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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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试行)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基本总则: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七、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敢于承担责任,关心他人。

八、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工作要认真,要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好个人形象,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十、学生会工作人员不准酒后工作,不准在学生会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考核制度由五个部分组成:“例会考核”、“值班考核”、“活动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

主席团成员考核

(一)例会考核(20分)

1、对主席团实行轮班制度,例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扣1分;如果有病、有事不能参加会议,需要向团委老师请假,不可以代假。请假3次算1次缺席。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二)工作评价(40分)

1、工作态度: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热爱本职工作;敢于负责、不推卸责任;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以及良好的时间观念。(10分)

2、工作能力:要求具备领导、组织和管理能力;个人工作能力较好,对工作力争作到准确、高效。(10分)

3、工作业绩:根据本人在本学期内具体工作中的实际表现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加以评定。(10分)

5、软界协作能力:根据本人在每次组织活动中的工作情况和与他人协同配合完成工作的情况加以评定。(10分)

部长及部员考核

(一)例会考核(20分)

1、例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扣2分;如果有病、有事不能参加会议,需要向相关负责人请假,不可以代假。请假(视情况而定)3次算1次缺席。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视情况而定)。

(二)值班考核(20分)

1、值班无故不到总计两次者无理由退会,不发任何证书。

2、值班人员迟到扣3分,早退若被抓到直接按缺勤处理!

3、请假3次算1次缺席(可以代替值班)。

4、迟到累计5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注:值班考核由主席团直接监督)

(三)活动出勤考核(20分)

1、在其他部举办活动时,要求各部派人出席,部长忘记或者不愿意派人时扣该部长2分,不带工作证一次扣2分,不带工作证3次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

2、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某人参加而不参加者扣2分。

3、每次活动,主办或承办部门的部长要给出席本次活动的所有部员打分(100分),并及时交到办公室,并备份一份以便期中考核。

(四)工作评价(60分)

1、工作态度: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热爱本职工作;敢于负责、不推卸责任;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以及良好的时间观念。(10分)

2、工作能力:要求具备领导、组织和管理能力;个人工作能力较好,对工作力争作到准确、高效。(10分)

3、工作业绩:根据本人在本学期内具体工作中的实际表现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加以评定。(10分)

4、学习成绩:要求各级学生会成员学习成绩良好,不得再出现不及格现象,如出现考试不及格,直接退会(10分)

5、软界协作能力:根据本人在每次组织活动中的工作情况和与他人协同配合完成工作的情况加以评定。(10分)

6、上交材料情况:每个部活动钱需交工作计划,活动后工作总结,要求字迹工整。不按时交工作计划和总结及其他材料的部门,依次部长扣2分,部员扣1分。(10分)

(五)其他综合考核(包括嘉奖方面、处罚方面)(30分)

例会或工作凡有需请假者必须事先向部长或者主席团请假,经部长或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离开,违者扣2分。办公室或主席团发短信不回者一次扣部门1分。对于顶撞部长或者主席团成员或者团委老师者直接退会,不给于任何证书的颁发!

处罚制度:

1、本制度共分二级:批评、开除。

2、警告:在学期内,迟到、无故不参加例会及各项活动1次者,予以口头警告。

3、学生会干部如在学期考试中再有不及格课程既自动离职。如因特殊情况继续留任的,必须报经团总支、学生会批准。

4、在考试中作弊或受到学院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成员,给予开除学生会的处分。

5、考核评分60分以下者,免去学生会职务。

嘉奖方面:

1、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或学生会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向主席团汇报,能及时与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情况加1—5分。

3、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分。

4、部门自行组织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

5、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6、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加5分。

7、主席、副主席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8、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9、非本人执勤的而帮助别人执勤者每次加2分。

10、学生委员会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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