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研究生会请假制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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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院研究生请销假制度(试行)

大学学院研究生请销假制度(试行)

XXXX学院研究生请销假制度(试行)一、请假范围1、外出调研、参加学术会议、开展课题研究、社会实践等,因故因公离开学校;2、病事假,不能按时参加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内容的活动;3、病事假,不能按时参加学校、学院和各级党团组织、学生组织统一组织的政治学习、公众活动等各项活动;4、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的,应事先请假并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请假1、研究生请假,应当填写《XXXX大学研究生请假单》并附相关证明,请假外出达3天及以上的还要填写《XXXX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离校期间安全责任协议书》,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2、研究生因病请假,在校凭校医院证明;外出期间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请假一周以内由导师批准;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由研究生所在学院批准;两周以上的由研究生部批准。

3、研究生如确需请事假,3天以内的由导师批准;3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所在学院批准;超过一周的,由研究生部批准。

研究生在一学期内累计请事假不能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者,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研究生因学习需要离校,或执行学校安排任务不能参加正常的教学活动者,均需填写《XXXX大学研究生外出申请表》、《XXXX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离校期间安全责任协议书》和《XXXX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外出实习安全须知及承诺书》办理请假手续。

5、研究生请假期满需续假的,应当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续假审批程序同请假审批程序。

7、研究生在请假期间要自觉遵纪守法,争做文明研究生,并及时向导师和辅导员老师汇报自己的情况。

8、研究生请假外出期间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以保证通知等相关信息能及时告之;凡未经准假私自外出的按旷课论处,一切人身安全等意外事故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三、销假1、研究生请假期满,应按规定时间返校,并由本人及时到学院销假。

未办理销假者,超假时间作旷课处理。

2、每学期开学,因故不能如期返校注册并请假者,返校后持有关证明到学院销假。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篇一:研究生会规章制度】浙江理工大学经管学院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学生会工作准则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该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4.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两者相互协调。

6.学生会干部要积极配合学校领导的工作,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二章学生会职务职能制度一、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领导学生会工作的常设机构。

浙江理工大学经管学院研究生主席团包括主席一名,主席助理两名。

二、主席团的职责包括:1、讨论通过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人员名单。

2、根据学生会主席提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任免事项。

3、审批学生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4、领导、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三、主席: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全体会议。

2、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每学期提出学生会工作的计划,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开展,组织计划的实施,并检查和总结开展活动的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主席助理:1、负责学生会职能部门的工作,接受主席的领导,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直接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4、向学生会汇报自己分管的共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的工作任务。

五、部长:1、在主席团的直接领导下,整体安排本部门一切事宜,把握并制定本部门工作方向和总体规划并监督执行。

2、与学生会其它部门协调,共同做好学生会事物。

3、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完善工作。

4、有权对本部门所有成员提出任免意见,并报请主席团审批。

研究生请假管理办法

研究生请假管理办法

研究生请假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我院研究生的管理,维持研究生教学、住宿秩序,依据研究生手册中《学生考勤实施细则》、《学生住宿管理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1.研究生外出调研、开会、做课题等需要离开学校一天以上者均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见附件;2.请病假需附医院诊断证明;3.请假在三天之内,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签字后报学院备案;请假时间在三天至七天,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主管副书记签字后学院备案;请假一周以上,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主管副书记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批准,研究生工作部批准后,学校备案;(如在无课期间请假,任课老师签字一栏注明无课即可)4.研究生在一个学期内连续或累计病假超过本学期周数的三分之一时,需办理修休学手续;5.无论什么原因离开学校,必须事前请假,事后补假一律无效;6.销假:请假期满后,均需当面向辅导员销假;7.开具的证明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8.对于未请假离校的学生,一经发现,按照研究生手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考勤实施细则》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住宿管理违纪处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信息学院分团委。

信息学院研究生请假条注:1、研究生外出调研、开会、做课题等需要离开学校一天以上者均需办理请假手续;2、请病假需附医院诊断证明;3、请假在三天之内,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签字后报学院备案;请假时间在三天至七天,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主管副书记签字后学院备案;请假一周以上,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主管副书记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批准,研究生工作部批准后,学校备案;(如在无课期间请假,任课老师签字一栏注明无课即可)4、研究生在一个学期内连续或累计病假超过本学期周数的三分之一时,需办理修休学手续;5、无论什么原因离开学校,必须事前请假,事后补假一律无效;6、销假:任何种类的请假,期满后,均需当面向辅导员销假;7、任何证明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8、对于未请假离校的学生,一经发现,按照研究生手册《学生考勤实施细则》及《学生住宿管理违纪处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处理。

XX工程技术大学XX研究院入驻研究生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2023年)

XX工程技术大学XX研究院入驻研究生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2023年)

XX工程技术大学XX研究院入驻研究生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XX工程技术大学XX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考勤管理,根据《XX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XX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离校外出请假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研究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已在XX研究院报到注册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入驻研究生的报到注册在XX研究院进行,每学期开学前两周由XX研究院组织研究生注册,并在研究生证上加盖当前学期的注册章。

第四条研究院对入驻研究生进行考勤。

入驻的研究生需按要求定期进行打卡考勤,考勤在院情况作为每月生活补贴发放依据。

第五条入驻研究生应当按时参加研究生培养规定的活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入驻研究院研究生因故离院外出,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等相关培养环节和学校、研究院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一律按照本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第七条在学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按请假类别分别批假。

研究生请假分为以下三类:(一)病假;(二)事假;(三)因公派遣(国内外交流访学、实习见习、联合培养、学术研讨会、社会调查实践、代表学校外出参加比赛等)不能参加规定活动的请假。

第八条入驻研究院研究生请假必须按流程办理请假手续。

(1)请假3天(含3天)以内,由导师、XX研究院辅导员批准;请假3天以上10天(含10天)以内,由导师、XX研究院辅导员、XX研究院副书记、研究生所在学院批准;请假10天以上,由导师、XX研究院辅导员、XX研究院副书记、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部批准。

(2)凡请假离开XX市的,均须先报研究生所在学院批准。

凡请假回桂林校区的,均须报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部批准。

第九条研究生请病假3天以上(不含3天)必须提交医院病历及诊断书。

每学期病假、事假分别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连续超过1个月以上者,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因突发疾病或紧急事故未能及时请假者,本人(可委托他人)在3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研究生请假制度

研究生请假制度

为规范研究生请假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应制定规范的研究生请假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研究生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研究生请假制度篇1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的组织纪律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有长安大学学籍的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请假须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上下载并填写《长安大学研究生请假审批表》,按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条研究生在每学期开学时,必须按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按时报到注册,如因故不能按时注册且无法填写《长安大学研究生请假审批表》者,须事先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履行请假手续。

第五条研究生因任何原因请假均须征得导师同意,经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研究生一般不得因私人事务请事假。

如确需请事假,一学期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七条研究生因病请假,在校需凭校医院证明;外出期间需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研究生在一学期内请病假连续或累计达二个月以上者,原则上必须休学。

第八条第一学年属课程学习阶段,除学校统一安排外,一般不能请假外出学习、调研或参加学术交流。

高年级学生个人申请外出学习、调研或参加学术交流的,必须提供协议书、邀请函或会议通知等有效证明材料。

第九条请假人一般应亲自办理手续,填写《长安大学研究生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请假期满,应按时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研究生如有下列情形,均按无故旷课论处,每天按4个学时计1、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

2、请假期满未归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校第十一条对无故旷课者将依据《长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研究生请假制度篇2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纪律处分条例》及我所《研究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所研究生请假制度。

研究生请假销假暂行办法2016.9.21

研究生请假销假暂行办法2016.9.21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请假销假管理办法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中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第七条至第十条(P146-147),第四章“考勤”第十二、十三条(P148),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违纪处理细则(修订)》中第三章第十九条(P162)的有关规定要求,为规范研究生请销假事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一、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事先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须按学校规定日期返校,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事先向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请假。

请假超过一周,须经学校批准。

研究生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研究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

住校研究生除节假日以外,不得任意离校,因事外出超过晚上22:30应向导师请假,晚归要补交请假条。

研究生寒暑假按照学校规定日期离校,未经请假或未被准假不得提前离校。

对违反以上情况者,均按擅自离校处理,发生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研究生因病请假,一周以内的由辅导员批准、一周以上的须凭校医院证明办理相关手续,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后,报学校备案。

五、研究生因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一次请事假三天以内的,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的须报所在学院主管院长批准。

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两周。

六、研究生因学习、科研或论文工作需要外出一周以上者,须由指导教师出具证明并签署意见,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并报学校备案。

七、请假期满,研究生须及时向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和辅导员销假。

需要续假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研究生请病、事假的申请书、医院证明及有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应存所在学院备查。

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请销假规定

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请销假规定

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请销假规定
(试行)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规范研究生请销假制度,保障广大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因正当事由,不能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活动,或离开南京市,或夜间不能返回学校住宿,需要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二、书面请假,必须注明事由、起止时间、目的地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正常教学期间,请假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三天(含)以内,由导师批准,报专业领域备案;
(二)三天以上,两周(含)以内,须导师同意,专业领域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请假两周以上,一个月(含)以内,须导师同意,专业领域审核,报研究生处批准。

四、寒暑假后以及被准假期间,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均需提前通过电话等有效形式向研究生处、班主任(导师)取得联系,告知事由及返校时间,并取得续假批准,返校后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请假获准的期限结束时,应及时向所在各专业领域口头销假。

六、因请假,不能参加正常学习任务者,需由班级负责同学持其书面请假材料,告知相关教师。

七、夜间不能返回学校住宿者,需持准假材料到所在公寓管理站进行登记,并在假期结束返回时及时告知。

八、请假未获批准而离校者,一律按《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九、本规定解释权归研究生处。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请假条参考版(最新版)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请假条参考版(最新版)
3.如需续假,须持有关证明,按上述规定办理续假手续。不按时销假,其超假时间视为旷课。
4.请假条一式两联,下联学生自行保管,上联须交回研究生秘书或辅导员老师处备案(外出实验/学习的学生上联需交至研究生秘书处备案);请假离校期间安全责任自负。
请假人:年月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请假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专业年级
开题日期
外出实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习单位名称
外出理由(详细说明)
审批情况
导师意见:
年月日
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意见:
年月日
主管培养工作领导意见:
年月日
研究生院意见:
年月日
备注:1.所有研究生履行请假手续,需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
2.请假1周以内由导师审批;1周以上1个月以内的,由导师签署意见,学院(系、所)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领导审批;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的,经导师、学院(系、所)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领导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2个月以上的应办理休学手续。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请假审批表
学院(系、所):
姓名
性别
学号
专业年级
是否在职
研究生类别
一级学科(专业领域)名称
请假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销假时间
年月日
请假原因
联系电话
如需外出实验/学习请填写
(三个月内)
导师项目情况
导师支撑本研究的项目名称
导师支撑本研究的项目编号
主持人姓名
项目来源
项目起止时间
拟定学位论文题目
是否在职
研究生类别
一级学科(专业领域)名称
请假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请假外出管理规定》的通知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请假外出管理规定》的通知

河南理工大学文件校研〔2011〕36号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请假外出管理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请假外出管理规定》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请假外出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研究生请假外出期间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就研究生请假外出管理工作规定如下:一、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管理。

2.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本校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等相关培养环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其他活动,一律按照本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本规定所指研究生外出限于联合培养、出国留学、访学(含调研)、求职、参加学术会议、实习、科研出差以及病假和事假等各种离校超过24小时以上情况。

二、请假外出办理程序1.研究生请假分为以下三类:(1)病假;(2)事假;(3)因公事派遣(国内外交流访学、实习见习、学术研讨会、社会调查实践、科研出差等)2.研究生在每学期开学时应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事先向所在学院主管领导请假,同时报告导师和辅导员。

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以旷课论处。

3.研究生因伤病请假,在校凭校医院证明;外出期间凭校外医院证明。

请伤病假两天以内,由导师或研究生辅导员批准;两天以上、两周以内,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两周以上,—2—应填写《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请假申请表》,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处)批准。

研究生在一学期内请伤病假连续超过一个月以上者,应当办理休学。

4.研究生一般不得请事假。

如确需请事假,两天以内,由导师或研究生辅导员批准;两天以上、两周以内,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两周以上,应填写《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请假申请表》,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处)批准。

研究生在一学期内请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应当办理休学。

北京大学医学部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请假制度

北京大学医学部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请假制度

北京大学医学部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请假制度
为严肃校规校纪,树立良好的学风,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全体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定向、委培、对口支援等)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研究生因病请假,校内凭校医院诊断证明,校外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请病假由任课教师签署意见,导师签署意见,并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教务员、辅导员处留档备案,研究生请病假超过一个月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二、研究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由任课教师签署意见,导师签署意见,并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教务员、辅导员处留档备案,研究生请事假超过一个月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三、研究生因国内合作与交流需要离校时(含外出调研),应由导师同意,院系研究生教务员审核签字,并履行学校国内交流规定手续后,报院系研究生教务员、辅导员备案,方可离校;研究生因国际合作与交流需要出国(境)时,应按《xx大学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报院系研究生教务员、辅导员备案,方可离校。

四、研究生请假期满,应按时返校到导师、教务员、辅导员处及时销假,如确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五、研究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归,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均按擅自离校论处。

对擅自离校的研究生,按《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六、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由医药卫生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沈阳大学研究生请假管理制度

沈阳大学研究生请假管理制度

沈阳大学研究生请假管理制度研究生在学期间(假期除外)因故离校或不能参加校内教学、科研(包括返校注册)等活动时均需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离校外出实习需要按规定履行实习备案手续后方可离校。

一、审批1、请假三天(含)以内,由培养学院主管院长审批。

三天以上,七天(含)以内,由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批。

超过七天的,由研究生学院院长审批。

2、研究生因病、因事或因公出差均需要办理请假手续,3、请假超期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4、请假期满及实习结束返校后,需在3日内办理销假手续。

二、手续1、已经明确导师的,须在请假前征得导师同意并安排好各项工作后方可请假。

尚未明确导师的,须在请假前征得班主任同意并安排好各项工作后方可请假。

2、网上下载请假单并如实填写。

3、研究生填写请假单时,需明确提供姓名、专业、学号、请假起止时间、准确的返校时间或复课时间等信息并详细说明请假事由。

因公出差的,必须事先请假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4、因病请假的在必要时须出示病愈证明。

5、如遇急病或突发事故,无法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可按上述程序用手机视频或截图进行请假,并及时将视频或截图发送给辅导员存证,在返校销假时凭视频或截图补办请假手续。

三、处理1、研究生无论因病假、事假、公出所形成的误课,均计入缺课时数,超过限定课时的,依据《沈阳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研究生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所形成的误课按旷课论处,依据《沈阳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附则1、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行。

2、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沈阳大学研究生学院2017年8月31日。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请假暂行规定【模板】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请假暂行规定【模板】

**学院研究生请假暂行规定
为严肃校规校纪,树立良好的学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对研究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研究生应按我校校历规定的日期在每学期开学前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必须事先请假,不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不按时到校注册或已到校而不办理注册者,以旷课论处并扣发奖学金。

二、研究生上学期间必须坚持在校学习,不得随意离校,在节假日和寒暑假离校者,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离校、返校。

三、研究生上基础课期间,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填写《研究生请假申请表》,三天之内的请假须经研究生处分管学生工作的副处长批准,三天至七天的请假须经研究生处处长批准,七天以上的请假须经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批准。

四、研究生进入临床实习阶段或实验阶段后,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须经导师同意,由各系(院)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超过三天由研究生处批准。

五、研究生在读期间因病休假者需提供校医院或附属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一学期内病假天数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休学。

六、研究生请假期满时,应按时返校到请假部门及时销假。

如确需续假,应办续假手续。

七、研究生因病(事)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无故超假者,或续假未获批准而愈期不归者,均按旷课论处。

八、一学期累计旷课超过总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待补齐所旷课程后方可准予进行论文答辩。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研究生请假制度

大学研究生请假制度

大学研究生请假制度一、请假规则1.研究生每学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并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

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事先请假,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处理,无故逾期两周未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研究生在节假日离开学校,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

平时必须坚持在校学习,不得随意离校,因故离校须事先请假,获批准后方可离校。

3.请假分为病假和事假两种。

病假:研究生因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请假。

请病假时必须提供学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

事假:(1)因公事请假:研究生因参加省、市及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请假。

因公事请假必须持活动主办单位提供的证明。

(2)因私事请假:研究生因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请假。

请事假需由研究生所在学院核实情况。

4.研究生因以上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如因不可抗力无法亲自到校办理请假手续的,需以短信、传真等方式委托班长或辅导员办理,事后不再办理补假手续。

5.请假时间达一个月及以上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休学一般以一个学期为限,期满后仍不能复学的,可继续申请休学,但休学时间累计不能超过一年;研究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研究生休学期满,应提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予复学;休学满一年但仍不能复学的,作为退学处理。

二、准假权限1.研究生因病或因事请假,时间在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研究生导师批准,经所在学院书记审核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备案;2.研究生因病或因事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二周以内的,经研究生导师同意,所在学院书记审核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人批准;3.研究生因病或因事请假,时间在二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经研究生导师同意,所在学院书记和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4.研究生为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各项任务而需要外出开展实习、调查研究、科学实验及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由研究生导师负责,并报所在学院备案;5.研究生缺、旷课(包括请假)累计时间不得超过所学课程实际学时的1/3,否则,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随下届研究生重修;6.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研究生因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大学生请假规章制度

大学生请假规章制度

大学生请假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应制定规范的大学生请假规章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大学生请假规章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大学生请假规章制度篇 1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请假制度,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管理,确 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应事先由本人向所在学院 辅导员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因急事、急症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书面请假的,应先采取通信方式向辅导员请假,事后及 时办理补假手续。

第四条 学生因病假、事假需离校 3 天以上的,应由学生家长向辅导员出具同意学生离校 的意见。

第五条 学生请病假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或诊断书、医院病假证明等材料,请假时 间超过 7 天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诊断书、医院病假证明等材料;学生请事 假的,应提供请假事由的证明材料。

第六条 学生请假时间在 3 天以内的,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请假时间在 4 至 7 天的,由 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请假时间超过 7 天的,由所在学院研究决定,并报学生处 备案。

学生因同一事由多次请假的,按累计请假天数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 学生每次请假时间(含续假时间)不得超过 4 周,因重大伤病或传染病需要治疗或 休养的,不得超过 7 周。

学生每学期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 7 周,逾期应办理休学手续。

第八条 学生请假被批准后,方始有效。

学院批假应遵循保证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利、方便学生生活的基本原则。

第九条 学生在准假期限届满后,因故仍不能按时返校或恢复参加教学活动的,应办理续 假手续。

续假手续的办理程序和请假手续相同。

第十条 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课堂教学活动的,请假程序按本办法办理。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请假规定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请假规定

临沂大学研究生请假规定第一条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以及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请假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教育的研究生。

在我校进修学习人员有关请假的事项,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除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假日外,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的本校研究生,均须请假。

第四条研究生请假分为以下各类:(一)病假:因病休假须请假。

(二)事假:因个人事故不能参加规定的活动须请事假。

个人事故以直系亲属,同胞兄弟姐妹的婚丧或家庭重大变故为限。

(三)公假:因公事派遣不能参加规定的活动须请公假,公事的派遣以不违反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为限。

(四)注册假: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须请注册假。

(五)考核假:因故不能参加考核,须请考核假,但补考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

第五条研究生请假须征得导师同意,并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请假单”,自制假条无效。

请注册假,可事先免填请假单,但须于注册日期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假,并于请假期满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研究生病假、事假、注册假、一周以内,由所在学院批准,一周以上,须经科研处(研究生处)批准。

研究生因公请假,须先征得学院同意,再到科研处(研究生处)备案。

研究生考核假须经科研处(研究生处)批准。

第七条研究生请病假须提交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因病休假证明。

研究生因公请假,须提交公事派遣部门公事证明。

第八条研究生请假期满须及时销假。

如需续假,应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第九条研究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或请假期满未续假不归,或续假未获批准不归,均按旷课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条研究生每学期病假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病假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科研处(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校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大学校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大学校研究生会规章制度大学校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校研究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增强研究生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充分发挥校研究生会的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第二条大学校研究生会是由研究生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负责研究生的智力发展、团队协作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班级学生代表会议,具体设置根据校研究生会的实际情况调整。

第四条主席团是大学校研究生会的领导核心,由会长、副会长、秘书及其他成员组成。

第五条常务委员会是对大学校研究生会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的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大学校研究生会每年按照学期分别根据各部门实际工作要求,成立综合部、学术部、文化部、体育部、外联部、宣传部等部门。

第七条校研究生会的班级学生代表由班级学生自行推举,全体成员共同决策,向校研究生会反馈班级问题。

第八条大学校研究生会的选举按照已有规定进行,选举程序需公开透明,选举结果需公示。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九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要负责协调、组织和推动全体会员的活动,以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第十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负责处理研究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提供协助和咨询。

第十一条大学校研究生会安排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提升校园文化氛围。

第十二条大学校研究生会组织举办学术交流活动,提供学术指导和咨询。

第十三条大学校研究生会承办校内外的集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会议活动。

第十四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能够参与校园内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五条大学校研究生会需要和各部门进行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执行和发展。

第四章具体要求第十六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要具备严格的纪律和规范的工作作风。

第十七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要以集体意识为基础,注重团队协作,共同推进各项活动。

第十八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要做好学习工作,成绩合格者才可参与校研究生会工作。

大学请假管理制度条例

大学请假管理制度条例

大学请假管理制度条例大学请假管理制度条例第一条研究生在每学期开学时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注册者,须事先向培养学院请假。

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以旷课处理。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条研究生节假日、寒暑假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离校、返校。

在短期节假日离校时,须向班长、辅导员告知去向并履行请假手续。

平时必须坚持在学校学习,不得随意离校。

因故离校须事先请假,获准后方可离校。

第三条研究生病假。

研究生因病请假,须填写书面请假申请,在校凭校医院证明,外出期间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请假三天以内,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备案;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学院备案;两周以上,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研工部备案(若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还需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研究生在一学期内请假超过本学期学习周数三分之一以上者,应当休学。

第四条研究生事假。

若研究生需请事假,须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请假三天以内,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备案;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学院备案;两周以上,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研工部备案(若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还需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研究生在一学期内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五条研究生科研出差请假。

研究生因科研需要离校出差,除需导师同意外,还应向学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请假三天以内,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备案;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学院备案;两周以上,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研工部备案(若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还需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研究生在一学期内因科研出差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学期学习周数的.三分之二。

(注: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参加实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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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校研究生会请假制度
为规范和完善校研究生会例会制度,确保校研究生会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转,特制定以下请假制度。

第一条:校研究生会干部在日常的工作、会议、值班、活动集合时,需准时出勤,如确实不能到岗,需依此请假制度执行请假程序。

第二条:所有请假必须是书面请假,且得到组织部部长批准;各部门例会或临时会议由各部部长将缺勤情况反馈给组织部。

第三条:所有假条统一用研究生学生会请假模板。

第四条:所有请假必须在出勤6小时之前完成。

第五条:没有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席会议或不参加活动的,按旷勤论。

第六条:累计请假次数占总考勤次数40%,累计缺勤两次者,取消所有校研究生会评优资格。

第七条:连续请假三次、连续旷勤两次,累计请假次数占总考勤次数50%,累计旷勤达4次者,按劝退处理。

第八条:累计出勤迟到3次按缺勤一次处理;单次迟到时间大于当次需出勤时间的60%,按缺勤处理。

第九条:家教、代课等兼职原因不予准假。

第十条:病假需出示医院看病证明。

本制度2011年9月10日开始执行。

校研究生会组织部
请假条
年月日,我因
事,不能参加。

特此请假。

请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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