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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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行让农民种葡萄到底对不对?
案情简介:
2011年清明前后,正是我国东北农民春耕备耕的时节,可是在辽宁省H 市J县,很多农民却被告知不得在自家田里翻地、播种,当地政府甚至出动大型机械,在农民的田里犁出来一道道深沟,强行要求农民大种葡萄。
清明时节是翻地的黄金时间,4月中旬就要开始播种。由于缺水,J县农民主要种植耐旱的玉米。可是在J县汤神庙镇,大片大片的耕地并没有翻成种玉米的条条垄沟,而是被翻成了一道道深沟。在汤神庙镇马营子村,村民陈老汉非常痛心地回忆:2011年3月2号,自己被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抬出自家的耕地,眼瞅着玉米地被开出一条条深沟。
一名村民拿着一张镇政府发给他个人的告示,上面的措辞相当强硬:“经请示县政府,镇政府决定,凡是各村规划区内,任何农户决不允许干扰,阻碍,更不得种地,必须栽植酒葡萄,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本户和参与者自负,并根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告示上还写道:“县委县政府决定五年内把J县打造成辽宁干红葡萄酒生产第一县,今年我县岭上八个乡镇规划3万亩。”
其背景是,在2010年底,J县与河北某企业正式签约,计划投资10亿元,在J县工业园建设一个干红葡萄酒生产项目。为了让项目顺利实施,当地政府部门在去年就启动了3.5万亩酒葡萄产业基地的建设工程,一共涉及J县的11个乡镇,其中就包括前面提到的汤神庙镇。根据规划,汤神庙镇、王宝营子乡等7个乡镇,每个乡镇栽种葡萄面积不少于5000亩。
村民们说,镇里为了种葡萄把地翻成这样,已经破坏了土壤里原有的水分,即使现在把土填上种玉米,也别想有好收成了。眼瞅着过清明开始种地,这好
墒情都挑开晾着,都成土坷垃,这不是坑人吗?现在又不下雨,更糟了。打多少井啊,都是干井。
引进大型企业振兴地方经济本来是好事,将企业开在原料产地,企业能降低成本,农民的葡萄又有了销路,看上去是双赢的买卖,可为什么老百姓却不买账呢?
原来,J县长期干旱,并不适合耗水量大的葡萄生产。玉米不但是当地村民的口粮,收割剩下的秸秆还是东北农村家庭必不可少的燃料,一旦葡萄种植失败了,口粮和过冬的燃料又在哪里?
村民们说:别说浇地,吃水都不够,不旱吃水就够了,要是旱了,吃水都不够,还能浇地?
自然因素还不是最主要的,汤神庙镇的村民算了一笔经济账,按照当地村民的话说,跟耐旱的玉米相比,葡萄太娇贵了,必须有人伺候,这和种在地里差不多就等着收成的玉米相比区别实在太大。而要专心伺候葡萄,很多人就没有办法外出打工,这等于让一家人失去了一份稳定的收入。而在之前政府部门提出的规划中,曾经规定对栽植户实施三年补助,每亩是500元,可村民算下来却发现,种葡萄头两年根本没收益,相比种玉米,一亩500元的补贴根本不够用,规划中企业称将先行支付生产资料,村民认为这更不是免费的午餐:村民甲:我有4亩地,要是种玉米的话,玉米的价格是1元05分,我一亩地能产两千斤玉米,一亩地就是收入两千元。如果种葡萄,最起码第一年、第二年不结果,第三年结果也是微量的,到第四年大部分结果以后,我还要开始补偿杆子等4、5千块钱投资,也就是在这四五年之内,我一点收入都没有了。
村民乙:谁也不想种,可是没招啊,你说好地给祸害成这样了,谁都来气,社员都不愿意种,一个是水不行,一个这里气候也不适应。
葫芦岛市J县汤神庙乡党委负责此项工作的副书记:镇政府对于政府和这件事情的态度相当坚决,现在这个镇需要完成种植葡萄的总面积是4500亩,目前涉及到的自然村现在只剩下两家子村一家还没有动工开垦,面积大约是500到1000亩。
究竟种葡萄还是玉米,两家甲子村的老百姓说了根本就不算,政府的告示当中已经写了,被划为葡萄种植区域的耕地不准农民栽种。
老百姓比较关注的是,一旦出现损失该由谁来买单,乡里的领导说,除了一亩地每年500元的补贴,现在还在引进一些蔬菜和其他经济作物的项目,并且可以提前和销售商签约,种子也可以由销售商先行进行垫付,通过这种方式,来弥补种葡萄头两年没有收成以及可能出现的种植失败带来的损失。不过农民们纷纷表示,这里曾经有过引进经济作物结果因为种种原因失败的经历,所以说对这种方式表现并不积极。
4月7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凤凰网、公选王网、领导干部学习网对此进行了深度报道。境外10多家媒体也正在与当地联系,准备前来采访。
提问:
1、请对当地党委政府的行为进行评价?
2、如果你是J县汤神庙乡党委书记,你将如何处置此事?
答题参考:
1、评价。具关于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部分。
2、如何处置:关于领导干部应对媒体、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部分。
观点参考:
政府替农民想得多当然是好事,但引导农民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让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如果说考虑到当地农产品加工需要,要农民配合种一些农产品作原料的话,最好应该通过经济的办法引导农民做,比如说农民种葡萄,可以由企业和农民订合同,因为葡萄不是一年两年的生长,因此一下定五年的合同,合同当中写明价格,让农民感觉风险比较小,农民自己会种的,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保障,那恐怕农民是不会愿意的。如果农民不愿意种,政府是没有权力搞强制的。
我国土地承包法当中有很多规定,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农民在土地上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那么政府大力推行的所谓“富民富县的大项目”,是不是也该充分考虑农民的意愿呢?
2011年清明节前后,温家宝总理在山西农村考察时指出,“土地是农民最大的社会保障,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最重要的就是维护土地权益”。在探寻农民增收的实践中,土地的主人不应该被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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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专家认为,需要充分认识的一个问题是,这些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绩很大,但暴露出的问题和矛盾也不少。这些问题和矛盾的产生,既有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作风、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也有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不完善方面的原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