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地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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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工作管理规定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恒源煤电公司文件
恒源煤电通【2010】 5 号签发人:吴玉华
关于印发《地测防治水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矿:
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基础工作,贯穿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整个环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年第28号《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安监总煤矿[2006]98号《关于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树立公司“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治水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地测防治水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地测防治水工作在煤矿生产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杜绝重大地质、测量及水害事故发生,确保矿区煤炭生产建设跨越式发展。特此修订了《地测防治水工作管理规定》,本规定自2010年元月1日起执行,原公司下发的有关地测防治水工作管理规定自行废止。
地测防治水工作管理规定
编审人员
主编:吴玉华
编制人员:段中稳(第一、三编)李学富(第二编)胡奎(第五编)吴素珍(第六、九编)
洪荒(第四编、第七编)
目录
第一编总则 (6)
第一章地测防治水管理工作一般规定 (6)
第二章组织机构 (7)
第三章管理制度 (8)
第四章科学技术研究 (9)
第二编矿井地质工作管理规定 (10)
第一章总则 (10)
第二章矿井地质观测描述 (11)
第三章矿井水文地质观测描述 (15)
第一节矿井地质资料编录 (18)
第二节矿井地质资料综合分析 (20)
第五章矿井生产阶段的地质工作 (25)
第一节生产地质的基本要求 (26)
第二节采区掘进的地质工作 (26)
第三节工作面掘进的地质工作 (29)
第四节工作面回采的地质工作 (31)
第五节地质、水文地质预报 (32)
第六节阶段性地质工作总结 (34)
第七节矿井水平延深的地质工作 (37)
第八节矿井收尾的地质工作 (38)
第三编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规定 (39)
第四编矿井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43)
第一章总则 (43)
第二章地面防治水 (46)
第三章井下防治水 (46)
第一节松散层水防治 (46)
第二节煤层顶底板砂岩(岩浆岩)裂隙水的防治 (48)
第三节煤层底板灰岩水的防治 (48)
第四节导水岩溶陷落柱水的防治 (51)
第五节含导水断层水的防治 (51)
第六节老空积水的防治 (52)
第七节导水钻孔水的防治 (53)
第八节井下防探水 (53)
第九节疏放降压与注浆堵水 (55)
第四章矿界煤柱和防水煤柱 (56)
第五章矿井排水系统 (56)
第六章新井和矿井水平延深防治水 (56)
第一节新井井筒防治水 (56)
第二节新井井底车场及主要大巷防治水 (57)
第三节新井首采区、面防治水 (58)
第四节矿井水平延深防治水 (58)
第七章审批制度 (58)
第八章奖惩制度 (59)
第九章矿井防治水基本资料和图纸建档制度 (59)
第十章附则 (61)
第五编矿山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62)
第一章基本任务 (62)
第二章生产管理 (62)
第三章业务保安规定 (65)
第六编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68)
第一章资源储量技术管理规定 (68)
第二章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69)
第七编矿井测量及物探仪器管理规定 (76)
第一章矿井测量仪器管理规定 (76)
第二章矿井精密测量仪器管理规定 (76)
第二章矿井物探仪器管理规定 (77)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地测防治水管理工作一般规定
第一条地质测量和防治水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也是煤矿生产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煤矿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煤矿地质测量和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其“尖兵”和“眼睛”的作用,杜绝重大地测和水害事故,保证矿区生产建设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矿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水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在人力、物力、资金方面给予保证;公司、矿技术负责人全面组织与安排防治水工作。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矿要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防治水领导小组;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防治水日常工作,定期分析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防治水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其它领导和各有关部门领导都必须把地质测量和防治水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经常指导、监督检查,使地质测量和防治水工作能正常进行。
第三条地质测量和防治水工作必须坚持为安全与生产服务的原则,积极主动地了解生产情况,结合煤矿各阶段的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生产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地质测量和防治水工作必须有计划的进行,并根据煤矿当前生产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为煤矿提供技术保障。
第四条地质测量和防治水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根据煤矿生产建设阶段的需要,提供有关地质测量和水文地质资料,为煤矿正常安全生产当好参谋。
二、及时预测预报和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地质和水文地质问题,测设井巷施
工的位臵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要求正确进行。
三、按照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及时整理、分析和填绘各种地测资料、图纸、台帐及表格。
四、在本区内寻找、扩大煤炭资源/储量,增加可采储量,延长矿井寿命;提高资源/储量类别和可靠程度,保证矿井建设和改扩建有可靠的基础资料;对煤炭资源/储量的合理开采和井巷施工进行业务监督。
五、加强对老区及边角块段的资源/储量赋存的分析研究,提出残、复采的可行性研究建议,提高资源/储理回收率。
六、做好瓦斯地质的预测预报工作,按照要求及时修编瓦斯地质图。
七、依法争取和办理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及时做好各种许可证的变更、延续、年审等工作,并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八、做好矿区与煤系共、伴生的高岭土、煤层气、天然焦、矿泉水等其它有益矿产资源的地质工作,为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奠定基础。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地质测量和防治水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具有施工生产和技术管理的双重职能。为加强对地测工作的管理和正常的业务指导、监督、服务,公司和各矿都应设臵相应的地测机构。
第六条公司、各矿等要选派年富力强的专业人员担任地测部门的领导工作。各矿根据地质及水文地质的复杂程度,配备相应的地测专业副总工程师,作为总工程师的助手主管地测工作。
第七条公司着力培养自身的专业化钻探及物探队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应保证有专门的钻探队伍,负责井下地质及水文地质工程的施工,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