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居住地如何证明
法律中经常居住地如何证明
法律中经常居住地如何证明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能证明被告在户籍所在地之外有经常居住地,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被告户籍所在地提起诉讼的,可以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告户籍证明来证明被告的住所。
如果向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司法实践中要求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证明被告在经常居住地满一年以上。
1、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2、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3、房屋权属证书、缴费证明等;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
6、其他如受害人同事、朋友的证人证言等。
司法实践中,暂住证是证明经常居住的常见证据类型之一。
扩展资料:案例:“经常居住地”应如何理解2016年6月20日,原告杨某某向被告雷某某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雷某某偿还借款及利息。
被告雷某某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文书后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雷某某称其户籍地虽然在重庆市垫江县,但是其经常居住地在昆明市西山区,并提供了昆明市临时居住证证明其在2014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18日居住在昆明市西山区。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本案中对“经常居住地”的理解存在争议:第一种意见是:被告雷某某提供的临时居住证能证明其经常居住地为昆明市西山区。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户籍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本案中被告提供的临时居住证证明其离开住所地后于2014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18日在昆明市西山区连续居住,时间已有一年以上,昆明市西山区应视为被告雷某某经常居住地。
开个长期居住证明流程
开个长期居住证明流程1.首先,准备好所有需要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First, prepare all the necessary personal identity documents.2.接下来,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长期居住证明的申请。
Next, go to the local police station to apply for the long-term residence certificate.3.在派出所,向工作人员索取居住证明申请表格,并填写完整。
At the police station, ask the staff for the residence certificate application form and fill it out completely.4.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连同所需文件一起提交给派出所。
Submit the completed application form along with the required documents to the police station.5.派出所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面试。
The police station staff will review the submitted materials and arrange for an interview.6.准备好面试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并按时前往派出所接受面试。
Prepare the relevant proof documents needed for the interview and go to the police station for the interview on time.7.在面试中,诚实回答工作人员的问题,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
During the interview, honestly answer the staff'squestions and provide accurate personal information.8.完成面试后,等待派出所的审批结果通知。
长期居住证明12篇
长期居住证明长期居住证明12篇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要用到证明的情况还是蛮多的,证明具有凭证作用,持有者可以凭借它证明自己的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
那么拟定证明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期居住证明,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长期居住证明1兹证明我单位_____________同仁,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
经查其人事档案,其最早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填写的_____________登记表上、自传或其他材料上曾写明下列亲属关系:_________________(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称谓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出生日期(或年龄)________现住址(或单位)________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摘抄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长期居住证明2【长期居住证明】以下是整理的《长期居住证明》,希望大家喜欢!有__________长期居住在:石家庄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院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园___________楼_______门__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归___________所有房屋性质为:公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私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私有产权房_________单位优惠售房产权房_________特此证明派出所或居委会名称:经办人签字:派出所或居委会(盖章)年月日居住证明格式:有__________长期居住在: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街__________号_________小区__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归___________所有房屋性质为:公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私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私有产权房_________单位优惠售房产权房_________特此证明派出所或居委会名称:经办人签字:派出所或居委会(盖章)年月日一、所需条件和资料1.条件:户口在本社区且实际居住在本社区的居民提供的'材料:1)户口簿;2)身份证;3)暂住证原件与复印件。
进城务工人员确定经常居住地的相关规定与证据
进城务工人员按城镇户口确认的相关规定与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我们在进行一些民事行为时,特别是在参与一些损害赔偿等诉讼过程中,经常需要提交能证据自己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的有关证据材料,而所谓的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
一、在证明经常居住地时,我们可以利用的证据有:
1、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2、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
3、房屋权属证书;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
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
6、其他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证明、证人证言等
二、主要收入来源地的证据,我们可以提供的证据有:
1、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职工花名册,押金收据等;
2、向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的凭据;
3、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同事的证人证言;
4、交纳“四金”的凭证和管理机关的档案记录等。
居住证明要怎么开
居住证明要怎么开
居住证明要怎么开
导语:就是你现在所居住的当地派出所里提供的证件,以前的时候办的`都是暂住证,现在都改为居住证了,就是证明你现在在这里临时居住的。
以下是小编整理居住证明要怎么开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本地户口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农村户口
1、到村委会找村支书
2、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村支书签字
3、盖一个村里的公章
城市户口
1、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
2、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
3、盖一个居委会的公章
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怎么开?
1、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即暂住证
2、准备两张白底照片(1寸)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
5、大概一周左右能出来
居住证明范文
居住证明
兹证明我辖区居民________,现居住____________(街,路)_____号_____栋____单元____室.
特此证明!
XXXX社区居委会
年月日
居住证明
兹证明xx居住在我居民xx家中,地址:xx市xx区xx路xx弄xx 号xx室,居住证公司证明。
特此证明!
xx-x村居委会
20XX年2月5日。
关于公证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认定
关于公证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认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在非户籍所在地(非住所地)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情况已成为常态。
依照《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办公证事项时,可向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然而在公证实践中,这样的规定显得过于宽泛,对于一些实际问题缺乏针对性,容易引起业内各种认知冲突。
因此,笔者欲就此问题阐述一些自己的观点,提出来供业界同仁参考。
一、现行法律对“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对“经常居住地”的解释作出如下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对于公证申请人,我国《公证法》提的是“自然人”,而《公证程序规则》提的是“当事人”,而均未提“公民”,这是因为公证申请人不但包括我国公民,还包括无户籍的人、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而公证中涉及“经常居住地”的适用,应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法理原则。
实践中,公证当事人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常常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既规定当事人住所地、同时又规定其经常居住地为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的区域范围,即地域管辖的受理标准。
例如某地公民到其他城市工作,但未迁移户口;还有些人根本没有户口或暂时无户口,如现役军人、超生子女;如某些出国人员,户口已注销;如某些已经毕业但尚未落户的大学生;再如还有很多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长期在中国居留等等;对于上述人员,如公证机构让他们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原国籍国申办相关公证既不方便,也是不可行的,而当地公证机构也难以对某些公证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长期居住证明范文3篇
长期居住证明范文3篇长期居住证明范文一:兹证明(姓名)_________ ,性别:出生日期: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长期跟随父母居住于:父亲姓名:_________母亲姓名:_________特此证明!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居委会(公章):联系电话:日期:长期居住证明范文二:证明今证明_________ ,男, _________年生,身份证号:_________ ,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组租房居住,特此证明。
证明人:_________区社区居委会年月日长期居住证明范文三:兹有__________长期居住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 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院__________号 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园___________楼_______门__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归___________所有房屋性质为:公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 私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私有产权房_________单位优惠售房产权房_________ 特此证明派出所或居委会名称:经办人签字:派出所或居委会(盖章)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我们在进行一些民事行为时,特别是在参与一些损害赔偿等诉讼过程中,经常需要提交能证据自己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的有关证据材料,而所谓的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
一、在证明经常居住地时,我们可以利用的证据有:1、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2、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3、房屋权属证书;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6、其他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证明、证人证言等二、主要收入来源地的证据,我们可以提供的证据有:1、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职工花名册,押金收据等;2、向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的凭据;3、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同事的证人证言;4、交纳“四金”的凭证和管理机关的档案记录等。
长期居住证明
长期居住证明长期居住证明精品范文二:证明今证明_________ ,男, _________年生,身份证号:_________ ,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组租房居住,特此证明。
证明人:_________区社区居委会年月日长期居住证明精品范文三:兹有__________长期居住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 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院__________号 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园___________楼_______门__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归___________所有房屋性质为:公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 私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私有产权房_________单位优惠售房产权房_________ 特此证明派出所或居委会名称:经办人签字:派出所或居委会(盖章)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我们在进行一些民事行为时,特别是在参与一些损害赔偿等诉讼过程中,经常需要提交能证据自己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的有关证据材料,而所谓的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
一、在证明经常居住地时,我们可以利用的证据有:1、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2、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3、房屋权属证书;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6、其他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证明、证人证言等二、主要收入来源地的证据,我们可以提供的证据有:1、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职工花名册,押金收据等;2、向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的凭据;3、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同事的证人证言;4、交纳“四金”的凭证和管理机关的档案记录等。
经常居住地证明范文
经常居住地证明范文尊敬的有关部门:我是黄子雪市区xx街道xx号居民,此次特向贵部门提供经常居住地证明。
我自xxxx年xx月起在该区居住,至今已满足超过xx年的居住时间。
在此期间,我一直在该区居住,并以这里为在地。
我在该区建立了稳定的生活,包括工作、学习及社交活动。
以下是我以该区为经常居住地的主要证明:1. 房屋租赁合同:附上了我与房东签订的长期租赁合同,证明我自xxxx年xx月起至今居住在该区。
2.家庭住址证明:附上了我在该区的房产税单、居民登记证明或户口簿等,证明我在该区有稳定的住址。
3.水电费缴纳证明:附上了我在该区居住期间水电费的缴纳单据,证明我在该区居住期间持续享受水电服务。
4.社交关系证据:附上了我与该区居民、单位或社群建立的社交关系证明,如邻居、学校、社团等相关的介绍信或证明函。
5.工作与学习证明:附上了我在该区工作或学习的单位或学校开具的就业证明、工作合同或学生证等,证明我在该区有正式工作或学习。
6.税务纳税证明:附上了我在该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房产税等纳税证明,证明我在该区是一名纳税人。
7.银行账户证明:附上了我在该区拥有的银行账户的证明,证明我在该区有银行账户并经常使用。
上述材料可以证明我自xxxx年xx月起至今在该区居住,并在该区建立了稳定的生活。
在此期间,我积极融入当地社区,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我在此郑重声明,以上提供的经常居住地证明材料是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衷心希望贵部门能够认可并接受我的经常居住地证明,并给予我应有的权益和待遇。
此致敬礼(姓名)。
经常居住地的证明与认定
经常居住地的证明与认定经常居住地的证明与认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经常居住地的证明与认定愈发重要。
一份可信的居住证明能够帮助你享受到很多权益和福利,如医疗保险、教育机会和公共设施等。
本文将介绍经常居住地的证明与认定的相关概念、程序及其重要性。
一、什么是经常居住地?在进行经常居住地的证明和认定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经常居住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一个人在一个固定的住所居住并处理个人日常生活的地方。
这个住所可以是自己的房子、租赁房屋、父母或其他亲戚住处,或者是宾馆、招待所等其他住宿场所。
经常居住地一般由住房的使用情况、居住时间、财产所在地、文化教育、社会交往等因素决定。
同时,一个人也可以有两个或以上的经常居住地,例如在一个城市工作但在另一个城市有家庭成员,那么这个人就有两个经常居住地。
二、什么是经常居住地的证明?经常居住地的证明就是针对个人经常居住地的证明,证明某人在某处居住的时间,以及该居住地是否是其长期居住地或者业务所在地等情况。
在证明中,通常会包括个人的个人信息、居住时间、地址、租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
三、经常居住地的认定为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都设立专门的机构来认定居住地。
不同的认定机构和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个人在搬迁时应当事先咨询相关机构。
目前,经常居住地的认定主要由以下机构进行:1.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作为居民户籍的主管单位,其对常住人口居住地的认定是最重要的。
在这里,居民可以通过申请户口、开户行卡等方式来获得居住证明。
2.社区:社区属于基层政府组织,其应负责居住地的基本治理工作,包括居住证明的认定。
社区作为近期居住地的管理单位,通过居住证明表、房屋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等方式认定该居民的居住情况。
3.工作单位:在某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员工,应提交由其工作单位签署的住房证明,证明居住地为工作单位或租住的房屋。
四、居住证明的重要性居住证明作为人们居住的有效证明,不仅是社会保障的基础,更是满足公民需求的重要条件。
经常居住地如何证明
经常居住地如何证明
经常居住地如何证明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男女双方在原来户口地领的结婚证,后在另一城市生活多年,有的甚至买了房,那么如果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是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办理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证明目前所住的地方是其经常地呢?
如果一方出示以下证据的,可以认为为证明经常居住地:
1、房产证;
2、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所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4、租房合同或房东的证言加上房东的房产证;
5、一方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6、工资卡;
7、完税凭证;
8、社会保险交纳情况等。
以上证据,有的可以单独作为证据,有的必须联合一起出示。
-1 -。
法律规定的经常居住地(3篇)
第1篇一、引言经常居住地,作为法律术语,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它不仅关系到个人权益的保护,还涉及到法律关系的确立、诉讼管辖、户籍管理等众多方面。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对经常居住地的概念、认定标准、法律意义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进行详细阐述。
二、经常居住地的概念经常居住地,是指个人在某一地区居住时间较长,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合法性的居住地。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经常居住地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居住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个人的居住地。
居住地应当是个人经常居住的地址,如住宅、租赁房屋等。
2. 户籍登记的居住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籍登记应当以个人的居住地为依据。
居住地应当是个人长期居住的地址。
3. 诉讼管辖的依据: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经常居住地是确定管辖法院的重要依据。
4. 劳动合同解除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其中,劳动者居住地变更的,应当以变更后的居住地为依据。
三、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1. 居住时间:个人在某一地区居住时间较长,一般以连续居住满一年为标准。
居住时间应当是连续的,不得中断。
2. 居住稳定性:个人在某一地区的居住应当具有稳定性,不得频繁更换居住地。
3. 居住合法性:个人在某一地区的居住应当合法,不得占用他人房屋、非法租赁房屋等。
4. 居住连续性:个人在某一地区的居住应当具有连续性,不得中断。
四、经常居住地的法律意义1. 个人权益保护:经常居住地是个人权益保护的重要依据。
在涉及个人权益的法律关系中,如离婚、继承、抚养等,经常居住地可以作为确定管辖法院、适用法律的依据。
2. 法律关系确立:经常居住地是确立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
在涉及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中,经常居住地可以作为确定管辖法院、适用法律的依据。
3. 诉讼管辖:经常居住地是确定诉讼管辖的重要依据。
经常居住地证明
经常居住地证明简介经常居住地证明是一种用于证明公民在特定地区具有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文件。
该证明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应用,如申请银行信贷、报考高等学府等。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申请这份证明呢?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
申请流程步骤一:开具证明需要的材料首先,我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我们要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2.小区物管出具的该住所真实存在的证明。
3.交纳一定的证明费用。
步骤二:选择申请方式经常居住地证明的申请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线咨询办理,另一种是到户口所在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
线上申请将需要的材料扫描成电子格式后,通过官方网站在线申请或发送邮件到相关部门,等待审核。
选择线下申请时,我们需要选择我们户口所在的区县的民政局,并准备好必备材料。
申请时,我们需要手写认证回执,在回执上留下联系方式,对方审核后即可得到经常居住地证明。
有些地区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可以事先网上咨询或者直接到当地户口所在物业服务中心进行了解。
步骤三:等待审核无论是在线还是线下申请,我们都需要等待审核。
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内,证明便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在户口所在的物业管理站领取。
如果未通过审核,可以进行理论上的修改。
申请注意事项在申请经常居住地证明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提供准确无误的个人资料,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这将有助于快速审核和办理。
2.缴纳适当的材料费用,以保证审核顺利进行。
3.提交充分、准确、准确的住房凭证,以证明我们的居住地是真实合法的。
此外,为了能够及时取得这份证明,我们可以提前咨询相关科室工作时间、审核指南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证明申请的顺利进行。
在申请到证明之后,我们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经常居住地证明是一份非常重要的证件,需妥善保管,并注意防止丢失和盗用。
2.使用证明时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违法使用,否则将会受到严惩。
3.经常居住地证明的有效期因地而异,且一般都不是无限期的,因此我们需要注意证明的有效期,及时申请新的证明,以免出现过期等问题。
居住地证明3篇
居住地证明居住地证明3篇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证明吧,当我们要想证明某个事实是真的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出具证明。
那么证明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居住地证明,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居住地证明1一、个人居住地证明办理步骤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二、个人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3、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在穗居住地址,以及在穗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对首次办证的公民免收取证件工本费,对公民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
三、居住证明范本1、兹有居住者xxx(姓名),身份证号:xxxxxx(18位)。
长期居住在(在房屋内居住已满一年以上):xx市xx区xx路xx街xx号xx小区xx号。
2、房屋所有权归房主xxx(姓名),身份证号:xxxxxx(18位)所有,本人与房主的关系为:xx.3、房屋性质为:公有租赁房屋、私有租赁房屋、私有产权房、单位优惠售房产权房等。
特此证明。
4、派出所或居委会名称(证明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xx社区派出所或居委会。
居住地证明2兹证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长期在我辖区居住;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物管或居委会盖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居住地证明3________街道:兹证明居民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户籍地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起一直在我社区_______路_______号楼_______单元_______户居住。
长期居住证明
长期居住证明长期居住证明一:兹证明(姓名)_________ ,性别:出生日期: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长期跟随父母居住于:父亲姓名:_________母亲姓名:_________特此证明!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居委会(公章):联系电话:日期:长期居住证明二:证明今证明_________ ,男, _________年生,身份证号:_________ ,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组租房居住,特此证明。
证明人:_________区社区居委会年月日长期居住证明三:兹有__________长期居住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 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院__________号 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园___________楼_______门__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归___________所有房屋性质为:公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 私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私有产权房_________单位优惠售房产权房_________ 特此证明派出所或居委会名称:经办人签字:派出所或居委会(盖章)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我们在进行一些民事行为时,特别是在参与一些损害赔偿等诉讼过程中,经常需要提交能证据自己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的有关证据材料,而所谓的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
一、在证明经常居住地时,我们可以利用的证据有:1、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2、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3、房屋权属证书;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6、其他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证明、证人证言等二、主要收入来源地的证据,我们可以提供的证据有:1、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职工花名册,押金收据等;2、向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的凭据;3、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同事的证人证言;4、交纳“四金”的凭证和管理机关的档案记录等。
经常居住地证明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经常居住地证明,是指个人或单位在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时,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其经常居住地的法律文件。
在我国,经常居住地证明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经常居住地证明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经常居住地证明的定义经常居住地证明,是指证明个人或单位在一定时间内,在其居住地居住、生活、工作或经营的事实。
该证明主要用于以下法律事务:1. 办理身份证、户口簿等个人身份证明;2. 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民事登记;3. 办理房屋买卖、租赁、抵押等不动产登记;4. 办理子女抚养、赡养等家庭关系登记;5. 办理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等事项。
三、经常居住地证明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此条规定了自然人住所的确定原则,即住所为户籍所在地,但经常居住地可作为住所的替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审核其经常居住地,并出具经常居住地证明。
”此条规定了户口登记机关在审核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时,需要出具经常居住地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四)经常居住地证明。
”此条规定了办理婚姻登记时,需要提交经常居住地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五)经常居住地证明。
”此条规定了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要提交经常居住地证明。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出具经常居住地证明。
”此条规定了办理社会保障时,需要提交经常居住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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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证明怎么开】长期居住证明长期居住证明怎么开长期居住证明居住证明一般有两种,一是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的一种证明,包括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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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大家参考长期居住证明兹有__________长期居住在:石家庄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院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园___________楼_______门__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归___________所有房屋性质为:公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私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私有产权房_________单位优惠售房产权房_________特此证明派出所或居委会名称:经办人签字:派出所或居委会(盖章)年月日居住证明格式:兹有__________长期居住在: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街__________号_________小区__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归___________所有房屋性质为:公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私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私有产权房_________单位优惠售房产权房_________特此证明派出所或居委会名称:经办人签字:派出所或居委会(盖章)年月日所需条件和资料条件:户口在本社区且实际居住在本社区的居民提供的材料:1)户口簿2)身份证3)暂住证原件与复印件。
二本部门工作步骤1)申请人到社区服务站提出申请2)服务站工作人员接收居民提出的申请,并指导居民填报登记记录,审核后出具居住证明并进行登记,办妥后交给申办人3)对情况不明难以核实的事项,让申请人联系96156平台指定专业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核实,凭核实报告开具居住证明。
三涉及到的表单序号需要提供表单名称1社区居民居住证明登记表四基础数据项目社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五依据政策法规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印章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民基发xx429号):第二条第二项社区居民委会为辖区居民出具证明用章范围:1居民居住证明。
如何调取被告经常居住地
如何调取被告经常居住地
我们知道现实⽣活中很多时候⼈与⼈之间发⽣了什么⽭盾却⽆法协商解决,这样的话是可以去法院进⾏起诉的,但是有⼀个问题很多⼈感到苦恼,也就是起诉的地点问题,那么如何调取被告经常居住地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答。
⼀、如何调取被告经常居住地
1、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2、街道、居委会、⼩区出具的证明等;
3、房屋权属证书;
4、房屋出租⼈出具的证⼈证⾔,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
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费、卫⽣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
6、其他如受害⼈同事、朋友的证⼈证⾔等。
司法实践中,暂住证是证明经常居住的常见证据类型之⼀。
《最⾼⼈民法院关于适⽤<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起诉时已连续居住⼀年以上的地⽅,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除外。
⼆、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的含义
管辖是指各级⼈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民法院之间受理第⼀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年以上的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迁⼊另⼀地之前,⽆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指的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民法院管辖的情况。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被告经常居住地确认是有⼏种办法的,⽐如被告居住证、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等都是可以确认的,在我国法律法规上对于这个问题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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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如何证明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男女双方在原来户口地领的结婚证,后在另一城市生活多年,有的甚至买了房,那么如果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是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办理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证明目前所住的地方是其经常地呢?
如果一方出示以下证据的,可以认为为证明经常居住地:
1、房产证;
2、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所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4、租房合同或房东的证言加上房东的房产证;
5、一方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6、工资卡;
7、完税凭证;
8、社会保险交纳情况等。
以上证据,有的可以单独作为证据,有的必须联合一起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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