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购管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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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五篇】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五篇】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五篇】篇一: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国有集团公司采购活动,确保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的监管,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范围1.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活动包括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工程采购等。

2. 采购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项目,应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程序1. 采购需求确定:各单位向集团公司提交采购需求申请,包括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具体要求和数量。

2. 采购方式选择:根据采购需求,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3. 采购文件编制:根据采购方式选择,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编制相应的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4. 公告发布:针对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应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投标人。

5. 投标评审:根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定中标供应商。

6. 合同签订: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进行货物或服务的交付和支付。

三、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编制:集团公司每年制定采购计划,明确各单位的采购需求和预算。

2. 采购过程监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效果。

3. 供应商管理:集团公司建立供应商资格审查和评价制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

4. 采购合同管理: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监督,确保合同的执行情况。

5. 采购结果公示: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公示中标结果,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和透明。

四、监督与惩处1.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凡违反本办法的采购活动,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改正、暂停采购资格、撤销中标资格等。

2. 内部监督机制:集团公司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所有。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采购管理机制,提高采购整体水平及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集团采购办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1000万(含)以上机械设备采购项目以及集团集采类项目,按集团I类项目规定执行,依法必招项目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其余采购项目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采购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及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二)分级管理原则,采购由公司组织或公司授权分(子)公司组织。

(三)严禁将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公司及分(子)公司采购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人员组成: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分管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成员:纪检监察室、财务部、成本核算部、法律事务部、项目管理部、设备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和招标管理部。

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的审批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二)采购工作相关流程的审批、监督;(三)对分(子)公司采购工作考核结果及采购层级调整的审批;(四)集团招标中心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办公室设在招标管理部,作为公司采购工作的常设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为:(一)执行集团采购办法,负责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二)采购工作的组织管理、文件审核、后期服务;(三)建立公司(管理)评标专家库,对专家库定期维护、更新;(四)负责供应商入库审查、考核管理;(五)负责采购档案管理;(六)对分(子)公司采购工作进行监管、考核;(七)受理与采购相关投诉事宜;(八)集团招标中心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采购范围及形式第六条采购策划项目中标后,应及时编制采购策划,作为项目策划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时间、采购数量、采购方式、标包划分、采购要求、采购层级等。

第七条采购范围1.公司层级:400万(含)以上劳务类、100万(含)以上至1000万以下机械设备采购及租赁类、全部物资类、100万(含)以上咨询服务类。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促进国有企业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护国有资产,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该办法的实施将对国有企业采购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一、采购管理的原则1. 公平竞争原则: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进行,明确采购标准和要求,保证供应商的平等竞争机会,并选择符合要求的最优供应商。

2. 透明原则:采购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明确采购流程,公示采购信息,并接受相关部门和公众监督。

3. 诚信原则:采购活动应当坚持诚实守信原则,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维护企业声誉和品牌形象。

4. 经济效益原则:采购应当综合考虑价格、质量、交货期等因素,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确保企业资金的合理利用。

二、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采购需求,并编制采购计划。

2. 编制采购方案:根据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方案,明确采购标的、采购方式、采购条件等。

3. 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编制:对于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编制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并发布到指定的采购网站或媒体上。

4. 招标和评标:对于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投标、评标等程序,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5. 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洽谈,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合同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6. 履约管理:监督供应商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及时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并进行验收和付款。

7. 合同管理: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8. 采购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采购档案,保存采购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三、监督和管理1. 内部审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外部监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报告采购情况。

3. 风险控制: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对采购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

4. 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加强采购信息的管理和共享,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2023年最新的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2023年最新的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2023年最新的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提高国有企业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效率,保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属、乡镇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采购活动适用于本规定。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三条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采购人应建立健全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经办人员与负责采购合同审核、验收人员的职责权限,并相互分离。

采购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进行采购的国有企业。

第五条采购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线下采购活动应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线上采购应依托政采云网(企业购)竞价采购。

县属国有集团公司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可以根据企业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进行采购活动。

对涉及应急、抢险、救灾、国家安全、秘密等采购项目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须由企业自行组织采购的,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国资中心核准。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采购人应当按照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规定,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确定采购需求。

采购金额估算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及其以上的,预算应由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单项的、简单的也可由采购人自行编制。

第八条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跟单采购,以及经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所有采购活动。

第三条采购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二)效益优先、价格合理、质量可靠、服务周到原则;(三)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原则;(四)全过程控制原则。

第四条采购部门负责公司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采购计划与预算第五条采购计划应根据公司年度预算和实际需求编制,经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采购预算应合理确定,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应按照公司预算调整程序办理。

第七条采购计划与预算应报送采购部门审批,重大采购项目应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采购方式第八条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

第九条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市场竞争充分的采购项目。

第十条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项目复杂、技术要求高、市场竞争不充分的采购项目。

第十一条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货物或服务的采购项目。

第十二条询价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市场供应充足的采购项目。

第四章采购程序第十三条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和预算,制定采购方案,明确采购方式、评审标准等内容。

第十四条采购方案经批准后,采购部门发布采购公告或邀请函,组织供应商报名或邀请供应商参与。

第十五条采购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采购部门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七条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八条采购活动应接受公司内部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九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如实记录采购活动全过程。

第二十条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和公司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国有企业采购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防止腐败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企业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采购质量。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权限、程序、方式和责任,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第二章采购机构和职责第五条企业应设立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采购活动。

采购部门应具备专业化的采购团队,负责制定采购计划、采购方案和采购合同等。

第六条企业应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和采购方案。

评审委员会由企业内部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第七条企业应设立审计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

第八条企业应设立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采购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采购方式和程序第九条企业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

第十条企业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采购方案,包括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审标准、合同条款等。

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采购方案,组织采购活动。

采购活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发布采购公告、接收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签订合同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根据评审结果,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评审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监督。

第四章采购合同和履约第十三条企业应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合同内容、质量标准、交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履约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等进行评估和审查,建立供应商档案。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采购活动的内部监督机制,对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进行监督和评估。

青岛市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青岛市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青岛市企业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企业采购是指企业为了满足生产和经营的需要,购买各种物资和服务的活动。

为规范青岛市企业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公平竞争,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各类企业采购活动。

三、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市场化原则。

2.依法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高效和简化程序,提高采购效率。

4.绿色、环保的采购,注重社会责任。

5.经济合理、采购周期短。

四、采购程序1.采购需求确定:各部门根据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需求,提出采购需求。

2.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物品名称、数量、质量要求等。

3.采购公告发布:采购部门将采购公告发布在企业内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物品的基本信息、采购要求、采购时间等。

4.投标人资格审核:采购部门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包括注册资料、业绩、资质等。

5.报价或投标:合格的供应商按要求提交报价或投标文件。

6.评审和中标:采购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或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7.签订合同: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时间。

8.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采购活动。

9.采购结算和验收:采购部门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并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

五、采购管理要点1.信息化管理:采购部门要建立电子采购系统,实现采购信息的公开和共享。

2.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库,定期评估和管理供应商,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信誉。

3.风险管理:采购部门要识别和评估采购风险,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进行防范。

4.合同管理:采购部门要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和质量。

5.绩效评估:采购部门要定期评估企业的采购绩效,包括采购成本、采购周期、供应商满意度等指标。

六、监督和问责1.内部监督:企业内部各级部门应相互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2.外部监督:相关部门、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对企业采购活动有监督权,并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 引言2. 采购目标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具有公开、透明的过程,采购信息应向社会公开。

公正竞争原则:采购应建立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确保供应商在竞争中享有平等的机会。

经济合理原则:采购应根据货物或服务的质量、价格、合同条款等因素,选择最佳采购方案。

法律合规原则:采购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处理采购纠纷应依法进行。

3. 采购管理流程3.1 采购需求确认1. 制定采购需求计划。

2. 审查采购需求计划,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3. 报批采购需求计划。

3.2 采购方案制定1. 确定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

2. 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

3. 报批采购方案。

3.3 供应商选择与评审1. 公开招标方式下,组织采购人员进行招标投标工作,并进行评审。

2. 邀请招标方式下,邀请供应商参与投标,并进行评审。

3. 竞争性谈判方式下,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进行评审。

4. 询价方式下,向多家供应商询价,并进行评审。

3.4 签订合同与履约1. 合同谈判与订立。

2. 合同评审与审批。

3. 合同签订与公告。

4. 履约检查与管理。

4. 采购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监督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对不良的履约行为进行处理。

定期进行采购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采购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定期对采购结果进行评估,评估采购策略的有效性。

5. 结语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国有企业采购的效率和质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均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加强采购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采购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采购总则与范围1.1 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所有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服务、工程等采购项目。

1.3 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章采购方式与流程2.1 国有企业应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规模、需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

2.2 采购流程应明确包括需求确认、市场调研、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评审与定标、签订合同、履约管理等环节。

第三章评审标准与方法3.1 采购评审应遵循科学、合理、公正的原则,制定评审标准和方法,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2 评审标准应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因素。

第四章合同管理与执行4.1 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产品规格、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4.2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建立履约管理机制,确保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章供应商管理与审核5.1 国有企业应建立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和审核,确保供应商资质和信誉的可靠性。

5.2 对供应商的评估应综合考虑其产品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价格等因素,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

第六章采购监督与审计6.1 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采购监督与审计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和审计,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6.2 对违反采购管理办法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采购信息化管理7.1 国有企业应加强采购信息化建设,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采购效率和管理水平。

7.2 建立采购信息平台,实现采购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第八章采购责任与奖惩8.1 国有企业应明确采购活动中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采购活动的有序进行。

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

三、采购程序1.采购需求确认–国有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物资采购的具体需求。

–需求确认应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审批。

2.编制采购计划–根据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采购时间等信息。

3.开展采购活动–制定采购方案,明确采购方式。

–根据采购法规和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询价等采购活动。

–采购活动应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确保采购结果的合理性。

4.评审供应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评审应根据供应商的资质、口碑、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5.签订合同–选定供应商后,与其签订合同。

–合同应明确供应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采购的顺利进行。

6.履约管理–监督供应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确保物资按时到达、质量合格。

–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

四、采购管理1.采购台账–建立和维护物资采购台账,记录所有物资采购的相关信息。

–台账应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金额、供应商信息等内容。

2.采购合同管理–建立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履约。

–管理合同变更、终止等事项,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

3.采购费用控制–对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进行控制和审查。

–遵循合理、节约的原则,控制采购费用的增长。

4.采购流程优化–针对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流程优化。

–简化审批程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五、监督和评估1.监督机制–建立物资采购的监督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监督机构应及时发现和纠正采购中的违规行为。

2.采购结果评估–对采购结果进行评估,评价采购活动的效果和成本效益。

–根据评估结果,优化采购管理,并提出改进意见。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办法和相关规定的行为,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一、概述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是国有企业为满足自身需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购买货物、工程、服务和土地等活动的过程。

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以下采购管理办法。

二、采购适用范围1. 国有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采购适用范围包含货物、工程、服务和土地等方面。

三、采购程序1. 采购计划国有企业应提前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方式和时间计划等内容。

采购计划需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 采购方式国有企业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保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不同采购方式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规模进行选择。

3.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单位应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采购活动按照合同执行。

四、采购管理1. 采购管理机构国有企业应建立采购管理机构,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采购管理机构应具备专业的采购管理人员,并做好信息管理、档案保存等工作。

2. 采购监督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确保采购管理活动合规、规范。

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评估,定期检查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效果。

3. 采购风险管理国有企业应对采购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并做好风险记录和跟踪。

五、采购绩效评估国有企业应建立采购绩效评估机制,对采购活动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采购管理办法,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事项1.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的修订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2. 采购管理办法细则或解释由公司采购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制定,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

结语以上是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国有企业应按照上述规定开展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行为合规、规范。

希望通过这些管理办法,能够提高国有企业的采购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以上内容以文本格式输出,符合要求。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促进国有企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有关采购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进行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活动,但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经济活动除外。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管理,注重效率,提高质量。

第四条采购活动应当积极支持和倡导落实绿色采购、循环经济等社会责任和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第二章采购组织第五条国有企业采购应当建立统一、规范的采购组织机构。

第六条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依据业务需要,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编制采购程序及采购文件,实施和管理采购活动。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有关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采取适当的报酬形式,避免利益冲突。

第九条为增加采购公开透明度,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及时公告采购信息,向社会公众提供采购公告、开标记录及评审结果等信息。

第三章采购方式第十条国有企业的采购方式应当根据采购品目、金额等不同情况采用招标、询价、单一来源、协议供货等方式。

第十一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第十二条单一来源采购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采购实施前,经采购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协议供货应当根据采购品目进行制定,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供货协议,明确配套技术、价格、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四章采购文件第十四条采购文件应当明确采购标准、采购需求、投标要求、评审标准、合同要求等项目内容。

第十五条采购文件应当有完整的文件序号、日期、版本、页码等信息,并在文件制定前,进行内部审查。

第十六条采购文件应当按照规定公布,公告应当提供采购活动信息的概括和采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第十七条采购文件的编制和修改应当依法审批,并作为采购记录留存。

国有企业采购规范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规范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规范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旨在制定国有企业采购规范管理办法,以促进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合理、公正和高效。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在采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及相关主体。

2. 采购流程国有企业采购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2.1. 采购需求确认在采购开始之前,采购单位应明确采购的具体需求,并进行充分的内部评估和论证。

2.2. 制定采购计划基于采购需求,采购单位应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项目背景、招标方式、采购方式、时间安排等内容,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2.3. 招标公告及投标采购单位应在指定的采购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项目的基本信息、要求及时间安排。

供应商可以根据公告要求进行投标。

2.4. 评标与中标采购单位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及时公示。

2.5. 合同签订与履行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2.6. 结算与验收采购完成后,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并进行验收工作,确保采购结果符合要求。

3. 采购管理要求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国有企业应遵守以下管理要求:3.1. 透明公开采购活动应进行透明公开,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

3.2. 公正竞争采购活动应遵循公正竞争原则,不得限制、排斥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

3.3. 信息保密采购单位应切实保护采购过程中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确保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3.4. 决策独立采购决策应由相关负责人独立作出,不受他人干预或影响。

3.5. 供应商管理采购单位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分类和注册制度,并按照规定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管理。

3.6. 风险管理采购单位应主动识别和评估采购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防范。

4. 附则本办法解释权归国有企业采购管理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5. 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废止之前的任何相关规定。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两篇)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两篇)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二)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二)一、引言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是指国有企业在进行物资、设备、工程、服务等采购活动中,依法采用招标、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形式,合理规范采购流程,保障国有企业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

本文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的第二部分,旨在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制度,提升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推动国有企业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二、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具体采购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当包括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采购时间、采购方式等内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2. 采购方案编制:根据采购需求确认,采购人员应当编制采购方案,包括采购方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条件等内容。

采购方案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3. 招标文件编制:根据采购方案,采购人员应当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等内容。

招标文件应当公开发布,并向潜在供应商提供。

4. 招标活动组织:采购人员应当组织招标活动,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实行专家评审制度。

评标结果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5. 中标确定与结果公示:采购人员应当根据评标结果选定中标供应商,并进行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应当包括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价格、质量要求等信息,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开发布。

6. 合同签订与履行:采购人员与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中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物资、设备、工程、服务等交付与支付。

三、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准入管理:国有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准入条件和程序。

供应商凡是申请成为国有企业的供应商,均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的相关规定。

2. 供应商评价与考核:国有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评价与考核制度,对供应商的质量、价格、交货期等进行定期评价与考核,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供应商,做到合理使用和优胜劣汰。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标题: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目录:一、总则二、采购组织与管理三、采购程序四、合同管理五、监督与考核六、附则正文: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采购活动。

1.3 企业应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管理职责,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采购组织与管理2.1 企业应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企业采购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2 采购管理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购预算等内容。

2.3 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建立供应商库。

2.4 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签订、履行和归档。

三、采购程序3.1 采购程序应包括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采购评审、采购结果公示、采购合同签订等环节。

3.2 采购需求确定后,采购管理部门应编制采购文件,明确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内容。

3.3 采购文件编制完成后,采购管理部门应发布采购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3.4 采购评审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保证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5 采购结果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6 公示无异议后,采购管理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四、合同管理4.1 采购合同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交货期限、质量标准等内容。

4.2 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管理部门应进行合同履行管理,监督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4.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监督与考核5.1 企业应建立健全采购监督制度,对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10篇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10篇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10篇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篇1)一、目的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回复1:采购管理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

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温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温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温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温州市国有企业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所有国有企业进行采购活动,包括物资、设备、工程和服务等。

三、基本原则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应基于以下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保证各供应商在竞争中公平竞争的机会。

2.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确保相关信息得以公布,供应商能够了解、参与和监督采购过程。

3.高效原则:采购活动应高效进行,提高采购效率,节约资源。

4.经济原则:采购活动应以节约成本、合理利用资源为目标,保证采购品质与价格的合理匹配。

四、采购方式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适当的采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项目需要经过公开竞争的情况,供应商可以通过投标方式参与。

2.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项目需要限制供应商范围的情况,由国有企业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3.比选:适用于采购项目需要比较少数供应商时的情况,国有企业可以邀请几家供应商进行比较后进行选择。

4.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有一家供应商可以提供所需产品或服务的情况,国有企业可以直接与该供应商进行采购谈判。

五、采购程序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国有企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采购:1.编制采购计划:根据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目标和需求量。

2.发布采购公告:根据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向潜在供应商公开征询意见。

3.投标或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

4.评审和选择:国有企业对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选择中标供应商。

5.签订合同:国有企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采购的具体要求和条件。

6.履约管理:国有企业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所需产品或服务。

六、行为规范国有企业的采购人员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独立、公正:采购人员应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中直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中直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中直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引言中直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保障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的重要制度文件。

一、采购管理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采购过程中要求公正、公平,保证供应商和投标者的权益。

2.公开透明:采购信息要公开透明,遵循公开招标原则。

3.诚实守信:采购双方要诚实守信,保持合作关系的良好。

4.经济合理:采购活动要遵循经济效益原则,实现成本最小化。

二、采购管理的组织机构中直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由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采购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领导组成,负责决策、审批和监督采购管理工作。

三、采购管理的流程1.采购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采购需求,并经过审批确认。

2.采购计划编制: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物品、数量、预算等。

3.供应商选择:根据采购计划,进行供应商的筛选,并邀请供应商参与竞选。

4.报价和评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提出报价,采购管理委员会评审报价,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交付时间、质量要求等。

6.供货验收:采购部门对供货物品进行验收确认,确保符合合同要求,并进行入库管理。

7.结算支付:完成供货验收后,结算支付供应商的货款。

四、风险管理措施为了降低采购相关风险,中直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提出以下措施:1.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和应对采购过程中的风险。

2.风险评估:对采购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确保采购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4.仲裁与法律保障:对于采购过程中的争议,依法进行仲裁或诉讼解决,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监督与考核机制为了确保采购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中直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设立监督与考核机制:1.监督机构: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巡查。

2.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查找采购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并及时整改。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XXX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部门)是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国资部门负责制订年度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并负责审批采购任务确认书,明确采购方式。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国有企业进场采购综合协调和场内管理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场所。

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责。

第二章采购当事人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是指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采购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的市属国有企业。

采购人应当按照国资和企业管理有关规定,集体决策采购需求,科学合理测算并明确采购预算,报市国资部门备案。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作为一家企业,采购管理是企业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以最优质、最合理的方式采购和使用各项资源和物资,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采购管理的目的和意义采购管理是指公司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营,以最优质、最合理的方式采购和使用各项资源和物资,同时实现采购财务透明、公开、公正,并确保采购行为合法、规范、透明的管理过程。

采购管理的目的是:1.保证有充足的物资供给2.提高企业采购效益3.规范采购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4.强化风险控制二、采购管理的范围1.采购计划编制2.采购方式确定3.供应商管理4.合同管理5.采购预算管理三、采购计划的编制1.搜集市场信息和企业需求,确定采购需求和计划2.对采购计划的品种、数量、价格、质量、交货期等要素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调研3.编制采购计划,并提供采购订单的相关信息4.采购计划需经过审批程序方可执行四、采购方式的确定1.竞争性招标2.竞争性谈判3.询价比价4.单一来源采购五、供应商管理1.采购前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2.建立供应商信用体系3.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技术、成本、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考核4.建立供应商数据库,便于实时掌握供应商的情况5.维护和改善与供应商关系,提高供应商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意识六、合同管理1.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2.合同签订后进行监督管理3.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和考核七、采购预算管理1.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预算2.严格控制采购预算的使用3.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八、采购管理的程序1.编制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方式2.采购前的资质审核和供应商管理3.发出招标、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通知4.评审报价或报名,进行招标或谈判5.中标或谈判成交6.合同签订及存档7.采购过程管理,监督销售商履行合同8.验收采购品质9.计提采购费用,做到费用透明九、采购管理的注意事项1.采购需求和计划应准确,确保采购品质的满足和采购预算的控制2.采购流程和操作规程应严格执行,减少风险3.应选择优质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4.采购合同应当发挥约束力,并及时监督销售商履约5.采购管理过程应细致完备,建立采购档案,备查证以上是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希望能够指导公司全体员工进行规范、合法的采购行为,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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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购管理管理办法
一、实行统一采购物资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的外购商品实行统一采购管理,详细范围包括:
⑴日常销售商品及客户订购商品。

⑵机器、设备、工具(含零配件、量具、检验仪器、模具等)。

⑶办公事务用品及文具用品、表单印制。

二、采购部门职责
⑴向供货厂商询价,挑选供货单位,报经总经理审批确认。

⑵对经总经理审批确认的供货厂商,供应部门应与其协商,草拟采购合同,其中涉税事务处理,须先经财务部门审核确认,然后报经总理审批后确认。

⑶根据仓库和柜组报送的商品库存表,核实仓库存量,结合商品库存安全定额,编制商品请购单,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⑷采购物资运抵公司后,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流程规范手册,签发验收单,并核销采购计划。

⑸对现款采购的材料物资,付款时审核供货厂商的结算凭证、本厂的入库凭证,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报送有关部门及总经理审批付款。

⑹对赊购物资在本厂手册的挂帐结算日,审核供货厂商提交的入库单、退货凭证,根据采购合同手册条款,编制挂帐结算单,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销售部门的工作职责
⑴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⑵根据产品销售趋势,拟订商品采购价格要求。

(二)财务部门的工作职责
⑴设置供应商资料档案,做好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⑵认真审核物资采购及销售的货款结算、物资出入库手续管理办法的执行结果,发现问习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⑶对货款结算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发现问习题催促有关部门纠正,避免给本厂造成经济损失。

⑷设置有关明细账簿,及时办理记账手续,做到账目清楚。

⑸做好与仓库、采购、销售部门的账账、账实的核对工作。

(三)仓储部门的工作职责
⑴凡购进的各种商品,必须及时按入库单验收点数,并填写实收数,及时登记保管账。

⑵对赊购采购的物资,在挂帐结算签证时,认真审核退货资料,避免给本厂造成经济损失。

(四)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责
其他部门因生产、经营、管理需要,需采购相关物资时,必须编制请购单,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须要时董事会审批后,交供应部门办理采购事务。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一)基本手册
⑴本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⑵采购部门应根据仓库存货情况和销售部门下达的销售订单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执行。

⑶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

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⑷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采购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交有仓库或柜组开具验收单。

⑸除现款购入的物资外,所有以赊销方式购入的物资均必须由送货厂商代表签字确认,以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

⑹赊销方式购入物资的合同约定付款日,供应部门根据财务部门手册的结算要求,通知供货方及时开具专用发票。

⑺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⑻财务部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采购合同、采购付款申请单、验收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手册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管理办法手册的结算凭
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审核手续。

⑼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起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若因付款时间较急,出纳员可以先以电话请示的方式报经总经理同意后办理付款手续,但必须在总经理回到公司后补办审批手续。

⑽采购物资除经总经理批准直接交付使用部门使用及管理外,其他物料、工具等必须先经过仓库验收后由领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五、经济责任处罚
⑴仓库和柜组必须按时将存货变动情况上报采购部,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按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规范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⑵采购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

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

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⑶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视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总结报告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⑷仓库部门外购物品办理验数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

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须要时直接
汇报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

对仓库保管员工作草率,未按本规定手册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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