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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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5篇

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5篇

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5篇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怎么做?消防员作为特殊的救护职业,往往需要经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训练,保证具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要求。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

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篇1】一、起草背景(一)积极回应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现实需求。

随着社会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传统风险的长期积累,各类风险隐患日益凸显,面对“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求,消防救援工作面临着更多风险和挑战,消防救援力量不足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招不来、留不住”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人员身份定位、保障机制等瓶颈性问题,给这支队伍的稳定性和战斗力的提升带来了较大影响。

(二)政策保障专职消防队伍的发展需求。

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消防救援力量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威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1059人,在全市消防救援人员中占比高达79.3%,有效应对了灭火救援、社会救助、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事故和石油化工等重特大灭火救援任务以及重大活动安保任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面对职能任务的不断拓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接处警数量逐年上升,这支队伍体量大、数量多、分布广,需要不断加强顶层设计,考虑“职业化”特点,探索生成有别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的新模式,确保队伍的建设发展得到有效政策保障。

二、决策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威海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相关要求。

三、出台目的为规范和加强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保障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权益,完善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保障机制,推进政府专职队伍的职业化发展进程。

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篇2】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职业化建设,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企业、事业专职消防队训练内容及操作规程

企业、事业专职消防队训练内容及操作规程

〔试行〕 企业、事业专职消防队训练内容及操作规程目录总那么 (4)第一局部体能训练一、俯卧撑 (6)二、仰卧起坐 (6)三、双腿深蹲起立 (6)四、100米跑 (7)五、1000米中长跑 (7)六、组合练习 (8)七、单杠引体向上 (9)八、双杠杠端屈臂伸 (9)第二局部技术训练第一节着装一、原地着战斗服 (11)二、原地着隔热服 (13)第二节铺设水带一、一人两盘水带连接操 (14)二、一人三盘65毫米内扣水带连接操 (16)三、两人五盘80毫米水带连接操 (17)四、分水器前水带延长操 (19)五、水枪前水带延长操 (21)六、分水器前水带更换操 (22)七、垂直铺设水带操 (24)八、吊升水带操 (25)九、垂直更换水带操 (27)十、沿楼梯铺设水带操 (28)十一、利用两节拉梯通过沟槽铺设水带操 (29)十二、100米翻越板障操 (31)十三、利用单杠梯过墙铺设水带操 (33)十四、利用两节拉梯过墙铺设水带操 (35)第三节灭火剂喷射一、水枪射流变换操 (37)二、操纵带架水枪操 (38)三、泡沫枪操 (39)四、泡沫炮操 (41)五、干粉枪、炮操 (42)第四节登高一、攀登单杠梯操 (45)二、攀登挂钩梯操 (46)三、攀登6米拉梯操 (51)第五节佩戴空气呼吸器一、佩戴空气呼吸器 (56)二、着隔热服佩戴空气呼吸器 (58)三、佩戴空气呼吸器攀登6米拉梯操 (59)四、佩戴呼吸器翻越障碍操 (60)第六节结绳一、吊升水枪结绳法 (61)二、吊升水带和水枪结绳法 (61)三、吊升水带结绳法 (62)四、吊升消防斧结绳法 (63)五、救人结绳法 (64)六、绳索环绕法 (65)第七节救人自救一、徒手背式救人操 (66)二、徒手抱式救人操 (68)三、徒手抬式救人操 (69)四、徒手背负式救人操 (71)五、利用背带救人操 (72)六、平安绳救人操 (74)七、利用水带自救操 (75)八、佩戴空气呼吸器救人操 (76)九、利用单杠梯救人操 (78)十、利用上衣、木杆做急救担架救人操 (79)十一、利用毛毯、木杆做急救担架救人操 (81)十二、利用垫物拖拉救人操 (83)第三局部驾驶员训练第一节、消防车的日常技术保养 (84)第二节、吸水管连接吸水 (87)第三节、吸水管连接消火栓吸水 (87)第四局部战斗班训练第一节着装登车 (89)第二节车操一、轻型泵浦车单干线出两支水枪操 (90)二、中型泵浦车单干线出三支水枪操 (92)三、中型泵浦车双干线出三枪操 (93)四、重型泵浦车双干线移动水炮〔带架水枪〕操 (94)五、泵浦车供水操 (96)六、沿楼梯铺设水带设置水枪阵地操 (98)七、高层垂直铺设水带设置水枪阵地 (99)八、手抬机动泵单干线出一支水枪操 (101)总那么一、为提高企事业消防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标准消防业务训练程序,依据?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制订此训练内容及操作规程。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精编版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精编版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精编版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是指由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组建的专职消防队。

第三条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应当将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专职消防队的基础建设、营房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第四条专职消防队由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管理。

第五条专职消防队受公安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调度指挥,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业务竞赛、培训和考核,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第六条专职消防队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政治思想素质高,无违法记录,自愿从事消防管理和灭火救援辅助性工作;(二)身体健康,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七条专职消防队员执行任务时应当统一佩戴明显的标志,穿戴专职消防队员制式服装。

第八条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建立健全学习、训练、会议、执勤、巡查、检查评比、奖惩等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队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第九条专职消防队实行昼夜执勤、请假销假、值班交接等制度,按照规定对消防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执勤车辆、器材、通信、人员时刻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

执勤消防器材装备不得用于非消防工作。

第十条专职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一)每年对辖区内各类场所和单位开展巡查,排查、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或无力查处的,应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汇报并抄告消防大队或派出所;(二)在巡查过程中对各类场所和单位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三)建立、完善消防检查工作台账和档案;(四)自觉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加强消防知识学习;(五)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如何抓好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管理和训练

如何抓好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管理和训练

如何抓好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管理和训练一、当前消防队伍训练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是人员素质不高,战斗力难以突破瓶颈。

由于队员招收渠道不统一,不正规,不严谨,导致队员素质参差不齐,虽说通过后期管理和训练可以得到达一定效果,但是成长空间有限,开展上限低,有的专职队员刚培养成骨干力量,就因各种原因离职,造成技术流失,还要进行二次培养,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日常工作难以保持常态化,基本上就是一直在培养新人的过程,谈不上队伍的战斗力能够持续提升。

二是人员流动性快,队伍管理难度大。

政府专职队伍管理难度大存在三重困难。

一是人员流失大,入职的零基础的社会青年居多,管理上难以系统开展。

二是政府专职消防员对队伍管理及混编机制不适应,有抵触情绪。

三是思想复杂不稳定。

由于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上是本地人,个人事务较多,休假与上班频繁切换,忙于家庭和地方之间,精力外泄,因此无法投入百分之百的热情。

三是考核激励措施少,工资福利保障低。

虽说目前也采取了绩效考核等激励手段,但是还是比拟单一,与专职队员从事的高危职业不相称。

在单编队也相应设置了副队长、班长、副班长等岗位,但是相关福利待遇,保障措施还不够健全,骨干力量的示范引导作用难以充分表达,难以充分调动专职队员的积极性。

二、加强和改进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训练的几点建议一是统一规范专职队员征招渠道。

在征招方式上建议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依托劳务派遣单位征招。

每年根据各单位缺编数量,由支队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劳务需求,并由劳务派遣单位发布招聘广告,支队相关部门与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对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格检查。

同时,要改变劳动签订方式。

征招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2.依托高校征召。

每年5~6月份到中专学校和职业学校征招应届毕业生,切实将有特长和技术专长的人员征召补充到队伍中来。

比方,厨师、电工、修理工等。

3.依托部门征召。

加强与各地民政部门沟通协调,掌握当年部队退役士兵,及时招收有意愿到消防队伍工作的退役士兵,并视情安排相应岗位。

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2020修正)

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2020修正)

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2020修正)【发文字号】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公布日期】2020.10.17【实施日期】2020.10.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2013年1月2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80号公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0年10月17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修正)第一条为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实施监督,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企业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单位专职消防队,并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做好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组建专职消防队伍,保证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下列未设立消防救援队的区域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一)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二)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四)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五)省级以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

第六条下列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四)距离当地消防救援队较远、列为全国和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五)地铁经营管理单位;(六)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防护装备
01 防火服
用于防护火灾高温
02 防毒面具
防护有毒气体侵入
03 安全带
保障消防队员工作安全
自救装备
逃生绳
便于从高楼逃生
急救药箱
处理意外伤害
逃生面具
保护呼吸道安全
● 04
第四章 专职消防队的应急处 置
灭火救援流程
01 接到报警
立即响应并准备出发
02 到达现场
迅速调查火情并制定灭火方案
03 展开灭火救援
指挥部
统一指挥协调,决 策制定
分队
分工明确,各司其 职
支持部门
负责后勤保障和协 助任务执行
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制度体系
值班制度
保证24小时待命, 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灭火演练制度
规范灭火程序,确 保灭火效果
训练制度
定期进行模拟演练, 不断提升应急处置
能力
专职消防队的发展历 程
01 建立初期
争取资源,逐步建立专业团队
人员考核
定期考核制度
每个消防队员都要 定期接受消防知识 和技能方面的考核, 以确保其处置火灾 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任职考核要求
消防队员晋升队长、 副队长等职务需要 达到一定的考核要 求,包括实际操作 能力、指挥协调能
力等方面
结语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对于灭火救援工作至关重要,人员配置、 招募、培训和考核等环节的合理安排能够提高消防队的效率 和应对能力。
迅速处理现场安全 疏散周围人员 调查事故原因
化学泄露
使用防护设备 控制泄露源 清理污染物
地震灾害
确保建筑安全 协助疏散受困人员 提供紧急救援
专职消防队管理 制度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是保 障城市安全稳定的重要举 措。通过完善的应急处置 流程和定期演练,能够提 高灭火救援效率,保护人 员生命财产安全。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的灭火救援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是指依法建立的专业扑救火灾的消防组织。

3. 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规范的原则。

二、职责1. 专职消防队应履行下列职责:(1)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2)建立执勤备战制度,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装备;(3)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5)承担火灾扑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6)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 专职消防队员应履行下列职责:(1)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2)熟练掌握消防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器材完好有效;(4)发现火灾隐患时,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5)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6)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7)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管理1. 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负责全面工作,成员分工明确。

2. 专职消防队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学习、训练、工作、生活等制度,确保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

3. 专职消防队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4. 专职消防队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和灭火救援能力。

5. 专职消防队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确保队伍的正常运转。

四、保障1. 专职消防队的事业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

2. 专职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确保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专职消防队应建立与公安消防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沟通和协作。

4. 专职消防队应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赞助,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4篇)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4篇)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专业森林消防队的管理,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专业森林消防队。

第三条专业森林消防队是指经过培训,具备专业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的专业队伍。

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灭火工作需要,合理组织和布置专业森林消防队。

第五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执行工作任务,服从统一指挥和领导。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按照工作需要,设立指挥部、救援队、装备保障队等组织架构。

第七条指挥部是专业森林消防队的核心组织,负责指挥协调整个队伍的工作。

第八条救援队由队员和指挥人员组成,负责灭火救援等任务。

第九条装备保障队负责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装备配备、维护和管理。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专业森林消防队组织结构合理、人员编制充足。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人员招聘和选拔。

第十二条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担任专业森林消防队指挥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丰富的火灾防控经验和领导能力。

第十四条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和领导,听从命令,服从组织安排。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专业森林消防队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救援和灾后处理工作;(二)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三)制定和实施森林火灾防控预案,提高灭火效率和效果;(四)积极参与森林病虫害及其他灾害的防治工作;(五)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演练和培训,提高灭火救援水平。

第十六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按照任务要求,做好工作准备,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

第十七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加强与上级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联系与合作,互相支援,共同完成任务。

第五章装备管理第十八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按照装备管理制度,做好装备的配备、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十九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定期检查和测试装备,确保装备的完好和有效性。

专(兼)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比较完整)

专(兼)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比较完整)

下,履行以下职责:(一)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信息及事件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火灾隐患时及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二)按照新区管委会发布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相关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开展演练;(三)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储备和管理,保证性能良好;加强辖区“六熟悉”工作,制定重点单位作战预案。

(四)协助专业消防应急队伍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演练;(五)根据灾情需要和指令,与公安消防队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密切协同,妥善处置各类火灾等突发事件。

第九条专(兼)消防队要建立花名册,明确联系方式,报新区消防大队。

第十条专(兼)职消防队接受办事处的领导,业务上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

消防部队要加强对专(兼)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专(兼)职消防队要建立健全各项日常管理制度,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队参照消防部队的管理模式,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接到报警和119指挥中心调度命令后,迅速出动,60秒内必须离站出发。

社区兼职消防队消防车驾驶员实行昼夜备勤,其他兼职消防员接到报警时能以最快的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专(兼)职消防队的执勤消防车纳入特种车管理范围,按照特种车辆办理牌照,可以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免缴车辆通行费和停车费。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或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专(兼)职消防队接到火灾报警后出动迟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二)专(兼)职消防队不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的;(三)执行急、难、险、重任务、值班无故不到场的;(四)不守纪律,消极怠工,松、散、懒现象严重;(五)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二章队伍训练执勤、培训和调用第十三条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队的训练执勤工作,应当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和公安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训练大纲执行。

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及规章制度

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及规章制度

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及规章制度__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队管理及规章制度为了做到快速、有效的扑灭火灾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减少人民群众及企业的财产损失建立一支长期稳定的消防队伍组织按照“人员集中、机动方便、快速反应、一队多能、一队多用、统一管理、统一训练、统一协调、统一调动、统一指挥”的原则立足我街道消防安全及抢险救灾提高消防队伍素质维护社会稳定、减少损失的需要结合我街道消防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__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及规章制度》。

一、消防队职责1、坚持从严治队、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方针实施准军事化管理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考核、灭火救援制度指挥。

2、应根据市公安消防的工作要求在年初制定当年工作和训练计划并适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大队汇报进展情况。

3、负责责任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和主管领导交办的日常消防工作情况;根据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检查监督责任区所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参加责任区的防火检查;建立消防档案;保养消防设备和器材负责训练责任区义务消防队。

4、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追查处理责任区发生的火灾事故。

5、每月5日前将上月火灾扑救情况统计上报当地公安消防大队。

6、组织专职队员参加等级战斗员考核实行持证上岗;等级战斗员资格可作为专职队员定岗、定职、定级的依据。

7、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消防队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和消防业务知识。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团结互助。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树立集体荣誉感爱岗敬业。

4.积极刻苦训练增强体制坚决完成任务。

5.遵守安全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6.全日做好战备准备接到火警命令和上级指示后在规定时间按规定位置蹬车。

7.能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装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方法。

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管理规范(试行)

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管理规范(试行)

附件3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管理规范(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的职责分工、对象内容、组织实施、考核评定以及奖惩等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专职消防队.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训练工作若干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中国石油专职消防队执勤战斗业务培训大纲》。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专职消防队指股份公司所属地区公司专门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与现场监护及消防监督工作的成建制专业化队伍。

3。

2消防员专职消防队承担灭火救援作战任务的战斗员、驾驶员和通信员等各类人员的总称。

3.2消防指战员专职消防队承担灭火救援任务的指挥员和消防员的总称。

3.3体能训练专职消防队为适应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以提高指战员的体质为目的而开展的各项体育训练。

3。

4 专业技术训练消防指战员为有效完成灭火救援任务而开展的消防装备操作使用训练以及供水、破拆、登高等操作技能训练的总称。

3。

4战术合成训练以战斗班(组)、基层大(中)队、支(大)队为单位,开展的车辆操作和编成训练、灭火救援行动分步训练以及典型火灾救援演练,统称为战术合成训练.3。

5 适应性训练消防指战员为适应高温、高寒、噪音、强风、暴雨、黑暗等环境而开展的个人和团体训练.3。

6 综合训练计划专职消防队按指战员业务训练的总体规划所制定的年度、季度、月、周业务培训的计划,称为综合训练计划。

3.7专业训练计划专职消防队为有效组织消防演习、业务竞赛及其他专项训练活动而制定的组织实施计划,称为专项训练计划.4 管理内容4.1 训练的职责分工4。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制度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职消防队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伍的战斗力和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专职消防队全体队员。

第三条专职消防队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队伍的纯洁性、稳定性和战斗力;(二)坚持科学管理,注重人才培养,提高队伍素质;(三)坚持依法治队,严格纪律,确保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四)坚持实战导向,强化实战训练,提高队伍的应急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专职消防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1-2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科室。

第五条队长负责全面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分别负责本部门工作。

第六条专职消防队实行班长负责制,班长负责本班工作,对班长负责。

第三章队员管理第七条队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二)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三)具备一定的消防业务知识和技能,通过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四)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八条队员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辞退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队员应当参加消防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培训内容包括:(一)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和维护;(三)火灾扑救、人员疏散、急救技能;(四)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后勤保障等。

第十条队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队伍的纪律性和战斗力。

第十一条队员应当积极参加各项消防工作,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章实战训练第十二条专职消防队实行实战化训练,以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

第十三条训练内容包括:(一)体能训练;(二)技能训练;(三)战术训练;(四)实战演练。

第十四条队员应当严格按照训练计划参加训练,确保训练质量。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完整版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完整版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是指由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组建的专职消防队。

第三条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应当将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专职消防队的基础建设、营房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第四条专职消防队由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管理。

第五条专职消防队受公安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调度指挥,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业务竞赛、培训和考核,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第六条专职消防队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政治思想素质高,无违法记录,自愿从事消防管理和灭火救援辅助性工作;(二)身体健康,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七条专职消防队员执行任务时应当统一佩戴明显的标志,穿戴专职消防队员制式服装。

第八条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建立健全学习、训练、会议、执勤、巡查、检查评比、奖惩等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队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第九条专职消防队实行昼夜执勤、请假销假、值班交接等制度,按照规定对消防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执勤车辆、器材、通信、人员时刻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

执勤消防器材装备不得用于非消防工作。

第十条专职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一)每年对辖区内各类场所和单位开展巡查,排查、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或无力查处的,应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汇报并抄告消防大队或派出所;(二)在巡查过程中对各类场所和单位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三)建立、完善消防检查工作台账和档案;(四)自觉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加强消防知识学习;(五)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2023年度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执勤训练工作指导意见

2023年度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执勤训练工作指导意见

2023年度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执勤训练工作指导意见一、背景分析近年来,由于各类事故灾难频发,特别是火灾事故频繁发生,对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的执勤训练,提高他们的灭火救援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制定本指导意见,以确保消防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总体目标本次执勤训练旨在全面提升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的执勤能力,培养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具体要求1.加强理论培训(1)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使队员全面掌握消防知识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2)强化消防技术与实战演练的理论基础培训,提高队员的操作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3)定期组织队员进行专题培训,针对实际工作需要,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内容,提高队员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2.实战演练(1)根据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组织进行灭火实战演练,模拟各类火灾事故场景,提高队员的火场逃生、灭火和救援技能;(2)模拟大型消防灭火行动,加强队员之间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提高队伍的整体应对能力;(3)加强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提高队员对各类消防器材的熟悉度和操作能力,确保能够高效、准确地使用消防器材。

3.加强实战训练(1)强化消防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各类实战演练,提高队员的实际操作能力;(2)加大模拟火灾事故现场训练的频率,通过模拟演练,增加队员在压力下的心理素质和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3)注重考核和评估,通过考核和评估结果,调整培训目标和方法,进一步提高训练效果。

四、保障措施1.配备专业的培训教官,确保培训工作可以有针对性、系统性地进行;2.提供必要的培训设备和场地,满足训练的需要;3.完善培训计划,确保时间合理安排,尽量减少对正常工作的影响;4.建立健全的培训档案管理制度,记录队员的培训情况和综合评估结果,为队员的个人发展提供参考和依据。

五、反馈机制1.定期组织专职消防队伍集中研讨,听取队员对训练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问题,改进培训工作;2.建立队员之间的交流平台,鼓励队员相互学习和分享经验,提高队员的整体素质。

消防中队(专职消防队)二○一四年业务训练计划

消防中队(专职消防队)二○一四年业务训练计划

阆中市古城景区消防中队(专职消防队)二○一四年业务训练计划为进一步规范我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工作,提升业务训练效能和战斗力,参照《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大纲》,结合我队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我队始终以建设“六个规范”为指导,以到现役消防队“跟班轮训”为载体,围绕业务技能“大比武”和“辖区安保”工作,坚持“按纲施训、从严组训、全员参训、以考促训、训战合一”的原则,立足现有装备器材,苦练灭火救援基本功,全面提高我队技战术水平和实战能力。

二、训练内容1、消防常识教育。

消防常识教育学习、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和消防工作文件学习,了解消防队伍的工作任务、性质、特点和要求,掌握基本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2、业务理论学习。

执勤业务训练相关法律法规、物质燃烧和建筑常识、建筑消防设施、常规消防装备知识、各类火灾扑救措施、火场供水基本常识、危险化学品常识、安全防护基础知识、各类灾害事故和群众遇险紧急求助的基本处置措施、灭火救援行动安全、应知应会内容的熟悉等。

3、队列训练。

立正、跨立、稍息;整齐、报数;停止间转法;坐下、蹲下、起立;脱帽、戴帽、夹帽;敬礼;行进、立定等。

4、体能训练。

必训项目: 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5、技术训练。

(1)技能训练必训项目:两盘水带连接、五盘水带连接。

选训项目:绳索连接法。

(2)器材装备操作训练①装备操作训练:防护装备、灭火器材、供水器材、破拆器材、救生器材、照明器材操作等。

②车辆操作训练:水罐车每周要进行1次出(抽)水训练。

6、应用性训练必训项目:直流水枪实地出水操、两人攀登两节拉梯操、百米供水操。

选训项目:水罐消防车近距离灭火操(90米)、水罐消防车近距离供水操(110米)、水罐消防车中距离灭火操(150米)、.利用水带自救操等。

7、实地训练。

制订并及时修订水源、道路、单位三标图以及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六熟悉”训练、“四快训练”。

根据“辖区安保”工作需求,以联勤联训灭火救援联合处置预案为基本内容,积极参加现役消防队组织的“跟班轮训”和联合演练。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一、明确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责任部门, 责任人和职责。

二、明确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及人员、例会、教育培训、考核要求等要点。

三、灭火人员,定期组织消防训练。

发生火灾时, 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扑救初起火灾。

四、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确定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门、方法、火灾隐患认定报告程序和情况记录等。

二、防火巡查和检查时间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 并记录存档。

三、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岗位应每天一次, 部门应每周一次, 单位应每月一次。

六、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等。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一、明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三、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通风措施,使其低于爆炸极限。

(2)严禁烟火, 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

(3)采取配合防爆型装置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

(4)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贮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要完整无损, 如发生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6)不准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施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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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管理规范(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的职责分工、对象内容、组织实施、考核评定以及奖惩等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专职消防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训练工作若干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中国石油专职消防队执勤战斗业务培训大纲》。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专职消防队指股份公司所属地区公司专门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与现场监护及消防监督工作的成建制专业化队伍。

消防员专职消防队承担灭火救援作战任务的战斗员、驾驶员和通信员等各类人员的总称。

消防指战员专职消防队承担灭火救援任务的指挥员和消防员的总称。

体能训练专职消防队为适应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以提高指战员的体质为目的而开展的各项体育训练。

专业技术训练消防指战员为有效完成灭火救援任务而开展的消防装备操作使用训练以及供水、破拆、登高等操作技能训练的总称。

战术合成训练以战斗班(组)、基层大(中)队、支(大)队为单位,开展的车辆操作和编成训练、灭火救援行动分步训练以及典型火灾救援演练,统称为战术合成训练。

适应性训练消防指战员为适应高温、高寒、噪音、强风、暴雨、黑暗等环境而开展的个人和团体训练。

综合训练计划专职消防队按指战员业务训练的总体规划所制定的年度、季度、月、周业务培训的计划,称为综合训练计划。

专业训练计划专职消防队为有效组织消防演习、业务竞赛及其他专项训练活动而制定的组织实施计划,称为专项训练计划。

4 管理内容训练的职责分工4.1.1各地区公司人事部门是所属专职消防队的业务训练归口管理部门。

各专职消防队的领导是训练工作的责任人,战训部门是训练工作的组织实施者,其他业务管理部门应根据业务分工,协同配合。

4.1.2地区公司培训主管部门的业务训练职责:a) 按照公司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所属专职消防队的消防员培训需求,审定专职消防队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b) 督促检查专职消防队落实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推广训练工作经验;c) 组织专职消防队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定期开展专职消防队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4.1.3消防支(大)队的业务训练职责如下:a) 按照上级业务训练的部署,研究制定本支(大)队训练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b) 负责指挥员和机关其他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训练工作。

c) 负责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配合地区公司主管部门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d) 负责新队员集训以及新调入人员的岗前业务培训工作;e) 负责特种消防车驾驶人员的专业技能训练及取证工作;f) 负责组织消防业务交流和竞赛等活动。

4.1.4战训管理部门的业务训练职责如下:a) 负责拟制、下达业务训练计划,制定、上报训练保障计划;b) 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基层大(中)队的业务训练工作;c) 负责组织集训、考核、演练、竞赛等训练活动;d) 登记、统计、总结、报告业务训练情况,推广训练工作经验;e) 组织实施业务训练评比表彰活动,办理有关奖惩事宜;f) 负责指导训练装备、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1.5 基层大(中)队的业务训练职责如下:a) 组织实施本单位的业务训练;b) 考核、评定业务训练质量,登记、统计、总结、报告业务训练情况;c) 管理使用训练教材、器材、场地和设施;d) 组织业务训练中的行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后勤保障和安全工作。

训练对象与内容4.2.1新招收的消防员应集中开展基本知识和技能训练,使其打牢技术、战术基础,具备初步的执勤能力。

具体训练内容如下:a) 法规条令、战备管理、内务管理以及与专职消防队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学习;b) 安全防护的基本方法与要求、训练和灭火救援行动安全要则等安全常识学习;c) 燃烧基础知识、灭火救援基础知识、危险化学品常识、灭火剂等业务知识学习;d) 泵浦消防车、供水器材、喷射器具、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器和灭火剂等装备器材知识培训;e) 佩戴空气呼吸器、水带铺设、射水、攀登等专业技术训练;f) 单人队列和班队列的动作训练以及常规的体能训练。

4.2.2 在岗消防员应立足岗位,区分层次,注重石油石化灭火救援方法训练和相关知识培训,使其精通本岗位的专业技能。

具体训练内容如下:a) 各类消防员应开展法律常识、安全防护、现场救护、通信联络、责任区情况熟悉以及体能训练等共同科目的训练;b) 战斗员应按级别开展燃烧、灭火、危化品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和射水、供水、破拆等专业技术训练以及泡沫、水罐、举高等消防车的车载固定装备操控训练;c) 驾驶员应按级别开展灭火剂供给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和行驶、停靠、调头等驾驶技术训练以及消防车操作、常见故障排除等专业技术训练;d) 通信员应按级别开展计算机和相关软件的应用、通信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和接处警、通信器材操作、通信联络方式等专业技术训练;e) 班长除完成各级战斗员的训练课目外,还应进行火灾及常见灾害事故处置的基本程序与对策等专业知识培训以及指挥技能、组训技能等专业技术训练;f) 现场摄(录)像员应进行摄录像资料的编辑与制作、摄(录)像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灾害现场摄(录)像的内容和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和专业技术训练。

4.2.3 消防指挥员应通过随队训练和自学的方式,完成规定的训练课目,不断提高石油石化企业灭火救援的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

具体训练内容如下:a) 所有指挥员应开展基础理论、决策指挥、辖区情况熟悉、执勤职责、执勤实力等培训以及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和体能训练;b) 基层大(中)队指挥员应开展执勤战斗预案制作、组训能力、指挥能力以及装备器材的操作与使用等专业训练;c) 支(大)队指挥员应开展灭火救援决策指挥、灭火救援技战术学习与研究、灭火救援计算以及计算机软件应用等专业训练。

4.2.4 各专职消防队应以满足石油石化企业灭火救援作战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开展下列合成演练:a) 以战斗班(组)为单位,开展水罐、泡沫、干粉、举高等消防车的单车展开操法训练,以提高班组人员相互配合,熟练使用消防车的能力;b) 以战斗班(组)为单位,开展火场破拆、救人、阵地设置等灭火救援行动分步训练,以提高班(组)独立完成灭火救援战斗任务的能力;c) 以基层大(中)队为单位,开展常用战斗组合情况下的车辆编成训练,以提高灭火救援战斗中人员之间、车辆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d) 以基层大(中)队为单位,开展炼化装置、油(气)罐区、装卸站台、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典型火灾扑救合成训练以及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建(构)筑物倒塌等灾害事故的人员施救模拟合成训练,提高基层队灭火救援战术措施运用和整体协调配合能力;e) 以基层大(中)队为单位,适时开展适应灭火救援现场缺水、带电、强风、暴雨、夜间等特殊环境的适应性训练,以提高复杂火灾、特殊环境和特殊任务下的适应能力和执行能力;f) 以支(大)队为单位,开展多个基层队参加的联合灭火救援演练,提高支(大)队整体战术措施的运用能力、基层队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以及指挥员的科学指挥、协调和决策能力;g) 以各联防区为单位,开展区域联防增援预案的桌面推演,以增强区域联防单位间的联合作战能力。

训练的组织实施4.3.1专职消防队的业务训练应贯彻“练为战”的指导思想,依据《中国石油专职消防队执勤战斗业务训练大纲》,结合所在地区公司灭火救援需要和气候特点等实际情况,按照从难从严的原则科学组织。

4.3.2各地区公司应制定所属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的阶段性规划,并纳入员工培训总体规划之中。

消防支(大)队应制定年度或季度业务训练计划,基层消防大(中)队应制定每月或周业务训练计划。

技能竞赛、灭火演习、集中训练、集中考核等重要训练活动,应由组织单位制定专项计划。

4.3.3 各级业务训练应包括参加训练人员的数量,训练时间,训练内容,训练质量指标等内容。

参加业务训练的人员总数应不少于核定的执勤人员总数的90%;各类消防指战员的训练时间不应少于附录A的规定。

4.3.4 新招收的消防员的集中训练,应由消防支(大)队抽调专人组织,并配备足够的教学力量。

训练方式可采取教室授课与场地训练相结合,集中讲授与单兵教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3.5在岗消防员的共同课目训练和专业知识学习,应由基层大(中)队领导统一组织;各类消防员的专业技术训练可由基层大(中)队领导现场指导,由相关专业的班长或业务骨干分头组织训练。

4.3.6支(大)队机关指挥员的个人防护训练和体能训练,应由支(大)队领导亲自组织,由战训部门具体承办。

基础理论、决策指挥、灭火救援技战术学习与研究等内容,应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外请教官与轮流授课相结合,学习与研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按计划进行。

4.3.7基层大(中)队指挥员的个人防护训练和体能训练,应与本队消防员同步进行。

基础理论、决策指挥、灭火救援技战术学习与研究、执勤战斗预案制作、组训能力、指挥能力以及装备器材的操作与使用等专业训练,应在支(大)队集中培训的基础上,以自学为主。

4.3.8战斗班(组)的战术合成训练,应在基层大(中)队领导的指导下,由战斗班长组织;基层大(中)队、支(大)队的战术合成训练,应由本级主要领导负责,各级的正副职领导必须按规定的时数同时参加训练,坚决杜绝漏训现象。

4.3.9 业务训练的集中授课,应采用录像、多媒体教学和其他电化教学方式。

在教学时应根据消防员的工龄、分类指导、因人施教。

场地训练和现场实兵、实地演练应严格遵守训练安全的相关规定以及生产现场的有关规定。

训练的考核评定4.4.1专职消防队应依据年度训练计划,按下列要求对各级指挥员、基层大(中)队以及各类消防员进行业务训练考核和评定工作:a) 新招收消防员集训结束时,应由支(大)队业务部门组织普考和成绩评定;b) 在岗消防员或班(组)在单科训练结束时,应由基层大(中)队组织普考和成绩评定;c) 基层大(中)队训练周期结束时,应由支(大)队组织对基层大(中)队指挥员和消防员进行抽考和成绩评定;d) 支(大)队机关训练周期结束时,应由支队领导组织对指挥员进行抽考和成绩评定;e) 股份公司消防业务主管部门,应按年度对专职消防队的训练情况进行抽考和成绩评定。

4.4.2专职消防队个人单科训练成绩,可按合格和不合格两级制及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制或百分制评定,个人年度训练成绩应按由所有单课目训练成绩综合评定。

a) 优秀:两级制评定课目全部合格,四级制评定课目成绩均在良好以上,其中半数以上课目为优秀;或所有训练课目成绩均在及格以上,其中60%以上的训练课目成绩为优秀;b) 良好:两级制评定课目合格率不低于90%,四级制评定课目成绩均在及格以上,其中训练课目成绩优良率不低于60%;c) 及格:两级制评定课目合格率不低于60%,四级制评定课目80%以上训练课目成绩为及格以上;d) 不及格:达不到及格上述标准为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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