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税与碳交易结合机制研究2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碳税和碳交易好比“大棒”与“胡萝卜”,两者之间不是简单的
替代关系,而是互补的关系,可以进行有效的协调配合。既需要碳税 的刚性约束,也需要长期的、稳定的市场化激励机制。碳税和碳交易 客观上都需要将二者协调统一,制定一揽子低碳政策方案,使碳税和 碳交易相互取长补短,实现促进减排和推动经济增长的“双赢发展”。 碳金融和碳交易好比两条腿,争夺低碳产业主导权的“战争”在 碳交易和碳金融两个战场同时展开”。如果没有碳交易和碳金融的支
的结合运用的研
究方兴未艾。
研究背景及学术贡献
我国已郑重承诺:
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 40%—45%。
财政部主导“五市两省”碳排放交易试点和财政部牵头的碳 税立法同时启动,意味着碳税和碳交易的结合从理论可能上 升为现实必要,本文对碳税和碳交易结合的“一揽子”减排 政策进行了顶层设计。
”
碳交易的独特功能
碳交易作为市场工具和金融工具,对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具有碳税无法比拟的战略意
义。中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碳排放国,减排空间和市场需求巨大,具有建立全 球性碳交易市场的有利条件。
”
碳排放权和碳信用是由政府或国际组织通过法律程序认可的,可以“存储”和“借
贷”,具有稀缺性和广泛的可接受性,碳交易计价结算货币的绑定权是美元以外的国际货 币走强的重要契机。
准入、参评荣誉称号等远
期收益的重要凭证,让参
与碳交易企业获得收益, 增强企业自愿参与碳交易 的动力。
三、碳税约束下的碳交易机制设计
市场和登记注册系统 建议借鉴证券交易, 公平而清晰的权利界定 明确的交易规则
碳 交 易 市 场
整合各地能源、环 境等排放权交易所, 建立全国统一的碳
便捷的结算体系 发达的中介服务
针对将碳排放 权配额无偿地
将碳信用按照其提供的减排量或碳汇数量配置给 从事节能减排、植树造林、废物循环利用的市场主体, 由政府或者第三方独立机构认证核查其减排的等效碳 排放,彰显权利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更有效率地 资源配置
分配给环境污
染者所存在的 明显不足
三、碳税约束下的碳交易机制设计
(三)大力培育自愿减排市场主体 多元化的市场主体是碳交易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石。
以市场倒逼的方式 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要求,尽快建立准确、可靠、 及时的碳排放监测、统计的基础数据系统,研究产品“碳足迹”计算方法,加强碳排放 的核算,逐步建立完整、准确的碳排放核算体系,按照可行性原则逐步向其它行业推广。
三、碳税约束下的碳交易机制设计
(二)公平发放碳信用 碳市场是权利市场,由权利生成利益,利益在交换中实现。根据科斯定理, 清晰的权利界定是市场交易并产生有效率的资源配置的前提。
3.碳税和碳交易各有独特功能
“ “
碳税的独特功能
碳税有利于提供长期稳定的财政收入。政府通过征收碳税,减少征收其他税
目,如个人所得税、中小企业税负等,达到税收中性或将碳税收入用于支持减排技
术研发、低碳产业发展或社会福利事业。 碳税可作为应对发达国家“碳关税”贸易保护主义歧视的利器。若确定了排 放限额及减排目标,实施碳税具有相当的优越性。基于碳税的优势和独特功能,欧 盟在讨论实施统一碳税以弥补碳排放贸易体系的不足。
撑,中国不仅将失去碳交易的定价权,而且将又一次失去金融创新的
机会。
二、基于碳交易需要的碳税设计
(一)碳税征税对象应全面覆盖温室气体排放 碳税应对碳排放给予刚性惩罚。从理论上讲,碳税的征收对象应当包括在包 含生产、消费、废物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整个产品寿命周期中向自然环境排放的所 有温室气体。
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碳税的收对象包括: 为避免重复征收和便利碳税征管,碳税的 实际征收对象包括:
据减排能力的不同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按照税收中性原则,碳税税率的科学定义为:每一单位碳排放当量应当均 等分摊的减排代价,计算公式为: 税率(元/t)=目标减排量(t)*社会平均减排成本(以碳信用市场价格近 似)/实际总排放量
二、基于碳交易需要的碳税设计
税制设计应激励碳税纳税人参与碳交易
◆对于加入碳交易的纳税 ◆对于未加入碳交易的纳税人, 在碳原料和碳燃料购进环节征收 人,在消费环节征收,实行自 行申报,便于纳税人进行减排
鼓励和吸引国内外减排项目开放商、投资商(如商业银行、 碳基金)加入基线与信用交易市场。 加强同欧美碳交易所的交流,吸引国外企业注册,努力实 现中国在未来的“碳交易”金融与欧美同步发展,积极参与碳 交易规则的制定,提高自身的国际影响力。 积极探索碳信用累计 制度,将各企业自愿的碳 交易,按标准折算成碳信
一、碳税与碳交易结合的必要性分析
1.碳税和碳交易各有利弊
碳排放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作为节能减排的 两种政策工具,碳税和碳排放权发售与交易各有长处,又各有不足,将二者有机 结合起来,共同发挥作用,更有利于实现对碳排放的有效管理。
利 弊
◆将碳排放的外部性强制赋予了一个刚性价格, ◆难以确定最合理的税率,税率太低 使排放成本和减排收益的核算具有确定性,符合“污 不会带来实质性减排,税率太高会增加生 染者付费”原则,较为公平,透明度高,且易于征管, 产者和消费者的负担,甚至诱发通货膨胀; 碳税 执法成本和守法成本较低; ◆碳税在经济运行中的价格传导机制 ◆在坚持“税收中性”的原则下,合理的碳税制 极为复杂,碳税负担通常低于减排成本, 度设计可以达到改善环境质量和提高社会效率的“双 导致碳税减排效果具有不确定性。 重红利”效果。 ◆作为数量型工具,政府确定排放总量限额,并 ◆排放配额的初始分配难保公平,项 允许价格随市场供求变化进行波动,具有减排效果确 目减排的真实性难以监管与核实; 定,实施阻力较小; ◆ 操作程序复杂,交易壁垒、交易成 ◆具有价格发现功能,信号作用明显,可为企业 本较高; 碳交易 提供持久的减排激励,引导企业投资能源使用转换项 ◆碳价格波动频繁,约束监督机制不 目和能效提高项目; 健全,对未来变化适应性较差,难以为企 ◆帮助企业应对碳价格波动和控制减排成本,赋 业提供确定的损益预期。 予企业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实现减排承诺的灵活性
2.碳税和碳交易适用范围不同
覆盖范围不同
理论上被设定为需要全球性的国际管理体制,但依照税收
碳税
主权原则,征税权只能由主权国家行使,短期来看,还不可能
存在全球统一的世界税收组织,进行全球范围的碳税征收。
由于环境保护属于全球性共用品,碳排放与全球气候变化
碳交易
联系在一起。覆盖范围则可大可小,小到一个区域,一个省市, 大到覆盖全球的统一大市场。
2.碳税和碳交易适用范围不同
适用对象不同
◆个人、中小企业、大型企业等各种碳排放主体; ◆发展中国家、制造业大国和没有《京都议定书》强制减
适用于
碳税
排承诺的国家; ◆排放绝对增长碳依赖程度较高的国家 。
◆在能源密集型企业和大型企业的排放控制上更为适宜;
碳交易
适用于
◆ 对金融环境和市场环境要求较高,更适用于市场相对成 熟的发达国家。
吸引 外资 参与
减排
用分值,通过企业累计达
到碳信用积分,作为企业 进入政府采购、某些项目
发展 碳交 易中 介服 务
加快培育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碳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大 力发展做市商,为减排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提升碳市场流动性。 加快金融创新,丰富碳信用现货、期货以、期权、担保、 债券等金融工具,帮助企业管理风险和实现融资,同时助力碳 交易市场价格发现功能。
碳税,实行由销售方源泉扣缴;
激励参与
成本和收益的核算,以较低的
税率即能起到促进减排的效果。
◆对特定行业特别是对那些碳依赖度高、 碳价转移能力弱的行业,给予不同幅度的税 收优惠。
二、基于碳交易需要的碳税设计
享受碳税优惠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必须是自愿减排市场交易会员;
与政府签订自愿减排协议;
通过节能降耗、碳捕获和储存、废物回收利用、积累或在碳交易市场 购买碳信用等措施达到自愿减排协议规定的减排标准,并经政府或政府 认可的认证机构核查认证。
三、碳税约束下的碳交易机制设计
(一)科学确定碳排放基线
制定各行业的排放 标准和减排目标
政府应当对以下两类碳排放主体设定排放基线:
自愿接受管制的碳排放企业和自愿减排以期获得 排放信用的企业。
分解落实减排量化
目标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对受管制的碳排放企业设定排放基线,是因为要 确保自愿减排目标的实现,必须要对一些重大的碳排 放源进行控制,通过设定排放基线使这些企业的碳排 放得到一定的约束。
交易所和国家登记
注册系统。
碳交易 所的主 要功能
负责登记自愿注册的交易会员信息;
主动披露碳排放清单; 对会员资格、碳排放和碳信用进行统一管理,制定明确的交易规则; 为具有交易意愿的企业提供便捷的交易和结算服务。
感 谢
您的聆听。
Thanks for listening.
中国低碳之路
——碳税与碳交易结合机制探索
PPT模板下载:www.1ppt.com/moban/
重庆市税务学会课题组
江来喜 向垣树 邓永勤 邓华平
提 纲
引言:研究背景 一、碳税与碳交易结合的必要性分析 二、基于碳交易需要的碳税设计 三、碳税约束下的碳交易机制设计
研究背景及学术贡献
碳减排作为 一个全球课题, 对碳税和碳交易
煤炭、石油、天然气、木材、粮食、秸
秆等为原料产生的全部温室气体
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 生物质能源:木材、粮食、秸秆等 电力:按单位耗电量进行碳排放换算
燃料的进口、生产、消费、废物处置过
程中产生的全部温室气体
二、基于碳交易需要的碳税设计
(二)税率设计须具备公平合理性 纳税人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支付碳排放外部性对价的义务主体。 每一单位的碳排放应当负担相同的成本,不宜区分行业实行差别税率。 原则上任何人都不能成为例外而享受税收减免,尽可能让每一个人都受 制于碳税,给每一个人保持一个碳排放的价格信号。 既要充分发挥碳税的公平优势和低碳环保的教育功能,又要引导纳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