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银行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管理办法(暂行)修订稿
(信用管理)银行版信用报告使用说明书.
(信用管理)银行版信用报告使用说明书2011银行版信用报告使用说明书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12年7月目录第一章2011银行版信用报告概述................................................... - 1 -第二章2011银行版信用报告数据项说明 ...................................... - 3 -一、报告头.......................................................................................... - 3 -(一)报告编号、查询请求时间和报告时间...................................... - 3 -(二)查询信息........................................................................................ - 3 -二、个人基本信息............................................................................. - 4 -(一)身份信息........................................................................................ - 4 -(二)配偶信息........................................................................................ - 5 -(三)居住信息........................................................................................ - 6 -(四)职业信息........................................................................................ - 7 -三、信息概要 ..................................................................................... - 8 -(一)信用提示 ...................................................................................... - 8 -(二)逾期及违约信息概要................................................................ - 12 -(三)授信及负债信息概要................................................................ - 16 -四、信贷交易信息明细................................................................... - 19 -(一)资产处置信息............................................................................ - 19 -(二)保证人代偿信息........................................................................ - 20 -(四)贷记卡信息 ................................................................................ - 45 -(五)准贷记卡信息............................................................................ - 51 -(六)担保信息..................................................................................... - 57 -五、公共信息明细........................................................................... - 58 -(一)欠税记录..................................................................................... - 59 -(二)法院民事判决和强制执行记录............................................... - 59 -(三)行政处罚记录............................................................................ - 60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 - 61 -(五)养老保险记录............................................................................ - 62 -(六)低保救助记录............................................................................ - 63 -(七)执业资格记录............................................................................ - 64 -(八)行政奖励记录............................................................................ - 64 -(九)车辆交易和抵押记录................................................................ - 65 -(十)电信缴费记录............................................................................ - 65 -六、声明信息 ................................................................................... - 66 -七、查询记录 ................................................................................... - 66 -(一)查询记录汇总............................................................................ - 66 -(二)信贷审批查询记录信息明细................................................... - 67 -第一章2011银行版信用报告概述现有2004银行版(即银行标准版)信用报告存在结构层次不分明、版式不清晰简洁、内容不完善、没有考虑信用信息的生命周期等问题。
甘肃银行手续费标准
甘肃银行手续费标准甘肃银行手续费标准是指甘肃银行对客户在办理各类银行业务时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费、存取款手续费、跨行转账手续费、贷款利息、信用卡年费等。
了解并掌握甘肃银行手续费标准,对客户合理规划自己的财务支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账户管理费是指甘肃银行对客户账户进行管理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甘肃银行的规定,普通储蓄账户的管理费用为每年30元,而金卡账户的管理费用则为每年50元。
此外,甘肃银行还对部分特殊账户(如定期存款账户、基金账户等)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咨询银行柜台或官方网站。
其次,存取款手续费是指客户在银行进行存取款操作时所产生的费用。
甘肃银行对不同类型的存取款业务收取不同的手续费,一般而言,同行存款免收手续费,跨行存款按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取款则按一定金额或比例收取手续费。
客户办理存取款业务时,可向银行工作人员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
再次,跨行转账手续费是指客户在甘肃银行向其他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操作时所需支付的费用。
根据甘肃银行的规定,跨行转账手续费一般为每笔2元至5元不等,具体费用标准可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而定。
客户在进行跨行转账时,需注意核对转账费用,以免产生额外的支出。
此外,贷款利息是指客户在向甘肃银行申请贷款时所需支付的利息费用。
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一般由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因素决定。
客户在申请贷款前,可向银行咨询相关的贷款利息计算方法,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还款压力。
最后,信用卡年费是指客户在甘肃银行持有信用卡时所需支付的年费。
根据甘肃银行的规定,不同类型的信用卡对应的年费标准有所不同,普通信用卡的年费一般在100元至200元不等,金卡、白金卡等高端信用卡的年费则相对较高。
客户在申请信用卡时,需仔细核对年费标准,并根据自身的消费需求和还款能力进行选择。
总之,了解甘肃银行手续费标准,对客户合理规划财务支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客户在办理各类银行业务时,应注意核对相关的费用标准,避免因费用支出不清晰而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管理方案优化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管理方案优化三、甘肃省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甘肃省农村信用社通过7年的实践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从历年经营情况看,现有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对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资产业务的发展和信用风险的有效管理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但随着内外部经营情况的变化,原有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出现了一些问题,已经幵始不能完全适应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本章首先介绍了甘肃省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管理目前现状,其次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再次对其进行原因分析,最后强调了甘肃农信优化信用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一)甘肃省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管理现状1、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基本情况(1)简介农村信用社是甘肃省历史最为悠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从1952年第一家农村信用社——皋兰县石洞信用社诞生到现在已走过了60年的历程。
2003年6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 号),决定加快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2004年9月,甘肃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
经过积极筹备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于2005年9月16円创立,11月22 FI JH式挂牌幵业。
省联社成立近7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JH确领导下,在甘肃银监局和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的科学监管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始终坚持审慎经营的理念,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快发展为主体,以提高效益为中心,全面实施“1235”战略,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实现了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截止2012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共有法人机构88家,其中县级农村合作银行18家、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社69家、结算服务中心1家,营业网点2246个,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数的50%。
甘肃省利用国外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甘政办发[2004]47号
甘肃省利用国外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甘肃省利用国外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甘政办发(2004)47号2004年4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关于国外贷款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甘肃省国外贷款管理委员会章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项目。
第三条需要财政部门提供配套资金的国外赠款和援助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国外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及国外投资银行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
国外贷款项目(以下简称贷款项目)是指利用和准备利用国外贷款的地方项目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多省(区)联合项目。
第五条国外贷款是我国政府的主权外债,贷款资金的借入与使用以国家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的信誉为基础,贷款管理以项目效益和债务管理为中心,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借、用、还”相统一。
第六条国外贷款机构包括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机构、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及国外投资银行等。
转贷银行是指从事国外贷款转贷业务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项目单位是指具体执行和实施贷款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办公室或企业法人。
第二章贷款的管理机构第七条甘肃省国外贷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外贷委)在省政府领导下,统一管理全省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并在省财政厅设省外贷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外贷办)。
省外贷办主任由省财政厅主管副厅长兼任,具体负责省外贷委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省外贷委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合作、高效运作、统一对外”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政府外债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
征信人员考试:征信的基本概念和理论题库一
征信人员考试:征信的基本概念和理论题库一1、多选个人的信贷信息主要包括()。
A.担保情况B.还款情况C.借款金额(江南博哥)D.使用信用卡的情况答案:A, B, C, D2、单选在过去获得的信用交易以及在信用交易中正常履约的信息指的是()。
A、正面信息B、评分信息C、负面信息D、基本信息答案:A3、多选信息技术发展对征信的主要影响有()。
A、信息征集对象发生了变化B、信息采集更有效率C、信息服务水平实现了飞跃D、信息价值被充分利用答案:B, C, D4、问答题“征信服务可由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提供。
”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答案: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征信有私营征信,也有公共征信,公共征信一般都由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来提供。
5、单选美国知名的三大个人征信机构是()。
A.安达信、益百利、环联B.益百利、施乐、艾奎法克斯C.施乐、环联、艾奎法克斯D.益百利、环联、艾奎法克斯答案:D6、多选建立个人征信系统的目的是()。
A、提高金融部门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B、促进个人消费信贷健康发展;C、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服务;D、帮助个人积累信誉财富、方便个人信用活动。
答案:A, B, C, D7、单选征信就是()为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报告的一种活动。
A、金融机构B、担保公司C、当地政府D、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答案:D8、问答题有人把个人信用报告称作“经济身份证”,您认为他的这种理解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这种理解是正确的。
因为从征信发达国家情况看,个人信用报告的应用已经非常广泛,包括贷款买房、申请信用卡、买保险、租房、找工作、享受政府福利等。
如果没有个人信用报告,几乎是什么事都办不成的。
所以把它理解为“经济身份证”比较形象。
9、问答题征信的主要作用有哪些?答案:一是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交易规模的扩大;二是服务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三是服务于其他政府部门,提升执法效能;四是促进提高社会信用意识,维护社会稳定。
甘肃银行对公信贷业务流程框架
甘肃银行对公信贷业务流程框架一、前期准备阶段1. 确定信贷政策和流程:银行首先会确定信贷政策和流程,包括信贷审批的各项规定、审批流程、审批条件等,确保对公信贷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2. 客户准入标准:银行会制定客户准入标准,包括客户身份核查、资信调查、财务状况评估等,以确保对公客户的合法性和信用等级。
3. 业务咨询与沟通:银行与客户进行业务咨询和沟通,了解客户的资金需求、用途等情况,初步确定信贷产品和额度。
二、申请阶段1. 提交申请资料:客户向银行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报表、资产证明、申请表等。
2. 风险评估:银行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包括信用评级、财务分析、担保能力评估等,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和风险水平。
3. 信贷额度确定:根据客户的风险评估结果和资金需求,银行确定客户的信贷额度和条件。
三、审批阶段1. 提交审批材料:银行向上级部门提交客户的信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企业信息、财务报表等。
2. 内部审批:银行内部进行信贷审批,包括信贷风险评估、额度确定、审批材料审核等,确保审批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 外部审核:银行可能会邀请外部机构对客户进行信贷审核,包括第三方风险评估、监管机构审查等,进一步确保信贷业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签约阶段1. 签订合同:银行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款方式、利率等,确保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2. 放款:银行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将贷款款项划入客户的账户,完成信贷业务的放款手续。
五、管理与监督阶段1. 还款管理:银行会建立健全的信贷管理体系,包括还款提醒、逾期催收、风险控制等措施,确保客户按时、足额还款。
2. 监督审计:银行会对信贷业务进行定期的监督审计,包括贷款利用情况、账务核对、风险评估等,确保信贷业务的正常运作和合规性。
以上是甘肃银行对公信贷业务流程框架的主要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贷款核销调查报告
贷款核销调查报告目录一、内容概述 (2)1.1 背景介绍 (2)1.2 核销贷款的重要性 (3)1.3 调查报告的目的和意义 (4)二、贷款核销概述 (5)2.1 贷款核销的定义 (7)2.2 贷款核销的原因及类型 (7)2.3 贷款核销的流程 (8)三、调查方法与过程 (9)3.1 调查前的准备工作 (10)3.2 问卷设计 (12)3.3 实地调查 (12)3.4 数据分析 (13)四、贷款核销的具体案例分析 (14)4.1 案例一 (16)4.2 案例二 (16)4.3 案例三 (17)五、贷款核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9)5.1 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19)5.2 信贷人员素质不高 (21)5.3 信息不对称 (22)5.4 法律法规不完善 (23)六、贷款核销的建议与对策 (24)6.1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5)6.2 提高信贷人员素质 (26)6.3 加强信息沟通与合作 (27)6.4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28)七、结论 (29)7.1 调查总结 (30)7.2 建议总结 (31)一、内容概述贷款基本情况介绍:概述贷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借款人信息、担保情况等。
贷款使用及还款情况分析:分析贷款的使用状况,包括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借款人还款记录等,并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
风险控制措施分析:对贷款过程中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评估,包括担保措施、风险控制政策等,以判断其是否有效防范风险。
核销原因及依据:阐述贷款核销的原因,包括无法收回的可能性、贷款违约情况等,并说明核销的依据,如相关政策法规等。
未来风险防范策略: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防范策略和建议,以保障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本次调查报告旨在通过全面分析,为决策者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确保贷款核销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1 背景介绍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竞争的加剧,贷款业务已成为银行和金融机构的重要利润来源之一。
《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关于同意查询和报送信用信息的函》
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
甘肃银行支行:一、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含本人因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不良信息)。
二、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涉及本人的业务时,有权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打印、保存本人的信用信息,并用于下述用途:(一)审核本人贷款、贷记卡(信用卡)、准贷记卡申请;(二)审核本人作为提出贷款申请或特约商户申请的个人、组织或机构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担保人、企业经营者、实际控制人;(三)对已向本人或本人担任法人、出资人、担保人、企业经营者、实际控制人的个人、机构或组织发放的贷款、贷记卡(信用卡)、准贷记卡进行贷后风险管理及异议信息处理;(四)向本人提供的其他贵行合法经营范围内的业务。
三、如果贵行超出本授权书范围进行数据报送和查询使用,则贵行应承担与此有关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人业务结清之日止(与异议处理相关的查询授权有效期为异议申请日至异议信息处理完毕)。
四、若本人在贵行业务未获批准办理,本授权书及本人信用报告等资料无须退回本人。
五、本授权书内容与相关业务的合同条款不一致的,无论相关合同在本授权书之前或之后签署,均应以本授权书的内容为准,但相关合同条款明确约定是针对本授权书内容所做修订的除外。
本人声明: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
贵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
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授权、承诺和声明。
本人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签署日期:年月日(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完整填写空白项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贷款卡办理及年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贷款卡办理及年审有关事项的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贷款卡办理及年审有关事项的公告为了方便广大企事业单位办理贷款卡和参加贷款卡年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兰州辖区启用贷款卡电子版申请表,同时继续实行贷款卡滚动年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贷款卡新办与变更从2012年1月1日起企事业单位新办、变更贷款卡不再申领纸质《贷款卡申请表》,新办或变更贷款卡时请登录互联网“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http://)的“办事指南”栏目,下载“贷款卡信息录入软件”,按照“贷款卡信息录入软件”操作说明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打印,连同贷款卡办理所需提供的资料一并提交办卡机关。
二、贷款卡年审贷款卡年审仍实行滚动年审的方式,凡在兰州地区领取贷款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在贷款卡发卡机关为其核发的《准予贷款卡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或《准予贷款卡行政许可变更通知书》、《准予贷款卡行政许可延续有效期决定书》核定的一年有效期到期前申请办理贷款卡年审。
参加年审的企事业单位不再申领纸质《贷款卡年审表》,参加贷款卡年审时请登录互联网“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http://)“办事指南”栏目,下载“贷款卡信息录入软件”,按照“贷款卡信息录入软件”操作说明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打印,连同贷款卡年审所需提供的资料一并提交办卡机关。
三、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兰州辖区贷款卡新办及年审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永登县支行、红古支行。
原在中国人民银行榆中县支行、皋兰县支行申领的贷款卡,在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年审。
人民银行考试题库专业考试制度明细表
信贷业务基础知识培训
信贷业务七大要素
业务对象(贷款对象)
金额;
期限;
贷款方式;
利率;
用途;
还款方式;
第一部分基本概念
第一部分基本概念
(一)业务的对象 1、公司客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金融同业、其他经济组织; 2、个人客户,包括经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及具有中国国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申请信贷业务的客户,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及信用社信贷政策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金额 银行向客户提供单笔信贷业务或额度授信及额度使用的具体数额。贷款金额要根据借款人的承贷能力、担保条件、贷款用途等综合考虑。 (三)期限 分为短期、中期、长期,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的一般不超过30年。 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银行信贷政策等规章制度的原则下,由银行与客户协商确定。
利率
第一部分基本概念
贷款用途
1
2
《个贷办法》明确规定,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个人在提出贷款申请时,应当有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同时,贷款人应就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进行尽职调查,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3
不同的信贷业务有不同的用途,尤其关注用途是否真实、合法,贷款用途是否在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是否属于国家严禁或限制的项目,贷款不能流入股票、期货市场及不能进行权益性投资,挪用资金是一种危险的信号。
第一部分基本概念
01
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
02
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03
担保是保证借款人还款或履行责任的第二还款来源。
贷款方式
第一部分基本概念
一次性归还方式指按合同约定的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一般用于短期周转性贷款;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篇)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先进的金融业务与消费者专业知识能力欠缺形成的不对称,产生了各类金融风险,从而损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金融消费者权益及其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推动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时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们要警示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远离金融风险。
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日,人们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人们的消费需求随之不断增强,例如:银行卡以方便、快捷的特点以及减少假钞、消费信贷、理财等功能于一体的便利产品,而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支付结算工具。
近年来,银行卡已成为我国个人使用最为频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但银行卡在给消费者带来便捷的同时,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发展的今天,银行卡的交易结算系统也随之变得更加高效、快捷,从而使银行卡业务的风险控制领域远远超出了传统的银行柜面的管理范畴,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给银行卡防欺诈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难度。
随着银行卡业务的拓展以及支付手段的增多,不法分子利用发卡、收单和通信等部门的管理漏洞以及持卡人的疏忽,以“繁杂多变,深度掩盖,无孔不入,横联纵合”的犯罪手段,盗取持卡人银行卡内资金从而导致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对于我们商业银行更应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所在,首先,必须承担保护持卡人隐私的义务,保证持卡人非公开的个人信息安全与____;在向第三方披露持卡人的任何非公开的个人信息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银行卡消费者并经其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私自将银行卡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出售给第三方;同时要提高银行卡的安全性,实现银行卡从磁条卡向智能ic卡的转换,增加银行卡读写保护和数据加密保护功能,从技术上彻底解决伪卡欺诈问题;其次,要提高持卡人安全用卡意识,商业银行应加大安全用卡宣传力度,多渠道向持卡人提示银行卡伪卡案件风险点,积极引导持卡人安全用卡,强化持卡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帮助持卡人树立正确的个人信息使用观念。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甘肃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城镇职工居民住房消费,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2号)、《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甘肃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甘房改办发[2000]0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属及中央在兰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发放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贷款。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由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称受委托银行)办理。
省中心应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须接受省中心的监督管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省中心承担。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涉及国家住房及利率政策的各项规定,随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做相应的调整。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五条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普通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六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为正常状态;1.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2.转入省中心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并正常缴存1 个月(含)以上,原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借款人在外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1个月,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模版
xx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暂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贷款条件和用途 (7)第三章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9)第四章贷款担保、保险与公证 (21)第五章贷款的申请、审查与审批 (28)第六章贷款的发放、使用与偿还 (32)第七章贷后管理………………………………………………………………35第八章尽责要求………………………………………………………………36第九章附则……………………………………………………………………3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日益多元化的个人经营性融资需求,推动全行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同时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经营管理和工作尽职要求,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xx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和《xx银行个人信贷业务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特对原《xx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规定》(试行)(甘银办发〔2012〕246号)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第二条个人经营性贷款是指向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贷款。
按照贷款期限不同,贷款可分为1年以内(含)的短期个人经营性贷款,以及1年以上5年以下(含)的中期个人经营性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经办行为经总行授权经营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定义(一)实际控制人:指非公司股东,但基于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合理因素,能够实际支配企业单位经营行为的自然人。
(二)法定代表人: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的自然人。
(三)合伙人: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合伙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甘肃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发展存在...
甘肃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发展存在...第一篇:甘肃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_甘肃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范文模版]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小微企业经济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在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等多个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对小微企业经济的发展问题日益重视,尤其是在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上,中央政府以及金融监管机构连续出台了多项政策给予小微企业信贷方面的支持。
在此基础上,甘肃银行把握机会,大力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实现了市场竞争力的扩张,但是其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结合甘肃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结合甘肃银行资源情况提出解决建议,旨在提高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发展水平,为银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信贷业务风险;商业银行一、甘肃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发展现状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的企业及个人客户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资金支持,客户往往希望贷款成本能低一些,同时贷款金额能高一些,甘肃银行针对市场上客户的需求,推出小微企业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前提是借款人或借款企业拥有产权明晰的自有或第三方所有的住宅、门市、厂房等不动产,借款人或借款企业将以上不动产作为抵押物,获得贷款资金。
甘肃银行推出的小微企业抵押贷款与传统的抵押贷款最大不同在于非足额贷款,传统抵押贷款一般都是足额抵押贷款,也就是抵押住宅获取的贷款金额不能超过住宅评估金额的百分之七十,抵押门市获取的贷款金额不超过门市评估金额的百分之六十,抵押厂房获取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厂房评估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甘肃银行推出的小微企业抵押贷款,可以按照评估金额进行百分之百的放款,这极大的满足了急需资金的小微企业的欢迎。
甘肃银行针对大型企业开发了流量贷款,流量贷款的对象是大品牌的产品经销商或产品供应商。
流量贷款首先是要调查申请贷款企业的进出货流量记录,流量记录要求长期稳定,如流量记录波动太大,则需要进行风险分析,一般来说,越是大品牌的产品经销商或产品供应商,其流量记录越容易符合银行审查要求。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规程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规程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农村信用社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异议处理工作,提高客户异议处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个人征信客户异议,是指个人客户对其本人信用报告中展示的由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提供的信息提出不同意见,并向农村信用社或人行征信中心提出信息修改的申请。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是指农村信用社根据人行转发外部协查或客户直接申请,对客户信用报告中的异议信息进行外部协查或内部核查,并根据协查或核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的全过程。
第四条个人征信管理平台异议处理子系统(以下称异议处理子系统)是农村信用社客户异议事项处理和信息流转平台,各行社的征信异议处理统一由省联社负责修改或删除并通过异议处理子系统进行相关流程操作。
第五条个人征信客户异议处理工作是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社会形象,各行社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在客观事实基础上,及时受理客户异议申请。
第六条本规程适用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范围内个人贷款和基本信息的异议处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和岗位设置第七条省联社部门职责(一)市场发展部负责牵头各行社个人客户异议处理工作。
负责制定异议处理有关制度;牵头个人征信客户异议处理相关系统建设、优化、应用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解答各行社异议处理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负责处理反馈相关生产事件、生产问题和数据变更请求,协助做好异议核查所需生产数据查询,并完成因程序问题导致出错或相关系统前台难以处理的各类出错信息更正。
负责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异议处理工作检查、考评和宣传培训;指导更正个人贷款系统中的相关出错信息;负责与人行沟通协调,反映异议处理工作中的问题。
ⅹⅹ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指引(暂行)
ⅩⅩ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指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ⅩⅩ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水平,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维护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安全,保护客户个人合法权益,提升银行业社会形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或通过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付系统以及其他系统获取、加工和保存的以下个人信息:( 一) 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姓名、性别、国籍、民族、身份证件种类号码及有效期限、职业、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家庭状况、住所或工作单位地址及照片等;( 二) 个人财产信息,包括个人收入状况、拥有的不动产状况、拥有的车辆状况、纳税额、公积金缴存金额等;( 三) 个人账户信息,包括账号、账户开立时间、开户行、账户余额、账户交易情况等;( 四) 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信用卡还款情况、贷款偿还情况以及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 五)个人金融交易信息,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付结算、理财、保险箱等中间业务过程中获取、保存、留存的个人信息和客户在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发生业务关系时产生的个人信息等;( 六) 衍生信息,包括个人消费习惯、投资意愿等对原始信息进行处理、分析所形成的反映特定个人某些情况的信息;( 七) 开展业务过程中获取、保存、形成的其他个人信息。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金融监管部门政策规定,遵循目的明确、公开透明、安全保障、知情同意、责任落实等基本原则,依法收集、加工、使用、存储、传输个人金融信息。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区分一般个人金融信息和敏感个人金融信息,实行分类区别保护。
2024年消费贷款信用担保协议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消费贷款信用担保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2 贷款金额1.3 贷款期限1.4 信用担保1.5 担保责任第二条:贷款申请与审批2.1 贷款申请2.2 审批流程2.3 贷款发放第三条:信用担保责任3.1 担保人的责任3.2 担保范围3.3 担保期限第四条:贷款的还款责任4.1 还款主体4.2 还款方式4.3 还款期限4.4 逾期还款的处理第五条:担保权的实现5.1 违约情况5.2 担保物权的实现5.3 担保人权益的保护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6.1 合同变更6.2 合同终止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7.2 担保人的违约责任7.3 贷款机构的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法律途径第九条:适用法律9.1 合同的签订、效力及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义务10.2 例外情况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11.1 通知方式11.2 送达地址第十二条:合同的附件12.1 附件清单12.2 附件的有效性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双方的其他约定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14.1 合同的签署14.2 合同的生效时间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2 贷款金额贷款机构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大写:[具体金额]元整)。
1.3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具体期限]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1.4 信用担保担保人同意为借款人的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1.5 担保责任担保人对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条:贷款申请与审批2.1 贷款申请借款人应向贷款机构提交完整的贷款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
2.2 审批流程贷款机构应在收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材料后[具体期限]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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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银行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总行客户战略发展要求,立足中端客户、争取高端客户,为客户提供更为便利的融资服务,丰富我行个人信贷业务品种,贯彻国家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2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对个人信用贷款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业务(以下简称“个人信用贷款”)是指向符合我行有关条件的自然人给予一定的贷款额度,在贷款额度的期限和可用额度内,向我行申请发放具有明确消费用途的个人贷款,借款人无需提供房产等有价的贷款担保业务。
第三条个人信用贷款适用范围指针对我行个人优质客户(见附件1)推出的个人贷款业务品种,必须严格控制借款人的准入条件和贷款额度。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准入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即借款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贷款所在地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贷款对象为我行优质客户(一)优质客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满25周岁至60周岁,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具有稳定的职业、具有良好的从业记录,以及家庭基础。
3.拥有自有房产,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原则上负债的月供额应不超过借款人每月常规性收入的50%。
4.申请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
5.当前无不利的相关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责任。
6.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资信记录和行为记录。
7.原则上为与我行有代发工资业务合作的客户。
(二)优质客户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客户工作单位原则应属于《甘肃银行个人优质客户明细表》(见附1)所列范围。
甘肃银行优质企业客户是指客户所在优质企业应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经营3年以上且目前处于赢利状况,企业自身、企业法人过往信誉和职业道德良好,或与我行有一定额度的授信业务,为我行的战略合作单位。
2.客户职务、职级和职称原则应达到《甘肃银行个人优质客户明细表》(附1)所列标准。
3.客户信用记录低于二级(含),具体要求按照《甘肃银行个人信贷业务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4.客户必须有稳定的职业,申请人清晰可辨认的月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原则上对于可结合个人家庭均收入具体情况予以认定;我行代发工资单位客户,个人月代发工资金额2000元以上,家庭月收入合计5000元。
清晰可辨认的月收入是指客户可提供银行代发工资对账单和机关、正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并经我行业务经办人员进行核实,确认其收入属实。
第三章贷款币种、额度和期限第六条贷款币种:人民币贷款。
第七条贷款限额:个人消费信用贷款额度原则上起点金额为人民币5 万元(含),最高贷款额度应按照当年总行对业务授权书对单户贷款总额、单品种贷款限额、单品种贷款审批权限及转授权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借款金额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工作稳定程度、资信情况及其还款能力综合确定。
第八条贷款期限:贷款人应根据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的用途和借款人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上贷款期限应为1年、最长不超过3 年(含);对于个别优质客户,经过批准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5 年(含)。
第四章个人信用额度确定标准第九条信用额度根据对客户的职业、年龄、收入、资产状况等情况综合评分、评级确定,不同评分、评级给予不同的贷款额度(见附2)。
具体:AAA 级: 85 - 95分AA 级: 75 - 85分A 级: 65 - 75分BBB 级: 55 - 65分客户各项得分均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支持,如身份证、结婚证、工作单位证明、银行对账单、存款单、房产证等;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计入客户汇总得分。
第十条贷款额度仅限于客户本人办理贷款,如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原则上需同时扣减本人的贷款额度。
经办行在获知客户为他人担保时,原则上应联系客户或通过系统相应降低客户信用贷款额度。
(一)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的执行利率原则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基准利率的1.1倍;(二)贷款期限在1 年(含)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执行利率不变;(三)贷款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合同利率调整方式约定为次月调整,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
第十一条同一客户只能在我行的一个经办机构办理个人信用贷款额度申请,严禁多头贷款。
第五章贷款申请流程和调查第十二条贷款申请流程贷款申请人向我行申请个人信用贷款额度,应填写《甘肃银行个人贷款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一)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
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能证实申请人身份和婚姻状况的证件。
我行经办人员验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如贷款申请人为国家公务员或行政事业单位干部,重点要求提供由贷款申请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单位证明,证实贷款申请人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列明贷款申请人的职务、职级或职称。
(三)其他贷款申请人,重点要求提供工作单位证明、个人(家庭)收入及财产证明资料。
个人(家庭)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租赁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及其他收入证明。
1.工资性收入证明:由贷款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收入证明,申请人工资通过银行代发的,要求提供工资发放账户(存折或银行卡)近6个月对账单,或其他工资性收入证明材料。
工资性收入证明可与工作单位证明合并,由贷款申请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2.经营性收入证明:贷款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财务报表及资金入账证明等。
3.租赁性收入证明:贷款申请人应提供租赁合同、租赁物所有权证明文件及租金入账证明等。
4.个人(家庭)财产证明。
(1)金融资产证明:包括股票、基金、债券、金融理财产品、存款等金融资产的权利凭证、交易记录等。
(2)其他非金融资产证明:包括自有房地产,汽车及其他非金融资产的权利凭证。
以上证明材料中由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应留存原件,其他材料由我行经办人员验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在我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资料,包括银行卡、存折、存单、信用卡等。
我行经办人员验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调查(一)调查方式为双人实地调查。
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严格审查贷款申请人的工作单位任职情况、财产状况、收入状况、还款能力、借款用途真实性等。
(二)调查内容1.借款人身份、资信和经济状况的调查经办客户经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贷前调查:(1)调查贷款申请人资格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要求,查询借款人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2)登录个人征信系统,查询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记录是否良好,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打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报告作为贷款调查报告的必要组成部分;如是我行优质客户还应重点核实其在我行的还款记录及还款年限。
(3)调查必须采取实地调查与电话调查等多种方式确认其收入的真实性。
如已采取可能的调查措施仍不能确认客户的实际收入来满足我行要求的,应拒绝其申请。
(4)必须了解贷款申请人的家庭住所情况和其他房产情况,必要时应进行居访。
(5)必须了解借款人家庭的经营收入、租赁收入等其他收入来源,以及家庭支出情况。
(6)可以拨打借款人提供的家庭、亲友、工作单位、合作方等联系电话,了解核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情况,做好记录。
2.贷款用途的调查贷款用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借款人可将贷款用于个人正常消费(包括购买商品或服务等)、教育等费用支付,不能用于个人生产经营用途。
禁止贷款资金进入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如证券市场(包括股票、权证及基金买卖)、期货交易、外汇买卖和委托理财等金融投资;禁止贷款资金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禁止违规投入房地产业务。
对于购房、购车等消费用途,必须符合相应的监管要求,防范合规风险。
3.借款人还款资金来源的调查重点调查借款人可作为还款来源的资金收入的稳定性,测算其还款能力。
稳定收入主要指工资性收入,已出租物业的租金收入等。
贷款经办人应在贷款调查报告中列明借款人的稳定收入来源测算及自有产权物业等变现能力较强的资产明细清单。
分析其还款能力,并留存工资单、租赁合同及租金收据、房产证、银行卡及存折复印件等资料,制定我行资产保全应急预案,以增强借款人收入的可辨认性,便于在贷款出现风险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收回贷款。
(三)贷款经办人根据以上调查结果填写《甘肃银行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客户评分表》,计算客户的汇总评分,据此提出给予客户评级和测算贷款额度的具体意见。
同时,在信贷管理系统中输入个人信用贷款额度信息和调查结论。
贷款经办人在《甘肃银行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客户评分表》中给予客户的各项得分均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支持,如身份证、结婚证、工作单位证明、银行对账单、存款单、房产证等;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计入客户的汇总得分。
第六章额度审查和审批第十四条额度审查审查人员按以下要点对经办人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一)贷款申请人的职业、工作单位、收入、资信记录等条件是否符合我行要求。
(二)贷款申请资料是否完整、一致。
(三)客户经理对客户信用的评分是否准确,计分依据是否充分。
(四)贷款额度和期限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
(五)贷款申请人的还款来源是否稳定和充分。
(六)其他经办行认为需要审查的内容。
最高信用贷款额度=借款人个人年收入*2倍-个人或家庭负债。
第十五条额度审批信用贷款额度认定统一由个人信贷业务有权审批人最终审批确认。
第十六条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原则上不允许办理贷款展期,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进行贷款展期的,须经有权审批人批准后方可办理。
贷款展期只可进行一次,且不超过6 个月(含)。
第十七条贷款签订合同时,必须按相关规定约定违约处罚条款。
如发生逾期,贷款人有权按照相关约定,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收取罚息。
第十八条贷后检查(一)贷款资料管理:贷款发放以后,经办行必须督促客户经理逐户建立贷后检查档案,专人落实贷后管理工作。
(二)贷款检查和监督:贷后管理人员至少应按月检查被授信人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查询其信用记录,并按季对授信客户进行回访,核实借款人家庭、职业、财产及还款能力变化情况等,填写《甘肃银行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客户贷后回访表》(见附4)。
如贷款发生了拖欠贷款本息的情况,或出现了贷款风险,应及时报告总行零售业务金融服务中心及风险与授信管理部。
(三)总行零售业务金融服务中心应按季对本行个人信用贷款业务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经办行和客户经理及时按要求进行贷后检查、发现风险隐患。
一旦发现客户的重大变故状况,应立即暂停其个人消费信用贷款授信业务,并启动应急预案。
(四)业务经办机构应单独统计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业务的逾期率和不良率,每季定期向总行零售业务金融服务中心、风险与授信管理部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