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转内销纳税申报如何处理
【税会实务】出口转内销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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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出口转内销的会计处理
【问】甲企业首次出口,因出口退税登记证未及时办理导致有几笔出口业务做内销处理,会计处理应如何进行?
【解答】出口转作内销时,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成本的应将已计入产品成本的进项税额分离出来,转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当期做调整或冲减下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按出口额计税: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算当月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
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每一笔业务发生后,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
这是学习的重点,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
【本期热点】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或视同内销,如何处理?今天完整说一说!
【本期热点】外贸企业出⼝转内销或视同内销,如何处理?今天完整说⼀说!有同学问,出⼝的货物退运后转成内销了,或者因为申报的原因视同内销了如何处理?学习出⼝退税,⾸选⼤⽩菜会计学堂!关于这个问题,⼤⽩菜答复如下:⾸先我们明确⼆个政策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于出⼝或内销,⼀律记⼊出⼝库【政策1】根据出⼝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出⼝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额和进项税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于出⼝或内销,⼀律记⼊出⼝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库存账转⼊内销库存账存账,内销时从出⼝库存账转⼊内销库存账。
外【政策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条第六款规定,外贸企业发⽣原记⼊出⼝库存账的出⼝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货物发⽣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货物转内销证明。
申请开具出⼝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发⽣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货物转内销证明。
表》,提供正式申报电⼦数据及下列资料:1.增值税专⽤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
现在我们举例说明某外贸公司2018年8⽉25⽇购进⼀批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发票⾦额为50万元,进项税额为8万元,尚不确定是⽤于出⼝还是内销。
2018年9⽉20⽇将该批货物出⼝,出⼝收⼊按FOB价折合⼈民币60万元。
该货物征税率16%,退税率13%。
2018年11⽉20⽇,该批货物退运后转成内销,销售收⼊69.6万。
1、2018年8⽉确认采购,因不能确定⽤于出⼝或内销,⼀律记⼊出⼝库存账借:库存商品-出⼝ 5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进项税额80000贷:应付账款 580000【税务申报】该批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发票认证后对应的进项税额80000元单独设账核算,在9⽉15⽇前作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也不得申报为当期进项税额,要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6-28栏“待抵扣进项税额”中,不得与内销商品进项税额混淆。
出口转内销_计算增值税(3篇)
第1篇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我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国际贸易中。
在出口业务中,企业可能会遇到出口转内销的情况。
出口转内销业务涉及到增值税的计算和税收筹划,本文将详细解析出口转内销的增值税计算方法,并探讨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一、出口转内销概述出口转内销是指企业将原本出口的商品,因市场变化或其他原因,转为在国内市场销售的行为。
出口转内销业务涉及到海关申报、税收政策、增值税计算等方面。
二、出口转内销增值税计算方法1. 增值税税率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
但在出口转内销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按照国内市场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但转内销时,应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但转内销时,应按照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2. 增值税计算公式(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 销售额× 税率 - 进项税额(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 = 销售额× 征收率3. 进项税额抵扣企业在出口转内销业务中,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包括:(1)购进货物支付的增值税;(2)购进服务支付的增值税;(3)购进不动产支付的增值税;(4)购进无形资产支付的增值税。
4. 税收优惠政策(1)出口退税:企业在出口业务中,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企业在出口货物时,向海关申报,经审核确认后,退还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
(2)出口免税:企业在出口货物时,可以申请免税。
出口免税是指企业在出口货物时,免征增值税。
三、出口转内销税收筹划1. 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企业在出口转内销业务中,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小规模纳税人简化了税收申报程序,降低了税收风险。
2. 合理安排出口业务企业在出口业务中,应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生产能力,合理安排出口业务。
关于出口货物增值税纳税申报及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有关问题的
关于出口货物增值税纳税申报及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116号、国税发【2005】68号、国税发【2006】102号等三个文件,对于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以及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出口退(免)税等五种情形的出口货物,应当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为了引导企业正确调整应税销售额和进项抵扣税额,确保其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现将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填报规范及视同内销征税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出口业务应按规定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合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以下简称附表1)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以下简称附表2),如实反映出口销售收入和进项税额情况。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销售额应填写在主表第8栏“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和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中,购进供出口的货物进项税额填写在附表2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中;(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销售额应填写在主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中,按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填写在主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和附表2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中,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填写在主表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中。
二、出口企业发生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情况,应填写《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申请表》及《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单票对应情况表》一式三份,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等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审核确认后,据以向纳税申报窗口办理进项税额抵扣调整及纳税申报手续。
上述资料作为征税部门年终清理出口不退税货物征税情况的重要依据。
根据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各种具体情况,实际征管中对其纳税申报期限以及填报《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申请表》、《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单票对应情况表》应附送的资料具体要求如下:(一)对于国家规定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即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出口企业应直接在货物报关出口的次月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视同内销纳税申报手续。
出口转内销后增值税计算(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外贸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出口转内销的情况也日益增多。
出口转内销后,企业需要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增值税。
本文将详细解析出口转内销后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税务问题。
一、出口转内销的定义出口转内销是指企业将原本出口的商品在国内销售,即原本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产品在国内销售。
在出口转内销过程中,企业需要按照国内税收政策计算增值税。
二、出口转内销后增值税计算方法1.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范围我国增值税税率为13%。
出口转内销后,企业应按照13%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等。
2. 增值税计算公式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额× 税率 - 进项税额其中,销售额是指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进口货物的金额;税率是指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是指企业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进口货物支付的增值税。
3. 出口转内销后增值税计算步骤(1)计算销售额销售额 = 销售价格× 销售数量(2)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 = 购进货物或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支付的增值税(3)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 销售额× 税率 - 进项税额4. 出口转内销后增值税计算示例某企业出口一批商品,原价为100万元,出口退税率为10%,出口后转内销。
假设该企业购进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为5万元。
(1)计算销售额销售额 = 100万元× (1 - 10%) = 90万元(2)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 = 5万元(3)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 90万元× 13% - 5万元 = 7.7万元三、出口转内销后增值税优惠政策1. 出口退税企业出口货物,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是指企业将出口货物在国内销售时,按照国家规定退还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
2. 增值税零税率对于出口货物,我国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老会计经验】外贸出口转内销应该如何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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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外贸出口转内销应该如何缴税
咨询:某公司2008年8月1日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9月份通过出口认定,当月开始自营出口。
2009年3月26日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一批服装产品,因外国客户原因,一直到7月2日仍无法收汇核销,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该公司在7月份的申报期作内销处理。
那么,该公司不知如何缴纳增值税?解答:由于该公司出口业务未满两年,收汇核销应在180天内办理。
而该公司到7月初仍未能办理收汇核销,根据出口退税有关期限规定,已不能办理退税申报。
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应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65号)第二条“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或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自规定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30天内,由外贸企业根据应征税货物相应的未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开具进项发票明细表(包括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开具日期、金额、税额等),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用以抵扣进项。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业务指引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以及进项操作指引一、纳税人发生出口货物应征税情况的,应按以下规定进行纳税申报、进项税额调整及出口退(免)税申报调整。
出口企业当发生出口货物应征税情况,应在发生次月如实申报纳税,并在纳税申报时报送《应征税出口货物明细表》;如需进行进项税额调整的,应按规定调整进项税额。
税务机关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时,在《应征税出口货物明细表》中主管税务机关盖章栏加盖“税收业务受理专用章”。
(一)计算公式1、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第一点所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2、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3、出口企业出口的上述货物若为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者外,出口企业为生产企业的,须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出口企业为外贸企业的,不退还消费税。
“出口货物离岸价”是指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FOB)。
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的,纳税人按照实际离岸价申报,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核定。
(二)出口货物征税申报要求1、一般纳税人的一般贸易出口应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在“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申报软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资料明细)第4栏“未开具发票”销售收入反映。
2、一般纳税人的进料加工复出口应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在“电子申报软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资料明细)第11栏简易征收未开具发票销售收入反映。
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应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对上门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在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反映;对网上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在旧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3栏“应税货物或劳务”反映。
外贸企业视同内销的处理
外贸企业视同内销的处理一、账务处理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内外销销售额之间不需作会计分录调整,视同内销补征税金,应作如下分录:1、本年度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对上年度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计算出的销项税金抵减当期进项税额后再补缴税款。
外贸企业发生出口转内销不需要在退税系统中作任何的操作。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处理如下:1、退税部门发现外贸企业需要出口转内销处理,应填制《关于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的通知》两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企业自行发现出口转内销,应填制《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三份(退税部门一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2、企业还应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计算填列纳税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栏蓝字填列,同时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在“附表一”第1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税货物销售额”。
没开增值税发票的货样广告不需要冲减。
3、企业按以上规定进行调整后,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提供帐务调整帐页和记帐凭证复印件,并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填报《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给主管征收分局,主管征收经确认盖章后自留一份,退回两份给企业,企业自留一份,另一份由企业办理退税申报时报送退税部门;4、对企业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其进项税额可予以抵扣。
若企业已办理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将已退税款返纳后,该笔货物原用于退税的凭证不能退还企业,企业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一式三份(征收分局、企业、退税部门各一份)经退税部门加具意见后,作为抵扣依据,并将表中所列专用发票复印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企业公章。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日常申报操作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日常申报操作
1、退税部门发现外贸企业需要出口转内销处理,应填制《关于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的通知》两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企业自行发现出口转内销,应填制《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三份(退税部门一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
2、企业还应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计算填列纳税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栏蓝字填列.
3、企业按以上规定进行调整后,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提供帐务调整帐页和记帐凭证复印件,并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填报《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给主管征收分局,主管征收经确认盖章后自留一份,退回两份给企业,企业自留一份,另一份由企业办理退税申报时报送退税部门;
4、对企业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其进项税额可予以抵扣。
若企业已办理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将已退税款返纳后,该笔货物原用于退税的凭证不能退还企业,企业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一式三份(征收分局、企业、退税部门各一份)经退税部门加具意见后,作为抵扣依据,并将表中所列专用发票复印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企业公章。
一张专用发票部分货物需视同内销征税时,企业也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处理。
出口转内销会计的处理方法
出口转内销会计的处理方法**《出口转内销会计的处理方法》**嘿,朋友!今天我要跟你唠唠出口转内销会计的处理方法,这可是我的独家秘籍哦!咱先来说说啥是出口转内销。
就好比你本来打算把自己做的超级美味蛋糕卖给国外的朋友,结果因为种种原因,蛋糕没出去,又在国内卖了,这就叫出口转内销。
那这会计处理该咋整呢?听我慢慢道来!第一步,确认销售收入。
这就好比你卖蛋糕收到钱了,得把这笔钱记下来。
不管是外币还是人民币,都得算清楚。
就像你数自己口袋里的零花钱一样,一分一毫都不能错。
要是搞错了,那可就乱套啦!我跟你说个我自己的奇葩经历,有一次我迷迷糊糊的,把销售收入少记了一个零,结果被老板一顿臭骂,那场面,简直了!第二步,核算成本。
你卖蛋糕得知道面粉、鸡蛋、糖这些材料花了多少钱吧?这就是成本。
得把相关的成本准确核算出来。
这里要注意,别把买盐的钱也算到买糖里面去了,不然账目就成了一团乱麻。
第三步,计算税费。
这就像是过路费一样,该交的得交。
增值税、消费税等等,一个都不能少。
而且要算得明明白白,不然税务局的同志找上门来,那可就麻烦大了。
第四步,调整外汇账户。
如果之前收的是外币,那得按照规定的汇率进行调整。
这就好比汇率是个调皮的孩子,一会儿跑这儿一会儿跑那儿,咱们得把它管得服服帖帖的。
有一次我算汇率的时候,算错了一点点,结果后面的账目全都对不上了,我那叫一个焦头烂额,加班加点地重新算,差点没累趴下。
第五步,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把前面的这些都整理好,按照会计的规则和要求,一笔一笔地记清楚。
这就像是搭积木,一块一块稳稳当当的,才能搭出漂亮的城堡。
最后一步,记得检查和核对。
这一步可重要啦,就像考试结束前要检查一遍试卷一样,看看有没有漏记的、记错的。
要是不检查,万一有错误,那之前的努力可就白费咯!总之,出口转内销的会计处理方法,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只要咱们一步一步来,细心认真,就一定能搞定。
朋友,相信你掌握了这些步骤,处理起出口转内销的会计事务来,那绝对是游刃有余!加油吧,祝你在会计的道路上越走越顺,数钱数到手抽筋!。
出口转内销的会计处理
出口转内销的会计处理生产企业出口物资,逾期没有收齐相关单证的,须视同内销征税。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一)本年出口物资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
冲减出口销售收入,增加内销销售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税税率计提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注意事项:①关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物资,在帐务上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同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冲减出口销售收入。
②关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物资已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的,由于申报系统在运算“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已包含该物资,因此在帐务处理上能够不对该物资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单独冲减“主营业务成本”,而是在月末将汇总运算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一次性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
上年出口物资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
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税税率计提销项税额。
借:往常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冲减进项税额转出。
借:往常年度损益调整(红字)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退税率冲减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红字)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红字)注意事项:①关于上年出口物资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物资,在帐务上不进行收入的调整,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也不进行调整。
②注意在填报《增值税纳税人报表》(附表二)时,不要将上年单证不齐出口物资应冲减的“进项税额转出”与本年出口物资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混在一起,应分别表达。
③在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的〈增值税申报表项名目入〉中的“不得抵扣税额”时,只录入本年出口物资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不考虑上年单证不齐出口物资应冲减的“进项税额转出”。
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转内销处理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针对部分地区在出口退(免)税工作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对上述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出口企业出口的上述货物若为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者外,出口企业为生产企业的,须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出口企业为外贸企业的,不退还消费税。
二、对出口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货物,不再办理退税。
对已计算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应在申报纳税当月冲减调整免抵退税额;对已办理出口退税的,外贸企业应在申报纳税当月向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三、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
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在线申报如何操作
参考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2017年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以税总发〔2017〕124号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 程(试行)》。该《规程》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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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菜单【证明申报-证明申报】, 进入“证明申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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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拉状态栏中选择申报方式后,点 击“确定”按钮,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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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申报后,系统跳转至“证明申报 查询”页面,在该页面可查看到申报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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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后的数据可在菜单【转内销证明 查询】页面中查询
方法/步骤
完成申报的数据可以在菜单【报表打 印】页面中进行打印
注意事项
如选择在线申报的形式,则需在平台右上角功能设置中配置报信息
注意事项
如选择“平台自检”或“远程申报”这两种在线申报方式,则需插入税控设备
参考资料: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实务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实务》是2016年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全书共分为三大部分,分别是出口退税相关理论知识、出口退税政策汇编、出口退税操作实务,每 一部分都包含了出口退税业务办理过程中读者必须了解掌握的内容,通过内容归类划分,使读者可 以有针对性地查找相应的内容。
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在线申报 如何操作?
参考资料:退港货
退港货是指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外买方拒收退运或 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内容介绍
外贸企业在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在 申请开具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可在线申 报,具体操作如下
出口退税系统核销过期已申报需要出口转内销申报以及账务处理
出口退税系统核销过期已申报需要出口转内销申报以及账务处理出口收入已经记账了。
单子的出口日期2011/2/22,USD22100. 于2011年3月已经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已经做了单证不齐申报了。
现在就是因为这个单子已经过了退税期,不能退税了,请问做内销增值税申报时,这个税应该填在哪一个项目中??谢谢出口转内销,增值税发票跨月抵扣,办理地点:退税科。
出口退税申报截止日后30天内办理。
1、填写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里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书”。
所属期:转内销月份。
序号:自“1”起。
编号:不填。
项号:不填。
转内销原因:如“未按期核销”。
发票开票日期:增值税发票开票日期。
销货发票号:出口发票号。
商品代码、名称: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自动带出名称。
单位:自动带出。
发票号码:代码不填。
购货发票号:增值税发票代码+号码。
分批批次:如不分批则不填。
内销数量、内销金额、内销税率、内销税额按增值税发票信息填。
备注不填。
输入信息后,保存。
点击设置标志,设置申报标志为“1”。
回到菜单,“退税正式申报”—“打印单证申报数据”—选择“打印到EXCEL”,打印后填写填写经办人、负责人姓名,表格左上角加盖公章。
需正本一份。
生成单证申报数据软盘,携带软盘到机审柜台机审。
2、填写“外贸企业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左上角加盖公章。
正本一式三份。
3、填写“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单票对应情况表”,出口计量单位、数量可与增值税发票统一,填表人签字,写日期,左上角加盖公章。
正本一式三份。
4、增值税发票认证月份的认证清单,标出抵扣的发票和要开抵扣证明的发票,带原件审查,交复印件一份。
5、认证月份的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携带原件核查,交复印件一份。
6、出口报关单原件。
7、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原件。
8、出口形式发票原件(加盖公章)。
软盘机审通过后,税局打出“出口转内销证明”,将以上原件和复印件交退税专管员及主管科长签字后,把单据带回机审柜台。
出口视同内销的帐务处理及纳税申报
出口视同内销的帐务处理及纳税申报出口视同内销的帐务处理及纳税申报(2009-11-10 22:03:49)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对于上述视同内销的货物企业在出口时,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帐款 FOB价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FOB/1+税率(征收率)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FOB/1+税率(征收率)*税率(征收率)若在进行完免抵退申报后,当年发生应视同内销的情况,应做如下会计处理:1、借:主营业务收入—外销 FOB价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FOB/1+税率(征收率)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FOB/1+税率(征收率)*税率(征收率)2、由于生产企业的进项税额转出是每月月底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外销)的贷方发生数减去进口原材料,按照征、退税差计算进项税额转出转入成本,因此,视同内销应转回的进项税额,应在月底,根据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外销)的贷方发生扣除视同内销的主营业务收入(外销)借方发生数的余额后减去进口原材料(扣除视同内销的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按照征、退税差计算,并做如下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当月出口业务计算)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视同内销)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若在进行完免抵退申报后,当年发生应视同内销的情况,应做如下会计处理: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外销 FOB价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内销 FOB/1+税率(征收率)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FOB/1+税率(征收率)*税率(征收率)2、由于生产企业的进项税额转出是每月月底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外销)的贷方发生数减去进口原材料,按照征、退税差计算进项税额转出转入成本,因此,视同内销应转回的进项税额,应在月底,根据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外销)的贷方发生扣除视同内销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外销)借方发生数的余额后减去进口原材料(扣除视同内销的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按照征、退税差计算,并做如下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转内销的账务处理怎么做?赶紧来看看【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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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转内销的账务处理怎么做?赶紧来看看!【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很多会计人都搞不清楚出口转内销是什么,出口转内销处理流程以及出 口转内销的账务处理。
小编将这些信息都整理好了,请大家看看哈~ 【出口转内销是什么】 出口转内销,狭义是指本来打算出口国外的产品,因为各种原因(如 贸易壁垒、国家政策的变更,本国与外国的关系发生变化等)不能出口 到国际市场,厂家或商家为了减少损失,将货物在本国国内销售,或者 是出货到国外后,在核销单过期之前未能收汇并核销的。当发生出口转 内销之后,本次出口的这批货将由出口的商品变成内销的商品,不能再 被定义成出口商品了。 广义上的出口转内销是一种经营手法的转变,指的是经济危机背景 下,原来外贸出口型企业受到国际市场消费的压缩,产品销售压力加 大,企业为求生存,把销售途径从国外市场改为国内市场,通过转内销 的方式来获得商品出售的新渠道,进而求得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成为 企业在危机中寻求出路的一个途径。国内企业掉头转向做内销,不但可 以消化库存,还可以通过促销等手段尽快实现资金回笼,加大企业的利 润度和资金周转率,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通过这样一个转向的机会, 还可以拓展产品在本国国内销售渠道,增加企业和品牌的知名度,增加 市场机会。 【出口转内销处理流程】 一、所需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处理办法
出口货物需视同内销征税业务处理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国税发〔2004〕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对出口货物需视同内销征税的业务处理规定如下:一、对政策明确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的处理(一)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1.一般纳税人计税依据=(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所含进口料件金额)÷(1+法定增值税税率)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依据=(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所含进口料件金额)÷(1+征收率)(二)生产企业单证不齐超过规定期限的出口货物计税依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所含进口料件金额(三)2005年5月1日后外贸企业超过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或单证不齐超过规定期限的出口货物计税依据=(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所含进口料件金额)÷(1+法定增值税税率)二、操作方法(一)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本文所提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货物,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第二条所列的出口货物。
1.每月由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企业自行向主管征收分局申报纳税,一般纳税人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计算填列纳税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并同时报送《一般纳税人出口国家不予退(免)税货物申报明细表》(附件1),小规模纳税人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所含进口料件金额)÷(1+征收率)”计算填列纳税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并同时报送《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附件2);2.若出口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不予退(免)税货物属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时,需填报《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虚拟进项抵扣表》(附件3)一式两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按表中计算的“进口料件进项税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附表二第11栏;我市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采用“实耗法”计算(以下有关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相同),即:在手册核销前,根据复出口货物的出口额乘以计划分配率计算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手册核销后再根据实际分配进行调整。
生产企业出口转内销申报流程
生产企业出口转内销申报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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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转内销纳税申报如何处理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出口转内销纳税申报如何处理2009-11-1715:29:18来源:新浪博客作者:出口转内销纳税申报如何处理2009-11-1715:29:18来源:新浪博客作者:一、所需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出口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出口企业发生出口转内销向税务分局报送以下资料,属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的,还应将经税务分局审核的以下相关表格复印件报税源管理二科备案:1.《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2.《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3.《进料加工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进项转出申请表》;4.《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
二、报税申报操作(开票的处理)1、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3栏“开具普通发票”栏用蓝字调增视同内销销售额、销项税额,同时在主表第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并在同期的免抵退税申报时填报《生产企业调整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申报单证情况报告》冲减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不齐”的冲减“单证不齐”的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齐全”的冲减“单证齐全”的免抵退税出口额)。
(不开票的处理)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普通发票”栏用蓝字(例如出口销售额为元,按金额为含税销售额折算成不含税额填报),同时在主表第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为元,账务上,将其所发生的差额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并在免抵退税中冲减相应的免抵退税出口额(原未做单证齐全申报的冲减单证不齐出口额,原已作单证齐全申报的冲减单证齐全出口额)。
2、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10栏“开具普通发票”栏用蓝字调增视同内销销售额、销项税额,同时在主表第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并在同期的免抵退税申报时填报《生产企业调整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申报单证情况报告》冲减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不齐”的冲减“单证不齐”的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齐全”的冲减“单证齐全”的免抵退税出口额)。
无法准确划分出口货物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同时填报《进料加工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进项转出申请表》,按表中计算的“转出进项税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附表二第17栏。
三、账务处理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内外销销售额之间不需作会计分录调整,视同内销补征税金,应作如下分录:1、本年度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对上年度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计算出的销项税金抵减当期进项税额后再补缴税款。
外贸企业发生出口转内销不需要在退税系统中作任何的操作。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处理如下:1、退税部门发现外贸企业需要出口转内销处理,应填制《关于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的通知》两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企业自行发现出口转内销,应填制《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三份(退税部门一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2、企业还应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计算填列纳税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栏蓝字填列,同时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在“附表一”第1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税货物销售额”。
3、企业按以上规定进行调整后,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提供帐务调整帐页和记帐凭证复印件,并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填报《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给主管征收分局,主管征收经确认盖章后自留一份,退回两份给企业,企业自留一份,另一份由企业办理退税申报时报送退税部门;4、对企业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其进项税额可予以抵扣。
若企业已办理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将已退税款返纳后,该笔货物原用于退税的凭证不能退还企业,企业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一式三份(征收分局、企业、退税部门各一份)经退税部门加具意见后,作为抵扣依据,并将表中所列专用发票复印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企业公章。
一张专用发票部分货物需视同内销征税时,企业也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处理。
常熟市国税局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操作方法(2010年)[日期:2010-05-14] 来源:作者:十分局[字号:]常熟市国税局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操作方法(2010年)为了促进我市外贸的健康发展,规范出口企业的涉税行为,防范偷骗税案件发生,降低税收执法风险,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国税发[2006]49号)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规程》(苏州国税进函[2007]09号)的规定,对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操作方法修订明确如下:一、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货物征税范围(一)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二)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三)进口货物未经过实质性加工直接出口转售的;(四)用于出样、展览等出口的货物,但是企业最终在境外将样品、展品销售、收汇并能够提供规定退税凭证的除外;(五)其他贸易方式(代码39)出口的货物,但对企业因出口货物保修而免费修理后复出口的货物,以及能够提供规定退税凭证的除外;(六)有出口业务发生,但免税和退税均未申报并且已经逾期的;(七)出口业务已经进行免税申报,但未进行退税申报或者超过规定期限进行退税申报的;(八)外贸企业出口报关单纸质凭证或者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注明的出口货物数量大于实际退税数量的部分;(九)虽然已经进行退税申报,但是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收汇核销单的;(十)因审核未通过等原因,由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其补征税的出口业务;(十一)规定时间内不能正常税收核销的免税业务;(十二)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出口业务;(十三)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业务具有国税发[2006]24号文件第二条所述七种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从事“四自三不见”等不规范出口业务的;(十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十五)其他不符合退(免)税条件的出口业务。
二、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计算公式(一)补税公式及相关处理:1、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应计提的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2、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计提的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公式中征收率按3%确定。
公式中出口货物离岸价是指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FOB)。
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的,应以实际成交价格确定,或者由税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核定。
对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采用简易征收方法征税,其对应的进项税金不得抵扣。
生产企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金的正确计算方法,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3、对上述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通过申请开具红字外销发票冲销次月免税销售的方式将已转出进入成本科目的部分调整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即外贸企业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其对应的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凡在规定期限内已经认证通过并且在外贸认证清单中选择外贸退税标志的,可以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在次月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表二)第11拦抵扣。
(二)出口企业出口的上述货物若为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者外,出口企业为生产企业的,须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出口企业为外贸企业的,不退还消费税。
三、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申报时间出口企业应每月对上述十五种情形进行清理核查,若出现视同内销征税情形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并入正常纳税申报(绿色通道)中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时间如下:1、应在报关单出口之日的次月正常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纳税申报。
指征税范围中的第(一)、(二)、(三)、(四)、(五)、(十二)、(十三)情形。
2、在报关单出口日期60天到期日的次月正常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纳税申报。
指征税范围的(十四)情形。
3、应在报关单出口日期90天到期日的次月正常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纳税申报。
指征税范围中的(六)、(七)、(八)情形。
4、应在报关单出口日期210天到期日的次月正常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纳税申报。
指征税范围的(九)。
5、手册核销到期日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纳税申报。
指征税范围的(十一)。
6、在接到补征税通知单后的补税,应在通知期限内到征税税务分局进行补充申报。
指征税范围的(十)。
7、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应到主管征税税务分局进行补充申报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四、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申报方法(一)出口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纳税申报,在绿色通道里录入448报表《出口货物应补税额计算表》。
操作方法如下:第1步、进入网上申报绿色通道,点击448表“修改”--新建记录,录入报关单明细;第2步、进入013普通发票销售明细表,按“出口货物补征导入”将448表录入数据导入该表。
第3步、点击“自动生成”后,录入数据会自动生成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3栏及第10栏“开具普通发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第5栏“按简易征税办法征收货物销售额”、第11栏“销项税额”、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