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监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江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郫都区支公司安靖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郫都区支公司安靖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9a9ee4fe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71.png)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郫都区支公司安靖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11.13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0〕589号
•【施行日期】2020.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郫都区支公司安靖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郫都区支公司安靖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材料(平保寿川分发〔2020〕53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郫都区支公司安靖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郫都区安靖镇方碑村二社、十社府河御景25栋2层5、6号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靖镇御景路271号1楼271号。
二、请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2020年11月13日。
中国银保监会六安监管分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六安监管分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b8316434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f064f49.png)
中国银保监会六安监管分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六安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6.09
•【字号】六银保监复〔2020〕77号
•【施行日期】2020.06.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六安监管分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六银保监复〔2020〕77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你分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关于金寨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民保(安徽)发〔2020〕143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核准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六安市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嵩山路与江天路交叉口金润广场9#楼第二十层(局部)205室、207室变更为六安市金寨现代产业园区中国供销大别山农产品物流园A01互联网+大厦8层806房屋。
原址不得保留机构。
请你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020年6月9日。
中国银保监会广安监管分局关于同意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岳池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广安监管分局关于同意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岳池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437c841f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e9.png)
中国银保监会广安监管分局关于同意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岳池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安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2.10
•【字号】广安银保监函〔2020〕64号
•【施行日期】2020.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广安监管分局关于同意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岳池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池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前寿保川〔2020〕6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岳池支公司营业地址由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东湖路91号天羿大酒店13-2号变更为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翔凤大道中段777号28号楼。
二、请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12月10日。
中国银保监会宜宾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宜宾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a96c7534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b4.png)
中国银保监会宜宾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宾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2.10
•【字号】宜银保监函〔2020〕151号
•【施行日期】2020.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宜宾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人保寿险宜宾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人保寿险川发〔2020〕42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由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南段38号变更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天柏组团A1-4-05地块浩誉·江语城小区14幢3层102号附8号、附18号。
二、请按《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令2007年第1号)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2020年12月10日。
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31f67363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13.png)
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银保监局
•【公布日期】2020.06.02
•【字号】厦银保监复〔2020〕79号
•【施行日期】2020.06.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厦银保监复〔2020〕79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民保(厦门)发〔2020〕73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营场所地址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6号海翼大厦A栋楼第12层01单元。
请你公司持本批复件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局更换新证,按照规定进行公告,并据此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2020年6月2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辖权的通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辖权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ab722c2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e1.png)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辖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2.25•【字号】川市监发〔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辖权的通知川市监发〔2021〕16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及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结合我省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实际,经省局党组会议决定,对省本级市场主体登记管辖权限进行调整,并相应下放原已在省局登记的市场主体。
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调整省本级市场主体登记管辖权限(一)自2021年3月1日起,省局不再受理各类企业的设立及迁入登记,已经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且登记机关为省局的,可向省局申请调整登记机关。
(二)省局授权全省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企业住所所在地承担本市辖区内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独立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以及其他应当由省局登记的公司的登记注册。
(三)省局不再直接受理地址(驻在场所)为成都市辖区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委托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办理。
二、下放原已在省局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对原已在省局登记且状态为存活的市场主体,下放其至所在地具有登记权限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登记管理。
登记状态为“吊销”“迁出”的市场主体,暂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进行登记管理。
三、下放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已下放的市场主体,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工作要求各市(州)局、省局行政审批处、信息中心、信用监管处、登记注册处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辖权的实施方案》(见附件)的工作部署,加强联系和协调,精心组织,做好预案,确保下放市场主体的书式、电子档案交接工作顺利实施。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81c8d21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15f8567.png)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1.01•【文号】银监办发[2012]292号•【施行日期】2012.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92号)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国务院于2012年9月23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为做好取消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现将有关问题和要求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包括:(一)中资商业银行的分行、分行营业部、支行及以下机构,分行级专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的支行、分理处,贷款公司分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分社等;(三)外资银行的分行、支行等营业性分支机构;(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营业性分支机构;(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公司(办事处)。
二、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的分支机构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营业性分支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一行政区划内变更营业场所且不需要变更名称的,适用事前报告制,但在新址开业前须更换金融许可证。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应当在同一行政区划内进行。
(一)分行、分行级专营机构可以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变更营业场所,不得跨城变更。
城市是指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地级市(州、盟)的市区行政区划范围。
中国银保监会淮南监管分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凤台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淮南监管分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凤台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16434401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df.png)
中国银保监会淮南监管分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凤台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淮南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9.11
•【字号】淮南银保监复〔2020〕83号
•【施行日期】2020.09.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淮南监管分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凤台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淮南银保监复〔2020〕83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民生保险安徽分公司关于凤台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民保(安徽)发〔2020〕237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1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凤台营销服务部迁址至淮南市凤台县胶州路北段西侧福海园小区B座公寓2103、2104、2105室营业。
原址关闭,不得开展保险经营业务。
二、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9月11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江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江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0df72b99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ed.png)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江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12.03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0〕634号
•【施行日期】2020.1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
江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温江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材料(民保川发〔2020〕3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江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208号1幢7层24-28号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花土路936号西部文化城27栋8层811号。
二、请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2020年12月3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万维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万维军任职资格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0444c6dd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f996f4d.png)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万维军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5.06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1〕231号
•【施行日期】2021.05.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万维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万维军担任龙泉驿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申请材料(永财川发〔2021〕65号)收悉。
经审查,万维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1年5月6日。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渝银保监复〔2019〕363号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渝银保监复〔2019〕363号](https://img.taocdn.com/s3/m/ed7e42ce18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2a.png)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
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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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保监局
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分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民保(重庆)发〔2019〕109号)等文件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由“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19号光宇国际大厦24、25楼及第30层(名义层)自编房号30-1附3、4号房”变更为“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20-1、20-2、20-3、20-4、20-5、20-6、20-7、20-8”。
你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并将公告情况报我局备案。
此复
重庆银保监局
2019年9月12日——结束——。
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洞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洞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86da861f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63.png)
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洞
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临汾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2.07.29
•【字号】临银保监复〔2022〕54号
•【施行日期】2022.07.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洞支公司
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2〕54号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洞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事项的请示》(民保﹙山西﹚发〔2022〕78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洞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大槐树镇城南涧河小区东二胡同变更为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同鑫乐园B区一拖一门店5号。
二、该机构营业场所变更后,原址不得继续营业。
三、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有关许可证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2年7月29日。
中国银保监会广安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池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广安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池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ce909f0a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a73375d.png)
中国银保监会广安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池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安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2.08
•【字号】广安银保监函〔2020〕62号
•【施行日期】2020.1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广安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池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池县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人保寿险川发〔2020〕36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池县支公司营业地址由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白塔路180号邮政大楼一楼营业厅变更为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广岳大道一段电力世纪城西区1栋18-1号。
二、请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12月8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fe0417d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63.png)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08•【文号】银保监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号各银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统筹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简政放权,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本方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69号)中与本方案不符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2021年1月8日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公司监管工作,统筹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简政放权,根据银保监会“三定”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总体部署,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精神要求,统筹监管资源,统一监管规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上下联动,提高监管效能,全面落实银保监会党委对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的各项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规制。
人身保险公司监管遵循银保监会制定的统一监管规制,银保监会、各银保监局同步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对人身保险公司实施统一的监管标准,确保监管一致性、有效性和协调性。
(二)明确职责。
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放在突出位置,清晰划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职责。
银保监会对直接监管公司承担监管责任,各银保监局对所承接属地监管公司承担监管责任。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更名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更名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f325f25f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01.png)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更名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12.29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0〕727号
•【施行日期】2020.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春熙支行更名的批复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你单位《关于下辖成都春熙支行更名的请示》(平银蓉发〔2020〕182号)收悉。
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大道支行。
二、你单位应当自四川银保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四川银保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四川银保监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
三、你单位应当自四川银保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
向四川银保监局书面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四川银保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12月29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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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都江堰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川保监复[2012]124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2.03
【实施日期】2012.0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都江堰
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川保监复〔2012〕124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都江堰营销服务部职场变更的请示》(民寿(四川)发〔2011〕95号)收悉。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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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润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唐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润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da911019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21.png)
唐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润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唐山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8.09
•【字号】唐银保监复〔2021〕217号
•【施行日期】2021.08.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唐山银保监分局
关于同意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丰润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唐银保监复〔2021〕217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丰润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民保(河北)发〔2021〕139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润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唐山市丰润区享润世家小区10-11号”变更为“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浭阳华府201楼底商3号”。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有关
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唐山银保监分局
2021年8月9日。
中国银保监会滁州监管分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滁州监管分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86533ff2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cb.png)
中国银保监会滁州监管分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滁州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9.02
•【字号】滁银保监复〔2020〕95号
•【施行日期】2020.09.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滁州监管分局关于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滁银保监复〔2020〕95号
民生人寿安徽分公司:
《民生保险安徽分公司关于明光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民保(安徽)发〔2020〕243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批准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明光市池河大道246号3层变更为明光市汇金广场体育路136-28-1号。
原址不得保留机构。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020年9月2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王飞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王飞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1b434235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28.png)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王飞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12.17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0〕679号
•【施行日期】2020.1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王飞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你单位《关于王飞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建川报〔2020〕387号)收悉。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行政许可规章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飞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王飞舟应在四川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单位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四川银保监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四川银保监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单位应要求该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单位应督促该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12月17日。
中国银保监会遂宁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船山区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遂宁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船山区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e06df8723a3567ec102de2bd960590c69ec3d804.png)
中国银保监会遂宁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船山区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遂宁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1.16
•【字号】遂银保监复〔2020〕57号
•【施行日期】2020.1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遂宁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船山区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船山区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国寿人险遂发〔2020〕34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船山区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88号”,变更为“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中路20号康城国际10栋3楼1-20号”。
二、请按《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年第1号)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