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
山东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篮球决赛竞赛规程
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篮球决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山东省体育局二、承办单位山东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青岛市体育局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竞赛项目(一)男子篮球:甲组、乙组(二)女子篮球:甲组、乙组四、竞赛日期和地点(一)乙组:2018年8月18日至23日,青岛。
(二)甲组:2018年10月11日至16日,青岛。
五、运动员资格(一)参赛运动员须符合《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以及《关于下发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组别和项目设置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
(二)运动员报到及参赛检录时,须向大会交验运动员身份证原件,不提供身份证原件者,一律不得参赛。
(三)凡未参加省运会预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省运会决赛。
(在预赛期间经省体育局批准参加国内外重大赛事或集训的运动员除外,但该运动员预赛必须正式报名)。
(四)代表山东省体育局进行全国注册。
未代表山东省体育局进行全国注册的运动员将被取消省运会的参赛资格。
(五)符合省运会规程总则要求并通过2018年全省青少年运动员文化课统考。
六、报名办法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医生各1名,运动员15名(只允许12名运动员到赛区参赛)。
运动员必须经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能报名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一)竞赛规则执行中国篮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及国际篮联最新解释。
并执行以下特殊规定:1、参赛队每队必须分成两组,每组各6名运动员分别参加第一、二节比赛。
第一、二节比赛如因伤、犯规等原因造成本节上场队员不足5人,允许对方教练从另一组队员中挑选最多一名队员替换,如上场队员仍不足5人则只允许现有队员进行比赛。
第三、四节上场队员可自由组织不作规定。
如参赛队不足9名运动员,则该队在本次比赛中不计成绩、不计名次。
2、每场比赛中每队3名2002年(甲组)或2004年(乙组)出生的运动员上场时间必须累计满20分钟,如果达不到此项规定,则该队本场比赛判负(0:20)。
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举办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是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选拔和锻炼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进一步推进我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运动会坚持团结协作、开放创新,有利于促进业余训练,有利于专业队选材,有利于调动市县为奥运、全运做贡献;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努力办成隆重、和谐、节俭、圆满的高水平体育盛会,为促进我省体育事业科学发展和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10年9月在淄博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一)青少年组田径、游泳(跳水)、举重、国际式摔跤、柔道、跆拳道、拳击(女子拳击)、体操(蹦床、艺术体操)、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射击、射箭、自行车(公路、场地、山地、BMX小轮车)、击剑、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手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套路、散打)、铁人三项、空手道各竞赛项目(小项)设臵按照鲁体综字…2007‟1号文件执行。
(二)高校大学生组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武术、健美操(三)行业体协组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田径、象棋、游泳三、参加单位(一)青少年组比赛以市为单位组团参加;(二)高校大学生组比赛以高校为单位参加;(三)行业体协组比赛以行业体协为单位组团参加;四、运动员参赛资格(高校大学生组、行业体协组另文通知)(一)必须是山东籍运动员。
(二)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三)运动员注册规定:各代表团运动员必须按照鲁体综字…2007‟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注册建证,获得山东省体育局颁发的《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竞赛证》,并在2008-2010年参加两次山东省青少年比赛或在省运会预赛前经省项目管理单位审核报省体育局同意代表国家、山东省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奥运会、全运会、世锦赛或世界杯总决赛、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亚运会)的运动员,才有资格参加二十二届省运会。
凡未参加省运会预赛的运动员(经省体育局同意参加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的运动员除外)均不得参加2010年省运会决赛。
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大学生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加强各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的体育竞技氛围,特制定本竞赛规程总则。
第二条大学生运动会是由各高校组织的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旨在发展学生体育,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竞技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道德和竞技精神。
第三条大学生运动会的主办单位由各高校进行轮流举办,具体组织实施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
第四条大学生运动会的竞赛项目包括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足球、网球、排球、武术、射箭、体操、跳水、击剑等项目。
具体项目及规则由主办单位在竞赛规程中明确。
第五条参加大学生运动会的选手必须为本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
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遵循体育道德,服从裁判判决。
第六条大学生运动会实行团体比赛和个人比赛相结合的方式。
团体比赛依据各校报名的参赛人数和参赛项目确定总分。
个人比赛将评选出各项目的前三名,并按照成绩给予奖励。
第七条大学生运动会举行时间为每年的春季或秋季,比赛时间不得少于5天。
比赛期间,各校学生须全面参与,不得因故退赛或逃避比赛。
第八条大学生运动会比赛场馆由主办单位提供,确保场馆设施的完善和赛事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大学生运动会的裁判员由各高校推荐,经主办单位评审确认。
裁判员必须具备相关比赛项目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裁判经验,公正、公平地执行比赛规则,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大学生运动会的奖励办法由主办单位制定,鼓励各高校积极参与,争夺团体总分和个人项目的奖励。
同时,对于赛事中涌现出的优秀选手和队伍也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第十一条大学生运动会的安全保障由主办单位负责,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参赛选手和观众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由各高校体育部门制定并公布,对于报名参赛的选手和教练员具有约束力。
参赛选手和教练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竞赛规程,不得违反规定。
山东省第二十一届运动会总体方案
山东省第二十一届运动会总体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山东省第二十一届运动会(以下简称二十一届省运会)将于2006年10月在烟台举行。
这是我省第一次采用申办方式确定承办单位的大型综合性运动会,是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前对全省竞技体育水平和办赛能力的一次大检阅、大练兵、大演习,也是建国以来我市承办的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体育赛事。
为使本届省运会举行得隆重、热烈、精彩、安全、圆满,根据省政府及省体育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筹委会及办事机构筹委会由省政府、烟台市委、市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筹委会的执行部门为大会办事机构,其设置为:1.办公室,2.竞赛部,3.新闻宣传部,4.大型活动部,5.场馆建设部,6.筹资部,7.行政接待部,8.安全保卫部,9.医疗卫生部,10.志愿者服务部,11、财务部。
各部室的正职由烟台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竞赛部由省体育局领导担任。
省体育局有关处室派部分人员参与大会办事机构的工作。
筹委会总牵头部门为筹委会办公室,各部室根据分工及工作方案负责各自的工作。
根据日程安排,由筹委会办公室牵头及时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根据工作计划细则,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筹委会会议和联络员会议:1.2006年1月在济南召开筹委会第一次会议,烟台市和省体育局分别汇报前期筹备情况,省政府分管副省长讲话。
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省体育局负责。
2.2006年6月在烟台召开第一次联络员会议。
筹委会竞赛部和行政接待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3.2006年10月在烟台召开组委会第二次会议,请筹委会领导讲话,请烟台市领导和省体育局领导分别通报组织和筹备工作情况,此次会议决定筹委会转为组委会。
筹委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4.2006年10月在烟台召开第二次联络员会议。
组委会竞赛部和行政接待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5.2006年10月8日举行欢迎招待会,请省、市领导、组委会成员、代表团人员出席。
山东省第二十一届运动会总体方案
山东省第二十一届运动会总体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山东省第二十一届运动会(以下简称二十一届省运会)将于2006年10月在烟台举行。
这是我省第一次采用申办方式确定承办单位的大型综合性运动会,是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前对全省竞技体育水平和办赛能力的一次大检阅、大练兵、大演习,也是建国以来我市承办的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体育赛事。
为使本届省运会举行得隆重、热烈、精彩、安全、圆满,根据省政府及省体育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筹委会及办事机构筹委会由省政府、烟台市委、市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筹委会的执行部门为大会办事机构,其设置为:1.办公室,2.竞赛部,3.新闻宣传部,4.大型活动部,5.场馆建设部,6.筹资部,7.行政接待部,8.安全保卫部,9.医疗卫生部,10.志愿者服务部,11、财务部。
各部室的正职由烟台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竞赛部由省体育局领导担任。
省体育局有关处室派部分人员参与大会办事机构的工作。
筹委会总牵头部门为筹委会办公室,各部室根据分工及工作方案负责各自的工作。
根据日程安排,由筹委会办公室牵头及时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根据工作计划细则,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筹委会会议和联络员会议:1.2006年1月在济南召开筹委会第一次会议,烟台市和省体育局分别汇报前期筹备情况,省政府分管副省长讲话。
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省体育局负责。
2.2006年6月在烟台召开第一次联络员会议。
筹委会竞赛部和行政接待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3.2006年10月在烟台召开组委会第二次会议,请筹委会领导讲话,请烟台市领导和省体育局领导分别通报组织和筹备工作情况,此次会议决定筹委会转为组委会。
筹委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4.2006年10月在烟台召开第二次联络员会议。
组委会竞赛部和行政接待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5.2006年10月8日举行欢迎招待会,请省、市领导、组委会成员、代表团人员出席。
全运会竞赛规程总则
全运会竞赛规程总则
全运会竞赛规程总则包括以下内容:
1.竞赛项目:全运会包括游泳(游泳、马拉松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
射箭、田径、羽毛球、篮球(篮球、三人篮球)、拳击、皮划艇(静水、激流回旋)、自行车(公路、场地、山地、自由式小轮车、竞速小轮车)、马术(三项赛、盛装舞步、场地障碍)、击剑、足球、高尔夫球、体操(体操、蹦床、艺术体操)、手球、曲棍球、
柔道、现代五项、赛艇、橄榄球(7人制橄榄球)、帆船、射击、乒乓球、跆拳道、网
球、铁人三项、排球(排球、沙滩排球)、举重、摔跤(自由式、古典式)、霹雳舞、滑板、攀岩、冲浪、棒垒球、武术等项目。
2.竞赛方法:根据不同项目,竞赛方法可能包括预赛、复赛和决赛等阶段。
3.参赛资格: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全运会的参赛资格要求,包括年龄限制和健康
状况等。
4.官员人数:代表团官员的人数也有限制,具体按照不超过开闭幕式期间参赛运
动员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5.竞赛规则:所有竞赛项目必须遵守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竞
赛规则,并由相应的国家体育协会或地方体育局组织比赛。
此外,全运会竞赛规程总则还包括其他相关规定,如竞赛日程安排等。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查阅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官网或相关新闻报道。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9.06.14•【文号】体竞字〔2019〕90号•【施行日期】2019.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体竞字〔2019〕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冬运中心,中国滑冰协会、中国花样滑冰协会、中国冰球协会,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的通知》(体竞字〔2018〕80号)废止。
联系人:梁华山电话/传真:(010)87182401体育总局办公厅2019年6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十四冬)是为了展示冰雪项目发展新成就,培养锻炼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带动3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坚决贯彻执行深化体育改革相关要求,充分发挥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杠杆作用,全面落实跨界跨项跨季选材工作,推动冬季夏季项目融合发展、联合备战,进一步增强我国冰雪项目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北京2022年冬奥会“参赛也要出彩”的目标,为体育强国建设做出贡献。
一、竞赛项目(一)设置滑冰(速度滑冰、短道速度滑冰、花样滑冰)、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跳台滑雪、越野滑雪、北欧两项)、冬季两项、冰壶、冰球、雪车(雪车、钢架雪车)、雪橇7个大项。
各竞赛项目小项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设项一致,详见附件1。
(二)设置速度滑冰、短道速度滑冰、花样滑冰、冰壶、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单板滑雪U型场地、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和冬季两项8个项目的32个青年组小项。
校园2024年秋季运动会比赛规则与细则
校园2024年秋季运动会比赛规则与细则一、运动会宗旨本次校园秋季运动会旨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竞争意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二、运动会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 年具体月份具体日期2、地点:学校操场三、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学生四、比赛项目设置1、田径项目(1)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仅限男生)、5000 米(仅限男生)(2)110 米栏(仅限男生)、100 米栏(仅限女生)(3)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4)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2、集体项目(1)拔河比赛(2)跳长绳比赛(3)4×100 米混合接力(2 男 2 女)3、趣味项目(1)两人三足(2)背靠背运球(3)踢毽子比赛(4)定点投篮比赛五、参赛办法1、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班级每个项目限报人数按照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2、每名运动员限报 2 个单项(不含集体项目和趣味项目),每个班级每个集体项目和趣味项目限报 1 队。
六、比赛规则1、田径项目(1)运动员必须在规定的跑道内比赛,不得串道。
(2)起跑时,运动员不得抢跑,违反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3)中长跑比赛中,运动员必须沿着规定的路线跑完全程,不得走捷径或借助外力。
(4)在投掷项目中,运动员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投掷,投掷动作要符合规则要求。
(5)在跳高和跳远项目中,运动员必须单脚起跳,不得双脚起跳。
2、集体项目(1)拔河比赛:每队参赛人数为具体人数,男女不限。
比赛采用淘汰赛制,每场比赛 3 局 2 胜。
比赛开始前,双方运动员站在绳子两端,裁判员哨声响起后,双方开始用力拉绳,将对方拉过中线者为胜。
(2)跳长绳比赛:每队参赛人数为具体人数,其中 2 人摇绳,其余人跳绳。
比赛时间为具体时长,跳绳队员依次进入绳内跳绳,成功跳过一次计 1 分,失误不计分,比赛结束后,得分高者为胜。
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冬季两项竞赛规程
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冬季两项竞赛规程一、比赛项目男子:10公里短距离、20公里个人、12.5公里追逐、15公里集体出发、4X7.5公里接力女子:7.5公里短距离、15公里个人、10公里追逐、12.5公里集体出发、4义6公里接力混合:4义6公里接力(2男2女)二、运动员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22)196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
(二)年龄规定2008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
(三)运动员年龄资格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三、参加办法(一)资格赛1.执行2023-2024赛季全国冬季两项锦标赛暨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简称十四冬)冬季两项资格赛竞赛规程。
2.各参赛单位参加接力项目比赛时,限报1支队伍。
混合接力必须由2男2女组成。
3.通过中国反兴奋剂教育平台“中国冰雪通用模块-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入口”完成教育准入学习,考试合格并获得证书的运动员方可参加资格赛。
4,体能测试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决赛1.资格赛各单项(短距离、个人赛、追逐赛、集体出发)的前6名获得决赛阶段配额。
5.资格赛各单项前15名按25、20、15、12、11、10、9、8、7、6、5、4、3、2、1顺次获得积分,16名之后的名次按0.05递减获得积分。
男子、女子按照(短距离、个人赛、追逐赛、集体出发)4个单项积分累计排名。
6.男子决赛阶段40个配额。
男子配额由资格赛各单项前6名运动员构成,其次从资格赛运动员4个单项积分累计排名靠前者递补,依次录取至40个配额满额为止。
资格赛男子运动员参赛人数少于40人的,男子决赛阶段调整为30个配额,录取方法同上。
7.女子决赛阶段30个配额。
女子配额由资格赛各单项前6名运动员构成,其次从资格赛运动员4个单项积分累计排名靠前者递补,依次录取至30个配额满额为止。
资格赛女子运动员参赛人数少于30人的,女子决赛阶段调整为24个配额;资格赛女子运动员参赛人数少于24人的,女子决赛阶段调整为16个配额,录取方法同上。
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一、赛事背景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将于今年在我校举行,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竞赛规程总则,作为全体参赛学生和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比赛项目,旨在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二、参赛资格1.所有参赛选手须为本校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且具有良好的体育素质。
2.参赛选手必须有良好的体育道德和纪律,积极参加训练,服从指导员和裁判的安排和指挥。
3.参赛选手必须按照组委会的要求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健康证明。
三、比赛项目1.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将包括田径、游泳、篮球、足球等多个比赛项目。
2.每个项目将设置男子组和女子组,每个组别设有相应的比赛项目。
四、比赛规则1.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际、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则,如《国际田径竞赛规则》、《国际游泳竞赛规则》等。
2.所有比赛项目均由裁判员负责监督和判决,参赛选手必须服从裁判员的判决和决定。
3.比赛结果以运动员完成比赛的成绩或得分为依据,成绩或得分高者取胜。
4.对于违反比赛规则的选手,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并按照规则进行相应的处罚。
5.所有比赛结果将公开公布,以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
五、奖励办法1.对于获得第一名的选手或团队,将颁发金牌和奖杯,并记入个人或团体的荣誉档案。
2.对于获得第二名和第三名的选手或团队,将颁发银牌和铜牌,并记入个人或团体的荣誉档案。
3.本届大学生运动会还将设立特别奖项,以奖励在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运动员或团队。
六、安全保障1.组委会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比赛场地的安全。
2.参赛选手须遵守比赛场地的秩序,不得擅自进入未经允许的区域。
3.发生突发情况时,参赛选手须听从组委会和工作人员的指挥,保持冷静并有序撤离。
七、违规处理1.对于故意作弊、违反比赛规则或干扰比赛秩序的选手,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2.对于违反参赛规定的选手或团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和相关荣誉,并视情况给予进一步的处罚。
八、补充规定1.本竞赛规程总则由组委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并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024年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实施方案
2024年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实施方案一、赛事概况2024年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是一项聚焦中学生田径运动的全国性综合性赛事,旨在提高青少年参与田径运动的热情,培养中学生体育素养和竞技能力,发现和培养优秀的中学生田径运动员。
本届比赛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人才,为中国田径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10日地点:中国各省份中学校际比赛场地参赛对象:全国中学生(包括初中和高中)二、赛事组织1.赛事组织机构本次田径运动会由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中国田径协会协办,各省中学生体育协会和教育厅承办,省级比赛组织委员会具体负责各省比赛的组织工作。
2.赛事组织架构本届比赛设置省级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
每个省份根据比赛规模和实际情况设立赛区,并设立相应的赛事组织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
全国总决赛由主办方统筹安排。
三、赛事项目本届田径运动会共设40个项目,涵盖径赛、跳远、跳高、撑杆跳、投掷、铁饼、铅球、三级跳远、马拉松等七大类别。
具体项目如下:1.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400米栏、3000米障碍、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全能五项(100米、跳远、铅球、跳高、800米)。
2.跳远:立定跳远、跳远3.跳高:跳高4.撑杆跳:撑杆跳高、撑杆跳远5.投掷:铁饼、铅球、标枪6.三级跳远:三级跳远7.马拉松:全程马拉松四、赛事规则本届比赛遵循国际田径协会的相关规则,具体赛事规则如下:1.比赛类别:男子组和女子组。
2.年龄组别:初中组(13-15岁)和高中组(16-18岁)。
3.报名资格:所有在校中学生,包括初中和高中。
4.比赛形式:分为预赛、半决赛和决赛三个环节进行。
5.报名:每个参赛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参赛名单,并缴纳报名费。
6.比赛计时:采用计时器和光电终端,确保计时准确。
7.裁判:比赛由专业裁判组织机构负责裁判工作,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资料
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18年9月在青岛市和淄博市、日照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射击、自行车(公路、场地、山地、BMX小轮车)、武术(套路、散打)、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射箭、击剑、现代五项、手球、橄榄球、田径、游泳(跳水、公开水域)、铁人三项、跆拳道、拳击、举重、国际式摔跤、柔道、体操(蹦床、艺术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
三、参加单位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滨州市、德州市、聊城市、临沂市、莱芜市、菏泽市。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一)山东籍或有资格代表山东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二)经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三)符合山东省体育局有关规定,并自愿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四)符合规程总则和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规则的有关规定;(五)获得注册和建证运动员注册建证规定:1、各单位只能为本市户籍的运动员注册建证。
2、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照省体育局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注册建证(具体办法另行通知),获得山东省体育局颁发的《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竞赛证》,并在2015、2016、2017年参加两次全省锦标赛(以各项目训练单位每年锦标赛后确认名单为准,正式报名后,因各种原因未能参赛或中途无故退赛者,不视为参加一次锦标赛)或代表山东参加国际、国内青少年比赛(以当年省体育局下发的正式名单为准)方有资格参加第二十四届省运会。
凡没参加省运会预赛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省运会决赛(经省体育局同意参加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的运动员除外)。
3、代表外省(市、自治区)在全国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省运会。
凡在省运会预赛或决赛报名之后至各项目比赛开始之前,经查实有运动员违反注册等参赛资格规定的,将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并依据该项目第二十四届省运会竞赛规程、最新竞赛规则以及其它相关规定,可以重新确定竞赛编排方案并进行比赛;凡在各项目比赛开始之后至比赛全部结束之前,经查实有运动员违反注册等参赛资格规定的,将取消运动员(队)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进行比赛的其他运动员(队)成绩及竞赛编排不变;凡在各项目比赛全部结束之后查实有运动员违反注册等参赛资格规定的,将取消运动员(队)的比赛成绩,其他运动员(队)所获名次依次递补。
2024年中学秋季运动会方案及竞赛规程
2024年中学秋季运动会方案及竞赛规程一、运动会目的和宗旨为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和竞争意识,提高学校体育水平,构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特举办本次中学秋季运动会。
二、运动会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16日地点:学校体育场三、运动项目1. 田赛项目(1)100米赛跑(男女各一组)(2)200米赛跑(男女各一组)(3)400米赛跑(男女各一组)(4)800米赛跑(男女各一组)(5)1500米赛跑(男女各一组)(6)跳远(男女各一组)(7)三级跳远(男女各一组)(8)铅球投掷(男女各一组)(9)标枪投掷(男女各一组)2. 接力赛项目(1)4×100米接力赛(男女各一组)(2)4×200米接力赛(男女各一组)3. 篮球比赛(1)3V3篮球比赛(男女各一组)(2)5V5篮球比赛(男女各一组)4. 足球比赛男子足球比赛(组队报名,每队11人)5. 排球比赛女子排球比赛(组队报名,每队6人)6. 游泳比赛(1)男子50米自由泳(2)男子50米蛙泳(3)男子50米仰泳(4)男子50米蝶泳(5)女子50米自由泳(6)女子50米蛙泳(7)女子50米仰泳(8)女子50米蝶泳四、竞赛规程1. 参赛资格(1)参赛选手必须为全校在册学生。
(2)田赛项目、篮球比赛和足球比赛每个班级可报名1支代表队参赛。
(3)接力赛项目、排球比赛和游泳比赛每个班级可报名2支代表队参赛。
2. 竞赛方式(1)田赛项目:按年级分组进行比赛,采用分组循环制,每组前三名获得奖牌。
(2)接力赛项目:按年级分组进行比赛,每组前三名获得奖牌。
(3)篮球比赛和足球比赛:采用淘汰制,决出冠军、亚军和季军。
(4)排球比赛:采用小组赛+淘汰制,决出冠军、亚军和季军。
(5)游泳比赛:按年级和性别分组进行比赛,每个项目前三名获得奖牌。
3. 竞赛规则(1)田赛项目和游泳比赛的规则参照国际田径联合会和国际泳联规定。
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1.竞赛背景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是全国高水平大学生体育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促进大学生体育运动、强身健体,发现和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推动社会体育事业的发展。
为了确保本届大学生运动会能够有序、健康、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竞赛规程总则。
2.竞赛宗旨本竞赛规程总则的制定宗旨是:为了规范本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活动,确保比赛结果真实、公正、公平、合理,保障选手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并规范组织运动会的工作程序。
3.组织机构(1)组织委员会:本届大学生运动会的最高组织机构。
由学校领导、体育教师和学生体育工作人员组成。
(2)竞赛管理中心:由组织委员会成立,负责大学生运动会全面协调、组织和管理工作。
(3)执行委员会:由竞赛管理中心成立,负责竞赛的具体实施和运作管理。
4.竞赛办法本届大学生运动会的竞赛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运动员选拔:比赛项目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在各项目中,先由各高校内部进行选拔,符合选拔标准的选手才能参加本次大学生运动会。
(2)比赛项目:本届大学生运动会共设置18个比赛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及规则详见《大学生运动会比赛项目规定》。
(3)比赛方法:大学生运动会采用积分制度,参赛选手或组别积累的成绩越高,则排名越靠前。
具体竞赛方法详见各项比赛项目规则。
(4)参赛选手:参赛选手必须为我国高等院校在读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参加比赛的体能和技能,并经学校选拔和训练选拔出来的合格选手。
(5)比赛组别:本届大学生运动会共设置男子组和女子组两个组别。
5.竞赛原则(1)公正、公平、公开:运动会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选手的参赛机会和比赛结果的真实性。
(2)安全第一:为保证比赛的安全,组织委员会将对各个比赛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和管理,同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并全程录像监控,确保比赛中选手的人身安全。
(3)友谊第一:本届大学生运动会倡导友谊和团队协作精神,注重运动员之间的交流、合作和相互尊重。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2.04.1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体青字〔202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现将《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讨论,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于2022年5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小项和年龄设置另行通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邮编:100763电话:(010)87182341、87182076传真:(010)87182037体育总局办公厅2022年4月18日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致第三十二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的XXX》、《中共中央国务院致北京第二十四届冬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的XXX》有关精神,落实《提高为国争光能力以赢的目标做好巴黎奥运会备战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以“赢”的目标强化青训改革创新。
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优势,通过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龙头和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城市在抓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质量,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根基,为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不断提升我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提高为国争光能力打好坚实基础。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至8月在广西举行(冬季项目时间另定)。
三、竞赛项目夏季项目:射击、射箭、自行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马术、帆船、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体操、蹦床、艺术体操、手球、曲棍球、高尔夫球、橄榄球、足球、篮球、三人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冲浪、滑板、攀岩、街舞、棒球、垒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蹼泳、技巧、泰拳(表演项目)。
运动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
运动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运动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省运动会是我省规格最高、参与人员最多、影响最大的综合性体育盛会,每四年一届,迄今已成功举办了X届。
X年9月,在焦作市举办的省第X届运动会闭幕式上,我市接过了省第X届运动会的承办旗帜,标志着省运会进入了“X时间”。
按照省运会举办的惯例,省第X届运动会先期比赛项目从X年5月份开始,开幕式应在X年9月举行。
为做好省第X届运动会筹备组织工作,根据省运会承办工作要求,借鉴外地承办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省运惠民为目标,创新办赛形式,体现X特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办一届精彩、圆满、安全、节俭的体育盛会,充分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和全民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2、目标要求:建设一流的体育场馆设施,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以优异的运动成绩和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进入全省体育先进行列。
3、工作原则:一是开放原则。
坚持“开门办赛”,将筹备工作过程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筹备工作要集聚多方资源,吸引更多的人关心省运、支持省运、参与省运,体现X人民热情、文明、开放、包容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是创新原则。
本届省运会要在遵循运动会规程总则的前提下,认真借鉴先进地市的办赛经验,发挥X的特色和优势,创新思路理念、方式、方法,努力办出特色、办出亮点。
三是节俭原则。
把节俭原则贯穿于筹备工作的全过程,讲究实际,精打细算,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
四是和谐原则。
把承办好省第X届运动会作为X市创建省级全民健身示范市的重要机遇,实现省运惠民、发展为民。
充分发挥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动员全市人民共同做好筹备工作,办一届安全、文明、和谐的省运会,让全市人民共享省运快乐。
二、工作进程整个筹备阶段分为五个阶段(一)基础筹备阶段(X年1月——X年3月)主要任务:开展考察调研工作,形成省第X届运动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建立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流程。
2024年校园运动会举办方案
2024年校园运动会举办方案校园运动会是学校体育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团队协作能力和竞技水平,增强学校体育氛围,激发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
2023年的校园运动会将是一场隆重、精彩的盛会。
本文将从运动项目设置、赛程安排、比赛规则、场地设施和宣传推广等方面,提出举办方案。
一、运动项目设置1. 田径100米短跑、200米短跑、400米短跑、800米长跑、1500米长跑、4×100米接力、跳远、跳高、铅球、标枪等。
2. 球类运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高尔夫球等。
3. 水上运动游泳、跳水、水球等。
4. 其他项目自行车、射箭、击剑、空手道、舞蹈、武术、体操等。
二、赛程安排1. 开幕式开幕式将举行盛大的游行场面,各参赛队伍踏着激昂的音乐入场,学校领导致辞并点燃圣火,标志着运动会正式开始。
2. 分组比赛根据参赛队伍的规模和实力,进行区域分组比赛,以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3. 体育节目展示在比赛之外,安排一系列的体育节目如舞蹈、武术和杂技表演等,增加校园文化多样性。
4. 闭幕式闭幕式是对本届运动会的总结和表彰,重点表彰各个项目的冠军、亚军和季军,并颁发奖牌和奖杯。
三、比赛规则1. 竞赛资格参赛选手必须是本校在册学生,并经过相应的选拔赛或选拔程序,代表班级或者学院参加比赛。
2. 平等、公正原则比赛过程中,要确保所有参赛队伍和选手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遵守体育道德,尊重裁判的判决。
3. 队伍限制除了部分个人项目外,大多数团队项目需组成队伍参赛。
团队人数限制为10-15人。
4. 处罚规则对于违纪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体育道德问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取消成绩、禁赛等。
四、场地设施1. 田径场设有专业的田径跑道、跳远、跳高、铅球和标枪等专项设施,并配备观众席。
2. 球场设有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专项球场,并配备观众席和辅助设施。
3. 游泳馆设有正式比赛标准的游泳池和跳水池,并配备观众席、更衣室和储物柜。
2024年举办运动会策划方案
2024年举办运动会策划方案一、背景介绍2024年是我们国家体育发展的重要年份,也是体育运动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的阶段。
为了推动我国体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对体育运动的参与度和热爱度,决定在2024年举办一届盛大的运动会。
二、目标设定1. 提高人民群众的体育意识,增强全民健身意识。
2. 推动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在国际体育舞台上的影响力。
3. 打造一个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体育盛事。
三、总体策划1. 时间和地点选择:运动会将于2024年下半年在我国一个具备丰富体育设施和优美环境的城市举办,确保具备举办大型运动盛会的硬件条件和软件支持。
2. 宣传推广:利用各种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提前引起公众的关注和热情参与。
组织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如体育明星见面会、体育讲座等,增加运动会的知名度。
3. 赛事组织:设立多个赛事项目,包括田径、游泳、篮球、足球、网球等传统项目,以及一些新兴项目,如攀岩、滑冰等。
加强组织协调,安排赛程,确保赛事的顺利进行。
4. 设施建设:对现有场馆进行维护升级,增加场馆设施,确保场地符合国际标准。
同时,利用运动会的契机,增加对运动场地的投资,提升城市的体育设施水平。
5. 志愿者招募和培训:组织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运动会志愿者工作,提供志愿者培训和活动策划指导。
通过志愿者的参与,拉近体育运动与市民的距离,增加市民对体育的关注和参与度。
6. 安全保障:制定科学的安全保障方案,加强场馆和周边区域的安全管理,确保参赛运动员和观众的人身安全。
7. 环境保护:举办绿色运动会,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鼓励使用绿色能源,提倡低碳出行等环保行动。
四、具体策划方案1. 宣传推广(1)建立官方网站和手机APP,提供赛事信息、报名信息、赛程安排等服务。
(2)通过新闻媒体、电视台和社交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
(3)举办体育明星见面会、公益活动等,吸引公众关注。
2. 赛事组织(1)设立核心赛事项目,吸引国内外优秀运动员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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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18年9月在青岛市和淄博市、日照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射击、自行车(公路、场地、山地、BMX小轮车)、武术(套路、散打)、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射箭、击剑、现代五项、手球、橄榄球、田径、游泳(跳水、公开水域)、铁人三项、跆拳道、拳击、举重、国际式摔跤、柔道、体操(蹦床、艺术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
三、参加单位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滨州市、德州市、聊城市、临沂市、莱芜市、菏泽市。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一)山东籍或有资格代表山东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二)经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三)符合山东省体育局有关规定,并自愿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四)符合规程总则和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规则的有关规定;(五)获得注册和建证运动员注册建证规定:1、各单位只能为本市户籍的运动员注册建证。
2、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照省体育局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注册建证(具体办法另行通知),获得山东省体育局颁发的《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竞赛证》,并在2015、2016、2017年参加两次全省锦标赛(以各项目训练单位每年锦标赛后确认名单为准,正式报名后,因各种原因未能参赛或中途无故退赛者,不视为参加一次锦标赛)或代表山东参加国际、国内青少年比赛(以当年省体育局下发的正式名单为准)方有资格参加第二十四届省运会。
凡没参加省运会预赛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省运会决赛(经省体育局同意参加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的运动员除外)。
3、代表外省(市、自治区)在全国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省运会。
凡在省运会预赛或决赛报名之后至各项目比赛开始之前,经查实有运动员违反注册等参赛资格规定的,将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并依据该项目第二十四届省运会竞赛规程、最新竞赛规则以及其它相关规定,可以重新确定竞赛编排方案并进行比赛;凡在各项目比赛开始之后至比赛全部结束之前,经查实有运动员违反注册等参赛资格规定的,将取消运动员(队)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进行比赛的其他运动员(队)成绩及竞赛编排不变;凡在各项目比赛全部结束之后查实有运动员违反注册等参赛资格规定的,将取消运动员(队)的比赛成绩,其他运动员(队)所获名次依次递补。
”(六)引进运动员规定1.以户口所在地身份证为准,凡省外身份证号码且在2014年6月30日之后户籍落户山东的运动员参加山东省第24届运动会均视为引进运动员。
往届省运会引进的运动员不视为引进。
2.甲组运动员的引进工作由省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
引进的运动员必须办理转正或试训手续,并代表山东完成全国注册,方可代表某市参加第24届省运会。
乙组运动员的引进工作由各市负责,引进的运动员必须代表山东完成8年以上全国注册(有年龄限制的项目,必须签定在达到注册规定年龄时,代表山东进行全国注册的协议书,未满16周岁的须由法定监护人代签),符合第24届省运会资格的运动员方可代表引进单位参加省运会。
各市将拟引进的运动员名单和材料报省相关项目管理单位,省相关项目管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集训,合格者可办理引进手续。
引进材料由省项目管理单位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省体育局审批。
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引进。
男子足球甲组的引进以该运动员参加全运会的资格代表山东为准。
即:中国足协认定该运动员注册且全运会代表山东参赛。
如发生运动员转会或所属单位变更,转会协议内容具备全运会代表山东的方能参赛。
3.各代表团每个组别、每个项目最多只能引进2名运动员。
引进运动员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4.2016年1月底前,省体育局公示引进运动员名单,2016年2月底之前公布全部符合参加省运会的引进运动员名单。
5.第二十四届省运会预、决赛期间,凡被查出有假引进的,除取消参赛运动员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外,每查出一名运动员在所属代表团中扣除2枚金牌,26分。
(七)运动员交流规定:1.允许省内各市之间运动员有序交流。
已经办理交流手续的运动员不得更改参赛项目。
2.省内市间交流运动员,输出市可不受单位、项目和运动员交流人数限制,输入市每个项目只能与一个市交流(东道主不受限制);足球、篮球、排球(沙摊排球除外)、手球、橄榄球项目每个组别参赛队交流人数不得超过3人(东道主代表队的本市籍运动员不得少于报名人数的50%);2人以上(含2人)团体项目,每个项目不得超过2人;个人项目每小项只允许交流1人。
3.办理交流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4.交流运动员成绩交流双方各计50%。
5.运动员交流必须签订《山东省运动员交流协议书》,一式四份,由省体育局统一印发,在规定时间内报省各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体育局批准备案,省各项目管理单位一份,交流双方单位各持一份,省体育局在2016年1月31日前公布交流名单。
6.引进的运动员不能进行交流。
(八)运动员换项规定1.所有参加第二十四届省运会的运动员允许换项一次。
2.本周期第一次参加省年度锦标赛的项目为首次参加项目,此后有更换项目参赛的视为换项,需办理换项手续,新换项目必须出山一次。
3.省项目管理单位按省体育局规定,具体负责运动员的换项工作,并报省体育局备案。
换项时间截止于2017年9月30日,省体育局2017年12月31日之前公布换项名单。
4.引进运动员不得换项。
(九)输送到解放军具备与我省实行奥运会、全运会两次计分,并通过第二十四届省运会资格的运动员,经省各项目管理单位核准后,报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在该项目预赛报名之前,国家体育总局公布认定双计的运动员方可代表所属输送市报名参加省运会。
(十)通过第二十四届省运会资格的运动员,经省各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并报省体育局批准的,同高等院校或俱乐部双重注册的运动员,可代表输送市参加省运会。
(十一)经省体育局批准,第十三届全运会期间临时转会(交流)到省外参加第十三届全运会,并符合第二十四届省运会参赛资格的我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可代表所属输送市报名参赛(以省项目管理单位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提供的名单为准)。
(十二)山东省运动队运动员符合参赛资格的均可代表输送市报名参赛。
(十三)凡无故不参加省体育局指定比赛或集训任务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第二十四届省运会比赛。
(十四)本周期(2015-2018)年度赛前文化课考试和思想品德不合格的,以及受到纪律处分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省运会。
五、参加办法(一)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携带《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竞赛证》、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本人和教练员签名的反兴奋剂保证书。
(二)各项目参加决赛的运动员须经过预赛选拔确定。
凡被国家体育总局选派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的运动员,比赛时间与省运会该项目预赛时间冲突的,需在该项目预赛前30天提供国家体育总局选调文件(原件)、省相关项目管理单位申请报告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证明。
经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分管局领导签字后可直接参加决赛。
(三)各项目参加决赛的报名人数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四)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形式和办法由各实施单位制定,资审结果报省体育局备案,省体育局负责监督检查。
根据运动员身份证年龄并参照骨龄划分参赛组别。
24届新建证运动员骨龄低于身份证年龄者,以身份证年龄参赛,骨龄大于身份证年龄1岁(含)以上者,按骨龄参赛;参加过23届省运会的乙组运动员按照23届骨龄顺推至2018年参加24届省运会,不再重新建证。
当身份证年龄大于骨龄2岁以上者,以身份证年龄参赛,身份证年龄大于骨龄2岁以内及身份证年龄小于骨龄者,按顺推后骨龄参赛。
允许运动员同项目升组比赛(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有规定的除外),引进运动员不得升组比赛,运动员参赛组别以省运会预赛报名为准。
(五)东道主在所设项目(甲、乙组)内另可增报20名参加预赛未取得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参加决赛,每个大项限报2人;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橄榄球项目可以直接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
(六)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含团长、副团长)数量规定:凡参加比赛运动员总数(不包含第二十四届省运会开幕式前决赛已经结束项目的运动员人数,下同)在20人(含 20人)以下的代表团,工作人员人数不超过3人;运动员总数在 21人至50人的,可报工作人员5人;运动员总数在51人至 100人之间的,运动员每超过10人(尾数不足10人的,按 4舍 5入的方法计算),可增加 1名工作人员;运动员总数在101人以上的,运动员每超过15人(尾数不足15人的,按 7舍 8入的方法计算),可增加 1名工作人员。
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运动员总数在4人(含4人)以下的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5人至50人(含50人)的,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人;运动员每增加50人可增设副团长1名,以此类推。
此外,如各代表团工作需要,可另外增设副团长1-4人,不占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比例,一切费用自理。
(七)各代表团每个项目代表队应配备1名医生,在决赛报名时配备的医生都须在指定某一个项目中进行工作。
六、竞赛办法(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或国际单项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项目竞赛规则,单项规程规则中同省运会规程总则不一致的,以省运会规程总则为准。
因选材和项目设置原因,省项目管理单位自行制定的竞赛规则,必须报省体育局批准,并且在2015年开始在山东省年度比赛中使用的方可在省运会实施。
年度比赛、预赛和决赛的竞赛办法应一致。
(二)本届省运会决赛中所有项目必须通过比赛排出名次顺序,录取名次均不得并列。
(三)各项目按照《项目竞赛规程》进行预赛,并根据《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和录取名额确定参加决赛人数。
(四)参加第二十四届省运会的各市代表团,必须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的比赛,且报名队伍总数不得少于6支。
(五)开幕式后举行14个大项的比赛,除田径、游泳、射击、射箭、举重、足球、篮球、乒乓球、赛艇、皮划艇、羽毛球、排球项目以外,承办单位可在设项中任选2个项目,报省体育局确定。
以上项目原则上集中在10-12天完成。
(六)年度比赛、预赛、决赛各项目裁判人员由省项目管理单位按单项竞赛规程、规则的要求选派。
(七)比赛服装按照各项目竞赛规则、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八)如采用积分的形式进行年度锦标赛的项目,可通过积分确定省运会决赛资格,积分办法由省相关项目管理单位制定。
(九)预赛参赛运动队集体项目不足3队的不进行比赛;个人及团体项目不足2个代表队,运动员人(队)数不足3人(队)的不进行比赛。
决赛阶段中,个人或团体项目满足2个人(队)可以进行比赛。
运动员人(队)数以各项目参加省运会预、决赛正式报名单为准。
七、兴奋剂、性别检查(一)兴奋剂检查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体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