等安全隐患。

在一些需要特殊照明的区域,如工作区或阅读区,可以设置局部照明,以提供更好的照明条件。

防火规范是保障地下室安全的关键之一。

地下室的防火要求与地上部分有所不同,因为其逃生通道相对有限。

在装修和布置地下室时,应选择防火性能良好的材料,如防火板材、防火涂料等。

同时,要合理规划疏散通道,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

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

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

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1. 引言1.1 文档目的本文档旨在提供地下室设计规范的详尽指导,包括设计原则、安全要求、环境影响等方面内容,以确保地下室设计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并能满足使用者的需求。

1.2 合用范围本文档合用于各类地下室设计,包括商业建造、住宅地下室、公共设施等。

2. 设计原则2.1 结构设计原则地下室的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承载能力、耐久性和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

2.2 空间规划原则地下室的空间规划应充分考虑功能布局、通风貌光、消防疏散等因素,合理划分各功能区域。

2.3 安全设计原则地下室的安全设计应包括防火、防水、防盗、防爆等方面措施,确保使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4 环境影响原则地下室的设计应考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地下水位、地下水污染、地震影响等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设计要求3.1 结构设计要求3.1.1 地下室结构应满足建造设计强度、稳定性、防水、耐久性等要求。

3.1.2 建造结构应采用适当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并进行抗震设计。

3.1.3 地下室的楼板、墙体、柱子等部份应符合承载要求,并进行必要的防水处理。

3.2 空间规划要求3.2.1 根据功能需求,合理划分地下室的各个区域,如停车区、储物区、设备房、休闲区等。

3.2.2 地下室应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和采光设施,确保室内空气质量和舒适度。

3.2.3 各功能区域应具备相应的使用条件,如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

3.3 安全设计要求3.3.1 地下室应设置适当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地撤离。

3.3.2 地下室应配置合适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3.3 地下室内应考虑安装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等安全设备,提升安全性能。

3.4 环境影响要求3.4.1 设计应充分考虑地下室对地下水位、地下水流动、地下水污染等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地下室建筑规范

地下室建筑规范

地下室建筑规范
地下室建筑规范旨在为地下室的设计、施工和使用提供指导,确保地下室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功能性。

本文将介绍地下室建筑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地下室设计规范
1. 地下室的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承载能力要满足建筑使用和抗震要求。

2. 地下室墙体要采用耐水、耐久性好的材料,并进行防水处理。

3. 地下室的通风、采光和排水系统应设计合理,确保地下室内环境舒适、干燥和安全。

4. 地下室的出入口应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设置合适的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

二、地下室施工规范
1. 地下室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设计,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水位等因素。

2. 地下室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合理控制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

3. 地下室结构的施工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执行,保证施工质量和结构强度。

三、地下室使用规范
1. 地下室的使用功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例如商业、仓储、停车等。

2. 地下室使用前应进行相关验收和备案手续,确保符合安全、消防和环保要求。

3. 地下室内的设施设备应维护保养良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正常运行。

4. 地下室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物安全,并防止火灾、漏水等事故的发生。

总结:
地下室建筑规范是保证地下室建筑安全及可靠性的重要指南。

在地下室的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遵守相关规范的要求,可以确保地下室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各相关方应当严格遵守规范,共同维护地下室建筑的安全和稳定。

(正文结束)。

2012年8月开始实施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报批稿)

2012年8月开始实施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报批稿)

住宅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报批稿)GB 50096-2011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8月1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8]102号文《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要求,对《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进行修编。

本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技术经济指标计算;5.套内空间;6.共用部分;7.室内环境;8.建筑设备。

本次主要修订了住宅套型分类及各房间最小使用面积,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楼电梯及信报箱的设置等;增加了术语,扩展了节能、室内环境、建筑设备和排气道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住宅工程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重庆市设计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冠谦林建平薛峰王贺曾捷孙敏生林莉陈华宁刘燕辉仲继寿李耀培朱昌廉张菲菲叶茂煦李桂文周湘华赵文凯李正春王连顺胡荣国李逢元文彪朱显泽曾雁张磊焦燕张广宇满孝新龙灏钟开健张播桑椹本规范参加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际铜业协会(中国)大连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审查委员:徐正忠窦以德陈永江陈玉华储兆佛符培勇高勇洪声扬路红罗文兵毛姚增戎向阳伍小亭杨德才章海峰张学洪郑志宏周晓红目次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44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55 套内空间75.1 套型75.2 卧室、起居室(厅)75.3 厨房75.4 卫生间85.5 层高和室内净高85.6 阳台95.7 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95.8 门窗96 共用部分116.1 窗台、栏杆和台阶116.2 安全疏散出口116.3 楼梯126.4 电梯126.5 走廊和出入口136.6 无障碍设计要求136.7 信报箱146.8 共用排气道156.9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156.10 附建公共用房157 室内环境177.1 日照、天然采光、遮阳177.2 自然通风177.3 隔声、降噪187.4 防水、防潮187.5 室内空气质量188 建筑设备208.1 一般规定208.2 给水排水218.3 采暖228.4 燃气238.5 通风238.6 空调238.7 电气24本规范用词说明26条文说明 (27)CONTENTS1 General rules 12 Terms 23 Basic Requirement 44 Calculation of Technical and economic indicators 55 Spaces within the dwelling unit 75.1 Dwelling unit 75.2 Bed room and living room (hall) 75.3 Kitchen 75.4 Toilet 85.5 Storey height and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8)5.6 Balcony 95.7 Passage, store space and interior stairs 95.8 doors and windows 96 Common facilities 116.1 Windowsill and railings 116.2 Emergency evacuation 116.3 Stairs 126.4 Elevator 126.5 Gallery and entrance 136.6 Requirement about barrier-free design 136.7 Post box 146.8 Common exhaust pipe 156.9 Basement and semi-basement 156.10 Accessorial public rooms 157 Interior environment 177.1 Sunlight, natural lighting and shading 177.2 Natural ventilation 177.3 Sound insulation and noise reduction 187.4 Moistureproof 187.5 Interior air quality 188 Building equipments 208.1 General rules 208.2 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 218.3 Heating 228.4 Gas 238.5 Ventilation 238.6 Air conditioning 238.7 Electric 24Explanation concering wording in this code 26Explanation concerning the clauses 271 总则1.0.1 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提高城镇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

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

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一、地下室的结构设计规范:1.地下室的结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包括承载力、抗震性能、防水性能等。

2.地下室的墙体和地板应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以确保地下室的稳定和安全。

3.地下室的梁柱结构应满足承载荷载的要求,并考虑地下室内部的布局和使用需求。

4.地下室的防水设计应在施工前进行,并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以避免地下室受到湿气和水的侵入。

二、地下室的通风与空气质量规范:1.地下室应进行合理的通风设计,以保证空气的流通和质量。

2.地下室应设置有效的排风系统,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以确保室内空气的新鲜和清洁。

3.地下室的空气质量监测应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室内空气符合健康标准。

三、地下室的电气与照明设计规范:1.地下室的电气设计应满足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

2.地下室应合理设计照明系统,以确保充足的照明亮度和舒适度。

3.地下室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安全要求,并设置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

四、地下室的防火与安全规范:1.地下室应设置合适的防火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器材等。

2.地下室内的建筑材料和装饰应符合防火要求,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3.地下室的出口和疏散通道应合理设置,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的安全疏散。

五、地下室的环境保护与舒适规范:1.地下室应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包括节能、减排等,以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2.地下室的保温和隔音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以提供舒适的室内环境。

总之,地下室的设计规范涉及到结构、防水、通风、电气、照明、防火、安全和舒适等多个方面。

设计人员应根据具体的项目要求和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地下室的安全性和舒适度。

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

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

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地下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性空间,它可以用来作为储存、休闲、娱乐或者增加住所面积的地方。

然而,地下室的设计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和要求,以确保安全和舒适。

下面是一些地下室设计规范的整理。

1.适当的排水系统:地下室在设计时应该考虑到排水系统,包括下水道和雨水排放。

这是为了确保地下室内部保持干燥,避免水患和水渍对地下室造成潮湿和损害。

2.通风要求:地下室应该有适当的通风系统,以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

这可以通过安装通风窗或通风管道来实现,以减少潮湿和防止霉菌的滋生。

3.照明规范:地下室的照明设计应该足够亮度,以提供舒适的使用环境。

此外,应该安装紧急逃生照明系统,以防止突发火灾或断电情况下的安全问题。

4.防水和隔声要求:为了避免地下室的水渗透和减少噪音传播,设计时应考虑使用防水材料和隔音材料。

这可以帮助保持地下室的干燥和降低噪音干扰。

5.安全措施:地下室设计中安全是最重要的一点。

应该安装相应的消防设备,如火灾报警器和灭火器,以保护居民的生命安全。

此外,门窗应该能够提供逃生通道,并且可以从内部容易打开,以应对紧急情况。

6.应急通道:地下室应该有至少两个可以独立使用的安全出口,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逃生。

这些出口应该标示清晰,并且能够容易找到和打开。

7.电气系统:地下室应该有适当的电气系统,包括插座和照明。

所有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该符合安全标准,并且应该由专业人士进行安装和维护。

8.潮湿和防霉处理:地下室通常容易受到潮湿和防霉的问题,因此在设计时应该考虑使用防潮和抗霉处理的材料。

可以使用防水地板和墙面材料,并且定期检查和清理地下室,以避免潮湿问题的加重。

9.合理的空间规划:地下室的空间规划应该合理,考虑到各个功能区的布局和使用需求。

例如,可以安排储存区域、休闲区域和娱乐区域等,以满足不同的需求和活动。

综上所述,地下室设计需要考虑到排水系统、通风要求、照明规范、防水和隔声要求、安全措施、应急通道、电气系统、潮湿和防霉处理以及合理的空间规划。

建筑设计中的建筑物地下室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中的建筑物地下室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中的建筑物地下室规范要求地下室作为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设计中具有重要的功能和影响。

然而,由于地下环境的特殊性,建筑物地下室的规范要求也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建筑设计中的地下室规范要求进行探讨,并就地下室结构、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和安全要求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地下室结构的规范要求地下室的结构设计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来进行。

首先,地下室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需要满足国家标准的规范要求,以确保地下室能够承受正常使用条件下的荷载和力的作用。

其次,地下室的防水处理也是必不可少的规范要求之一。

地下室的防水设计应考虑地下水位、地下水渗透压力和地下室结构的完整性,以确保地下室不受水分侵害。

此外,地下室的排水系统和地基处理也需要按照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以避免地下室出现渗水和沉降等问题。

二、地下室排水系统的规范要求地下室排水系统的规范要求主要包括排水管道的设计和施工。

首先,地下室排水管道的设计应合理布置,保证排水通畅,并考虑到地下室功能区域的特殊要求。

其次,地下室排水管道的材料选用也需要符合规范要求,以保证其使用寿命和排水效果。

此外,地下室排水系统的维护和清洁也是规范要求的一部分,定期检查和清理地下室排水系统可以保证其正常运行,避免堵塞和积水等问题的发生。

三、地下室通风系统的规范要求地下室通风系统的规范要求在建筑设计中占有重要位置。

地下室通风系统的设计应满足正常通风要求,确保地下室环境的舒适和空气质量的良好。

通风系统的布置和通风量的计算需要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以确保地下室内空气的流动和对流。

此外,地下室通风系统的噪声和振动控制也需要遵循规范要求,以保证地下室使用的安静和舒适。

四、地下室安全要求的规范要求地下室安全要求的规范要求包括消防安全、防盗安全和紧急疏散等方面。

首先,地下室的消防安全需要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地下室内消防设施的合理布置和有效使用。

其次,地下室的防盗安全也是规范要求的一部分,包括安全门、安全监控和防盗警报器的设置等。

地下室相关规范(同名10290)

地下室相关规范(同名10290)

地下室相关规范(同名1029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7隔: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

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2)防火隔间。

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3)避难走道。

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 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4)防烟楼梯间。

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5.3.1 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5.3.2 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 人的单层公共建筑;2 除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等外,符合表5.3.2 规定的2、3 层公共建筑。

5.3.12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当平面上有2 个或2 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1 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有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2 使用人数不超过30 人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3 房间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时,可设置1 个疏散门;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其中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

地下室设计规范

地下室设计规范

地下室设计规范整理目录一、地下室设计1、地下室范围控制2、地下室构造埋置深度3、地下室各层功能分配4、地下室层高的确定5、地下室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划分的原则6、地下室防水设计二、地下室汽车库设计1、汽车库的建筑分类、防火分类、耐火等级2、地下汽车库的防火分区及防烟分区3、安全疏散4、地下汽车库车位的经济排放5、设计要点三、地下室设备用房设计1、一般原则2、设备用房防火门等级3、安全出口数量4、层高控制5、规范有关条文规定6、建筑构造地下室设计就高层建筑设计而言,地下室设计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较为复杂而重要的一部分。

地下室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工程造价乃至正常使用。

地下室按性质分为: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多层地下室;按其使用功能分为:平战结合地下室,即人防工程和汽车库;商业用房,如地下商场、歌舞厅等,还有附建设备用房。

我们重点讲三部分内容:1、地下室设计2、地下室车库设计3、附建于地下室的设备用房设计一、地下室设计(一)地下室范围控制:(总体设计条件)0.7H(地下室埋深)≥5.0m。

深圳市个别工程最小退占地红线2~3.0m,地下室范围必须在占地红线内,但可出建筑红线。

(二)地下室构造埋置深度:地下室构造埋置深度其目的是满足建筑物稳定要求,根据新结构高规规定:a)H/18 桩基础b)H/15 天然地基筏基(三)地下室各层功能划分:多层地下室,当为平战结合的功能时,设计者应根据功能不同合理划分地下室各层功能。

例如:人防工程应放在最底层,这样只有顶板按抗核爆设计;设备用房,除规范4.1.2.2条及4.1.3条规定,锅炉房、变压器室及柴油发电机室放在地下一层外,其余均应考虑放在地下室最底层。

(四)地下室层高的确定:确定地下室层高:地下室层高确定需要考虑众多的因素,设计中应具体分析,今天我们具体讲两种情况的地下室,即人防地下室,无人防地下室。

1、人防地下室人防地下室除需考虑与普通地下室功能相同的条件外,还应考虑人防的荷载,人防主出入口的位置,以及重力管线的走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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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地下室设计1、地下室范围控制2、地下室构造埋置深度3、地下室各层功能分配4、地下室层高的确定5、地下室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划分的原则6、地下室防水设计二、地下室汽车库设计1、汽车库的建筑分类、防火分类、耐火等级2、地下汽车库的防火分区及防烟分区3、安全疏散4、地下汽车库车位的经济排放5、设计要点三、地下室设备用房设计1、一般原则2、设备用房防火门等级3、安全出口数量4、层高控制5、规范有关条文规定6、建筑构造地下室设计就高层建筑设计而言,地下室设计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较为复杂而重要的一部分。

地下室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工程造价乃至正常使用。

地下室按性质分为: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多层地下室;按其使用功能分为:平战结合地下室,即人防工程和汽车库;商业用房,如地下商场、歌舞厅等,还有附建设备用房。

我们重点讲三部分内容:1、地下室设计2、地下室车库设计3、附建于地下室的设备用房设计一、地下室设计(一)地下室范围控制:(总体设计条件)0.7H(地下室埋深)≥5.0m。

深圳市个别工程最小退占地红线2~3.0m,地下室范围必须在占地红线内,但可出建筑红线。

(二)地下室构造埋置深度:地下室构造埋置深度其目的是满足建筑物稳定要求,根据新结构高规规定:a)H/18 桩基础b)H/15 天然地基筏基(三)地下室各层功能划分:多层地下室,当为平战结合的功能时,设计者应根据功能不同合理划分地下室各层功能。

例如:人防工程应放在最底层,这样只有顶板按抗核爆设计;设备用房,除规范4.1.2.2条及4.1.3条规定,锅炉房、变压器室及柴油发电机室放在地下一层外,其余均应考虑放在地下室最底层。

(四)地下室层高的确定:确定地下室层高:地下室层高确定需要考虑众多的因素,设计中应具体分析,今天我们具体讲两种情况的地下室,即人防地下室,无人防地下室。

1、人防地下室人防地下室除需考虑与普通地下室功能相同的条件外,还应考虑人防的荷载,人防主出入口的位置,以及重力管线的走向等。

对于平时是汽车库,战时为人防的地下室空间分配基本尺度见下图。

①覆土层厚度的控制大型社区的开发商,目前将环境设计也做为建筑设计的一部分,很多环境要在地下室顶板上来完成,要求我们在先行的硬件设计上留足供环境设计的空间,也就是我们要讲的覆土层厚度。

大环境种植时控制在1.20~1.50m (可种植大型乔木)小环境种植时控制在0.4~0.7m (草坪、花草、罐木等)设有覆土层的地下室,重力管线可通过覆土层集中后排入市政管网;对于﹥0.7米厚的覆土,重力管线可直接穿越,无需做管沟保护。

小于此数时,重力管线遇车道等需要进行构造加固。

重力管线不得穿人防顶板!!②结构的梁高结构的构造梁高一般应为1/12跨度,他与柱网大小有关,与荷载有关,与结构转换的位置有关。

为了有效地控制层高,在地下室设计中要求结构专业将梁的截面进行调整,来争取高度。

但要说明一点,扁平梁设计是不经济的,不宜多用。

地下室柱网的尺寸对车库而言,大约在8.0m左右,梁高度控制在800~900mm 高度并不困难。

③自动喷淋一般情况下,地下室内的消防干管要求穿梁:a) 当结构为井字梁时,主梁及次梁相差不大时,管可能既穿主梁又穿次梁。

主管穿梁,支管也穿梁。

(此时结构专业应会同水专业一同确定梁标高)b)一般结构梁时,主管穿梁,支管不穿。

※自动喷淋穿梁带来的经济问题仍然存在。

当一个喷头的覆盖面积受边梁的影响达不到时,会增加喷头的数量,从而提高造价!!④通风及电缆桥架喷淋、通风管及电桥架在大多数情况下各专业会协调,综合可避免重叠相加,风我们一般控制通风+桥架共用400高度空间,他们同样需要避让,减少交叉。

风管与喷淋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叠加,但当主风管的宽度≥1200㎜时,其风管底部必须设有自动喷淋口。

我们在做地下室管网综合时,应该注意这一点,尽可能协调设备专业,通风管靠边设,尽可能设在停车位上,而不是在车辆的运行线路上!!⑤车库净高深圳市“技术要求及规定”第2.4.1.3条规定,微型、小型汽车净高不小于2.3m。

*建议按净高不小于2.3m考虑!!⑥地面找坡及排水沟、集水井构造:结构标高比建筑标高低100,用于建筑地面找坡,排水沟等。

(有关地面找坡,建议场地用5‰,沟内用1‰)(全国技术措施中11.9条规定:停车场坡度不应超过0.5%,以免发生溜滑)排水沟主要排除库内积水特点:a)面履预留100即可b)不需设沟盖板c)汽车走过不受影响d)综合造价降低2、非人防地下室①覆土层可根据甲方是否有要求而定,没有覆土层时,重力管线必要时可穿地下室顶板走顶板底,此时可根据管线长短,找坡等要求,合理分配空间。

②其他同前,提醒注意的:对大底盘的地下室如无覆土层时应合理确定地下室顶板标高,避免地下室顶板与周围场地形成高差!!!3、设备用房层高①对于有多栋塔楼的大型地下室,设备用房应设在塔楼之下。

②对于独立的地下室,设备用房应集中靠边布置,必要时局部层高加高,且靠安全出③设备用房的层高应根据各专业提资条件确定(五)地下室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划分原则1、防火分区划分原则及面积控制a)水平防火分区水平防火分区是指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出的防火区域。

防火分区应用防火墙分隔,如确有困难时,可采用特种防火卷帘或防火卷帘加防护冷却水幕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①多层民用建筑地下室一般用途500㎡地下商场等1000㎡不宜设在地下三层以下地下汽车库2000㎡②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a、歌舞厅、卡拉ok:只能设在地下一层,符合高规4.15条规定b、商业营业厅、展览厅面积2000㎡(最大)设有c、车库4000㎡自喷时d、其他用房1000㎡b)竖向防火分区:竖向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也应符合相应各种建筑物水平防火分区或防火间隔的建筑面积要求。

2、防烟分区划分原则及面积控制①按用途划分时应注意a、各种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应用不燃烧材料b、疏散走道单独划分防烟分区,走道上的门用防火门②按面积划分时,应注意如所有防烟分区共用一套排烟设备,排烟风机的容量应按最大防烟分区的面积计算。

③按楼层划分时,应注意:a、有效地防止烟气无限制地向上蔓延b、对高度超过200m的超高层建筑,一般将一座建筑每15~20层分为一段,利用不连续的电梯井在分段处错开,楼梯间做成不连续的。

设有自喷时,面积增加一倍防烟分区的设置一般遵循下列原则① 不设排烟设施的房间(包括地下室)和走道,不划分防烟分区; ② 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③ 对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如地下室、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避难房间等,应单独划分防烟分区;④ 防烟分区一般不跨越楼层,如需要,则以不超过三层为宜; ⑤ 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

a 、 高层建筑、其他建筑≤500㎡b 、地下建筑 ≤500㎡c 、 地下汽车库≤2000㎡⑥ 高层建筑中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00米的房间,应划分防烟分区。

3、提请设计中注意的几点:1) 人防工程内的防火分区应在各出入口的甲级防火门或管理门的范围内划分;GB50098-98.4.1条2) 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间,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之内;3) 设备用房如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锅炉房等以及各自配套的储油间,水泵间、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

4) 避难走道不应划分防火分区5) 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当有多个防火分区时,另一个防火分区可为一个安全出口,但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6) 每个防烟分区在设排烟系统的同时也应设进风系统;一层地下室时汽车进出口坡道可作为防烟分区的补风系统,可不再单独设置进风系统!!!(六) 地下室防水设计地下室的维护结构由于受到各种水的侵蚀,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以保证地下室防水效果,为此我们应做好地下室防水设计地下室防水设计必须全面考虑各种自然因素及使用要求,选择合宜的结构型式,合理确定防水等级、材料条件、制定正确的防水设计方案。

顶棚高度>6.0米时不受此限地下室防水设计按国家标准、分为四个防水等级。

注:①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

可按工程或组成单元划分;②防潮要求较高的工程,除应达到一级防水等级外,还应采取相应的防潮措施;③上表适宜工程项目栏内,仅列举一般性工程,上表未列工程项目可参照相似工程防水要求确定防水等级;④防水工程等级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

防水设计有多种方案,如隔水法、降排水法、综合法。

这里我们重点讲隔水法:隔水法是利用材料本身的不透水性,以隔绝各种地下水、地表水对地下室围护结构的浸透,如毛细管水、上层滞止水以及各种有压力和无压力水,以起到对地下室的隔水、防潮作用。

地下室防水一般采用隔水法。

以材料分,有柔性和刚性防水材料两种。

柔性防水材料具有一定弹性及柔软性,能适应一定程度的微量变形,1)沥青系防水卷材2)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柔性材料3)合成高分子卷材4)防水涂膜a)焦油聚氨脂涂料b)硅橡胶等料配制而成的具有一定抗渗能力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防水材料。

1) 混凝土防水——称为本体防水2) 卷材涂膜防水——统称为辅助防水 总之,隔水法是地下室防水常用的、最有效的措施。

隔水法设计要点:1) 根据地下室使用要求的重要性,确定防水等级;2) 地下水位与地下室底板高低尺寸关系、地质条件,土质饱和特征明确; 3) 辅助防水层一般应设在静水压作用一面(迎水面);4) 当防水层必须设在同静水压作用相反表面时,则抵抗水的结构应具有必要的强度。

设防高度:防水工程的设计高度应根据地下水情况和周围土壤情况确定。

普通防水混凝土——根据抗渗要求配制的(与普通砼不同——强度)外加剂防水混凝土掺与微量有机或无机的外加剂合易性、密实性、抗渗性膨胀剂防水混凝土——膨胀剂代替水泥—— 补偿收缩、膨胀无论是哪一种,其抗渗等级应≥S 8,即表示地下室外墙在0.8MPa 的水压力下,不渗水!!!以结构形式分对于结构的本体防水如二、地下室汽车库设计1、汽车库的建筑分类和防火分类、耐火等级。

汽车库建筑规模宜按汽车类型和容量分为四类1)与安全出口数量有关《JGJ100-98》1.0.4条2)与出入口位置有关(总平面)3)与安全出口宽度有关汽车库的防火分类1)与防火等级有关《GB50067-97》3.0.1条2)与最大允许防火分区面积有关3)与防火间距有关4)与安全出口数量有关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分为三级《GB50067-97》 3.0.2条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GB50067-97》 3.0.3条a)停车数量多少,决定汽车库的建筑类别b)根据建筑的类别确定汽车库的出口数量及坡道的宽度。

①大、中型汽车库(301~500、51~300)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②特大型汽车库(>500)辆,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3个,并应设人流专用出入口注:上述①②中:a)出入口净距应大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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