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店合伙协议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店合

作协议书

合伙图文店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图文刻章店(以下简称图文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

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企业的名称:市中区艺海印章刻制中心。

第四条:企业经营场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48号

第五条法人:邵邦海

第六条: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设备、以及管理优势,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扩大经营,分享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起,至 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止,共______ 年到期若双方仍需合伙经营,进行协议续签。

第八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期限;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____ 以 _____________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_____ 元,占出资总额比例________________ 。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__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_____ 元,占出资总额比例 _______________ 。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以前交齐。

第九:合伙图文店使用房屋来源及责任承担:

合伙图文店使用的房屋由合伙人徐宝春方提供,提供方式为租赁形式,租赁

期以合伙图文店合作期限为准,房屋租赁费为25000.00元/年;在经营期内甲方必须保证房屋的安全使用(有下列情况除外:1遇政府拆迁占用2、所使用房屋因不可抗力

无法继续使用等。),并保障水电供给;若由水电原因导致的经济及其他损失,由房屋提供方承担。

第十条:企业法人:

经过甲乙双方商定,为了便于生产运营,现决定由邵邦海为企业法人代表,负

责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法律手续,并全权负责图文店所有事宜。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办法;

1、图文店财务:由甲乙双方共同指定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每天的现金流、支票等,所有款项均存入图文店专用账户;财务支出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同方可生效。

2、利润分配:双方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股份同等比例承担。

4、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5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合伙人双方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二条:退伙、出资转让;

1、合伙人退伙需由合伙人自愿提出,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任何另一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合伙人退伙

2、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自愿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三条:合伙图文店负责人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邵邦海为合伙图文店负责人,其期限为:

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 日止,共 _____ 年。

第十四条: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监督,无论出资多少,双方都有监督权。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自愿退伙的权利。

4、为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了利益应归合伙企业所有,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图文店做单方处置,如抵押、出租、转让、变卖等行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如果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合伙的终止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撤销。

第十七条: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合伙双方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

4、合伙财产在支付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5、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第二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约定内容双方应全面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承

应向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伙期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讨论补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