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范
消防平安疏散标识设置标准1、平安出口和疏散出口标示平安出口和疏散出口指示标志宜设在靠近其出口一侧的门上方或门洞两侧的墙面上,标志的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30cm。
在远离平安出口的地点,应将平安出口“和疏散通道方向“标志结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最近的平安出口。
2、疏散通道1、.在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道路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的疏散导流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1)设置在地面上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道路的中心线布置;2)设置在墙面上时,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50cm;3)疏散导流标志宜连续布置,标志的宽度不宜小于8cm,长度不宜小于30cm;4)当连续布置时,蓄光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应超过1m;电光源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m,不应超过3m;5)当疏散导流标志遇到的门不是疏散出口或平安出口时,宜在该处的地面连续指示。
3、疏散走道上的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不含设置在地面上的消防平安疏散指示疏散导流带)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且应符合以下要求:1)当设置在墙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10m;2)当设置在地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5m;3)当与疏散导流标志结合设置时,其底边应高于疏散导流标志上边缘5cm;4、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纳电光源型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且不宜大于2.5m,间距不应大于20m。
疏散指示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宜有阻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
假设无法防止时,应在障碍物上增设标记。
5、平安出口、疏散出口或通向平安区域、避难区域的门,宜在门扇距地面1.1m~1.5m范围内,设置推开“标志。
平安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为单向时,必须在顺疏散方向一面的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设置拉开“标志。
6、平安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扇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并宜设推开“标志。
室内疏散走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堵塞“的标志。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国标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是指在火灾等突发情况下,为了引导人员快速、有序地疏散而设置的一种特定标识。
它们的设计和布置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根据国家标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GB 2894-2008)的规定,疏散标志主要分为三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和指示标志。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三类标志的具体内容。
一、禁止标志禁止标志是用来指示某些行为被禁止的标识,它们的作用是提醒人们遵守规定,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根据国家标准,禁止标志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禁止吸烟标志:这种标志用于指示禁止在特定区域内吸烟。
禁止吸烟标志通常由一个红色圆圈和一个黑色符号组成,符号中心为一根斜线穿过的烟蒂。
2. 禁止使用明火标志:这种标志用于指示禁止在特定区域内使用明火。
禁止使用明火标志通常由一个红色圆圈和一个黑色符号组成,符号中心为一根斜线穿过的火焰。
3. 禁止通行标志:这种标志用于指示禁止通行的区域。
禁止通行标志通常由一个红色圆圈和一个黑色符号组成,符号中心为一根斜线穿过的行人。
二、警告标志警告标志是用来提醒人们注意某些危险或潜在风险的标识,它们的作用是警示人员做好防范准备,避免发生意外。
国家标准规定的一些常见的警告标志如下:1. 高温警告标志:这种标志用于指示高温区域,提醒人们注意避免烫伤。
高温警告标志通常由一个黄色三角形和一个黑色符号组成,符号中心为一个火焰。
2. 电击警告标志:这种标志用于指示电击危险区域,提醒人们注意避免触电。
电击警告标志通常由一个黄色三角形和一个黑色符号组成,符号中心为一个闪电。
3. 液体警告标志:这种标志用于指示液体泼溅危险区域,提醒人们注意避免接触。
液体警告标志通常由一个黄色三角形和一个黑色符号组成,符号中心为一个倾斜的杯子。
三、指示标志指示标志是用来指示人们应该采取什么行动的标识,它们的作用是引导人员正确地疏散或逃生。
根据国家标准,指示标志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 安全出口指示标志:这种标志用于指示安全出口的位置。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范(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384-48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范(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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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标示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指示标志宜设在靠近其出口一侧的门上方或门洞两侧的墙面上,标志的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30cm。
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2、疏散通道1、.在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的疏散导流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置在地面上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中心线布置;2)设置在墙面上时,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50cm;3)疏散导流标志宜连续布置,标志的宽度不宜小于8cm,长度不宜小于30cm;4)当间断布置时,蓄光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应超过1m;电光源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m,不应超过3m;5)当疏散导流标志遇到的门不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宜在该处的地面连续指示。
3、疏散走道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含设置在地面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疏散导流带)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 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设置在墙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10m;2)当设置在地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5m;3)当与疏散导流标志联合设置时,其底边应高于疏散导流标志上边缘5cm;4、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且不宜大于2.5m,间距不应大于20m。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是指为消防安全和疏散指引而设置的标识标志,其目的是引导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选择正确的逃生通道、设施和设备,提高人员疏散效率和安全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中国,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标准主要由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和《疏散指示标志与标识标志》规定。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要求,建筑物内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疏散指示标志应当分别设在人员集聚区、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的重要位置和易混淆位置,并且应当设置在人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和辨认的位置。
二、疏散标识标志应当明确标示进出口、楼层和位置,以便人们容易了解建筑物内部情况,并方便指引逃生方向。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标识标志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颜色、形状、符号
和文字要求制作,并且应该有明显的视觉效果,以便于区别。
除了以上规定的基本标志外,根据《疏散指示标志与标识标志》规定,还可以设置“隐蔽疏散口指引标志”、“危险区警告标志”、“消防
器材标志”、“消防设施标志”、“专用疏散标志”、“特种建筑物
和游乐设施疏散标志”等特殊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在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应根据建筑物特点和不
同区域的要求进行合理布局,确保标志的可视性、可读性、易懂性和
准确性。
总之,合理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可以提高人员疏散效率和安全性,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建筑消防设计不可遗漏的重要环节。
(完整版)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1总则1.0.1为了合理的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障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和方便救援,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中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
1.0.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设计选用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认证合格。
1.0.5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术语2.0.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用于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时有指示作用的标志。
2.0.2疏散标示指示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疏散出口标志或两种标志组成。
2.0.3.疏散导流标志Evacuation guiding strip疏散指示标志的一种,能保持疏散人员视觉连接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
2.0.4警示标志Prohibiting and inducing or warning sign警告和提示疏散人员采取合适安全疏散行为的标志。
2.0.5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Electricity luminglighting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通过电源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2.0.6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Light-cumulating fire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通过光源照射,并在光源消失后仍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发光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设置要求3.1一般规定3.1.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用。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3篇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第一篇: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概述消防安全是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一项基本工作。
在购买商品或者租赁房屋时,很多人都会关注消防安全问题,这时候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是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标准的指导性文件,它明确了消防安全标志的统一标准和设置要求,为大家营造更加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供了有效的指导。
本文将介绍这个标准的基本概述,以及标志的类型、设置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方面的详细要求。
第二篇: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种类与设置位置根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的规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按照功能、对象和适用场所等因素,分为警示标志、指示标志、信息标志、禁止标志、消防设施和装备标志等六大类。
警示标志是用于提醒人们发生消防灾害并警惕可能的危险。
例如,防火、爆炸、禁止抽烟等警示标志。
指示标志是用于引导人们疏散、走向安全出口或者消防设施,例如“应急出口”、“灭火器”、“消火栓”等。
信息标志是用于提供消防安全相关信息,例如“逃生通道”、“消防电话”等。
禁止标志是用于禁止某些行为,例如“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
消防设施和装备标志是用于标明消防设施和装备,例如“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等。
在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需要根据场所的实际情况和人员疏散的特点进行选择和设置。
警示标志要放在危险的区域,如有毒、易燃等场所,指示标志要放在人员疏散必经之路的前后都要设置。
信息标志要摆放在显眼易读之处,禁止标志要放在禁止行为处罚的位置。
消防设施和装备标志则要根据场所和设施设备要求设置。
第三篇: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尺寸、颜色和材质要求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尺寸、颜色和材质要求都是非常重要的,它们直接关系到标志质量、使用寿命和安全效果。
根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的规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尺寸、颜色和材质需要根据不同的标志类别具体设置。
(完整版)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1 总则1.0.1 为了合理的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障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和方便救 援,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中消 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
1.0.3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有关工程建设 和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设计选用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测试中心认证合格。
1.0.5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 验收及维护管理, 除应符合标准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2.0.1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 用于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时有指示作用的标志。
2.0.4 警示标志 Prohibiting and inducing or warning sign 警告和提示疏散人员采取合适安全疏散行为的标志。
2.0.5 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Electricity luminglighting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通过电源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2.0.6 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Light-cumulating fire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2.0.2 疏散标示指示 Evacuationindicator sign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 疏散出口标志或两种标志组成。
或)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2.0.3. 疏散导流标志 Evacuation guiding strip疏散指示标志的一种, 口的疏散指示标志。
能保持疏散人员视觉连接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出通过光源照射,并在光源消失后仍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发光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DB11 1024-2013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编号:DB11/1024—2013备案号:J10195—201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Standard on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s Installation2013-11-01发布2014-05-01实施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Standard on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s InstallationDB11/1024—2013主编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日期:2014年05月01日2013 北京附件:北京市地方标准报批稿确认单本单位作为《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已经按照专家审查会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了修改,审查会意见已经全部落实。
经对标准报批稿审核,标准技术内容完整准确、文字表述清晰。
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以及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名单核对无误。
该地方标准报批稿可以按照程序规定报批。
负责人(签字):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加盖公章):确认日期:注:1、此附件提交本项地方标准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随报批材料交至市质监局;2、标准文本报批后,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DB11/1024—2013前言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京质监标发〔2012〕20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收集国内外资料,进行调查研究和试验,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进行了修编。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分为5章,即总则、术语、设置要求、施工与验收、维护与管理。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增加术语内容,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场所、部位、设置要求和安装要求,提出疏散标志蓄电池组的初装放电时间等要求,推进集中控制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新技术的应用。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是指在建筑物内设置的用以指引人员疏散、逃生的标志。
它们的设置对于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对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确保建筑物内的人员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逃生。
首先,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当设置在人员易于看到的位置。
这意味着它们应当设置在眼睛的水平线上,并且不应当被遮挡。
在选择设置位置时,需要考虑到人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可能会出现的恐慌情绪,因此需要确保标志的设置位置不会给人造成困惑或迷失方向的感觉。
其次,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这包括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和图案等方面。
一般来说,标志的尺寸应当足够大,以便人员在远处就能够清晰辨认。
颜色方面,应当采用醒目的颜色,如红色、绿色、黄色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吸引人们的注意。
文字和图案应当清晰、简洁,以便人员能够迅速理解标志所指示的方向和位置。
此外,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当考虑到建筑物的特殊情况。
例如,在大型商场、酒店、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场所,需要设置更多的疏散标志,以便人员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近的疏散通道。
而在地下室、楼梯间等狭窄的空间中,需要特别注意标志的设置位置,以免影响人员的疏散逃生。
最后,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
建筑物内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当定期进行清洁和检查,以确保其清晰可见、完好无损。
一旦发现标志模糊不清、损坏或者脱落,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准确、迅速地找到疏散通道。
总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标准对于建筑物内的人员安全至关重要。
正确的设置和合理的维护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因此,建筑物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应当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设置和维护,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逃生。
(消防培训)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最全版
(消防培训)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01-611-20021总则1.0.1为了合理的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障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和方便救援,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中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1.0.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设计选用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认证合格。
1.0.5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和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术语2.0.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Firesafetyevacuationsign用于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时有指示作用的标志。
2.0.2疏散标示指示Evacuationindicatorsign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壹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疏散出口标志或俩种标志组成。
2.0.3.疏散导流标志Evacuationguidingstrip疏散指示标志的壹种,能保持疏散人员视觉连接且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
2.0.4警示标志Prohibitingandinducingorwarningsign警告和提示疏散人员采取合适安全疏散行为的标志。
2.0.5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Electricityluminglightingfiresafetyevacuationsign通过电源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2.0.6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Light-cumulatingfireevacuationindicatorsign通过光源照射,且在光源消失后仍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发光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设置要求3.1壹般规定3.1.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用。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
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定要求3.1一般规定3.1.1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用。
3.1.2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内容应清晰、简洁、明确,并且与要表达的内容一致,不应相互矛盾或重复。
3.1.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本标准另有规定者除外),疏散出口、可开启的门上不得设置紧急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窗扇上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当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应能在5s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照明电源,标志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性仍应满足日常条件的要求。
3.1.5沿疏散通道和通往紧急出口或疏散出口的设计路线设置疏散分流标志。
3.1.6在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系统中,如电光源型和储光型,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宜用作辅助标志。
3.2背景3.2.1下列建筑物和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1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组合单元住宅除外);2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礼堂、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开敞、半开敞式菜市场除外)、建筑面积大于500m2人们聚集的一层,如餐饮服务场所、多层公共建筑或场所;3医院、疗养院、康复中心、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单层、为婴儿、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多层医疗保健和服务设施;4候机楼、长途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火车站、地铁站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5停车位不少于50辆的单建、附建汽车库;6综合楼、写字(办公)楼、旅馆、图书馆、档案馆、教学楼、科研楼、学生宿舍楼等多层公共建筑或场所;7地下、半地下民用建筑(包括地下、半地下室)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
3.3设置消防安全标志3.3.1设置电光源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并宜采用相对集中的供电方式(可按楼层、防火分区等划分供电区域),当数量较少、布置分散时可采用自带电源供电;2对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候机楼、公共交通枢纽、火车站、地铁车站、大中型体育馆和商店,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地下建筑、人防工程,其应急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对于其他建筑,不应小于20min;3标志表面的平均亮度宜为17~34cd/m2,但任何小区域内的亮度不应大于300cd/m2且不应小于15cd/m2,最大亮度与最小亮度之比不得小于5:1。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标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标准一、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显眼的位置,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指引人员疏散。
一般情况下,疏散指示标志应设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地面的上方。
二、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灯具是火灾发生时提供应急照明的设备,应安装在关键的疏散路径上,如楼梯口、走廊等。
应急照明灯具应具有备用电源,以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工作。
三、标志设置要求1.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应考虑到不同区域的特点,如走廊、楼梯口、大厅等,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指引人员迅速疏散。
2.标志设置应清晰明了,不应与周围环境混淆,以免影响人员的判断。
3.标志应使用醒目的颜色,如红色、黄色等,以提高人员的警觉性。
四、标志牌的制作及使用1.标志牌应采用耐火材料制作,能够承受火灾的高温环境。
2.标志牌上的文字、图形等信息应清晰、简洁明了,易于理解。
3.标志牌应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以确保其清晰可见。
五、安装要求1.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应牢固可靠,避免在火灾发生时掉落或被破坏。
2.安装位置应考虑到人员的视线高度和疏散路径,以便人员能够清晰看到标志信息。
3.安装位置还应考虑到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接入,以确保应急照明灯具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工作。
六、特殊场所的要求1.对于大型场所,如商场、车站等,应设置多个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以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找到安全出口。
2.对于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的明显位置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以便人员能够迅速了解疏散路径。
3.对于地下建筑,应加强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并确保应急照明灯具能够照亮主要的疏散通道。
七、定期检查和维护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标志牌的清洁程度、文字和图形的清晰度、固定装置的牢固性等。
2.对于故障或损坏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以确保其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正常工作。
3.定期检查和维护还应包括对备用电源的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供电。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
设置要求
3.1一般规定
3.1.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用。
3.1.2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内容应清晰、简洁、明确,并与所要表达的内容相一致,不应相互矛盾或重复。
3.1.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本标准另有规定者除外),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不应设置在可开启的门、窗扇上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当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应能在5s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照明电源,且标志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仍应符合日常情况下的要求。
3.1.5疏散导流标志应沿疏散通道和通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设计路线设置。
3.1.6在联合设置电光源型和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系统中,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宜用作辅助标志。
3.2设置场所
3.2.1下列建筑和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1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组合式单元住宅除外);
2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礼堂、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开敞、半开敞式菜市场除外)、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餐饮服务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单层、多层公共建筑或场所;
3医院、疗养院、康复中心、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单层、多层医疗保健和婴幼老弱残障人员服务设施;
4候机楼、长途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火车站、地铁车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5车位不少于50辆的单建、附建汽车库;。
疏散指示设置规范
疏散指示设置规范篇一:《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1总则1.0.1为了合理的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障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和方便救援,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中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
1.0.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设计选用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认证合格。
1.0.5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术语2.0.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用于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时有指示作用的标志。
2.0.2疏散标示指示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疏散出口标志或两种标志组成。
2.0.3.疏散导流标志Evacuation guiding strip疏散指示标志的一种,能保持疏散人员视觉连接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
2.0.4警示标志Prohibiting and inducing or warning sign警告和提示疏散人员采取合适安全疏散行为的标志。
2.0.5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Electricity luminglighting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通过电源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2.0.6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Light-cumulating fire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通过光源照射,并在光源消失后仍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发光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DBJ01-611-2002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DBJ01-611-2002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1 总则1.0.1 为了合理的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障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和方便救援,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中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
1.0.3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设计选用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认证合格。
1.0.5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2.0.1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用于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时有指示作用的标志。
2.0.2 疏散标示指示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疏散出口标志或两种标志组成。
2.0.3. 疏散导流标志Evacuation guiding strip疏散指示标志的一种,能保持疏散人员视觉连接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
2.0.4 警示标志Prohibiting and inducing or warning sign警告和提示疏散人员采取合适安全疏散行为的标志。
2.0.5 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Electricity luminglighting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通过电源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2.0.6 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Light-cumulating fire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通过光源照射,并在光源消失后仍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发光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是为了防止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发生时,对人员提供导向和逃生信息的必要设备。
因此,标志设置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是防火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标准。
标志设置的范围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要求所有建筑物内的公共区域和通道必须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这些地方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公共区域:包括大厅、过道、走廊、接待台、楼梯、电梯厅、休息区、会议室、咖啡厅和餐厅等。
2.公共设施区域:包括洗手间、储藏室、篮球场、游泳池、健身房、剧院等。
3.垃圾存放室、消防设备区域、电气控制室、泵房和锅炉室等。
标志设置的类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包括图形标志、文字符号标志和指示标志。
图形标志图形标志是指由图案、颜色、形状等组成的、用于表示具体信息和指导人员行动的标志。
具体包括如下几种:1.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指示标志通常显示出口的位置、离开时应该走的方向、所需时间等信息,指示人员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2.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用于禁止人员进行显示标志所表示的行为,如禁止吸烟、禁止打电话等。
3.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通常用于警示人们潜在的危险,例如警示人们机器运转时的危险、禁止火源等。
文字符号标志文字符号标志是使用文字或数字来表示具体信息的标志。
如“紧急出口”、“防火门”、“灭火器”等。
指示标志指示标志是根据地点以及行动类型等方面调整的标志。
如“下一楼层”、“向左转”等。
标志设置的具体要求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的具体要求如下:1.标志应该清晰易懂,避免复杂的图案或文字符号,以免引起困惑。
2.标志的颜色应该明显醒目,易于辨别,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标志的位置应该在根据楼层和房间划分的区域内,可醒目的位置,且应该留有足够的空间方便人员逃生。
4.标志应该正确的指示人员前进的方向和路径,同时还应该包括相关的信息,例如:距离、时间和方向等。
5.标志应该根据不同的建筑物类型、用途和场所需要设置不同,且在不同的场所设置应该保持一致性,并与建筑规划设计等相联系。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在室内悬挂消防 安全疏散标志时, 应保证标志的下 边缘与地面之间 的距离不超过1 米。
对于需要快速辨 识的场所,如楼 梯间、走廊等, 消防安全疏散标 志的设置高度应 适当提高,但不 应超过1.5米。
在室外悬挂消防 安全疏散标志时, 应保证标志的中 心点距地面的高 度不小于2米,并 应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调整。
颜色醒目
消防安全疏散标 志的颜色应为红、 黄、绿三种颜色, 其中红色表示禁 止,黄色表示警 告,绿色表示安 全。
消防安全疏散标 志的颜色应符合 国家相关标准, 以确保在紧急情 况下能够快速辨 认。
消防安全疏散标 志的颜色应与周 围环境形成鲜明 对比,以提高可 见度。
消防安全疏散标 志的颜色应保持 完好无损,如有 损坏应及时修复 或更换。
墙面标志
高度要求:设置在地面以上1米至1.5米的位置 安装方式:应牢固地固定在墙面上,不得倾斜或松动 颜色规定:应采用醒目的红色或黄色,并配以白色文字或图案 标识内容:应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包括疏散指示箭头和必要的提示语
悬挂标志
消防安全疏散标 志的设置高度应 根据场所类型和 安装高度确定, 一般不应低于1 米。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
若发现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存在损坏、模糊不清或位置不当等问题,应及时进行修复 或调整,确保其始终保持完好、清晰、位置准确的状态。
及时维修
定期检查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完 好性
发现损坏或失效的标志应及时维 修或更换
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清晰可 见
确保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正常运 行
清洁保养
定期检查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完好性 及时修复损坏的标志 保持标志的清洁和整洁 定期进行全面清洁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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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DB111024-201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1总则1.0.1为了合理的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障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和方便救援,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中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
1.0.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设计选用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认证合格。
1.0.5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术语2.0.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用于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时有指示作用的标志。
2.0.2疏散标示指示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疏散出口标志或两种标志组成。
2.0.3.疏散导流标志Evacuation guiding strip疏散指示标志的一种,能保持疏散人员视觉连接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
2.0.4警示标志Prohibiting and inducing or warning sign警告和提示疏散人员采取合适安全疏散行为的标志。
2.0.5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Electricity luminglighting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通过电源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2.0.6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Light-cumulating fire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通过光源照射,并在光源消失后仍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发光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设置要求3.1一般规定3.1.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用。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标准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标准
消防疏散标志是指在火灾、爆炸、煤气泄漏等紧急情况下,用以指示安全疏散方向和疏散路线的标识。
消防疏散标志的设置是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设置的标准。
1.标识安装应遵循比例原则,对于不同楼层和空间大小的建筑物,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设置和摆放。
2.消防疏散标志应置于紧急出口、通道、楼梯间、电梯间等易被人们发现的地方,并应设置在明显的位置上。
3.消防疏散标志应有较高的亮度,用以确保在黑暗或烟雾中仍然能够被人们发现。
4.消防疏散标志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规定。
5.标志内容应清晰、简明,文字应大、明显,以便人们在火灾或煤气泄漏等紧急情况下快速、准确地识别标志。
7.消防疏散标志应符合消防和相关领域标准规定,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标志的完好和有效性。
8.在进行建筑物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空间的特点和功能进行合理的设置和布置,以确保标志的清晰可见和信息准确。
9.消防疏散标志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制作和安装,并应在安装前进行充分的测试和试运行,以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
10.标志应有明显的说明和解释,以便人们了解标志的含义和作用。
总之,消防疏散标志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设置和使用,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准确地找到最安全的疏散路线,尽早逃离火灾和其他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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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1总则1.0.1为了合理的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障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和方便救援,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中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
1.0.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设计选用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认证合格。
1.0.5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术语2.0.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用于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时有指示作用的标志。
2.0.2疏散标示指示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疏散出口标志或两种标志组成。
2.0.3.疏散导流标志Evacuation guiding strip疏散指示标志的一种,能保持疏散人员视觉连接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
2.0.4警示标志Prohibiting and inducing or warning sign警告和提示疏散人员采取合适安全疏散行为的标志。
2.0.5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Electricity luminglighting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通过电源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2.0.6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Light-cumulating fire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通过光源照射,并在光源消失后仍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发光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设置要求3.1一般规定3.1.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用。
3.1.2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内容应清晰、简洁、明确,并与所要表达的内容相一致,不应相互矛盾或重复。
3.1.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本标准另有规定者除外),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不应设置在可开启的门、窗扇上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当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应能在5s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照明电源,且标志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仍应符合日常情况下的要求。
3.1.5疏散导流标志应沿疏散通道和通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设计路线设置。
3.1.6在联合设置电光源型和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系统中,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宜用作辅助标志。
3.2设置场所3.2.1下列建筑和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a)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组合式单元住宅除外);b)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礼堂、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开敞、半开敞式菜市场除外)、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餐饮服务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单层、多层公共建筑或场所;c)医院、疗养院、康复中心、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单层、多层医疗保健和婴幼老弱残障人员服务设施;d)候机楼、长途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火车站、地铁车站等公共服务设施;e)车位不少于50辆的单建、附建汽车库;f)综合楼、写字(办公)楼、旅馆、图书馆、档案馆、教学楼、科研楼、学生宿舍楼等其他多层公共建筑或场所;g)地下、半地下民用建筑(包括地下、半地下室)及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
3.3消防安全标志设置3.3.1设置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并宜采用相对集中的供电方式(可按楼层、防火分区等划分供电区域),当数量较少、分置分散时可采用自带电源供电;b)对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候机楼、公共交通枢纽、火车站、地铁车站、大中型体育馆和商店及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地下建筑、人防工程,其应急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对于其他建筑,不应小于20min;c)标志表面的平均亮度宜为17~34cd/m2,但任何小区域内的亮度不应大于300cd/m2且不应小于15cd/m2,最大亮度与最小亮度之比不应小于5:1;d)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
3.3.2设置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设置场所和部位的正常电光或日光照度,对于荧光灯,不应低于25lx;对于白炽灯,不应低于40lx;b)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表面的归低照度不应小于51x;c)应满足正常电源中断30min后其表面任一发光面积的亮度不小于0.1cd/m2.3.3.3本规定第3.2.1条规定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建筑和场所,应在其安全出口上设置电光源型安全出口标志。
3.3.4候机楼、长途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火车站、地铁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旅馆、学生宿舍以及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和其它地下民用建筑内,应在其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设置电光源型和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或疏散导流标志。
3.3.5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录像放映厅、桑拿浴室、游艺厅、保龄球馆、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病房楼等医疗保健和婴幼老弱残障人员设施,商店、礼堂、体育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和场所,当疏散走道为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时,除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外,还应设置疏散导流标志。
3.3.6塔式及一类通廊式高层住宅的疏散直道或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电光源型疏散指示标志。
3.3.7高层建筑或多层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会议室、多功能厅等公共活动用房、地下建筑中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活动场所的疏散出口处,应设置电光源型或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3.3.8车库的车辆和人员疏散通道和疏散出口上应分别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3.4其他要求3.4.1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指示标志宜设在靠近其出口一侧的门上方或门洞两侧的墙面上,标志的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30cm。
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3.4.2在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的疏散导流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a)设置在地面上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中心线布置;b)设置在墙面上时,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50cm;c)疏散导流标志宜连续布置,标志的宽度不宜小于8cm,长度不宜小于30cm;d)当间断布置时,蓄光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应超过1m;电光源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m,不应超过3m;e)当疏散导流标志遇到的门不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宜在该处的地面连续指示。
3.4.3疏散走道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含设置在地面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疏散导流带)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且应符合下列要求:a)当设置在墙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10m;b)当设置在地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5m;c)当与疏散导流标志联合设置时,其底边应高于疏散导汉标志上边缘5cm;d)当联合设置电光源型和蓄光型标志时,灯光型标志的间距应符合本规定第3.3.1条的规定,蓄光型标志的间距应符合视觉连续的要求。
3.4.4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且不宜大于2.5m,间距不应大于20m。
疏散指示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宜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
若无法避免时,应在障碍物上增设标记。
3.4.5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通向安全区域、避难区域的门,宜在门扇距地面1.1m~1.5m范围内,设置“推开”标志。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为单向时,必须在顺疏散方向一面的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设置“拉开”标志。
3.4.6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扇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并宜设“推开”标志。
室内疏散走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的标志。
3.4.7在电梯及自动扶梯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电光源型或蓄光型指示警告标志,标示火灾时不得使用。
3.4.8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尺寸应与疏散人员的观察距离相适应,并应符合表3.4.8的要求:表3.4.8最小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尺寸(m)注:观察距离应从最远疏散点至最近标志的距离计算。
4.施工、验收与维护4.1施工要求4.1.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固定牢固。
安装时,可采用粘贴、县挂、铆嵌等固定方式。
4.1.2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安装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a)附着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用钉子固定时,对于三角形标志,其固定点不应少于3个;对于圆形、正方形和长方形标志,其固定点不应少于4个。
固定点宜选在边缘衬底色部位;b)采用粘贴方式固定时,应将标志的背面均匀满涂胶粘剂或在其边缘、中心点上均匀涂胶固定;c)采用悬挂方式固定时,悬挂杆(线)不应少于2根,悬挂后不得倾斜。
较轻的标志应考虑其固定后,不易晃动,宜采用支架悬挂;d)采用柱式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用螺栓、管箍等与标与杆可靠固定。
4.1.3当在平整、干燥的物(墙、地)面上安装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可采用双面胶带将标志或疏散导流标志直接粘贴固定。
当不适合粘贴时,宜采用铆固或悬挂方式固定。
4.2验收要求4.2.1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验收应按建设主管部门和消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4.2.2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验收应检查下列内容;a)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外观检查,设置位置、数量及其合理性;b)建设单位自检自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和国家相关消防产品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
4.2.3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验收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a)外观应完整、无明显缺陷、安装牢固;对于同一疏散路线上的非线性指示标志,其间距应均匀;b)对于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按不小于安装总数的10%进行主、备电源切换试验;c)对开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使用环境的照度值,应不低于国家消防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时使用的试验激发照度值;对于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通电检查其亮度性能,亮度性应符合本标准第3.3.1条的规定;d)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应急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本规定第3.3.1条的要求。
4.3维护4.3.1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装验收合格后,每月应至少进行1次视觉检查并做记录;有损失、损坏或不能继续使用的标志,应及时更换。
4.3.2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及其照明灯具等安装验收合格后,每半年应至少检查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修整、更换或重新设置:a)破损或丢失;b)环境照度达不到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激发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