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国家第三方评估指标及注意事项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9.27•【字号】浙政办发〔2018〕96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9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有效开展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跟踪了解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检验评价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效果,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政府授权省政府办公厅作为评估委托方,委托独立的第三方组织,对省级部门或者市、县(市、区)政府等执行机关,执行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进展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委托第三方评估的决策事项包括:(一)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等民生领域和环境保护、资源分配等方面的重大政策;(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对相关群体利益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中的其他决策事项。
委托第三方评估的决策事项,一般应当实施满1年。
第四条第三方评估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省政府办公厅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第三方评估工作。
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机关负责配合第三方评估工作。
省财政部门负责将评估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范围,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上书房信息咨询
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的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受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015年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评估工作由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负责实施。
一、评估依据评估所采用的评估指标均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等国务院办公厅近年来发布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文件。
二、评估对象此次评估的对象为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
其中,国务院部门的评估对象为,具有独立的行政法人资格,对外有行政管理权限,与企业、人民群众办事密切相关或社会关注度高的部门,共计为55家。
省级政府的评估对象既涉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政府,也涉及部分所属部门,以及省、自治区下属的部分设区的市(含自治州及不设区的地级市)、直辖市下属的区县(以下统称为“下属地方政府”)。
三、评估指标评估坚持结果导向,以公众视角为主,侧重对各被评估对象实际公开效果的评价,评估将主要从外部观察政府信息是否依法公开、是否方便获取,同时,兼顾其内部工作机制的构建与完善情况。
据此,本次评估将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障监督机制三个方面来开展。
其中,地方政府的评估指标还增加下属地方政府的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指标主动公开指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目录建设、规范性文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热点回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6项二级指标。
1、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目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目录建设版块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两项三级指标。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包括门户网站、微平台、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4项4级指标。
门户网站版块具体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门户网站检索功能。
其中,公开专栏版块具体包括是否具备公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栏目、年度报告栏目等基本要素。
乡村振兴第三方评估注意事项
乡村振兴第三方评估注意事项乡村振兴是当前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为了更好地评估乡村振兴的进展和效果,第三方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乡村振兴第三方评估的注意事项,以期为评估工作提供参考。
乡村振兴第三方评估需要明确评估目标和范围。
评估目标可以从经济、社会、生态等多个方面考虑,如农民收入增长、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
评估范围应包括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乡村的情况,以全面了解乡村振兴的整体效果。
评估指标的选择要科学合理。
评估指标应具备可量化和可比较性,能够客观反映乡村振兴的进展情况。
常用的指标包括农民收入增长率、农村基础设施覆盖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程度等。
评估指标的选择要与乡村振兴的具体目标相契合,避免统计数据的盲目堆砌和冗余。
第三,评估方法要多样灵活。
乡村振兴的评估涉及到多个领域和层面,评估方法应具备全面性和针对性。
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等。
可以结合不同方法,综合评估乡村振兴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同时,评估方法还可以借鉴国内外成功案例,为评估工作提供参考。
第四,评估过程要公正透明。
乡村振兴第三方评估需要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
评估过程中要与相关部门和乡村居民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评估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评估报告要详尽、准确地呈现乡村振兴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第五,评估结果要有针对性。
评估结果应具备操作性和指导性,能够为乡村振兴的决策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评估报告中要明确提出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评估结果还可以作为乡村振兴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为其他地区乡村振兴提供借鉴。
乡村振兴第三方评估是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手段。
在评估过程中,要明确评估目标和范围,科学选择评估指标,采用多样灵活的评估方法,公正透明地进行评估,针对性地提出评估结果。
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和愿景。
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办法
附件1 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办法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查评估每年每季度进行一次,一般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进行。
1、评估内容:实测实量、质量风险、安全文明施工。
2、评估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标段评估的开始时间应符合下表“开始时间”条件之一,结束时间为不迟于下列三个时点的较早时点。
4、考核方式4.1实测实量:计分权重占比35%,详附件二《绿都地产集团工程项目实测实量检查评分表》;4.2质量风险:计分权重占比55%,详附件三《绿都地产集团工程项目质量风险检查评分表》;4.3安全文明施工,计分权重占比10%,详附件四《绿都地产集团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4.4标段工程质量评估得分率=(实测实量得分率)*35%+(质量风险得分率)*55%+(安全文明施工得分率)*10%4.5关键质量项直接扣标段总分的规定质量风险划定若干条关键质量项,若标段内任一子检查区质量风险关键质量项按A档扣分条数达到下述数量、或文明施工符合下述标准,则直接按下述规定扣除标段总分:4.5.1质量风险关键项(1) 地下室外墙止水螺杆设置及端头处理(2) 地下防水基层处理(3) 裂缝(中间层)(4) 卫生间、露台、屋顶等应设导墙部位未设导墙(5) 砼导墙(反坎)结合面凿毛(6) 外墙砌体顶砌、顶塞(7) 钢副框(或主框)与墙体间缝隙封堵(8) 外墙挂网、甩浆前应堵塞墙体孔洞(9) 屋面、露台防水基层(10) 卫生间防水基层(11) 管洞(含烟风道)撑补到位扣分规定:若有2项按A档扣分,标段总分扣1分;若有3项按A档扣分,标段总分扣1.5分;4项按A档扣分,标段总分2分;5项按A档扣分,标段总分扣2.5分;6项及以上按A档扣分,标段总分扣4分。
4.5.2安全文明施工关键项扣分规定:文明施工中若“工完场清”项得分率低于60%,标段总分扣1分。
4.6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计分规则:(1)项目得分=项目内各标段得分的算术平均值;(2) 事业部得分=事业部各标段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工作总结:政务活动第三方评估应注意九个问题
工作总结:政务活动第三方评估应注意九个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对法治运行情况、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数量化、指数化的运动首先由美国学者开启,并逐渐扩展到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目的在于建立一个指标体系,用统计数字和数列定量地探测和预测社会民主、法治与人权状况的变化发展。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开展第三方评估有助于避免相关机构自我评价的局限,客观科学地评价工作的成效、发现存在的问题;有助于针对问题找出解决方案,实现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有助于改变过去相关机构自说自话、自我表扬、公信力差、话语权缺失、评价结果与公众感受不一致的状况;有助于通过评估与比较,褒扬先进,引领发展方向,解决法治发展和深化改革动力不足的问题。
可以说,第三方评估对重塑政府机构的公信力具有巨大的作用。
因此,近年来,不少党政机关十分重视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已有的工作成效开展评估。
第三方评估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做得好有助于政策制定与执行、提升政府公信力,但做得不好,则徒有第三方评估之名,误导决策、影响公信力。
影响第三方评价科学性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第三方不能真正发挥评估作用。
一些第三方机构虽然是受公权力机关委托,但在指标设定、测评内容和方法上都受到委托机关的强力干预,第三方评估实质上仍然是公权力机关的自评,无论评价结果如何,都未逃脱自说自话的窘境。
二是一些第三方评估的指标主观性、随意性大。
如有的指标用“便捷性”“及时性”等评价语言,但如何界定便捷性和及时性需要测评人员的自我判断,无法用统一的尺度衡量法治运行情况。
三是有的第三方评估对制度运行缺乏有效观测。
这些评估采取的主要方法是满意度测评,如不少量化评估以随机抽样方式,要求被调查者回答对某些地区、部门依法办事等的看法。
但问题是,很多被调查者几乎接触不到被测评的部门或者事项,有的人一辈子都难以接触到检察院、难以接触到刑事诉讼程序;很多当事人即便亲身经历了相关的办事过程,也会因法律知识的欠缺难以对公权力机关是否严格依法办事作出准确判断。
我国政府工作绩效的第三方评估
我国政府工作绩效的第三方评估1. 引言1.1 概述政府工作绩效的第三方评估是指由独立于政府和被评估单位的专业评估机构或个人对政府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和监测,以提高政府绩效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在我国政府机构越来越重视绩效管理的当下,第三方评估的作用日益凸显。
第三方评估能够通过独立、客观的视角对政府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减少因内部利益冲突而导致的评估结果偏颇的可能性,提高评估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第三方评估还能够搭建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桥梁,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信与合作。
政府工作绩效的第三方评估具有客观、独立、公正、权威等特点,对于提升政府管理效能、推动政府工作的创新和改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第三方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的不足之处,促使政府更加高效地履行职责,实现良性发展和长远目标。
1.2 研究意义政府工作绩效的第三方评估在我国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政府工作绩效直接关系到国家民生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府工作绩效进行第三方评估能够客观、全面地评价政府工作的成效,为政府部门提供改进和提升的方向和建议。
第三方评估可以帮助实现政府治理的透明化和公开化,增加政府对社会公众的责任感和透明度,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三方评估还可以促进政府与民间组织、企业等多方面的合作和交流,形成政府与社会各界良性互动的机制,促进社会各方面的共治和共建。
政府工作绩效的第三方评估在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推动社会发展和建设和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1.3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我国政府工作绩效的第三方评估,并旨在达到以下研究目的:1. 深入了解第三方评估的概念及特点,探讨其在政府工作绩效评估中的应用现状;2. 剖析我国政府工作绩效评估的现状,挖掘其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为今后的改进提供理论支撑;3. 探讨针对我国政府工作绩效评估存在问题的改进策略,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4. 通过案例分析,具体展示第三方评估在政府工作绩效评估中的实际应用效果;5. 最终总结分析本文所得结论,并展望未来我国政府工作绩效评估的发展方向,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为实现政府工作绩效的科学评估和有效提升提供参考依据。
我国政府工作绩效的第三方评估
我国政府工作绩效的第三方评估我国政府工作绩效的第三方评估在近年来逐渐受到重视和关注。
政府工作绩效评估的目的在于对政府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推动政府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透明化。
第三方评估即指由具有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的评估机构或专家团队进行评估,其评价结果更具有说服力和公信力,可以为政府提供客观的参考和改进的方向。
我国政府工作绩效的第三方评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政府工作是公共利益的管理与推动,其绩效评估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
政府工作绩效评估既可以检验政府工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也可以检验政府工作是否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否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在提升政府工作绩效的背景下,第三方评估能够客观公正地对政府工作进行评价,为政府提供改进的方向和政策调整的建议。
我国政府工作绩效的第三方评估应当加强制度建设。
在现行的政府工作评估制度和程序中,政府工作绩效评估主要由政府组织、公务员自行完成,缺乏公正性和客观性。
应当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组织的准入机制,促使第三方评估机构更加专业、独立和公正。
政府应当制定明确的评估标准和程序,委托给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让其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政府工作绩效的第三方评估需要提高其科学性和专业性。
在评估中应当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数据分析方法,使评估结果更准确、全面和科学。
对于复杂的政府工作,需要请专业的评估团队进行多角度的评估,并形成多维度的评估报告,全面反映政府工作的绩效情况,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政府工作绩效的第三方评估需要建立评估结果的应用机制。
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并为政府改进政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政府应当充分重视第三方评估的结果,借鉴评估结论,及时调整政府工作的方向和政策,推动政府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政府工作绩效的第三方评估需要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检察 第三方面评估 工作要点
检察第三方面评估工作要点第三方评估工作要点之一是明确评估目标和范围。
在进行第三方评估前,必须明确评估的目标和范围,以确保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评估目标应与检察机关的工作目标相一致,评估范围应包括相关业务和工作环节,以全面了解工作的情况。
第三方评估工作要点之二是选择合适的评估机构或个人。
评估机构或个人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估工作情况。
在选择评估机构或个人时,应考虑其信誉和专业能力,并与其明确评估的方式和方法,以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点之三是制定评估计划和方案。
评估计划和方案应包括评估的时间、地点、人员组成、评估方法和工作流程等内容。
评估计划和方案应合理、可行,并与被评估对象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第三方评估工作要点之四是收集和整理评估数据。
评估数据是评估工作的基础,应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收集,如调研、访谈、问卷调查等。
收集到的数据应进行整理和归纳,以便后续的数据分析和评估结果的生成。
第五,第三方评估工作要点之五是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结果的生成。
评估数据的分析是评估工作的核心,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进行数据分析,如统计分析、比较分析、综合评价等。
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生成评估结果,并与被评估对象进行沟通和确认。
第六,第三方评估工作要点之六是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评估结果应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和措施,以推动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改进建议和措施应具体、明确,并与被评估对象进行充分讨论和协商,以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七,第三方评估工作要点之七是跟踪评估效果和反馈意见。
评估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改进工作和提高效果,因此需要对评估结果进行跟踪和监测,以了解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同时,还应充分听取被评估对象的反馈意见,以进一步完善评估工作和提高其质量。
检察机关进行第三方评估工作的要点包括明确评估目标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评估机构或个人、制定评估计划和方案、收集和整理评估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结果的生成、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跟踪评估效果和反馈意见等。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的说明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的说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受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2014年将对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
评估指标体系经过多轮论证,并征求了部分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以及部分在京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
一、评估依据与方法评估所采用的评估指标均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等国务院办公厅近年来发布的关于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系列文件。
评估主要采取观测测评对象门户网站、实际验证等方式,对其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进行评价,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暂不进行打分排名。
二、评估对象此次评估的对象为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5家计划单列市政府。
其中,国务院部门的测评对象为具有独立的行政法人资格,对外有行政管理权限,与企业、人民群众办事密切相关或社会关注度高的部门,共计为56家。
三、评估指标项目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坚持结果导向,以公众视角为主,侧重各被评估对象的实际公开效果,即从外部观察政府信息是否依法公开、是否方便获取。
据此,本次评估将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三个方面来开展,而不对政府机关是否健全了相关制度、内部工作流程等进行评价。
(一)主动公开主动公开部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目录建设、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重点领域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5个二级指标。
第三方政策评估范围和内容
第三方政策评估范围和内容
(一)第三方评估主要范围。
1.地区重大针政策、重要改革举措、重点规划项目等在当地的实施情况。
2.地区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
4.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其他政策举措的实施情况。
5.地区或区域城市空间体验评估
(二)第三方评估主要内容。
1.政策举措本身现实的可行性、完善性、规范性、风险点等方面的分析。
2.政策举措出台后是否得到全面准确的实施,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落实政策举措的情况。
3.政策举措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分析,以及是否达到政策举措的预期目标。
4.政策举措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5.政策举措实施后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动情况及其对该政策举措实施的影响。
6.政策举措利益相关方的评价和意见建议,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评价分析。
7.政策举措继续实施的潜在风险和可能影响,重点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提出政策举措终止、调整或修改完善的建议。
关于第三方评估的主要规定
关于第三方评估的主要规定关于第三方评估的主要规定1.1第三方评估工作:在集团的统畴与安排下,独立的第三方采取飞检的形式对项目工程实测实量、质量风险、安全文明等项目进行过程综合检查的简称;1.2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频次:常规情况下,一年安排四次过程评估;1.3第三方评估具备的条件:根据项目工程实际进度节点的情况,在满足评估的条件下,由集团统一采取数据进行研判后,确定是否具备评估条件。
(第三方到达项目现场后会进一步确认)1.4第三方评估的标准:根据工程品质提升的需求,每年会不定期进行局部更新,每次更新前会提前进行宣贯解读评估标准与要求,具体标准在贵司进场后,由资料员至甲方工程部处领取;1.5评估成绩达标标准:综合成绩≥87 分(传统木模工艺),≥90 分(铝模+爬架工艺);实测实量成绩≥93 分(传统木模工艺),≥95 分(铝模+爬架工艺);质量风险成绩≥85分(传统木模工艺),≥87 分(铝模+爬架工艺);安全文明成绩≥85 分(传统木模工艺),≥87 分(铝模+爬架工艺)。
1.6考罚管理规定:对成绩达不到第 1.5 条中所对应的标准,将分别针对性处罚,具体标准如下:1.6.1综合成绩达标,分项成绩不达标,可以不作处罚;1.6.2综合成绩不达标,个别单项成绩达标,对不达标的综合成绩及单项成绩分别处罚.处罚标准具体为:第一次评估结果:评估分数与标准分数差距≥1 分(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按差值*5,000 元作为处罚金额,并做各项罚款金额汇总作为最终处罚的总金额;第二次评估结果:评估分数与标准分数差距≥1 分(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按差值*5,000 元作为处罚金额,并做各项罚款金额汇总作为最终处罚的总金额。
由事业部(项目部)负责人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并形成承诺书/函;第三次评估结果:评估分数与标准分数差距≥1 分(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按差值*10,000 元作为处罚金额,并做各项罚款金额汇总作为最终处罚的总金额;第四次评估结果:评估分数与标准分数差距≥1 分(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按差值*10,000 元作为处罚金额,并做各项罚款金额汇总作为最终处罚的总金额。
2016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说明
2016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说明2016-12-28 ·法治指数0 跟贴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的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016年对国务院部门和省级政府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评估工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及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负责实施。
以下对评估指标的设定依据、指标主要内容、评估方法等做简要说明,详细的评估指标待评估结束后随评估报告一并对外发布。
一、评估依据评估主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国务院近年来发布的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文件,设定评估指标体系。
二、评估对象此次评估的对象为31家省级政府和54家国务院部门。
其中,省级政府评估对象既涉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政府,也涉及各省级政府的部分部门;国务院部门评估对象为具有独立的行政法人资格,对外有行政管理权限,与企业、人民群众办事密切相关或社会关注度高的部门。
三、评估指标对省级政府的评估指标包括:政策公开、重点领域、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保障监督机制;对国务院部门的评估指标包括:“五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保障监督机制。
(一)“五公开”“五公开”指标适用于国务院部门,具体包括政策公开与履职情况公开两项二级指标。
1、政策公开政策公开指标包括决策公开、政策文件集中发布两项三级指标。
本指标也是省级政府评估的一级指标。
决策公开指标包括:评估对象制定重大决策过程中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对征集意见的采纳情况做出反馈的情况;对评估对象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时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会议的情况。
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则是对评估对象门户网站在发布政策文件时是否设置专门栏目、专门栏目中是否对所发布的文件进行分类公开进行评估,目的在于提升政策文件发布后的查询便利性。
第三方评估标准介绍(1)
混凝土结构工程——垂直度
测量示意图
混凝土结构工程——垂直度
现场实操示意图
混凝土结构工程——顶板水平度
评判标准:(爆板指标≥20mm) 检测区:8 检测点:40 测量工具:2米靠尺,楔形塞尺
选点规则:使用激光扫平仪,在实测板跨内打出一条水平 基准线。分别测量4个角点/板跨几何中心位砼顶板与水平 基准线之间的5个垂直距离。以最低点为基准点,计算另外 四点与最低点之间的偏差,最大偏差值≤20mm时,5个偏 差值(基准点偏差值以0计)的实际值作为该实测指标合格 率的5个计算点。最大偏差值﹥20mm时,5个偏差值均按 最大偏差值计,作为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5个计算点。
安全生产 (权重20%)
商业过程评估体系构成
实测实量 (权重40%)
质量风险 (权重40%)
安全生产 (权重20%)
标段综合得分=实测实量50%+质量风险30%+安全文明施工20% 项目综合得分=各标段得分平均值
标段综合得分=实测实量40%+质量风险40%+安全文明施工20% 当现场不满足实测条件时:
每标段户内由电脑随机抽选2套; 公区抽选一个大堂、一个标准层 电梯厅。
注:如果测区内测点不足时,在其他测区内进行风险体系构成及说明
质量风险(住宅)
空观成结违 渗鼓感品构规 漏开质保安强
裂量护全条
质量风险得分=(应得检查项总分-检查项 扣减分)/应得检查项总分*100%
砌筑工程——表面平整度
操作示意图
砌筑工程——垂直度
评判标准:[0,5]mm 检测区:10 检测点:30 测量工具:2米靠尺
选点规则:每一面墙都可以作为1个实测区,优先 选用有门窗、过道洞口的墙面,测量部位选择正手墙 面。应避开墙顶梁、墙底灰砂砖或砼反坎、墙体斜 顶砖,消除其测量值的影响,如两米靠尺过高不易 定位,可采用1米靠尺。
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4.29•【文号】财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从事预算绩效评价业务,严格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督管理,促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21年4月29日附件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从事预算绩效评价业务,严格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督管理,促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第三方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向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等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主体(以下统称委托方)提供预算绩效评价服务,独立于委托方和预算绩效评价对象的组织,主要包括专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项目建设管控第三方检查评估指引工程建设第三方检查评估指引
项目建设管控第三方检查评估指引工程建设第三方检查评估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建项目产品品质,强化项目管理人员的品质管理意识,客观评价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方面工作管理水平,督促项目管理人员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特编制本评估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市政设施配套(道路、厂站等)、绿化景观(公园、广场)公共服务配套(酒店、医院、学校、商业、规划展馆、行政中心、体育设施及文化设施等)及产业类项目。
第三条评估原则(一)随机原则:评估对象选取须结合当前各项目的实际进度,应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选取样本点进行评估;(二)可追溯原则:评估发现的问题须注明出处,对实测实量的各测区、各测点的检测位置、坐标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三)完整原则:反映同一评估对象的指标,根据现场情况具备条件的必须全部进行评估;(四)真实原则:评估情况须如实记录。
第二章评估体系第四条评估依据(一)正式的工程图纸;(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定及规范;(三)公司相应的标准、制度及规定;(四)检查评估方案。
第五条评估内容检查评估的内容/维度包括:实体质量(实测实量、材料管理、综合观感)、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各参建方的管理行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及重大风险等;检查评估工作地点为项目现场。
第六条检查评估方法(一)实体质量实测实量检查方法1.测区选取在进行实测实量工作前,召开评估启动会,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由第三方检查评估小组组长在图纸上随机抽取分项工程已完工的检测区,当测区数量不能满足方案要求的,在每测区平均增加点数,使点数满足方案要求。
2.评估点选取方法:在选取的测区内按方案要求取点;点数不能满足方案要求的,全数测量。
3.实测实量项计分方法:检测项目分数=本单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实测分数=∑检测项分数÷项数整体项目实测分数=∑单位工程实测分数÷单位工程数量4.实测实量评估依据项目合同、设计资料(图纸/变更/洽商等)、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公司相关规定/办法/标准及本评估方案与附件等。
检察 第三方面评估 工作要点
检察第三方面评估工作要点
在进行第三方评估工作时,主要的工作要点包括:
1. 确定评估的目标和范围:明确评估的目的,对所评估的项目、政策或机构进行范围的界定,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收集评估材料和信息:收集相关的文献、数据和信息,包括内部文件、专家访谈、调查问卷等,以获取全面的评估材料。
3. 制定评估方法和指标:依据评估目标和范围,制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和指标,确保评估结果具有可比性和科学性。
4. 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收集到的评估材料和信息进行系统的分析,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揭示问题和提供建议。
5. 进行综合评估和报告:对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形成评估报告,包括问题分析、评估结论、建议推荐等,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和可行性。
6. 提供评估反馈和建议:将评估报告反馈给被评估方,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改进措施,以促进被评估方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7. 监督和跟进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进行监督和跟进,确保所提出的建议和改进措施得到实施和落实,并持续关注评估结果的影响和效果。
8. 提供支持和培训:为被评估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培训,帮助其理解和应用评估结果,推动改进和发展。
第三方监督评估细则
3、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准玩游戏,串办公室,集会聊天,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8分)
4、工作人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干部之间相处和谐,凝聚力强。(8分)
(四)廉洁自律(30分)
1、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三项制度。(6分)
第三方监督评估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今年在全市党政机关实施以第三方评估监督为平台,深化问责问廉问效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激发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廉政意识、效能意识,经党组研究制定第三方评估监督细则。具体监督评估细则如下:
一、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评估细则(100分)
(一)组织纪律(20分)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5分)
6、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5分)
7、奉公守法,严格执法,禁止营私舞弊而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执法犯法,避免国家、集体、公众利益造成损失。(5分)
8、深入开展“学、查、防”活动,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5分)
(三)考勤管理(20)
1、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5分)
2、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请假销假。(5分)
3、领导班子成员在节假日和防汛期间值班时,要坚持按时值班,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作出应急处理。(5分)
4、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习制度,按时参加各类学习活动。(5分)
(四)工作绩效(20分)
1、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每个月要向局党组报告上个月工作执行情况和当月工作计划。(5分)
数字政府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
数字政府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数字化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趋势。
各国政府也开始意识到数字化对于提高政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性。
为了评估数字政府的发展状况以及改进的方向,第三方评估成为一种常见的做法。
本文将介绍数字政府第三方评估的实施方案,以帮助政府机构更好地分析和改进数字化政务的发展。
一、评估目标数字政府第三方评估的目标是评估政府机构在数字化方面的成就和不足,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案。
评估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1. 政府数字化化进程的成熟度2. 政府数字化服务的可用性和用户满意度3. 关键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情况4. 数字政府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程度5. 数字政府治理模式的创新性和适应性二、评估方法数字政府第三方评估需要采用科学严谨的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常用的评估方法:1. 数据收集:通过调研、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收集数字政府相关数据;2. 指标设计:根据评估目标,设计相应的指标体系,用于评估数字政府的各方面;3. 评估分析:基于收集到的数据和指标,进行评估分析,得出评估结论;4. 报告撰写:将评估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撰写评估报告。
三、评估内容数字政府第三方评估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府数字化进程的评估:评估政府数字化建设的进展情况,包括政府数字化化的范围、层次和成果;2. 数字化服务的评估:评估政府数字化服务的可用性、方便性和用户满意度,同时也需要考虑信息的开放和透明度;3. 技术应用的评估:评估数字政府应用关键技术的现状和发展方向,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技术;4. 安全性和隐私保护的评估:评估数字政府在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方面的做法和成效;5. 治理模式的评估:评估数字政府的治理模式是否创新和适应需求,是否能够有效地推动数字化进程。
四、评估结果的应用数字政府第三方评估的结果可以帮助政府机构更好地了解数字化发展的情况,以及改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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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数据减分项(100%)
工作机制完善情况(10%)
部署落实工作(2%)
各省及时转发国家有关工作部署文件,制定印发本省“双公示”工作办 法或出台相关法规政策等情况 本省评估措施 省直部门是否及时转发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文件,制定印发本部门 “双公示”工作办法或出台过相关政策法规
本省评估措施 在线监测时,对各省直部门的网上公示数据进行机器初检和人工抽检, 检查其数据公示时效性; 实地抽查时,根据被抽查部门提供的当月“双公示”台账与网上公示情 况一一比对,“双公示”数据有效率=自作出行政决定7个工作日以内公 示的条数/台账条数
评估方法 被抽查单位准备台账 & 省软测中心在线监测 & 实地抽查
总量。累计数据量在[40*数据量考核比例]万以上:20分;少于[40*数据量 考核比例]万的,按[数据量(万条)*0.5]计分 本省评估措施 统计各省直部门2017年1月至5月累计向“信用中国”上传的“双公示”信 息数据量
评估方法
省信用中心统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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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目录编制和公开情况(5%) 工作机制完善情况(10%) 2017年1月至5月累计数据量(20%)
评估方法 各省直部门自查,汇编扫描件或电子文档上报
工作机制完善情况(10%)
明确工作职责(2%)
各省明确“双公示”工作牵头部门,确定并上报“双公示”工作负责人 及联络员 本省评估措施 各省直部门是否明确 “双公示”工作牵头处室、负责人、联络人;如有 变动,各省直部门应及时上报更新 评估方法 省信用中心总结制表
评估方法 省信用中心统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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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目录编制和公开情况(5%) 工作机制完善情况(10%) 2017年1月至5月累计数据量(20%)
2017年1月至5月数据覆盖范围(10%) 2017年5月份数据更新情况(20%) 2017年5月份数据质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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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数据减分项(100%)
条数/台账条数 评估方法 被抽查单位准备台账 & 实地抽查
2017年5月份数据质量(35%)
抽查数据公示时效情况(12%) 根据各省被抽到的省直部门、市县级部门提供的当月“双公示”台账, 按照自作出行政决定7个工作日以内公示的要求,对其数据公示时效情况 进行检查。按[“双公示”数据有效率*12]计分
“双公示”目录上传公示情况(2%)
各省被抽查到的省直部门、市县级部门的“双公示”目录上传至“信用 中国”网站,按[完成率*2]计分 本省评估措施 检查各省直部门的“双公示”目录是否上传至“信用中国”网站 评估方法
省信用中心统计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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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目录编制和公开情况(5%) 工作机制完善情况(10%) 2017年1月至5月累计数据量(20%)
“双公示”目录编制和公开情况(5%)
“双公示”目录本地公示情况(3%)
各省被抽查到的省直部门、市县级部门在本部门网站或本省信用门户网 站,公布“双公示”目录,按[完成率*3]计分 本省评估措施 各省直部门是否在本部门网站或省信用门户网站公布“双公示”目录 评估方法 省软测中心在线监测
“双公示”目录编制和公开情况(5%)
工作机制完善情况(10%)
建立公示专栏(6%)
各省在省级政府门户网站或省级信用门户网站,建立“双公示”专栏, 实现正常运转,并持续更新数据 本省评估措施 各省直部门是否在本部门网站及本省信用网站设立“双公示”专栏,实 现正常运转,并持续更新数据 评估方法 省软测中心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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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目录编制和公开情况(5%) 工作机制完善情况(10%) 2017年1月至5月累计数据量(20%)
等情况 评估方法 省信用中心统计监测 & 省软测中心在线监测 & 实地抽查
各省直部门任务梳理
各省直部门任务梳理
1. 完善各省直部门“双公示”目录在本部门网站或省信用网站的公开; 2. 各省直部门转发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文件、制定印发本部门“双公
示”工作办法或出台相关法规政策的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3. 核实本部门 “双公示”工作牵头处室、负责人、联络人相关信息;
2017年5月份数据更新情况(20%)
更新频次(10%)
各省当月向“信用中国”网站共享的“双公示”数据实现实时更新或每 自然周更新一次,且每月更新不少于四次的,10分;更新三次,6分;更 新两次,4分;更新一次,2分;更新不足一次,0分 本省评估措施
各省直部门当月向“信用中国”网站共享的“双公示”数据更新频次
虚报数据减分项(100%) 在线监测、实地检查过程中,发现评估对象虚报数据、虚充总量、重复 填报数据、大量数据项空白、胡乱填写、应公示未公示等情况,视情节
严重情况扣分,扣分上限100分
本省评估措施 在后台监测、在线监测和实地检查的过程中,记录可能出现的虚报数据、
虚充总量、重复填报数据、大量数据项空白、胡乱填写、应公示未公示
2017年1月至5月数据覆盖范围(10%) 2017年5月份数据更新情况(20%) 2017年5月份数据质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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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数据减分项(100%)
2017年1月至5月数据覆盖范围(10%)
省直信源单位数量(5%)
各省2017年1月至5月向“信用中国”网站上传“双公示”数据中,提供数 据的省直单位数量不少于15个:5分;少于15个的,按[信源单位数量*1/3] 计分 本省评估措施
2017年5月份数据质量(35%)
抽查数据公示率情况(13%)
根据各省被抽到的省直部门、市县级部门提供的当月“双公示”台账, 对其数据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按[“双公示”台账公示率*13]计分 本省评估措施 根据被抽查的省直部门提供的当月(截止到抽查日期)“双公示”台账
与网上公示情况一一比对;“双公示”台账公示率=“双公示”数据公示
国家第三方评估指标及注意事项
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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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目录编制和公开情况(5%) 工作机制完善情况(10%) 2017年1月至5月累计数据量(20%)
2017年1月至5月数据覆盖范围(10%) 2017年5月份数据更新情况(20%) 2017年5月份数据质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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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数据减分项(100%)
4. 抽查名单确定后,被抽查到的省直部门需按要求准备“双公示”台账;
5. 对本次会议中提及的问题,各省直部门需及时完成整改
注:上述所有工作的完成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
THANKYOU
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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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目录编制和公开情况(5%) 工作机制完善情况(10%) 2017年1月至5月累计数据量(20%)
2017年1月至5月数据覆盖范围(10%) 2017年5月份数据更新情况(20%) 2017年5月份数据质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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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数据减分项(100%)
虚报数据减分项(100%)
2017年1月至5月数据覆盖范围(10%) 2017年5月份数据更新情况(20%) 2017年5月份数据质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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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数据减分项(100%)
2017年1月至5月累计数据量(20%)
2017年1月至5月累计数据量(20%)
各省2017年1月至5月累计向“信用中国”网站上传的“双公示”信息数据
2017年5月份数据质量(35%)
关键数据量占比(10%)
各省当月向“信用中国”网站上传“双公示”数据中,五项代码未按规
则填写数据占总数据量比例少于0.1%,10分;0.1%—0.19%,8分;0.2%— 0.29%,6分;0.3%—0.39%,4分;0.4%—0.49%,2分;大于0.5%,0分 本省评估措施 对各省直部门网上公示数据进行机器初检和人工抽检,检查数据规范性; 各省直部门当月向信用中心报送的“双公示”数据量,统计其中五项代 码未按规则填写的数据量,求得各测评对象比例 评估方法 省软测中心在线监测 & 省信用中心统计汇总
统计2017年1月至5月向“信用中国”网站上传过“双公示”数据的省直部
门名单 评估方法 省信用中心统计汇总
2017年1月至5月数据覆盖范围(10%)
数据覆盖本省的市、县部门数量比例(5%)
各省2017年1月至5月产生“双公示”数据且提供了数据的市(区)、县部
门占所有产生“双公示”数据市(区)、县部门的数量比例。覆盖100% 的地区:5分;未实现全覆盖的,按[覆盖率/20%]计分 本省评估措施 本项暂不对省直部门实施考察
“双公示”台账
文件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6〕1443号)中指出,各部门各地方 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在本部门网站和其他综合性政务门户网站公示事项目 录,并将现阶段编制的目录上报至“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公示。 目录将作为对各部门各地方“双公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依目录实现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应归尽归,应示尽示” 编制方法 被抽查到的省直部门依据本部门“双公示目录”,汇编所有事项的行政 许可及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注意事项 台账应连号;仅需梳理2017年5月(截止到抽查日期)的“双公示”台账
更新数据量(10%)
各省当月向“信用中国”网站共享的“双公示”数据更新情况。更新数 据量[8*数据量考核比例]万条以上:10分;少于[8*数据量考核比例评估措施
各省直部门当月向“信用中国”网站共享的“双公示”数据更新量
评估方法 省信用中心统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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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目录编制和公开情况(5%) 工作机制完善情况(10%) 2017年1月至5月累计数据量(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