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第1号)
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0号)

1999年6月14日
财综字[1999]87号
47
财政部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1999年6月21日
1999年7月1日
财会字[1999]20号
48
财政部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
1999年7月19日
1999年7月19日
财际字[1999]165号
49
财政部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1993年12月30日
1993年12月30日
(93)财法字第43号
7
财政部
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1994年6月30日
1994年6月30日
(94)财会字第27号
8
财政部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1994年6月30日
1994年6月30日
(94)财会字第27号
9
财政部、中组部、民政部、人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
财政部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998年8月21日
1999年1月1日
财会字[1998]32号
40
财政部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
1998年9月21日
1998年11月1日
财综字[1998]104号
41
财政部、民政部
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10月5日
1998年10月5日
财社字[1998]124号
21
财政部
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1997年1月1日
1997年1月1日
财商字[1997]44号
22
财政部、国家科委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997年3月25日
1997年1月1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八号)的通知-财监[20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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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八号)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八号)的通知(2003年1月16日财监[2003]4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部分行业200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对检查结果,我部已向社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八号),现将该公告印发给你们,供研究参考。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八号)2002年我部继续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开展了对部分企业200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
本次共检查了保险、烟草等行业192户企业以及相关的91户会计师事务所,共查出这些企业资产不实115亿元,所有者权益不实24.2亿元,利润不实24.2亿元。
其中,资产不实5%以上的企业有36户,占总户数的18.75%;利润不实10%以上的企业有103户, 占总户数的53.6%;利润严重失真,虚盈实亏企业19户,原报表反映盈利1.35亿元,实际亏损1.72亿元,虚亏实盈企业8户,原报表反映亏损1.62亿元,实际盈利4.13亿元;有22户企业存在账外设账问题。
本次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仍较严重,会计信息整体质量仍不高,企业的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人为操纵利润,长期投资管理混乱,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不规范等。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2年6月30日)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2年6月30日)一、综合(26项)(一)基本法规(8项)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2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97〕汇管函字第250号13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7〕1号2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二)账户管理(6项)9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10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97〕汇政发字第10号3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公外汇账户业务涉及有关外汇管理政策问题的批复汇复〔2007〕398号1被《关于对<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2件部门规章和<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定>等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2号)修改。
2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14件和修改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6〕13号)修改。
3被《关于对<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2件部门规章和<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等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2号)修改。
1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1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汇发〔2019〕29号1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清理整合部分外汇账户的通知汇综发〔2020〕73号(三)外币现钞与外币计价管理(3项)15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2003〕102号1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4〕21号17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16号(四)其他(9项)18国家外汇管理局法律咨询工作管理规定汇综发〔2009〕106号19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办理二氧化碳减排量等环境权益跨境交易有关外汇业务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151号2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新开发银行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0号21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6年第2号-关于使用、推广“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有关事项22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银发〔2019〕316号2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汇发〔2019〕38号2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25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2号26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号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10项)(一)经常项目综合(3项)2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2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2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4项)30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3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43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93号-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3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1〕329号(三)服务贸易外汇管理(2项)34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535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1项)3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78项)(一)资本项目综合(7项)3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2010〕29号4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19〕39号)修改。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16号

类别细类综合发布时间2003.01.3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6号令正文《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
财政部部长:项怀诚二OO三年一月三十日附件: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需要,我部在1986年、1988年、1989年、1991年、1993年、1997年和1999年七次清理的基础上,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1年12月发布的现行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财政规章)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并逐一做出了鉴定。
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共904件,其中,已被有关法规、规章代替,应予废止或者已明今废止的财政规章265件;因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消失,自行失效的财政规章639件。
现将这904件财政规章的目录予以公布,停止执行。
附件:废止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一)综合类1、关于印发1999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政部财综字[2000]13号)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工本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1996]28号)3、关于进口付汇核销单收取工本费的复函(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1995]144号)4、关于对渔民暂缓征收海域使用金的通知[财政部(94)财综字132号]5、关于住房资金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财政部(92)财综字第114号]6、边防检查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财政部、公安部(90)财文字第103号](二)法制类1、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试行规则[(9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令第1号]2、关于印发财政行政复议文书参考格式的通知[财政部(93)财法字第32号]3、财政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条例》的若干规定[财政部(91)财法字第10号](三)税收类1、关于小化肥生产企业改产尿素等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0]69号)2、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设备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信息产业部财税字[1999]287号)3、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43号)4、关于白银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13号)5、关于停止执行的增值税、消费税归还外汇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104号]6、关于印发《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89号]7、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77号]8、关于人民银行配售白银征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94)财税字52号]9、关于独立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60%征收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41号]10、关于人民银行配售黄金征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94)财税字18号]11、关于广东省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征收问题的函[财政部(91)财农税字第11号]12、关于开采海洋石油评价性试生产收入征税问题的规定[财政部(86)财税字第311号]13、关于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降低核定利润率征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86)财税字第290号]14、关于改进屠宰税征税办法的若干规定[财政部(85)财税字第246号](四)预算类1、关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预字[1999]513号)2、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预字[1999]393号)3、关于印发《专用车辆审批配备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财预字[1998]10号)3、关于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处罚依据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预字[1997]447号)5、关于不得以融资租赁方式变相销售购买小汽车的通知(财政部财预字[1997]378号)6、关于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政部财预字[1997]324号)7、关于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增值税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预字[1997]108号)8、关于中央在京单位社会集团购买力按财务管理渠道归口管理的通知(财政部财预字[1997]92号)9、关于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纳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财预字[1997]5号)10、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预字[1996]200号)11、关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预字[1996]25号)12、关于对国有企业购买小轿车加强控购管理的意见(财政部、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财控字[1996]2号)13、关于中央企业在地方兴办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有关问题的批复(财政部财预字[1995]50号)14、关于中央企事业单位在地方所办企业的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政部(94)财预字347号]15、关于联营企业缴纳所得税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政部(94)财预字9号]16、关于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如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预明电字[1994]3号)17、关于中央四个行业商品零售营业税预算级次及缴库问题的通知[财政部(93)财预字第91号]18、关于提高商品零售营业税税率后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局(93)财预明电字第2号]19、关于制发《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93)财地字第189号]20、关于调整专项控制商品品目的通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93)控购字第6号]21、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京所属单位办理机动车辆地方牌照的暂行规定[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总后勤财务部、武警部队后勤部(93)控购字第2号]22、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规定的通知[财政部(92)财预字第102号]23,关于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地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缴库问题的通知[财政部(92)财预字第96号]24、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的通知[财政部(92)财地字第63号]25、关于各级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业务经费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92)控购字第7号]26、关于调整专项控制商品品目问题的补充通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92)控购字第5号]27、关于严格执行出口产品退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通知[财政部(91)财预字第136号]28、关于开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规定的通知[财政部(91)财预字第135号]29、关于出口产品退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有关预算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政部(91)财预字第28号]30、关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纳入国家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91)财预字第23号]31、关于调整专项控制商品品目的通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91)控购字第25号]32、对经济效益下降、亏损增加、拖欠税利的企业购买专项控制商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财政部、国家税务局(91)控购字第6号]33、关于小汽车、大轿车和摩托车的过户应经过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机关审批的复函[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91)控函字第5号]34、关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纳入国家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90)财预字第87号]35、对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规费收入结余是否上缴的请示》的复函[财政部(90)财预字第2号]36、关于地方审计机关审计中央单位违纪资金分成审批办法的通知[财政部(90)财地字第112号]37、关于专用囚车免办控购手续范围的通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90)控购字第32号]38、关于对天津大发等微型厢式货车放开审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90)控购字第17号]39、关于审批专项控制商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90)控购字第16号]40、关于审批生产、更新和新建单位用小轿车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90)控购字第6号]41、关于不得以租赁方式变相购买销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通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90)控购字第2号]42、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政部(89)财预字第84号]43、关于颁发《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89)财地字第73号]44、关于下放港口预算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财政部(89)财地字第3号]45、关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几个问题的通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89)控购字第1号]46、关于审批生产、更新和新建单位用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89)控购字第21号]47、关于集团购买小卡车有关社控审批问题的通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89)控购字第12号]48、关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财政部(88)财预字第60号]49、关于改变“印花税”预算级次问题的通知[财政部(88)财预字第26号]50、关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筵席税”开征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财政部(88)财预明电字第4号]51、关于所有小汽车、大轿车均属专项控制商品的通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88)控购字第20号]52、关于中央驻外地单位的集团购买力仍应由地方控办审批的通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88)控购字第18号]53、关于商检部门罚没收入如何上交和违反财政法规罚款列何科目的函[财政部(87)财预字第191号]54、关于国家物价局直接查处违纪案件的罚没收入和办案费用补助处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87)财预字第63号]55、关于地方审计机关审计中央单位上缴中央财政收入给予地方财政分成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审计署(87)财预字第39号]56、关于违反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规定的处理暂行办法[全国控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部、公安部(87)控购字第10号]57、关于武警水电、交通、黄金指挥部的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87)控购字第8号]58、关于中央单位现汇临时出国人员用汇审批问题的通知[财政部(86)财外字第982号]59、关于临时出国人员用汇问题的补充说明[财政部(86)财外字第695号]60、关于办理临时出国人员核批现汇手续的通知[财政部(86)财外字第149号]61、关于双排座小卡车不作为专项控制商品管理的通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86)控购字第5号]62、关于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后有关预算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85)财预字第23号]63、关于计算民族自治地方5%机动资金的具体规定[财政部(64)财预吴75号](五)国库类1、粮库建设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财库[2000]6号)2、粮库建设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实施方案(财政部财库[2000]5号)3、关于印发《关于中央预算资金拨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财政部财预字[1997]391号)4、关于乡[镇]级国库工作试点的意见[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90)财预字第20号]5、关于国务院各部门的科研事业费开立“机关团体预算存款”账户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科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86)财预字第58号](六)行政政法类1、关于旅游发展基金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外字[1997]12号)2、人民法院诉讼费用暂行管理办法(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财文字[1996]4号)3、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国家旅游局财外字[1996)396号)4、关于印发《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外经贸部、卫生部财外字[1995]333号)5、修订《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外交部财外字[1995]250号)6、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管理办法(财政部、外经贸部、卫生部(94)财外字412号)7、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公检法司部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93)财文字第740号]8、关于修订接待外宾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外交部(92)财外字第278号]9、关于中央与地方接待外宾费用划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外交部(91)财外字第78号]10、印发《关于驻外使领馆车辆配备的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外交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90)财外字第798号]11、关于外事服务收入问题的规定[财政部(89)财外字第572号]12、关于接待外宾宴请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89)财外字第214号]13、关于中央部门接待外宾工作人员服装补助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财政部(88)财外字第207号](七)教科文类1、关于印发《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房屋维修和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政部财公字[1999]361号)2、关于颁发《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财文字[1998]11号)3、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贷款贴息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财工字[1997]324号)4、关于印发《八六三计划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科委、国防科工委(93)财文字第822号]5、社会文教行政单位预算支出定额制定规则(试行)[财政部(92)财文字第4号]6、关于文教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所办公司财务脱钩、挂钩及验资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政部(90)财文字第794号]7、国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广播电影电视部(90)财文字第101号]8、关于中央级党政干部教育经费开支的暂行规定[财政部(83)财事字第134号](八)经济建设类1、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预、决算审查若干规定(财政部财建[2000]43号)2、关于水利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试行“专户管理、柜台监督”的通知(财政部、水利部、中国建设银行财基字[2000]15号)3、关于出口和以出顶进国产棉有关财政补贴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发展银行、海关总署财经字[2000]181号)4、关于印发《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财基字[1999]37号)5、关于印发《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基字[1999]30号)6、关于印发《财政部门委托审价机构审查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基字[1999]1号)7、关于印发《技术改造专项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工字[1997]365号)8、关于中央商贸周转金呆账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商字[1997]731号)9、关于印发《地质勘查单位转产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试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基字[1996]637号)10、矿产资源补偿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地质矿产部、国家计委财基字[1996]1076号)11、关于由中央财政垫付国家储备棉保管费用的通知(财政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商字[1996]78号)12、关于下发《商贸企业业务发展周转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商字[1996]50号)13、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委托代理协议书)》的通知(财政部财基字[1995]60号)14、关于中央补助地方有偿使用资金问题的通知[财政部(94)财基字141号]15、关于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对国家储备棉贷款利息支出实施监督的通知[财政部、国内贸易部(94)财商字220号]16、关于印发《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93)财预字第104号]17、关于建立地质行业多种经营周转金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政部(90)财预字第115号]18、关于烟台、青岛、连云港、黄埔、南通港下放地方后有关预算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政部(87)财工字第210号]19、关于国家储备棉花保管费用补贴款问题的补充通知[财政部(87)财商字第1号]2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银行审查工程预结算工作的通知[财政部(87)财预字第158号]21、关于将海关吨税划归交通部管理有关问题的函[财政部(86)财工字第380号]22、关于对铁路系统职工统一制装问题的意见[财政部(85)财工字第138号]2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办法[财政部、国家建委(78)财基字第35号](九)农业类1、扶贫贷款财政贴息办法(暂行)(财政部财农字[2000]1号)2、关于印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农字[1999]83号)3、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财农字[1998]350号)4、关于下发《中央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财政部财农字[1997]261号)5、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财政支持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试点县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财政部财农字[1997]199号)6、关于颁布《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地字[1997]21号)7、以工代赈资金拨付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财政部财地字[1996]214号)8、关于印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财农字[1995]10号)9、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水利部(94)财农字345号]10、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财政部(91)财农字第224号]11、关于请加强对中央级农口事业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财政部(89)财农字第42号]12、关于国营农口事业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财政部(86)财农字第002号]13、中央级农业事业单位试行预算包干若干规定[财政部(80)财农字第204号]14、农业事业费的使用范围和财务管理的试行规定[财政部、农业部(64)财农申字第64号、(64)农财震字第255号]15、水利事业计划、财务和物资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水利电力部(63)财农申字第91号、(63)水利财事字第980号](十)社会保障类1、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财社字[1998]6号)2、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拨付(全国计划)内中直企业下岗职工补助资金操作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工字[1998]113号)3、关于颁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社字[1996]175号)4、关于发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政部财社字[1996]172号)5、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财政部财综字[1996]112号)(十一)企业类1、关于调整涉及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管理事权的通知(财政部财企[2000]256号)2、关于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做好国有股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财政部财企[2000]75号)3、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投资收益收取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经字[1999]143号)4、关于印发《关于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政部财评字[1999]90号)5、关于印发《葛洲坝水力发电厂专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工字[1998]1号)6、关于组织实施中央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财经字[1998]355号)7、关于改进资产评估确认工作的通知(财政部财评字[1998]136号)8、关于电力建设基金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政部、电力工业部财工字[1997]455号)9,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折旧资金集中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电力工业部财工字[1997]120号)10、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技术开发费收取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电力工业部财工字[1997]119号)11、关于印发《水电前期工作周转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工字[1997]118号)12、关于印发《国家碘盐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工字[1997]33号)13、电力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电力工业部财工字[1996]134号)14、关于印发《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财政部财基字[1996)890号)15、关于编报《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季度快报》的通知(财政部财基字[1996]92号)16、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财政部财工字[1995]59号)17、关于印发《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政部财工字[1995]18号)18、关于印发《旅游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财政部财外字[1995]237号)19、关于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外字[1995]5号)20、关于加强国有资源性资产评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5]68号)21、关于发布《关于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的若干规范意见》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5]27号)22、关于土地使用权评估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函发[1995]21号)23、关于对1990年底以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试点企业重新规范国有股权管理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4]35号)24、关于在上市公司送配股时维护国家股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4]12号)25、关于印发《股份制企业国有股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4]9号)26、关于加强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93)国资办发第66号]27、关于印发《股份制试点企业国家股股利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92)国资法规发第87号]28、关于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向外商出售国有资产必须严格执行对中方资产进行评估的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财政部、经贸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92)国资办发第88号]29、关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若干财务问题的通知[财政部(91)财工字第519号]30、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若干财务管理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财政部(91)财工字第374号]31、关于在股份制试点中加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体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局(91)国资综发第21号]32、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财务体制应由财政部门核定的复函[财政部(90)财工字第532号]33、关于对中外合营(合作)企业中方董事领取补贴问题的复函[财政部(90)财工字第410号]34、关于做好撤销、合并全民所有制公司中国有资产收缴工作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90)国资商字第21号]35、关于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90)国资工字第17号]36、关于中外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分得利润财务处理问题的复函[财政部(89)财工字第453号]37、关于华能发电公司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处理意见[财政部(86)财工字第327号](十二)金融类1、外国政府贷款限上项目采购公司招标试行办法(财政部财债字[2000]37号)2、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公司招标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金[2000]159号)3、关于下达外国政府贷款项下采购公司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财债字[1999]43号)4、关于解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以下机构营业办公用房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财政部财债函字[1999]446号)5、关于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账准备金提取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商字[1998]302号)6、关于商业银行呆坏账和投资损失核销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商字[1998]130号)7、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商字[1997]51号)8、关于修订《关于国家专业银行建立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政部(92)财商字第232号]。
财政部公告1997年第1号——1997年到期偿还的各类国债及付息事宜公告

财政部公告1997年第1号——1997年到期偿还的各类国债及付息事宜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7.01.08•【文号】财政部公告[1997年第1号]•【施行日期】1997.0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国债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3年1月30日实施日期:2003年1月30日)宣布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1997年第1号)根据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现将1997年到期偿还的各类国债及付息事宜公告如下:1.1987年向单位发行的国库券,于今年7月1日到期,计息期10年,计息本金不变,利息分段计付:1987年7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年利率百分之六;1992年7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年利率百分之八。
2.199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财政债券,于今年10月15日到期,期限五年,年利率百分之九。
3.1992年向社会发行的五年期国库券,于今年4月1日到期,兑付期从4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该债券计息本金不变,利息分段计付:1992年4月1日至1993年6月30日,年利率百分之十点五,不实行保值贴补;1993年7月1日至1997年3月31日,在年利率百分之十三点八六的基础上,加人民银行公布的今年4月份保值贴补率计算利息。
4.1994年向社会发行的三年期国库券(国库券收款凭证),从今年4月1日起陆续到期兑付。
凡从购买日到今年7月31日以前(含7月31日)满三年的(按日计算),实行保值贴补,在年利率百分之十三点九六的基础上,加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月保值贴补率计算利息;未满三年的不实行保值贴补,利息按下列规定的年利率计付:不满半年不付利息;满半年不满一年,年利率百分之九点五四;满一年不满二年,年利率百分之十一点五二;满二年不满三年,年利率百分之十二点六零。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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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 2006年04月28日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二○○六年二月十五日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doc2.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doc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doc4.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doc5.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doc6.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2006).doc7.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doc8.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06).doc9.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doc10.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06).doc11.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2006).doc12.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2006).doc1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06).doc14.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doc15.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doc16.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doc17.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doc18.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doc19.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doc20.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2006).doc21.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06).doc22.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doc2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doc24.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doc25.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2006).doc26.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doc27.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2006).doc28.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2006).doc29.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doc30.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6).doc31.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06).doc32.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doc33.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2006).doc3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06).doc35.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2006).doc36.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2006).doc37.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doc38.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06).doc39.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doc。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2011〕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近几年来,随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仍有一些地方存在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是财政部门的核心基础性工作,是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政策效率、维护财政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性、机制性措施。
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微杜渐、常抓不懈。
各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财政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权力透明、监督有力。
二、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方案与规划,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确保2012年底前将改革落实到所有执收单位和所有非税收入项目。
要进一步优化非税收入收缴流程,在取消执收单位设立的过渡性账户的基础上,实现非税收入直接上缴财政,逐步推行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提高信息化技术在收入收缴管理方面的应用水平。
要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按照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原则,将所有非税收入纳入统一的收缴管理体系。
要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监管,对银行账户、票据使用、单位执收等各方面实施全方位监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三、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度,要确保2012年底前,所有市县、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实施到位。
要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效益。
要积极推进公务卡改革,尽快覆盖到基层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建立健全公务支出监管新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2]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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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2]第1号)
无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2022()13
【摘要】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
保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提高市场流动性。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现子
以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附件:银行间债势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2022年1月30日。
【总页数】2页(P75-76)
【作者】无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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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1批)(国铁科法〔202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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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1995年12月25日财政部财会协字[1995]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公告。
第二条本公告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验。
本公告所称被审验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设立的,依法应当进行验资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验资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公告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验资报告的真实性是指验资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范围、验资依据、已实施的主要验资程序和应发表的验资意见。
验资报告的合法性是指验资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本公告规定。
第五条对于尚未建立会计帐目的被审验单位,注册会计师应在审验以前,提请其建立必要的会计帐目。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明确告知被审验单位予以纠正。
被审验单位坚持不改的,注册会计师应拒绝出具验资报告。
(一)被审验单位不能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的;(二)被审验单位对应当进行审验的项目不提供合作,甚至阻挠审验的;(三)被审验单位坚持要求注册会计师作不实或不当证明的。
第七条执行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可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业务助理人员。
注册会计师应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注册会计师在验资过程中聘请专家协助工作时,应考虑其能力和独立性,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三章验资内容与要求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下,考虑其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独立性,并初步评价验资风险后,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如接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签订验资业务约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33号——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33号——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6.03.16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33号
•【施行日期】2016.03.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6年第33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0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7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75%,2016年3月17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3月17日进行分销,3月21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3月1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3年3月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6年3月16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1996】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6】第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土地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字〔1995〕10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下简称“土地出让金”)的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土地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字〔1995〕10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主要任务是:根据政府土地出让计划,依法组织土地出让金收入,合理安排土地出让金支出,作好土地出让金收支核算,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维护国家的利益,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促进经济的发展。
第三条土地出让金包括:1.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2.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所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3.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二、财政财务管理第四条土地出让金收入应直接缴入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除财政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设立土地出让金帐户。
第五条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收取的定金(或预付款),应直接缴入“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不得在其他部门滞留。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定金转为土地出让金价款。
第六条各地土地管理部门应根据土地出让金清算单,列清土地开发费用、业务费用和土地净收益,每月及时与财政部门进行结算。
第七条根据财政部财综字〔1995〕10号文件的规定,财政部门应根据土地管理部门填报的清算单,及时清算、拨付出让土地的开发费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文](https://img.taocdn.com/s3/m/7d318369af1ffc4ffe47ac09.png)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English Version[版本参考]发文日期2008年02月22日有效范围全国发文机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文号财税[2008]1号时效性现行有效生效日期所属分类内资企业所得税(税法->所得税->内资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2008年2月2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七)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公告2008年第10号--财政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财政部公告2008年第10号

财政部公告2008年第10号--财政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正文:---------------------------------------------------------------------------------------------------------------------------------------------------- 财政部公告(2008年第10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法[2007]20号)的要求,我部对本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财政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财政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二00八年四月十七日附件财政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106件)序号制定机关规章名称公布日期施行日期文号财政部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1日1987年1月1日(86)财预字第228号2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9月29日1988年10月1日(88)财税字第255号3财政部、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1989年12月13日1990年1月1日(89)财预字第68号4国资局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1992年7月18日1992年7月18日(92)国资办发第36号5国资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1993年11月21日1993年11月21日(93)国资法规发第68号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3年12月25日1993年12月25日(93)财法字第40号7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3年12月25日1993年12月25日(93)财法字第39号8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3年12月25日1993年12月25日(93)财法字第38号9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3年12月30日1993年12月30日(93)财法字第43号10财政部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1994年6月30日1994年6月30日(94)财会字第27号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1994年6月30日1994年6月30日(94)财会字第27号12财政部、中组部、民政部、人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生活待遇实施办法1994年9月1日1994年9月1日(94)财社字第19号13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5年1月27日1995年1月27日财法字[1995]6号14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1995年2月9日1995年2月9日财会字[1995]11号15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1995年7月8日1995年7月1日财税字[1995]92号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1995年10月4日1996年1月1日财会字[1995]45号17财政部中央级防汛岁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1995年11月29日1995年11月29日财农字[1995]302号18财政部勘察设计企业会计制度1995年12月7日1996年1月1日财会字[1995]70号19财政部中央级水土保持事业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1月30日1996年1月30日财农字[1996]22号20财政部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1996年3月14日1997年1月1日财农字[1996]50号财政部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制度1996年4月12日1996年1月1日财基字[1996]88号22财政部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1996年5月6日1996年1月1日财会字[1996]15号23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1996年6月17日财会字[1996]19号24财政部、农发银行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补贴专户管理办法1996年6月25日1996年1月1日财商字[1996]140号25财政部、机电办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11月18日1996年11月18日财世司字[1996]167号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1月1日1997年1月1日财商字[1997]44号27财政部、国家科委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997年3月25日1997年1月1日财文字[1997]25号28财政部、中宣部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1997年4月11日1997年1月1日财文字[1997]243号29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1997年5月28日1998年1月1日财预字[1997]286号30财政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1997年6月25日1998年1月1日财预字[1997]287号财政部林业事业费管理办法1997年7月14日1997年7月14日财农字[1997]131号32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7年7月17日1998年1月1日财预字[1997]288号33财政部中央水利建设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7月28日1997年1月1日财农字[1997]158号34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预算管理的规定1997年8月13日1998年1月1日财商字[1997]344号35财政部国家政策性银行财务管理规定1997年10月23日1998年1月1日财商字[1997]491号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1997年10月28日1997年10月1日财法字[1997]52号37财政部、国家科委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7年12月16日1998年1月1日财预字[1997]460号38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1998年2月6日1998年1月1日财预字[1998]49号39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1998年3月31日1998年1月1日财预字[1998]104号40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1998年3月31日1998年1月1日财预字[1998]105号财政部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998年4月2日1998年1月1日财基字[1998]26号42财政部、人民银行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1998年5月28日1998年5月28日财预字[1998]201号43财政部、农发银行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办法1998年7月3日1998年7月1日财商字[1998]466号44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年8月21日1999年1月1日财会字[1998]32号45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1998年9月21日1998年11月1日财综字[1998]104号财政部、民政部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10月5日1998年10月5日财社字[1998]124号47财政部、卫生部医院会计制度1998年11月17日1999年1月1日财会字[1998]58号48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1998年11月17日1999年1月1日财社字[1998]148号49财政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1998年12月27日1999年1月1日财综字[1998]164号50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财务管理办法1998年12月29日1999年1月1日财综字[1998]168号财政部、测绘局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9年1月5日1999年1月1日财会字[1999]1号52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1999年5月26日1999年7月1日财综字[1999]59号53财政部、监察部、国家计委、审计署、人民银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1999年6月14日1999年6月14日财综字[1999]87号54财政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1999年6月21日1999年7月1日财会字[1999]20号55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1999年7月19日1999年7月19日财际字[1999]165号财政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8月4日1999年8月4日财社字[1999]117号57财政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暂行办法1999年8月4日1999年9月1日财社字[1999]118号58财政部农业事业费管理办法1999年8月6日1999年8月6日财农字[1999]227号59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1999年8月11日1999年1月1日财农字[1999]238号60财政部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垫款周转金管理办法1999年9月20日2000年1月1日财债字[1999]197号财政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1999年10月14日2000年1月1日财会字[1999]33号62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债务清偿办法1999年11月8日1999年11月8日财际字[1999]224号63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1999年12月23日2000年1月1日财债字[1999]268号64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延期还款和呆账处理暂行规定2000年1月12日2000年1月12日财发字[2000]2号65财政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2000年1月21日2000年1月21日财际字[2000]13号财政部水利事业费管理办法2000年3月5日2000年3月5日财农字[2000]13号67财政部、税务总局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暂行管理办法2000年3月13日2000年1月1日财税字[2000]32号68财政部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办法2000年4月7日2000年4月7日财清字[2000]3号69财政部、扶贫领导小组、计委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00年5月30日2000年5月30日财农字[2000]18号70财政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2000年6月13日2000年6月13日财会字[2000]12号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2000年6月21日2000年7月1日财行字[2000]1号72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2月20日2001年2月20日10号令73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12月13日2001年12月13日12号令74财政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12月31日2002年1月1日14号令75财政部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2001年12月31日2002年1月1日15号令财政部、环保总局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2003年3月20日2003年7月1日17号令77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8月11日2004年9月11日18号令78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2004年8月11日2004年9月11日19号令79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8月11日2004年9月11日20号令80财政部财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2004年8月19日2004年10月1日21号令财政部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2005年1月10日2005年3月1日23号令82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2005年1月18日2005年3月1日24号令83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2005年1月22日2005年3月1日25号令84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1月22日2005年3月1日26号令85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年1月22日2005年3月1日27号令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2005年5月11日2005年6月1日22号令87财政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2005年6月9日2005年9月1日28号令88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05年8月22日2005年10月1日29号令89财政部财政部信访工作办法2005年8月22日2005年10月1日30号令90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认定办法2005年12月28日2006年3月1日31号令91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2006年1月26日2006年3月1日32号令9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2月15日2007年1月1日33号令93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5月30日2006年7月1日35号令94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5月30日2006年7月1日36号令95财政部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规定2006年5月30日2006年7月1日37号令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2006年7月3日2006年9月1日38号令97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2006年7月4日2006年7月4日39号令98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06年8月9日2006年9月10日40号令99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2006年12月4日2007年1月1日41号令100财政部金融企业财务规则2006年12月7日2007年1月1日42号令财政部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2007年1月11日2007年3月1日43号令102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2007年1月31日2007年2月1日44号令10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2007年1月31日2007年2月1日45号令104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7年2月1日2007年2月1日46号令105财政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10月12日2008年1月1日47号令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2月26日2008年2月26日49号令——结束——。
财政部现行有效规章

财政部现行有效规章【法规标题】财政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颁布单位】财政部【发文字号】公告2011年第10号【颁布时间】2011年02月21日【全文】财政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0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我部对本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财政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财政部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附件下载:十一次清理后有效规章目录.doc/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103/P020110322523484461339.doc附件:财政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106件)序号制定机关规章名称公布日期施行日期文号备注1 财政部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 1986年12月31日 1987年1月1日 (86)财预字第228号2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1988年9月29日 1988年10月1日 (88)财税字第255号3 财政部、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 1989年12月13日 1990年1月1日(89)财预字第68号部分内容已失效,适时修改。
4 国资局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1992年7月18日 1992年7月18日 (92)国资办发第36号5 国资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 1993年11月21日 1993年11月21日 (93)国资法规发第68号6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93年12月30日 1993年12月30日 (93)财法字第43号7 财政部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1994年6月30日 1994年6月30日 (94)财会字第27号8 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1994年6月30日 1994年6月30日 (94)财会字第27号9 财政部、中组部、民政部、人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生活待遇实施办法 1994年9月1日 1994年9月1日 (94)财社字第19号10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95年1月27日 1995年1月27日财法字[1995]6号11 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1995年2月9日 1995年2月9日财会字[1995]11号12 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 1995年7月8日 1995年7月1日财税字[1995]92号13 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1995年10月4日 1996年1月1日财会字[1995]45号14 财政部中央级防汛岁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995年11月29日 1995年11月29日财农字[1995]302号15 财政部勘察设计企业会计制度 1995年12月7日 1996年1月1日财会字[1995]70号16 财政部中央级水土保持事业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1996年1月30日 1996年1月30日财农字[1996]22号17 财政部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制度 1996年4月12日 1996年1月1日财基字[1996]88号18 财政部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 1996年5月6日 1996年1月1日财会字[1996]15号19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996年6月17日 1996年6月17日财会字[1996]19号20 财政部、农发银行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补贴专户管理办法 1996年6月25日 1996年1月1日财商字[1996]140号21 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1997年1月1日 1997年1月1日财商字[1997]44号22 财政部、国家科委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997年3月25日 1997年1月1日财文字[1997]25号23 财政部、中宣部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 1997年4月11日 1997年1月1日财文字[1997]243号24 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 1997年5月28日 1998年1月1日财预字[1997]286号25 财政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1997年6月25日 1998年1月1日财预字[1997]287号26 财政部林业事业费管理办法 1997年7月14日 1997年7月14日财农字[1997]131号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997年7月17日 1998年1月1日财预字[1997]288号28 财政部中央水利建设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1997年7月28日 1997年1月1日财农字[1997]158号29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预算管理的规定 1997年8月13日 1998年1月1日财商字[1997]344号30 财政部国家政策性银行财务管理规定 1997年10月23日 1998年1月1日财商字[1997]491号部分内容已失效,适时修改。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1995年12月25日财政部财会协字[1995]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公告。
第二条本公告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验。
本公告所称被审验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设立的,依法应当进行验资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验资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公告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验资报告的真实性是指验资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范围、验资依据、已实施的主要验资程序和应发表的验资意见。
验资报告的合法性是指验资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本公告规定。
第五条对于尚未建立会计帐目的被审验单位,注册会计师应在审验以前,提请其建立必要的会计帐目。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明确告知被审验单位予以纠正。
被审验单位坚持不改的,注册会计师应拒绝出具验资报告。
(一)被审验单位不能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的;(二)被审验单位对应当进行审验的项目不提供合作,甚至阻挠审验的;(三)被审验单位坚持要求注册会计师作不实或不当证明的。
第七条执行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可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业务助理人员。
注册会计师应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注册会计师在验资过程中聘请专家协助工作时,应考虑其能力和独立性,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三章验资内容与要求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下,考虑其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独立性,并初步评价验资风险后,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如接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签订验资业务约定书。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2001年修订)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2001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01.21•【文号】财会[2001]1002号•【施行日期】2001.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2月6日实施日期:2007年2月6日)废止,废止日期为2007年1月1日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2001年1月21日修订财会〔2001〕100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公告。
第二条本公告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
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的注册资本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
第三条本公告所称被审验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设立或已设立的,依法应当进行验资的企业。
第四条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第五条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二章审验范围与程序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考虑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独立性,初步评估验资风险后,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如接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验资业务约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1年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1年第4号) (04月24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管理,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是指政府出资(含政府与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的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机构。
第三条设立担保机构需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办理注册。
担保机构经注册后方可开展业务。
第四条担保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鼓励担保机构采取公司形式。
目前难以采用公司形式的担保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逐步规范,在条件成熟时改组为公司.第五条担保机构应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照规定程序对担保项目自主进行评估和做出决策。
担保机构有权不接受各级行政管理机关为具体项目提供担保的指令。
第六条担保机构应为受托运作的担保基金设立专门帐户,并将担保基金业务与担保机构自身业务分开管理,核算。
第七条担保机构收取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实行浮动费率,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一般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
第八条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过10倍。
第九条担保机构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对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和再担保,以及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担保和资金运用业务。
担保机构不得从事存、贷款金融业务及财政信用业务。
第十条担保机构要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与贷款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对贷款实行比例担保。
担保机构与贷款金融机构密切协作,及时交换和通报投保企业的有关信息,加强对投保企业的监督,共同终护双方的权益。
第十一条担保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担保评估制度,配备或聘请经济、法律、技术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才,采用先进的项自评价系统,提高评估能力,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审查;注重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群,积累完整、详实的客户资料.为项目评估建立可靠的信息基础;严格执行科学的决策程序;切买防止盲目决策;加强对担保项目的跟踪,完善对投保企业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强化内部监控,防范道德风险,保证合规经营。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一一验资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一一验资(1995年12月25日财政部财会协字[1995]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贝U》,制定本公告。
第二条本公告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验。
本公告所称被审验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设立的,依法应当进行验资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验资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公告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验资报告的真实性是指验资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范围、验资依据、已实施的主要验资程序和应发表的验资意见。
验资报告的合法性是指验资报告的编制和岀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本公告规定。
第五条对于尚未建立会计帐目的被审验单位,注册会计师应在审验以前,提请其建立必要的会计帐目。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明确告知被审验单位予以纠正。
被审验单位坚持不改的,注册会计师应拒绝岀具验资报告。
(一)被审验单位不能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的;(二)被审验单位对应当进行审验的项目不提供合作,甚至阻挠审验的;(三)被审验单位坚持要求注册会计师作不实或不当证明的。
第七条执行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可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业务助理人员。
注册会计师应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注册会计师在验资过程中聘请专家协助工作时,应考虑其能力和独立性,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三章验资内容与要求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下,考虑其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独立性,并初步评价验资风险后,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如接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签订验资业务约定书。
2023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公告及解读

2023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公告及解读对《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在具体涉税问题适用中的解读。
1.1号公告下发前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已征收的是否可以申请退税?2.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3.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4.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和此前执行的加计抵减政策相比有何变化。
5.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6.纳税人是否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7.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应该如何适用免税政策?8.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9.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减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11.差额征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12.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1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政策应如何开具发票?14.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为了更好观察以上问题我们首先还是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政策原文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原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5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4.11.21
•【文号】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5号
•【施行日期】2014.11.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5号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4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6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6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5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24%,2014年11月24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11月26日进行分销,11月28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5
月24日、11月2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64年11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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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现将1997年到期偿还的各类国债及付息事宜公告如下:
1.1987年向单位发行的国库券,于今年7月1日到期,计息期10年,计息本金不变,利息分段计付:1987年7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年利率6%;1992年7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年利率8%。
2.199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财政债券,于今年10月15日到期,期限五年,年利率9%。
3.1992年向社会发行的五年期国库券,于今年4月1日到期,兑付期从4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该债券计息本金不变,利息分段计付:1992年4月1日至1993年6月30日,年利率10.5%,不实行保值贴补;1993年7月1日至1997年3月31日,在年利率13.86%的基础上,加人民银行公布的今年4月份保值贴补率计算利息。
4.1994年向社会发行的三年期国库券(国库券收款凭证),从今年4月1日起陆续到期兑付。
凡从购买日到今年7月31日以前(含7月31日)满三年的(按日计算),实行保值贴补,在年利率13.96%的基础上,加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月保值贴补率计算利息;未满三年的不实行保值贴补,利息按下列规定的年利率计付;不满半年不付利息;满半年不满一年,年利率9.54%;满一年不满二年,年利率11.52%;满二年不满三年,年利率12.60%。
5.1996年向社会发行的记帐式(一期)国库券,于今年1月12日到期兑付(节、假日顺延)。
该期国库券为贴现国债,期限一年,按票面金额予以偿还。
6.1996年向社会发行的记帐式(四期)国库券,于今年4月2日到期兑付。
该期国库券为贴现国债,期限一年,按票面金额予以偿还。
上述到期国债均按单利计算,逾期兑付均不加计利息。
7.1997年办理付息手续的国债有:
1993年第三期国库券(非实物),期限五年,年利率15.86%,7月1日支付第四年利息。
1996年特种定向债券,期限五年,年利率8.8%,9月3日支付第一年利息。
1996年记帐式(五期)国债,期限十年,年利率11.83%,6月14日(节、假日顺延)支付第一年利息。
1996年记帐式(六期)国债,期限七年,年利率8.56%,11月1日(节、假日顺延)支付第一年利息。
8.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各年度国债(不含1993年五年期国库券),今年仍可继续办理兑付,计算办法按原规定办理,超过最后偿还期不加计利息。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