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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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章程

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章程

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章程1. 委员会的目的和职责: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下称委员会)是为了协调和管理医院的经营活动而设立的。

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为医院的高层管理人员提供指导和决策支持,以确保医院的顺利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医院的日常运营:委员会负责监督医院的日常运营活动,并确保这些活动符合法规和医疗行业的准则。

2.制定和推动医院的战略目标:委员会与医院的高层管理人员合作,制定并推动医院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计划,为医院提供长期发展的方向。

3.决策和资源分配:委员会负责决策并分配医院的资源,以支持医院的运营和发展。

4.监督财务和预算: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和监督医院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医院的经营活动符合财务目标和预算计划。

5.协调和沟通:委员会应促进医院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并与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2. 委员会的组成和任命:委员会由医院的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包括医院总经理、医务主任、护理主任、行政主任等。

委员会成员由医院董事会任命,任期为两年。

委员会由一位成员担任主席,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并代表委员会与董事会和其他部门进行沟通。

主席由委员会成员共同选举产生。

3. 委员会的运作和决策程序:3.1 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频率一般为每季度一次。

特殊情况下,主席有权召集额外的会议。

3.2 委员会的会议应当依据医院的章程和规则进行。

会议的议程应提前通知所有委员,委员有权提出议题并参与讨论。

3.3 委员会在会议上的决策应当基于多数成员的同意。

主席在会议上有权行使决策的最终投票权。

3.4 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应当详细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结果,并归档保存。

4. 附则:4.1 若委员会成员因故无法履行职责,应及时通知主席并寻找适当的替代人员。

4.2 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医院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

4.3 委员会应当定期向董事会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监督和审查。

县医院管理制度章程

县医院管理制度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县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

第三条医院实行民主管理,坚持依法治院,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设立党委、院长、副院长、科室负责人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党委负责医院的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条院长负责医院行政全面工作,主持医院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党委决议。

第七条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医院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业务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医疗规章制度第九条医院严格执行医疗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条医疗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恪守医德,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第十一条医疗人员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掌握最新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医院设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医疗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处理。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医院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医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规范、透明。

第十六条医院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制度,确保医疗物资的质量和供应。

第十七条医院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医院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护第十九条医院尊重和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第二十条医院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

第二十一条医院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医院党委、院长会议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章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完整版)公立医院章程范本

完整版)公立医院章程范本

完整版)公立医院章程范本公立医院章程范本序言本章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医院实际,旨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大学等举办主体可参照此章程。

第一章总则本章程是公立医院的基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的内外部治理体系,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二章医院外部治理体系第一节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举办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医院的管理职责,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

第二节医院的权利与义务医院应当依法履行医疗服务职责,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医院内部治理体系第一节党委、纪委医院党委应当依照《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纪委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维护医院的纪律和规矩。

第二节医院领导班子医院领导班子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推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医院的顺利运营。

第三节医院内部机构医院内部机构应当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科学运作,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

第四章医院员工医院员工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五章运行管理第一节基本原则医院运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平、依法依规的原则。

第二节决策机制医院应当建立科学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三节激励机制医院应当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医院的绩效和服务质量。

第四节监督机制医院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五节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院应当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节财务资产管理医院应当建立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七节后勤、设备、物资和信息管理医院应当建立后勤、设备、物资和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节文化建设医院应当注重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文化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全国各级公立医院章程参考范本(2019年7月最新版)【可编辑】

全国各级公立医院章程参考范本(2019年7月最新版)【可编辑】

全国各级公立医院章程参考范本(2019年7月最新版)目录序言 (2)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医院外部治理体系 (3)第三章医院内部治理体系 (6)第四章医院员工 (12)第五章运行管理 (14)第六章附则 (23)序言医院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发展历程及目前相关情况介绍。

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举办主体:XXX。

第二条医院名称:XXX;中文简称:XXX;英文名称:XXX;英文缩写:XXX。

第三条医院地址:XXX;医院网址:XXX。

第四条医院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领导体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功能定位: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任务,是(国家级、区域、县级)医疗中心,是否为XXX医学院教学医院,是否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否为XXX级医学科技创新基地。

(依据医院的具体设置情况决定,如有院区可分别描述)第七条医院宗旨: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进医学事业发展为宗旨。

第八条医院精神(或核心价值观):XXX。

第九条发展目标:XXX。

第二章医院外部治理体系第一节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第十条举办主体代表党和政府履行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护医院的公益性。

第十一条举办主体行使医院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

第十二条举办主体审定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收支预算等。

第十三条举办主体以公益性和运行绩效为核心对医院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举办主体对医院的投入等挂钩。

公立医院章程【最新】

公立医院章程【最新】

公立医院章程【最新】第一条为落实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县级医院)运行机制,加强县级医院管理,增强县级医院公益性质,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指县级医院是指由全椒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县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

第三条县级医院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是全椒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四条县级医院宗旨:为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五条县级医院功能定位: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与城市大医院分工协作,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第六条全椒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是县级医院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县级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决定县级医院发展规划、章程拟订和修订、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度等重大事项;审定县级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工作报告。

第七条医管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医管办),医管办设在县卫生局,并与县卫生局相对独立,主要职责是:监督县级医院运行,制定考核方案报医管会同意后组织对县级医院实施绩效考核。

第八条卫生局履行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和统一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建立完善县级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医疗服务标准、规范和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测监管。

第九条财政局负责县级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县级公立医院章程模板

县级公立医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县级公立医院的管理和运营,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为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紧急医疗救治等职责。

第三条本医院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国家卫生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益性,注重社会效益,实行科学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本章程为本医院的基本行为规范,对本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本医院设立以下机构:1. 院长办公室:负责医院的日常行政管理和协调工作;2. 医疗业务部门:负责医疗服务的提供和医疗质量的控制;3.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设备等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4. 财务部门: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5. 人事部门:负责医院的人员招聘、培训和考核工作;6. 党群工作部门:负责医院党组织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条各机构的职责如下:1. 院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制定和实施医院发展规划;2. 医疗业务部门:负责医疗服务的组织实施,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3.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使用,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4. 财务部门:负责医院的财务预算、核算、审计和监督工作;5. 人事部门:负责医院的人事招聘、培训和考核,确保医院的人才队伍稳定和素质提高;6. 党群工作部门:负责医院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第三章院长与领导体制第七条本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院长对医院的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包括:1. 领导医院的工作,制定和实施医院发展规划;2. 负责医院的人事管理和重大决策;3. 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4. 组织实施医院的财务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5. 加强医院的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九条院长办公室负责协助院长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院长决策。

公立医院章程【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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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县级公立医院(包括丰南区人民医院和丰南区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公立医院)管理,建立有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管运行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促进公立医院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立医院是由丰南区人民政府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承担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第三条公立医院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服务收费和其他收入。

第四条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度分离的原则,实行医管会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强化经营管理责任,由院长依法依规经营、管理.第五条公立医院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是丰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六条公立医院的宗旨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第七条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一般疑难疾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公立医院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依法独立承担经济、民事和社会责任。

丰南区人民政府设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代表市政府行使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为公立医院管理决策监督机构。

医管会在区卫计局设立专门办公室(简称医管办).医管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制度建设。

决定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拟订和修订、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度等事项。

审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工作报告。

按规定程序对医院报告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大业务进行审查。

医管办主要职责是:负责承担医管会日常工作,监督县级公立医院运行.制定考核评价方案,报医管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绩效考核.联系市财政部门对市公立医院进行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

扬州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

扬州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

扬州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扬州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建立权责一致、管理科学的现代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市政府设立扬州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

为规范医管委的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医管委为市政府非常设决策机构,代表市政府行使所办医院出资人职责,履行政府办医职能,主要负责研究决定所办医院的发展规划、设置规模、重大项目实施、大型设备采购、财政投入、运行监管和绩效考核等重大问题。

第三条市卫计委及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能,综合运用实地核查、备案管理、财务审计、价格检查、年度报告公开、信用管理、推行领导职数预审相关制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公立医院运行、医疗安全、医疗质量、财务资产、人力资源配备和医疗服务费用等方面的监督监管。

第四条所办医院院长及领导班子是执行层,负责公立医院的日常业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工作人员管理等,并对医管委负责。

第五条医管委下设办公室,承担医管委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医管委组成第六条医管委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人大、政协代表表组成,原则上设委员13人,如工作需要,经医管委全会通过,报市政府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医管委组成如下:(一)市政府市长、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副市长、副秘书长;(二)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四)市政协教文卫体委主任;第七条医管委设主任一名,由市长担任,副主任一名,由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副市长担任。

第八条委员均为兼职,代表相关部门及机构参加医管委。

第九条委员发生以下情形的,医管委应按程序终止其委员资格:(一)离开现任岗位(职务)的;(二)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委员职责的;(三)违反本章程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第十条医管委成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

县直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县直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加强县直公立医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县直公立医院设立院长、副院长,负责医院的全面管理工作。

2. 院长负责医院的行政、业务、财务、人事等工作,对医院的发展方向、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拥有决定权。

3. 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医院的具体业务,对分管领域的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4. 设立医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人事科、后勤保障科等职能部门,负责医院各项具体工作。

三、管理制度1. 医疗质量管理(1)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咨询工作。

(2)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医疗质量监控。

(3)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2. 人力资源管理(1)制定人事管理制度,明确人事管理职责,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制度,选拔优秀人才。

(3)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3. 财务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确保医院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3)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安全。

4. 后勤保障管理(1)加强后勤保障队伍建设,提高后勤服务水平。

(2)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行。

(3)做好药品、耗材等物资采购、储存、使用等工作。

5. 信息管理(1)建立健全医院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2)加强信息安全,确保医疗数据安全。

(3)定期开展信息化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信息化素养。

四、考核与奖惩1. 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医院各部门、科室及个人进行考核。

2. 对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县直公立医院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各委员会章程

医院各委员会章程

医院各委员会章程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指南》及《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加强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实施以医疗、护理、医院感染管理为重点,支持保障系统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实现质量与安全的战略目标,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二条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全面质量管理的最高专业组织,是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医院质量与安全起着保障作用。

第三条为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的作用,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保证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有序运行,制订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二)委员会的职责第四条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医疗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第五条负责制定和审议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第六条制定医院医疗质量评价标准和考核细则,定期对科室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考核,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并提高。

第七条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医院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制度,开展医疗质量、医疗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医疗质量培训会,共同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第八条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井提出整改意见。

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三)委员会的组成第十二条院长是医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领导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质量控制办公室组织实施,做到权责到位,职责分明,保证委员会的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质控办、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门诊部、党委办公室及医院办公室的主任,医生和护士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2人,副主任委员4人,委员若干人,秘书1人。

县人民医院医院章程

县人民医院医院章程

**县人民医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举办主体:**县人民政府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县医管会)。

第二条医院性质: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院名称:**县人民医院。

第四条医院地址:**县第五条法人地位:医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领导体制:医院实行以党支部为政治核心的院长负责制。

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功能定位:作为县域内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承担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一般疑难疾病诊疗;承担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转诊;承担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实习任务;承担指导镇卫生院做好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精神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技术工作;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八条医院院训:第九条医院宗旨:第十条医院愿景:第二章举办主体(县医管会)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举办主体代表政府履行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护医院的公益性。

第十二条举办主体行使医院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

第十三条举办主体审定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收支预算等。

第十四条举办主体以公益性和运行绩效为核心对医院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等挂钩。

第十五条举办主体任免(聘任)医院领导人员,开展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第十六条举办主体对医院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监管,监督医院实现公益性目标。

第十七条举办主体为医院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提供条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医院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八条医院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第十九条医院的主要职责和义务:(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二)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三)承担省内卫生院校临床实习,督促院内医护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促进医学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四)开展临床医学研究,推动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五)开展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六)承担县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七)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八)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一、引言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逐渐成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县域医共体内部的运营管理,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制定本章程。

二、章程结构2.1 组织架构县域医共体应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

理事会负责制定重大决策,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及管理层的工作,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2.2 成员单位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应包括核心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其他相关医疗机构。

各成员单位享有平等权利,共同参与决策。

2.3 决策机制县域医共体的重大决策须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经相应程序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决策过程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2.4 资源共享县域医共体内部应实现资源共享,包括医疗设备、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

通过资源共享,提高整体服务能力与运营效率。

2.5 利益分配县域医共体的利益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各成员单位的投入与贡献,以及发展需求。

三、运营管理3.1 医疗服务提供县域医共体应以患者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与职责。

3.2 人才培养与交流加强县域医共体内部的人才培养与交流,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3.3 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3.4 绩效评价与激励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对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进行定期评价。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励或改进,激发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与创造力。

3.5 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成员单位间的信息互通与数据共享,提高管理效率与决策的科学性。

四、财务与资产管理4.1 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预算管理、成本核算等方面的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4.2 资产管理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医疗设备、房产等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的通知-芜政办〔2015〕25号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的通知-芜政办〔2015〕25号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的通知芜政办〔2015〕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0月19日芜湖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市政府设立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管委)。

为有效规范市医管委的运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市医管委为市政府领导下的负责公立医院投资、管理、运营的议事决策机构,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履行公立医院举办者和出资人职责。

主要负责审议市属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人事管理、项目投资等重大决策,行使本章程所明确的职权。

市医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管局,具体负责市医管委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三条市医管委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管理、公平公开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开展工作。

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提高社会满意度。

第二章机构组成第四条市医管委成员由市政府负责同志及有关秘书长,市编办、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国资委)、人社局、卫计委、审计局、药管中心、医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群众代表(2人)组成。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市医管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全面落实公立医院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二)审议市属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三)审议市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中型设备购置、投资和对外合作项目等重大事项;(四)负责市属公立医院院长拟任人选推荐;(五)制定院长任期目标考核办法,审议市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目标,并对经营和管理情况实施考评及问责,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益性目标的实现;制定市属公立医院综合目标与绩效考核办法,组织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工资总额等挂钩;(六)建立财政投入机制。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一、总则县域医共体是指在一个县域范围内,由多个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协作联盟,旨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供全面、连续、协调、可及的医疗服务,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

本章程旨在规范县域医共体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服务内容,确保医共体的顺利运行。

二、组织结构1. 医共体理事会医共体理事会是医共体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代表组成。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并决定医共体的发展方向、工作计划、预算等重要事项。

2. 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由医共体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医共体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医共体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任期为两年。

3. 专业委员会为了提高医共体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设立专业委员会,包括临床医学委员会、药学委员会、护理委员会等。

专业委员会由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推广临床指南、研究课题等。

三、运行机制1. 区域划分根据县域的实际情况,将县域划分为若干个医共体服务区,每一个服务区设立一个医共体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和管理该区域内的医共体工作。

2. 信息共享医共体成员单位应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疗信息的互通互联。

包括病历信息、检验检查结果、医嘱等,以便于医共体成员之间共享患者的健康信息,提供更加精准的医疗服务。

3. 门诊互认医共体成员单位应实现门诊互认,即患者在医共体内的任何一家医疗机构就诊,都能享受相同的医疗待遇和报销政策。

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就近就诊的医共体成员单位。

4. 专科会诊医共体成员单位应建立专科会诊制度,通过远程会诊、会诊专家轮转等方式,为患者提供专科医疗服务。

通过专科会诊,可以减少患者的转诊次数,提高就医效率。

5.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医共体应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基层医生的诊疗水平和综合能力。

通过定期的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提升基层医生的专业素质。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章程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章程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医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为规范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委员会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机构之一。

负责实施标准化的医疗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监控,制定全程医疗质量监控量化标准和评分标准,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监督质控措施的落实。

第三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规范医疗行为,保证规章制定和岗位职责的全面落实;对于发现问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并进行专门调研,制定全面干预措施。

第四条委员会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2人,由分管副院长和医务处主任担任;委员若干人,由质控、护理、院感等职能部门及各业务科室代表担任;秘书一人。

办公室设在医务处。

第六条委员会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由质控科负责人任组长,组员由质控科成员及各业务科室代表组成。

负责具体落实委员会各项工作及决议。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第八条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第九条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第十条委员会达成的决议、决定需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核准后,方可生效。

第四章部门职责第十一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XX市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章程

XX市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章程

XX市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一、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 二级以上医院应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医疗工作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

为提高全院的医疗质量管理,特成立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第二章组织结构二、设立主任委员1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名,由业务副院长担任;委员若干人,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三、由医务科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四、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

六、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建立本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九、落实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会议制度十、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遇重大问题由主任委员决定,适时召开。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由XX市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内容如与上级指示精神不一致时,以上级指示精神为准。

201X年X月X日XX市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XXX:XX市医院院长副主任委员XXX:XX市医院副院长XX“XX市医院副院长委员XXX:XX市医院AA分院院长XXX:XX市医院门诊部主任XXX:XX市医院住院部主任XXX:XX市医院护理部主任XXX:XX市医院检验科主任XXX:XX市医院放射科主任XXX:XX市医院办公室主任XXX:XX市医院科教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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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计3028字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
促进县级公立医院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增强县级公立医院的整体实力,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为健全县医管会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职责及其行为,特制定章程。

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县县级公立医院(包括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级公立医院”)的宏观管理,促进县级公立医院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增强县级公立医院的整体实力,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决定成立**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医管会”)。

为健全县医管会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职责及其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县医管会是县级公立医院的管理机构,履行县级公立医院的管理职责,是对公立医院各项重要事项做出决定的组织机构。

县医管会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县医管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医管办”)具体负责。

第三条县医管办是县医管会的执行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

第四条县级公立医院实行在县医管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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