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修养-_教书育人_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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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师基本职业价值观——“教书育人”的理解
“教书”就是讲课,“育人”就是培养人。教书和育人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教书是育人的前提,教书的过程就是育人的过程。所谓只教书不育人的教师是不存在的。就好像另外一句话所说“要做事,先做人”,我认为这句话正是从学生的角度理解“教书育人”,学生从老师那里学的是做事的方法,但更要学会做人。不会做人,即使掌握了做事的方法,也难成事。所以作为教师,我们也应教会学生做事和做人。
作为大学附属医院的医生,将来必不可少的承担着医学生的教学工作。我认为教授知识和教会学生做人同样并非易事。
先说教授知识。临床上,跟同年资的医生交流起来非常容易,因为大家的知识水平和认知程度相似。但大部分医生未经过专业系统的师范院校的培训,在讲课时,一个是在临床摸爬滚打的医生,一个是未出茅庐的学生,在知识结构上跨度很大,往往越是基础的知识,越难讲明白。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首先应该巩固自身知识。因为在临床上工作的越久,越容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因为很多时候只需要知道怎么做就行了,而为什么这么做往往被我们所忽略。而学生们应该知道的恰恰是为什么这样做。因此,我们自身应该从头学起,保证每一个知识点都追根溯源,否则只会误人子弟。另外,我们在备课的时候应该回忆一下自己当学生的时候,是如何从“不懂”到“懂”的,哪些点不容易理解,在教学的时候加以细致讲解。
如果一名教师的精力是100%的话,我想教书只占其中20-30%,而大部分精力都应放在育人上。我认为育人可以说是价值观的传递。
举个临床中的实例:慢性病患者,长期服用某些药物,为方便他们拿药,许多医院设有专门的“开药门诊”,有这么一条规定“医保病人单次门诊药费不得高于800元”。许
多医生和患者因此起冲突。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医生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第一种医生,严格遵守规定,坚持不多开药。第二种医生就会比较灵活,让患者拿其家属的医保卡开同样的药,这样平均到每个病人身上的药费不会超过800元,而且也保证患者不断药。
也许因为学校的规定,我应该教学生要严格遵守医保规定、要严格限制用药适应症,诸如此类。但我想我不会这样做,我会告诉学生,如果你选择了第一种做法,你作为医生不会有任何风险,你遵守了医保的规章制度,从医疗行为来说,也不存在误诊漏诊。但是你的病人因此可能要多跑几次医院,多排几次队,在这个过程中病人可能会承担更多的风险。如果你选择了第二种做法,也许方便了病人,但你本身会承担很多风险,比如说被某些极端的患者当作把柄,或者那患者干脆就是医保的卧底来暗访。至于如何选择,我会让学生自己去思考和选择,因为学生有不同的价值观,我可以加以引导,但无法强行的改变。
俄国著名作家托尔斯泰说:“一个教师如果只爱事业,他是一个好教师;一个教师如果只像父母那样爱孩子,他是一个比那种虽读万卷书但既不爱事业也不爱孩子的教师好一些;而如果教师把对事业和对学生的爱兼备于一身,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了。”
如果一个老师只会教书,那他只能算是一个“教书匠”。而教会学生处理知识以外的问题,就属于“育人”的范畴了。在医疗工作中,有很多问题并不是靠知识的掌握就能解决的。因此我们应该教会学生如何面对和解决哪些今后可能遇到的两难的抉择。
古人曰:“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说教师教学生首先是“传道”,教他们如何做人,其次才是“授业、解惑”,教他们掌握知识。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教书和育人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