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技术标准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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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分析分析报告标准

日照分析分析报告标准

日照分析报告标准————————————————————————————————作者:————————————————————————————————日期:2附件一日照分析报告标准(一)日照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周边情况、委托分析要求及周边电子地形图。

3.2本基地内拟建建筑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拟建建筑总平面图1:500—1:2000基地内拟建建筑: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米)受影阴面标高(米)xx大厦办公建筑21 69.0 3.50……3.3. 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客体范围图1:500—1:2000。

基地外阴影分析范围内的客体建筑: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米)受影阴面标高(米)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编号Xx住宅居住建筑8 25.5 3.50 A1,B2,B3,B4,B5 ……3.4. 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主体范围图1:500—1:2000。

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受影阴面标高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米)(米)xx大厦办公建筑18 54.0 4.50……(二)日照分析项目情况:(三)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四)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及其来源说明;(五)进行日照分析所使用的分析软件(六)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设置(七)日照分析结果1、日照分析模型总平面图1:500—1:2000 :包括所有主体与客体建筑,注明建筑编号、位置、高度。

2、日照分析模型轴测图1:500—1:2000。

3、线上日照分析图1:500—1:2000-4-线上日照分析图4、客体建筑窗位图1:500—1:1000 :注明每个客体建筑的窗位、窗编号。

建筑日照分析技术规范

建筑日照分析技术规范

建筑日照分析技术规范1 总则1.1 为落实国家及地方日照管理的相关要求,促进日照分析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等有关规范,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1.2 凡在省内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需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日照分析报告的,均须按本技术规范进行日照分析。

1.3 日照分析适用于居住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及其室外活动场所,医院病房,疗养院疗养室,中小学教学楼和宿舍等。

1.4 规划变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宗地地形地貌等改变,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变更后的实际情形重新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1.5 日照分析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1 日照分析sunlight analysis指根据国家标准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待建、在建或已建的建筑、组团绿地、托儿所和幼儿园活动场地采用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计算机分析软件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分析计算其相关的量化指标,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的过程。

2.2 日照分析对象sunlight analysis object有日照时间要求的建筑,包括已建、在建、待建和拟建等各个阶段的建筑,无日照要求的建筑不做日照分析。

2.3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sunlight analysis subject building对其它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2.4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sunlight analysis object building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的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建筑。

2.5 日照基准面sunlight datum elevation为使日照分析结果客观真实,必须科学合理地确定一个布置日照分析采样点的立面,这一立面即为日照基准面。

2.6 日照基准线sunlight datum line日照基准面的水平投影线。

“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2年版)

“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2年版)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2年版)苏州市规划局2012年11月8日1 总则1.1 为规范高层建筑的日照影响分析,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省规》)及《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2006年版)》(以下简称《标准》),结合苏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2 分析参数2.1 日照影响分析应当采用建设部或省建设厅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可采用“单点分析”、“窗户分析”、“沿线分析”或“多点区域分析”的方式。

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日照分析的方式。

2.2 有效时间段按真太阳时统计。

吴中区(不含东山镇)、相城区、姑苏区的地理位置为北纬31°19′,东经120°37′。

太湖度假区、东山镇的地理位置为北纬31°10′,东经120°24′。

3 数据来源在进行建筑日照分析时,所采用的数据应符合相关测量和设计标准规范中有关精度的规定。

根据工程建设阶段,宜按照下表的顺序选取数据来源:表1 数据来源选取顺序表注:①1、2、3、4表示优先选用的次序,当计算对象处于不同的建设阶段时,分别选取对应的数据来源。

②实测数据是指由具备测绘资质的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测绘所获得的数据。

4 日照分析的基准线及建筑高度4.1 建筑朝向按以下确定:4.1.1 板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4.1.2 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

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4.2 居住空间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当采用窗户分析时,只计算居住空间的基准线,基准线按以下要求及附图确定:4.2.1 一般窗户以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异形窗户、凸窗、飘窗等,也应以居室外墙与窗洞开口相交线位置为计算基准线;4.2.2 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建筑工程建造时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为计算基准线;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以外墙与原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

南京日照分析要求

南京日照分析要求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
一、软件要求
天正日照Tsun6.5以上版本
二、技术参数、日照标准
三、计算要求
1、计算范围可按新建项目北侧150米,东、西侧各50米范围考虑。

2、计算范围内的在建建筑、已批待建建筑、已建建筑,含部分进入范围界线的建筑,须完全纳入计算。

在建建筑和已批待建建筑可在市规划局网站()查询。

3、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构架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并纳入计算。

4、被遮挡建筑自身的遮挡影响须纳入计算。

5、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四、成果要求
1、线上日照分析图、多点日照分析图(仅用于场地计算),比例尺1:500,彩色图纸。

须包括:计算软件名称及版本、计算参数、现势性数字地形图、建筑±0.0高程、建筑北檐口高程、遮阳设施高程及被遮挡建筑受影响面高度等。

2、相关资料:方案总平面(须使用现势性数字地形图)、各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纸及其它测绘成
果资料。

3、上述所有图纸须盖设计出图章或单位公章,并附相应资料光盘。

光盘中数据须有标准日照工作图层和计量高度。

二OO四年九月二十日。

新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A4

新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A4

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条文(2002版)5.0.2.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居住的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注:①建筑气候区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规定。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平0.9m高的外墙位置。

○3南阳建筑气候区划为Ⅲ类,大城市;南阳市经纬度:东经112°33′北纬33°2′。

见附图A.0.17.0.4.1中心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

附表A.0.3——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同时废止。

7.1.1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7.1.2需要获得冬季日照的居住空间的窗洞开口宽度不应小于0.60m。

7.1.3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

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一2005)的条文,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5.1.3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有关规定;(2)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3)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3h的日照标准;(4)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江苏省建筑住宅环境标准

江苏省建筑住宅环境标准

江苏省建筑住宅环境标准1 日照1.1 每套住宅的冬季日照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2 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4 个及4个以上时,其中应有2 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并应满足现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及各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1.2 获得冬季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日照标准应符合表1.2 及《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规定。

表1.2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注:1、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详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 附录A;2、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照 1 小时的标准。

“旧区”的范围由城市总体规划确定。

1.3 需要获得冬季日照的居住空间的窗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80m。

2 天然采光2.1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

2.2 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IV 级的采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2.0%,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300lx。

2.3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1/7。

2.4 设有采光窗的楼梯间、卫生间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1/12。

2.5 有效采光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侧窗采光口下沿离楼面或地面高度低于0.50m 的窗洞口不应计入有效采光面积内,窗洞口上沿距地面高度不宜低于2.00m;2 卧室、起居室、厨房侧窗采光口上部设置有效深度超过1.00m 以上的外廊、阳台等外挑遮挡物时,其有效采光面积按采光口面积的70% 计算;3 顶部采光(或天窗采光)时,其有效面积可按侧窗采光口面积的2.5 倍计算。

2.6 当住宅套内空间利用凹槽采光时,应满足下列规定:1 凹槽的净宽与净深之比不应小于1/3,双排布置外窗的凹槽净宽不应小于1.80m;单排外窗的凹槽净宽不应小于1.20m;2. 凹槽的净宽与净深之比大于2,外窗正对开口面且开口面无其他遮挡时,可不考虑凹槽对室内采光的影响。

南京高层建筑对住宅日照计算规定

南京高层建筑对住宅日照计算规定

南京市高层建筑对住宅日照计算规定一、日照标准南京地区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日照计算,有效日照时间(8时~16时),在旧区不少于1小时,在新区不少于2小时,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室达到本日照标准,当一套住宅居室超过四个时,应有两个居室达到本日照标准。

二、日照计算范围(一)建高层建筑对被遮挡住宅的日照计算范围,按照日照标准的要求,先确定需进行日照计算的住宅、再确定影响该住宅的高层建筑的原则,规定如下:1、大寒日有效日照阴影范围内被遮挡住宅(平行布置时住宅正面间距已满足建筑间距系数规定要求的除外)为需进行日照计算住宅(参见图一)(1)南面、东西、西面:与新建高层建筑平面外截的大寒日8时及16时太阳方位角控制线;(2)北面:新建高层建筑的有效日照阴影线;(3)当北侧住宅的一部分位于上述界线内时,界线应沿该住宅轮廓向外延伸;(4)当新建高层住宅超过一栋时,相关各高层建筑的围合范围应相应迭加。

2、大寒日遮挡有效日照范围内的高层建筑(平行布置时住宅正面间距已满足建筑间距系数规定要求的除外)为需进行日照计算的高层建筑(参见图二)(1)北面、东西、西面界线为:与需进行日照计算住宅平面外截的大寒日8时及16时太阳方位角控制线;(2)南面界线为:需进行日照计算住宅的遮挡有效线;(3)当南侧高层建筑的一部分位于上述围合范围内时,界线应沿该高层建筑轮廓向外延伸;(4)需进行日照计算住宅超过一栋时,相关各住宅的围合范围应相应迭。

(二)新建住宅受南侧高层建筑影响的建筑日照计算范围按上述第(一)/2的规定确定。

三、照计算程序及技术参数1、建设单位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后,向指定计算单位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相应计算基础资料(含地形图、方案图等)。

2、按本规定确定计算范围。

3、确定部分计算参数。

计算参数统一规定参数和实际设计、测绘参数两类。

统一规定参数有:计算点纬度(32度04分)、计算标准日(大寒日)、网格间距(1.5米,指计算住宅日照面水平方向上窗口中心线的等效间距)、计算窗台高度(0.9米,指窗台至室内地坪的垂直高度)、间距时间(10分钟)、起始结束时间(8至16时,即有效日照时间带)等。

(完整word版)日照分析报告书模板

(完整word版)日照分析报告书模板

XX项目日照分析报告书(样本)甲方:XX有限公司设计单位:XX设计院XX年X月X日一、计算分析主要规范及依据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年版)、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

2)《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3)苏州市规划局发布的关于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一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 (2015年版)》的通知。

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5)其他相关法律、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日照分析软件、方法及各项参数三、单位基本情况四、项目基本情况五、日照分析结论分析:校对:审核:XX有限公司XX设计院XX年X月X日附图一项目日照分析总平面图(含周边范围)(1:1000)附图二项目基地范围内建筑户型图住宅)(1:500 )由Autodesk救育咸产品制作附图三基地周边建筑现状累计日照分析图(项目建成前)1:500 )■tl Autodesk教育战产品卡.ftffi附图四基地周边建筑日照分析图(项目建成后)(1:500 )e 畐Gg 札宾£鏗喙即p £n <aimJI 悩Z 哩— I 圏I2母9由AU&dnkKW 版产fiW I ■踵無炳S 雷谕卜旺圏i 7剧* W —- ■M*电鼬毘繰I 「沁■譚E [ -谓竊辄塾': 口昶3臓. 4斜.I >, If-iJ "fc —-i-t*Sj ;M-\ l:ViW \ sffj 1論2'-鬲1 嗣-r= E->- > > WL . io f \\ HMB pi : r 1[回.11 *>Ji L1.■!'忙就S LrM 11J _二一>u t o d e “k#*®飞事*苻训吨曾川蚩島琳护邙创吟用:基地内建筑(住宅)窗户分析(太阳时,左右端,1#建筑窗户分析(太阳时,左右端,累计)累计)2#建筑窗户分析(太阳时,左右端,累计)附表二:日照分析说明表附表三:周边受影响建筑现状有效日照时间(项目建成前)(非必须)附表四:周边受影响建筑有效日照时间(项目建成后)(非必须)附件一:XX日照分析软件鉴定证书评估意见评估委员会听取了洛阳众智软件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规划局开发的二5 日照分析软件”技术研究报吉,审核了有关技术资料,观看了操作演示,并认真讨论,一致认为:一*提供的技术资料充整、齐全,符合建设部科技成果评估要求。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关键信息项:1、计算范围2、计算标准3、计算参数4、计算方法5、计算结果判定6、争议处理方式1、计算范围11 本规则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对周边建筑日照影响的计算和分析。

111 高层建筑的定义为建筑高度超过一定标准的建筑物,具体标准依照南京市相关规划法规确定。

112 计算范围应包括高层建筑本身以及其周边可能受到日照影响的建筑物。

2、计算标准21 日照标准应符合南京市相关规划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11 一般居住建筑应满足冬至日不少于一定时间的日照要求,具体时间根据不同区域和建筑类型确定。

212 老年人居住建筑、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教学楼、医院病房楼等特殊建筑应满足更高的日照标准。

3、计算参数31 计算参数包括地理位置、经纬度、气候数据等。

311 应采用南京市官方发布的气象数据和地理信息数据进行计算。

312 建筑的几何参数,如建筑高度、宽度、长度、朝向等应准确测量和输入。

4、计算方法41 采用专业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计算。

411 计算方法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412 对不同的建筑布局和周边环境,应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和模型。

5、计算结果判定51 计算结果应明确周边受影响建筑的日照时数和是否满足日照标准。

511 对于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建筑,应给出具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512 判定结果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呈现,并附详细的计算过程和数据。

6、争议处理方式61 当建设单位和周边利害关系人对日照计算结果存在争议时,可申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复核。

611 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612 复核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各方应遵守。

7、其他规定71 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项目时,应提交符合要求的日照计算报告。

711 规划审批部门应严格审查日照计算报告,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712 对于违反本规则的建设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8、附则81 本规则由南京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南京日照新标准技术交流课件

南京日照新标准技术交流课件
日照分析应当采用建设部或省建设厅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是指居住建筑,老年公寓,集体 宿舍,中、小学普通教室,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 休(疗)养院的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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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控制管理规定
1.35H ≤135米
第五条 日照分析的计算范围划分
第八条 日照分析单位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应当符合本规定及《南 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日照分析报告》成果和日照分析 软件是否符合本规定要求进行审查,依法进行规划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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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控制管理规定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日照分析单位提供真实、全面的日照分析资料, 不得弄虚作假。因建设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等原因导致日照分 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全国各地日照规范(标准)太多,无法详细熟悉; 2.项目设计周期太短,在日照分析方面占用太多时间不经济; 3.设计方案不停修改,日照分析效率跟不上,影响项目进展; 4.设计师无法得到专业、全面的日照分析技术培训机会; 5.无法顺利提供符合规划部门审查要求的项目日照分析报告书; 6.项目前期因考虑日照不全面,后期感觉无从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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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控制管理规定
位于或部分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包括设计方案已经审定,或 已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应整体纳入计算。遮挡构筑物 仅计算上述范围之内的部分。
上述范围外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场地均不作日照分析。
第六条 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标准为: (一)居住建筑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每套至少应有1 个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下同)满足日照标准。当1套居住 建筑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其中应有两个满足日照标准。原有居 住建筑已满足日照标准的房间数不得减少。

150525 (修改后)附录C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1)

150525 (修改后)附录C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1)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草案)C1、日照分析是指建设单位为了确定拟建高层建筑对自身和对相邻建筑可能产生日照影响而委托设计单位对拟建高层建筑进行日照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指定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日照分析报告》成果和日照分析软件是否符合国家及本通则标准和要求进行复核,复核单位应出具《日照分析复核报告》。

《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高层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高度、室内地面标高、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位置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编制并报送《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

C2、《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应当由具备建筑设计或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应符合《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3、日照分析适用于住宅和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教学楼、宿舍等建筑(以下简称文教卫生建筑)。

C4、日照分析的计算范围(1)被遮挡建筑(场地)的计算范围:拟建高层建筑以北,建筑高度1.5倍的扇形阴影范围,最大不超过150米范围内的现状、在建或规划的建筑(当被遮挡建筑(场地)的一部分位于上述界线内时,该建筑需进行日照分析。

计算范围详见附图1、附图2)。

(2)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以已经确定的被遮挡建筑(场地)为中心,南侧半径150米的扇形范围内现状、在建或规划的建筑(当建筑的一部分位于上述界限内时,需参与日照分析。

计算范围详见附图3、附图4)。

(3)在日照分析范围内,为维护相邻地块业主的开发权益,拟建建筑(小区)周边为尚未进行规划的地块时,应进行模拟叠加分析。

1)拟建建筑(小区)北侧为规划居住、教育、卫生用地时,应当对规划建筑进行日照分析;2)拟建建筑(小区)东、西两侧为规划居住用地且无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可对该地块采用镜向布置或按规划布置对拟建建筑进行综合日照分析;3)分析范围内的在建建筑、已批待建建筑、应纳入日照分析范围。

日照分析结论范例(20120504)

日照分析结论范例(20120504)

日照分析结论范例典型案例1—该案例日照需与拟建前周边现状建筑物的日照做层层对比日照分析说明:地形图来源:XX 测绘勘察院日照分析参数: 大寒日真太阳8时至16时,入射角5°,每段日照时数不少于5分钟。

日照标准依据:南昌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第七条分析软件:鸿业日照6.0分析方式:沿线分析建模基准面绝对高度23.00分析高度:【注:建筑的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室内±0.000绝对标高、建筑高度、女儿墙高度、机房高度等信息已直接在图纸的建筑物上标明。

】1.一层分析高度:现状一底层窗台日照计算高度为0.9米。

2.二层分析高度:现状一的二层日照计算高度为3.9米,现状三(底部一层为层高3.3米商业)的二层窗台日照计算高度为4.2米。

3.三层分析高度:现状三的三层窗台日照计算高度为7.2米4.四层分析高度:现状二(底部1-3层与现状三连成一体)的四层窗台日照计算高度为10.2米。

分析结论:1.拟建建筑建设后,客体范围内的现状一混6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在大寒日的日照时数不少于2小时。

2.拟建建筑建设后,现状三住宅的二层窗户日照时数与拟建前相比较没有恶化。

3.拟建建筑建设后,现状三住宅的三层窗户日照时数与拟建前相比较没有恶化。

4.拟建建筑建设后,现状二住宅的四层每户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在大寒日的日照时数不少于2小时.典型案例2—该案例日照结论涵盖了各种功能的建筑类型,如:宿舍、幼儿园。

日照分析说明:地形图来源:XX 测绘勘察院住宅类日照分析参数:大寒日真太阳8时至16时,入射角5°,每段日照时数不少于5分钟。

幼儿园类日照分析参数:冬至日真太阳9时至15时,入射角5°,每段日照时数不少于5分钟。

日照标准依据:南昌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第七条及附则。

分析软件:HYSUN V6.0分析方式:沿线分析建模基准面绝对高度19.0分析高度:【注:建筑的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室内±0.000绝对标高、建筑高度、女儿墙高度、机房高度等信息已直接在图纸的建筑物上标明。

标准日照分析报告书样例

标准日照分析报告书样例

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章)设计单位:(章)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日照分析报告一、建设单位(委托方)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二、设计单位(受托方)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资质证书编号: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以下简称委托方),就拟建B-1#~B-18#住宅建筑对其基地外北侧阴影X围内确定的客体建筑别墅1~16幢及拟建B-1#~B-18#住宅(详见附图一)的日照影响,委托我公司进行分析。

建设地点:用地X围:(二)基地内拟建建筑:(三)基地外阴影分析X围内的客体建筑:(四)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注:上表中的高度为建筑最高部位(含水箱、电梯井或构架)的高度(具体进行日照分析计算时建筑高度以日照分析图上所标示的诸屋面标高为准)。

拟建建筑的阴影X围,主、客体建筑位置关系,建筑标高以及客体建筑窗位如附图所示。

四、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本日照分析报告的标准依据《X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条款,要求“……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以下简称“住宅日照标准”;“……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文教卫生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 ,以下简称“文教卫生建筑日照标准”。

五、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由委托方提供:1、B期电子版总平面图及B-1#~B-18#拟建建筑各单体的平立面图。

2、A期建筑中对B期拟建建筑有遮挡影响A-3#、A-4#、A-7#、A-8#、A-9#、A-10#、A-13#、A-14#、A-16#平立面图。

3、别墅1~16幢平立面图。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情况,除上述主、客体建筑外,按规划管理部门要求的主客体分析X围内目前尚无其他在建或已经批准方案待建的建筑。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控制管理规定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控制管理规定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控制管理规定〔市规划局2021年10月〕第一条为标准我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住宅设计标准?以及?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那么?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拟建高层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的日照影响分析。

拟建多层建筑和小高层住宅对周边建筑按间距要求进展控制,但拟建多层建筑和小高层住宅位于本规定所确定的日照影响计算范围内的,应当进展日照影响分析。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日照分析是指采用计算机技术,在规定的范围内,就拟建高层建筑〔包括共同构成影响的建筑,下同〕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或已建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分析计算有关量化指标。

日照分析应当采用建立部或省建立厅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是指居住建筑,老年公寓,集体宿舍,中、小学普通教室,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

第五条日照分析的计算范围划分如下:被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北面为拟建高层建筑主体高度的1.35倍,最大不超过135米;东面、西面为拟建高层建筑向外各50米。

当拟建高层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叠加〔见图示一〕。

遮挡建、构筑物的计算范围:以被遮挡建筑的北墙或被遮挡场地的北边界为基准,南面为最高遮挡建筑高度的1.35倍,最大不超过135米;东面、西面为被遮挡建筑向外各50米〔见图示二〕。

当被遮挡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叠加。

位于或局部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包括设计方案已经审定,或已经批准尚未建立,以及正在建立的〕,应整体纳入计算。

遮挡构筑物仅计算上述范围之内的局部。

上述范围外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场地均不作日照分析。

第六条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标准为:〔一〕居住建筑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每套至少应有1个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下同〕满足日照标准。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高层建筑愈发成为城市建筑的代表,如何为高层建筑进行日照分析成为了重要的问题。

在此文中,我们将介绍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的相关规则和方法。

规则1:标准化时间
对于高层建筑的日照分析,首先要找到一个标准时间。

通常我们使用太阳平均时,即将24小时,按太阳的实际运行时间分成等份,每个份叫做一个太阳小时。

规则2:影响因素
高层建筑的日照分析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建筑的形态
建筑的形态是影响日照的主要因素之一,不同的建筑形态会对日照产生不同的影响。

建筑的朝向和坡度
建筑的朝向和坡度也是影响日照的重要因素。

不同朝向和坡度的建筑物,其日照状况是不同的。

建筑的高度
建筑的高度也会影响日照状况。

一般来说,高层建筑会阻挡低层建筑的日照。

建筑的周边环境
建筑的周边环境如树木、其它建筑物等,也会影响日照状况。

规则3:日照分析方法
高层建筑的日照分析方法比较多,目前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望远镜法
这种方法需要在建筑上使用一个望远镜,观察望远镜中的垂直棒,测算出太阳的仰角,从而计算出日照时间。

数值模拟法
这种方法使用计算机软件,对建筑进行三维模拟,计算出不同时间段内建筑的日照时间和强度。

物理模型法
这种方法通常需要建造一个建筑模型,然后在模型下方放置光源,测算出模型中的日照状况,从而推算出实际建筑的日照情况。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是一个复杂的计算过程,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通过遵循规则和选择适当的分析方法,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高层建筑的日照情况,为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提供参考。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在城市的快速发展中,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

然而,这些高层建筑的建设不仅要考虑美观和功能,还需要充分保障周边居民的日照权益。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以确保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一、日照计算的基本概念日照计算,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和技术,来确定高层建筑对周边建筑或场地的日照影响。

这其中涉及到多个关键概念,如日照标准、有效日照时间等。

日照标准是指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和使用功能,规定的满足日照要求的最低时数。

例如,对于住宅建筑,通常要求在冬至日有一定时长的日照。

有效日照时间则是指在一天中,符合日照标准的时间段。

这个时间段的确定需要考虑太阳高度角、方位角等因素。

二、日照计算的参数设置在进行日照计算时,需要设置一系列的参数,以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首先是地理位置参数,包括南京市的经纬度坐标。

这是因为不同的地理位置,太阳的运行轨迹会有所不同。

其次是建筑参数,如建筑的高度、宽度、长度、朝向等。

这些参数直接影响到建筑对周边日照的遮挡情况。

还有窗户参数,包括窗户的尺寸、位置、类型等。

因为日照是通过窗户进入室内的,所以窗户的相关参数对于计算室内日照情况至关重要。

三、日照计算的方法南京市目前常用的日照计算方法有多种,如棒影图法、日照分析软件计算法等。

棒影图法是一种较为传统的方法,通过绘制棒影图来分析日照情况。

这种方法直观易懂,但计算过程较为繁琐,适用于简单的建筑布局。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日照分析软件计算法得到了广泛应用。

这类软件可以根据输入的建筑参数和地理信息,快速准确地计算出日照情况,并生成详细的分析报告。

四、高层建筑日照计算的要点对于高层建筑,日照计算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遮挡关系高层建筑往往会对周边较低的建筑产生遮挡,需要准确分析遮挡的范围和程度。

不仅要考虑相邻建筑之间的遮挡,还要考虑高层建筑自身不同部位之间的相互遮挡。

2、侧面对日照的影响高层建筑的侧面也可能对周边建筑的日照产生影响,尤其是在建筑间距较小时,这种影响不容忽视。

南京建筑日照规范

南京建筑日照规范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技术规定第一条(立法依据)为规范我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目的、作用)为分析拟建高层建筑的日照影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专业技术部门对拟报审的规划设计方案可能产生的日照影响进行分析,出具计算机日照分析图。

日照分析成果是规划管理部门审核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软件要求)日照分析应当采用建设部或者国家有关部门鉴定通过的分析软件,简化建筑模型,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模拟计算。

第四条(日照分析对象)本规定适用于拟建高层建筑项目,拟建多层建筑、小高层住宅按照《南京市城市规划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控制。

除本规定外,拟建高层建筑还应当满足《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日照标准)一般住宅的居室(卧室、起居室或厅)应满足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2小时(含旧区改建项目内的新建住宅)。

中小学的普通教室、老年公寓的卧室,应满足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医院的病房、休(疗)养院疗养用房等,应满足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有效日照时间可以分段累积计算,但必须有一个时段不少于连续1小时,其他时段不得少于连续20分钟。

第六条(技术参数)日照分析的计算起止时间为大寒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计算点纬度为北纬32度04分(南京),采样间距为1.0米,时间间隔10分钟,窗台高度为0.9米。

第七条(主要朝向与分析面)日照分析以主要朝向所在的面为分析面。

主要朝向一般指主要居室朝向。

分析面中没有窗的部分以及被阳台自遮挡的部分不作日照要求。

第八条 (被遮挡建筑范围)应纳入计算的被遮挡建筑范围是(见图示一):北面为拟建高层建筑高度的1.35倍,最大不超过135米;东面、西面为拟建高层建筑高度的0.5倍,最大不超过50米,最小不小于30米;南面为与拟建高层建筑平面外截的大寒日8时至16时的日照阴影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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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技术原则
一、日照分析办法:
被遮挡建筑按日照基准面线上日照分析法、场地按多点分析法进行日照分析。

二、日照分析面拟定:
日照分析是对被遮挡建筑主朝向窗台进行分析,次要朝向窗台以及没有窗户墙面不作日照规定。

居住建筑以主卧或居室较多朝向为主朝向窗台,每一户只拟定一种主朝向。

当一种墙面既有主朝向窗台又有次要朝向窗台时,只分析主朝向窗台。

其他有日照规定建筑无论其平面形状如何,均以其南外墙(正南或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垂直方向为日照主朝向。

三、日照基准面拟定:
(一)普通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

(二) 1、落地窗、凸窗和落地凸窗应以窗台外轮廓位置为计算起点(图一)。

图一
2、直角转角窗和弧形转角窗应以窗台外轮廓位置为计算起点(图二)。

图二
(三)两侧均无隔板也未封闭凸阳台,以窗户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阳台顶板对所属窗户日照遮挡忽视不计。

(四)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凸半凹阳
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墙洞口为日照基准面(见图三)。

图三
(五)设计封闭阳台,以封窗阳台栏杆面为日照基准面。

(六)南外廊式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栏杆面为日照基准面。

超过基准面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花台、分户隔板等对窗户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于其他建筑日照遮挡,不进行计算。

对于本规定未列举建筑构造形式,规划部门可参照以上简化原则拟定其日照基准面。

四、窗户、阳台以及外廊计算宽度及计算高度拟定:
居住建筑窗户或阳台宽度不大于或等于2.10米,按实际宽度计算;宽度不不大于2.10米,满足日照原则某些可选用持续2.10m 宽度计算。

中、小学外廊式教学褛以外廊实际宽度计算。

无论窗户或阳台窗台实际高度如何,窗户计算高度均釆用各层楼面标高以上0.90米。

五、日照分析建模规定:
日照分析建模主体建筑为该建筑外墙轮廓线,赋予建筑高度,定义地坪标高。

(一)遮挡建筑阳台、檐口、女儿墙、屋顶等导致遮挡某些均应建模。

被遮挡建筑上述某些如需分析自身遮挡或对其她建筑导致遮挡,也应建模。

对遮挡建筑所建模型原则上应完整精确地反映实际状况,因而导致遮挡某些都应建模,但为了提高计算效率,的确不遮挡其她建筑某些可以忽视,如建筑南侧一某些花台等可以不建模;被遮挡建筑状况则比较复杂:一种状况是该建筑女儿墙、北侧阳台、屋顶等明显不产生自身遮挡,则不需要建模;另一种状况是产生了自身遮挡,为了分析造成遮挡综
合因素就应当建模。

有些建筑既是遮挡建筑又是被遮挡建筑,则需符合本款所有规定;
(二)构成遮挡地形、建筑附属物应建模;其中导致遮挡建筑附属物指是建筑物屋顶上长期存在并对其她建筑产生遮挡水箱等设施。

(三)进行窗户分析时,应对被遮挡建筑外墙面上窗进行定位。

建立模型应完整,避免冗余;相邻建筑体块不适当浮现交叉。

建模时人为地将建筑体块进行包容和交叉,在计算过程中也也许引起错误,导致计算成果不对的,这些状况都应尽量避免。

当屋顶或附属物(如圆壳形)较为复杂时可用简朴矩形包络
体代替(图四)。

图四屋顶局部简化示意图
计算数据来源涉及测量数据、存档数据和报批数据,数据来
源选用顺序宜依照工程建设阶段,按下表规定拟定。

实测图为测量数据,是指测绘机构借助测量工具按照测量原则工作所获得数据。

普通居民使用简朴工具测量数据没有严格操作规程,测量误差很大,不符合日照计算对于数据测量误差规定,因而不能纳入日照计算数据选用范畴之内。

注:
1)Ⅰ、Ⅱ、Ⅲ、Ⅳ表达优先选用顺序,当计算对象处在不同建设阶段时,分别选用相应数据来源。

2)实测图应由具备测量资质机构按现行国标测绘。

表中建筑实测图为测量数据,审批通过修建性详细规划图、建筑方案图、建筑施工图、建筑竣工图、地形图为存档数据,待审批各类报批图为报批数据。

六、日照分析参数拟定:
日照分析采用为日照基准年,计算起止时间为大寒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计算点(南京)
纬度为北纬32 度04分(涉及高淳和六合在内),采样点间距建筑按0.3米,场地按1米。

采样时间间隔按1分钟执行。

有效日照时间可以分段累积计算,合计时间段不超过两段,每个有效时间段不应低于30分钟。

七、日照分析资料根据:
(一)设计单位提供:(1)地形:地标轮廓数据;(2)总平面:遮挡建筑、被遮挡建筑(场地)平面定位,竖向设计高程,有日照规定场地边界位置;(3)建筑单体:遮挡建筑、被遮挡建筑(场地)外轮廓,有日照规定建筑户型与有计算需要窗户定位,有日照规定建筑首层室内地坪高程,建筑层高等。

(二)建设单位提供能反映现状关于数据(测量数据、存档数据);
(三)规划管理部门提供已拟定纳入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范畴内在建建筑、已批待建建筑资料。

八、计算成果与误差
(一)日照计算时间表达应为真太阳时,也可换算为北京时间,时间输出成果应精准到分钟。

(二)日照计算软件计算误差容许偏差为±3.0min。

在日
照计算过程中,除了软件误差外,还需要考虑建模误差、施工误差、测绘误差、天文误差等因素,因而本条规定以日照计算成果为准,是为了避免用日照计算成果与实际观测日照时间进行简朴对比。

当不同工程阶段日照计算成果之间及其与观测日照时间不一致时,应当以最后阶段日照计算成果为准。

九、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规定:
(一)重要法规和技术根据
(二)日照分析项目状况
1、建设项目基本状况(名称、地点、委托方、受托方、项目名称、完毕时间等)
2、拟建高层建筑基本状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
3、日照分析计算范畴以及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地坪标高);
4、以上资料来源阐明;
5、日照分析所釆用日照原则;
6、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7、进行日照分析所釆用分析软件及版本;
(三)日照分析结论
对被遮挡建筑列表阐明各项日照分析成果,其中现状建筑
还应列出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比较分析。

(四)附图
1、日照分析计算范畴图(涉及遮挡与被遮挡范畴);
2、日照分析计算图(涉及建筑、层数、高度、地坪标高等);
3、作为建模根据建筑方案图或施工图
(五)签字盖章
日照分析单位和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应当对日照分析报告签
字承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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