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一览表(省直25家)
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录
![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录](https://img.taocdn.com/s3/m/1e570d6acaaedd3383c4d3df.png)
[建]城规编第(081040)
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
2008年05月29日
2014年06月30日
41
[建]城规编第(081041)
南通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
2008年05月29日
2014年06月30日
42
[建]城规编第(081042)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江苏省
2008年05月29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
2008年05月29日
2014年06月30日
38
[建]城规编第(081038)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
2008年05月29日
2014年06月30日
39
[建]城规编第(081039)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
2008年05月29日
2014年06月30日
蚌埠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
2008年05月29日
2014年06月30日
58
[建]城规编第(081058)
铜陵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
2008年05月29日
2014年06月30日
59
[建]城规编第(081059)
芜湖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
2008年05月29日
2014年06月30日
60
[建]城规编第(081060)
北京中社科城市与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
2008年05月29日
2014年06月30日
7
[建]城规编第(081007)
北京市弘都城市规划建筑院
北京市
2008年05月29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5年度湖北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获奖项目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5年度湖北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获奖项目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0443e57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dc.png)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5年度湖北省优秀城市规划
设计获奖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5.11.24
•【字号】鄂建[2005]130号
•【施行日期】2005.1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5年度湖北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获
奖项目的通知
(鄂建[2005]13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规划局,中央在鄂和省直各有关规划编制单位:
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中规协秘字第[2005]038号文件和省建设厅鄂建办[2005]80号文件要求,省城市规划协会组织开展了湖北省2005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评选活动。
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科学择优的原则,采取小组初评,大组评议、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共评出优秀城市规划设计项目78项(见附表),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29项、表扬奖14项。
经省建设厅网站公示无异议,现予正式公布。
附件:2005年度湖北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附件:
2005年度湖北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6ffe907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b008261.png)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4.02.02•【字号】•【施行日期】2024.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类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规定的范围内承担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乙级资质由登记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初次申请应当申请乙级资质;取得乙级资质证书满两年,可以申请甲级资质。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全国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管理信息系统,依托该系统开展资质申报、审核、核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五条申请甲级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法人资格;(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
其中,具有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管理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分别不少于1人,共不少于5人;具有道路交通、给水排水、建筑、电力电信、燃气热力、地理、风景园林、生态环境、经济、地理信息、海洋、测绘、林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少于4个专业类别。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3496b21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cc.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10.12•【字号】鄂建设规〔2024〕4号•【施行日期】2024.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设规〔2024〕4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检测行为,维护检测市场秩序,我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厅将启动检测机构按新资质标准重新核定工作,新旧资质过渡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已按旧资质标准取得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须在此前重新核定资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0月12日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活动及检测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
第三条检测机构应按照本细则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湖北设计院名单
![湖北设计院名单](https://img.taocdn.com/s3/m/d858cde10975f46527d3e1de.png)
序号20140501 20140502 20140503 20140504 20140505 20140506 20140507 20140508 20140509 20140510 20140511 20140512 20140513 20140514 20140515 20140516 20140517 20140518 20140519 20140520 20140521 20140522 20140523 20140524 20140525 20140526 20140527 20140528 20140529广州埃湖北商务公司北京城市开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宜昌设计中心北京城市开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武汉分公司(又名:武汉开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一所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分院北京京澳凯芬斯设计有限公司 - 湖北分公司(中澳合资)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武汉分公司 (原名: 武汉易构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威斯顿设计有限公司 - 武汉蔡甸设计部北京威斯顿设计有限公司 - 武汉设计中心北京威斯顿设计有限公司 - 恩施分公司北京中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仙桃分公司北京中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宜昌分公司 (又名北京华诚博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宜昌分公司)北京中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武汉分公司 (又名:北京华诚博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湖北分公司)长江大学设计研究院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大冶市环宇建筑设计院大冶市瑞景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原名:大冶市水利勘察设计院)恩施何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恩施何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恩施市建筑设计院恩施市建筑设计院恩施市咸丰县规划建筑设计院恩施市咸丰县规划建筑设计院恩施宣恩县建筑设计室恩施州亚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设计分公司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襄樊分公司鄂州市建筑设计院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 武汉分公司广东中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武汉分公司比利广州埃特尼特建筑系统湖北商务代表-夏正义:外墙通风雨幕系统、木纹批叠系统2、埃特板吊顶系统3、埃特板防火隔墙系统4、瓷力埃特板墙体贴(砖、石材)系统5、埃特板声学系统6、埃特板幕墙防火内衬系统7、埃特板风管防火系统8、埃特板LOFT楼板系统9、德国医疗洁净手术室、隧道墙面系统比利时埃泰集团广州埃特尼特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湖北商务代表-夏正义:136********。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字第494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字第494号](https://img.taocdn.com/s3/m/c9d0b7a11b37f111f18583d049649b6648d70984.png)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字第494号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七日)现将《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组织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的审查工作。
请于今年九月底前将甲级城市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申请表报我部城市规划司,年底前完成全国甲级城市规划设计资格的评审和发证工作,一九九三年完成乙、丙、丁级城市规划设计资格的评审和发证工作。
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管理,提高城市规划设计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维护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专业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和事业、企业单位下属承担城市规划设计任务的单位。
第三条城市规划设计业务范围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条凡从事城市规划设计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申请资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并取得《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后方可承担城市规划设计任务。
任何无证单位,均不得承担城市规划设计任务。
第二章城市规划设计资格证书及分级标准第五条城市规划设计资格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
第六条城市规划设计证书按下列标准进行分级:一、甲级1.甲级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应是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置齐全。
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级配合理,高级技术职称与其他技术人员比例不小于1:5,其中城市规划专业有二名以上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建筑、经济、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电力、电讯、煤气热力、区域规划、环保等专业至少有15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规划设计十五年以上的技术骨干。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直土地规划测绘专业中级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直土地规划测绘专业中级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3c0bd65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40ecc10.png)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直土地规划测绘专业中级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4.06.11•【字号】•【施行日期】2024.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直土地规划测绘专业中级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省直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根据省职改办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省直土地规划测绘专业中级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测试对象及专业(一)测试对象符合省职改办有关规定,现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拟申报参加2024年度省直土地规划测绘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未在2022年、2023年通过本专业范围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岗位设置和评聘情况。
参加测试范围包括省直有关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测试专业土地类:土地管理(含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价服务、土地登记与登记代理服务)、土地工程(含土地开发利用工程、土地复垦与修复、土地测量、土地整理)。
规划类:国土空间规划(含土地规划、城乡规划)。
测绘类:测绘工程(含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绘、不动产测绘、测绘工程、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等)、遥感科学与技术(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国情监测、摄影测量与遥感等)、地理信息工程(含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地理国情监测、地理信息工程、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等)。
二、测试内容和方式(一)测试内容。
包括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应具备的相应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的发展情况及趋势;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二)测试方式。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的通知(2005年修订)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的通知(2005年修订)](https://img.taocdn.com/s3/m/c8951507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34.png)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的通知(2005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5.11.18•【字号】鄂建[2005]128号•【施行日期】2005.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的通知(鄂建[2005]128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根据省政府对评优、评先工作的有关要求,省厅对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鄂建[2005]26号)同时废止。
附件:《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附件: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以下简称省“楚天杯”)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三条成立由省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申报参评省“楚天杯”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范围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建筑面积在5万㎡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2、同一标段2万㎡以上的群体工程;3、2000㎡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4、市、州4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59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59号](https://img.taocdn.com/s3/m/2597e12a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ee.png)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5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8月29日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根据国务院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6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5000万平方米以上,武汉城市圈实施集中连片发展,其他市县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民用建筑中基本实现规模化应用;基本建成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形成省、市两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城镇、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和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
到2015年末,全省城镇新建建筑2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达98%以上;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降低15%;县以上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开始实施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
二、重点任务(一)推进绿色生态城镇建设。
加强城乡规划引导,各地城镇新区(含开发区、工业园区)要按照绿色生态发展要求规划、建设、管理,组织编制绿色生态专项规划,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水资源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推进绿色生态城镇建设。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支持我省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支持我省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16690d7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2e.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支持我省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25•【字号】鄂建办〔2019〕81号•【施行日期】2019.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支持我省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鄂建办〔2019〕8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委),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鄂政发〔2018〕14号)精神,加大对龙头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打造湖北建筑业企业品牌,进一步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经研究,决定重新确定我省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并实施相关扶持政策。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培育企业的确定(一)基本条件:取得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一级专业承包资质,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可申请列入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1.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中央在鄂、省直和武汉市企业2018年度上报统计部门的建筑业产值超过15亿元以上,省内其它地区企业超过8亿元以上;仅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中央在鄂、省直和武汉市企业2018年度上报统计部门的建筑业产值超过5亿元以上,省内其它地区企业超过3亿元以上。
2.近两年内获得过1次市(州)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3.从2017年1月至今,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
4.未发生因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5.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部门、住建部、省住建厅的各类统计报表。
6.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申报程序:1.申请。
企业填写《湖北省重点培育建筑业企业申请表》(附件1),向企业注册地的市级住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中央在鄂和省直企业直接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提出申请。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4年度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和建筑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鄂建[2004]127号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4年度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和建筑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鄂建[2004]127号](https://img.taocdn.com/s3/m/87eedd39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ce.png)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4年度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和建筑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4年度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和建筑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鄂建[2004]127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湖北省建设厅组织的2004年度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和建筑设计评选工作现已结束。
本次评选活动共收到申报项目77项,其中,工程勘察21项(含基坑设计5项),公共建筑42项,住宅及住宅小区13项,地下建筑(人防工程)1项。
经省优秀工程勘察和建筑设计评选委员会评选,共有55个参评项目分别荣获一、二、三等奖及表扬奖。
现将获奖项目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对获奖项目、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员(严格按名额规定顺序纳入)如有异议,请按原申报程序报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以上程序完成后,我厅将颁发获奖项目的奖状、证书。
各申报单位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省工程建设专家委员会取回申报资料,逾期不取将予以处理。
附件:2004年度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和建筑设计获奖项目一览表。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附表2004年度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和建筑设计获奖项目1、优秀建筑设计一等奖 5 项序号名称单位主要完成人员(取前八名)1湖北出版文化城主体建筑中南建筑设计院李钫、姚金墩、李霆、谭周明、朱传斌、栗心国、李明、马坚2海南千年塔中南建筑设计院李霆、朱志勇、祁峰、李新舫、何庆国、杨运波、胡玉华、杜华春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逸夫博物馆中南建筑设计院唐文胜、吴为、程晓、柯宇、徐义刚、李斌、岳重云、杜群4青山绿景苑康居示范小区(一期)中南建筑设计院刘林、李春舫、王南、王怡纯、褚江涛、王旗、吕文胜、徐波5万科四季花城(二期)武汉市建筑设计院李闻多、杨东明、何莉琳、张昊、陈平、张帆、喻辉、陆双强二等奖10项序号名称单位主要完成人员(取前八名)1黄冈师范学院美术楼湖北教育建筑设计院刘剀、朱志东、张锋、戴卫、杨元君、胡海波、杜赤军2群光广场武汉市建筑设计院覃明、李剑涛、刘向东、欧阳建、陈焰华、刘剑华、朱卫东、陈耀东3汉口江滩入口建筑武汉市建筑设计院李涛、覃明、刘向东、翟庆文、胡雪梅、王疆、朱卫东、傅胜远4武汉源兴大酒店武汉市建筑设计院金绍华、李红斌、华斌、孙昌益、傅汉秋、王凡、徐著义、张宽5大福源江汉路大型超市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宋洁、陈韦、谢慧、杨建军、刘益红、张旭超、陈浩、徐拥军6明泽创业大厦武汉市建筑设计院李闻多、邬峥嵘、李辉、邢沛霖、李晓园、雷虹、喻辉、夏旭辉7中南民族大学综合实验教学楼中南建筑设计院李春舫、万之瑛、褚江涛、邹军、王剑、王舒文、王勇、张昕8三峡大学逸夫楼(艺术教学楼)三峡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潘敏、陈池、张荣华、雷体洪、张玉文、文国良、黄党福、杨其兰9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中南建筑设计院郑培九、蔡全智、张勇、王红慈、王强、邓薇、严阵、聂钢10百步亭花园--百合苑武汉市建筑设计院汤群、黄晓文、董荣利、李传志、孙雁波、肖擎、刘斌、李劲三等奖 18 项序号名称单位主要完成人员(取前八名)1武汉化工学院综合楼湖北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廖国雄、刘建军、王细平、石崇明、吕勇、王一萍、唐莉莎2仙桃中学分校科技实验楼仙桃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李长善、艾少菊、曾小梅、史少伟、蒋芳成、李彩霞、黄艾霞3华中农业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华中科大建筑设计研究院XXX、聂华波、曾建武、XXX、申安付、邓凤华、袁旭东、何建宏4骏华大厦(现兆富国际大厦)华中科大建筑设计研究院沈世莹、聂华波、曾建武、雷育祥、任震宇、金铃、邓凤华、何建宏5武汉理工大学余区教学综合楼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田求实、申发亮、张蓝天、李建普、朱相文、朱志学、王柯、程旦6荆门市第一中学综合教学楼荆门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陈枝江、秦登炎、付启华、郑容、欧阳列刚、柴容梅、代爱萍7武汉市园林局解放公园还建楼武汉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盛聂铭、王丽芹、阮素、李良钰、韩梅、孟勇、吴旭、吴大智8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中武汉市建筑设计院王海燕、余鸿高、张涛、刘晓燕、温永坚、陈平、张帆、喻辉9武汉市二医院综合医疗大楼武汉市建筑设计院周继杨、李松、陈学文、杨学民、吴立平、王凡、李年富、姚光倩10湖北省移动通信业务综合楼武汉市建筑设计院周安庆、XXX、胡建华、孙昌益、张宽、徐著义、毕奕、任侠11清江梯级调度中心主楼中南建筑设计院万家智、刘见、赵文寿、李四祥、梁瑞霞、冯星明、姜毅、黎华12武昌造船厂工艺技术研究中心及综合调试大楼中南建筑设计院尹勤旺、邱文航、王XXX、李洁、倪冰、刘华斌、李凡、聂钢13宜昌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综合楼宜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邓伟、李铭、阎成刚、成建顺、程敏、张庆黎、王燕生、李萍14兴山县直幼儿园宜昌三峡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秦军、罗晓春、王雪林、谢楚文、徐海东、李斌、陈从容、马宝贞15华中科技大学教工高层住宅小区华中科大建筑设计研究院项赋伟、陈琦、雷育祥、陈海忠、申安付、甘文霞、沈世莹、何建宏16新华家园中南建筑设计院XXX、陈义平、杨庆、罗遴、袁璐、雷炳成、朱心红17惠园大厦中南建筑设计院桂学文、吴铮、杨锋、李智芳、姚朝翌、熊江、刘华斌、黄文斌18东方花都A区武汉市城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彭孟平、田烽、彭志雄、向建军、余雷、罗石爱表扬奖 5 项序号名称单位主要完成人员(取前八名)1随州市第二中学学生教工食堂随州市建筑设计院周忠伟、陈正兴、孙琼、刘建波、何迎春、熊萍丽2巴东县党政办公楼宜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郭华、王红兵、鲁晋、邹庆生、龚爱义、张光军、吴京丰、赵春珍3兴山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楼宜昌三峡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王秉文、罗晓春、官同心、谢楚文、徐海东、蒋绍军、余艳琴、马宝贞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中心幼儿园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严俊生、唐琴琴、付建、梁遵东、罗军、赵晓东5中科院武汉分院研究生公寓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菊芬、刘泉、王进、金山、纪如意、王琪、黄启生、徐朝凤2、优秀岩土工程勘察一等奖 2 项序号名称单位主要完成人员(取前八名)1荆州市邮电局电信枢纽楼岩土工程勘察湖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陈国金、方山耀、张陵、王文清、陆柏树、黄久华、任建军2福星惠誉·金色华府基坑支护工程中南勘察设计院颜祖福、龙雄华、张凤珍、刘佑祥、马郧、黄伟二等奖 7 项序号名称单位主要完成人员(取前八名)1湖北出版文化城岩土工程勘察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王泽华、梁瑜、王佐、李晓珍、郭秋玲2湖北天诚青青家园一期岩土工程勘察仙桃市建筑勘察设计院鲁修亭、朱俊波、范新发、向德标、金晶华、刘维3武汉高尔夫城市花园301#住宅楼岩土土工程勘察武汉华中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庞建成、贺江源、潘木荣、饶清、李定慧4宏业城市花园住宅楼岩土土工程勘察荆门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汪新舫、王春周、曾祥、王成耀、董洪远、杨芳5宜昌世纪欧洲城民主路小区岩土工程勘察湖北省鄂西地质工程勘察院肖春锦、柳东明、杨光、张良发6郧阳医学院北校区新男生学生宿舍楼北侧滑坡治理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严军、杜应平、罗伟、肖炳成、成勇7万豪豪园深基坑工程设计与施工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王俊雄、张杰青、洪兴全、肖国华、丁孔元、施木俊、孙国庆、彭汉发三等奖 6 项序号名称单位主要完成人员(取前八名)1江汉石油学院综合教学楼岩土工程勘察湖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刘云彪、沈家道、陆柏树、王文清、张同银、韩志超、宁国民2孝感学院同大学生生活园宿舍楼岩土工程勘察核工业孝感工程勘测院瞿声华、廖黔川、冯杰3湖北移动通信公司咸宁分公司枢纽楼岩土工程勘察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王斌、李伟、杨厚如、李依平4武汉广播电视中心(西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中南勘察设计院范四平、马郧、刘佑祥、危正平、周国安、张凤珍5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基坑支护工程中南勘察设计院湖北中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李兵、王泽希、伍昕、吴平浩、徐赤明、梅红斌6天仙大厦深基坑开挖监测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吴先干、戚辉、张晓章、王甫强、张杰青、陈浩表扬奖2项序号名称单位主要完成人员(取前八名)1孝感市乾坤广场岩土工程勘察孝感市鄂东北地质工程勘察院黄守贵、陈常庆、楚德亮2荆门市华府家园居住小区一期岩土工程勘察荆门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刘军、田书曲、夏立成——结束——。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https://img.taocdn.com/s3/m/1dd390d126fff705cc170af4.png)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概述该资质地位和业务范围的概括性描述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是我国工程设计资质等级最高、涵盖业务领域最广、条件要求最严的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全国最终授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将控制在50家左右。
持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接我国工程设计全部21个行业的所有工程设计业务,并可承揽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业务。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来源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是原建设部在2007年3月重新修订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首次设立的,目的是推动大型设计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展。
获得该资质的企业必须满足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获得该资质后的大型设计院可以承接包括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电力、冶金、铁道、公路、电子通信广电、民航、市政等我国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中全部2 1个行业的设计业务。
同时,可以承揽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业务。
施工总承包资质为开展施工总承包及向国际型工程公司过渡创造了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煤炭行业、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电力行业、冶金行业、军工行业、机械行业、商物粮行业、核工业行业、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轻纺行业、建材行业、铁道行业、公路行业、水运行业、民航行业、市政行业、农林行业、水利行业、海洋行业、建筑行业。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区/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处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招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招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b35ce3d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74.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招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1.28•【字号】鄂建[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招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鄂建〔2014〕7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根据国家发改委、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等有关省直部门对我省历年来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决定:一、对《关于实施中标结果公示制度的通知》(鄂建招〔2004〕01号)、《关于确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的意见》(鄂建招〔2003〕06号)予以废止;二、对以下7份文件予以修改(修改内容见附件):(一)《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鄂建〔2001〕144号);(二)《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规范程序》(鄂建〔2001〕291号);(三)《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鄂建〔2005〕108号);(四)《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鄂建〔2003〕120号);(五)《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管理实施办法》(鄂建〔2003〕122号);(六)《湖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66号);(七)《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鄂建〔2007〕43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1月28日附件1:附件2: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2、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规范程序。
武汉市设计院名单
![武汉市设计院名单](https://img.taocdn.com/s3/m/f183eb3443323968011c927e.png)
序号
武汉市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数量29(家)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数量1(家)
资质等级
1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甲
2
武汉市建筑设计院
乙
3
武汉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乙
4
武汉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临乙
5
武汉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
乙
6
武汉市交通科学研究所
临乙
7
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ຫໍສະໝຸດ 院丙8武汉市汉南区城市规划设计室
丙
9
武汉市蔡甸区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丙
10
武汉市江夏区城市规划设计院
临乙
11
武汉市黄陂区规划勘测设计院
丙
12
武汉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
丙
13
武汉江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丙
14
武汉城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丙
15
武汉勘察设计协会建筑工程设计所
丙
16
武汉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
丙
17
武汉市青山园林建筑规划设计所
丙
18
武汉开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丙
19
新洲区规划土地管理局规划设计所
临丙
20
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规划设计室
临丙
21
武汉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临丙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核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房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核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房](https://img.taocdn.com/s3/m/177f5379f01dc281e53af0ca.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核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
质名单的公告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鄂建审告[2013]115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3.10.25
【实施日期】2013.10.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核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名单的公告
(鄂建审告〔2013〕1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厅核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名单予以公布。
请核准的企业(机构),按照《领取企业资质证书须知》(登录省住建厅网站“政务大厅”--公示公告--《领取企业资质证书须知》)要求领取资质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1. 核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
2. 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3. 核准的物业服务企业名单
4. 核准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月25日
附件1
核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https://img.taocdn.com/s3/m/13372237c5da50e2524d7f8f.png)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鄂人社考[2017]11号【发布部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7.06.06【实施日期】2017.06.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7〕1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及专业设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一)“考全科”报考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自然资源部关于2024年第二批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的公告
![自然资源部关于2024年第二批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91035779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0c78343.png)
自然资源部关于2024年第二批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24.04.28
•【文号】自然资源部公告2024年第20号
•【施行日期】2024.04.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自然资源部公告
2024年第20号
关于2024年第二批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
资质认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现将经我部审查认定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自然资源部
2024年4月28日附件:
1. 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名单(2024年第二批)
2. 甲级规划资质证书变更情况。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e0e7a57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a5.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06.24
•【字号】鄂建文〔2020〕11号
•【施行日期】2020.06.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关于印发《全省住建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市、州住建局、城管局(委),武汉市房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做好全省住建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我厅拟订了《全省住建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