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道德判断的根据之义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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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论的主要观点、评价

义务论的主要观点、评价

义务论的主要观点、评价义务论,也被称为道义论或非结果论,是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

该理论强调道德义务和责任的神圣性,以及履行这些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

以下是义务论的主要观点和评价:主要观点:1.道德行为的评价标准:义务论主张,评价一个行为是否道德,不应基于该行为的结果,而应基于行为本身是否符合道德规则,动机是否善良,是否出于义务心等。

换句话说,行为的道德价值在于行为本身的正当性,而不在于其结果的好坏。

2.道德义务的普遍性:义务论认为,某些道德义务是普遍的、无条件的,适用于所有情况和所有人。

这些义务不依赖于个人的意愿或特定情境,而是基于道德法则或原则的要求。

3.意志自由和道德责任:义务论强调人的意志自由和道德责任。

它认为,人们有能力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行为,并因此对自己的行为负有道德责任。

这种自由选择和责任感是道德行为的基础。

评价:1.强调道德义务的绝对性:义务论的优点之一是它强调了道德义务的绝对性和无条件性。

这种强调有助于维护社会的道德秩序和稳定,促使人们更加关注自己的道德责任。

2.忽视行为结果的局限性:然而,义务论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它过于关注行为本身的正当性,而忽视了行为结果的重要性。

这可能导致在某些情况下,符合道德规则的行为却带来了不良的后果。

3.对动机的过分强调:义务论对动机的过分强调也可能引发问题。

因为动机是主观的,难以准确判断和评价。

此外,有时候即使动机是善良的,行为本身也可能造成伤害或不良后果。

4.忽略情境多样性:义务论的另一个局限性是它可能忽略了不同情境下的道德多样性。

在现实生活中,道德问题往往涉及复杂的情境和因素,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做出判断。

而义务论往往过于强调普遍性和原则性,难以适应这种复杂性。

总的来说,义务论在伦理学中具有重要地位,它强调了道德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为道德评价提供了有力依据。

然而,在应用义务论时,我们也需要注意其局限性,并结合具体情境进行综合判断。

义务论

义务论

浅谈康德的义务论义务论者认为,对行为的道德评价与该行为的效果无关:当,而且仅当行为合乎相应的道德义务时,该行为是正确的;当,而且仅当行为违背了道德义务时,该行为是错误的。

简单来说,就是行为的道德价值不是取决于行为的目的之实现,而只是在于行为由此产生的意志所依据的原则,与欲望的对象无关。

这里就需要引出,康德的“善良意志”的原则。

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的开篇是这样谈“善良意志”:“善良意志,并不因它所促成的事物而善,并不因它期望的事物而善,也不因它善于达到预定的目标而善,而仅是由于意愿而善,它是自在的善。

这说明善是无条件,是先天就存在的。

这里的善良意志让我想到了“道”,想到了哲学里最抽象的一个词,“物质”,是客观存在着的,却看不到摸不着,让人感觉有点玄乎。

康德提出的善良意志的原则,解决了什么样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这个问题。

在康德看来,只有:“善良意志”的人履行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而仅当一个人把建立在普遍有效的规范的基础上的道德义务当做行为的唯一动机时,他才具有“善良意志”。

这里让人有个疑问,就是有道德价值的行为只能出于唯一的义务动机吗如果一个行为,内在的含有欲望或爱好的内容时,它就不能够具有道德价值了吗(比如说当我去看望一位生病的朋友,我告诉他,我并不是出于我对他的爱和关心,而仅仅是出于友谊的义务才来探望他的。

这多少都会让我们有些困扰,与其心怀憎恨或抱怨,亦或只是冷漠地去合义务地完成我的行为,真的就比充满情感而快乐地做出类似行为更具有道德价值吗)仅出于唯一的义务动机,这在实际生活中不太现实。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并非出于单纯的动机而采取行动。

例如,我买了一个仿古的台灯,并不仅仅是为了照明,同时也是为了装饰我的房间。

这种行为的多重动机,是常有的现象。

所以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便是,一个做了一个道德的行为,并不仅仅出于义务动机,同时有一些非道德的动机在场。

在这样看来,康德所提出的唯一的义务动机,我觉得可以结合实际生活改为,当多重动机引起的合义务行为具有道德价值时,非道德动因可以在场,只要义务动机起主要作用便可以。

康德的道德义务论

康德的道德义务论

康德的道德义务论康德的道德义务论, 就其内容讲是多方面的, 他提出的善良意志、道德命令、意志自律、善恶观念、道德情感以及至善的道德理想等, 构成其基本内容, 也是构成他的义务论伦理学的基本要素。

( 一) 善良意志。

善良意志是康德义务论体系的重要内容, 也是康德为完善自己的义务论体系的首要命题。

康德是对理性及其表现“好意志”即善良意志推崇备至的一位思想家。

他认为, 世界上只有一个东西是无条件的善, 不但它自身是无条件善的, 而且也是使一切其他东西成为善的条件, 这个东西就是理性, 即善良意志。

康德认为, 人要有道德的行为, 要有好的意志即善良意志。

所谓善良意志, 是指意志本身的善, 是在宇宙间唯一不加任何条件的, 它是一切善的根源。

也许它不能达到所想象的好的目的, 但这并不妨碍其本身的善。

在康德看来, 好意志之所以好, 就是因为世界上再也找不出象它一样好的东西。

如果没有好的意志驾驭人的品性, 它们会变成极恶毒、极害人的东西; 属于命运的权势、财富、荣誉、健康、幸福, 如果没有好意志正确地对待和运用它们, 也可以使人变得骄横和自负, 成为恶的东西。

唯有好意志是好的, 即便这个意志无法实现或毫无成就, 也不会因此而丧失其自身的价值。

在康德看来, 义务观念包涵着好意志这个概念, 只有出于义务心的行为才是道德的, 若以各种偏好作为行为的动机, 那都是不道德的。

总之, 善良意志的唯一动机, 就是为了尽自己的务而去尽自己的义务。

( 二) 道德命令。

道德命令又叫绝对命令或道德律, 是构成康德道德义务论的又一重要内容。

道德命令主张人应该遵循的规则能同时成为普遍的道德法规, 以便使他人也能普遍遵循这样的道德法则, 这是一个比善良意志更为深化的道德概念。

人们只有严格按照绝对命令的道德要求去做才是道德的; 反之, 就是不道德的。

由于道德律排除了一切经验内容, 不受经验制约,只剩下形式本身, 因而康德又把这种先验的普遍道德律称为形式道德。

康德的义务论的观点

康德的义务论的观点

康德的义务论的观点《康德的义务论观点》康德是18世纪德国哲学家,被誉为现代伦理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著作《义务论》(Die Pflichtenlehre)展示了他关于道德与义务的一系列观点。

在《义务论》中,康德从人类道德判断的源头出发,提出了唯有通过普遍规律才能达到真正合理的判断。

康德认为人们不应该基于个体的利益或欲望作出道德判断,而是应该遵循普世的道德法则来行动。

他提出了著名的“认知的、唯一的、最高的道义法则”:即“以普遍的方式准则,并视其为普世的律法”。

这意味着人们应该将自己的行为标准应用于整个社会,不论个人喜好或利益。

康德将道德的标准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

他认为人类拥有自由意志,而理性是人类的特殊属性之一,从而人们能够通过自己的理性决定行动。

他坚信,道德原则存在于普遍可理解的规律中,不受感性欲望或私人意志的驱使。

因此,一个人的义务是基于自身道德判断力,并以理性为基础,而不是从外部压力或个人好恶出发。

康德提出的“普遍律法”原则进一步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他认为,个体的意愿不应该成为道德行为的决定因素,而应该遵循一种普遍适用的原则。

这就意味着人们应当将自己置于公正的立场,并对待每一个他人都具有同等的道德责任。

康德还强调了“人类作为目的论”的观点。

他认为,人类不应该被视为一种手段,而应该被视为一个独特的目的体。

这意味着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人的自主性和尊严,不将他们当做工具来满足自己的利益。

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建立公正和道德的行为准则。

总而言之,《康德的义务论观点》强调了通过理性和普遍律法来决定道德行为的重要性。

康德的理论强调了普遍的道德准则、个体自主性和人类作为目的论的重要性,并提供了一个道德行为的基础,以实现一个公正和道义的社会。

第三讲 行政伦理学相关的道德理论

第三讲  行政伦理学相关的道德理论

在于‘它们能说话吗?’,而在于‘它们会感受到痛苦吗?’
二、穆勒的功利主义道德理论
约翰·穆勒(1806-1873),或译约
翰·斯图尔特·密尔,也译作约翰·斯 图亚特·穆勒,英国著名哲学家、心理 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 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功利主义哲学家。
在哲学方面的主要著作有《论自由》。
义务论把正当和应当作为 基本概念。 某些行为之所以内在地 正当或原则上正当,是因为 它们属于他们所是的那种行 为。 人们行为的道德意义不 在于其所在实现的目的或它 所体现的内在价值,而在于 它所具有的正当性。
以社会群众利益为目标 对道德事务普遍化的底线要求 动机论者
第二节 义务论的道德理论
二、义务论的两种类型 义务论有两种类型: 行为义务论(act-deontology)和规则义务论
因为约翰·穆勒 认为,由于人类难免犯错,自由讨论才是最有可能发现新真理的途径,
而对任何探究的封杀和排斥,都会对人类造成损失,因而都是不明智的。此外他还认 为,只有通过争辩,才能让我们学会更好地表述和捍卫真理,并使真理保持旺盛的生 命力。没有争辩,或者不允许争辩,只会让已经建立起来的真理变得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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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沁生平
杰里米·边沁在伦敦大学学院历史上有重要地位,被公认为 伦敦大学学院的“精神之父”。因为边沁本人是高等教育应广 泛推广理论的强烈拥护者。 该学校是第一所漠视一切性别,宗教信仰,政治主张上 的差异的英国大学,而这些主张都与边沁的教育思想直接关联。
“国际化”(International)一词,也是由边沁创造出来的。
二、穆勒功利主义道德理论 1.论自由
《论自由》的宗旨,可用书中一句名言概括: “如果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意见都一致,而只有那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 有理由不让那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 这种个人自由观念是建立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功利主义原则之上的,

论述义务论的内容

论述义务论的内容

义务论的基本内容
1、道德责任与道德责任感
道德责任是指对他人、社会履行的一种义务,它在医学伦理学中主要指依照道德原则、规范对医务人员的要求,并不与履行责任的行为直接发生联系;而道德责任感是人们对道德责任的自觉认识,并且和其行为直接发生联系,成为行为的动机。

一个有道德责任感的医务人员能够体察病人的实际需要,表现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道德的他律性与自律性
道德的他律性是道德责任感的初级阶级,这种责任感是建立在一定外力的约束下,从而表现出责任感的被动特性;道德的自律性则是道德责任感的高级阶段,这种道德责任感是出于自觉自愿,是建立在对道德责任高度自觉认识和理智的基础上,表现出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崇高的精神境界。

医务人员的道德生活以及职业生活,既不能缺失自我约束机制的羁绊,也不能摆脱外在约束机制的支配。

在一定条件下,医务人员作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道德主体,既可将他律内化为自律,也可将自律内化为他律。

相辅相成的他律与自律的具体功能,对于医务人医德境界的修养和医学科学的健康发展,有着不可否认的巨大促进作用。

义务论

义务论

康德的义务论认为:>>>
义务是一种先验的纯粹出于对行为规律的尊重的 必要性。行为要有道理价值,不在于要达到一定 的目的,行为动机要纯粹出于义务,为义务而义 务,义务就是道德命令。 他认为,一种行为只有是出于义务,以义务或责任为 动机,才有道德价值。
大概是说
也就是说,判断行为之善恶,只看行为的动机、目的 是否符合绝对命令的要求,不论其结果是否符合道 德法则。 我们可以看看行为的动机
对康德来说,也是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有时他 的确 认为十诫作为道德法则。
为此他举了好多例子.最有名的是 你必须说真话!一个疯子问你刀是用来干嘛的, 你得告诉他刀子的功用!
行为的动机
休谟没认识到的但康德认为很重要的: 行为是为了满足遵循道德法则的义务则是有道德的。
康德观点:如果是有道德的行为,那么主体的行为 动机是由于他相信道德法则要求他必须这么去做! 康德认为:当你碰到一项依据道德法则你应当去做 的事情时,所有的偏好都要搁置一边!(不会消失)
当你把所有的偏好都搁置一边时,你就表现出 一种好的意愿。
行为的动机
亚里士多德认为: 本质好的事物,要看圆满。
康德认为:
要看好的意愿,即要遵循规范去行动。如果意图 是Good的,那是唯一本质好的事物。这项行为 是Good的是因为背后的意图是Good的。与后果 或其他因素无关。
拓荒《》无偿献血
我们来看看同学们的动机
关于<想做正确的事>康德的看法
不知道绿色,怎么知道蓝色是不是绿色。
大概是说
也就是说,判断行为之善恶,只看行为的动机、目的 是否符合绝对命令的要求,不论其结果是否符合道 德法则。 我们先了解下格律

经济伦理与会计道德。第三讲 义务论及其应用

经济伦理与会计道德。第三讲 义务论及其应用

你我皆凡人 生在人世间 终日奔波苦 一刻不得闲 你既然不是仙 难免有杂念 道义放两旁 把利字摆中间 多少男子汉 一怒为红颜 多少同林鸟 已成了分飞燕 人生何其短 何必苦苦恋 爱人不见了 向谁去和喊冤 问你何时曾看见 这世界为了人们改变 有了梦寐以求的容颜 是否就算是拥有春天 Nhomakorabea提纲
一、圣谕论 二、康德义务论 三、义务论的应用

2、绝对命令与假设命令 按照康德的观点,能否允许人们在特殊 情况下撒谎呢?

(三)面临的困境
1、道德责任与友情、爱情和亲情 “冷漠是德行的先决” 2、婴儿和动物值得保护吗? 3、人能够追求个人利益吗? 4、道德规则需要有现实可行性吗? 5、如何解决道德规则之间的冲突 “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较取其轻”符合康 德伦理吗? 6、目的和手段的冲突
基督教十诫
第一诫,钦崇一天主万有之上。 禁止崇拜邪神,对于基督徒来说,这是一个挑战。他必须坚定地承认天 主就是那位使他自由的神,他在一切事上相信他。权力、名誉、金钱、 享乐都是我们这个时代奴役人的邪神。

第二诫,勿呼天主圣名以发虚誓。 让我们不要滥用天主的名字。如果一个人呼求天主的帮助,并以他的名 义,去伤害另一个人的生命和自由,他是妄呼天主之名。

(四)案例

康德的伦理学与挑战 —— Maria von Herbert的案例
三、义务论的应用

参见经济伦理学P107的五步法。

讨论该方法是纯康德主义的吗?

(二)“人性派”圣谕论

坚持道德法则是由上帝颁布的, 体现的 是上帝的意旨, 但又认为, 道德的获得 并不依赖于对上帝的信仰, 人的本性先 天地就被纳入了上帝安排好的道德秩序。 人只要按照自己的自然本性生活, 就能 够体现出上帝关于善的行为应该是怎样 的意旨。

伦理学课件义务论

伦理学课件义务论
▪ 义务论者承认由特殊关系所引起的义务或责任。
分类
▪ 多元义务与一元义务; ▪ 绝对义务与非绝对义务; ▪ 消极义务与积极义务; ▪ 行动义务论与规则义务论;
▪ 三个主要流派:
▪ 先验责任论伦理学——康德 ▪ 契约论伦理学——休谟、洛克、卢梭、罗
尔斯 ▪ 程序论伦理学——哈贝马斯
先验责任论伦理学——康德
▪ 思考题: ▪ 义务论相比于功利主义,其特征是什么 ▪ 康德的义务论在伦理学上的意义是什么
▪ 下一节:美德论伦理学
▪ 可普遍化检验 ▪ 当一个行动者按照某个准则采取一个行动时,这
个行动是否正确,依赖于这个行动者是否可以一 致地意愿这个准则成为所有理性存在者都采纳的 行动准则。
▪ 康德列举了四个无法普遍化的例子:许假诺言、 自杀、不珍惜自己的天分、拒绝帮助他人。
▪ 许假诺言
▪ 准则:无论什么时候我需要钱而又没有其他方法 弄到,我将通过许假诺言来搞到钱。

——查尔斯·弗雷德
特征:
▪ 看重动机
▪ 后果主义只关心行动带来的结果,看一个行动是 否正确,就看它是否产生了最大效果。
▪ 义务论看重行为的动机。
▪ 目的不为手段提供辩护
▪ 后果主义认为行为的目的决定行为的手段,或者 目的为手段提供辩护。
▪ 义务论只看行为正当与否,一个行为的目的永远 不可能为它的手段提供辩护。
▪ 只有自律的行为,才是道德的行为;
▪ 人是目的:
▪ “你须要这样行动,做到无论是你自己或别的什 么人,你始终把人当目的,总不能把它只当做工 具。”
▪ “任何人都不应被视为或用为达到别人目的的手 段,每个人本身就是独特的目的——至少在道德 上说来是如此。”
▪ 六、特点
▪ 1、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意义,认识到内因是构成 道德的最重要的因素,建立了系统的动机论。

伦理学课件义务论

伦理学课件义务论

全球化背景下跨文化交流对义务论影响
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道德义务观念
不同文化对于道德义务的理解存在差异,例如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权利与责任 等观念在不同文化中的重视程度不同。全球化促进了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使得 人们更加意识到文化多样性对道德观念的影响。
跨文化交流对义务论的挑战与机遇
全球化背景下的跨文化交流为义务论提供了更广阔的视野和更丰富的思想资源。 同时,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和融合也对义务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如何在多 元文化的背景下坚持和发展义务论成为当代哲学家需要思考的问题。
绝对命令在道德判断中应用
普遍立法原则
对后果的忽视
绝对命令要求我们在行动时,将所遵循的准 则视为普遍的自然法则,即“要只按照你同 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
与功利主义不同,康德主义在道德判 断中不关注行为后果,而关注行为动 机和原则。
道德判断的客观性
通过绝对命令,康德试图确保道德判 断的客观性和普遍性,避免主观主义 和相对主义的缺陷。
增强了道德意识和责任感
通过学习义务论,学员们意识到自己在社会生活 中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增强了道德意识 和责任感。
学会了运用义务论分析现实问题
学员们表示通过课程中的案例分析和讨论,学会 了运用义务论的理论框架和分析方法来解决现实 生活中的道德问题。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义务论与其他伦理理论的融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未来义务论可能会与其他伦理理论进行更多的融合和交流,形成更加完善的道德理论体 系。
公民责任
作为社会成员,公民有责任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参与公共事务等。 这些责任构成了公民的道德义务。
03
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是指人们在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它要求人们

道德判断根据道德判断依据

道德判断根据道德判断依据

道德判断根据_道德判断依据*导读:道德判断根据是多样的,法律和道德是我们都要遵循的东西。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判断根据名人有着以下解读。

*洗手与道德判断古人云,清净近乎神圣(cleanliness is next to godliness)。

许多宗教中有关洗礼等净化仪式也旨在帮助教徒洗净灵魂,让他们更加接近上帝。

然而,科学家最近发现,身体上的洁净同道德行为之间确实存在关联,但这种关联很可能恰恰是相反的。

据英国《每日邮报》11月29日报道,英国学术界日前公布的一项调查研究表明,人们在用肥皂和清水进行个人清洗之后,对不道德的事情更加容易接受。

研究人员说,这项发现意味着陪审员将双手洗净后会从轻做出判决,选民在淋浴之后更可能忽视政治上的不端行为。

在第一个实验中,44名受试者同时观看电影《猜火车》中令人作呕的场面。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群吸毒青年垃圾式的生活现状,片中充斥着这些年轻人的堕落情绪与自我意识。

其中,22名受试者在观看前洗了手,另外22人没有洗。

接下来,他们对一系列行为从道德层面上进行排序,1代表可以接受,9代表非常错误,从1到9程度依次递增。

这些行为包括:从捡到的钱包里拿钱、在求职中使用假简历、烹食宠物狗、为了不让自己饿死而杀掉奄奄一息的坠机事件幸存者,以及虐待小猫等。

在第二个实验中,一组受试者要求大声读出纯洁、清洁这样的词汇,而另一组受试者阅读的都是一些中性词汇。

然后,这些人被要求同第一组受试者一样对上述一系列行为进行道德排序。

结果,尽管所有的受试者都认为这些行为是错误的,但研究人员发现,相比于没洗手和阅读中性词汇的受试者,洗手和阅读清洁等词汇的受试者对不道德行为的判定不那么严厉。

这项研究的成员之一、任教于普利茅斯大学的心理学家西蒙史诺教授说:人们通常认为,决定是在深思熟虑后做出的,但一些偶然因素也会影响我们的决策。

兰开斯特大学心理学家凯里库柏教授称这一发现非常可怕。

他说:这意味着,清洁会使我们更容易接受不道德的行为。

道德理论知识点总结

道德理论知识点总结

道德理论知识点总结道德理论是研究道德行为的原理和规范的理论,它主要包括伦理学和道德哲学两个方面。

伦理学关注的是人类行为的规范和价值,道德哲学则研究人类行为的动机和意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主要讨论道德理论的基本知识点,包括道德规范的来源、道德判断的理论基础、道德行为的动机和道德决策的原则,希望能够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道德理论的要点。

一、道德规范的来源道德规范是人们行为的准则,它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做、怎样不做。

道德规范的来源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解释,常见的包括宗教、自然法、后现代主义和社会契约等。

1. 宗教宗教是人类社会中最早的文化形态之一,对人类行为和道德信仰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宗教中,有很多道德规范被视为神的旨意或者宗教教义的要求。

例如,《圣经》中的十诫就是犹太教和基督教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2. 自然法自然法是一种认为人类行为规范所依据的是自然法则而非人定法的理论。

根据这一理论,人们的道德意识是基于人的本性和自然之力的,比如亚里士多德认为,道德规范是一种人的本性的表达,是追求幸福的准则。

3. 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则认为,道德规范是由社会和历史条件决定的,它们是文化和权力的制品。

在这一理论中,道德规范没有绝对性,而是相对的,因此人们需要不断地反思和重新建构道德规范。

4. 社会契约社会契约理论认为,道德规范是通过人们自愿达成的契约而形成的,人们在社会中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设立了某些原则和规则。

例如,洛克认为,人们出于自我保护和社会秩序的目的而达成了社会契约,形成了国家和法律,从而形成了道德规范。

二、道德判断的理论基础道德判断是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它基于不同的理论基础,包括功利主义、义务论、美德伦理和情感主义等。

1. 功利主义功利主义的基本原则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它认为道德行为的标准是其对社会利益的影响。

根据功利主义,一个行为是好还是坏,取决于它对社会的利益是否最大化,也就是说,评价一个行为的好坏,不应该看它的动机或者方式,只要有益于社会最大利益就是好的,否则就是坏的。

简述义务论

简述义务论

简述义务论论、效果论和德性论都旨在给伦理学提供一个完整的体系,试图解决我们应该怎么做的问题。

也即我们应该怎样支配我们的自由。

而这三种三大派别分别从不同的方面讨论我们的行为。

义务论的典型代表是康德,或者说,义务论是康德对效果论只注重结果而不看动机的反抗。

义务论所关注的是行为的动机,它主要以行为所从出的准则来判断行为的道德价值。

康德的理由是同一个行为可以有许多种不同的动机,而这些动机并不都是良善的,只有动机良善的行为才是有意义的。

这就涉及道德法则的问题。

道德法则是定言命令,也即行为的目的与手段是统一的。

同样是诚实,当我不是为了别的目的而只是为了诚实而诚实的时候,即是说,我只是因为“你应该诚实”这一命令而诚实,这样的行为就是有了道德价值。

而关于道德法则的定言命令则为: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

即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的人格中的人性和其他人格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待。

效果论更像是一种功利主义。

系统的功利主义理论形成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代表人物为英国哲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和密尔。

效果论关注的是一个行为的效果或目标,以行为的后果作为标准来判断行为的道德价值。

他们的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

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问题是,这种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常常会侵犯少数人的利益,就会与道德矛盾。

德性论伦理学起源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

亚里士多德把最好的生活方式称为“幸福”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是幸福的,相反的活动则导致不幸,这种合乎德性的活动贯彻在生活之中,是最持久最有价值的。

德性是处理情感和行为的选择能力,存在着“过度”、“不足”和“中间”。

那么我们的具体行为中就存在着实践智慧。

实践智慧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即辨别和选择善恶、利害的能力。

我们要通过实践智慧来选择做善的事情。

医学道德的基本理论、原则、规范和范畴

医学道德的基本理论、原则、规范和范畴
垂危时3患0分者在生探命查而过高采程层取中次紧发现原脾则蒂:部破裂,出血量约 急医40学00至措4施50造0毫成升为损,病害同人不时催谋促利血益站,答复血已在路上。
属于晚1医0时疗,事开故始。做脾切除手术,10时20分血送到,25
分患者心跳停止低,层30次分开原始则输:血,无济于事,11时 3院关0文要分件按死:规亡定医。行疗术起事机前构,患码不该者不要得县家伤求自卫属害和采生两自局次体供要曾现血求给液献他,血们谁,传采院达谁方过负说上责,面。医有
过程的的里固小士定心多要谨德素慎构时。建,了他较才完可整以的说美是德有论德体 ④ 公正的即系。一。视中同国仁的地儒对家待伦服务理对也象是,典合型情的合美理地
处理公德私论关伦系理和学分。配卫生资—源—。 黑格尔
⑤ 节操即不以医谋私,扬善抑恶,坚持遵循医学 道德原则。
医学道德的基本理论、原则、 规范和范畴
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是指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其 动机与结果均应该避免对患者的伤害。
医疗伤害的种类
技术性伤害
医疗技术的两重性
行为性伤害 经济性伤害
积极获取最佳疗效 确保诊疗的安全无害 竭力减轻病人痛苦 力求降低诊疗费用
不伤害原则
★☆
不伤害原则对医务人员提出的要求
1.培养为病人利益和健康着想的动机和意向。
推行医学伦理查房几年来,在曙光医
院,以人为本、既为患者治病也要给患者 人文关怀这样的医学伦理观念,已逐步深 入到每一个医疗从业人员的观念之中。患 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自身的隐私权、知 情权也得到了妥善的保护。他们体会到过 去对医学理解比较偏,觉得医学是一门自 然科学,病人有病找医生看病就行,只看 到病不看到人,这是很大的欠缺,因为对 人与疾病来说,不仅仅是治病的技术,它 还是一个人文关怀的问题。

伦理学第二版课后思考题答案

伦理学第二版课后思考题答案

伦理学第二版课后思考题答案一、该不该抢救窒息胎儿1.结合上述案例,谈一谈你对医学道德现象的理解?如何分析医学伦理问题?2.该医生在知情同意方面存在哪些不足之处?在没有获得患儿家长进一步授权的情况下,主管医生该不该奋力抢救该患儿?3.是不是只要有良好的医疗技术就能够做出令人满意的临床决策?①医学道德现象是医疗卫生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各种道德关系的具体体现。

它包括医学道德的意识现象、规范现象和活动现象等。

分析医学伦理问题离不开特定的伦理分析框架,具体包括:识别特定伦理问题的表现、根源和后果,基于伦理原则和方法进行论证和反论证,对备选方案进行伦理辩护,进而选择合乎伦理的行动方案的过程。

②主管医生在知情同意方面要杜绝使用“可能会白痴、脑瘫甚至死亡”这样歧视性的语言。

医疗工作具有高风险性,医学上也还有许多的未知数,加上病情复杂性及个体差异,医生诊治过程可谓是“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增加了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

医务人员要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用高超的医学专业技能,及时、准确和有效地进行诊断和治疗,践行“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理念。

当伦理原则与其他医学原则之间冲突时,有时难以确定哪一个原则处于优先支配地位,诱发道德困境或伦理两难。

医生既要尊重患者的自主性,又要坚持自身专业的独立性。

③医学生要培养伦理思维能力、伦理决策能力、分析论证能力、道德评价能力,运用医学伦理理论与原则分析和解决医学伦理问题和难题,确定医学伦理行为方案,采取伦理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评价和反思。

医学生要不断培养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从容应对临床实践、医学科研、高技术应用中的棘手问题,做一名医德高尚、自觉遵循伦理原则的人。

二、母亲该不该把子宫移植给女儿1.类似子宫移植术这样的革新性疗法涉及哪些潜在的伦理难题?如何在促进医学进步和遵循伦理原则之间把握好平衡?2.高风险手术能否得到伦理辩护?此类的案例分析对医学生成长有何现实意义?①现代医学研究和医疗实践引发的新的伦理挑战,医学伦理学需要动态回应。

大学伦理学课程真题试卷

大学伦理学课程真题试卷

大学伦理学课程真题试卷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1、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A 道德现象B 社会现象C 经济现象D 政治现象2、道德的本质是()A 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B 人的自我意识C 规范和准则D 社会舆论3、功利主义伦理学的代表人物是()A 康德B 边沁C 亚里士多德D 柏拉图4、义务论伦理学强调()A 行为的后果B 行为的动机C 行为的合法性D 行为的道德价值5、道德判断的依据是()A 个人利益B 社会习俗C 道德原则D 个人情感6、以下哪种行为属于道德行为()A 本能反应B 无意识的动作C 出于自觉意识的行动D 被强迫的行为7、道德相对主义认为()A 道德标准是绝对的B 道德标准因文化而异C 不存在普遍的道德标准D 道德标准是永恒不变的8、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包括()A 平等原则B 效率原则C 公平原则D 以上都是9、美德伦理学关注的是()A 人的品德和性格B 道德规则C 道德行为的后果D 社会制度10、道德教育的主要方法不包括()A 榜样示范B 说服教育C 惩罚D 放任自流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3 分,共 15 分)1、道德规范的特征包括()A 普遍性B 客观性C 可变性D 强制性2、以下属于道德情感的有()A 同情心B 羞耻心C 责任感D 荣誉感3、道德评价的标准有()A 善恶标准B 功利标准C 义务标准D 美德标准4、影响道德发展的因素包括()A 社会环境B 家庭环境C 个体心理D 文化传统5、职业伦理的特点包括()A 专业性B 规范性C 自律性D 他律性三、简答题(每题 8 分,共 40 分)1、简述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和法律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方面,首先,产生的方式不同。

法律通常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而道德则是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通过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发挥作用。

其次,调整的范围不同。

法律主要调整那些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具有明确的界限;道德则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思想、情感和行为等,其调整范围更加广泛。

义务与道德义务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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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美德與道德
美德的性質 ˙情緒與行動的恰如其分地適當反應。 ˙亞氏相信最普遍及最重要的美德是正義。
美德的來源 ˙美德是透過不斷的學習實踐而來的。 ˙美德行為還應符合三個條件: (1)行為者必須知道自己在做甚麼 (2)行為者必須選對這行為 (3)行為必須源自行為者穩定不變的性格
34
美德倫理的優點 ˙比效益論重視抽象的義務感,動機若不對其善行
思考題 問題:你該怎麼做?
19
第2章 倫理觀念一
康德倫理的缺點
˙批評:
道德行為者應以普遍的定律來指引及約束行為 ,不管情況如何,道德行為者都應該遵守道德 規則。 ˙分析人蛇案例 漁民面對的道德兩難,是在說謊或讓無辜的人 被殺害兩者中選取其一。若「說謊是不對的」 及「做殺害無辜者的幫凶是不對的」這兩條都 是絕對的倫理原則的話,漁民要在兩者中選其 一,那麼,一個倡議絕對倫理原則的倫理觀點 顯然就會深陷困境之中。
(2)分配正義(distributive justice) 正義有時是指在一種涉及利益(好處)和風險或負 擔(壞處)的分配情況。
(3)賠償正義 一個正義的分配是有一個正確的(right)利益與風 險或負擔的分配,正義問題亦經常出現在有關賠償 的場合。
(4)報應正義(retributive justice) 正義亦會出現在有關懲罰的情況。(例如,某人犯了 罪,被判罪名成立,法官在量刑時要決定施予什麼 的懲罰及多重的懲罰。)
巨大的災難,死亡人數達15萬人,很多國 家沿海地區的城鎮農村被巨浪摧毀,財物 人命損失慘重。除了全球不少國家的救災 援助之外,各地民間團體亦出錢出力,響 應賑災工作。災區內有三名社區領袖:李 好名、李好仁及李好義,亦差不多同時投 入救災工作,但三人各有不同的動機。

义务论(道义论)

义务论(道义论)

义务论(道义论)义务论摘⾃:百度百科/view/1342008.htm义务论⼜称“道义论”⼀、基本主张 对于问题:什么使得⼀个⾏为成为对的? 结果论的回答是:⾏为的好结果 义务论的回答是:为本⾝具有的特征(certain features in the act itself) 或⾏为所体现的规则(certain features in the rule of which the act is a example). 例如,义务论认为以下这样是对的: 说真话,守诺⾔本⾝就是对的,纵使这些⾏为带来伤害. ⽣⼩孩给另⼀⼩孩作⾻髓移植之⽤.⼆、义务论的两种类型义务论有两种类型:⾏为义务论(act-deontology)和规则义务论(rule-deontology)。

⾏为义务论(act-deontology)⾏为义务论者视每⼀个⾏为皆是独⼀⽆⼆的伦理事件(a unique ethical occasion),我们必须凭良⼼(conscience)或直觉(intuition)来决定其对错. ⾏为义务论的缺点: ⼀,诉诸良⼼或直觉似乎不容许论辩,例如依你的直觉对病⼈讲真话是对的,但依我的直觉则是不对的,那么⼤家的道德讨论就到此为⽌.⾄多,⼤家劝对⽅再问问⾃⼰的良⼼. ⼆,规则(rules)是道德思虑(moral reasoning)所必须的. 正如赫尔(R. M. Hare)所⾔:「To learn to do anything is never to learn to do an individual act; it is always to learn to do acts of a certain kind in a certain kind of situation; and this is to learn a principle.... Without principles we could not learn anything whatever from our elders.... Every generation would have to start from scratch and teach itself. But ... self-teaching, like all other teaching, is the teaching of principles. [Hare, The Language of Moral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2, p.60] 三,不同的情况也会有共同的特征,因此对这些情况作不同的道德指令是不⼀致的. 例如:你指责甲同学借光图书馆的参考书⼜不看是不对的,但是你认为⾃⼰这样做就没问题. 道德涉及⼀普通的要求,伦理学中称此为「可普遍化原则」(the principle of universalizability): If one judges that X is right (or wrong) or good (or bad), then one is rationally committed to judging anything relevantly similar to X as right (or wrong) or good (or bad).如果可普遍化原则是成⽴的话,则⾏为义务论便站不住. 因此,规则义务论是⽐较合理的义务论.规则义务论(rule-deontology)规则义务论接受可普遍化原则,并且主张:道德判断是基於道德原则⽽作的。

2第三章 当代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与理论背景 第四章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与应用1

2第三章  当代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与理论背景  第四章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与应用1

行为性伤害
经济性伤害
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原则的道德要求 不滥用药物 不滥施辅助检查
不滥施手术
①药源性疾病增多 ②药物性依赖增多 ③医药资源浪费
①医生源性
②病人自身源性
③社会及经济源性
——以拯救和维护病人的生命、 治疗疾病、解除痛苦、促进病人 身心健康为基本宗旨 。 ——应以科学和伦理学为基础, 按最优化原则慎重选择用药。
第三章 当代医学伦理学的
基本理论与理论背景
第六节 人道主义与义务论
一、人道主义及其理论(第32页)
二、义务论(第33页)

三种基本的道德选择和 道德判断的根据:
好(good)、价值(value)为出发点的 功利论(后果论、结果论、目的论) 应当(ought)、义务(duty)、正当 (right)为出发点的义务论(道义论) 以品质为核心和衡量标准的美德论 义务论包括美德论和职责论 自学掌握:对义务论的评价及其思考 (第34页)
医学人道主义的含义
人具有最高价值,因此医学界应该尊重、 同情、关心、救助服务对象的思想。
“尊重”指医学界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权利。 “同情”指医学界在感情上设身处地对待病人 的伤病痛苦。 “关心”指医学界由于尊重、同情病人的疾苦 而时刻注意他们的一切。 “救助”指医务人员对病人的伤病采取切实有 效的医学措施。
一、生命价值原则(第50页) 二、医疗最优化原则(第46页) 三、知情同意原则(第44页)
四、医疗保密原则(第48页)
生命价值原则
生命神圣论
生命质量论
生命价值论
医疗最优化原则
积极获取最佳疗效
确保诊疗的安全无害
竭力减轻病人痛苦
力求降低诊疗费用
第三章 当代医学伦理学的

第三讲 道德判断的根据之义务论

第三讲 道德判断的根据之义务论
从定言命令的行为是为了命令本身而行动,它唯一 要遵守的是命令本身;这样,它就不需要根据别一 意图或目的来制定行为的准则,不需要根据具体的 或特殊的情况来改变准则。 • 必然的则因为它对一切理性存在都适用,它一旦被 选择遵守就是确定的,不会因为行为的意图或目的 的改变而改变,这根源于定言命令本身就是行为的 根据目的。 • 客观的则指定言命令不因个人而不同,它排除了一 切爱好欲望因素,对所有理性存在均是一样的。康 德的“绝对命令”﹐在于强调意志自律和道德原则 的普遍有效性﹐它体现了康德伦理学的实质 。
惟有理性才能确立道德
• 康德认为单靠理性基础即可确立起有根据 的绝对道德规则,无须引证任何超自然存 在物或借助经验证据,只需一种逻辑推理, 就可能确立起正确的绝对的道德规则。正 是这种逻辑推理,在数学和逻辑上建立了 诸如“2+2=4”、“任何圆都不是正方形” 和“所有的三角形都有三条边”等无可争 辩的真理。
绝对命令
• 康德用以表达普遍道德规律和最高行为原则的术 语。又译定言命令。“命令”即支配行为的理性 观念﹐其表述形式有假言和定言两种。
• 假言命令把一个可能行为的实践必然性,看作是
达到人之所愿望的、至少是可能愿望的另一目的 的手段,也就是说它是有条件的,即认为善行是 达到偏好和利益的手段。
• 定言命令则把善行本身看作目的和应该做的﹐它
3.第三个道德公设——“上帝存在”
• 康德认为,人作为感性世界的存在,是受 自然规律支配的,而道德规律是受自由的 意志支配的,因此在尘世间不可能实现道 德和幸福的完全结合。为了保证理智世界 中的德性在感觉世界之中有其相应的效果, 为了保证德性与幸福都能够得到实现,我 们必须假设有一个“上帝”使这两个世界 能够协调一致。康德认为“至善是只有在 神的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假设神的存 在在道德上乃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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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道德哲学中的三个层次
• 他就像一个循循善诱的导师,立足于普通 人的思维水平,但力图把他们的思想往上 提一提,以便能够合理地解决他们在人生 旅途中所遇到的困惑。正如他在《道德形 而上学基础》中所说的:“在道德的事情 中,人类理性甚至凭借最普通的知性也能 够很容易就被引向相当的正确和详尽”。
善良意志
• 康德认为,除了善良意志,任何东西本身 都不是善的。他把“意志”解释为按照道 德规则、律法或原则行事而不关心利益或 结果的人的独特能力。
• 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康德提出“ 善 良意志”概念, 并将之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 度, 认为它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善, “ 世界之 中, 一般地, 甚至在世界之外, 除了善良意志, 不可能设想一个无条件的善”。
第三讲
非结果论(义务论)的 道德理论
• 对于问题:什么使得一个行为成为 对的 ?
• 结果论的回答是:行为的好结果
• 义务论的回答是:为本身具有的特征 (certain features in the act itself) 或行为所 体现的规则(certain features in the rule of which the act is a example)。
• 试比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康德 的“可普遍化原则”的区别?
• 2、“你的行动﹐要把你人格中的人性和其 他人人格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 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
• 这是道德准则质料方面的要求。它是依据 第一条准则推衍出来的。每一个人都认为 自己存在本身就是目的,具有价值。因此, 以普遍化原则推之,他也应该同样地对待 其他理性存在者。
2.第二个道德公设——“灵魂不朽”
• 康德认为,人作为感性世界中有限的理性存在不 可能在其现实的有限生命中实现“至善”,因此, 要想达到幸福与道德完全一致的圆满境界,就必 须假设一种实践上的无止境的进步,而这种无止 境的进步只是在假设“灵魂不朽”的前提下才是 可能的。由于人类理性的有限性,我们在今生今 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达到“至善”这一无限完满 的境界,所以必须假设灵魂不朽,“至善”才有 其实践上的可能性。所以,康德认为“至善只有 在灵魂不朽的这个假设之下,才在实践上是可能 的”。
• 孟子说:“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与井,皆有 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 也,非所以要誉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 然也。”
• 绝对命令可能有多种表述方式,但它基本上 断言,如果认可某一行为的规则不能为一切 人所奉行,那么该行为就是不道德的。
• 这表明每当人们要做出道德决定时,按照康 德的说法,他们就必须首先自问:“准许我 将要实施之行为的规则是什么?”其次要问: “这条规则能够成为一切人都遵行的普遍规 则吗?”
• 批判:
• (1)有些人把直觉说成是“预感”、“胡 乱猜测”、“非理性灵感”和“超人视力” 等等,这些都是高尚的科学和哲学所排斥的 意义。简而言之,给直觉下定义是困难的, 要证明直觉的存在更加困难。
• (2)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们有一套与生俱 来的道德规则,可据以衡量我们的行为是否 合乎道德。
• (3)对直觉不能进行客观的评价,因为它 只适用于直觉的主体,人们的直觉又彼此不 同。
• 康德反对“为了全人类的利益”,或者为了 可能导致把人仅仅看作“手段”而不是“目 的”的任何其他理由,把人用于实验目的。
• 为了将来拯救千万儿童而对一百名婴儿做实 验的案例而言,康德肯定认为此类实验是不 道德的。
• 而如果实验程序是拯救一位儿童的惟,康德或许会同意实验。
康德的三个道德公设
• 康德最强调的是“善良意志”,而“善良意 志”则是人的道德动机,并且是无法用理性 予以证明的,只能说它是自明的、是先天的。 这就需要人们信仰它,从而才能践行它。正 是因为康德强调道德动机的纯洁性并将动机 与行为效果划清了严格的界限,于是产生了 道德的纯洁性与现实的关系无法解决的问题。
直觉主义
• 辩护:
• (1)任何本意善良的人似乎都具有直接的 是非感;
• (2)在哲学家们创立伦理学这门正式学科 之前很久,人类就有了道德的观念和信念;
• (3)关于道德问题的推理通常用来证实我 们的更为直接的知觉或“直觉”。
• (4)关于道德问题的推理如同其他们的更 一样,也可能出错,所以必须依赖道德的顿 悟和直觉。
•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的意志可以遵从理性自 身的法则行事,这种道德法则与经验无关亦 与行为的结果无关,它属于纯粹理性的理智 世界(因为善良意志是先天的、纯粹的), 而行为则不可避免地要落入由必然的自然法 则所统治的现象世界,那就意味着动机与效 果是完全分离的,它们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 世界。既然如此,道德法则如何能够产生与 之相应的行为效果呢?属于理智世界的目的 如何能够在感觉世界之中得到实现呢?
惟有理性才能确立道德
• 康德认为单靠理性基础即可确立起有根据 的绝对道德规则,无须引证任何超自然存 在物或借助经验证据,只需一种逻辑推理, 就可能确立起正确的绝对的道德规则。正 是这种逻辑推理,在数学和逻辑上建立了 诸如“2+2=4”、“任何圆都不是正方形” 和“所有的三角形都有三条边”等无可争 辩的真理。
1.第一个道德公设——“意志自由”
• 在康德的伦理学中,“自由”不仅是道德 的基础,也是达到“至善”的条件。康德 所谓的“至善”是以德性为根据的道德和 幸福的统一,因此我们必须假设人具有不 受感性世界制约而能按照道德规律决定自 己意志的能力,即“自由”。正如康德所 说:“我们必须假设有一种摆脱了感觉世 界的限制而依据理智世界的道德法则决定 自己意志的能力即自由,否则实践理性就 不能以至善作为它的最高理想”。
• 例如,义务论认为以下这样是对的:说真话, 守诺言本身就是对的,纵使这些行为带来伤 害。
• 义务论的两种类型
• 行为义务论(act-deontology) • 规则义务论(rule-deontology)。
一、行为非结果论(义务论)
• 行为义务论者视每一个行为皆是独一无二 的伦理事件(a unique ethical occasion),我 们必须凭良心(conscience)或直觉(intuition) 来决定其对错。
3.第三个道德公设——“上帝存在”
• 康德认为,人作为感性世界的存在,是受 自然规律支配的,而道德规律是受自由的 意志支配的,因此在尘世间不可能实现道 德和幸福的完全结合。为了保证理智世界 中的德性在感觉世界之中有其相应的效果, 为了保证德性与幸福都能够得到实现,我 们必须假设有一个“上帝”使这两个世界 能够协调一致。康德认为“至善是只有在 神的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假设神的存 在在道德上乃是必要的”。
从定言命令的行为是为了命令本身而行动,它唯一 要遵守的是命令本身;这样,它就不需要根据别一 意图或目的来制定行为的准则,不需要根据具体的 或特殊的情况来改变准则。 • 必然的则因为它对一切理性存在都适用,它一旦被 选择遵守就是确定的,不会因为行为的意图或目的 的改变而改变,这根源于定言命令本身就是行为的 根据目的。 • 客观的则指定言命令不因个人而不同,它排除了一 切爱好欲望因素,对所有理性存在均是一样的。康 德的“绝对命令”﹐在于强调意志自律和道德原则 的普遍有效性﹐它体现了康德伦理学的实质 。
康德的三条定言命令的公式
• 1、“要只按照你同时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 准则去行动。”
• 这是道德原则形式上的可普遍化要求。以 定言判断表示的绝对命令,作为一个先天 的综合命题,它的必然性,不是来自前提, 也不是来自经验,其必然性、约束性、强 制力只能来自行为准则符合规律的普遍性。 在此条件下,“我应该做什么”,主语人 称的转换丝毫不会影响宾语的内容。
• 行为非结果论的主要设想是,没有任何普 遍的道德规则或理论,只有我们不能使之 普遍化的特殊的行为、境遇和人。我们必 须把每一种境遇作为一个类别逐个进行处 理,设法决定在此境遇下何为应当采取的 正义行为。
• 行为非结果论者的决定是“直觉主义”的。 一个人在特殊境遇下的决定就基于自己所相 信或感觉或直观的应当采取的正义之事,然 后去行动。他们不关心结果,凡他们认为公 正的就必定照做。
康德对绝对的道德真理提出的要求:
首先,必须具有逻辑的前后一贯性,就
是说,不能像“圆是正方形”之类陈述那 样自相矛盾。
其次,必须具有可普遍性,就是说,必须
能毫无例外地应用于一切情况,而不是仅 能应用于一些情况甚至大多数情况。“所 有三角形都有三条边”这一陈述就是个例 证,因为它没有任何例外。
• 例如,“永做寄生虫,依靠别人过活”的诫 律是不合逻辑的,因为如果大家都像寄生虫 一样过活,他们能依靠谁呢?显而易见,它 同可普遍性原则发生了冲突,引起了前后矛 盾。
康德的义务论伦理学
• 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德国 哲学家、天文学家、星云 说的创立者之一、德国古 典哲学的创始人,唯心主 义,不可知论者,德国古 典美学的奠定者。他被认 为是对现代欧洲最具影响 力的思想家之一。
“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 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 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 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 律。”
• 如果一个懒汉这样想:“我为什么要拼命劳 作求得生存?我何不偷窃?”——按康德的 要求,可以表述为“我将永不劳作,而从别 人那里偷取所需之物”的规则——将此陈述 普遍化即是“谁都不该劳作,人人都应互相 偷取自己所需之物。”但如果无人劳作,就 会无物可偷。
• 因为偷窃不能适用于一切人,因而是不道德 的。
• 3、“全部准则通过立法而和可能的目的王 国一致,如像自然王国一样。”
• 这是从整体上对全部准则作完整的规定。它 所表达的涵义实际上就是“意志的自律”: 人既是道德法则的制定者,又是其执行者。 故而,人是自由的。动物听任本能的摆布, 而人则由道德律统率,克服欲望的支配从而 使人超脱于动物。诚如梯利所言:“道德规 律表现人的最内在的自我,道德规律是他的 命令,是每一个有理性的人的命令。人要求 遵守道德规律,也就是他的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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