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游泳竞赛的组织与裁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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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大纲(游泳)

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大纲(游泳)

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大纲(游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有关规定,为了给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专项理论、专项技能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结合目前我国广大游泳社会体育工作者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大纲。

一、培训目的任务通过培训,使准备申报相应等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者,进一步加深国家关于开展社会体育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丰富、充实社会体育的基础理论知识,提高社会体育工作的业务能力;基本达到《标准》中各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理论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为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做好准备。

二、培训对象符合《标准》中申报各个级别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具体条件,经履行正式报名手续,均可参加该级别的培训。

三、培训方式与时数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各级别游泳社会指导员集中培训与自学时数比例见表1、表2。

表1: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方式与比例分配备注:“理论知识培训”主要解决公共理论知识部分培训的任务;“专项技能培训”主要解决专项理论知识和技术培训的任务。

表2: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理论、专项技术的培训方式与时数比例分配四、师资队伍培训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教师应具有社会体育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考核要求参照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中的题例,考核分为专项理论考试和专项技能操作考试,均采用百分制,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为培训合格,并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获得各级培训结业证书者,方有资格申报参加相应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一)考核比例 (见表3)表3:考核内容及比例分配(二)考核内容(见表4)表4:各级别专项技术、专项理论考试内容表表4 各级别专项技能考试内容表(三)考核标准1、专项理论:根据试卷的答题标准给予评分。

游泳竞赛规则

游泳竞赛规则

游泳竞赛规则第一章裁判员第一条人数裁判员人数应有:总裁判1~3人、技术检查员4人、发令员2~3人、转身检查长2人、转身检查员每条泳道两端各1人、计时长2人、计时员每条泳道3人其中1人由转身检查员兼任、终点裁判长1~2人、终点记录员6~9人、编排记录长1~2人、编排记录员8~12人、检录长1~2人、检录员3~5人、报告员1~2人、司线员2人;如使用自动计时装置时,应增设自动计时长1人,自动计时员1人;基层比赛的裁判员人数可根据比赛的具体条件安排;第二条职责一、总裁判的职责一总裁判在大会领导下全面领导和分配裁判员的工作;二根据规则和竞赛规程精神解决比赛中的有关问题,并可决定规则中未详尽或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但不能修改规则和规程;三总裁判可随时干预比赛,以保证规则和规程得以执行,有权判决有关比赛进行时的各种异议;四当裁判员的判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做最后决定;当终点裁判员的名次与计时员计取的成绩不一致时,总裁判有权决定名次;如果采用自动计时装置时总裁判应参照第二章、第四条、二、4有关规定裁决;五对犯严重错误或不称职的裁判员可做适当处理,必要时可停止其职务;六根据本人的观察或其他裁判员的报告,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七应于赛前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规则的规定;如采用自动计时装置,应派专人负责检查自动计时装置是否准确可用;八在每项、组比赛开始时,总裁判应用连续短促哨声示意运动员脱外衣;然后用长哨声示意运动员站到各自的出发台上,两脚距出发台前缘相同距离仰泳项目和混合泳接力项目的仰泳运动员应立即下水,在总裁判发出第二声长哨时,仰泳运动员应迅速游回澉端做好出发准备;当所有运动员都做好出发准备时,总裁判用手势通知发令员;如发现运动员抢码犯零星时,总裁判有权发出信号将运动员召回;九各项、组的比赛成绩经总裁判签名交报告员和记录员公布;十副总裁判协助总裁判领导裁判工作;副总裁判和技术检查员可与总裁判轮流担任执行总裁判领导裁判工作;执行总裁判是临场裁判工作中执行总裁判的职责二、技术检查员的职责一技术检查员位于游泳池两侧;在总裁判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二技术检查员负责检查运动员在游进中的泳式和动作是否符合规则,协助转身检查员观察运动员转身犯规、到达终点和接力交接棒犯规情况;三技术检查员如发现运动员犯规,应及时填写检查表交总裁判;三、发令员的职责一发令员有权管理由检录员带入场地至比赛开始的运动员;二发令员应站在游泳池的侧面、离出发池端5米以内处发令;三发令员在得到总裁判的信号后,应按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的规定开始发令;四发令员有权判定运动员出发时是否犯规;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须经总裁判同意;五运动员延误比赛或蓄意不服从命令或在出发时有任何除出发抢码犯规外犯规行为,经总裁判同意后,有权取消运动员的比赛资格;但这一取消不算作一次出发抢码犯规;六另一发令员应协助发令员记录运动员出发犯规情况;四、转身检查长的职责一转身检查长终点一端和转身一端各一人,各负责领导和分配本端转身检查员的工作;二转身检查长应审核转身检查员交来的检查表,签字后及时上交总裁判;五、转身检查员的职责一转身检查员位于每条泳道的两端各一人;二转身检查员负责检查运动员从出发和出发入水后至第一次划水动作结束和转身动作是否符合规则从触壁前最后一个手臂动作开始至转身完成第一次手臂动作止;三终点一端的转身检查员还要负责运动员到达终点动作是否符合规则;接力项目比赛中应检查运动员是否在前一名运动员触及池壁后离开出发台;在800米和1500米的个人项目中,运动员到达终点前105米25米长的泳池位55米时,应用铃声或哨声向运动员发出信号;兼做计时员的工作;四转身一端的转身检查员还要负责在800米和1500米个人项目中用报趟牌向运动员报所剩趟数;五转身检查员在发现运动员犯规后,应及时填写检查表交转身检查长;六、计时长及计时员的职责一计时长负责领导和分配计时员的工作;副计时长协助计时长工作;二计时长应于比赛开始前检查计时表是否准确可用;三计时长和计时员在发令员"发出信后"后立即按动计时表,在运动员抵达终点后立即按停计时表;四计时员负责计取运动员在比赛中所得的成绩及计取100米以上距离项目分段成绩,并将成绩登记在比赛卡片上交给计时长;如计时长要求查看计时表时,应将计时表出示受检;没有得到"回表"的信号前,计时员不得回表;五计时长计时表作为检查、校对或补充之用;每组比赛完毕,收集个泳道的比赛卡片,必要时查看计时员的计时表,核实比赛成绩;与终点长核对名次后交总裁判审查;七、终点裁判长及终点裁判员的职责一终点裁判长负责领导和分配终点裁判员的工作;在各组比赛中观察全部情况,综合终点裁判员的判断,确定每组比赛名次;副终点裁判长协助终点裁判长工作;二终点裁判员按分工情况准确地判断每组比赛名次;三终点裁判员应坐在梯形架上,位于终点线的延长线上,以便在全部比赛中能清楚看到整个泳程和终点线;八、编排纪录长及编排纪录员的职责一编排纪录长负责领导和分配编排纪录员的工作;提示总裁判在成绩单上签字;副编排纪录长协助编排纪录长工作;二编排纪录员于比赛前,应根据规则、规程、报名单、大会日程及有关材料,编制秩序册;三比赛开始后,要准确地记录和及时公布每项、组比赛成绩;预赛后,按成绩编排决赛秩序册;四比赛结束后,应尽快编制成绩册,经总裁判长签字后送交大会;九、检录长及检录员的职责一检录长负责领导与分配检录员的工作,副检录长协助检录长工作;二检录员负责布置检录处,赛前核对运动员比赛卡片;三检录员在每组比赛前负责点名,并带领运动员入场;比赛完毕后带领员动员离场;发奖时,负责点名及引导工作;检录员还要负责检查运动员服装是否符合规定;注:运动员必须穿不透明的游泳衣裤参加比赛;女游泳衣必须是连体的;十、报告员的职责报告员在总裁判的领导下,将比赛项目和进行情况及时向观众介绍,并宣布比赛成绩;十一、司线员的职责司线员负责掌管召回线,当听到了召回的信号时,应迅速放下召回线,将运动员拦回;每场比赛前要认真检查召回线的设备;十二、自动计时长及自动计时员的职责一自动计时长负责领导和分配自动计时员的工作;二在每项、组比赛结束后,应将自动计时装置打印出来的全部运动员成绩、名次单及时送交总裁判;三在每项、组比赛结束后,如发现自动及时装置失灵或失误时,应及时报告总裁判,并按照第二章第四条二、2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章比赛通则第一条参赛办法一、参加单位必须按竞赛规程规定,确定每项参加人数和每人参加的项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二、运动员在报名后不得替补和更改项目;三、接力比赛以队为单位,每单位可在报名参加比赛的同组运动员中任选四人参加;在预、决赛中参加者可任意调换,但是必须在该场比赛开始前按接力棒次顺序的运动员名单交检录处,否则以弃权论;在接力比赛中如颠倒棒次或冒名顶替者均应判为犯规;第二条编排在报名单上要注明运动员的最近成绩,以利竞赛编排工作;未注明成绩的,则作为成绩最差的安排比赛次序;如这样的运动员超过两人时,应以抽签决定其比赛次序;一、编组一一组时,其赛次应作为决赛;二两组或三组时,成绩最好的运动员或接力队应编在最后一组,次好的编在第二组,依此类推;从最后一组编到第一组后,再以同样的办法编排每个组的第二个运动员或接力队;依此类推把所有的运动员或接力队编排完毕;三超过三组以上运动员人数时,成绩最好的24名运动员或接力队按上款2的办法编最后三组,所剩运动员或接力队按其成绩顺序编满倒数第四组,如还剩有运动员或接力队再编满倒数第五组,依此类推;四两组或两组以上的任何预赛组内至少应有三个运动员或三个接力队;但在编排后,如有运动员或接力队弃权,预赛组内可少于三个运动员或三个接力队;五比赛中不得将不同项目,不同距离和不同性别的运动员混合编组;二、泳道安排一在设有8条泳道的游泳池比赛时,同一组成绩最好的运动员或接力对应安排在第4泳道上,经运动员或接力队按成绩优、次以5、3、6、2、7、1、8泳道的顺序进行安排;成绩相同的运动员或接力队应用抽签的方法决定先后;二50米项目的出发在哪一端进行,应根据大会的决定执行,但其泳道的编排均按其他项目在出发一端进行出发的方法安排;注:基层比赛可根据具体情况编排;三、弃权一运动员或接力队弃权,应按照规程和有关规定处理;二运动员或接力队的决赛弃权,须在该项预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方可按运动员或接力队的预赛的成绩依次替补;第三条出发一、自由泳、蛙泳、蝶泳的各项比赛必须从出发台起跳出发;仰泳应在水中出发;当听到总裁判发出长哨声信号后,运动员应站到出发台上,两腿距出发台前端相同距离;仰泳各项运动员下水,在总裁判发出第二声长哨时仰泳运动员应迅速游回池端做好出发准备;当发令员发出"各就各位"的口令后,运动员应至少有一只脚立即在出发台前缘所好出发准备;仰泳各项运动员在水中做好出发准备;当所有运动员都属于静止状态时,发令员应发出 "出发信号" 鸣枪、电笛、鸣哨或口令;运动员在听到"出发信号"后才能做出出发动作;二、运动员如在出发信号发出前出发,应判出发抢码犯规;第一次出发抢码犯规,发令员应召回运动员并组织重新出发;第一次出发抢码犯规后,无论哪个运动员抢码犯规不论该运动员是第几次犯规,均应取消其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如果在出发信号发出后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应继续比赛,在该组赛结束后取消犯规运动员的录取资格; 如果在出发信号前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 则不再发出发信号,取消抢码犯规,则不再发出发信号,取消抢码犯规运动员比赛资格后,再次组织出发;三、发令员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或总裁判判定运动员抢码犯规鸣哨后,发令员应连续不断地发出召回信号直至将运动员召回;注:因裁判员的失误或器材失灵而导致的运动员抢码犯规,发令员应将运动员召回重新出发,不作为一次抢码犯规;第四条计时人工计时、自动装置计时与半自动装置计时,均被承认为正式的计时方法;一、人工计时一任何由一名裁判员按动开始和停止的计时秒表,只作一个表对待;二使用精确至1/10秒的计时表:所记取的成绩,如秒针稍过,应按较差的时间决定成绩,即1分11秒4,秒针稍过,他的成绩应为1分11秒5 同时也就是1分11秒50,但记录、公布、上报时应写读为1分11秒5;使用精确至1/100秒的计时表:应按所记取的1/100秒成绩,记录、公布、上报;三在三名计时员中,有两个以上的计时表所计的成绩相同时,此成绩应为正式成绩;如三个计时表所计的成绩都不相同时,应以中间的成绩作为正式成绩;如只有两只计时表时,而所计的成绩不相同时,应以较差的成绩作为正式成绩;四若终点名次和计时成绩顺序不一致时如第二名的成绩反而比第一名的成绩好,若总裁判的判定以终点名次为准,应将第一名与第二名的成绩加起来平均,作为第一名和第二名的成绩, 如平均成绩出现在前分位秒数时应舍掉;若总裁判判定以计时为准,应以计时成绩顺序重新排列名次;若出现两名以上的运动员的终点名次和计时成绩顺序不一致时,仍按此办法处理;二、自动装置计时和半自动装置计时自动计时装置和半自动计时装置必须符合第四章第五条的规定,并在自动计时长的监督下进行操作;一使用自动计时装置时,如果没有大会设置的录像设备,须采用半自动计时装置或按规则配备同样的数量的人工裁判员进行工作,作为自动装置计时的补救;在任何比赛中使用自动计时装置时,由该装置判定的名次、成绩和接力出发判断器判断的情况,应比半自动计时装置或人工裁判员的判定优先采用;二用精确至1/100秒的自动计时装置计时时,小数点后两位数作为成绩记录,即:1分15秒45,其正式成绩及记录、公布、上报均应写读为1分11秒45;三用精确至1/1000秒的自动计时装置或半自动计时装置计时时,成绩记录不取小数点后的第三位数,也不以次来判定名次;如至百分秒数仍相同者,名次并列;成绩显示屏只显示到1/100秒;四自动计时裁判工作程序1、在某项比赛中,自动计时装置记录每一运动员的成绩和人时应:1记录自动计时装置上的成绩和名次;2记录半自动计时或人工计时的成绩和名次;3对自动计时装置记录的成绩和名次进行比较,排列出正式成绩和名次;2、当自动计时装置失灵未能记录一名或多名运动员的成绩或名次时应:1在记录自动计时装置上已记录下的成绩和名次;2记录所有半自动计时或人工计时的成绩和名次;3正式名次的判定方法:A、在同组比赛中具有自动计时装置记录成绩的名次的运动员进行比较,应保其相对顺序;B、不具有自动计时装置记录名次,但具有自动计时装置记录成绩的运动员,应通过运动员自动计时装置记录成绩与其他具有自动计时装置记录成绩的运动员进行比较,确定其相对顺序;C、既没有自动计时装置记录名次,又无自动计时装置记录成绩的运动员,应通过半自动计时装置或三块独立计时秒表记录的成绩,确定其相对顺序;4正式成绩的判定方法:A、具有自动计时装置记录成绩的所有运动员,该成绩即为其正式成绩;B、所有不具备自动计时装置记录成绩的运动员,只要与正式名次不发生矛盾,半自动计时装置或三块独立的人工秒表记录的成绩,即为正式成绩;C、当不具备三块独立秒表包括半自动计时而使用终点裁判员判断名次时,如果人工计时包括自动计时的成绩与其正式名次发生矛盾时,该正式成绩应与名次发生矛盾的运动员的正式成绩相等;该成绩应注意 "总裁判裁决";该运动员的名次不得高于与其名次发生矛盾运动员的名次;5在一个项目预赛后判定全部运动员名次的方法:将全部运动员的正式成绩按其优、次排列顺序,确定全部名次;正式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第五条比赛和犯规一、运动员必须在自己的泳道内比赛完毕,否则即算犯规;二、游出本泳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扰、阻碍其他运动员者应取消其录取资格;三、由于某运动员犯规而影响了被干扰、阻碍的运动员获得优良成绩时,则应准许被干扰、阻碍的运动员补测成绩或直接参加决赛;如在决赛中发生上述情况,应令该组重新决赛犯规运动员除外;四、比赛中,运动员转身时必须使身体某一部分触及池壁;转身必须从池壁蹬出;不得在池底跨越或走不,否则即算犯规;五、在比赛中除自由泳可以池底站立外,其他泳式包括自由泳均不得跨越或行走,否则即算犯规;三、弃权一运动员或接力队弃权,应按照规程和有关规定处理;二运动员或接力队的决赛弃权,须在该项预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方可按运动员或接力队的预赛的成绩依次替补;第三条出发一、自由泳、蛙泳、蝶泳的各项比赛必须从出发台起跳出发;仰泳应在水中出发;当听到总裁判发出长哨声信号后,运动员应站到出发台上,两腿距出发台前端相同距离;仰泳各项运动员下水,在总裁判发出第二声长哨时仰泳运动员应迅速游回池端做好出发准备;当发令员发出"各就各位"的口令后,运动员应至少有一只脚立即在出发台前缘所好出发准备;仰泳各项运动员在水中做好出发准备;当所有运动员都属于静止状态时,发令员应发出 "出发信号" 鸣枪、电笛、鸣哨或口令;运动员在听到"出发信号"后才能做出出发动作;二、运动员如在出发信号发出前出发,应判出发抢码犯规;第一次出发抢码犯规,发令员应召回运动员并组织重新出发;第一次出发抢码犯规后,无论哪个运动员抢码犯规不论该运动员是第几次犯规,均应取消其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如果在出发信号发出后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应继续比赛,在该组赛结束后取消犯规运动员的录取资格; 如果在出发信号前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 则不再发出发信号,取消抢码犯规,则不再发出发信号,取消抢码犯规运动员比赛资格后,再次组织出发;三、发令员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或总裁判判定运动员抢码犯规鸣哨后,发令员应连续不断地发出召回信号直至将运动员召回;注:因裁判员的失误或器材失灵而导致的运动员抢码犯规,发令员应将运动员召回重新出发,不作为一次抢码犯规;第四条计时人工计时、自动装置计时与半自动装置计时,均被承认为正式的计时方法;一、人工计时一任何由一名裁判员按动开始和停止的计时秒表,只作一个表对待;二使用精确至1/10秒的计时表:所记取的成绩,如秒针稍过,应按较差的时间决定成绩,即1分11秒4,秒针稍过,他的成绩应为1分11秒5 同时也就是1分11秒50,但记录、公布、上报时应写读为1分11秒5;使用精确至1/100秒的计时表:应按所记取的1/100秒成绩,记录、公布、上报;三在三名计时员中,有两个以上的计时表所计的成绩相同时,此成绩应为正式成绩;如三个计时表所计的成绩都不相同时,应以中间的成绩作为正式成绩;如只有两只计时表时,而所计的成绩不相同时,应以较差的成绩作为正式成绩;四若终点名次和计时成绩顺序不一致时如第二名的成绩反而比第一名的成绩好,若总裁判的判定以终点名次为准,应将第一名与第二名的成绩加起来平均,作为第一名和第二名的成绩, 如平均成绩出现在前分位秒数时应舍掉;若总裁判判定以计时为准,应以计时成绩顺序重新排列名次;若出现两名以上的运动员的终点名次和计时成绩顺序不一致时,仍按此办法处理;二、自动装置计时和半自动装置计时自动计时装置和半自动计时装置必须符合第四章第五条的规定,并在自动计时长的监督下进行操作;一使用自动计时装置时,如果没有大会设置的录像设备,须采用半自动计时装置或按规则配备同样的数量的人工裁判员进行工作,作为自动装置计时的补救;在任何比赛中使用自动计时装置时,由该装置判定的名次、成绩和接力出发判断器判断的情况,应比半自动计时装置或人工裁判员的判定优先采用;二用精确至1/100秒的自动计时装置计时时,小数点后两位数作为成绩记录,即:1分15秒45,其正式成绩及记录、公布、上报均应写读为1分11秒45;三用精确至1/1000秒的自动计时装置或半自动计时装置计时时,成绩记录不取小数点后的第三位数,也不以次来判定名次;如至百分秒数仍相同者,名次并列;成绩显示屏只显示到1/100秒;四自动计时裁判工作程序1、在某项比赛中,自动计时装置记录每一运动员的成绩和人时应:1记录自动计时装置上的成绩和名次;2记录半自动计时或人工计时的成绩和名次;3对自动计时装置记录的成绩和名次进行比较,排列出正式成绩和名次;2、当自动计时装置失灵未能记录一名或多名运动员的成绩或名次时应:1在记录自动计时装置上已记录下的成绩和名次;2记录所有半自动计时或人工计时的成绩和名次;3正式名次的判定方法:A、在同组比赛中具有自动计时装置记录成绩的名次的运动员进行比较,应保其相对顺序;B、不具有自动计时装置记录名次,但具有自动计时装置记录成绩的运动员,应通过运动员自动计时装置记录成绩与其他具有自动计时装置记录成绩的运动员进行比较,确定其相对顺序;C、既没有自动计时装置记录名次,又无自动计时装置记录成绩的运动员,应通过半自动计时装置或三块独立计时秒表记录的成绩,确定其相对顺序;4正式成绩的判定方法:A、具有自动计时装置记录成绩的所有运动员,该成绩即为其正式成绩;B、所有不具备自动计时装置记录成绩的运动员,只要与正式名次不发生矛盾,半自动计时装置或三块独立的人工秒表记录的成绩,即为正式成绩;C、当不具备三块独立秒表包括半自动计时而使用终点裁判员判断名次时,如果人工计时包括自动计时的成绩与其正式名次发生矛盾时,该正式成绩应与名次发生矛盾的运动员的正式成绩相等;该成绩应注意 "总裁判裁决";该运动员的名次不得高于与其名次发生矛盾运动员的名次;5在一个项目预赛后判定全部运动员名次的方法:将全部运动员的正式成绩按其优、次排列顺序,确定全部名次;正式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第五条比赛和犯规一、运动员必须在自己的泳道内比赛完毕,否则即算犯规;二、游出本泳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扰、阻碍其他运动员者应取消其录取资格;三、由于某运动员犯规而影响了被干扰、阻碍的运动员获得优良成绩时,则应准许被干扰、阻碍的运动员补测成绩或直接参加决赛;如在决赛中发生上述情况,应令该组重新决赛犯规运动员除外;四、比赛中,运动员转身时必须使身体某一部分触及池壁;转身必须从池壁蹬出;不得在池底跨越或走不,否则即算犯规;五、在比赛中除自由泳可以池底站立外,其他泳式包括自由泳均不得跨越或行走,否则即算犯规;。

游泳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游泳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游泳规则与裁判法(发令/计时/检录/终点/宣告)游泳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一、发令(一)发令员职责1、发令员应站在游泳池的侧面,离出发池端5米以内处发令。

发令时能使运动员和计时员听到或看到出发信号。

2、发令员有权管理由总裁判发出手势信号后至比赛开始的运动员。

3、发令员有权判定运动员出发时是否犯规,如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须经总裁判同意。

4、当发现运动员延误比赛、蓄意不服从命令或在出发时有任何犯规行为,发令员应向总裁判报告。

总裁判有权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

(二)出发的规定1、自由泳、蛙泳、蝶泳、个人混合泳及自由泳接力的比赛,必须从出发台出发。

当总裁判发出长哨声信号后,运动员应站到出发台上;当发令员发出“各就位”的口令后,运动员应至少有一只脚置于出发台的前沿,立即做好出发姿势。

当所有运动员都处于静止状态时,发令员发出“出发信号”。

2、仰泳比赛、混合泳接力的第1棒比赛,必须从水中出发。

当总裁判发出第一声长哨声信号后,运动员应立即下水;当总裁判发出第二声长哨声信号后,运动员应迅速游回池端;当所有运动员都做好出发准备时,发令员发出“各就位”的口令;当所有运动员都处于静止状态时,发令员发出“出发信号”。

3、在50米池进行50米项目的比赛,在哪一端出发,应根据组委会的决定执行,并在赛前通知运动员。

(三)出发犯规的判罚规定1、任何运动员如在“出发信号”发出前出发,应判犯规。

如果在“出发信号”发出后发现运动员抢跳,应继续比赛,在该组比赛结束后取消抢跳运动员的录取资格。

如果在“出发信号”发出前发现运动员抢跳,则不再发“出发信号”,取消抢跳运动员比赛资格后,总裁判以长哨声(仰泳为第二声长哨)开始重新组织其余运动员出发。

2、因裁判员的失误或器材失灵而导致运动员抢跳时,发令员应将运动员召回重新出发,不作为抢跳犯规。

(四)发令工作注意事项发令工作对各裁判组和对运动员创造优异成绩都有直接关系。

发令员应具有较高的观察能力和判断能力。

游泳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游泳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游泳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游泳作为一项世界性的运动项目,受到了广大体育爱好者的喜爱。

作为一项竞技体育项目,游泳需要明确的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来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本文将对游泳竞赛的规则和裁判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泳道规则在游泳比赛中,泳道规则是保证比赛秩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

运动员需要根据自己的报名项目和参赛能力,在预赛或决赛时被分配到特定的泳道中进行比赛。

每个泳道都有一组明确的规则和要求。

1.1 泳道长度要求按照国际泳联的规定,泳道长度应为50米,宽度为2.5米。

在国际大赛中,泳道数量通常为8条,而在一些小型比赛中则可能减少到4条或6条。

1.2 泳道分组比赛时,运动员会被分为不同的泳道分组。

按照规则,较快的运动员通常被分配到中间的泳道,而较慢的运动员则被分配到两侧泳道。

这样的分组方式可以确保比赛的公平性,避免了运动员之间相互干扰或影响的情况。

1.3 取水区要求在比赛的过程中,运动员必须在取水区内进行游泳。

取水区通常设定在泳道的两端,它的长度为2米。

运动员只有在取水区内才能进行出发或转身,否则将被认定为违规行为。

二、比赛规则除了泳道规则外,比赛规则也是游泳竞赛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比赛规则主要包括起跳、转身、游泳姿势等方面的要求。

2.1 起跳规则在游泳比赛中,起跳是决定比赛成败的重要一环。

起跳规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出发时双脚同时离开出发台,下水后的出发姿势。

双脚同时离开出发台是确保比赛的公平性,避免了提前出发的现象。

而出发姿势的要求则是确保运动员在出发后能够迅速进入水中,并保持较好的游泳状态。

2.2 转身规则转身是游泳比赛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比赛成绩的重要环节。

转身规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转身时和转身姿势。

转身时,运动员必须触碰泳道壁并反向出发,不得触碰拼点线。

转身姿势的要求则是确保运动员在转身后能够迅速调整姿势,并保持一定的游泳速度。

2.3 游泳姿势规则游泳姿势规则主要指的是游泳时运动员的身体姿势。

游泳竞赛裁判方法详解

游泳竞赛裁判方法详解

游泳竞赛裁判方法详解在游泳比赛中,裁判的角色至关重要,他们需要根据一定的方法和规定对选手的表现进行评判和裁决。

本文将详细介绍游泳竞赛中裁判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裁判员的职责和要求裁判员是游泳比赛中最重要的官员之一,他们负责确保比赛的公平和规范进行。

裁判员需要具备以下职责和要求:1. 熟悉游泳规则:裁判员需要深入了解游泳的规则和技术要求,以便能够准确评判选手的表现。

2. 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裁判员需要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掌握正确的判决方法和技术,确保评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保持客观中立:裁判员必须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受个人情感和偏见的影响,严格按照规则和标准评判选手的表现。

二、裁判方法和技术游泳裁判员在比赛中使用的方法和技术根据比赛项目和规则有所不同,下面分别介绍游泳比赛中常见的裁判方法和技术:1. 发令裁判:发令裁判是负责发令和监督比赛开始的裁判员。

他们需要在选手就位后使用发令枪或其他仪器发出起跳信号,并确保比赛的开始公平和一致。

2. 转身裁判:转身裁判负责监督选手在比赛中的转身动作是否符合规定。

他们需要仔细观察选手的动作,并根据规则对其进行评判。

转身裁判还需要确保选手在转身时不触碰泳道线或池壁。

3. 判罚裁判:判罚裁判负责监督选手是否违反比赛规则,并对其进行处罚。

他们需要及时发现选手的违规行为,如提前起跳、过早转身、犯规动作等,并与其他裁判员协商确定处罚措施。

4. 记录员:记录员负责记录选手的成绩和名次,并将其准确无误地报告给裁判长或比赛组织方。

他们需要熟悉计时设备和比赛规则,确保成绩记录的准确性。

5. 定点裁判:定点裁判的职责是在比赛过程中站在池边的特定位置观察选手的动作和表现。

他们通常负责监督选手的入水和出水动作,确保其合乎规定。

6. 视频裁判:视频裁判是指裁判员通过观看比赛录像回放对争议情况进行裁定。

他们需要详细分析比赛画面,从不同角度和速度观察选手的动作,做出准确的判断。

三、裁判员注意事项除了上述裁判方法和技术,裁判员在比赛中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注意观察选手的动作和表现,尽量减少遗漏和错误的判决。

游泳竞赛新、旧规则对比

游泳竞赛新、旧规则对比

中国游泳协会审定游泳竞赛规则2003中国游泳协会审定游泳竞赛规则2010-2014第一章竞赛组织与裁判员第一条竞赛组织一、游泳竞赛大会成立组织委员会或竞赛委员会,根据大会的精神和要求,全面负责大会的各项工作,同时指定总裁判,委派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以保证竞赛规程、规则在竞赛中得以顺利执行。

对规则中未明文规定的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第一章竞赛管理与裁判员第一条竞赛管理一、竞赛组织(一)竞赛主办单位负责任命技术代表、仲裁、总裁判并委派裁判员。

(二)组织委员会或竞赛委员会全面负责大会的各项工作,对规则中未明文规定的事项有权作出决定。

1、(三)技术代表在组织委员会或竞赛委员会领导下,主持竞赛工作及裁判员管理,保证竞赛规程、规则得以顺利执行。

二、全国和省、市级的游泳比赛,裁判人员设臵如下:总裁判 1人,副总裁判1~3人;技术检查员 4人;发令员2~3人;转身检查长 2人(终点端和转身端各 1人);转身检查员每条泳道两端各 1人;编排记录长1~2;编排记录员 6~10人;检录长1~2人;检录员5~8人;宣告员1~2人;司线员1~2人;自动计时长 1人;自动计时员1~2人。

在未使用自动计时装臵而由人工计时替代时,应配备计时长1~3人,计时员每条泳道3人(其中1人由终点端转身检查员兼任)。

在采用自动计时装臵而未使用录像计时系统时,须使用半自动计时装臵或人工计时作替补,并配备相应数量计时员。

当未采用自动计时装臵和每条泳道未配备3块秒表人工二、裁判员设臵(一)采用人工计时,裁判人员设臵如下:总裁判 1人,副总裁判1~4人;技术检查员 4人;发令员2~3人;转身检查长 2人(终点端和转身端各 1人),转身检查员每条泳道两端各 1人;计时长1人,副计时长1~2人,计时员每条泳道3人(其中1人由终点端转身检查员兼任)。

编排记录长1人,副编排记录长1~2人,编排记录员 4~8人;检录长1人,副检录长1~2人,检录员5~8人;宣告员1~2人;司线员1~2人;计时时,必须配备终点裁判长1~2人,终点裁判员6~9人。

游泳竞赛规则

游泳竞赛规则

游泳竞赛规则第一章裁判员第一条人数裁判员人数应有:总裁判1~3人、技术检查员4人、发令员2~3人、转身检查长2人、转身检查员每条泳道两端各1人、计时长2人、计时员每条泳道3人(其中1人由转身检查员兼任)、终点裁判长1~2人、终点记录员6~9人、编排记录长1~2人、编排记录员8~12人、检录长1~2人、检录员3~5人、报告员1~2人、司线员2人。

如使用自动计时装置时,应增设自动计时长1人,自动计时员1人。

基层比赛的裁判员人数可根据比赛的具体条件安排。

第二条职责一、总裁判的职责(一)总裁判在大会领导下全面领导和分配裁判员的工作。

(二)根据规则和竞赛规程精神解决比赛中的有关问题,并可决定规则中未详尽或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但不能修改规则和规程。

(三)总裁判可随时干预比赛,以保证规则和规程得以执行,有权判决有关比赛进行时的各种异议。

(四)当裁判员的判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做最后决定。

当终点裁判员的名次与计时员计取的成绩不一致时,总裁判有权决定名次。

如果采用自动计时装置时总裁判应参照第二章、第四条、二、4有关规定裁决。

(五)对犯严重错误或不称职的裁判员可做适当处理,必要时可停止其职务。

(六)根据本人的观察或其他裁判员的报告,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

(七)应于赛前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规则的规定。

如采用自动计时装置,应派专人负责检查自动计时装置是否准确可用。

(八)在每项、组比赛开始时,总裁判应用连续短促哨声示意运动员脱外衣;然后用长哨声示意运动员站到各自的出发台上,两脚距出发台前缘相同距离(仰泳项目和混合泳接力项目的仰泳运动员应立即下水,在总裁判发出第二声长哨时,仰泳运动员应迅速游回澉端做好出发准备);当所有运动员都做好出发准备时,总裁判用手势通知发令员。

如发现运动员抢码犯零星时,总裁判有权发出信号将运动员召回。

(九)各项、组的比赛成绩经总裁判签名交报告员和记录员公布。

(十)副总裁判协助总裁判领导裁判工作。

游泳竞赛裁判方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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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21
28
技术检查员临场工作注意事项
01
02
(一)听到长哨声起立,仰泳、蝶泳、混合泳项目,一人站 到5米处,一人站到15米处(注意观察运动员是否犯规)。蛙 泳项目,两人都站在5米处。自由泳项目两人分别站在15米和 35米处(预赛运动员出发后坐下原地观察。半决赛、决赛时 站立观察,不走动)。
跟随观察法 运动员若以左图所示的先后顺序到达终点,各岗的判 定结果应为:
A岗:3、4、2、1 B岗:8、6、5、7 C岗:5、2 D岗:6、2 E岗:7、0 F岗:8、4
30
终点存查表
2003 年 5 月 5 日
序号 1 2
项目
女子100米自由泳 女子100米自由泳
……
第3场 赛别 预赛 预赛
A 岗裁判员:XXX
2020/2/21
当所有运动员都处于静止状态时,立即鸣枪或鸣笛。
10
编排记录
• 一、编排工作 • • 二、记录工作
2020/2/21
11
一、编排工作
• (一)编排前的准备工作 • 1.熟悉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 • 2.审查报名表 • 3.统计各项参加人数
2020/2/21
12
1.熟悉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
编排记录组开始工作后,首先应认真钻研竞赛规程和大 会有关文件,明确各项有关规定,如竞赛项目、参加办法、 竞赛办法等。对条款不清、难以理解的问题,应及时向制定 规程的部门请示,不得擅自做出决定。同时,要认真学习规 则中有关编排的各项规定,了解场地情况,以便依据这些进 行具体编排工作
2020/2/21
13
2020/2/21
2
游泳场地
游泳池应长50米(短池池长为25米),误差范围为+0.03 米, -0.00米。两端池壁自水面上30厘米至水下80厘米的范 围内,必须符合此要求。安装自动计时装置触板后,误差也不 得超出此范围。

游泳竞赛规则

游泳竞赛规则

游泳竞赛规则第一章裁判员第一条人数裁判员人数应有:总裁判1~3人、技术检查员4人、发令员2~3人、转身检查长2人、转身检查员每条泳道两端各1人、计时长2人、计时员每条泳道3人(其中1人由转身检查员兼任)、终点裁判长1~2人、终点记录员6~9人、编排记录长1~2人、编排记录员8~12人、检录长1~2人、检录员3~5人、报告员1~2人、司线员2人。

如使用自动计时装置时,应增设自动计时长1人,自动计时员1人。

基层比赛的裁判员人数可根据比赛的具体条件安排。

第二条职责一、总裁判的职责(一)总裁判在大会领导下全面领导和分配裁判员的工作。

(二)根据规则和竞赛规程精神解决比赛中的有关问题,并可决定规则中未详尽或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但不能修改规则和规程。

(三)总裁判可随时干预比赛,以保证规则和规程得以执行,有权判决有关比赛进行时的各种异议。

(四)当裁判员的判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做最后决定。

当终点裁判员的名次与计时员计取的成绩不一致时,总裁判有权决定名次。

如果采用自动计时装置时总裁判应参照第二章、第四条、二、4有关规定裁决。

(五)对犯严重错误或不称职的裁判员可做适当处理,必要时可停止其职务。

(六)根据本人的观察或其他裁判员的报告,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

(七)应于赛前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规则的规定。

如采用自动计时装置,应派专人负责检查自动计时装置是否准确可用。

(八)在每项、组比赛开始时,总裁判应用连续短促哨声示意运动员脱外衣;然后用长哨声示意运动员站到各自的出发台上,两脚距出发台前缘相同距离(仰泳项目和混合泳接力项目的仰泳运动员应立即下水,在总裁判发出第二声长哨时,仰泳运动员应迅速游回澉端做好出发准备);当所有运动员都做好出发准备时,总裁判用手势通知发令员。

如发现运动员抢码犯零星时,总裁判有权发出信号将运动员召回。

(九)各项、组的比赛成绩经总裁判签名交报告员和记录员公布。

(十)副总裁判协助总裁判领导裁判工作。

(完整word版)《游泳竞赛规则-》游泳裁判员考试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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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竞赛规则2012-2014》学习资料第一章竞赛管理与裁判员第一条竞赛管理一、竞赛组织(一)竞赛主办单位负责任命技术代表、仲裁、总裁判并委派裁判员。

(二)组织委员会或竞赛委员会全面负责大会的各项工作,对规则中未作明文规定的事项有权作出决定。

(三)技术代表在组织委员会或竞赛委员会领导下,主持竞赛工作及裁判员管理,保证竞赛规程、规则得以顺利执行.二、裁判员设置(一)采用人工计时,裁判人员设置如下:总裁判 1人,副总裁判1~4人;技术检查员 4人;发令员2~3人;转身检查长 2人(终点端和转身端各 1人),转身检查员每条泳道两端各 1人;计时长1人,副计时长1~2人,计时员每条泳道3人(其中1人由终点端转身检查员兼任)。

编排记录长1人,副编排记录长1~2人,编排记录员 4~8人;检录长1人,副检录长1~2人,检录员5~8人;宣告员1~2人;司线员1~2人;替补裁判员2~4人.(二)、采用自动计时装置而未使用录像计时系统时,须使用半自动计时装置或人工计时作替补,需增设自动计时长1人,自动计时员1~2人;。

(三)、未采用自动计时装置和每条泳道未配备3块计时表人工计时时,必须配备终点裁判长1人、副终点裁判长1人,终点裁判员6~9人。

(四)、未采用自动计时装置而每条泳道配备3块计时表人工计时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增设终点裁判。

(五)、基层比赛的裁判员人数可根据比赛的具体条件安排.第二条裁判员职责一、总裁判与副总裁判职责(一)总裁判在组委会和技术代表领导下,全面领导和分配全体裁判员的工作,并明确各裁判员的职责和任务。

(二)总裁判应严格执行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解决比赛中的有关问题,并可决定规则中未详尽和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但不能修改规程和规则.(三)总裁判可随时干预比赛,以保证规程和规则得以执行,有权裁定有关比赛进行时的各种异议。

(四)当终点裁判员所判定的名次与计时员计取的成绩不一致时,总裁判有权决定名次。

(五)总裁判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可随时指派替补裁判员上岗工作,在必要时有权撤换不称职的裁判员。

游泳竞赛规则

游泳竞赛规则

游泳竞赛规则第一章裁判员第一条人数裁判员人数应有:总裁判1~3人、技术检查员4人、发令员2~3人、转身检查长2人、转身检查员每条泳道两端各1人、计时长2人、计时员每条泳道3人(其中1人由转身检查员兼任)、终点裁判长1~2人、终点记录员6~9人、编排记录长1~2人、编排记录员8~12人、检录长1~2人、检录员3~5人、报告员1~2人、司线员2人。

如使用自动计时装置时,应增设自动计时长1人,自动计时员1人。

基层比赛的裁判员人数可根据比赛的具体条件安排。

第二条职责一、总裁判的职责(一)总裁判在大会领导下全面领导和分配裁判员的工作。

(二)根据规则和竞赛规程精神解决比赛中的有关问题,并可决定规则中未详尽或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但不能修改规则和规程。

(三)总裁判可随时干预比赛,以保证规则和规程得以执行,有权判决有关比赛进行时的各种异议。

(四)当裁判员的判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做最后决定。

当终点裁判员的名次与计时员计取的成绩不一致时,总裁判有权决定名次。

如果采用自动计时装置时总裁判应参照第二章、第四条、二、4有关规定裁决。

(五)对犯严重错误或不称职的裁判员可做适当处理,必要时可停止其职务。

(六)根据本人的观察或其他裁判员的报告,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

(七)应于赛前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规则的规定。

如采用自动计时装置,应派专人负责检查自动计时装置是否准确可用。

(八)在每项、组比赛开始时,总裁判应用连续短促哨声示意运动员脱外衣;然后用长哨声示意运动员站到各自的出发台上,两脚距出发台前缘相同距离(仰泳项目和混合泳接力项目的仰泳运动员应立即下水,在总裁判发出第二声长哨时,仰泳运动员应迅速游回澉端做好出发准备);当所有运动员都做好出发准备时,总裁判用手势通知发令员。

如发现运动员抢码犯零星时,总裁判有权发出信号将运动员召回。

(九)各项、组的比赛成绩经总裁判签名交报告员和记录员公布。

(十)副总裁判协助总裁判领导裁判工作。

游泳竞赛的组织与裁判法

游泳竞赛的组织与裁判法

2组 21 15 9 3 6 12 18
3组 20 14 8 2 5 11 17
4组 19 13 7 1 4 10 16 22
成都体育学院 游泳教研室
15
秩序册 的内容
➢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
➢组委会及办事机构人员名单
➢仲裁委员会名单
➢裁判员名单
➢各代表队名单
➢大会日程
➢竞赛分组表
➢各代表队人数统计
➢有关纪录及运动员等级标准
19
比赛泳道
裁判岗 分工泳 判断名
1234 5 6 7 8 位


A岗 1 2 3 4 3 4 2 1
B岗 5 6 7 8 8 6 5 7
C岗 5X 52
D岗 6X 62
E岗 7X 70
F岗 8X 84
副终点 长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8465217
终点长 3 8 4 6 5 2 1 7
成都体育学院 游泳教研室
20

2组 31 29 27 25 26 28 30 32
3组 21 15 9 3 6 12 18 24
4组 20 14 8 2 5 11 17 23
5组 19 13 7 1 4 10 16 22
成都体育学院 游泳教研室
14
25名运动员的编排方法
泳道
排序 1 2 3 4 5 6 7 8
组别
1组
35 23 24
Chapter .第四章 游泳竞赛的组织与裁判法
2 The organize of swimming game
and the rules of umpire
本章目的
掌握游泳竞赛的组织和 裁判法学会制定 竞赛规程、编排竞赛日程和分组表。

游泳竞赛规则

游泳竞赛规则

游泳竞赛规则第一章裁判员第一条人数裁判员人数应有:总裁判1~3人、技术检查员4人、发令员2~3人、转身检查长2人、转身检查员每条泳道两端各1人、计时长2人、计时员每条泳道3人〔其中1人由转身检查员兼任〕、终点裁判长1~2人、终点记录员6~9人、编排记录长1~2人、编排记录员8~12人、检录长1~2人、检录员3~5人、报告员1~2人、司线员2人。

如使用自动计时装置时,应增设自动计时长1人,自动计时员1人。

基层比赛的裁判员人数可根据比赛的具体条件安排。

第二条职责一、总裁判的职责〔一〕总裁判在大会领导下全面领导和分配裁判员的工作。

〔二〕根据规则和竞赛规程精神解决比赛中的有关问题,并可决定规则中未详尽或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但不能修改规则和规程。

〔三〕总裁判可随时干预比赛,以保证规则和规程得以执行,有权判决有关比赛进行时的各种异议。

〔四〕当裁判员的判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做最后决定。

当终点裁判员的名次与计时员计取的成绩不一致时,总裁判有权决定名次。

如果采用自动计时装置时总裁判应参照第二章、第四条、二、4有关规定裁决。

〔五〕对犯严重错误或不称职的裁判员可做适当处理,必要时可停止其职务。

〔六〕根据本人的观察或其他裁判员的报告,有权取消犯规运发动的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

〔七〕应于赛前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规则的规定。

如采用自动计时装置,应派专人负责检查自动计时装置是否准确可用。

(八〕在每项、组比赛开始时,总裁判应用连续短促哨声示意运发动脱外衣;然后用长哨声示意运发动站到各自的出发台上,两脚距出发台前缘相同距离〔仰泳项目和混合泳接力项目的仰泳运发动应立即下水,在总裁判发出第二声长哨时,仰泳运发动应迅速游回澉端做好出发准备〕;当所有运发动都做好出发准备时,总裁判用手势通知发令员。

如发现运发动抢码犯零星时,总裁判有权发出信号将运发动召回。

〔九〕各项、组的比赛成绩经总裁判签名交报告员和记录员公布。

〔十〕副总裁判协助总裁判领导裁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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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开裁判长会议,使各裁判长了解大会情况及明确自 己的任务。 4、召开全体裁判员动员会,宣布裁判分工,提出裁判工 作计划和对裁判员的要求,组织好赛前的裁判学习。 5、深入各裁判组了解情况,指导学习 6、 熟悉比赛场地,带领各组裁判长检查场地、器材。
7、组织全体裁判实 习 8、开好裁判长、教 练员联席会议,提出 执行规则、裁判法及 有关问题的说明。
6.比赛进行中,执行总裁判 应注意观察比赛的全过程,对 各种复杂的情况做出准确的判 断,及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各 种问题。
观察游进中的情况
观察转身和抵达终点的情况
观察接力交接棒情况
7.每组比赛结束,执行总裁判应首先注意技术检 查员和转身检查长是否有犯规情况报告。执行总裁判 应根据本人的观察或检查员的报告,判定运动员是否 犯规。
(十一)游泳竞赛赛前工作流程 十一) 游泳竞赛前工作流程如图5-2所示 所示。 游泳竞赛前工作流程如图 所示
成 立 组 委 会(或 筹 委 会)和 各 组 织 机 构 确 定 组 织 方 案,制 定 计 划,明 确 分 工
制定竞赛规程
聘任总裁判及其他裁判员
各机构按职责做好 赛前各项准备工作
制定竞赛日程 组织报名
2.编排竞赛分组表 编排竞赛分组表
• (1)认真学习规则中有关编排的规定。游泳竞赛规则 )认真学习规则中有关编排的规定。 规定: 规定: • ①泳道安排:在设有8条泳道的游泳池比赛时,同一组 成绩最好的运动员或接力队,应安排在第4泳道上,其 他运动员或接力队按成绩的优、次以5、3、6、2、7、 1、8泳道的顺序进行安排(如表5-3)。如成绩相同, 应以抽签方法决定先后。
(三)赛后工作
1、 每场比赛后,总裁判应召集裁判长会议,交流 情况,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全部比赛结束后,做裁判组工作总结。 3、 督促编排记录组及时完成成绩册的编制,审核 成绩册并签名。 4、 签发比赛成绩证明书,为裁判员证书签名。
返回
二、编排记录
(一)赛前工作
• 1.熟悉规程,审理报名单,填写竞赛卡片 熟悉规程, 熟悉规程 审理报名单, • (1)熟悉规程,重点放在参加办法、竞赛办法和各种 有关规定的理解上。对条款不清和难以理解的问题, 应及时向制定规程的部门询问,不要擅自决定。 • (2)审理报名单时需注意有无违反规程的问题,如多 报项目、超报人数、年龄不符、组别不明、证明不全 等。 • (3)准备竞赛卡片(如表5-2)。不同组别可用不同 颜色的卡片。
三、竞赛结束后的工作
• • • • • • (一)闭幕式及团体颁奖 (二)整理成绩资料,印发成绩册 (三)各部门总结 (四)安排和输各队及裁判员离会事宜 (五)组委会总结,向上汇报 (六)大会人员离会
第二节 游泳竞赛裁判方法
• 裁判法就是指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和规程执行工作的 方式方法。因此,裁判员必须熟悉规则和规程,掌握 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并不断地熟练、提高。 同时,在工作中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一场游泳比赛,根据比赛的规模不同,所需裁判员4080名不等。
9、 在每场赛前,受理接力比赛第一棒或单项比赛 分段成绩的破纪录申请,并及时通知检录长。
(二)临场工作方法
1、每场提前40分钟到场,检查赛前工作,处理破纪录 申请及有关问题
2、要求裁判员提前30分钟到场作好赛前准备。 3、每场赛前约10分钟,该场执行总裁判召集全体 裁判员按入场队形集合, 简要地提出要求。
• • • •
(六)总裁判及裁判员的选派、聘任 总裁判及裁判员的选派、 (七)编印秩序册 (八)比赛场地器材的准备 住宿、 (九)住宿、交通的准备
(十)总裁判、教练员联席会议 总裁判、
• 主要内容: • 1.有关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中,不太明确或易引起争议 的条文的说明,统一认识,共同执行。 • 2.有关报名与竞赛分组情况的说明。秩序册的编排中如 有错漏,立即提出更正。 • 3.总裁判关于规则、裁判法的说明(预先形成文字材料 ,印发给教练。 • 4.关于大会开、闭幕工,队伍入场的要求颁奖办法。 • 5.有关竞赛的其他问题。
4、 赛前约5分钟,带领裁判员入场,走到各自 的岗位处。在报告员介绍执行总裁判和发令员后, 全体裁判员依执行总裁判的手势落座就位。
5、每组比赛运动员上 道后,按照比赛时间,执 行总裁判用短哨声示意运 动员脱外衣做好准备。
运动员做好准备时,执行总裁判即用长哨声示意运 动员站到各自出发台上,仰泳项目的运动员入水。
(二)设立组织机构,明确分工
• 比赛大会在组委会领导下,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如 办公室、竞赛处(组)、行政处(组)、宣传处(组 )、场地器材处(组)、保卫处(组)和促裁委员会 等(如图5-1)。各机构按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团结协 作,将大会各项工作做好。
(三)制定游泳竞赛规程
• 制定游泳竞赛规程是举办游泳竞赛的指导性文件,是 组织者和所有参加者必须共同遵守的章程,是整个竞 赛工作的依据。竞赛规程由主办单位根据举办比赛的 目的任务及具体条件而制定。竞赛规程要写得具体明 确,并应及早发给有关单位,以便各单位做好准备工 作,及时报名和参赛。竞赛规程内容如下:
2.编排原则 编排原则
• (1)一般一天安排两场比赛,上午一场,下午或晚上一场. • (2)先安排自由泳项目.因游泳竞赛中自由泳项目最多,长 、短距离,接力要兼顾。 • (3)尽量不把可能有运动员兼项的项目编排在同一场 ,例如同一姿势的100米和200米不要安排在同一场, 100 200 4×100米混合泳接力和蝶、仰、蛙、自短距离项目不 要编排得太近。 • (4)每场中各种姿势和男妇项目应交错安排。 • (5)同项目预、决赛不要排在同一场,也不宜间隔太 远,上午场次一般安排预赛项目,下午和晚上场次主 要安排决赛。一场中同时有不同项目的预赛和决赛项 目时,应先安排决赛,后安排预赛。
一、总裁判 (一)赛前准备工作 一
1、 认真学习竞赛规程、竞赛规则和大会有关文件, 了解大会概况和组织机构,明确大会对裁判工作的要求。 2、提前报到: (1)熟悉大会组织机构、日程安排、检查编排工作、 了解秩序册的编印情况。 (2)召开正、副总裁判,明确各组裁判长及裁判员分 工,制定工作计划、和“比赛有关问题的说明”
第五章 游泳竞赛的组织与裁判法
本章主要阐述游泳竞赛的筹备、组织机构、赛前工作的流程, 如何制定竞赛规程、编排竞赛日程、编制竞赛分组表和秩序册, 以及总裁判、技术检查、转身检查、发令、计时、终点、编排 纪录、检录、报告等裁判员的工作方法。学生通过学习,应掌 握游泳竞赛的组织和裁判法的基本知识,学会制定游泳竞赛规 程、编排竞赛日程和竞赛分组表,为以后组织游泳竞赛和担任 游泳裁判员工作打下基础。
(五)组织报名
• 组织报名时,应将竞赛规程、竞赛日程和报名表一起 尽早发(寄送)给参加单位。要求参赛单位按时、按 要求报名。一般应于赛前20天截止报名。 • 收到各参赛单位的报名表后,按规程的要求,严格审 查各单位的报名表,对各单位的报名人数、运动员的 报名资格和报名项数认真核对,对违反规程、规则的 情况及时处理。
如判定运动 员犯规,执行总 裁判应在检查表 及竞赛卡片上写 上处理意见并签 名。
8. 每 组 比 赛 结 束 , 执行总裁判要审核计时 长交来的竞赛卡片,然 后交报告员宣布成绩。
9.每项预赛、半决 赛结束,执行总裁判要 审核由编排记录组呈送 来的重赛和半决赛、决 赛名单。
10.一场比赛结束,执行总裁判带领裁判员按预定 路线退场。
3.编排方法 编排方法
• (1)制作编排秩序小卡征(男、女或少、儿用不同颜 色区别),上面写明组别,、性别、项目、赛别、估 计人数、组数及所需时间(如表5-1)。每一项目预、 决赛各写一张。 表5-1
男子组 35人 100米自由泳 米自由泳 5组 预赛 20分钟
• (2)按项目将编排秩序卡片全写好后,根据编排原则 将各比赛项目编排到各场次,然后计算出每场预计比 赛时间。如时间有过长或过短情况,即调整卡片至合 适为止。 • (3)按照编排好的日期、场次和每场的项目、赛别, 顺序抄写(打印)出竞赛日程表。
竞赛规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大会的名称 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项目 参加单位 参加办法:年龄分组的方法、每 队限报人数、每人限报项数及参加 比赛的资格等。 竞赛办法:比赛所采用的竞赛规 则以及有关的特殊规定。 录取名次与奖励的办法 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及报到的时 间和地点 裁判员 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泳道安排原则 6 8 7 4 6 2 5 1 4 3 3 5 2 7 1
在设有8条泳道的游泳池比赛时,编在同一组内的 运动员应根据其报名成绩的优次顺序依次安排在4、5、 3、6、2、7、1、8泳道上。也就是成绩最好者安排在第 4泳道,然后由中间向两边依次安排。
②两组或三组时,成绩最好的运动员或接力队,应编 在最后一组,次好的编在倒数第二组,从最后一组编到 第一组后,再以同样的办法编排每一组的第二名运动员 或接力队,以此类推把所有运动员或接力队编排完毕( 如表5-4)。
在仰泳项目中,执行 总裁判还要发出第二声长 哨,示意运动员游回池端 做好出发准备。
当所有运动员都做好 出发准备时,执行总裁判 即用手势通知发令员开始 发令,发令结束后再收回 手势。
在发令员发令时, 执行总裁判应认真观 察,准确判断运动员 是否抢码犯规。如发 现运动员抢码犯规, 执行总裁判可取消其 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
(正面)
: . 预决 : . 组 道 道 名 备注 备注 项目: 纪录: 姓名: 单位: 报名 成绩: 生于 年 月 日 预 : . 1表 : . : . 2表 : . : . 3表 : . 竞赛 名称: 总裁判: 年 月 日
(反面)
分段成绩 预 决 预 决 . 1 8 . 2 9 . 3 10 . 4 11 . 5 12 . 6 13 . 7 14 接力名单 预 决 1 2 3 4
1 一 二 三 21 20 19 2 15 14 13 3 9 8 7 4 3 2 1 5 8 5 4 6 12 11 10 7 18 17 16 8 24 23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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