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核算(代表性很强)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及其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及其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介绍可转换公司债券(Convertible Corporate Bonds)是一种债券式工具,允许投资者在债券期满前将其转换为股票。
这种金融工具通常被发行公司用于融资,并吸引着那些寻求投资收益且希望获得股权的投资者。
可转换公司债券与普通债券几乎没有区别,它们也需要在公司账簿上进行会计处理。
本文将讨论会计师如何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其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当一家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会计师需要记录该债券的金融工具。
这个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记录债券金额公司应该在负债中记录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正常价值。
该记录将显示债券到期日期、申请股票转换的日期,如果这个过程填满,还可以显示折扣和费用。
2. 将转股权记录为股权当债券持有人要求将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时,会计师需要将债券的账面价值调整为股票价值。
这个过程中,会计师还要将所需的股票数量从未发行股票的股票账户转移到已发行股票的股票账户。
3. 记录利息付款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申请转换之前需要向投资者支付利息。
此时,会计师需要通过记录付款金额来记录这笔支出,并在负债中记录该笔付款的欠款。
如果流通股份有一个备用的账户,会计师还将记录转换和获得之间的任何股息。
总之,会计师需要记录和跟踪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务、转换和股息资金。
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如果一家公司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那么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量将会影响每股收益。
为了计算每股收益的影响,我们需要了解两个要素,即“潜在股份数量”和“期望手段”。
1. 潜在股份数量每当一家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就会出现一个潜在股份。
这可表示股份将来可能出现的数量。
通常情况下,当债券持有人要求将债券转换为股票时,潜在股份才会转换为实际股份。
潜在股份数量的影响因公司股份价格而异。
如果股价低于潜在股份转化价值,则不会对每股收益产生任何影响。
如果股价高于潜在股份转化价值,那么每股盈利将发生变化。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展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
在进展分拆时,应领先对负债成份的将来现金流量进展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展分摊。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分录: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价款〕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借贷方平衡差〕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债券面值〕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或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借贷方平衡差〕〔平衡差只能出如今一方,要么在借方,要么在贷方〕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在转换为股份之前,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公司债券一样,即按照实际利率和摊余本钱〔账面价值〕确认利息费用,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确认应付债券,差额作为利息调整进展摊销。
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在债券存续期间内行使转换权利,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对于债券面额缺乏转换1股股份的局部,企业应当以现金归还。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行使转换权利,将其转换为股票的会计处理: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账面余额〕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属于转换局部的权益成份〕贷:股本〔转换为股票的面值总额〕银行存款〔用现金支付的缺乏转换为股票的局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借贷方平衡差〕企业发行的附有赎回选择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在赎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补偿金,即债券约定赎回期届满日应当支付的利息减去应付债券票面利息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发行日至债券约定赎回届满日期间计提应付利息,计提的应付利息,按照借款费用的处理原那么处理,即,利息补偿金视为债券利息,于计提债券利息时计提,计入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
可转债会计核算方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核算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进行初始确认时,要将其包含的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
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在转股时,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在分拆时,应该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为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价值确认为权益成份初始确认金额。
可转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应该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假设按面值发行,不考虑发行费用,金额=债券面值)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假设面值发行,不考虑发行费用,金额与其他权益工具相等)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其他权益工具(金额=发行总金额-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2、在转股前,可转公司债券负债成份应按照一般公司债券进行相同的会计处理,即根据债券摊余成本乘上实际利率确定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或相关资产账户,根据债券面值乘上票面利率确定实际应支付的利息计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二者之间的差额作为利息调整进行摊销,计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账户。
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金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贷:应付利息(金额=债券面值×票面利率)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金额=财务费用-应付利息)注:初始摊余成本=债券面值-利息调整实际利率:根据相同期限,不含转股权的一般企业债券等因素确定,我司此次可转债的实际利率确定为6.3%3、投资人到期行使债券的转换权,债权发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条件计算转换的股份数,确定股本的金额,计入“股本”账户,同时结转债券账面价值,二者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会计分录: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应付利息(如有未付利息则需此分录)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如有余额则需此分录)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此外,还要把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核算分拆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金额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
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在债券到期前,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转换为
公司股票的债券。
以下是该类型债券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初始发行
当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将债券面值计入长期负债账户,并将发行价差额按比例分配到债券股票转换权益和债券负债部分。
债
券负债部分应按照债券到期日的平均持有期来分类,区别于短期和长
期负债。
2. 转换和赎回
当债券持有人选择将其转换为公司股票时,公司应按照债券持有
人的选择将其余债券本金和未支付应计利息计入公司股票记账。
此时,应相应地减少债券负债和应计利息账户。
如果公司选择赎回债券,,则应根据债券面值和市场价值计算其
赎回价值,并将赎回差额按比例分配给债券股票转换权益和负债部分。
负债与未支付应计利息则从公司负债账户中减去。
3. 利息支付
公司应根据债券面值乘以债券利率支付债券利息。
应计利息应在
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调整,以反映未支付利息的实际数额。
未支付利
息应计入债券股票转换权益和债券负债部分。
4. 会计期末调整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公司股票价格调整债券股票转换权益。
如果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应在债券股票转换权益中增加总额,在债券
负债部分中减少相应的总额。
然而,如果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则应在
债券股票转换权益中减少总额,在债券负债部分中增加相应的总额。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需要准确的计算和分类,以便在合适
的时间调整债券股票转换权益和债券负债。
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
关会计处理将帮助公司更好地管理和掌握其财务状况。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债券是指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将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股票的
一种债券。
在会计处理中,可转换债券需要根据其不同特征进行分析
和记录。
下面将具体介绍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首先,可转换债券发行时,公司需要将债券的发行款项记录为债
券应付账户。
债券应付是公司欠债主体的债务,应计入负债方面。
同时,公司还需要在权益部分(股东权益)中记录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权益。
其次,公司需要按照可转换债券的年利率计算利息费用,并在每
个利息支付日将利息费用记录到利息费用账户中。
同时,在债券应付
中也需要记录利息费用。
当债券持有人选择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公司需要根据转
股比例将债券应付账户中的特定金额减少,并将相应金额划入股本账户。
这是因为可转换债券的转股行为会增加公司的股东权益。
另外,如果债券持有人选择在到期日以现金方式偿还债券,公司
需要将债券应付账户中的应付本金和利息进行清算,并从现金账户中
支付给债券持有人。
这时候,债券应付账户中的金额将被清零。
需要注意的是,在会计处理中,公司需要对可转换债券进行衡量,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应该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
将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进行披露,并将其区分为负债和权益的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债券发行时的债务和权益的记录,以及债券转股和到期偿还时的清算和支付。
同时,公司还需要对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进行衡量和披露。
这些会计处理对于公司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和公允价值至关重要。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第一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它避免了增配股融资手段所带来的股价下跌、稀释股权等问题,又不象发行一般的债券筹资会导致高资金成本和到期偿还的资金压力,从而越来越受到资金需求者的青睐。
而新会计准则发布后对可转债业务的会计处理作了较大的调整,对于该债券的发行者来说,也就必然关注如何在新准则指导下,对可转债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
本文拟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和相关的会计核算问题进行介绍。
一、所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其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六年,每张面值一百元。
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双重属性,发行时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定期发放利息;但它还赋予债权人在未来一定期间可依合约上的转换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普通股的权利。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所谓转换期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份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
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
[3]2、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一般比不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因而发行企业可以用较低的利率筹措资金。
例如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6日发行的5年期“海马转债”,第一至五年的利率分别为1.5%、1.8%、2.2%、2.5%、2.7%,是当时银行同期利率的36%~43%,可见,可转债的发行企业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3、发行人赎回性和投资人回售性。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3]所谓的赎回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回售则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
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算
【 某 股份有 限公 司经批准 于 2 0 例】 0 3年 1 1日发行 5年期 1 月 . 元 的 5亿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券 票 面 利 率 为 6 , 面值 发 行 ( 考 虑 发 行 费 用) 公 司 债 % 按 不 。该
在 可 转 换 公 司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规 定 : 债券 发 行 一 年 后 债 券 持 有 人 可 以 申请
1 0 0 00 0 6 3 1 = 5 o ( ) 5 0 0 x %x / 2 22 0 o o 元
借 : 务 费 用 财 22 00 0 5 0 贷 : 付 债 券— — 可 转换 公 司 债券 ( 计 利 息) 应 应 22 00 0 5 0 ()2 0 4 0 4年 4月 1E债 券 持 有 者 将 债券 全部 转 换 为股 份 时 : l 转 换 为 股 份数 = 5 0 0 + 0 x - 0 o ( ) 100 000 10 4 60 0o o股 借 : 付 债 券— — 可 转换 公 司债 券 ( 券 面值 ) 应 债 应 付 债 券— — 可 转换 公 司债 券 ( 计 利息 ) 应 贷 : 本 股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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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北鹿 泉市 李 贵海
可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是 指 企 业 发 行 的可 在 一 定 时 期 以 后 转 换 为 股 份 的 债 券 。 由于 企 业 发 行 的可 转 换 公 司债 券 既 具 有 负 债 性 质 , 又具 有 所 有 者 权 益 性 质 , 因 此 ,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票 面 利 率 通 常 较低 。企 业 通 过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债 券 , 以 可 可 以较 低 的 筹 资 成 本 为 企 业 筹 集 长 期 使 用 的 资 金 。在 会 计 核 算 中 , 业 发 行 的 企 可转 换 公 司 债 券 作 为 长 期 负 债 , “ 付 债 券 ” 目 中设 置 “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在 应 科 可 明 细 科 目进 行 核 算 。具 体 的核 算 方 法 是 : 行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在 未 转换 为 发 股 份 前 , 会 计 核 算 与 一 般 公 司债 券 核 算 相 同 , 其 即按 期 计 提 利 息 , 摊 销 溢 价 并 和 折 价 ; 转换 公 司 债 券 转 换 为 股 份 时 , 债 券 的账 面 价 值 结 转 , 确 认 转 换 可 按 不 损益 ; 未转 换 股 份 的 可 转 换 公 司债 券 , 到 期 还 本 付 息 的 账 务 处 理 , 一般 债 其 按 券 处 理 。 现举 例说 明 企业 发 行 可转 换 公 司债 券 的账 务 处 理 方 法 。
可转换债券会计处理
可转换债券会计处理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具有特殊条款的债券,它允许持有人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转换为发行人的股票或其他可转换资产。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涉及到债券的发行、偿还、转换以及相关利息的确认等方面。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会计处理需要记录债券的发行成本。
发行成本包括各种与债券发行相关的费用,如律师费、承销费等。
这些费用通常会在发行时一次性计入债券发行成本,并按照债券的期限进行摊销。
可转换债券的偿还会计处理与普通债券相似。
发行人需要按照债券协议规定的偿还方式和时间表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
偿还时,需要将债券本金和应计利息计入负债,并在偿还时进行相应的减少。
第三,当债券持有人选择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或其他可转换资产时,会计处理涉及到债券的转换价格和转换比例的确定。
转换价格是指持有人在转换时所需支付的金额或股票数量,而转换比例则是指每一张债券转换所获得的股票数量。
根据转换价格和转换比例,可以计算出转换的股票或其他可转换资产的价值。
在转换发生时,需要将债券负债减少,并计入相应的股票或可转换资产。
同时,还需要确认因转换而产生的任何利息或股利的支出或收入。
这些支出或收入通常会计入损益表。
可转换债券的持有期间,需要确认债券的利息支出或收入。
利息支出通常是按照债券面值和利率计算得出的,而利息收入则根据债券的持有成本和实际利率进行计算。
利息支出和收入会计入损益表。
需要注意的是,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具体的债券条款和会计准则进行。
不同的债券条款可能涉及到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因此在处理可转换债券时,需要仔细审阅债券协议,并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涉及到发行、偿还、转换和利息确认等方面。
通过正确的会计处理,可以准确记录债券的发行成本、偿还情况、转换价格和转换比例,以及相关的利息支出或收入。
这有助于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帮助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了解债券的情况和公司的财务状况。
可转换债券会计处理
可转换债券会计处理引言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金融工具,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点。
可转换债券允许债券持有人将其债券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票。
在会计处理上,可转债需要根据相关的会计准则进行准确和透明的记录。
本文将介绍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一、可转换债券的定义和特点可转换债券是一种特殊的债券,其持有人有权将其债券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票。
可转债通常在债券发行时就规定了转股价格和转股比率。
当股票价格高于转股价格时,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成更具价值的股票,从而分享公司的潜在增长。
与普通债券不同,可转债具有更高的收益潜力和更高的风险。
二、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方法在会计上,可转债通常被分类为混合金融工具,同时包含债务和股权要素。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可转债需要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会计处理:1. 债券部分的会计处理:可转债的债券部分需要按照债券会计原则记录。
当公司发行可转债时,需要将债券的净额(减去发行费用)作为负债记录在负债类科目中。
发行可转债后,公司需要按照债券利率支付利息,并在特定日期偿还本金。
2.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处理:发行可转债后,公司通常需要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用以反映债券转换产生的未分配收益对公司的潜在税收影响。
递延所得税负债需要根据税收法规和税率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3. 股票部分的会计处理:当债券持有人选择将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公司需要将债券部分的负债减少,并将转换股票的公允价值计入股本。
计算转换股票的公允价值需要考虑转股价格和转股比率。
4. 商誉的会计处理:当债券持有人选择将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公司可能会认为此次转换是一个重大交易,从而产生商誉。
商誉需要根据相关的会计准则计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记录。
三、可转换债券的会计记录示例下面是一个可转换债券的会计记录示例:假设公司发行了一笔面值为1,000,000美元、利率为5%的可转债,转股比率为1:10,转股价格为50美元。
债券在发行时的公允价值为800,000美元,并产生发行费用100,000美元。
会计实务:外贸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的核算
外贸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的核算
企业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在购进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可以在一定时期以后转换为发行债券公司的股票。
这样,企业持有的可转换公司的债券既具有债权性质,又具有股权性质。
在转换期间,如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得好,企业可以将债券转换为股票,可以取得较高的现金股利和资本增值的利益;如发行债券公司经营得差,企业可以仍持有债券,按期收取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进和计提利息的核算方法与一般债券相同,在将债券转换成股票时,如转换的债券面值不足转换1股股票时,可以由发行债券公司退回现金。
届时按取得的股票市价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退回的现金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转换债券的数额贷记“长期债权投资”账户。
【例】东华电器进出口公司持有中信公司2002年1月31日按面值发行的3年期可转换债券100张,每张1 000元。
2003年4月30日,根据中信公司的规定,每6元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为1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
今将全部债券转换为16666股普通股股票,并收到退回余款4元,存入银行。
作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 99 996
银行存款 4
贷: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 000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浅谈可转换公司债券核算
浅谈可转换公司债券核算笔者通过举例方式解析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核算。
标签:可转换公司债券核算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
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以此来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也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仁达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2010年1月1日发行50万份每份面值为100元,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总额5100万元,发行费用40万元。
该债券期限3年,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1%,第二年2%,第三年3%;利息于次年1月1日支付;每份债券均可在债券发行1年后转换为该公司普通股,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
该公司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的市场利率为5%。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筹资金用于某机器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已于2009年12月开工,2010年1月1日支出5060万元用于该项目。
2010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2011年1月1日,仁达公司支付2010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
(4)2011年12月31日,债券持有人将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50%转为仁达公司的普通股,相关手续已于当日办妥;已知在转换股份时2011年的利息已经计提但尚未支付。
未转为仁达公司普通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至到期,其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于到期时(2012年12月31日)一次结清。
假定:①仁达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费用;②每年年末计提债券利息和确认利息费用;③债券持有人若在当期付息前转换股票的,应按债券面值和应付利息之和除以转股价,计算转换的股份数;④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⑤(P/F,5%,1)=0.9524;(P/F,5%,2)=0.9070;(P/F,5%,3)=0.8638;(P/F,6%,1)=0.9434;(P/F,6%,2)=0.8900;(P/F,6%,3)=0.8396。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方法研究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方法研究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发行人可以自行决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将债务债券可转换为股票的债权。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包括发行价格会计处理、利息会计处理、违约处理、转换价格会计处理和投资者损益计算等。
第一,发行价格会计处理。
当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价格需要经过会计处理。
发行价格应当按当时市场价格计算,其中应包括未来股票价格上升的期望收益,以确保记帐价格与发行价格的一致性。
第二,利息会计处理。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发行人或投资者有权享受债券利息,发行人应把利息支出视为财务费用,应在发行报表上进行登记。
第三,违约处理。
若发行人没有按规定支付利息或发行人在定期发行日违约,则可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将债券及其衍生权益分开处理,并登记违约金额。
第四,转换价格会计处理。
当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可以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将债券转换为股票,当转换发生时,发行人应在财务报表上登记转换价格,使其符合当时市场价格。
最后,投资者损益计算。
投资者应把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润或损失计入股票类投资的收益或损失。
投资者在可转换过程中所收益失去的税收幅度应根据其所在地的税收政策计算,确定是否需要缴纳税款以及投资者的净收益。
以上就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方法研究的内容。
可转换公
司债券是一种复杂的金融工具,在其发行、转换和收益方面都需要进行会计处理,以便发行人和投资者能够准确把握债权的状况,为投资者的利益和发行人的利益服务。
注册税务师考试知识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注册税务师考试知识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中华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我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取记名式无纸化发行方式,债券最短期限为3年,最长期限为5年。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应付债券”科目下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细科目核算。
1.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混合金融工具,对于发行方而言,既有负债性质,又有权益工具性质,应当在初始确认该金融工具时将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
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分确认为资本公积。
在进行分拆时,应当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负债成分的初始入账价值,再按该金融工具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分初始入账价值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分的初始入账价值。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倒挤的差额)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负债成分的面值)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
【提示】可转换公司债券入账时的面值与利息调整的差额,即为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也就是初始入账价值。
2.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股票面值×转换的股数)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倒挤差额)
银行存款(用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的部分)。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实务, 会计实操]1.直接债务法。
直接债务法是将可转换债券当作一般债券处理, 而对于其内含期权在发行时和发行后均不进行确认。
这种观点认为:①转换权和债券不可分割, 要保留转换权则必须持有债券, 要行使转换权则必须放弃债券;②绝对准确地计量转换价值是不可能的, 所以将可转换债券视同一般债券进行处理。
目前, 美国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制度均采用直接债务法。
转换时可以使用账面价值法也可以使用市场价值法。
账面价值法是以可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股票价值, 不确认转换过程的利得或损失。
市场价值法是以标的股票的市价作为转换股票价值, 其与可转换债券账面摊余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转换损益。
但这种方法经常会导致出现损失, 所以较少使用。
另外, 可转换债券发行和转换时的会计处理方法是相联系的, 转换时的会计处理方法往往从属于发行时的会计处理方法。
如果发行时不单独确认转换期权收益, 转换时就采用账面价值法, 不确认转换损益;如果发行时单独确认转换期权收益, 转换时就必须采用市场价值法, 确认转换损益。
2.分离债务法。
这种观点下可转换债券被看做是债务和转换期权的混合物。
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收益表现为直接债务的价值和转换期权的价值。
对转换期权价值进行专门的会计处理会导致债券折价的确认, 因此增加了利息费用。
真实的利息成本应是支付的利息加发行时形成折价的摊销。
要计算该折价首先要按照同类公司或具有类似风险公司发行直接债务的收益率对其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计算出直接债券价值, 再将总发行收入减去直接债券价值即为可转换债券所含期权价值。
这一做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相似, 即将本金和利息折现作为债务价值, 总价值减去债务价值即为应确认所含期权价值。
我国新会计准则采用会计处理方法的原理与其相似, 但具体做法有些不同。
以上是目前会计实务界比较有代表性的两种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区别在于直接债务法将可转换债券看作是债务, 而分离债务法将可转换债券看作是债务和转换期权的混合物, 所以后者比前者更真实地反映了可转换债券的经济实质, 但还有许多问题有待思考。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算_中级财务会计学_[共3页]
203非流动负债第11章续表付息日期 支付利息 ①=面值×5%利息费用 ②=期初⑤×4%利息调整贷差摊销 ③=①-② 利息调整贷差余额 ④=期初④-③应付债券摊余成本 ⑤=面值+④ 2×16.12.31 50 000 41 110.20 8 889.80 18 865.20 1 018 865.20 2×17.12.31 50 000 40 754.61 9 245.39 9 619.811 009 619.81 2×18.12.3150 00040 380.9*9 619.811 000 000.00*含尾数调整。
2×16年12月31日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 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50 000贷:银行存款 50 000② 摊销利息调整贷差。
借: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8 889.80 贷:财务费用8 889.80 2×17年12月31日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 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50 000贷:银行存款 50 000② 摊销利息调整贷差。
借: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9 245.39贷:财务费用9 245.39 2×18年12月31日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 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50 000贷:银行存款 50 000② 摊销利息调整贷差。
借: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9 619.81贷:财务费用9 619.81 3.应付债券的偿还【例11-6】承【例11-2】。
东安公司2×15年12月31日发行的面值为1 000 000元、票面利率为5%、3年期的债券于2×18年12月31日到期,该公司用银行存款1 000 000元偿还。
偿还应付债券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债券——面值 1 000 000贷:银行存款1 000 00011.2.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算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及性质可转换债券是指满足转换条件之后,按照规定的转换比率或转换价格转换为发行企业股票的债券。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1. 简介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一种具有固定利率和期限的债券,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帮助公司筹集资金,并提供给投资者一种同时享受债券和股票收益的投资选择。
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包括债券的发行、会计凭证的处理、利息支出和股票转换等方面。
2. 债券的发行当公司决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记录应收债券款项:根据实际募集到的资金金额,将应收债券款项记入负债账户中。
这个账户记录了投资者购买债券后应向公司支付的金额。
•记录股东权益增加:当投资者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相应地增加股东权益账户。
这代表了投资者对于未来可能发生股票转换而带来的潜在价值认可。
3. 债券利息支出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公司债券也需要支付利息。
公司需要按照债券面值和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
在会计处理上,需要进行以下步骤:•记录利息支出:根据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将利息支出记入负债账户中。
•记录现金支付:将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记录在现金账户中。
4. 股票转换当投资者决定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记录债券转股权益增加:根据债券面值和约定的转股比例,计算并增加股东权益账户中的债券转股权益。
这代表了投资者通过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而获得的股票权益。
•记录负债减少:将原先应收债券款项减少相应金额,反映了投资者通过股票转换而不再需要向公司支付该笔款项。
5. 债券到期赎回当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时,如果投资者没有选择进行股票转换,公司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
在会计处理上,需要进行以下步骤:•记录负债减少:将应收债券款项减少至零,反映了公司偿还了投资者的债券本金。
•记录利息支出:根据债券面值和利率计算应支付的利息,将利息支出记录在负债账户中。
•记录现金支付:将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记录在现金账户中。
6. 补充说明•在会计处理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记录凭证。
可转债会计核算方法
可转债会计核算方法可转债是指发行公司在债券转股过程中,可以按照约定条件将债券转化为公司股份的一种金融工具。
可转债的会计核算方法是根据可转债的特征和债券会计准则来进行的。
一、初始确认阶段:在债券发行阶段,可转债要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债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并将其作为负债计入资产负债表。
同时,将发行费用按照权益事项进行会计处理。
二、转股权的会计处理:1.转股权对应的商誉:根据债券会计准则的规定,可转债转换后公司实际获取到的股份,是作为投资高出可转债账面价值的"商誉"进行会计核算。
商誉金额是在股份市值减去可转债账面价值的基础上确定的。
2.转股权的过去服务成本:如果可转债约定的转股权是根据一些过去服务的回报授予的,那么公司应将这些过去服务的回报成本在其经济发生发生时确认并摊销。
三、可转债利息的会计处理:可转债在存续期间按照固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公司需要按照债券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发行公司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利息支付进行会计确认,并报告在利润表或其他适当的会计报表内。
同时,将未支付的利息作为负债,计入资产负债表。
四、债券转换与偿还的会计处理:1.债券转换:当可转债符合约定条件进行债券转换时,公司应按照转股权商誉的公允价值进行会计确认。
商誉金额应确认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并将其转化为普通股权参与分红。
2.债券偿还:当可转债到期或者提前偿还时,公司应按照偿还金额减去未偿还利息和相关费用进行会计确认,并将其从负债中抵销。
五、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根据债券会计准则的规定,可转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利润或损失,持续评估。
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应按照公允价值变动的幅度和对公司权益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总结起来,可转债的会计核算方法主要包括初始确认阶段、转股权的会计处理、可转债利息的会计处理、债券转换与偿还的会计处理以及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
公司需要按照债券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可转债的会计核算准确无误。
可转换公司债券核算
可转换公司债券核算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法发行的,在一定期间内根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发行的这种特殊债券属于非衍生金融工具,也称为混合工具,既含有负债的成分,又含有所有者权益的成分,根据准则规定,发行公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分别进行相应处理。
本文分期满不转换、到期按时转换、到期前赎回或回购而停止转换和修改转换条款促使提前转换四种情况,结合实例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核算问题进行探讨。
一、期满不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核算期满不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负债部分比照一般公司债券进行相应处理,原来的所有者权益部分仍旧保留为所有者权益,将其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例1: 2009年1月1日甲公司按每张面值1 000元发行了200 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取得总收入20 000万元。
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每张债券均可在债券发行2年后的任何时间转换为250股每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甲公司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相类似但没有转换权的债券的市场利率为9%,2年后没有转换,期满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1. 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进行拆分,分别确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初始确认金额。
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20 000×6%÷(1+9%)+20 000×6%÷(1+9%)2+20 000×(1+6%)÷(1+9%)3=18 481.22(万元)所有者权益部分金额=20 000-18 481.22=1 518.78(万元)则2009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借:银行存款20 000,应付债券——利息调整1 518.78;贷:应付债券——面值20 0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股份转换权)1 518.78。
2. 对负债部分采用实际利率法和摊余成本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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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8396
甲公司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3)20×6年1月1日,该债券的持有人将可转换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准则附录规定,企业应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作股本。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时:
可转换
债券的摊余成本=973269+8396=981665(元)
转换的股份数=1000×250=250000(股)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1000000
应付利息=1000000×5%=50000(元)
实际利息=973269×6%=58396(元)
折价摊销额=58396-50000=8396(元)
借:财务费用 58396
贷:应付利息 50000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核算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企业发行的债券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期间之后,按规定的比率或价格转换为企业发行的股票的债券。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债券持有者和企业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应在初始确认时,将相关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进行折现确认初始人账金额,再按发行收入扣除负债成份初始入账金额的差额确认权益成份的初始入账金额。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企业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作股本,债券账面价值与股本之问的差额计作资本公积。本文拟举例探讨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
[例]甲公司为筹集资金,于20×5年1月1日以100万元的价格发行3年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元、票面利率为5%,类似风险的不附转换权的债券的市场利率是6%,每年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该公司规定,自发行日起算的一年后,债券持有者可将每张债券转换为普通股250股,每股面值1元。甲公司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甲公司支付利息前行使转换权利,应按该债券面值和应付利息之和来计算权利人可以转换的股份数。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核算问题及建议
(1)现行的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确认入账价值。笔者认为应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价作为债券本身的售价,即不确认权益成分的价值。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混合性的债券,其既具有负债性质,同时又具有权益性质,负债和权益成份是不可分割的,持有人若要行使转换权利,那么就放弃了其债权。另外,权益成份的市场价值很难确定,会计人员需通过对相似风险的债权利率进行确定来进行贴现利率的最佳估计,在此过程中,主观性较强,很难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准确性。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否行使转换权,是债券发行者无法预料的,因此,应按其流通期限进行利息调整的摊销。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6731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1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6731
(2)20×5年1ຫໍສະໝຸດ 月31日,采用实际利率法计提利息和摊销债券折溢价并支付利息:
(1)负债部分的入账价值=1000000×PA(6%,3)+1000000×5%×P/F(6%,3)=1000000×0,839619+50000×2,673012=839619+133650=973269元
权益部分的入账价值=1000000-973269=26731元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资本公积——他资本公积 26731
贷:股本 25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8335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758396
(3)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行使转换权利时,应按摊余成本作为股票的价值。笔者认为,行使转换权时,应按该公司的股票市场价值来确定股票的价值,股票市场价值总额与可转换公司债券摊余成本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行使转换权时,相当于股票的发行,随着我国金融市场逐渐健全,股票的公允价值即公允价值客观明确并且容易取得,因此,笔者认为应用股票的市价来确认入账价值。同时,这样也符合按照公允价值对权益进行计量的惯例。
(2)准则附录中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应借记“应付债券”科目(可转换公司债券一面值、利息调整)。笔者认为应根据债券持有者行使权利的时间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来确认转换的股份数,即当债券持有人在当期付息前行使转换权利的,应按面值、应计利息、利息调整之和来确认转换的股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