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身份研究分析——结合四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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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身份研究分析——结合四个案例
摘要:说起中小学教师的身份,可以说是众说纷纭,教师之前的身份没有明确
的法律定位,所以人们很混乱。中小学教师可以说是专业技术人员,在未来可能
会成为公务员。
关键词:教师身份专业技术人员地位
我国长期以来把教师作为干部编制序列来定位,也含有“准公务员”性质。但
根据我国现行的《国家公务员条例》,已经明确规定教师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系列。《教师法》从法律上明确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一法律
地位既不同于传统的自由职业者,也有别于国家公务员,是一种专业人员。
2018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
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第20条:“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突显教师职业的公
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里程碑式政策文件。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承担国
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这是国家对教师一次明确定位,也是新时代对教师地位
的提升。公职人员不是公务员,虽然教师仍然属于事业编制,但工资要提高,待
遇要跟上,将是今后政府的工作方向。
第一个案例是湖南株洲语文老师“入学教育”。“读书为挣大钱娶美女”,湖南
省株洲市二中语文教师尹建庭的这句话引起了社会各界舆论哗然。这名语文老师
在“入学教育”中说:“你们是为自己读书,只有增长本领和才能,长大后才能有成就,获得优厚的报酬,取得良好的生活待遇”。然而下一句话却是“甚至可以挣大钱、娶美女”。之后湖南省教委作出了开除其教师职务并永不得在本省教育系统工作的决定。作为平常人来说,这些话我们可以认定为很“现实”,但是尹建庭作为
语文教师,有着教书育人的责任与义务,他是特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所说的每一
句话都应该注意。根据《教师法》,教师应该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
为人师表的义务,应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教师对学生
有教导、引导作用,应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努力学习不应该只是为
了个人利益,如果每个教师都这样教导学生,那我们的学生就没有品德而言了。
所以作为教师,应该认清楚自己的身份,对学生说的话也应该注意,要培养学生
的高尚品德,激发学习热情。
第二个案例是大地震中的“范跑跑”。汶川地震发生的时候。范美忠正在学校
里学生们讲课。可是在地震发生的那一刻,他便独自逃出了教室,并没有给学生
任何的指示。而这样的行为被曝光之后,范美忠站在了舆论的热浪口,大家都称
他为“范跑跑”。关于范跑跑的行为,我觉得不能就这样说他做法错误,毕竟作为
普通人来说,上有80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孩子,如果不能够保护自己的生命,那么对于他的家庭又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求生是一种本能的意识,所以他
的行为还是能理解的。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他在学校,他当时的身份不应该
丈夫或者儿子,他的身份应该是一名教师!当他的学生遭遇危险时,不求他能够
保护全体学生,至少也应该通知一下学生,根据《教师法》,教师应该关心爱护
学生,教师对每一个学生的安全都应该负责任,范跑跑这样的行为是属于没有师
德的,不配为人师表。所以“教师”这个身份就应该承担很多,在学校教师既有权
利也有义务。作为教师,是专门技术人员,除了教授学生知识,也应该考虑到学
生安全,教师应该有更高的品德。
第三个案例是充当“看客”的“杨不管”。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的两名
学生在上课时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课教师杨某某选择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并不加以制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此事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他因此被网友冠以“杨不管”称呼。我国的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
体学生”,要“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和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可否认,杨老师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并且也违反了作为教师的职责与教师法相关规定,
杨老师对学生打架事件没有及时制止,显然是不对的,应该受到公众的谴责并要
承担一定的责任。先不追究深层原因,就事件表面来说,杨老师的做法是不符合
教师的,在课堂上打架,教师应该采取必要手段控制局面,而不是袖手旁观,以
至于最后一名学生身亡,为人师者,不仅仅是授业解惑,还要保证学生的权益和
安全。如果一名老师能够充当看客致使自己的学生身亡,这样的性质极其恶劣。
那我们又来想想为什么杨老师会不管学生打架。首先吴店中学曾发生学生砍
老师血案,原因竟是前一天下午该学生上学迟到后被老师批评,这只是其中的一
起事件,或许杨老师也有所担忧;其次,教育政策倾向保护学生忽视教师权益,
教师不敢批评惩戒学生,第三,教师也许对职业有所倦怠,他们不爱管、管不住、不敢管,现在的青少年脾气暴躁,教师也很忧虑,索性不管。我想杨老师会当“看客”也许会有这些原因。学生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老师不知道拿什么管,校园暴力又频频发生,这些不仅是教师应该注意到的问题,我们都应该关注。但是就杨
老师作为教师来说,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并且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最终的结
果是失去了一条生命,所以教师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身份,教师应该有教师的担当,保护好学生安全,对自己负责,对学生负责。
第四个案例是湖南省娄底市一中英语老师谭胜军在教室给学生下跪之事。在
上英语课的时候,两名同学在下五子棋,授课的谭老师发现他们没有认真听课,
便上前制止。制止没有成功,学生和老师发生了冲突,并且其中一个同学竟然反
过来抢走谭老师手中的教鞭,对谭老师动起手来。事后,班主任通知了家长,并
叫那名同学在教室当众道歉,据同班同学说,在那名同学毫无诚意的道歉后,班
主任又叫谭老师说几句,但是谭老师突然下跪。在前一天学生做检讨时,那个和
他起争执的学生认为教师应该列入服务行业,学生来是享受服务的。谭老师颇感
伤心,希望通过自己的这一行为震撼和唤醒学生。
谭老师的下跪式教育看起来很极端,这种行为的背后是教师教育的无奈和教
育的虚弱,教师的独立人格与威望也在这一下跪行为中消失殆尽。这是将教师的
尊严弃如敝履,南京师大附中的一名特级教师曾写过一本书叫《不跪着教书》,
这也体现了作为一名教师应有的姿态,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
教师有足够的姿态站在讲台上《教师法》是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的,一个跪着教
书的教师怎么能教出站着的学生?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有尊严,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不轻贱自己,应该做符合自己身份的事情。教师不是服务行业,没有义务将
学生当成上帝,教师是传道授业者,是“师”不是“奴”。
当然,出现了上列案例中的情况我们也应该反省深思,对于教师的身份地位,是否还有不足?是否还需要使其在社会上更加得到尊重?是否应该提高薪酬等问
题都是需要考虑的。总而言之,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是专业技术人员,
它不是公务员,但在未来有可能成为公务员。
参考文献:
[1]黄威,孟卫青.英、美、德、日中小学教师法律地位的比较[J].比教教育研
究,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