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发展历史
成品油消费税制度实施情况及完善建议
成品油消费税制度实施情况及完善建议逯思思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制体系”。
消费税作为四大税收之一,将是国家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随着成品油市场的不断发展,成品油消费税的改革也势在必行。
本文通过对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制度的梳理,指出成品油消费税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建议,旨在为我国成品油消费税的改革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成品油;消费税;税制改革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9-0167-02成品油作为不可再生资源,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调节消费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制度等方面有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成品油消费税制度在实施中逐渐暴露了逃避缴纳消费税等一系列问题,2018年初国家税务总局专门针对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的有关问题出台公告,在国内成品油市场引起不小震动,可以看出,成品油市场在不断规范,国家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在不断加强。
然而,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制度改革起步较晚,不管是成品油消费税制度还是税收征管体系,一直存在生产企业税负重、税收监管不到位、收入分成单一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高质量发展依然面临种种挑战,成品油消费税制度改革是我国改革和完善消费税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制度的基本情况(一)我国成品油消费税的发展历程1994年分税体制改革,成品油消费税确立。
1993年底,国务院及国税总局发布消费税相关的通知,其中规定消费税、海关代征消费税等归属于中央固定收入。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汽柴油的单位需要交纳消费税,其中汽油交纳0.2元/升,柴油交纳0.1元/升;出口汽柴油免征消费税。
1998年鼓励无铅汽油,确立汽柴油征收范围。
2006年国家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扩大石油制品的征收范围,增加成品油税目,下设七个子目,除了将原有的汽油、柴油调整为成品油子目外,新增燃料油、航空煤油、脑油、溶剂油、润滑油五个子目。
税收的起源和历史发展
税收的起源和历史发展税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的贡税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人们必须向国家缴纳物品、劳务或货币等形式的税款来维持公共事务和国家政权的运转。
税收的历史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有不同形式和目的的税收。
税收的历史可以从古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开始讲起。
在这些文明中,国家通过收取农产品的一部分作为税款来维持国家的运作。
在古代希腊和罗马,税收的性质逐渐多样化,包括土地税、贸易税、奴隶税等。
古罗马帝国时期的税收制度较为复杂,有时甚至会导致社会的动荡和政权的崩溃。
中世纪的欧洲是封建社会的时代,国王和贵族统治着各自的领地,通过收取土地租金和公共领地的收入维持政权。
此外,教会也有权力征收教会税。
然而,在这个时期,征税的形式并不公平,通常是由贫穷人负担大部分税收,而富裕人可以借助特权免税。
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税收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革。
到了17世纪,国家需要更多的财政支持来维持国家军队、行政机构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因此,各国开始实行普遍的税收制度,如英国的窖税、酒税和消费税等。
这些税收主要是为了提供国防和国家建设所需的财政资金。
18世纪,亚当·斯密提出了经济学中的"税赋应当通过能够缴税的人民所能接受并公平地分摊负担"这一观点,形成了现代税收理论的基础。
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税收制度进一步发展为通过收取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等直接税来提供经过审慎考虑的公共服务和福利。
20世纪后期,随着福利国家的兴起,更多的税收用于社会保障、医疗保健和教育等领域。
现代社会的税收制度不仅仅是为了维持政府的运作,也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的实现而存在。
近年来,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税收制度带来了挑战。
跨国公司和个人往往通过避税和逃税手段来减少税负,这导致国家的税收收入减少和税收不公平的问题。
因此,各国纷纷采取行动加强税收监管和国际税收合作,以确保税收制度的公正和有效性。
第二章___税收的起源和历史发展
数据来源:
经合组织(OECD) : 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NBCR) 美国国税局(IRS): 英国税务与海关署(HMRC):
加拿大收入署(CRA):www.cra-arc.gc.ca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 .au 新西兰税务部(IRD): 日本财政部(MOF):www.mof.go.jp 新加坡国内收入管理局 .sg 韩国财经部//english .mofe.go.kr
经济条件——私有制的存在
税收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的 分配,这种分配只有对那些不属于国家所有 或者国家不能直接支配使用的社会产品才是 有意义的。当社会存在着私有制,国家动用 政治权力将一部分属于私人所拥有的社会产 品转变为国家所有的时候,税收这种分配形 式就产生了。因此,国家征税实际上是对私 有财产的占有。
贡、助、彻这三者都是王室作为土地所有者对土 地收获的原始的强制课征形式,在当时土地所有 制下,其基本特征为地租,从税收起源角度看, 由于王室又是国家代表,因此,贡,助,彻也具 有一些税收萌芽的原始形式,是我国税收产生的 起源。
(二)工商税收的出现
关市之赋——是指为适应手工业发展,开 始对经过关卡和上市交易的物品的征收。 具有关税和商品交易税的性质。
思考题: (5-6号) 1.为什么说税收是一个历史范畴? 2.在税收的发展过程中,税制结构的变
税收的起源和历史发展
第二节 我国税收的历史发展
(三) 税制结构的发展变化—各社会主体 税种的演变 (四) 税收征收实体的发展变化 (五) 税收管辖权的发展变化 (六) 税收名称的发展变化
(一)税收地位和作用的发展变化—在财政收入中 的比重的演变
奴隶社会
封建社会
资本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社会
王室土地收入 税收收入
税收收入
修订个人所得税,把原来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 节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统一了起来。
第三节 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建立和发展
流转税制的改革
改革后的流转税制由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组成
其他税种的改革
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大到所有矿产资源,配合增值税改革适当调整 了税负
开征土地增值税,证券交易税(暂缓出台)、遗产税(未开征) 调整城乡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 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
税收处于初始形态,不仅名称较多,而且往往与其他形 式相混合。
租税合一 赋役合一 税罚合一
实行最古老的直接税形式,实物课征。
第二节 我国税收的历史发展
二、我国封建社会的税收
封建社会相对于奴隶社会,税收增加很多 封建社会税收的种类
对农业的课税 对人头的课税 对工商业的课税 对财产和其他的课税
体税种的演变
1、以古老的简单直接税为主体税的税收制度 2、以商品和劳务税为主体税的税收制度 3、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的税收制度 4、以商品和劳务税与所得税并重的税收制度
税制结构的变化
简单的直接 税为主体税
简单的间接 税为主体税
现代直接税 为主体税
现代间接税 为主体税
流转税与 所得税
双主体税 趋势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一、我国消费税改革的现状我国的消费税制度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最初是为了调整商品价格、促进生产和消费结构的升级,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消费税制度也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目前,我国消费税主要包括烟草消费税、酒类消费税、汽车消费税等。
这些税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行为,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亟待提高,税收范围和税率设置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优化。
在消费税改革的过程中,我国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国消费税的税收收入相对较低,难以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
消费税对产业发展和消费者行为的影响力还不够强,缺乏有效的引导和调节作用。
我国消费税的征管和征收环节存在一定的问题,部分税款难以征收,导致出现了一些税收漏洞。
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有待提高,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为了解决我国消费税改革中的问题和挑战,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推进一系列改革措施,以促进消费税制度的完善和健全。
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对消费税征收的力度,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和征管机制,以提高税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我国将进一步优化消费税的税收范围和税率设置,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促进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良好行为。
我国将进一步提高消费税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加强税收政策的公开和信息披露,以提升税收的公信力和合理性。
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对消费税改革的政策研究和制定,加强对相关产业和消费者的引导和管理,以实现消费税制度的更加完善和健全。
我国消费税改革的趋势是向着更加合理和健全的方向发展。
我国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消费税改革的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以推动消费税制度的转型升级和完善。
我国相关产业和消费者也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强自身的发展和管理,以适应消费税改革的需要。
相信在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消费税改革将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消费税的发展历程
消费税的发展历程
消费税是一种由国家对商品和服务进行征收的税收。
它的征收对象是特定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其税率通常以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为基础。
在世界各国发展消费税的历程中,可以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
当时,为了解决财政赤字问题,一些国家开始实行消费税。
这种税收形式主要依靠对特定商品征收附加税的方式,例如对烟草、酒精和汽车等商品。
第二阶段可以追溯到20世纪中叶。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实行广义消费税。
广义消费税是指对所有商品和服务征收统一税率的税收制度。
这种税收模式可以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同时也方便了税务管理。
第三阶段可以追溯到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
在这个阶段,一些国家开始实行增值税(VAT)。
增值税是一种以价值增加为基础的税收形式。
在这个税收制度下,企业可以从它们的销售额中扣除支付给供应商的增值税,只需要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他们产品的附加值。
这种税收模式逐渐成为世界各国最常见的消费税制度。
总的来说,消费税的发展历程可以看作是从局部到整体、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通过不断改进税收制度,各国可以更好地管理税收收入,提高财政健康和社会福利。
中国税收制度
中国税收制度中国是一个税收制度发展较为完善的国家,在国内各行各业的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税收是国家最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之一,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为了更好地帮助公民了解中国税收制度,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中国税收的历史发展中国税收制度的历史可追溯到古代,早在战国时期就有敕赋的产生,汉朝时期出现了民头、亩产法等形式的赋税;随着时间的推移,税制逐步完善,唐朝时期,租庸调制度出现,宋朝以后,开始实行货币税制,清朝实行采地赋制,直到1902年,清政府发布了实施现代税制的方案,才拉开了中国现代税收制度的序幕。
中国现代税收制度主要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新中国成立至1980年代初,这个阶段的中国基本上是一个计划经济体制,税收也是由国家统一制定;1980年代初至2001年为第二阶段,这个阶段为改革开放初期,开始走向市场经济体制;2001年至今为第三阶段,这个阶段的税收制度已针对现代市场经济进行重要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二、中国税收制度的概述中国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增值税是中国税收制度的基础,也是占税收总收入的最大份额。
此外,中国税收制度还有一些特殊的税种,比如烟草税、车辆购置税、城建税等。
这些税种不仅可以为国家带来收入,还起到了一定的调节市场等方面的作用。
三、中国税制改革历史证明,税制改革是一项既困难又必要的任务。
这就需要我们审慎地制定税制改革政策,避免造成过度负担或不公现象的出现。
从2018年开始,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税制改革,比如减税降费、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调整企业所得税等,这些改革的目的是帮助企业降低负担、提高竞争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四、税务合规税收合规可以理解为遵守税法规定的行为准则。
税务合规的目标是在保持合规的同时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对于国家税收贡献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能确保企业的廉洁自律。
我国增值税的历史沿革
我国增值税的历史沿革中国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它在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实施。
增值税的历史沿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当时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经济体,面临着经济改革和现代化的挑战。
为了适应经济转型的需要,中国政府于1984年开始试点增值税制度,并在1985年全面推行。
以下是我国增值税的历史沿革的详细介绍。
1. 增值税试点阶段(1984年)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政府决定进行经济改革,并将增值税作为试点项目之一。
在此阶段,增值税试点范围仅限于一些特定行业,如机械、化工和轻工业等。
增值税的引入旨在改善原有的营业税制度,解决税负不均衡、漏税和偷税等问题。
2. 加快推进阶段(1985-1993年)1985年,中国政府正式实施增值税制度。
这一决策标志着增值税进入全国范围。
在这一阶段,增值税的税率为17%,税收规模逐渐扩大。
此外,政府还对增值税征收方式和退税制度进行了逐步改革,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3. 制度完善阶段(1994-2008年)在此期间,中国政府对增值税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
1994年,政府实施了新的增值税法,将税率分为两档,分别为17%和13%。
这一改革旨在优化税率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减轻了一些行业的税收负担。
此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值税的税收规模持续扩大。
为了应对经济的变化和需求,政府在2007年进一步调整了增值税率,将税率分为17%和11%两档。
此举有助于降低产品价格、促进消费和支持内需。
4. 现代化阶段(2009年至今)自2009年以来,中国政府继续对增值税制度进行改革,以推动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
在这一阶段,政府针对特定行业和地区实施了差别化的增值税政策,以促进产业升级和发展。
此外,在2016年,中国政府进一步深化了增值税改革,全面推行增值税“增量扣税”政策。
这一政策调整将按照价值增加额进行征税,并逐渐取消一些特定领域的差别税率,实现增值税制度的统一和简化。
总结起来,我国增值税的历史沿革是一个持续完善和调整的过程。
消费税的发展历程
消费税的发展历程消费税是一种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和享受服务的金额征收的税收,与直接税相对。
它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存在,并且有着悠久的发展历程。
下面将介绍消费税的发展历程。
首次出现消费税的记录可追溯到古代罗马帝国时期。
当时的消费税是作为特定商品销售费用的一种形式存在,用于赞助公共建设和政府运作。
消费税的一个早期形式是唐朝时期的埋轮钱,这是一种对轮船和船只使用的一种税费。
随着欧洲各国的国家建设,消费税的形式也开始多样化。
18世纪末,英国政府推出了一种与商品购买相关的国内税收方案,即“佩勒姆法案”。
该法案规定了特定商品的特许使用税,包括啤酒、烈酒和煤炭等。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广义消费税的实施。
19世纪初,法国国内也出现了一种类似的税收制度,被称为“萨伏伊收入税”。
这是一种直接税和间接税混合的税制,其中包括了商品和服务的消费税。
20世纪初,消费税开始传播到其他国家。
1917年,俄国革命政府出台了商品专营法令,该法令规定了对烟草、盐和石油等商品的专营税。
同年,德国也开始实施了一种类似的消费税。
在现代社会,消费税的发展更加广泛和多样化。
许多国家都将消费税作为国家税收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
有些国家将消费税与增值税(VAT)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种基于商品和服务消费价值的税收制度。
这种税收结构使得政府能够在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方面获得更大的收益。
现代消费税的征收原则主要包括按照商品购买数量或金额计算税款,并根据预先设定的税率征收。
税款可以由销售商直接征收,或者由政府机构在商品出口或进口时征收。
总的来说,消费税作为一种税收手段,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它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经过了几个世纪的演变和改进。
作为一种与商品和服务消费密切相关的税收制度,消费税在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明朝财政收入概况
财政状况是社会运行的晴雨表,能直接反映出政局的好坏。
财政的恶化,必然导致社会的动荡直至政权的丢失。
从财政角度,我们可以较为清楚地看到明王朝灭亡的必然性。
财政收入种类:明朝的税种税收是国家的重要收入来源,明朝的税种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类:(一)田赋,即土地税。
中国历朝历代都是以农耕为主,所以土地税也自然是税收的最主要来源,明朝也不例外。
明王朝建立之初就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困境,百废待兴,为此,朱元璋推出移民垦荒、大兴屯田、奖励垦田、减轻民负等一系列改革措施。
全国田赋粮由此而不断得到增加:洪武14年(1381年)为2610.5万石,至洪武26年(1393年)达到3278.98万石。
田赋粮中的米麦,洪武26年将近2608.6万石,弘治时期(1488-1505年)为2679余万石,万历时期(1573-1620年)为2693.5万石。
与元朝相同,明朝的耕地分为官田与民田,官田约占全部土地的1/7,专指由无地少地的农民佃种的土地;民田则绝大多数为地主官僚所占有。
田赋也分两税,按田亩计征夏税与秋税。
具体税率为:官田亩税五升三合五勺(一勺=1/10合),民田减两升,为三升三合五勺。
民田税轻,实际上于大地主有利,而对佃种官田的农民不利。
这就使得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加大了两极分化,激化了社会矛盾。
此外,明朝开国近70年后的正统元年起,规定全国税粮实行折银缴纳,粮四石折银一两解京,开始了田赋以银缴纳的变革。
(二)工商税收入。
明朝主要的工商税收有盐税、矿税等。
盐的生产主要以两淮为多,其次为两浙。
盐政机关把灶户生产的盐收购过来,称为官盐,然后采取多种销售形式,如引法、开中法等。
这种方式的食盐专卖,在实行初期有一套较为完整的食盐产销制度,盐务秩序也较好,所以官府从中获利颇丰。
但是到了明代后期,由于政治腐败,商人贿赂官府,贩卖私盐,获取暴利,官府在盐课上巧立名目,大肆搜刮,致使盐政弊坏。
矿税,是对金、银、铜、铁、铅、汞、朱砂、青绿等产品的课税。
《税收发展史》课件
中国税制改革日趋深入,稳定和公平的税收环境对于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也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
总结
税收的历史演变与发展趋势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随着税收科技的发展,税收模式将会永远变化。
财政税收对国家经济的影响
税收贡献着国家财政收入,助力国家经济发展,同时支配经济和社会方方面面。
税收逃漏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
中国税制现状
1
现代中国税制的发展历程
中国税制体系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自1980年代开始实行个人所 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2
所得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特点和应用
所得税对个人和企业的所得征收,增值税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征收,企业所得税 作为税收体系组成部分引起了许多关注。
3
未来税收改革与发展趋势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
1
秦汉的均田制度与属地税制
2
秦朝实行的是秦始皇生前的燕、赵、韩地的
属地税制;汉初实行的是均田制度,晚期由
地亩制代替。
3
Hale Waihona Puke 周朝的赋役制度周朝实行的赋役制度,是农民自耕自战的生 产方式,同时形成了徭役赋税制。
隋唐的均田税制与衙役制度
隋代的均田制度,是对古代均田制度的发展 和完善,在唐代基本确定,在衙门设置衙役。
现代国家税制
1 工业革命后的税收制度 2 个人所得税的出现
3 税收体系的变革与完善
欧美国家在工业革命后逐渐 制定新的税收法规,如个人 所得税、增值税等。
个人所得税是现代税制的重 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 展必然与流行的纳税原则联 系在一起。
现代国家税收主要实行征收 “直接税“的核心,结构和税 率等都在长期不断地调整完 善。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
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施消费税,成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发展的变化,我国的消费税也在不断变革和完善。
近年来,我国消费税改革呈现出多重趋势和特点。
1. 征税范围逐步扩大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逐步扩大,不仅涉及到传统的消费品,如烟酒、汽车、化妆品等,还涉及到一些新兴的消费领域,如互联网服务、二手房交易、跨境电商等。
这种扩大征税范围的趋势是由于消费品的不断更新换代,以及新兴消费领域的出现,需要及时跟进征税政策。
2. 调节价格、促进产业发展
消费税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调节价格和促进产业发展。
随着消费税的不断调整,一些高端消费品的价格逐渐下降,也有助于实现消费结构的优化。
除此之外,消费税的差别化征收也将有助于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线的发展,提高行业产值和市场竞争力。
3. 同步改革与优化税制
我国近年来不仅在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方面进行了改革,同时还着重优化了整体的税收体系,进一步加强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例如通过调整增值税税率、实施减税降费等措施,优化了税收结构,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4. 加强跨国合作、防范税收逃漏
由于消费税涉及到国内市场和国际贸易,因此加强跨国合作和防范税收逃漏也成为当前趋势之一。
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多项双边和多边协议,建立了税务信息交换机制,共同打击税收逃漏行为,提高税收监管的效力。
总之,我国消费税改革呈现出多种趋势和特点,不断完善和优化的税收制度将会更好地支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同时,企业也需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动,以便做好企业发展的规划和布局。
改革开放以来税种的发展历史
改革开放以来税种的发展历史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税种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
1978年,中国开始实施了改革开放政策,当时的税收体系主要由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等几个税种构成。
这些税种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逐渐得到了完善和调整。
1980年代初期,中国开始逐步引入了增值税制度,这一税种在后来的发展中成为了中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
此外,中国还逐步推出了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新的税种,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1994年,中国实施了企业所得税改革,将企业所得税从原来的两级税制调整为统一的25%税率。
此后,中国还陆续对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税种进行了改革和调整,以促进税收制度的公平和效率。
2000年代以后,中国进一步加大了对税收制度的改革力度。
2008年,中国实施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扩大了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并调整了税率结构。
此外,中国还逐步开展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以及对资源税、环境税等税种的改革和调整。
2018年,中国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完善了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并调整了税率结构。
同时,中国还开始试点推进社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征收,以促进税收制度的协调和统一。
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税种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少数几个税种到多元化的发展过程。
税收制度的改革和调整不断推进,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并追求税收制度的公平、效率和可持续发展。
(完整word版)消费税的发展历史
消费税(Excise Tax),是一种古老的税种,其雏形最早产生于古罗马帝国时期。
当时,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城市的兴起与商业的繁荣,于是相继开征了诸如盐税、酒税等产品税,这就是消费税的原形。
消费税作为流转税的主体税种,不仅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而且还可以调节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限制某些奢侈品、高能耗品的生产,正确引导消费.同时,它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
消费税发展至今,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目前已被120多个国家或地区所征收,而且还有上升的趋势。
特别是近年来在为了可持续发展进行的税收法律制度改革的浪潮中,各国纷纷开征或调整消费税以便建立一个既有利于环境和生态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绿色税收法律制度.一、我国消费税开端我国的消费税是中央税,它是我国国务院财政收入中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源.早在1951年政务院就根据国家公布和实行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的规定,颁布了《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特种消费行为税,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消费税被迫取消.现行课征的消费税则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新设立的一种税,其法律依据是1994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等。
这些规范性文件都是为适应当时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税收法律制度进行大规模改革的需要而制定的。
它标志着我国的消费税法律制度基本建立起来。
二、2006年消费税改革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还调整了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税目的税负水平.(一)消费税政策调整的背景任何一次税制改革或税收政策调整,都是社会、经济和政治等因素变化的结果,都是为了适应发展变化以后的新形势。
你知道税价的历史起源吗?
你知道税价的历史起源吗?一、古代文明的税收制度1.亚述帝国税收制度:亚述帝国是古代近东地区的一个重要帝国,他们实行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税收制度。
他们依据不同的地区和产业划分了不同的税种,并通过严格管理和监控来确保税收的征收和使用。
2.古埃及的贡税制度:古埃及社会以农业为主,他们采用了实物贡税的制度。
农民需要按照一定比例将产出中的一部分上缴给国家,以支持国家的开支。
3.古希腊城邦的收入来源:在古希腊城邦中,税收是城邦国家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
他们通过对土地、商品和船只等征收税收来满足国家的开支。
二、中世纪封建社会的税收制度1.封建领主的赋税:在中世纪的封建社会中,土地是封建领主的最主要财产。
他们通过对农民征收各种赋税,例如土地赋税和人头税等,来获取财富。
2.教会的征税:在中世纪的封建社会中,教会也有权力对信徒征税。
教会通过收取什一税和奉献金等来维持教会的正常运转。
三、现代国家的税收制度1.现代国家税制的起源:现代国家税收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的欧洲。
在这个时期,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形成,并以全国性的税收制度来收取财富。
这种税制的主要特点是统一征税和合理分配税收负担。
2.现代税制的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现代国家税制也不断发展和完善。
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税种,例如所得税、消费税和财产税等,以满足国家的收入需求。
从上述的介绍可以看出,税价的历史起源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密切相关。
税收制度的出现和完善,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现代社会中,税收正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的重要手段。
通过不断改革和创新税收制度,我们可以更好地满足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
因此,了解税价的历史起源对于我们理解和认识税收的重要性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税种的发展历史
工商业税、货物税、盐税、关税、印花税、遗产税、交易税、屠宰税、房产税、地产税、使用牌照税、牧业税……改革开放前,国家税收体系的初步建立,为新中国迅速恢复生产和开展建设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财政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调节作用受到重视。
198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获人大通过,税制改革以适应对外开放需要、建立涉外税收制度为突破口向前推进。
而1983年到1984年的先后两次“利改税”,则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以税收的形式固定下来,引领中国税制改革进入全面发展阶段。
有关消费税的改革方向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行消费税制存在着许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度的关键所在。
通过探讨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消费税立法的不足以及缺陷和解决办法,以期使得消费税制度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消费税的改革意义重大,不仅有利于完善我国税收征收管理体系,增加财政收入,保证国家预算资金充足,更能起到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引导合理消费的目的。
消费税制度的现状一、采取暂行条例形式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征的货物税和特种消费税的基础上形成的,但是消费税的正式设立要追溯到1994年,1994年我国正式开征了消费税这一新的流转税种。
而后历经多方发展,消费税经过多次改革,俨然已经成为我国主体税种的一部分。
但是我国目前实行的消费税制度采取的仍然是暂行条例形式,我国开征消费税至今已近30年,但它依旧只是一个行政条例。
其间虽然经历了几次制度调整和完善,包括2006年消费税制度改革、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等,但是始终是一个暂行条例,并没有上升到立法层面,也没有体现税收法定原则。
二、税收收入全部归属于中央政府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将税收收入划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消费税作为我国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流转税种,其取得的税收收入全部归属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参与消费税的征收,付出了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却不享受分成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地方财政资金的持续吃紧。
自2008年国务院对消费税暂行条例的修订过后,消费税税收收入近年来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并占据我国中央政府税收收入总额的7%—8%。
三、针对特定税目征收根据征收范围的大小,消费税可以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前者是针对所有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普遍征收的一种做法,而后者是有选择性地针对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进行征收的一种方式。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特别消费税,我国亦是如此,为发挥消费税特定的调节作用,我国选择了15类税目除了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加征消费税,这15类税目大致上可以分为五种类型。
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探讨
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探讨【摘要】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是一个重要的税收政策议题,对于国家财政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历史演变和现状分析入手,探讨了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了优化建议。
本文认为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拓展是必然趋势,合理调整是未来发展的关键。
建议我国应加快消费税立法进程,明确征税范围,以促进税收制度的完善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合理规划和管理,将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实现税收和经济的良性循环。
【关键词】关键词:消费税、征税范围、历史演变、现状分析、问题、挑战、优化建议、未来发展、拓展、合理调整、立法进程。
1. 引言1.1 概述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是指在商品和服务交易过程中征收的一种税费,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税种之一。
消费税征税范围是指适用消费税的范围和条件。
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主要包括对特定商品和服务的征税,例如烟草、酒类、汽车等。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通常是通过税法明确规定的,对于不同的商品和服务可能会有不同的征税标准和政策。
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设定旨在调节市场供需关系,引导消费结构和方式,实现税收公平和效益最大化。
通过对一些特定商品和服务征收消费税,可以对其进行约束和调控,引导市民在消费时更加理性和节制。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也会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税收的收入,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加税收收入具有重要作用。
消费税征税范围是我国税收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设定和调整将对整个经济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我国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消费税征税范围,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实现税收体系的优化和调整。
1.2 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影响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扩大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通过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让更多的商品和服务纳入征税范围,从而增加税收收入。
这对支持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影响还体现在对社会公平的影响。
消费税发展历程
消费税发展历程消费税是指国家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加以征收的一种税收方式。
它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商品和劳务的最终消费者,而非生产者或中间商。
消费税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由个人或企业直接向政府缴纳的税收,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间接税是指由消费者购买商品或劳务时,税已经包含在商品或劳务的价格中,由商家代替消费者向政府缴纳的税收,如增值税和消费税。
消费税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时期,但在不同的国家和时期,消费税的形式和规模有所不同。
下面我们将重点介绍消费税的发展历程。
最早的消费税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罗马帝国时期。
罗马帝国时期,国家面临财政困难,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罗马政府开始征收对奢侈品和非必需品的额外税收,这可以看作是最早的消费税之一。
在封建社会,消费税被广泛应用于包括欧洲在内的许多地区。
封建社会的消费税主要是针对贸易进行征收的,主要是通过对商品的关税和关前税来实现的。
这些税收主要用于满足封建统治者的军费和行政支出。
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形成,消费税的形式和规模发生了显著变化。
19世纪中叶,德国成为第一个引入现代意义上的消费税的国家。
德国实施的消费税称为营业税,它对商品的交易进行征收,从而提供了一种稳定的、可预测的财政收入来源。
20世纪初,消费税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应用。
在大萧条期间,很多国家面临财政困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开始增加间接税的征收力度。
德国、英国、美国等国开始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征收更高的消费税,以增加财政收入。
在二战后的几十年里,消费税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
随着福利国家的发展,很多国家开始将消费税视为一种重要的财政工具,以满足国家支出的需求。
消费税的收入也成为了很多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近年来,消费税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发展。
一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开始逐步引入消费税,并将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一些发达国家也在不断调整和优化消费税的税制,以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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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Excise Tax),是一种古老的税种,其雏形最早产生于古罗马帝国时期。
当时,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城市的兴起与商业的繁荣,于是相继开征了诸如盐税、酒税等产品税,这就是消费税的原形。
消费税作为流转税的主体税种,不仅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而且还可以调节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限制某些奢侈品、高能耗品的生产,正确引导消费。
同时,它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
消费税发展至今,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目前已被120多个国家或地区所征收,而且还有上升的趋势。
特别是近年来在为了可持续发展进行的税收法律制度改革的浪潮中,各国纷纷开征或调整消费税以便建立一个既有利于环境和生态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绿色税收法律制度。
一、我国消费税开端我国的消费税是中央税,它是我国国务院财政收入中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源。
早在1951年政务院就根据国家公布和实行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的规定,颁布了《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特种消费行为税,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消费税被迫取消。
现行课征的消费税则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新设立的一种税,其法律依据是1994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等。
这些规范性文件都是为适应当时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税收法律制度进行大规模改革的需要而制定的。
它标志着我国的消费税法律制度基本建立起来。
二、2006年消费税改革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还调整了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税目的税负水平。
(一)消费税政策调整的背景任何一次税制改革或税收政策调整,都是社会、经济和政治等因素变化的结果,都是为了适应发展变化以后的新形势。
此次消费税政策的变化,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它的出台也是为了适应消费形势变化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1、是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的经济总量和综合国力有了根本性的提高。
需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彻底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它要求经济政策的确定(包括财税政策的确定),必须符合构建节约型社会的总要求。
2是产业政策导向的变化。
在我国产业结构发展和转换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的现象,由此造成了产能过剩和资源的浪费。
据国家发改委通报,目前全国90%左右的产品存在过剩现象,对生产者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给社会资源造成了许多浪费。
之所以造成产能过剩,既有市场调节不力的因素,也有政府引导不力的因素,因此需要在政策导向上加以完善,提高政府的宏观管理水平。
其中,消费是生产的目的,完善消费税政策对合理引导生产结构调整能起到有效作用。
3、是消费水平的变化。
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随之提高,2005年人均GDP已经达到1200多美元,已经初步进入了消费升级的临界点,并面临着进一步提高消费水平,改善消费结构的新机遇。
但是,现行的一部分消费税应征税目,与国内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不相适应,不能满足消费税发挥调节作用的需要,因此应该从税收政策上进行改革和调整。
例如,近些年兴起的高尔夫球、高档手表、高级轿车和游艇等消费项目,是必须用税收工具及其他政策工具进行调整的,但由于我们的对应措施未能及时跟上,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消极后果。
(二)调整范围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包括: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的调整。
具体而言,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
增列成品油税目,原汽油、柴油税目作为此税目的两个子目,同时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烧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
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
现行11个税目中有2个税目没有调整(烟、鞭炮焰火),其余税目都不同程度地有些变化,调整部分税目税率,其中涉及税率变动的有小汽车、摩托车、酒及酒精、汽车轮胎几个税目。
上述项目调整之后,消费税税目由11个增加到14个。
(三)调整特点从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的指导思想看,它具有二个重要的特点:一是突出了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再分配。
例如对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及停止对已具有大众消费性质的护肤护发品征收消费税等。
二是突出了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使用资源。
扩大石油制品征税范围、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征收消费税以及对小汽车税率结构进行调整等都是这方面的具体体现。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收入再分配都是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需要重点解决的几个课题,这次调整虽仅限于消费税本身,但它体现了政府运用税收等手段解决当前经济社会问题的决心,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节约型社会,促进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及使用,更好的引导生产和消费方向,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可以预料,今后国家在税收调整的方式和方法上,都将采取更积极的措施。
(四)消费税政策调整的效应分析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制在调节消费、促进生产结构调整方面发挥了一定的调控功能;同时,消费税收入增长较快,已经由1994年的516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634亿元,增长幅度高达314%,2005年消费税收入占当年税收总额的比重为5.5%左右。
在本次消费税政策调整之后,实际上可以将新的消费税税目分划为三种不同的类型:第一类是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等特殊消费品,它们的消费会对人民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后果,需要调节,这也是属于经典型的消费税课征对象。
第二类是小汽车、摩托车、贵重首饰、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奢侈性消费品,它们属于社会富有阶层的消费品,会对社会消费行为产生消极导向;需要在政策上予以限制。
第三类是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资源性产品,此类消费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需要进行调节。
与现行消费税政策相比,新消费税制无论在广度上,还是在调节的力度上,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其整体效应必将更加显著。
比如对于奢侈品消费,据来自美国高盛公司关于中国奢侈品市场的研究报告称,除私人飞机、豪华游艇外,2004年中国奢侈品消费额已经达到60亿美元,在全球奢侈品消费中的份额已增长至12%,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奢侈品消费国。
此类消费行为不但大大超越了我国居民目前的消费水平,而且造成了很不理性的社会消费倾向。
又例如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我国每年生产450亿双筷子,人均年消耗37双一次性筷子,为此要消耗数百万棵大树和竹子,对自然资源和社会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现在,通过利用消费税工具,政府至少在政策导向上提出明确的调控信号。
另外,对于一些原属于高档消费的产品,即护肤护发品,本次政策调整中予以取消,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因为消费情况在不断变化,现在新开征的一些应税产品,可能在几年之后也会取消,而一些新的需要限制的消费行为,很有可能列入到下一次的消费税对象之中。
此外,对于社会大众一些不满意的消费项目,主要包括高档住房和高档家具等,实际上也可以从技术可行性和管理可行性两方面研究开征消费税的可能性。
综合而言,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制的一次最大规模的调整。
可以说是对消费税制的一次制度性调整。
它对于完善消费税制,强化税收管理,进一步扩大消费税的调节功能,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组织财政收入,引导生产消费,促进资源配置等方面将产生积极作用。
三、2009年消费税调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除烟产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政策有了较大改变,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5月1日起执行。
政策调整后,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乙类香烟由30%调整至36%,雪茄烟由25%调整至36%。
与此同时,原来的甲乙类香烟划分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原来50元的分界线上浮至70元,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为甲类卷烟,低于此价格的为乙类卷烟。
此次政策调整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文件中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5%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关于此次政策调整的原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中的说法是“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烟产品消费税”。
“提高烟产品的税率,不但能增加政府收入,还能挽救上百万人的生命。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她说,在世界各国控烟的方式中,提高税率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因为烟草价格是影响烟草产品短期消费的最主要因素。
税率提高后烟价被抬高。
年轻人、未成年人及低收入者戒烟或少吸烟的几率比其他吸烟者高2倍~3倍。
据李玲介绍,目前,中国每年因吸烟致病造成的直接损失在1400亿元~1600亿元之间,间接损失达800亿元~1200亿元。
为合理控制烟产品过度消费,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对其课以重税。
2003年我国正式加入全球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世界卫生组织不断督促我国加大利用税收手段控制吸烟的力度。
“而我国卷烟税负水平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明显偏低,有提升的空间。
此次国家大幅度提高烟产品消费税税负,正当其时。
”她评价道。
据了解,为了保证将此次烟产品消费税调整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重新核定了生产环节纳税人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并连续下发了两个文件,明确了新政下具体的征管方式和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部门,向烟产品生产企业和卷烟批发单位派出驻厂组,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纳税辅导,核实消费税计税依据,监控纳税人之间的交易,加强消费税征收管理,确保消费税税款及时入库。
四、中美消费税法的历史沿革美国消费税法历史悠久,早在18世纪就开始立法,征收消费税。
伴随着几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消费税也几经调整不断完善,现已日臻完善。
我国现代的消费税法的起步较晚,但近年来,通过借鉴美国、英国、德国以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有益经验,不断发展和完善。
美国现行消费税法的依据主要源于1986年美国收入法典中26标题中的D部分。
同其它税收法律相比,有关消费税的法律产生较早。
美国于1789年就开征了消费税,它是联邦政府最早征收的两个税种之一[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