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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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土地所有权:P106
土地使用权:P107
二、单选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答案)
1.以下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应有内容的是( )。
A.所有权B.处分权C.使用权D.收益权
2.《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处理。
A、村民委员会;
B、人民政府;
C、乡以上人民政府;
D、县人民政府。
3.我国土地所有权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前提的,土地所有权为( )所有。
A、国家;
B、全民;
C、集体;
D、全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4.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 ( )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A、县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县级土地管理部门;
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5.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具有()。
A、唯一性;
B、统一性;
C、广泛性;
D、专一性。
6.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中,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 )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A、1;
B、2;
C、3;
D、半年。
7.对国有土地中,空地及房屋坍塌、拆除后()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A、1;
B、2;
C、3;
D、半年。
三、案例题
【背景资料】某实业有限公司与某县土地管理局于2008年3月18日订立《工业开发及用地出让合同》,约定该实业有限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后1个月内将进行工业项目开工建设等相关事项。之后,县土地管理局依合同约定将土地交付给该实业有限公司使用。该实业有
限公司片土地进行平整等工作,支付相关费用78万。2008年6月16日,县土地管理局以改变土地规划为由,要求该实业有限公司退回土地使用权。此时,尚未完成土地使用权登记。县土地管理局认为由于尚未进行土地使用权登记,合同还没有生效。该实业有限会司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问题】
(1)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否生效?
(2)原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已经设立?
(3)纠纷应当如何解决?
【参考答案】
(1)双方订立的《工业开发及用地出让合同》应当已经生效。因为,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一般情况下,书面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除非当事人另行约定了生效条件。
(2)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设立。因为。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由于双方尚未完成土地使用权登记,因此原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设立。
(3)如果土地规划确实改变,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被告)可以要求原告按照新的规划要求使用土地。如果原告不能按照新规划要求使用土地,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如果原告可以按照新规划要求使用土地,原告有权要求继续及行合同,被告应当为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