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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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技术规范

目录

1. 总则

2. 器外再生基本原则

3. 器外再生的工艺技术要求

4. 器外再生装置的技术标准

5. 器外再生的环保要求

6. 器外再生企业技术质量管理标准

7. 再生后临氢催化剂质量指标及分析方法

8. 临氢催化剂卸剂技术要求

9. 再生后催化剂的运输、包装

10.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炼油企业临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的技术管理、保证再生质量,充分发挥催化剂在优化装置运行、实现清洁生产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炼油企业临氢装置固定床催化剂的器外烧焦再生过程技术管理,并作为再生后催化剂的检验、包装、运输和验收的标准。

第三条临氢装置是指加氢裂化、加氢精制、加氢改质、加氢处理、临氢降凝、催化重整、歧化、异构化等装置。

第二章器外再生基本原则

第四条催化剂是加氢技术的核心,对失活加氢催化剂的再生并重复使用,符合节约资源,降低生产成本的循环经济理念。

催化剂的再生质量直接影响临氢装置的产品质量,产品收率、产品分布,能耗高低和装置运行周期的长短。

第五条临氢催化剂器外再生技术,是现代加氢工艺的配套技术,与器内再生相比,具有许多优点:

●有利于优化烧焦再生条件,再生剂的质量有保证;

●占用反应系统的时间短,有利于维修、处理高压设备问题,

缩短检修时间,提高装置利用率;

●无需器内再生所需的设备和占用的公用工程系统、节省分

析化验及操作费用,减少投资;

●避免了再生气体对高压设备的腐蚀和对炼厂环境的污染;

●降低了装置的能耗、物耗。

催化剂的器外烧焦再生,应遵循烧焦再生的科学规律和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

第六条器外再生定义:

临氢装置的催化剂器外再生是指积碳复盖型暂时失活的催化剂,在异地专用装置上,在受控的高温含氧气流中对沉积在催化剂表面和微孔中的积碳、硫化物进行氧化燃烧,使催化剂的活性基本恢复的过程。

第七条烧焦反应特点:

临氢催化剂的烧焦反应是在有氧存在条件下催化剂上积炭、金属硫化物进行氧化脱炭、脱硫的气固两相反应过程,并伴随有强放热,产生强腐蚀性有毒有害气体。

第八条烧焦过程中首先要保护好催化剂。要确保催化剂载体的骨架结构不受到破坏,防止活性金属组份的聚集和流失。

第九条催化剂再生,只能基本恢复活性,既不能提高也不能产生新的活性,被判断为永久性失活的催化剂,烧焦后不能恢复其活性,不具有使用价值。

●在工业生产运行中,受到铁、砷、硅、钙、镁、钠或重金属镍、钒等中毒或严重污染的催化剂,不适宜进行烧焦再生使用。

●在工业生产运行中,催化剂床层发生严重超温,物化性质

发生明显变化的催化剂,不适宜进行再生使用。

●对于含油、含碳、含硫较高,并受重金属严重污染的渣油加氢催化剂一般不适宜进行器外再生。

●对于严重结炭、含大量焦块的催化剂不适宜再生使用。

第十条对在用的临氢催化剂的可再生性及再生价值,可以通过由炼油企业与催化剂专利商进行预评估的方法认定,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对于直馏轻质原料(如直馏石脑油、航煤、柴油)进行加氢脱硫、脱氮反应的催化剂,原则上可以再生两次。

●对于劣质原料(如催柴、焦柴、焦化汽油)及重质馏分油(如VGO、焦化腊油)、脱沥青油等加氢的催化剂,原则上只再生一次,如进行第二次再生使用,应认真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评估。

●对一些特殊专用的加氢催化剂,如用于石蜡、白油、芳烃、润滑油等加氢精制催化剂,原则上再生一次。

●对于具有双功能、多功能的加氢裂化、加氢改质、加氢异构化催化剂,基于其裂化活性、选择性、及产品质量的要求,可否再生应认真进行技术分析和评价。

第十一条对欲烧焦再生的催化剂应采取必要的可操作性措施。即在停工时要进行充分的热氢汽提脱油,确保待生剂中含油≯5%(m);要实施分层卸剂、不同床层、不同品种的催化剂分别过筛、分析、装桶,标识清楚。

第三章器外再生的工艺技术要求

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控制在适宜工艺条件下的烧焦再生,是获得最佳再生催化剂质量的保证。

第十二条对待生剂进行预评估:测定含硫,含碳、含油量和沉积的金属含量,进行实验室模拟再生试验并分析微反活性,确定其烧焦再生的可操作性,制定具体再生方案和再生工艺条件。

第十三条对待生剂(进厂黑料)进行过筛分离,除去瓷球,碳粉和其他杂质,作好进料准备。若待生剂含油大于5%,进料前应先进行预脱油处理。

第十四条将待生剂按规定的料层厚度,连续、均匀地加入料盘或网带上,在再生炉内,经过低温预热区段、烧硫区段、烧碳区段(受扩散步骤控制的微孔内烧焦段)、降温区段,最后移出炉外。严格准确控制各区段料层底温,有效地控制烧焦供氧,及时排出烧焦尾气,防止烧焦超温。

第十五条根据待生催化剂的类型(例如:精制、裂化)和含碳、含硫量确定料层厚度、各区段温度,料层在炉内停留时间是保证烧焦质量的基本条件。必须选择合适筛网孔径,对再生剂进行过筛除尘,以保证催化剂的回收率、颗粒度及改善加氢操作性能。

第四章器外再生装置的技术要求

根据催化剂颗粒分离、输送的特点和临氢催化剂烧焦反应的特点,要求临氢催化剂器外再生的装置必须是以烧焦炉为主体设备的连续型再生作业线。

第十六条再生装置的规模至少要达到每天再生总量达到20~30吨催化剂时,才可以基本满足大型临氢装置停工检修无须备用全部新剂的检修开工进度要求。

第十七条再生作业线都应建有原料预处理的进料单元、烧焦再生炉主体单元和半成品后处理三个单元。原料预处理的进料单元和出料产品后处理单元,宜采取全自动,全密闭的方式,以保证均匀、连续进出料作业,方便对粉尘进行脱除回收、减少污染环境。

第十八条在“网带移动床”式隔焰再生炉内,由低温到高温分成若干个温度区段,在连续移动网带上薄层、疏松透气的催化剂进入炉内经过不同温度区段,并在耙犁的机械翻动下完成整个烧焦过程。

在再生炉内,应建有若干组等距离非对称分布的火嘴,和若干个等距离的炉膛、床层测温点。对床层温度、压力、气体流量用PLC仪表自动检测控制,以保证炉内径向温差小,供风分布均匀,催化剂烧焦均匀、充分。

第十九条能按工艺指标的规定,控制床层移动速度和料层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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