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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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土地所有权:P106

土地使用权:P107

二、单选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答案)

1.以下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应有内容的是( )。

A.所有权B.处分权C.使用权D.收益权

2.《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处理。

A、村民委员会;

B、人民政府;

C、乡以上人民政府;

D、县人民政府。

3.我国土地所有权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前提的,土地所有权为( )所有。

A、国家;

B、全民;

C、集体;

D、全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4.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 ( )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A、县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县级土地管理部门;

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5.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具有()。

A、唯一性;

B、统一性;

C、广泛性;

D、专一性。

6.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中,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 )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A、1;

B、2;

C、3;

D、半年。

7.对国有土地中,空地及房屋坍塌、拆除后()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A、1;

B、2;

C、3;

D、半年。

三、案例题

【背景资料】某实业有限公司与某县土地管理局于2008年3月18日订立《工业开发及用地出让合同》,约定该实业有限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后1个月内将进行工业项目开工建设等相关事项。之后,县土地管理局依合同约定将土地交付给该实业有限公司使用。该实业有

限公司片土地进行平整等工作,支付相关费用78万。2008年6月16日,县土地管理局以改变土地规划为由,要求该实业有限公司退回土地使用权。此时,尚未完成土地使用权登记。县土地管理局认为由于尚未进行土地使用权登记,合同还没有生效。该实业有限会司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问题】

(1)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否生效?

(2)原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已经设立?

(3)纠纷应当如何解决?

【参考答案】

(1)双方订立的《工业开发及用地出让合同》应当已经生效。因为,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一般情况下,书面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除非当事人另行约定了生效条件。

(2)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设立。因为。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由于双方尚未完成土地使用权登记,因此原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设立。

(3)如果土地规划确实改变,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被告)可以要求原告按照新的规划要求使用土地。如果原告不能按照新规划要求使用土地,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如果原告可以按照新规划要求使用土地,原告有权要求继续及行合同,被告应当为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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