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语文学业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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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镇中心小学五年级语文学习水平评价细则
评价目的:
本着进一步激发学生语文学习的兴趣,进一步体验语文学习的乐趣这一宗旨,以发展性评价的理念为指导,建立符合学生实际的多元评价体系。让学生考出信心,考出兴趣,考出能力,考
出良好的习惯,让学生更热爱学习语文。
评价项目及方法:
本计划评价内容包括笔试、朗读、背诵、口语交际、课外阅读、学习习惯六个方面。总分130分,各项内容的分值依次为100分、5分、5分、10分、10分,学习习惯直接以“等第”评定。一、笔试(100分)
1.内容
根据课标及教材制作试卷,主要包括识字写字、语言积累、阅读、习作、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等方面。
2.办法
闭卷、纸笔考试。
3.标准
由区域共同体提供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4.时间
期末,由教研室统一规定。
5.评价人员
五年级语文教师。
二、朗读(5分)
1.内容(见附表一)
(1)从第九册语文教材中选择10篇(段)课文作为考核内容,诗歌除外。
(2)从教材外选择内容,字数在400字左右。
2.标准
(1)朗读正确、流利、有感情,得5分。
(2)朗读中添字、漏字、错字、换字、回读、标点停顿、段落停顿不当,每处扣0.2分;句中停顿不当,影响句意表达的每处扣0.3分。
(3)唱读、溜读、拖腔拖调,酌情一次性扣0.5——1分。
(4)没有感情,或情感处理不当,酌情扣0.1——1分。
(5)不用普通话朗读或声音过小,让人听不清楚,一次性扣2分以上。
3.办法
(1)提前两天公布考核时间、办法和篇目。
(2)考核前,从上述内容中选择一种,将文章题目制成抽签卡。如果用的是文章的部分内容,须注明起讫位置。
(3)考核时让学生任抽其一,准备3分钟后当场朗读。
4.时间
书面考试前的三周以内。
5.评价人员
五年级语文教师。
三、背诵(5分)
1.内容
(1)从要求背诵的课文中选择5篇(段),诗歌除外。(见附表二)
(2)修订版《好书伴我成长》中课标推荐的五年级必背30首古诗(见附表三)
2.标准
(1)背诵正确、流利、有感情,得5分。
(2)背诵中添字、漏字、错字、换字、回读、标点停顿、段落停顿不当,每处扣0.1分;句中停顿不当,影响句意表达的每处扣0.2分;漏背句子,每个扣0.5分。
(3)没有感情,或情感处理不当,酌情扣0.1——0.5分。
(4)唱背、溜背、拖腔拖调,一次性扣0.5——1分。
(5)背诵中有遗忘,经老师提示能背完的,每处扣0.5分。
(6)不用普通话背诵或声音过小,让人听不清楚,一次性扣2分。
3.办法
(1)提前两天公布考核时间、办法。
(2)考核前将本学期要求背诵的课文题目和古诗题目分两类制成抽签卡。
(3)考核时让学生从两类中各抽一题,准备2分钟后当场背诵。
4.时间
书面考试前的四周以内。
5.评价人员
五年级语文教师。
四、口语交际(10分)
1.内容
(1)平时学习中的提问、回答、交流、讨论等言语交际活动。
(2)教师确定题目(见附表四)
2.标准
(1)围绕话题,乐于交际,用普通话交际;讲文明懂礼貌,态度大方,声音响亮;听得懂别人的意思;说得清楚自己的意思,并做到语言连贯,有条理,得10分。
(2)侧重于“围绕话题;听得懂别人的意思;说得清楚自己的意思,并做到语言连贯,有条理”。
(3)一般来说,在交际情境中围绕话题的单独说话时间,至少有一次为:不少于1分钟。不能达到这一最低标准的,酌情扣0.5——2分。
(4)表达时,有明显的语病,每处扣0.5分;语言不流畅,一次性扣0.5——2分。
(5)有下列情况者,每项扣1分:偏离话题,经提示能回到正题的;不愿交际或不敢交际,经帮助能参与交际的;用方言交际,经提醒能用普通话交际的;有不文明现象,经提醒能改过的;听不懂别人的意思,经强调、解释能听懂的;说不清楚自己的意思,经别人帮助能说清楚的。
(6)上述第(5)条中,在任何一个方面,经提醒、帮助,仍不能改过的,扣4分以上。
3.办法
(1)观察记录学生平时学习中的言语交际表现。
(2)期末考核提前两天公布考核时间、办法和内容,并引导学生作好充分的准备。
(3)考核时,由教师或同学与考核对象围绕话题形成交际情境。
(4)提倡在互动的情境中,同时进行多人考核。
(5)考核者适当记录被考核者的交际要点。
4.时间
平时及笔试前四周内。
5.评价人员
五年级语文教师。
五、课外阅读(10分)
1.内容
(1)本学期五年级必读书目:《伊索寓言》、《水浒传》、《昆虫记》……
(2)修订版《好书伴我成长》上的推荐书目。
2.标准
(1)每学期在《好书伴我成长》的记录中,至少要有读4本
书的体现。
(2)每学期累计得“优”20次以上,并编制一张个性化的记录单或读书小报,得10分;每少1——3次“优”扣1分;未编制一张个性化的记录单或读书小报,扣1分;
3.办法
(1)以《好书伴我成长》的记录、个性化的记录单和读书小报的编制为主要依据进行评价。
(2)评价用写“优”、“良”、“合格”的办法进行。
4.时间
平时、期末。
5.评价人员
五年级语文教师、同学、家长、自己。
六、学习习惯(等第)
1.内容
由基本学习习惯和每学期的学习习惯组成。基本学习习惯是指正确的读写姿势、上课时的认真倾听、思考、积极发言习惯和认真、及时完成作业习惯。每学期的学习习惯见教材所列(多种渠道学语文、学会修改作文)。
2.办法
(1)平时观察,每周记录1次。一般情况下,每学期记录不少于15次。
(2)记录方式使用简单易行的爬格法。
3.标准
(1)评价标准参照教材要求。
(2)每次评价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第。
(3)一学期累计达到80%的“合格”,即总评等第为“合格”;一学期累计少于80%的“合格”,即总评等第为“不合格”。
4.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