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活动中的刑法问题与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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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历史悠久、普及度高的经济行为,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民间借贷活动的日益频繁,相关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旨在研究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背景与现状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的资金借贷活动。

近年来,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和市场监管的不足,民间借贷市场乱象频生,引发了大量法律纠纷。

在审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借贷合同效力、借贷利率、担保方式、债务追偿等法律问题。

三、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问题(一)借贷合同效力问题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借贷合同效力是审理的核心问题之一。

由于部分借贷合同缺乏书面形式或未遵循法定程序,导致合同效力存在争议。

对此,应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合同效力。

(二)借贷利率问题借贷利率是民间借贷案件中另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部分借款人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导致利率超过法定上限。

在审理过程中,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合理确定利率标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三)担保方式问题担保方式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然而,部分借贷合同中担保方式约定不明确或存在瑕疵,导致担保无效。

在审理过程中,应依据《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担保方式及效力。

(四)债务追偿问题债务追偿是民间借贷案件的最终目的。

在借款人违约时,出借人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追偿。

然而,部分出借人采用非法手段进行追债,导致法律纠纷。

在审理过程中,应依据《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债务追偿的合法性。

四、解决策略与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秩序,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依据。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资金融通方式。

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法律规制不完善等原因,民间借贷纠纷也随之增加。

本文将就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二、常见问题1. 借贷合同缺失或不完善在民间借贷中,很多借贷双方并未正式签订借贷合同或者合同内容不完善。

这给后续纠纷的解决带来了困难,因为没有明确的借贷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双方很难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分歧。

2. 利率过高或过于复杂部分借贷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等,导致放贷人设置过高的利率或者利率计算方式过于复杂。

借款人在未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往往接受了不合理的高利息,造成重负。

3. 不同还款意愿和能力在借贷过程中,借款人和放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能力存在差异。

一些借款人由于财务困难,无力按时还款;而一些放款人则一味追求高额利息,不体谅借款人的实际困境。

这种情况容易引发纠纷,也给解决带来一定难度。

4. 资金流转渠道不透明民间借贷通常以现金形式进行,资金流转渠道较为隐蔽,难以监管。

这给部分放款人提供了行骗或逃避法律监管的机会,也使得借款人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解决方法1. 健全法规制度为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减少纠纷的发生,应加速立法进程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加强对利率定价、借贷合同的内容规定等方面的监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合同的法律效力。

2.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加强对民间借贷法律法规和风险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借贷双方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引导借款人了解合法的借贷渠道,并且教育放款人合理设定利率,并避免过度借贷。

3. 建立民间借贷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民间借贷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互通,实现对借贷主体的信用评估和违约预警。

这样一来,借贷双方可以更好地选择合适的借贷对象,减少风险。

4. 推动第三方纠纷解决机构发展鼓励发展第三方专业纠纷解决机构,提供高效、便捷、公正的解决纠纷服务。

民间借贷案件法律问题(3篇)

民间借贷案件法律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融资方式,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融资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

民间借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增多,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

本文将从民间借贷的定义、法律关系、主要法律问题及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民间借贷的定义及法律关系1. 定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出借人将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其他财产权益出借给借款人,借款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本金及利息的行为。

2. 法律关系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债务关系: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出借人为债权人,借款人为债务人。

(2)担保关系:在民间借贷中,为保证债权实现,借款人可能会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形成担保法律关系。

(3)合同关系:民间借贷行为是基于借贷合同而产生的,借贷合同是借贷法律关系的基础。

三、民间借贷案件的主要法律问题1. 合同效力问题(1)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若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2)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利率、还款期限、担保条款等。

若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2. 利率问题(1)高利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上限。

超过部分,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

(2)复利计算:在民间借贷中,部分借款人可能会要求借款人支付复利。

若合同约定复利计算方式,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 还款期限问题(1)还款期限的约定:借贷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包括到期还款日和宽限期。

(2)逾期还款:若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4. 担保问题(1)担保合同效力:担保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2)担保物权的实现: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出借人可以依法实现担保物权。

民间借贷案件法律规制(3篇)

民间借贷案件法律规制(3篇)

第1篇一、引言民间借贷作为我国经济活动中的一种重要形式,长期以来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民间借贷市场的不断扩大,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如借贷关系不规范、借贷合同纠纷增多等。

为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民间借贷进行了相应的规制。

本文将从民间借贷案件的现状、法律规制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民间借贷案件现状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已成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重要类型之一。

以下是民间借贷案件的一些现状:1. 案件数量增多:随着民间借贷市场的扩大,借贷合同纠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成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重要类型。

2. 地域分布不均:民间借贷案件在地域分布上存在较大差异,经济发达地区案件数量较多,而欠发达地区案件数量相对较少。

3. 主体多元化:民间借贷案件的当事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其他组织等。

4. 利率较高:部分民间借贷案件的利率较高,甚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存在非法集资的风险。

三、民间借贷法律规制为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民间借贷进行了以下规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借贷合同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明确了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针对民间借贷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程序、证据规则、利率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进行了规定,对涉及民间借贷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担保合同、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进行了规定,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尽管我国对民间借贷进行了相应的法律规制,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 法律适用存在争议:部分民间借贷案件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争议,如利率标准、合同效力等。

2. 执法力度不足:部分地方对民间借贷案件的执法力度不足,导致部分借贷行为无法得到有效规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违法行为法院判决与追究责任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违法行为法院判决与追究责任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违法行为法院判决与追究责任民间借贷纠纷是在私人之间发生的借贷活动引起的纠纷。

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监管机构的介入,借贷双方往往无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因此民间借贷纠纷频繁发生。

在这些纠纷中,存在一些涉及到违法行为的情况,这就需要法院进行判决,并追究相应责任。

一、合同法的适用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往往会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属于合同法的范畴,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一方违约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追究责任并获得合法赔偿。

二、借贷利率的违法问题在一些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涉嫌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利率法》的规定,借贷利率不得高于法定利率的四倍。

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定利率的上限,这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法院将根据情况判决受害方获得巨额利息的返还。

三、补偿金的判决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一方借款人或出借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失,法院可以判决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被判决支付补偿金的一方应当依法履行判决决定,否则可能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四、虚假信息的处理在个别情况下,借贷双方之间存在虚假宣传、欺骗行为,这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的虚假广告问题。

如果一方当事人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获得借贷合同,使得另一方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法院可以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判决恢复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并追究宣传者的法律责任。

五、不正当竞争的追究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借贷双方中的一方通过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手段获取借款,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并判决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

六、民间借贷纠纷的解决途径对于发生的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但如果协商无果,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并追究违法行为的责任。

法院将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知识: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和程序

法律知识: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和程序

法律知识: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和程序民间借贷指的是通过个人之间或者小型的社群网络之间的资金往来。

一方面,它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解决部分人群对于银行贷款申请不成功或者无法满足当地信用条件的困难,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的界定与管理,也会引发一系列的风险和纠纷。

在现代社会中,民间借贷合同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就难以对不良欠款行为进行规范,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社会风险和不稳定。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规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民间借贷合同的执行,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来规定。

同时,在2015年,人民银行发布了《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规范管理办法》,并提醒各类借贷机构注意相关规章制度,以免引起不利的影响。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民间借贷是一种典型的民间民事合同,同时也被广泛的称为借款合同。

该法规定,借款合同是一方提供的资金或者物品,另一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或者方式,将其还回或者返还。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约定的利息和还款方式等规定,并未侵犯到双方自身的财产、人身权益或者破坏社会秩序等情况,即符合民事行为的自由原则,那么该合同就可以合法执行。

在实际的借贷元素中,借贷人、需求方、借贷期限、实际利率等具体内容都需要明确规定,证据完备,并对借贷人的身份和收入进行背景核查,以避免借贷金融风险。

还需要注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借贷利率不应超过市场现有利率水平之上的24个百分点。

二、民间借贷的程序在执行民间借贷合同时,不仅需要合法合规的执行,也需要考虑到实际操作的程序。

常见的民间借贷程序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

1.借贷人及需求方身份核实:借贷人需要通过身份验证来证明其能够接受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得采取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

2.借贷人的抵质押品核查:借贷人需要向需求方提供担保物品,需求方确认其性质、数量及价值,确保所拥有的物品不仅与合同相符合,也符合相关国家法律的规定。

关于当前民间借贷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及思考

关于当前民间借贷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及思考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题目:关于当前民间借贷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思考专业法律本科年级11秋学号*************学生姓名龚欣指导教师储海平论文完成日期2013 年10 月附件二目录一、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 (4)(一)民间借贷的定义及形式 (4)(二)民间借贷从业人数多,利率高期限短 (6)(三)民间借贷资金流向与资金来源 (6)二、民间借贷活跃的主要原因 (7)(一)正规金融机构融资渠道受阻,给民间借贷提供市场空间 (8)(二)民间借贷自身具有独特的优势,能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9)(三)民间借贷市场管理缺位,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9)三、无序民间借贷发展造成的主要风险 (10)(一)严重破坏经济金融秩序 (10)(二)造成不良的社会风气 (11)(三)极大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11)四、我国现行民间融资主要法律制度及其缺陷 (12)(一)民间借贷主要法律制度规定 (13)(二)民间借贷在立法上的缺陷 (14)五、民间借贷规制的域外经验 (16)(一)对民间借贷主体资格和利率等进行立法规范 (16)(二)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 (17)六、对我国民间借贷进行法律规制的建议 (18)(一)制定具体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专项法律法规 (18)(二)完善有关配套法律规定,增强法律体系的协调性 19 (三)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督和管理,维护金融稳定 (19)(四)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规范疏导 (19)(五)形成合力保护好正常的民间借贷市场 (20)参考文献 (20)关于当前民间借贷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思考【内容摘要】近年来,民间借贷渐趋活跃。

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但由于立法制度及有效监管的缺失,其自由发展也引发了一些经济和社会问题。

本文阐述了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并以江苏省南京市几例典型案件为出发点,分析了民间借贷的主要风险,借鉴发达国家对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立足于人民银行维护宏观金融稳定的法定职能,对完善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提出了相关建议。

民间借贷法律规定及观点(3篇)

民间借贷法律规定及观点(3篇)

第1篇一、引言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融资方式,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市场也日益繁荣。

然而,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民间借贷市场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借贷纠纷增多、非法集资等。

因此,了解民间借贷法律规定及观点,对于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间借贷法律规定1. 民间借贷的概念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出于生产经营、生活需要,自愿提供的资金借贷行为。

民间借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即公民个人之间的借贷。

(2)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3)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即个人或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借贷。

2. 民间借贷的法律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对民间借贷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借款,贷款人按照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归还借款的协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案件的管辖、证据、诉讼时效、利率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对借贷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3. 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1)借贷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民间借贷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借款用途: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用、滥用借款。

(3)借款利率: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4)还款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逾期归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逾期利息。

(5)违约责任: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与规制建议

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与规制建议

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与规制建议民间借贷是指由个人或小组之间直接进行的、非金融机构提供的借贷行为。

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借贷相比,民间借贷更加灵活、便捷,能够满足特定群体和个人的融资需求。

然而,民间借贷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高利率、暴力催收等,因此需要进行法理分析并对其进行规制。

首先,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可以从合同法角度进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因此,借款人和出借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其次,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可以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角度进行。

鉴于民间借贷往往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弱势方(借款人)往往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

因此,应加强对借款人的权益保护,防止出现高利率借贷、强制签订借款合同等不合理行为。

进一步分析,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可以从审慎经营的角度进行。

出借人应当审慎经营,对借款人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并合理确定借款利率。

借款人则应当审慎选择借款对象,了解借款用途,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借款。

根据以上法理分析,对民间借贷的规制建议如下:1.加强立法,明确民间借贷的法律地位和监管责任。

明确民间借贷的行为准则,建立合理的利率上限和透明度要求,规范借贷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

2.加强风险评估和信息披露。

对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和排查,并要求出借人披露借贷活动的信息,提高借款人的选择和判断能力。

3.建立借贷纠纷解决机制。

设立专门的借贷纠纷仲裁机构或法院,便于借款人和出借人解决借贷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4.加强金融教育,提高借款人的金融素养。

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让借款人了解金融知识,提高风险意识和判断能力,避免陷入高风险借贷环境。

5.建立行业协会或组织,促进行业自律。

通过建立行业协会或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加强行业自律,保护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在满足特定群体和个人的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民间借贷活动也日益增多。

然而,民间借贷市场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亟待加强法律规制,以保护参与者的权益并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首先,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范不完善。

当前,我国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民法总则》、《合同法》等,面对新兴模式和新技术手段的应用,法律规范显得滞后。

比如,一些新型金融科技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借贷服务,却没有明确的监管标准和制度。

因此,加强法律规范建设,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各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有助于维护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相关监管机构缺乏有效的执法力度。

当前,监管机构在民间借贷市场中的角色尚不明确,执法力度不够。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监管缺失,进行高利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给社会带来一定风险。

因此,应当明确相关监管机构的职责,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保护民众的利益。

再次,民间借贷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

在民间借贷市场中,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经常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出借人难以获取借款人真实的信用信息,而借款人则面临高利贷和欺诈风险。

因此,建立并完善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信用评估体系,提升市场透明度,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风险。

此外,民间借贷市场还面临合同纠纷难处理等问题。

由于法律规定的滞后性和执行难度,一些合同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陷入僵局。

为此,应加强对借贷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机构的建设,提高借贷合同纠纷的解决效率,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一系列对策来加强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

首先,应着力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特别是针对新兴金融科技企业的监管。

其次,相关监管机构应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提高整个市场的规范化程度。

同时,还应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的金融素养,增强风险意识。

此外,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估机制,提供透明的信用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最后,加强合同纠纷的解决机构的建设,提高解决效率。

论中国民间借贷存在的依据、问题及规制路径

论中国民间借贷存在的依据、问题及规制路径

论中国民间借贷存在的依据、问题及规制路径一、本文概述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融资方式,在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民间借贷的兴起也伴随着一系列问题,如高利贷、非法集资、债务纠纷等,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因此,对民间借贷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存在的依据、问题及规制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首先对中国民间借贷存在的依据进行阐述,包括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民间借贷的灵活性和便捷性等方面。

接着,分析民间借贷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如利率过高、风险难以控制、法律监管缺失等。

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民间借贷进行规制的必要性,并探讨规制路径的选择。

在规制路径方面,本文将从法律、监管、市场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民间借贷的法律地位和规范要求,为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对民间借贷活动进行全程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

推动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引导民间借贷向阳光化、规范化方向转变,提高市场透明度和竞争力。

通过本文的研究,旨在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参考依据,为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也希望引起社会各界对民间借贷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共同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中国民间借贷存在的依据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古老而普遍的金融现象,在中国有着深厚的历史和现实基础。

其存在依据主要源自以下几个方面: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中国经济发展迅速,特别是在中小企业和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的服务往往不能满足所有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灵活、便捷的融资方式,能够满足这些经济主体对短期、小额资金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

民间资本的合理配置:民间借贷市场为民间资本提供了投资渠道,使得民间资本能够在市场经济中合理配置,实现其增值。

同时,通过民间借贷,资金能够流向那些正规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而普遍的金融交易形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复杂化,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法律问题。

本文旨在研究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民间借贷的基本法律框架首先,我们要明确民间借贷的基本法律框架。

在我国,民间借贷受到《合同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护。

这些法律为民间借贷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和原则,如合同自由、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

三、审理中的法律问题1. 合同效力问题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合同效力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由于民间借贷往往缺乏规范的合同形式和内容,因此,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需要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和认定。

这包括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2. 利率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利率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之一。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需要对约定的利率是否合法、是否超过了法定利率上限等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

此外,对于逾期利息、罚息等问题的处理也需要法院进行公正的裁决。

3. 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由于民间借贷往往缺乏规范的书面证据,因此,法院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审查和认定。

这包括对借据、收据、转账记录等证据的收集和认定。

四、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说明上述法律问题在审理中的具体应用,本文选取了几个典型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案例分析。

通过分析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这些法律问题的具体应用和解决方法。

五、解决策略和建议针对上述法律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解决策略和建议:1.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民间借贷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2. 规范民间借贷的合同形式和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公正、公平地处理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犯罪的法律规定(3篇)

民间借贷犯罪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民间借贷,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在满足个人和微小企业融资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民间借贷市场的不断扩大,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也日益凸显,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损害了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为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打击民间借贷犯罪,我国法律对民间借贷犯罪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民间借贷犯罪的概念、类型、法律规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民间借贷犯罪的概念民间借贷犯罪,是指借贷双方在借贷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民间借贷犯罪不仅损害了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民间借贷犯罪的类型1. 民间借贷诈骗罪民间借贷诈骗罪,是指借贷人在借贷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

例如,借贷人伪造借款合同、虚构借款用途、编造虚假还款能力等。

2. 民间借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民间借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借贷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例如,借贷人通过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等方式,吸引公众存款。

3. 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罪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罪,是指借贷人非法集资,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例如,借贷人虚构投资项目、编造虚假经营状况,骗取公众投资。

4. 民间借贷合同诈骗罪民间借贷合同诈骗罪,是指借贷人在借贷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

例如,借贷人伪造借款合同、虚构还款能力等。

5. 民间借贷非法经营罪民间借贷非法经营罪,是指借贷人在民间借贷活动中,违反国家规定,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例如,借贷人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擅自从事民间借贷业务。

四、民间借贷犯罪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对民间借贷诈骗罪进行了规定,规定借贷人在借贷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约束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3篇)

约束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不通过金融机构,直接相互提供的货币资金借贷。

在我国,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融资方式,长期存在于经济活动中。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民间借贷领域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借贷关系不规范、利率过高、资金安全隐患等。

为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重点探讨约束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

二、民间借贷的法律性质1. 合同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订立合同。

2. 民间性质民间借贷不同于金融机构的贷款,其借贷双方均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民间性质。

三、约束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1. 合同订立(1)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①借贷双方的基本信息;②借贷金额;③利率;④还款期限;⑤还款方式;⑥违约责任;⑦其他约定。

2. 利率规定(1)法定利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利率的规定。

目前,我国对民间借贷利率实行上限控制,上限为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四倍。

(2)浮动利率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浮动利率,但浮动利率不得超过法定利率上限。

3. 还款期限与方式(1)还款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4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还款方式民间借贷的还款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是一次性还款,也可以分期还款。

民间借贷入刑法律规定(3篇)

民间借贷入刑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古老的金融活动,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活动日益频繁,其在满足社会资金需求、促进民间投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民间借贷市场缺乏严格的法律监管,导致一些民间借贷纠纷频发,甚至引发犯罪行为。

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我国法律对民间借贷入刑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民间借贷入刑的背景、法律规定、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民间借贷入刑的背景1. 民间借贷纠纷频发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一方面,民间借贷市场的扩大为纠纷提供了更多空间;另一方面,部分借贷双方在借贷过程中存在恶意欺诈、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

2. 非法集资案件增多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一些不法分子打着“P2P”、“众筹”等旗号,以高收益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影响了社会稳定。

3. 需要加强法律监管为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维护金融秩序,我国法律对民间借贷入刑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通过法律手段打击非法借贷行为,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民间借贷入刑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民间借贷入刑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非法集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间借贷触犯的法律规定(3篇)

民间借贷触犯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社会融资方式,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领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甚至触犯了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民间借贷的定义、常见违法行为、触犯的法律规定以及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民间借贷的定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资金为标的物,以借贷为内容,自愿达成的协议。

民间借贷具有以下特点:1. 自愿性:借贷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2. 无担保性:民间借贷一般不涉及担保,借贷双方仅凭信用进行借贷。

3. 隐私性:民间借贷活动一般不涉及第三方,借贷双方之间具有较强隐私性。

4. 灵活性:民间借贷在资金需求、还款期限、利率等方面具有较强灵活性。

三、民间借贷常见违法行为1. 虚假借贷:借贷双方以虚假事实为依据,骗取对方财物。

2. 高利转贷: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诱使对方借贷,再以高息转贷给他人。

3. 强迫借贷:以暴力、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借贷。

4. 无效借贷:借贷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

5. 恶意逃废债:债务人明知自己无力偿还债务,却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

四、触犯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借贷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借贷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实施虚假借贷、高利转贷等违法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对于虚假借贷、高利转贷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诈骗罪。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滥用权利。

对于强迫借贷、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行为,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利率限制、诉讼时效等问题,对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民间借贷犯罪法律规定(3篇)

民间借贷犯罪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融资方式,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活跃,民间借贷领域也出现了一些犯罪现象。

为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围绕民间借贷犯罪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民间借贷犯罪概述(一)民间借贷的定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不通过金融机构,以货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物,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借贷行为。

(二)民间借贷犯罪的特点1. 隐蔽性:民间借贷往往在私下进行,不易被发现和监管。

2. 诱骗性:部分借贷双方利用借贷关系进行诈骗、侵占等犯罪活动。

3. 高风险性:民间借贷缺乏监管,容易引发纠纷和犯罪。

4. 地域性:民间借贷犯罪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三、民间借贷犯罪的法律规定(一)刑法相关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相关司法解释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设借贷关系,编造虚假理由,使用暴力、胁迫、欺诈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构成诈骗罪。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构成诈骗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构成侵占罪。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通知》规定:(1)依法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违法行为法院判决与法律责任的追究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违法行为法院判决与法律责任的追究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违法行为法院判决与法律责任的追究在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纠纷时有发生。

借贷双方因为一些原因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形成了一场信用纠纷。

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的判决和法律责任的追究成为了解决问题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探讨民间借贷纠纷中涉及的违法行为以及法院判决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一、借贷双方应遵循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的发生,往往伴随着一方或双方涉及违法行为。

在进行借贷活动时,借贷双方应遵循以下法律规定:1. 合同法规定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贷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应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重要条款,以避免后续发生纠纷。

2. 利率管理办法规定为了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机构制定了《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定价和浮动利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明确了借贷利率的合理范围,禁止利率过高或者其他不合理的利率安排。

3. 依法登记备案依法登记备案是借贷合同的重要环节,它的完成确保了借贷活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借贷合同及时登记备案,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二、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违法行为1. 高利贷行为中国法律规定,超过法定利率三倍的借贷行为属于高利贷,违法行为。

借贷双方应当明确借贷利率,避免出现一方利益受损的情况。

2. 暴力催收行为在借贷纠纷中,有些借款人因为无法按时偿还借款而被贷方采取暴力催收手段。

暴力催收行为严重侵犯了借款人的人身权益,违法的催收方式会导致纠纷的进一步扩大。

3. 虚假追债行为部分借贷纠纷中,贷方采取了虚假追债行为,通过伪造文件、假冒他人身份等手段进行威胁敲诈,致使借款人受到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

三、法院判决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应当通过法院进行解决。

法院在面对违法行为时将依法予以处理:1. 判决借款合同无效对于涉及高利贷等违法行为的借贷合同,法院有权作出判决,将该合同认定为无效。

这意味着双方不再需要依据该合同来进行债务履行,债权债务关系也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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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活动中的刑法问题与规制
作者:胡杰
来源:《人民论坛》2017年第04期
【摘要】民间借贷在我国具有较为悠久的历史,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持续而长久的影响。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的背景下,民间借贷行为日益普遍。

然而民间借贷得以发展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国家金融的宏观调控的力量,容易滋生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因此,势必要从民间借贷活动中发现问题,并进行合理的法律规制,才能营造良好的民间借贷环境。

【关键词】民间借贷刑法问题刑法规制【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了民间借贷,它属于一种民间自发形式的融资,它能够弥补一些正规金融机构存在的缺陷,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解决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问题。

在当前的民间借贷环境当中,存在一些资金需求者以及供应者为了谋取私利而违背法律,使得非法融资现象频发,给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乃至国家利益都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民间借贷活动的特征
参与主体和资金来源多样化。

现代生活当中,民间借贷具有融资便捷、参与人数较多等优势,从而形成了较为广泛的资金来源。

只要拥有资金,不管是企业、个体户,还是个人,都可以成为民间借贷服务的提供者。

正因为如此,民间借贷的参与主体和资金来源都呈现出多样化态势,其中涉及企业的资金收益积累、个体户的经营所得、居民个人的私人储蓄,以及银行借贷资金、来历并不明确的资金等。

在众多的资金来源当中,以企业的资金收益积累和大额的私人财产为主。

除此之外,还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出借者在市场中并没有顺利找到合适的投资产品,从而使得大量的资金汇聚到民间借贷活动中。

具有显著的地域性和隐蔽性。

一方面,我国民间借贷活动受到基本的道德制约,其分布与当地的文化认识、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居民的投资意识有着直接关系,因此民间借贷活动受到地域的影响呈现出块状特征。

另一方面,现如今的民间借贷活动仍然不能被称之为合法的融资方式,并没有得到法律认可,使得民间借贷只能在私下进行,因此我国的金融管理部门很难对其做到及时有效的监管,导致民间借贷活动在隐蔽处不断滋生。

借贷信用度基础的特殊性。

一直以来,资金问题一直是阻碍我国中小型企业发展的主要难题之一,他们很难获得正规金融机构的融资和贷款,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中小企业在银行的信用度较低或者是无信用度,导致从银行途径获取贷款非常困难。

而民间借贷则不需要担心信用度的问题,借贷的双方一般具有血缘、地缘以及商缘等关系,借贷双方往往都较为了解,对彼
此都具有一定的信任,从而达成了民间借贷。

一旦借贷中的其中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那么在一定地域范围内,该方则失去信用度,无法再次拥有借贷的机会。

因此受到地域性的基本道德约束,借贷双方一般很难撕毁约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借贷信用度。

民间借贷活动中的刑法问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合法经营性质判定不明确。

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并没有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进行明确的规定,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不管出于何种用途,都将会被认定为是犯罪行为。

例如,某中小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遭遇了资金困难,使之正常的经营活动难以维持,此时企业开始通过社会资金集聚来解决当前的资金短缺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并不应该再认为是犯罪行为。

但如果利用民间借贷进行集资诈骗、高利贷、非法经营等,则可以认定为犯罪行为。

因此当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合法经营行为的性质判定需要慎重考虑,不能纵容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否定,刑法中的判定标准应进一步考量。

对直接融资的相关刑法规制范围过于狭窄。

直接融资过程中货币可以直接借贷,正因为如此,直接融资成为我国刑法规制中的重要内容,使得直接借贷对于金融秩序的负面影响更大。

直接借贷活动可以不经过金融中介直接进行融资行为,在这一过程中国家很难对其中的交易途径、融资规模以及资金走向进行监控,换言之,将不利于国家对于直接融资乃至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

现阶段在我国民间借贷并未取得严格意义上的合法地位,在相关法律体系当中针对民间借贷的说明仍处于空白状态,从而导致国家无法对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实施保障。

有时很多投资人为了自身利益,甚至会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是非法行为追回资金,形成犯罪行为,导致民间借贷问题凸显。

对民间借贷没有建立均衡有序的刑罚梯度。

根据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势必要与其罪责相适应的情况下使用,才能保证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因此势必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刑罚体系,保证罪责刑相适应。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没有建立均衡有序的刑罚梯度,要想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并不容易。

以非法的民间借贷活动为例,如果判决的罪名不同,则其量刑也不同。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例,它有3年、3年到10年两个量刑幅度,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缺只有一个最高为5年的量刑。

按照司法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额超过20万时即被判定为犯罪行为,但是如果发行债券则需要超过50万才能被判定为犯罪行为。

那么如果融资30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形式就构成了犯罪,而以擅自发行债券的形式则无法构成犯罪,从而能够躲过刑法的制裁。

民间借贷活动中的刑法规制建议
明确民间借贷与非法融资活动的界定。

由于我国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使得民间借贷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并没有在法律中被明确地规制。

以至于很多非法融资借着民间借贷的幌子实施犯罪,而我国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并不到位,导致民间借贷问题频发。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民间借贷与非法融资行为类似,司法机关在定罪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偏差,从而出现了同案不同罪的情
况。

因此应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针对民间借贷和非法融资活动进行明确的界定,使得民间借贷行为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

近年来我国在金融领域上不断尝试改革,使得民间借贷能够被纳入监管体系。

在2010年《贷款通则》修订版发布后,明确指出要引导民间借贷走向正确的发展道路,从该角度而言,国家已经认可了民间借贷的合法性。

基于此应尽快完善民间借贷方面的法律法规,让以后对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处理有法可依。

坚持刑法的谦抑性,严格遏制犯罪势头。

在实际利用刑法处理案件时应以刑法的谦抑性为指导,合理确定处理案件范围和判刑程度,尽可能避免出现量刑过重的情况。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当中,刑法是处罚措施最为严厉的法律,具有显著的限制性和最后性,因此在使用刑法的过程应考虑与其他法律手段相结合。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国家对民间借贷的态度逐步缓和,民间借贷数量不断增加,可以预计的是,它所带来的集资诈骗、高利贷等犯罪行为增多,其犯罪手段也更加隐蔽。

所以,相关侦查部门应组织和加强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打击,以高压打击的态势,重点针对涉案金额较大、人数较多的案件进行主动打击。

针对集资诈骗的多发地加强整治,严格遏制犯罪势头,尽可能地降低人民的损失,从而也为民间借贷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合理设置民间借贷涉罪后的量刑梯度。

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不同的涉罪行为,在实际量刑方面都有着一定的不同。

其中,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都属于融资行为,由于融资手段的差异,导致其量刑存在一些差别。

应按照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合理的量刑梯度,对非法经营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罚适当降低,使之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量刑范围相近,也可以选择将量刑的梯度降低,从而保证涉罪后的民间借贷在量刑过程中能够真正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作者单位: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
【注:本文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大型群众自发聚集活动安全管理研究”(项目编号:15SKG211)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王域广、刘美辰:《民间借贷的刑法规制研究》,《法治博览》,2016年第7期。

责编/宋睿宸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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