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理工学院承办和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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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气氛,促进新知识传播,追踪学科发展新动态,提高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学校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

为了使学校的学术活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学术活动分为两类,即校级学术活动和院级学术活动。

校级学术活动由科技处主办,校属单位和相关部门承办或协办;院级学术活动由各学院或研究机构自办。

第二章活动管理第三条学术活动的内容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的方针政策相一致;要紧密结合学校的科研方向、学科和专业建设,注重介绍某一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及新的研究成果。

报告人对学术活动内容负有全部责任,不得发表不良言论。

人文社会科学方面重大敏感性社会、政治问题的学术活动还须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四条学术活动的报告人应是在该学科、该研究领域有较强理论基础和有较高研究水平的权威专家;校级学术活动的报告人一般应由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担任,以外聘专家教授为主;院级学术活动的报告人一般应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担任,以校内教师为主,外聘专家教授为辅;每位专家每次学术活动原则上不超过2场。

第五条科技处主办的校级高层次学术报告每年不少于10场,各学院、研究机构承办的校级学术活动每年不少于4场;各学院、研究机构主办的院级学术活动根据各自的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需要自行决定。

校级学术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150人;院级学术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100人。

第六条校属单位承办学术活动必须提前填写《XX理工大学学术活动审批登记表》,经科技处审批后方可举办。

每场学术报告要提前张贴学术报告海报,并在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信息。

学术报告会现场记录、学术活动照片、校园网及其他媒体的新闻报道资料,其他学术活动效果评价材料一并报科技处,方可核报学术活动经费。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七条学术活动经费仅用于支付学术活动学术报告酬金。

学术活动经费由科技处统管理,根据校属单位上一年度学术活动开展的情况和本年度开展学术活动的计划情况分配经费指标。

学术会议制度管理制度

学术会议制度管理制度

学术会议制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统一会议组织管理工作,提高学术会议组织水平,促进学术交流,根据学术会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术会议组委会:对学术会议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与管理负责。

2. 学术会议秘书处:对会议前期工作的准备、会议现场的组织与管理负责。

三、职责与权限1. 学术会议组委会(1)负责制定学术会议的具体策划方案,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题等。

(2)组织相关人员筹备学术会议,并明确工作分工、任务目标等。

(3)统筹协调学术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会务运行顺畅。

(4)负责对学术会议进行全面评估,及时总结会议经验,完善相关制度。

(5)具备对会议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的权利。

2. 学术会议秘书处(1)负责学术会议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

(2)收集整理会议相关资料,制定会议执行方案。

(3)组织会议筹备工作人员,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配合学术会议组委会对会议进行全面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四、会议筹备1. 制定学术会议策划方案,明确会议主题、议程、日程等。

2. 确定会议日期、地点、规模、经费预算等。

3. 筹备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演讲材料、参会人员名单等。

4. 确保会议场地、设备、服务等工作的顺利安排。

五、会议管理1. 会议前期工作(1)确定会议的主题和议程,征集演讲、报告和论文等。

(2)发送会议通知,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进行邀请。

(3)组织会务工作人员进行会议场地、设备等的准备工作。

(4)确保会议经费的使用和报销符合规定,不得超出预算。

2. 会议现场管理(1)制定会议现场管理方案,确保会场、设备、服务等的有序进行。

(2)安排专人指导参会人员入场,协助安排座位。

(3)记录会议相关事项,包括会议过程中的问题、意见等。

(4)配合会务工作人员进行会议纪要、相关资料整理工作。

3. 会议后期工作(1)充分记录会议过程,并及时整理资料,形成会议纪要。

(2)对会议进行全面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总结经验。

学术会议组织与讲座管理制度

学术会议组织与讲座管理制度

学术会议组织与讲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术会议组织与讲座管理,提高医院学术水平,加强学术沟通,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举办的各类学术会议和讲座活动。

第三条学术会议指由医院举办,针对医疗、科研、教学等方面的学术沟通活动。

第四条讲座活动包含各种学术讲座、学习报告、专题讲座等。

第五条学术会议和讲座应当遵从科学、公正、独立、高效的原则,充分敬重学术自由,维护学术声誉,保证会议和讲座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学术会议组织管理第六条学术会议的组织和筹办工作应提前充分打开,明确会议的目标、主题、时间和地方,并订立认真的组织方案。

第七条学术会议组织委员会负责会议筹办工作,由医院院长或副院长担负主任,包含各相关科室主任及研究人员等担负委员,负责订立会议的议程、邀请学术报告人、组织专题研讨等。

第八条学术会议应当有明确的参会人员范围,参会人员应提前报名,并经过组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后方可参加。

第九条学术会议应邀请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学术报告人进行学术演讲,报告人的邀请应通过专家学术委员会讨论决议。

第十条学术会议的费用由医院负责,预算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后方可布置。

第十一条学术会议结束后,组织委员会应及时总结会议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第十二条学术会议的内容不得泄露与商业利益相关的机密信息,不得发布未经科学论证的观点和结论。

第十三条学术会议的成绩应当及时整理和出书,组织委员会负责编辑和出书工作。

第三章讲座管理第十四条讲座活动的组织和筹办工作应提前明确目标、主题、时间和地方,并订立认真的组织方案。

第十五条讲座活动由医院的相关科室负责组织,设立组织小组,在小组内明确任务和责任,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六条讲座活动邀请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家进行讲座,邀请应提前征求专家的看法,并通过医务部门审核。

第十七条讲座活动需事先确定参加人员范围,参加人员应提前报名,并经过组织小组的审核确认后方可参加。

学校学术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学术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学术活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促进学校学术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学术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学术报告、学术竞赛等。

二、学术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学校学术活动由[具体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

各学院、系、研究所应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需要,提前制定本单位的学术活动计划,并报[具体部门]审批。

学术活动的主题应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符合学校的学科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

三、学术活动的申报与审批举办学术活动的单位应提前[具体时间]向[具体部门]提交《学术活动申请表》,包括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主讲人、内容简介、经费预算等。

[具体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重点审查活动的内容、形式、经费预算等,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审核通过后,举办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四、学术活动的宣传与推广举办单位应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学术活动的通知,包括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主讲人、内容简介等。

鼓励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如制作海报、发放传单等,以提高学术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五、学术活动的实施学术活动应按照预定的时间、地点和议程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提前向[具体部门]报告并说明原因。

活动现场应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活动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参与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六、学术活动的经费管理学术活动经费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学校的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主讲人的酬金、差旅费、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宣传费等。

举办单位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办理经费报销手续,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学术活动的总结与评估学术活动结束后,举办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撰写活动总结报告,包括活动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并报[具体部门]备案。

[具体部门]应定期对学术活动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今后学术活动审批和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

学院关于加强研讨会、讲座及研究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

学院关于加强研讨会、讲座及研究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

学院关于加强研讨会、讲座及研究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一、背景随着学院的发展壮大,研讨会、讲座及研究论坛逐渐成为学术交流和知识分享的重要平台。

为了提高管理效果,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目标加强研讨会、讲座及研究论坛的管理,确保活动的高质量和有序进行。

三、管理措施1.组织管理1)设立活动管理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研讨会、讲座及研究论坛的各项工作。

2)明确活动的目标和主题,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流程。

3)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地点,保证参与者的方便与利益。

2.邀请管理1)建立活动邀请名单,包括学院内外的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

2)及时发送邀请函,并确认受邀人的参与意愿和时间安排。

3.活动筹备1)准备充足的活动材料和设备,包括演讲稿、PPT、音响等。

2)确保场地和座位的布置合理,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4.活动举办1)安排会场秩序,维持活动的纪律和秩序。

2)组织活动的开始和结束仪式,表达对参与者的感谢和肯定。

5.活动评估1)收集参与者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活动效果评估。

2)总结活动经验,为以后的活动提供借鉴和改进。

四、执行效果评估为了确保本实施办法的执行效果,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学院将定期对活动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附则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需修改,应经学院相关部门审议和批准。

以上为学院关于加强研讨会、讲座及研究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

望各位工作人员和参与者认真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

日期:xxx年xx月xx日学院:xxx。

学术会议管理制度

学术会议管理制度

学术会议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学术会议是学术界交流研究成果、促进学术合作的重要平台。

为了确保学术会议的顺利进行,并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益,制定学术会议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 范围和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和参与学术会议的相关人员,包括学术会议组织者、议题提交人、审稿人、主讲人和参会人员等。

3. 学术会议组织3.1 学术会议组织者应提前确定会议主题、时间和地点,并进行充分宣传。

3.2 学术会议组织者应制定详细的议程,并确保会议的内容和流程合理安排。

3.3 学术会议组织者应邀请适当数量和质量的主讲人,并提供相应的讲稿和资料。

3.4 学术会议组织者应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工作人员,确保会议现场的服务和支持。

4. 议题提交和审稿4.1 学术会议组织者应向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公开征集议题。

4.2 提交的议题应具备学术研究价值和创新性,并符合会议主题。

4.3 学术会议组织者应邀请合适的审稿人对提交的议题进行评审,并按时提供评审结果和意见。

4.4 学术会议组织者应根据审稿结果,确定最终的会议议题,并及时通知相关参会人员。

5. 学术会议参与5.1 参会人员应提前注册,并按时参加会议。

5.2 参会人员应遵守学术会议的规范行为,尊重他人的观点和意见。

5.3 参会人员应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和交流,共同促进学术界的发展。

5.4 参会人员应遵守学术会议的知识产权规定,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

6. 学术会议评估和改进6.1 学术会议结束后,学术会议组织者应邀请参会人员填写会议评估表。

6.2 学术会议组织者应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反思和总结,并及时改进会议的不足之处。

6.3 学术会议组织者应根据会议的发展和需求,不断完善和提升学术会议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7. 其他事项7.1 学术会议组织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护参会人员的权益。

7.2 学术会议组织者应妥善管理会议经费,并及时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7.3 学术会议组织者应尊重学术界的多元化和开放性,鼓励不同观点的交流和碰撞。

学术会议(讲座)管理办法

学术会议(讲座)管理办法

学术会议及学术讲座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活跃学校学术气氛,繁荣学术交流,开阔学术视野,提高学术讲座质量,使学术活动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1、各学院、部门举(承)办学术会议(讲座)必须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未经审批不得举(承)办。

2、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讲座),须向科技处报备审批,否则财务处不以予审核报销。

3、若会议(讲座)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由科技处和宣传部共同负责审批备案,涉及国际会议的则由科技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共同负责审批备案。

二、关于学术会议管理(一)举(承)办学术会议1、会议申报各学院每年12月份集中申报下一年度举(承)办学术会议计划,经科技处审批、学校审核,确定会议是否纳入年度计划。

一旦纳入计划,学校根据会议的规格及规模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否则不予以资助。

2、会议经费资助标准举(承)办学术会议的经费,原则上由承办单位自行解决,学校不另行资助。

如因举(承)办单位经费困难且规模大、影响广的学术会议,学校将予以一定资助。

资助上限为:国际、港澳台学术会议,国内国家级学术会议资助最高人民币10000元(有院士、全国学会的主委等参加的学会,可以提高到15000元);省级学术会议最高资助5000元;市级学术会议最高资助3000元。

资助费用用于讲课费(专家讲学、讲座费发放的标准以学校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会议就餐、住宿及其它会务开支费用,会议结束后,票据经科技处审核签字后再交财务处核销。

3、举(承)办流程(1)会议申报流程:填写申报表(申请学校资助填附件1、自行承担经费填附件2)→学院(部门)签章→科技处签章(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则转呈其他部门签审)→分管校领导→科技处备案。

(2)会议举(承)办前1周,举(承)办单位将会议日程安排报科技处审核,科技处报校党政办审核备案;(3)会议结束后一周内,举(承)办单位将以下材料交科技处存档:①会议通知(红章原件);②会议日程安排;③纸质专家讲义(以院外专家为主);④签到册复印件;⑤会议总结。

大学举办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大学举办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大学举办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加强学术交流,促进学术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大学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大学举办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学术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2. 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的主体和类型2.1 主体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的主体包括学术委员会、组织单位和参与单位。

2.2 类型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的类型包括学术会议、学术报告会、学术交流会等。

3. 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的组织与筹备3.1 学术委员会的成立学术委员会由大学根据学术领域的特点组建,负责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由大学领导担任主任,学术界知名人士担任副主任和委员。

3.2 组织单位的确定根据学术活动的主题和目的,大学确定相应的组织单位,负责学术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组织单位应当具有相关的学术背景和经验,并做好活动筹备工作。

3.3 参与单位的邀请组织单位负责根据学术活动的需要,邀请相关的学术机构、专家学者、研究人员等作为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需要提供有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报告,并参与学术交流。

3.4 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的组织计划组织单位根据学术活动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组织计划,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议程安排等。

组织计划需提前向学术委员会报备并获得批准。

4. 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的开展和评估4.1 学术活动的开展学术活动按照组织计划的安排进行。

组织单位需要提供相应的活动场地、设备和材料,并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4.2 学术活动的评估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学术活动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学术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情况、参与单位的贡献和反馈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改进学术活动的参考依据。

5. 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大学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平台和资源优势,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和推广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

宣传内容包括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参与单位等信息,并注重在学术界和相关领域广泛传播。

6. 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大学举办的所有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

学院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学院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学院学术会议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学术会议管理,规范申办程序、过程管理、经费管理和总结工作,提高我校学术影响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会议界定第一条本办法适用的学术会议包括学院或校属单位名义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主办、承办的(国际级、级、省级)学术会议。

第二条国际级学术会议应达到包括主办国在内的至少2个(或地区)以上;与会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我校教研人员应有5人以上参会并提交论文,其中有3篇及以上论文被遴选在大会上交流;外籍高校或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应占与会人数的5%;按照国际会议正式代表人数,将国际会议划分为以下三类:A类:大型国际会议,指正式代表在200人以上的会议;B类:中型国际会议,指正式代表在100人以上、200人以下(含200人)的会议;C类:小型国际会议,指正式代表在100人以下(含100人)的会议。

第三条级学术会议与会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省外专家不少于20人,我校教研人员5人以上参会并提交论文,其中有3篇及以上论文被遴选在大会上交流。

按照级学术会议分类规定,划分为以下三类:A类:部委或一级学会主办。

B类:部委的各司主办,或一级学会分会主办。

C类:各学科学会主办。

第四条省级学术会议应由省级学会举办或其他具有省内影响的学术会议,应有我校教研人员8人以上参会并提交论文,其中有3篇及以上论文被遴选在大会上交流,校外专家20人以上参会。

第二章申请审批笫五条申请条件:1.申请举办国际会议的单位对会议的学术领域有较强的教学及科研力量,教学、科研水平较高,一般应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征集到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并能够邀请国际及国内的著名学者出席会议;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和支持;会议经费落实,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具备会务及接待工作的能力。

2.申请举办级会议的单位对会议的学术领域有较强的教学及科研力量,科研水平较高,一般应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征集到国内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并能邀请国内著名学者出席会议;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和支持;会议经费落实,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具备会务及接待工作的能力。

学校学术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学术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术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提高学术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学术论坛、学术研讨会、学术年会、学术竞赛等。

第三条学校学术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坚持学术自由,尊重学术规律,鼓励创新;(三)坚持公平公正,保证学术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四)坚持服务师生,提高学术活动的实效性。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学术活动管理部门,负责学术活动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学术活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校学术活动发展规划;(二)组织学术活动的策划、筹备和实施;(三)协调校内外学术资源,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四)监督学术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五)对学术活动进行宣传和推广。

第六条学术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学术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学术活动组织和管理;(三)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七条学术活动经费应当合理使用,专款专用,确保学术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学术活动的申报与审批第八条学校鼓励和支持师生举办各类学术活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

第九条学术活动申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学术活动申报表;(二)活动方案;(三)活动预算;(四)活动宣传材料。

第十条学术活动审批程序:(一)学术活动申报者提交申报材料;(二)学术活动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三)学术活动管理部门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四)学术活动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申报者下达通知。

第四章学术活动的实施与监督第十一条学术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按照批准的活动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活动质量。

第十二条学术活动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确保学术活动的安全;(二)保证学术活动的顺利进行;(三)维护学术活动的秩序;(四)做好学术活动的记录和总结。

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模板】

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模板】

**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重理工[2010]20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是引进国外群体智力,了解国际前沿学术动态,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国际知名度的重要途径。

为加强对举办国际(含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工作的管理,增强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申报原则第二条国际会议是指含主办国,至少有三国或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参加或与会人数达50人以上或外国与会人数需占与会人数20%以上的学术会议。

第三条由我校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含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应能反映国际先进水平;对促进学科建设、专业水平的提高、新领域的开拓以及扩大我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条凡以**大学的名义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含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相关二级学院需向国际处等相关部门提出申报并完善相关手续。

第三章申报程序第五条申请举办国际会议的学院草拟申请报告。

其内容包括:举办会议中英文名称、举办会议的目的和意义、会议规模、主办单位名称、会议时间与地点等,提前4个月填写《**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报表》(附件一)。

第六条将申请表分别报学校科研处、保密办公室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

第七条经审核通过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校领导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校对国际会议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并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国际会议基金。

第九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国际会议批件后,相关学院在会议举办前一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外国人来华名单表》(附件二)和《**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邀请港澳台学者名单表》(附件三)。

第十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同校保密办对国外(境外)参会人员进行审查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外国专家来华签证手续及港澳台人士入境手续。

第四章会议协调及管理第十一条相关学院要制定明确的会议组织程序,并职责到人。

第十二条学校保密办、科研处、国际处、保卫处等部门将协助处理相关事务。

学术会议管理制度

学术会议管理制度
(二)尊重学术权威,遵循学术规范。
(三)积极参与学术交流,保持会议秩序。
(四)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和学术不端行为。
第七条会议保密规定:
(一)会议资料、论文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
(二)与会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保守会议秘密。
第八条违规处理:
(一)对违反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1.总结发言:会议主持人对本次会议的成果和亮点进行总结,对参会代表表示感谢。
2.宣布闭幕:宣布会议闭幕,邀请与会人员参加闭幕式后的活动。
六、会议后续工作
1.整理会议纪要:会议执行组应在会议结束后,整理会议纪要,包括会议成果、建议和意见等。
2.发布会议纪要:将会议纪要发送给与会人员,以便了解会议情况和后续工作。
六、会议纪要跟踪落实的评估与反馈
1.定期对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效率。
2.对会议纪要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反馈和改进。
3.建立长效机制,持续优化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工作,为学术会议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第四章会议室管理规定
一、会议室预订
1.会议室预订采用预约制度,需提前向会议执行组提交会议室申请,明确会议时间、参会人数、设备需求等信息。
2.会议执行组根据预订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确保会议室资源合理分配。
3.预订成功后,申请人需按时使用会议室,如需取消或变更预订,应提前告知会议执行组。
二、会议室配置
1.会议室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投影仪、音响系统、白板等。
2.保持会议室整洁、安静,确保空调、照明等设施正常运行。
3.会议执行组定期检查会议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学术会议举办管理制度

学术会议举办管理制度

学术会议举办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促进学术沟通,提升医院学术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

2.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举办的学术会议。

2.学术会议包含学术讲座、学术沟通会、学术研讨会等。

3.本制度适用于会议的组织、申请、审核、执行等环节。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三条学术会议组织者1.学术会议应由医院学术委员会、科研院所、临床科室等具有组织本领的部门负责组织。

2.学术会议组织者应有丰富的学术经验和组织本领,确保会议质量。

第四条会议筹办工作1.学术会议组织者应提前订立会议筹办计划,并报医院领导批准。

2.会议筹办计划应包含会议主题、日期、地方、参会人员、议程布置等内容。

3.会议筹办工作包含邀请演讲嘉宾、布置场合设备、准备会议料子等。

第五条会议申请和审核1.学术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开始前一个月向医院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请。

2.会议申请应包含会议名称、日期、地方、估计参会人数等基本信息。

3.医院学术委员会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会议申请,并向组织者发出审核结果通知。

4.未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的会议不得举办。

第六条会议资金支持1.学术会议组织者可以向医院申请会议基金支持。

2.会议基金具体资助额度应依据会议规模、学术价值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

3.会议资金应依照相关财务规定报销,不得用于个人开支或其他非会议支出。

第三章会议执行第七条会议日程布置1.学术会议应依照事先订立的议程进行,确保会议流程有序。

2.会议议程应包含开幕式、专题演讲、学术报告、分组讨论等环节。

3.开幕式应有医院领导致辞,介绍会议背景和目的。

第八条演讲嘉宾邀请1.学术会议组织者应邀请具有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作为演讲嘉宾。

2.邀请演讲嘉宾应提前与其联系,确认演讲内容和时间布置。

3.演讲嘉宾应定时参会,并依照会议议程进行演讲。

第九条会议记录和整理1.学术会议应有特地人员进行会议记录和整理。

2.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议程、参会人员名单、演讲摘要等。

学生学术活动管理规定

学生学术活动管理规定

学生学术活动管理规定第一部分:规定背景学生学术活动是大学生综合素养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

出于规范学术活动、维护学术环境的需要,学校制定了学生学术活动管理规定。

第二部分:学术活动范围与主体学术活动广泛包括学术竞赛、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科研实践等形式。

所有在学校范围内进行的学术活动都需遵守规定。

学术活动的主体包括学校、学院、学生社团组织和个人。

第三部分:学术活动组织与审批学术活动的组织由学生社团组织或学院承担。

活动组织方需要进行活动计划书报备,并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审批。

审批流程应简化,确保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第四部分:学术活动经费学术活动经费是保障活动组织的重要条件。

学校应建立合理的经费拨付机制,确保活动经费的公平、透明使用。

活动组织方应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记录和报销工作。

第五部分:学术活动安全学术活动安全是保障参与者和现场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

活动组织方应具备安全意识,做好场地安排、消防安全、急救措施等工作,确保活动进行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六部分:学术活动宣传学术活动的宣传是吸引更多学生参与的关键。

活动组织方应充分利用学校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线下海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参与度。

第七部分:学术活动评判与奖励学术活动的评判与奖励是激励学生参与学术活动的重要手段。

学校应建立公正、公平的评审机制,对优秀的学术活动和参与者进行表彰和奖励,以鼓励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

第八部分:学术活动指导和辅导学校及学院应设立学术指导与辅导团队,提供学生学术活动的指导与支持。

这样可以帮助学生成长与进步,解决他们在学术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各种资源和机会,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帮助。

第九部分:学术活动记录与展示学术活动的记录与展示是展现学生成果,提升活动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学校应收集学术活动相关的资料和成果,建立活动档案和数据库,并将学术活动成果进行展示和推广,鼓励更多学生参与。

武昌理工学院承办和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武昌理工学院承办和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武昌理工学院承办和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升师生学术水平,营造浓厚学术氛围,规范承办国内外学术会议和规范教师参加国际、国内学术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承办学术会议第一条学校承办境内外学术会议1.由学校负责承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和全国性学术会议,须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并成立组委会。

2.组委会须提交会议承办方案,包括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规模、经费预算、组织接待,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3.国际性学术会议须提前1年启动会议申办流程,报省教育厅、省外办批准备案,人文社科学术会议还需上报省委宣传部批准(审批程序见附件一)。

全国性学术会议须提前6-8个月启动会议申办流程,并报相关上级部门批准备案。

4.组委会负责按照批准方案,全程执行到位。

第二条学院承办国内学术会议1.由学院承办的国内学术会议,学院成立组委会。

2.组委会负责提交承办会议方案,包括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规模、经费预算、组织接待等,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3.国内学术会议一般要求提前4-6个月启动会议申办流程(审批程序见附件二)。

4. 学院承办的国内学术会议,坚持以会养会,结余经费由学院支配。

第二章参加学术会议第三条教师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是指在境内外有重大学术影响或对我校学科建设有重要意义的会议。

1.参加境外学术会议人员,应是我校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教授、副教授及博士以上人员(审批程序见附件三)。

其他人员参会须报校长特批。

2.参会经费原则上由院内相关科研平台经费、课题经费支出。

对于没有平台经费与课题经费的,经批准由学校支付参会经费。

3.由学校支付参会经费(差旅费、会务费及住宿费等)且占用教学工作时间的参会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有会议邀请函与论文收录接收函;(2)在大会作学术报告或小组会议发言;(3)提供在相关学会、协会及研究会等担任重要学术职务文件。

审批流程见附表附件三。

4.不需要学校支付参会经费但占用教学时间的学术会议,本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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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理工学院承办和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师生学术水平,营造浓厚学术氛围,规范承办国内外学术会议和规范教师参加国际、国内学术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承办学术会议
第一条学校承办境内外学术会议
1.由学校负责承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和全国性学术会议,须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并成立组委会。

2.组委会须提交会议承办方案,包括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规模、经费预算、组织接待,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3.国际性学术会议须提前1年启动会议申办流程,报省教育厅、省外办批准备案,人文社科学术会议还需上报省委宣传部批准(审批程序见附件一)。

全国性学术会议须提前6-8个月启动会议申办流程,并报相关上级部门批准备案。

4.组委会负责按照批准方案,全程执行到位。

第二条学院承办国内学术会议
1.由学院承办的国内学术会议,学院成立组委会。

2.组委会负责提交承办会议方案,包括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规模、经费预算、组织接待等,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3.国内学术会议一般要求提前4-6个月启动会议申办流程
(审批程序见附件二)。

4. 学院承办的国内学术会议,坚持以会养会,结余经费由学院支配。

第二章参加学术会议
第三条教师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是指在境内外有重大学术影响或对我校学科建设有重要意义的会议。

1.参加境外学术会议人员,应是我校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教授、副教授及博士以上人员(审批程序见附件三)。

其他人员参会须报校长特批。

2.参会经费原则上由院内相关科研平台经费、课题经费支出。

对于没有平台经费与课题经费的,经批准由学校支付参会经费。

3.由学校支付参会经费(差旅费、会务费及住宿费等)且占用教学工作时间的参会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有会议邀请函与论文收录接收函;(2)在大会作学术报告或小组会议发言;(3)提供在相关学会、协会及研究会等担任重要学术职务文件。

审批流程见附表附件三。

4.不需要学校支付参会经费但占用教学时间的学术会议,本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批。

对于占用周五下午参会者,须报送人事处备案。

第三章相关规定
第四条由学校承办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由宣传处负责
宣传报道,并存档影像资料。

组委会必须提交经过整理后的会议综述资料,由科研处归档,并作为报销前置条件。

第五条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后须上交会议书面情况报告,并在院系汇报学术会议情况。

参加重要学术会议信息须在科研处或学院网页报道。

会议相关信息资料报科研处存档,并作为报销前置条件。

第六条未经学校批准召开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或虽经批准会议组委会执行不力,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追究当事人或承办单位责任。

第七条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与此相关文件规定同时废除。

第八条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承办国际学术会议审批表
附件二:承办国内学术会议审批表
附件三:参加学术会议审批表
武昌理工学院
2018.8.15
附件一:
承办国际学术会议审批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注:1.须附会议方案。

2.此表正反面打印。

附件二:
承办国内学术会议审批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注:1.需要附会议方案;
2.此表正反两面打印。

附件三:
参加学术会议审批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注:1.不符合参会条件人员,需经过校长特批。

2.不需会议经费,只需要调课,报教务处批准,无需科研处及其他相关人员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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