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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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大全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大全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大全一、市场基本管理制度1.农贸市场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2.市场入市准入制度制定市场准入制度,明确农产品经营者、摊贩等入市的资格要求、审批程序及相关费用等,并对其进行监管和管理。

3.市场的布局和规划管理对农贸市场进行布局和规划,合理划分市场区域和摊位,保证不同类型的商品能够合理摆放和销售。

4.市场秩序维护制度制定市场秩序维护制度,明确市场内禁止的行为和规定,例如不得乱丢垃圾、不得乱涂乱写等,以保证市场的整洁和安全。

5.市场交易行为规范制定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明确农产品经营者、摊贩等在市场内的行为规定,包括不得虚假宣传、不得销售过期食品等。

二、市场服务管理制度1.市场公共设施的配备和管理制定市场公共设施配备和管理制度,确保市场内的公共设施能够满足农产品经营者和顾客的需求,例如水、电、卫生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2.市场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市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市场内的安全和消防等事项,例如制定消防逃生预案、配备灭火器等。

3.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市场内的环境卫生要求和责任划分,保持市场的清洁和卫生。

4.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对市场经营者、摊贩等进行信用评价,并根据信用状况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提高市场的经营质量和信誉度。

5.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市场内的价格信息、商品信息和市场更新信息等,为农产品经营者和顾客提供便利。

三、市场监管管理制度1.市场日常监管制度建立市场日常监管制度,对市场内的商品质量、经营行为等进行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罚,并进行相关记录和通报。

2.市场抽检制度建立市场抽检制度,定期抽取市场内的农产品样品进行质量检测,保障市场内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3.市场投诉处理制度建立市场投诉处理制度,对市场内的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

4.市场巡查制度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定期组织对市场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的经营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贸市场是指专门供应农产品的交易场所,是农村居民购买农产品的重要渠道。

第三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是指负责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的机构。

第四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农产品的个体户、合作社和企业单位。

第五条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第六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应依法开展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的管理规定和经营规范;(二)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维护农贸市场的正常秩序,协调解决经营者之间的纠纷;(四)组织开展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引导市场价格合理;(五)对农贸市场的经营者进行管理和指导,做好服务工作;(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

第七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有权对农贸市场的经营者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处罚。

第八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有权制定农贸市场的运营时间、经营品种、经营者准入条件等管理要求。

第三章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有权依法经营农产品,自主选择经营品种和经营方式。

第十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管理机构的要求,向市场管理机构申请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农贸市场的经营规范,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积极参加市场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有权要求市场管理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维护其合法经营权益。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五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和经营规范的经营者,管理机构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暂停经营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通用11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维护集贸市场经营秩序,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管理者职责,提高市场监管水平,促进市场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月山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集贸市场,是指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参加,以集中、公开方式,在固定场所依法进行商品交易的各类专业性市场、综合性市场、租赁经营商场以及经当地政府批准的临时性商品交易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市场开办者,是指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开办或参与开办集贸市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市场经营者,是指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第五条市场开办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市场登记证及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市场经营管理活动。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集贸市场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依法对集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集贸市场监督管理、商品交易活动、礼貌建立工作,务必遵守本办法.第二章开办者职责第八条集贸市场开办者应建立健全市场日常管理制度,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负责市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卫生保洁等管理工作,确保市场经营有序。

第九条负责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条件进行审核,与经营者订立入场经营合同,明确双方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等。

第十条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消费者在市场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经查实的,帮忙消费者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或者由开办者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再依据有关规定,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追偿。

第十一条加强市场商品质量管理,指导、督促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商品信誉卡、商品进销台帐等制度。

第十二条建立保证公平竞争的有效制度,设立公示栏、政策法规宣传栏、违法经营行为公示栏、商品行情公布栏以及便民服务台、意见簿、公平秤等设施,方便消费者。

第十三条市场应划行规市,做到划线定位,设施统一,卫生整洁,道路畅通,秩序良好,贴合礼貌建立标准和要求,用心参与礼貌建立活动。

农贸市场管理规定(4篇)

农贸市场管理规定(4篇)

农贸市场管理规定是指针对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农贸市场管理规定:1. 市场准入管理:设立农贸市场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经批准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

2. 市场秩序管理:农贸市场要加强对市场内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包括规范货物摆放、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等。

3. 食品安全管理:农贸市场对食品摊位的经营者要求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证件,对食品质量进行抽检,禁止销售过期、变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4. 环境卫生管理:农贸市场要保持市场内外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垃圾分类处理,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等。

5. 安全防火管理:农贸市场要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并加强火灾风险排查和培训。

6. 价格监管:农贸市场要按照市场公平、合理的原则,规范商品价格,禁止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不正当行为。

7. 经营者信用管理:农贸市场要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对经营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惩戒,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农贸市场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地方的法律法规和市场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农贸市场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贸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农贸市场管理。

第三条农贸市场是指以生鲜农产品为主要交易对象,包括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品、粮油副食品等的集中交易场所。

第四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市场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二章市场建设第五条农贸市场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确保市场的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安全卫生。

第六条农贸市场的建设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场地宽敞、交通便利,易于承载农产品的进出货运。

(二)水、电、气、暖等生产生活设施齐全,供应充足。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六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一、农贸市场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农贸市场的安全运营,规范市场内各经营商户的生产与经营活动,制定本《农贸市场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1)农贸市场应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对市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和统一管理。

(2)市场经营者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3)农贸市场安全生产责任分清明确。

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市场卫生管理(1)卫生责任市场经营者应制定卫生控制方案,划定卫生清洁区和卫生隔离区,对卫生不合格货物及过期货物及时予以清除。

(2)卫生保洁市场内应保持干燥、清爽、无味的环境。

人员、物品进入市场之前,应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

(3)卫生监督市场经营者对市场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对卫生不良及时处理。

市场主管部门应配合开展相关卫生监督。

3、市场安全设施管理(1)消防设施市场应配备消防器材、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防火墙等消防设备和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培训。

(2)电气设施市场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施,防止因电气原因导致的火灾事故。

(3)设备设施使用市场内设备设施的使用应符合相关使用规定,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

4、市场动力设备管理(1)低压电力设备运行市场内低压电力设备应符合相关电力设备的要求,设备灰尘应进行定期清理。

(2)燃气设备使用市场内使用的燃气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要求,按照规定进行安全使用。

(3)其他设备市场内的其他设备应符合相关使用要求,必要时应进行安全防护措施。

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维护市场环境卫生,制定本《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环境管理(1)环境调查市场经营者应根据市场周边情况,对其所属区域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气氛环境进行环境调查。

(2)环境评估市场环境应进行盘点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合理、科学。

2、废水管理(1)废水排放市场经营者应进行有效废水处理,减少废水排放量。

村农贸市场管理制度(5篇)

村农贸市场管理制度(5篇)

村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为加强扶锡农贸市场管理,实现“管好市场,服务社会”的目标,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物业管理(一)扶锡农贸市场物业包括所管辖的集贸市场房地产和市场生产经营设施等。

上述资产属村____所有,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破坏。

(二)市场商铺台位由市场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要积极引导、教育经营者服从管理,配合职能部门开展的各项管理工作,爱护市场设施及周围环境。

(三)维护和完善市场内设施,保证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租赁后的商铺台位只准用作经营,不准改作他用,不能随便改变原结构或破坏商铺及台位外貌及其配套设施。

如需改变结构的,由经营者向市场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市场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改动;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改建的经营户负责。

(四)市场内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要引导、教育经营者做好治安和防火工作,出现事故时,经营者之间要互相照应,共同维护市场的治安和安全。

二、市场经营管理(一)市场商铺及台位的租赁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物有所值”的原则,充分结合农贸市场供求关系,实现最好效益。

(二)市场各商铺、固定台(摊)位的定费标准必须报市场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商铺、固定台(摊)位价格变动由市场管理中心审批,公开招租和公开投标方案必须报市场管理中心审批。

改变市场设施、调整行市结构或增减行市台(摊)位,必须报市场管理中心审批后,再送村委会审核,经批准才能动工。

(三)市场管理人员按照规定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和有关费用,并及时上交。

(四)市场管理人员必须约束经营者遵守法规和市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约定的地点或区域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规章制度[])市场管理人员应当与经营者签定书面合同,就摆卖规范、交易商品种类、水电使用、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作出约定。

(五)各商户要保持市场的清洁卫生,不准随处抛丢垃圾,不准在商铺台位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准在市场内乱拉绳索晾晒物品,不准在市场内堆放危险物品。

停放车辆时,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5篇)

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5篇)

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第一条。

____农贸市场由镇政府直接领导,其管理模式是设立市场管理办公室,用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条。

市场的对象和功能分布。

本市场对外开放,欢迎各界人士前来摆卖,所有进入本市场买卖的人员都必须按本市场的管理制度进行交易。

市场固定铺档分设杂货铺、熟食档、肉档、鱼档、三鸟档等其他类型,各铺档主必须与村委会签定租赁合同,并要严格按所定的范围和用途来经营,未经允许不准有其他兼营项目,否则作违约处理。

市场临时摊档分设杂货区、蔬果区、禽畜水产区等,摆卖要交纳相应的地铺费,本镇村民自产自销的临时摆卖免费。

所有摆卖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区域范围摆卖,如有违反,市场管理人员有权不准其摆卖。

第三条。

市场内各铺档主和临时经营人员有爱护市场公共设施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义务。

对损坏市场公共设施,挠乱市场管理秩序和有不卫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经批评教育还不改正的,村委会有终止其合同和取消其在本市场摆卖的权利。

第四条。

村委会、治保会和市场管理办公室是市场管理的责任人。

治保会和市场管理办公室的管理人员负责维护市场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秩序等,并实行责任到人,是实施规范市场管理的监督执法队伍。

任何人不得妨碍市场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或对市场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违者依照法律从严处理。

第五条。

市场内各铺档主不准占道经营,严禁乱摆乱卖和阻塞交通,不准乱架遮阳伞和乱搭棚架,要保持市场整洁美观。

第六条。

市场内各铺档主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防火、防盗等工作,不准乱拉乱接电线,要正确使用燃气具,严禁从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任何非法活动。

第七条。

市场内各固定铺档必须证照齐全,依法缴纳国家税金和规定缴交的其他一切费用。

所有摊档要遵纪守法,文明经商,不短斤缺两,做到公平交易,不得私自干扰破坏他人的合法经营。

第八条。

各铺档内的固定人员,必须办好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依时参加孕情检查。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通用版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通用版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通用版7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通用版(篇1)凡是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市场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禁下列产品及其制品进入市场进行销售:一、严禁无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及有毒、有害、霉烂、变质、过期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二、严禁按规定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不合格的家禽家畜及病死的猪、牛、羊肉及其加工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三、严禁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

四、严禁外包装与食物不相符的产品进入市场。

五、进入市场经营的物品必须按规定进行存放,不准乱摆、乱设摊点。

六、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实行公平交易,严禁短斤少两。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通用版(篇2)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入市经营。

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不得擅自改变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核定内容。

3、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

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

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5、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7、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

8、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店铺前、摊位前卫生“三包”工作保持店内、摊内整洁卫生。

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1、市场内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3篇)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3篇)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农贸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重要载体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城市居民采购农产品的主要场所之一。

因此,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市场秩序管理和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讨论,以探究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一、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包括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市场经营主体组成的市场管理委员会等。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审核、市场秩序的维护和整顿等;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流通进行监管,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农业生产的指导等;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市场经营主体组成,负责协调市场经营主体的利益关系,提供市场服务和管理决策等。

农贸市场的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市场监管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和市场服务人员等。

市场监管人员负责对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包括对市场经营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市场秩序进行维护和整顿等;农业技术人员负责提供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流通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和监测,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等;市场服务人员负责提供市场服务,包括场地的租赁和维护、市场信息的发布和交流等。

二、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是农贸市场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市场竞争力和优化市场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市场准入是指对想要经营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进行审核和准入的程序,包括对经营者的管理能力和经验的评估、对经营场所和设施的检验和评估等。

市场准入主要包括市场主体的准入和市场设施的准入两个方面。

市场主体的准入主要是对经营者的资质和信誉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市场的经营主体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市场设施的准入主要是对市场的场地、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市场经营环境的安全、卫生和整洁。

市场退出是指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或者违法违规的经营主体进行清理和退出的程序。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4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4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管理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提高市场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市场准入管理第二条农贸市场的准入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

第三条市场的准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管理规定;2.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3.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检测设备;4.保证产品质量和价格合理;5.通过市场管理部门的审核。

第三章农产品质量检验第四条农贸市场应当设立农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对在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

第五条农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检测人员,并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第六条农产品质量检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外观质量检测;2.食品安全指标检测;3.农药残留检测;4.检测结果记录和通报。

第四章市场秩序管理第七条农贸市场应当建立和完善市场秩序管理机制,加强对市场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农贸市场应当制定市场交易规则,明确交易时间、地点、方式和交易限制。

第九条农贸市场秩序管理应当注重市场内外联动,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第十条农贸市场应当设置监控设备,加强对市场内经营活动的监管和管理。

第十一条农贸市场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投诉,维护公正交易和消费者权益。

第五章市场服务管理第十二条农贸市场应当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如停车场、厕所等,方便消费者和经营者使用。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应当设置充足的货物摊位,并按照公正公平的方式分配给符合条件的经营者。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应当为经营者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提升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应当定期组织相关活动,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和经营者参与。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应当建立健全市场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产品信息等,提供参考依据。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3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3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农贸市场运行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旨在保障市场的正常秩序,提升市场的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农民、商贩、消费者以及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探讨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意义农贸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重要环节,对于种植农民来说,农贸市场是他们将农产品卖出去的主要渠道;对于消费者来说,农贸市场是他们购买新鲜、优质农产品的重要场所;对于社会来说,农贸市场是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完善,具有以下意义:1. 保障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对于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具有严格要求,包括农产品的采收、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通过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农产品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升农产品的品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2. 提升农民收入: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促使农产品的流通更加顺畅和高效,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农民的农产品销售收入。

此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还可以引导和鼓励农民采用现代农业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加农民的收入。

3. 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完善有助于加强农村与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促进农产品和农村要素的流动,打破城乡之间的壁垒,推动农村经济向城市经济融合,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4. 助力农业现代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引导和推动农业向现代化方向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和信息平台,加强农产品的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的品牌和附加值,推动农业从传统的小农户经营向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农业的产业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二、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内容1. 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应明确市场准入的标准和要求,包括市场规模、配套设施、操作流程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应建立市场退出的机制,对违法、失信、无效运营的市场及商户予以淘汰,以确保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

村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村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村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村级农贸市场的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其目的是保障市场秩序,促进农产品流通,提升市场品质,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村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措施:1. 市场管理机构设立和职责划分:设立专门管理村农贸市场的组织,明确其职权和责任范围,包括市场规划、经营许可、日常监管等。

2. 市场规划和布局:按照当地农产品供求情况,合理规划和布局农贸市场,保证市场的覆盖面和服务质量。

3. 市场准入和经营许可:对农贸市场经营者进行准入审查,合格者给予经营许可,确保市场经营者具备必要的资格和条件。

4. 市场秩序维护: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日常监管,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禁止假冒伪劣产品的进入和销售。

5. 价格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监管制度,防止不合理价格行为的发生,保障农民利益。

6. 市场设施建设和管理:对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进行规划和建设,同时加强市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市场的卫生和安全。

7. 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农贸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市场管理效能,优化市场流通信息。

总之,村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提升农村市场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推动农产品的流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村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二)一、引言村农贸市场是农村地区居民生活必需品交换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必须加强对村农贸市场的管理。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完善村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地运行,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市场环境和食品安全。

二、管理机构1. 村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是村级管理机构,由村委会成立并管理。

2. 村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由村委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

委员会成员包括市场管理人员、村民代表和相关部门代表。

三、市场规划建设1. 市场建设必须符合农产品交易的规模和需求,统筹考虑市场容量、物流和公共设施等因素。

2. 市场建设必须符合防火、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消防安全和市场环境卫生。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三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三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是指对农贸市场的运营、规范和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和管理办法。

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市场规划、市场评估、市场监管、市场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1. 市场准入:对于农贸市场的设立,需要进行准入管理。

这包括对市场场地、设施、设备、经营主体等的审核和批准。

2. 市场规划: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布局进行统筹和管理,确定市场的规模、功能定位和分布等。

3. 市场评估:定期对农贸市场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包括市场的经营者数量、销售额、商品种类、服务质量等指标的测算和分析。

4. 市场监管:对农贸市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包括对经营者的备案管理、经营行为的规范、价格的监管、商品质量的检验等。

5. 市场服务:提供给农贸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服务,包括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的维修和管理、信息服务、协调解决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等。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产品流通的顺利进行。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二)是指对农贸市场进行规范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

农贸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重要环节,也是城乡居民购买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场所。

合理的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能够推动农产品的交易和流通,保障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市场准入制度:规定农贸市场的准入条件,包括场地、设施、卫生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市场环境安全、卫生,有利于商品的交流和消费者的购物。

2. 经营主体管理制度:明确经营主体的种类和经营范围,设立注册登记制度,加强对经营主体的监管,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3. 价格管理制度:建立农产品价格的监测、统计和调控机制,防止价格虚高、哄抬物价等不正当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供应链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产品供应链的管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加强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5. 管理机构与监管体制:明确市场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构和执法力量,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和执法,确保市场秩序。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15篇_1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15篇_1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15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1为加强农村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改善场经营环境,提高农贸市场整体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依据上级有关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结合乡镇市场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农贸市场必须建立好各项管理组织,明确分工,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

管理组织主要分以下二组:市场卫生监督组、市场卫生管理组。

鉴于乡镇市场的管理人员有限,各组人员可以交叉兼职,但监督与被监督者的岗位不能兼任。

各组织的具体责任规定如下:(一)市场卫生监督组人员主要从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和各基层所正、副所长中临时抽调组成。

市场卫生监督组职责是:1、严格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市场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2、每月至少对各个市场清洁卫生状况进行一次明察暗访,并对各个市场卫生状况予以通报;3、协助核定各市场保洁经费,控制市场保洁费用支出;4、赴各基层市场参加全县统一“清洁日”等活动,帮助各市场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创造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5、认真收集、记录群众对于市场卫生环境的投诉和建议。

(二)市场卫生管理组,主要由市场管理员、市场保洁员、市场经营户等组成。

1、市场管理员职责:(1)市场环境卫生直接责任人,负责保障所辖市场符合市场卫生标准;(2)负责与市场保洁员、市场经营户层层签订责任状 (部分市场保洁员与乡镇所在地街委会聘请的保洁员为同一人,也必须与其签订“市场清洁卫生”责任状,明确工作时间、范围和责任等);(3)督促市场保洁员按时按质完成市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4)督促市场经营者做好摊位环境卫生“三包”(经营场所前后包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渍)等工作;(5)负责保洁经费的合理支出;(6)负责市场整体卫生状况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创造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2、市场保洁员职责:(1)按照市场清洁卫生标准要求,每天(或每5天2次)完成市场整体清扫工作;(2)负责市场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等工作;(3)加强对市场清洁卫生的巡查,配合市场管理员督促市场内经营户遵守门前卫生“三包”(即包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渍);(4)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妥善保管扫把、翻斗车等清扫(运)工具。

城乡农贸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全文)

城乡农贸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全文)

城乡农贸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全文)第一篇模板范本:正式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农贸市场的管理,提高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场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城乡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活动。

城乡农贸市场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零售市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等。

第三条市场管理方应当依法进行市场规划与布局,建立健全市场设施,并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

市场管理方应当对市场内的摊位、货物、商户等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更新。

第二章市场秩序管理第四条市场管理方应当加强市场秩序管理,组织开展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市场秩序问题。

第五条市场内禁止私设市场收费项目,禁止乱设广告牌、标语等影响市场秩序的物品。

第六条市场内商户应当按照规定卖正品、量一致、价格明码,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第七条市场内禁止售卖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农产品,禁止销售超标农产品和使用违禁农药。

第三章卫生与安全管理第八条市场管理方应当配备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市场内环境的清洁卫生。

市场内应设立足够数量的垃圾桶,并定期清理和消毒。

第九条市场管理方应当加强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并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第十条商户应当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做到食品加工、贮存和销售的卫生安全。

第四章市场监管第十一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日常巡查和抽查抽样检验。

第十二条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对违反规定的商户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责令整改、罚款等。

第十三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市场内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市场管理方、商户或者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附件一:城乡农贸市场管理登记表附件二:城乡农贸市场消防安全预案注释:1. 城乡农贸市场: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零售市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等。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精选8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精选8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精选8篇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精选(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快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以下简称集贸市场)建设,发展城乡集市贸易,促进商品流通,维护商品交易秩序,规范商品交易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贸市场,是指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参加,以集中、公开方式,在固定场所依法进行商品交易的各类专业性市场、综合性市场、租赁经营商场以及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临时性商品交易场所。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集贸市场建设、监督管理和商品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集市贸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集市贸易监督管理应当依法、公正、文明、规范。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集贸市场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物价、技术监督、税务、公安、卫生、计划、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集贸市场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农贸市场建设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集贸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按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外商投资建设集贸市场。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城市和乡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生活、节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八条开办市场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城市和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场建设的要求;(二)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三)上市交易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开办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5篇)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5篇)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常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照《____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设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

各镇街人民政府履行对农贸市场规划、培育和发展的职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文明创建、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

牵头____对不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关闭、取缔和拆迁。

经贸、国土、建设、消防、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税务、物价、城监、动物防疫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____开展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并____落实。

第二章市场开办者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二)具备与开办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三)具有与开办市场的规模相应的资金;(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优秀5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优秀5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优秀5篇)市场管理制度篇一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促使我镇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作为政府民心工程,做好做实,使我镇农贸市场的经营环境及管理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提升,成为政府满意、群众实惠、市场繁荣的文明窗口。

一、市场管理干部工作制度1、公开干部岗位职责和输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2、依法办理进场经营资格审批手续,按照分开公评原则安排摊位。

3、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规章开展市场管理和查年违法违章案件,做到文明管理,正经办事,程序合法,处罚得当。

4、着装上岗,亮证检查,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勇于同违法乱纪行为斗争。

5、遵守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政守则,不准在发照收费办费办案安排摊位等工作中徇情枉法,不准参与经伸企业和企业中入权力股分取红利。

6、建立市场管理干部学习和职业培训制度,努力提高干部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7、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市场管理费收交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的规定:"对进入集市贸易的商品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取少少量的市场管理费。

工业品,牲畜费率按成交额计算不得超过1%其它商品不得超过2%"并应将收费标准颂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摊位设施和经营情况确定。

摊位门店要努力实行公开招标制度。

2、在市场设摊经营的经营者必须按规定交纳市场管理费。

不准瞒报商品数量,逃漏市场管理费和故意抗拒刁难瞩费人中履行公务。

3、收费人必须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较为准确地计算商品价值,做到收费合理,不多收,不漏收。

收费人员在收款时必须开具"市场管理费收据"做到手续完备,钱据相符当面点清帐目清楚。

现金应当日上缴,不准截留公款。

4、对固定摊位可实行按月定额收取市管费的办法,由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交会。

月收费按月平均成交额核定,半年或几个月调整一次。

临时设摊的可在申请摊位时收取。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精选5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精选5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精选5篇)1.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的集贸市场。

第三条集贸市场的举办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规定,承担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市场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保证所生产、加工或经营食品的卫生安全,其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要求第四条集贸市场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公告。

卫生审查的主要内容有:(一)集贸市场的选址、建筑、卫生设施和设备情况;(二)摊位布局情况;(三)集贸市场卫生管理机构和卫生管理员情况;(四)卫生检验设备和人员情况;(五)卫生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集贸市场的选址和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有影响食品卫生的污染源。

第六条集贸市场的建筑和设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具备与食品卫生要求相适应的给排水设施;(二)采光和照明设施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需要;(三)有防尘、防蝇、防鼠和垃圾收集设施;(四)市场的地面应当平整结实、易于冲洗、排水通畅。

第七条为避免交叉污染,同一区域的食品摊位设置要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分类设置摊位,并在不同区域作明显标示。

摊位分区和分类的要求如下:(一)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二)经营鲜活畜禽、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三)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四)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

第八条集贸市场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规范的贯彻实施;并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按照本规范第三章、第四章的要求,对进入集贸市场的食品和集贸市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检查。

农贸市场管理规范3篇

农贸市场管理规范3篇

农贸市场管理规范3篇【第1篇】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管理,确保本市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面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市场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未经许可擅自转租者,转租无效,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5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

违者由市场所暂存其货物,并收取违约金10-100元和1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4、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违者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20-1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剩余租金不退。

5、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改1-7天。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100-200元,并视情节给予停业整改。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所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所将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8、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

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5-20元。

9、业户经营产生的垃圾必须装袋,交易结束时将垃圾投放于指定地点或自行带走,违者除责令消除外,每次收取违约金5-20元。

10、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10-20元。

城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市场所和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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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市场管理,实现“管好市场,服务社会”的目标,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农村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第一部分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内必须佩
戴经营服务证以便于消费者的监督
三、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文明、诚实经营
四、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如有变化应当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上岗证后方可入场营业未经登记的从
业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私自进入营业区域
五、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农贸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本农贸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六、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第二部分商品质量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并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经营户必须接受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必须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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